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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爬行读后感一千字

时间:2019-04-27 16:00

死亡爬行观后感100字,谢谢!

在市教育中心培训期间,培训的老师放了一段视频《死亡爬行》,让我深受触动。

视频讲的是一支球队在教练的指挥下做一项“死亡爬行”的体能训练,要求一个人半卧双手着地,膝盖不能着地,背上再压另一个人,沿着球场爬行。

所有的队员都认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途中不到30米就全军覆没。

这时候,教练叫出了球队中较优秀的队员叫布洛克,让他再做一次“死亡爬行”。

这一次教练用一块布把布洛克的眼睛蒙上,希望他能走得更远不要放弃。

喊了13次“对了”、15次“加油”、23次“别放弃”、33次“不要停”、48次“继续”,教练告诉布洛克,上帝赐予我们的智慧和能力,不要浪费

在教练的激励下,布洛克释放出了自己最大的能量,爬行了很远很远,坚持到底不愿放弃的过程真是振奋人心。

巜死亡爬行》观后感400字

布洛克:很痛

    教练:别放弃

要尽力

    布洛克:他很重

    教练:我知道。

    布洛克:我快没力气了

    教练:再找更多的力气

    布洛克:很痛

    教练:我知道很痛,你继续吧

    布洛克:我的手臂像火烧

    教练:让它烧吧

    布洛克:太困难了

    教练:不会太困难,继续,加油

……    这是励志短片中的一幕。

一支球队在教练的指挥下做一项 死亡爬行 的。

一人半卧在地,膝骨不能着地,背上再压一个人,沿着球场爬 50米 .所有的队员都认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途中不到 30米 就全军覆没。

这时候,教练叫出了球队中较优秀的队员布洛克,让他再做一次 死亡爬行 .这一次,他用一块布把布洛克的眼睛蒙上,希望他能走得更远不要放弃。

    布洛克爬行时,教练始终在旁鼓励,喊了 13 次 对了 、 15 次 加油 、 23 次 别放弃 、 3 次 不要停 、 48 次 继续 …… 教练告诉布洛克,上帝赐予我们的智慧和能力,不要浪费

在教练的激励下,布洛克不仅走了 50米 ,他还背着一个 80公斤 的队友爬完了全程 ( 100 米 )。

一个普通人释放自己最大的能量,坚持到底不愿放弃的过程振奋人心。

    相信吗

因为不放弃,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会变成奇迹;因为不放弃,很多平凡人超越自己战胜困难成为不平凡 …… 很多人不会想到,今天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 CEO ,在十多年前只是一个落魄的互联网推销员,高考三次才考上大学。

当有人问起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淡定地说: 我觉得是永不放弃,没有放弃。

马云将 永不放弃 四个字作为座右铭,他在演讲中说过, 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都倒在明天晚上。

这激励了无数草根英雄为梦想而战,为了成功不轻言放弃。

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

    现实中,我们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念头, 太累了 、 好困啊 、 算了吧 、 真的很难 …… 有时,你会感激为你加油打气,提醒你再坚持一下的老师、领导、家长和朋友。

但是,更多的时候,你在前行时是寂寞孤独的,你需要自我调整、 —— 告诉自己,为了目标,不要放弃;在日记本写下,为了梦想,相信自己;甚至在夜深人静的那盏灯光下鞭策自己,不认输、不放弃

    回想自己的成长,同样历经无数次关于放弃还是坚持的选择。

初中时,身处特长班压力巨大,我不和别人比较,只想尽力而为,从不放弃努力;在平常的工作中,随便一个打击可能都会让我退缩,也曾厌倦朝夕不变的工作,走过弯路,甚至绕到别处,最终才发现原来自己要坚持的,(m.fwsir.com)才是那。

    永不放弃,一定会痛苦的,而这种痛,只有自己清楚;永不放弃,一定会不断失败的,问题是你会不会重新再来

耐心等待,让自己一分一秒地强壮起来

永不放弃不容易,这不是赌气的誓言,而需要一步步去努力。

想放弃,可以找到无数的理由,而坚持下去,是需要足够的理由的。

永不放弃,不仅仅是为了升学与求职,更不仅仅为了掌声与成功,这是一场战胜自我的战役,一个锻造坚韧品质的过程,这是贯穿一生的宝贵财富,这是一次意义重大的自我蜕变,甚至会让世界大吃一惊。

观    永不放弃的人总会成功——观后感(二)    一部名为的视频短片,使我看后深受启发:当所有队员对死亡爬行训练都没有信心的时候,教练喊出了队长布洛克让他做。

布洛克自己订的目标是 30 码,但教练要他挑战 50 码,并且要他保证一定要尽力。

教练拿出一条头巾蒙住了布洛克的眼睛,挑战过程中,布洛克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爬了多远,只是觉得累了、背上的队友向一座山一样压的他筋疲力尽。

他想休息一下,但是教练一直在鼓励他不要放弃,要他不要忘了要尽全力去完成挑战的目标,并提示他目标越来越近了。

当他爬完最后一步,精疲力竭趴倒在地的时候,他已经爬到了底线(超过 100 码)。

    一个人要想成功,必须有目标、有自信、有关心支持你的亲人、领导和朋友,短片中布洛克很成功地走完了全程,他靠的就是有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教练的激励,以及永不放弃的精神。

正如我曾经看到的一则名人故事一样。

    有位出身贫寒的年轻人,到一家电器工厂去谋职,这家工厂的看着面前的小伙子衣着肮脏,身体又瘦又小,觉得很不理想,信口说:我们现在暂时不缺人,你一个月以后再来看看吧。

这本来是个推辞,没想到一个月后这位年轻人真的来了,那位负责人又推托说:有事,过几天再来吧。

隔了几天这位年轻人又来了,如此反复了多次。

主管只好直接说出自己的态度:你这么脏兮兮的是进不了我们工厂的。

于是,这位年轻人立即回去借了钱买了一身整齐的衣服,穿上再来面试。

负责人看他如此实在,只好说:关于电器方面的知识,你知道得太少了,我们不能要你。

不料两个月后,这位年轻人再次出现在的面前:我已经学会了不少有关电器方面的知识,您看我哪方面还有差距,我一项项来弥补。

这位紧盯着态度诚恳的这位年轻人看了半天才说:我干这行几十年了,这是第一次遇到像你这样来找工作的。

我真佩服你的耐心和韧性。

于是,这位年轻人以这种不轻言放弃的精神打动了主管,他得到了这份工作。

这位年轻人就是日本的创始人,被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 !    松下的成功告诉我们,挫折并不可怕,更是一次机会。

它可以使我们找到自身的缺点并加以完善,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无法回避挫折,还记得刘翔永不放弃的速度,中国女排永不放弃的顽强,爱迪生永不放弃的勇气吗

他们之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坚信挫折是人生的考验。

这不是看你的技术,而是靠的毅力。

毅力才是决定考验成败的关键。

这一切都告诉我们,永不放弃的人总会成功。

死亡爬行观后50字总结

安全、检查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

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

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

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

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

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

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

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

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

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

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求政治论文1000字加读后感(最好是昆虫记),初一水平。

若转载无分。

好的再加20分。

我写的: 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

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昆虫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颠覆了,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

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毅力是攀登智慧高峰的手杖,是漂越苦海的舟舣。

毅力,让人类得以进步,毅力让人类了解世界。

当我读完《昆虫记》时,我明白了毅力。

摘抄的: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他出身寒舍,一生勤奋刻苦,锐意进取,自学成才。

在获得硕士,双学士,博士学位以后,就任中学教师,业余时间观察昆虫,他笔下的小虫子,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可爱,这一切,都归功于他的毅力。

没有他没日没夜的观察,人们哪里知道克朗多克蝎是卵生动物和克朗多克蝎的出现时间呢

很多人都有美好的理想和为之奋斗的热真。

但他们缺乏毅力,开始是天天打鱼、天天晒网,之后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后来索性就把网给丢进了大海里。

海洋里的那些奇珍异宝就成为了他们永远不能实现的梦想。

试想一下,如果他们有持之以恒的毅力,那么打到海底的奇珍异宝就不是他们的梦想而是现实了。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其中刘备三顾茅庐,请出了诸葛亮。

假设刘备没有毅力的话第一次去隆中后就不会再去了,但刘备有毅力,三次冒着大雪去隆中,终于请出了诸葛亮这位贤人来辅佐他成就霸业。

你也许听说过帕尔曼的小提琴曲,你也许为他的优美乐曲而赞叹不已,你可曾知道,他并不是一个幸运儿,在他很小的时候,双腿便瘫痪了,但他没有去残疾人福利院度过一生,而是走向了那铺满鲜花的舞台,成为一位举世闻名的小提琴王子。

这靠的是什么

是毅力

每个人都想成功,而登向成功殿堂的路遥远而漫长,而且路中有很多恶魔虎视眈眈的盯着你。

你需要拿出你的法宝战胜它们,而这些法宝中,最宝贵的便是毅力。

可以吗

O(∩_∩)O~

看死亡爬行有感

布洛克:很痛

    教练:别放弃

要尽力

    布洛克:他很重

    教练:我知道。

    布洛克:我快没力气了

    教练:再找更多的力气

    布洛克:很痛

    教练:我知道很痛,你继续吧

    布洛克:我的手臂像火烧

    教练:让它烧吧

    布洛克:太困难了

    教练:不会太困难,继续,加油

……    这是励志短片《永不放弃》中的一幕。

一支球队在教练的指挥下做一项 死亡爬行 的体能训练。

一人半卧在地,膝骨不能着地,背上再压一个人,沿着球场爬 50米 .所有的队员都认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途中不到 30米 就全军覆没。

这时候,教练叫出了球队中较优秀的队员布洛克,让他再做一次 死亡爬行 .这一次,他用一块布把布洛克的眼睛蒙上,希望他能走得更远不要放弃。

    布洛克爬行时,教练始终在旁鼓励,喊了 13 次 对了 、 15 次 加油 、 23 次 别放弃 、 3 次 不要停 、 48 次 继续 …… 教练告诉布洛克,上帝赐予我们的智慧和能力,不要浪费

在教练的激励下,布洛克不仅走了 50米 ,他还背着一个 80公斤 的队友爬完了全程 ( 100 米 )。

一个普通人释放自己最大的能量,坚持到底不愿放弃的过程振奋人心。

    相信吗

因为不放弃,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会变成奇迹;因为不放弃,很多平凡人超越自己战胜困难成为不平凡 …… 很多人不会想到,今天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阿里巴巴 CEO 马云,在十多年前只是一个落魄的互联网推销员,高考三次才考上大学。

当有人问起马云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马云淡定地说: 我觉得是永不放弃,没有放弃。

马云将 永不放弃 四个字作为座右铭,他在演讲中说过, 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都倒在明天晚上。

这激励了无数草根英雄为梦想而战,为了成功不轻言放弃。

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

    现实中,我们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念头, 太累了 、 好困啊 、 算了吧 、 真的很难 …… 有时,你会感激为你加油打气,提醒你再坚持一下的老师、领导、家长和朋友。

但是,更多的时候,你在前行时是寂寞孤独的,你需要自我调整、自我激励 —— 告诉自己,为了目标,不要放弃;在日记本写下,为了梦想,相信自己;甚至在夜深人静的那盏灯光下鞭策自己,不认输、不放弃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死亡爬行,是哪个电影里的片段

卷心菜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蔬菜中最为古老的,我们知道古时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

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

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

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

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

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

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

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

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

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

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

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

这倒是个谜。

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

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

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

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

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

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

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

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

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

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

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

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

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

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

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

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

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

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

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

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

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

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

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

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

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

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

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

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

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

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

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

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 读后感灯下,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一手拖着下巴,一手握着一支钢笔。

桌上放着已经翻阅了无数遍的《昆虫记》。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

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

他的《昆虫记》使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

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

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

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 《昆虫记》是法布尔以一生的时间与精力,他仔细的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并将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

《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 也因为多种文字出版,所以他被誉为“昆虫诗人”, 也翻译出版了他自己的大量作品。

其中《昆虫记》被译成许《我国昆虫记》作者被当时法国与国际学术界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

在晚年法布尔出版了《昆虫记》最后几卷,使他不但在法国赢得众多读者,而且也在欧洲各国。

在全世界《昆虫记》作者的大名也已为广大读者所熟悉。

文学接尊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

”但是可惜没有等到诺贝尔委员会下决心授予他这仪大奖,这位歌颂昆虫的大诗人已经瞑目长逝了。

\ 灯光下,字行里,我又回到了家乡。

大师的身影与我的重叠……\ 帮你找些材料,主要是靠你自己肩膀上扛的那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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