
孙中山与少年中国读后感
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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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代的孙中山 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孙中山先生,是继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后,最早投身中国革命洪流的先行者。
他在艰苦的斗争中,为中国革命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建立了不朽的丰功伟绩。
孙中山1866年11月12日(清同治五年十月初六日寅时)诞生在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翠亨村。
翠亨村是座背山面海,美丽但却贫穷的小山村。
孙中山父亲孙达成(1813—1888)勤劳敦厚,曾在澳门做过鞋匠,后租种村上两亩半田,并兼作更夫,才勉强维持生活。
母亲杨氏(1828—1910)勤俭善良、艰苦持家。
身处偏僻山村的孙中山,并不是一开始就能认识和理解封建统治者和外国人侵者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他对社会最初萌发的认识,是从他置身的社会活动中开始的。
孙中山幼名帝象,童年就勤劳好学,善问多思。
他5岁就跟着9岁的姐姐妙茜挖猪菜,上山割草打柴。
他看到农民辛勤种出的稻谷时,竟然就会提出:“村上种稻谷的人为什么吃不上米饭,只吃白薯 不种地的人为什么天天有米饭吃 ” 1871年,孙中山的大哥孙眉(1854—1915),忍受不了贫穷和被剥削之苦,要去檀香山当华工。
临别时向孙中山承诺挣到钱给他买好吃的东西,而孙中山却提出“我真想穿鞋!我要一双鞋”的愿望。
这位出生在鞋匠家庭的孩子,贫穷得却穿不上一双鞋子。
宋庆龄在《为新中国奋斗》一书中曾写过: “孙中山很穷,到十多岁才有鞋子穿。
他住在多山的地区,在那里,小孩子赤足行路是件很苦的事。
”她还写道:“他幼年吃的是最贱的食物,他没有米饭吃,因为米太贵了,他的主要食物是白薯。
” 孙中山7岁时,还替人家放牛,换回牛主用牛给自家犁田的工价。
他还经常帮助父母做一些家中的活。
在日常劳动中,他锻炼得很坚实。
孙中山自小性格刚强,不畏强暴。
他家隔邻豆腐店内有两个喜欢挑逗欺人的孩子,他们依仗比孙中山年长力大,经常用弹弓弹打孙中山。
孙中山被打得忍无可忍时,被迫抱起一块石头走进豆腐店内,砸坏了煮豆浆的大锅,从而引起了一场风波。
当原委论清后,店主严厉责备了两个儿子,孙中山母亲自认赔偿了损失。
至此,两家人更加亲近,两个顽皮的孩子再也不敢挑逗欺人了。
孙中山在少儿时代就觉察和反对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女子缠足是其中之一。
孙中山见姐姐妙茜被强制缠足,日间不能行走,夜间疼痛不能入睡,要求母亲给姐姐放足,并和维护旧观点的母亲进行一场论理,他反对“大脚丫头嫁不出去”,“三寸金莲受人称赞”的封建传统宣传。
他认为凡是不合理的事,就应该反对,应该改变。
孙眉到檀香山的几年创业,办起了农牧场,开了杂货铺。
经常寄钱回村,孙家的手头也开始宽裕了。
10岁的孙中山才被送到冯氏宗祠塾馆读书。
从此,孙中山开始接受初级传统的封建文化教育。
这时他才正式取名孙文,号日新(20岁改号逸仙)。
当时,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虽已失败了10余年,而太平军英勇奋斗的事迹却深深印在翠亨人的心中。
村上有位曾当过太平军的老人冯爽观,孩子们都崇敬他,叫他冯阿公,他常常在村前大榕树下,向村童讲述太平军的故事。
孙中山最爱听这些故事,他敬慕洪秀全,称洪天王是英雄,自称做“洪秀全第二”。
孙中山多次目睹清朝官员和兵勇,以及水盗到村上强扰掠夺和明敲暗盗,对清政府和盗贼都十分痛恨!他常愤慨地说:“要像洪天王那样,灭了他们就好咯!”他听说在不远的石门坑地方有人办了武馆,常有拳师教武,就和陆皓东、杨帝贺等几个好友去学武。
孙中山练武十分用功,从不停息,就是跟外公到海边敲蚝时,也要在礁石上练几路拳脚。
所以小朋友称他“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中山常常思念阿哥孙眉,更想看看人称“遍地黄金”的檀香山。
1878年5月,12岁的孙中山便随母亲第一次飘洋过海,前往檀香山。
从此,孙中山开始接受“西方文化”的教育。
孙中山初到檀香山,孙眉为了管好店务,先送弟弟在盘罗河学校补习了几个月功课,孙中山居然学会了珠算和记帐办法,还练得一手好字。
他还初步能和当地人对话。
孙眉见弟弟进步很快,要他学点生意经,能帮助经营,并表示以后绐弟弟一部份资产,让弟弟自营,但这些都被孙中山拒绝了。
孙中山所想的是继续读书,日后能救国救民。
1879年秋,孙眉送孙中山到火奴鲁鲁岛,人英国圣公会史泰利主教创办的意奥兰尼书院读书。
这所学校的课程很多,设有圣经、文学、历史、生物、地理、数学等科目,比翠亨塾馆单调的唱诵古书强多了。
起初,孙中山感到最难的是不懂英语,他除默默的观察外,就是借助手势和同学交谈。
由于他勤学苦练,不久就学会了朗读英语,书写英文,成为校内进步最快的学生。
经过4年的勤学,孙中山以优良成绩毕业。
毕业典礼上,他接受了夏威夷国王架喇鸠和王后亲自颁发的奖状和奖品。
1883年春,孙中山又转到美国教会新办的奥阿厚学院(高级中学)就读1年。
孙中山在国外5年的求读中,接受了资本主义的思想教育,使他萌发了要改良祖国的思想。
正如他1912年在岭南学堂演讲时的回忆说:“忆吾幼年,从学村塾,仅识之无。
不数年得至檀香山,就傅西校,见其教法之善,远胜吾乡。
故每课暇,辄与同国同学诸人,相谈衷曲,而改良祖国,拯救同群之愿,于是乎生。
”在这5年中,孙中山不仅读书有成,他还阅读了拿破仑、华盛顿、林肯等人的传记和许多国外革命的书籍。
他还接受洗礼加入了西方的基督教,成为教徒。
孙眉发觉阿弟加入基督教,当了“洋和尚”,怕阿弟“沾染西化过深”,和孙中山进行了几次论理后,决定让孙中山回国。
于是孙中山经香港改乘小船还乡,当小船快到国门时,被阻在一个无名小岛上,接受清兵轮番的盘查,直到把腰包掏尽才得人国门。
孙中山对此愤慨地叹道: “真乃腐奴误国,荼毒苍生啊!” 孙中山回到阔别5年的家乡,他认为美丽的山村未变,村上的人家还是那么贫穷落后,他感到要改良的事也太多了。
孙中山在回乡的半年中,联合许多同学和小朋友,为村上筑了一条道路,增设了几盏路灯,受到村民的赞扬。
他还常和陆皓东等谈自己的理想。
翠亨村有个最有权威的地方,叫北极殿,殿里供奉着北帝君和金花娘娘的神像。
每逢过年过节,大办炮会,香烟缭绕,求神保佑能“消灾降福”。
豪绅们趁机大肆渲染封建神权,搜刮钱财,坑害百姓。
孙中山对这愚昧骗人的迷信活动非常气愤,他和陆皓东等以毁坏偶像来破除迷信。
他们走进北极殿,跳上供台,打断北帝君的手臂,扯光它的鬓须,还把金花娘娘漂亮的脸蛋用刀刻画成大花脸。
这一壮举,在翠亨村引起了轩然大波,被惊呆初醒的豪绅大喊大叫,要惩办孙中山和陆皓东,迫使孙中山第二次离开了尊敬的父母和美丽的山村。
从此,孙中山踏上了探求知识,寻求革命真理,组织武装斗争,为拯救祖国和人民的革命道路。
孙中山读后感1000字
跟许多农家孩子一样,孙中山在童年时就得上山砍柴,年龄稍大一点时,就下田插秧除草,有时还跟他的外祖父出海捕鱼。
7岁时进私塾读书,背诵《三字经》、《千字文》等中国古书,同时练习毛笔字。
10岁他入陆家祠堂,学四书五经。
孙中山勤奋求学,成绩突出。
11岁时,他常在屋子门前大榕树下,听太平天国老兵讲述太平军抗清的故事。
满清腐败,人民群起反抗的事深植在他小小的心灵中。
在乡间,他看到女子被强迫缠足的痛苦,看到奴婢被主人随意毒打的残酷,看到乡人聚赌的沉沦,看到官兵欺压良民的野蛮他感到非常伤心和愤怒。
他萌起了要到外面世界看看的念头。
孙中山先生(后排,左五)全家福1879年,13岁的孙中山随母亲乘轮船到檀香山去找他大哥。
他们乘坐的是一艘名“格兰诺克“号的 两千吨级的铁壳英国轮船。
在轮船的甲板上望着浩瀚的大海,“始见轮船之奇,沧海之阔;自是有慕西学 之心,穷天地之想”。
自此,孙中山感受到机器的威力和西方科技的发达。
抵达檀香山后,孙中山先进入教会学校意奥兰尼中学就读,三年后肄业,英文成绩为全班之冠。
夏威夷王 加剌鸠(David Kalakaua) 亲自颁奖。
1883年正月,再到夏威夷最高学府奥阿厚学院读预科班,半年后肄业,当时孙中山未满17岁 。
大哥孙眉怕孙中山洗礼成为基督教徒,于是终止他在奥阿厚学院的学业,命他回国。
1883年6月,孙 中山乘坐轮船回返中国。
轮船进入中国海域后,就遇到清朝税吏的勒索,孙中山进一步感受到清朝的腐败 。
他回到翠亨村后,看到的还是一个苛捐杂税的的中国。
村民保守,私塾教学仍然沿袭旧规,背诵强记, 很少有心智的启迪。
孙中山在翠亨村时,常常和孩子们讲述太平天国、拿破仑和华盛顿的革命事迹。
有一 天,他和陆皓东带着一群小孩出去游玩时,经过北极殿,见到许多人在那儿跪拜。
他走上前去,将神像的 手折断。
引起村民极大的不满。
孙达成老先生为了息事宁人,拿出十两银子来修复神像。
孙中山见在家乡 呆不下去,于是到香港继续求学。
孙中山的少年时代称赞什么
《孙中山》讲述了中国伟大的人物孙中山从小到大经历过的事,讲述了他如何走上革命道路、为中国革命奔走一生,最后为救国救民而鞠躬精粹的曲折历程。
《孙中山》前有序言,正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再见了,翠亨村;第二章:海外求学;第三章:推翻满清,建立民国;第四章:讨袁护国;第五章:伟大的转变;第六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孙中山出生贫苦,祖籍广东,12岁时随哥哥孙眉到夏威夷去,到了意奥兰尼中学,全校的教师只有一个是夏威夷人,其余都是英国人,他们用英语进行教学。
孙中山听不懂老师的话,更不认得黑板上的那些字。
他没有因此而气馁,认真学英文,最后他把英、汉两种语言相对地比较,英语较好学。
他发现,英语有26个字母,由26个字母组成各种各样的单词。
学校开设的课程是上私塾时所没有的,这些课程大大地激发了他学习的积极性。
在三年以后,孙中山毕业了,他的英语语法课获得了全校第2名
后来他又到了奥阿厚书院读书,在学校一直是优等生。
由于哥哥孙眉担心孙中山会变成一个洋人,就迫使他离开檀香山,回到翠亨村,这时他已经是一个17岁的大小伙子了。
他有了新知识、新思想,胸中燃烧着改革的热情。
他一面帮助家人做些农活,一面在村民中大力宣传社会改革,抨击腐败的中国政治和落后的社会习俗。
1883年11月,孙中山再次告别家乡、告别父母,到香港求学。
他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他从中央书院毕业后,改学医学,他想“由医人而医国,借医术为入世之媒”。
在西医书院念书期间,他几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在宣传革命、策划革命上了,满脑子都是革命思想,见人就谈革命。
孙中山从西医书院毕业后,在澳门当了一名西医师。
但他认为“医术救人,所济有限”,“医国”比“医人”更重要。
1893年冬,他组织成立了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为宗旨。
他先后组织了10次革命起义,都以失败告终。
但他没有气馁,继续组织发动革命武装起义,终于在1911年的武昌起义取得了成功,推翻了清朝政府,这就是有名的辛亥革命。
由于孙中山轻信袁世凯,把总统之位让给了他,革命果实就这样被窃取了。
孙中山又开始讨袁护国活动。
粉碎了袁世凯的皇帝梦后,孙中山又奋起斗军阀。
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后,为求统一,扶病北上,最后鞠躬尽瘁,为革命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孙中山是我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是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
他一生成就了两件大事———一件是推翻了统治中国268年的大清帝国,从而也就结束了自秦始皇以来绵延了2133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另一件是高举起反帝反军阀的旗帜,坚定地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建立了三民主义和公产主义的革命统一战线,推动了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发展。
他一生经历了无数次失败,却在失败中取得了最大的成功。
他在失败和成功的辨证统一中,铸就了自己的人格。
他有救国救民的崇高理想、愈挫愈奋的坚强斗志、永不停顿的进取精神和公而忘私的高尚品德。
这就是孙中山,这就是孙中山留给我们的遗产。
孙中山是伟大的,也是平凡的。
他生为平民,死为平民,在平凡中见伟大。
读完《孙中山》以后,我越来越感觉到孙中山先生的伟大,他的最伟大之处在于他的“博爱”和“天下为公”。
我决心:一定要向他学习,刻苦学习,将来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把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作为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