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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尽的北极故事读后感

时间:2019-05-07 12:27

安徒生《雪女王》原文

1.作文:从前有一个世界上最坏伙,叫作魔鬼,出了一面颠倒黑白的,明明是美丽的东西,在这镜子前一照,结果就变成最丑陋的东西。

魔鬼提着镜子到处宣传,结果强盗变成英雄,妖女变美人,丑蛤蟆当上国王,善良变罪犯……世界就让这个魔鬼给歪曲了。

魔鬼非常得意,想要带着镜子去把上帝变小丑,天使变怪物,当他快要飞到天国的时候,镜子竟怪笑起来,魔鬼控制不了,那面镜子就从魔鬼手上掉下来,摔成无数个碎片,满世界乱飞,黏在每一个它们碰到的东西上.  就这样,镜子的碎片飞到人的眼睛里,这个人就看什么都不顺眼,有的碎片还钻进人的心里,他的心立刻就便成冰块,变得毫无感情,冷冰冰的,有些碎片甚至被做成眼镜,人们戴上后明亮的东西就便变得黑暗。

在一个大城市里,有一个男孩叫加伊,一个女孩叫格尔达,他们的家连在一起,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在冬天雪花飞舞时的一个晚上,加伊忽然看见窗外有一片很大的雪花飘落在桥上,越变越大,最后竟变成了一个女人,她披着白雪披纱,身体发出闪耀的光亮,两眼也闪闪发光,她向加伊招手,加伊赶紧低下头,心里很害怕,这时,她就飞走了,待冬天过去后,某天加伊去找格尔达,两个人一起看画册时,外面的钟声响起来,加伊就把头伸出窗口,随风飞扬的镜子碎片就掉进他的眼里,钻到他的心里,善良的加伊立刻变成了无情的人,他的心变成冰块了,从此他再也不跟格尔达好了,而且还常常欺负讥笑她。

又一个下着雪的冬天到来了,可怜的格尔达因为加伊不理她而在家里伤心的哭泣,而加伊则是背着雪橇去广场上滑雪,这时,一架大雪橇滑过加伊的身边,大雪橇上的人对加伊笑,原来她就是那晚全身闪着白光,非常有名的冰雪皇后。

她的皮帽皮靴全是用白雪做的,冰雪皇后对加伊说:“来吧

到我的皮衣里暖和暖和。

”加伊钻进了冰雪皇后的皮大衣里,她在加伊的头上吻了一下说:“现在你不冷了吧

”他感到冰雪皇后的吻像一块冰放在他的心里,于是他就把所有事情都忘记了。

冰雪皇后让他坐在大雪橇上,带着他一起飞向天空。

春天到了,加伊跟着冰雪皇后走了,大家认为他可能已经死了,格尔达也这样想,所以哭得更伤心了,可是燕子和太阳认为加伊只是到远方了,可能没有死,于是,一天早晨,格尔达穿上她最心爱的红鞋,决定出发去找加伊,她来到城边,坐在小船上,她把红鞋扔到河中心送给小河,要小河带她去找加伊,不久,小船把她带到一个很大的樱桃园,有一间茅草屋顶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个长得很古怪的老巫婆,格尔达把寻找加伊的事告诉老巫婆,巫婆要格尔达不要太伤心,并收留她住几天,第二天,巫婆希望格尔达不要太伤心,所以施了魔法让她把所有事都忘记了。

一天,格尔达看见巫婆帽子上的玫瑰花,想起了她曾跟加伊说过要亲手编织玫瑰花礼帽送给他的事,于是她去问花园里的玫瑰花,知不知到加伊在哪

玫瑰说不知道,可是它确定加伊没有死,因为他并没有被埋在土地下,格尔达决定逃离樱桃园,当她逃出来时,发现已经是秋天了,她连鞋都没穿,感到脚很痛,但是她还是要快去找加伊

冬天的大雪已有半尺厚,格尔达又冷又累,此时遇见一只乌鸦,于是她问乌鸦知不知到加伊的下落

乌鸦告诉她说:“加伊因为答对了王宫公主的征婚问题,所以举办了盛大的婚礼,现在已是王子了。

”于是格尔达要乌鸦带她去王宫里面,结果发现王子不是加伊。

公主因为同情格尔达,所以送给她用金子做的马车,一双厚手套,还有车夫及一队随从,格尔达坐着马车,穿过浓密的树林时,躲藏在岩石后面的强盗发现了金马车, 他们打败了所有人,强盗的头头是个又高又胖的女强盗,正当她想杀了格尔达时,女强盗小女儿的求情饶了格尔达一命。

所以她们就一起坐上马车,朝强盗的山洞驶去,山洞里有一百只鸽子栖息在木板上,山洞顶上挂着两个鸟笼,里面关着两对花斑鸠,靠洞角外有一只大驯鹿,格尔达跟小女孩说了寻找加伊的事,第二天,小女儿心想要怎样说服强盗,让格尔达去找加伊,这时,有一只花斑鸠忽然说:“咕咕,我知道加伊在什么地方,我看见加伊坐在冰雪皇后的雪橇上,往北边飞去,大概在北冰洋的岛上了。

”小女孩和格尔达就去问驯鹿如何去那里,驯鹿说:“要到冰雪皇后的宫殿去,必须先到拉普兰德。

”于是小女孩让强盗们喝醉了,又拿了两块面包和一大块火腿给格达尔,要她坐在驯鹿上快逃走,驯鹿在冰天雪地里奔驰,远处的北极光发出闪电一样的蓝色火焰,粮食吃完了就到了拉普兰德。

格达尔和驯鹿来到了一间小屋子前停下来,小屋子有一个老婆婆,驯鹿把格尔达的事说给她听,她要他们俩吃点东西,因为要到冰雪皇后的宫殿,还要走一千五百多里路,那里有一个叫芬马克的地方,冰雪皇后正在那休假,她每天都要放射出极光的蓝色火焰,驯鹿出发前,老婆婆拿出一捆干鳕鱼卷,在上面写了一些字,把它捆在驯鹿的背上,他们就挥别了老婆婆,不久就到了芬马克,来到了芬兰女人的家里,她的屋子里非常热,女人打开鳕鱼卷读完后,就把鳕鱼干煮来吃了,格尔达问女人知不知道加伊的下落

女人说:“加伊在冰雪皇后的宫殿里,因为他心里有一块镜子的碎片,眼里也有碎片渣的缘故,所以看什么都不顺眼,只有取出碎片,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不然他就只能永远待在冰雪皇后的宫殿里,你有一颗孩子天真善良的心,这就是你的力量,从这到宫殿只有六里路,快让驯鹿带你去吧

”驯鹿把格尔达带到雪地里的一丛灌木旁,就让格尔达自己往前走了,格尔达站在寒风呼啸的旷野里,雪花不停地向她扑来,奇形怪状地向她进攻,因为它们是冰雪皇后的战士,正在守卫宫殿

格尔达的精神感动了上帝,上帝就派天使安琪儿帮她打败那些雪花战士们。

冰雪皇后的宫殿非常宽大,所有东西都是冰雪做成的,像透明的玻璃一样闪闪发亮,大厅里有一个结冰的湖,这就是世界上的理智之湖,冰雪皇后坐在中间,观察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加伊在离皇后不远的地方玩七巧板,他的脸已经被冻得发出青黑的颜色,冰雪皇后对加伊说:“如果可以拼出‘永恒’两个字,你就是自己真正的主人,你就自由了。

”说完话,冰雪皇后就飞走了,要赶着去替火山降温,格尔达走进宫里认出加伊,格尔达非常高兴地扑过去,可是加伊却冷冰冰没有任何反应,格尔达伤心地哭了起来,她的眼泪像流不尽的温泉,流进加伊的心里,直到把心里的镜子碎片都融化掉,这时加伊的眼睛活动起来,开始望着格尔达,格尔达于是唱起从前加伊最爱听的歌:“当玫瑰花开时,我们见到了上帝。

”加伊听到歌声,忽然大哭起来,热泪也融出了在他眼里的碎片渣,他终于认出格尔达,他们紧紧拥抱着,连四周的冰块也为他们跳起欢的舞,当他们疲倦躺下时,两人刚好形成了“永恒”的图案。

加伊现在自由了

他挽起格尔达的手,一起走出冰雪皇后的宫殿,发现驯鹿正等着他们,驯鹿带他们到芬兰女人的家中,然后又到拉普兰德的老婆婆那,她已经为他们准备了新衣服和新雪橇,他们带着感谢告别了老婆婆,开始回家了。

春天来了,格尔达和加伊回到家,他们手拉手,一起坐在小桥上,感到非常幸福。

《海底两万里》的读后感100字-150字

看到这书名并不觉得是个有意思的故事,海底两万里能有什么值得去探寻的呢。

看完后才知道是自己的孤陋寡闻。

并不是只有热带雨林,无垠的沙漠,高耸的险峰能让人们产生征服的欲望。

那广袤的海洋更是一个蕴藏数之不尽宝藏的地带。

正因为陆地上有限的空间、能源,使人们不得不把视野扩展到占有地球面积70%以上的海洋里。

现在人们能够从海里捕鱼,采矿等,仅仅是发挥了海洋一点点的功能。

Jules verne用他丰富的想象力为我们展现了如何利用海洋中的能源物质来生活(虽然有一些是缺乏理论支持,且就现在我们所拥有的技术条件无法达到的)。

但正因为有如此多的设想才能使我们世界不断进步与发展,而不是仅局限于小小的陆地上。

未来不是建筑师也不是航海员的我,无法想象如何潜入几千米深的海底,也无法想象在暗波涌动的海底如何建筑象童话海的女儿中美丽的城堡与花园。

未来的几十年将要把医病治人作为职业的我,在中医博大精深的草本中是否可以多加入些海洋中的未知生物呢,兴许现在很多无法治愈的疾病在海洋医学的重大突破下可以得到无法预想的结果。

不过就如马克思哲学所言,任何事物都是有相对的两面性。

工业革命的产生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却把我们生活的环境弄得一团糟,什么温室效应海平面不断上升、大自然稀有物种灭绝食物链的破坏,人们也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以后若是将利爪伸向海洋后还会发生什么呢,无法遏制人的欲望也许会把人类推向历史发展最高峰,自然是按照它的规律向前进的,否极泰来的道理是不变的。

万恶的人们,不要过多的要求,适可而止会让我们生存的更长久些呢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儒勒•凡尔纳生于法国西部海港南特,他在构成市区一部分的劳阿尔河上的菲伊德岛生活学习到中学毕业。

父亲是位颇为成功的律师,一心希望子承父业。

但是凡尔纳自幼热爱海洋,向往远航探险。

11岁时,他曾志愿上船当见习生,远航印度,结果被家人发现接回了家。

为此凡尔纳挨了一顿狠揍,并躺在床上流着泪保证:“以后保证只躺在床上在幻想中旅行。

”也许正是由于这一童年的经历,客观上促使凡尔纳一生驰骋于幻想之中,创作出如此众多的著名科幻作品。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

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

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

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

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0年,是凡尔纳著名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

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

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

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

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

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

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

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

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

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

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

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

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

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

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

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

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

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

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在旅行过程中我和尼摩船长以及游客们都可以说是随着事情发展,而有所变化,有时惶恐不安,有时轻松愉快。

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

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余秋雨远方的海读后感

1.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

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

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

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

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

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

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

你有过怨恨吗

”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读了上面的这个故事,我们都会深深地被黄美廉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

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价值,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要想使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要接受和肯定自己。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缺陷或不如意的事情,并非只有你是不幸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对待不幸。

无须抱怨命运的不济,不要只看自己没有的,而要多看看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就会感到:其实我们很富有。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都读过很多让我们感动和令我们深省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中蕴含的哲理和智慧,曾经给我们的人生以启迪,曾经给我们的心灵以慰藉或震撼,曾经让我们感动。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需要领悟一些道理,以便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都需要接受一些感动,以便使生命充满激情。

  2.曾读过一本契科夫的短篇小说集,第一篇小说叫作《打赌》。

是写—位法律学家与一位企业家在一次沙龙聚会中在谈到一个新近被判十五年徒刑的囚徒时争执起来。

企业家认为在监狱里蹲十五年还不如判死刑的好;法律学家则认为活着总比死了好,活着就是希望。

二人争执不休,最后打起赌来,赌注是法律学家让企业家把他关起来,十五年后如果法律学家不违约,企业家的全部财产归法律学家所有。

第二天早晨,法律学家便被企业家关进自己后花园的—间小屋,这间小屋只有一个送食物的小小窗口。

法律学家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屋里开始过起监狱生活,企业家每天给他提供所要读的书。

时间一天天流逝,法律学家读完了政治、经济、哲学、科学、神学、文学大全,十五年的时间终于到了。

这时的企业家因在生意场中失利,他知道时间一到自己便会变成一个穷光蛋,于是他决定在到期的头天夜里杀死法律学家。

银行家好容易打开那把十五年来从来没有打开过的生锈的铁锁,发现法律学家正在残烛前伏案熟睡,银行家正欲趁机杀死这形同枯槁的法律学家时,却发现桌上放着一封给他的信。

信中说,他感谢企业家,十五年来他读了许多书,这些知识将是他终身用不尽的财富,他还明白了许多道理。

他决定不再要企业家的财产,他将于明天拂晓前破窗而出,自动毁约。

银行家看完信决定放弃杀死法律学家的念头。

第二天拂晓前法律学家果然毁约破窗而出,既保留了银行家的财产,也保住了自己的生命。

  这篇小说似乎包含了许多道理,热爱生命,活着便是希望,应该是它的主题,世间一切事物中最可宝贵的就是生命。

热爱生命并不等于贪生怕死,“人生自古谁无死”?记得秋瑾有一首诗:“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

一腔热血勤尊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古今中外一切取得伟大成就的人都是懂得生命价值和运用生命价值的。

一切正常人都是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的。

“人固有一死,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

”当然在生活中不可能每一个人的死都重于泰山,然而却不可以轻如鸿毛。

人是不可以轻生的。

我常常想起大仲马的一句话,人类的全部幸福就在于希望和等待之中。

活着是幸福,希望是幸福,等待是幸福。

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在为了人类的活着和追求幸福而运作,活着和幸福是人类的主题和目的:如果离开了活着和幸福,人类的—切便将失去意义。

  在宇宙空间飞行过的宇航员,到南极去进行过科考的科学家,当他们远离人类群,远离家乡,远离亲人,面对广袤无情的大自然和宇宙空间挑战生命极限归来的时候,他们悟透了一切,他们感受到了人类在面对大自然的时候是非常渺小和脆弱的。

同时觉得生命又是非常可贵和伟大的,人类在面对生命的极限时要求生存是多么地不容易,多么地艰难。

挑战生命极限归来的人们,他们认为人类生活是最美好最幸福的。

他们甚至认为人类的相互争斗都是不应该的。

只有失去过才知道拥有的可贵,然而生命不能作这样的游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那些挑战过生命极限的人他们从生与死的边缘走了过来,更加懂得珍惜生命和生活。

由此便又想到杰克·伦敦那篇叫作“热爱生命”的小说:两个淘金人历尽苦难和艰辛,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的感人故事;使你觉得人的生命力是多么强大,人的生存欲望是多么强烈,人在死亡的边沿才会深切感受到生的可贵。

那么生活在太平盛世的人还有什么理由轻生?还有什么理由要无缘无故的离开这个人世呢?生命在其发展过程中是会遇到许多艰难困苦的,这恰好证明着生的可贵。

生命是一切上层建筑和物质世界的基础,因为有了人类生命,才有了思想,才有了希望和追求,才有了这个五彩缤纷,像万花筒一样美好的世界。

  生命面对时间和空间,正如古人所说“若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若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

”人生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

人世间的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有天伦之趣、朋友之谊、恋人之情,有理想、有美好、有追求、有梦幻,只有在人世间才能创造真正的美好天堂。

珍惜生命吧,给人生唱一首赞歌。

  3. 热爱生命的故事  从小,我就知道,人的生命不是很长。

  还在襁褓中时,我便体弱多病,医生告诉父母做好夭折的准备。

但我还是活过来了,尽管挺艰难。

  由于心脏不好,不能随别的孩子跑跑跳跳,我童年的天空一直阴霾密布,常常一个人躲进角落里偷偷地哭。

孱弱和孤独化作绵绵忧丝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辗转复回,使我在那个年龄过早地懂得了生和死,懂得了生命对我竟是那么吝啬和残酷。

  再后来,我就长大了。

长到一个落花时节,灿烂的秋阳里我苍白的面上有了点点红晕,我考上了大学,圆了儿时没有敢奢望的梦。

  再后来我就恋爱了。

那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宽厚、豁达而执着。

我非常幸福地享受着做一个女孩子的快乐,也享受着拥有一个男孩子无边的满足。

在他温暖的臂弯里,我脸上的红晕一直没有退。

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自己曾有过一个不堪的童年,也曾有着一个弱不禁风的病体。

  直到大学最后一年的那个春天,我和男友去野外踏青。

我们背靠着背坐在草地上,看蓝天和白云,看松林和远远的牧羊童。

我们亢奋地唱着歌:“------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唱到动情处,男友激动地揽我入怀,轻轻的在我耳边细语:“今生今世相守,不离不弃------好吗

”  生命的那一刻,是那么的绚烂和温馨,又是那么的谴绻而温柔。

蓝天与绿草之间,我知道我的心如花般勃然怒放了,展示了我从未有过的美丽。

  但就在那个春天的夜晚,我凭窗而立,听窗外远远的虫鸣,遥对一轮满满的月,无限神往眷恋地回忆那蓝天白云,那草地,羊群------而后,我流泪了。

  我知道我是怀着怎样的投入爱着那个男孩,也知道他又是带着怎样的怜爱惜我如瓷。

我们的爱情纯净、透明,象刚刚初绽的花。

但也许美丽的东西都有残缺:他精力充沛、体魄强健,而我柔心弱骨、身单体薄怎陪他一生风风雨雨

情到深处就有着那么沉的不忍和忧虑,与其不能终生相守而留给他半生的苦涩,不如我早早地从他的生命里走开,让他有机会再拥有一次完整的爱情、拥有一个没有缺憾完美的人生。

  命里注定我不该属于他,不该属于任何一个男孩。

我本来就应意识到的。

  于是,在那个春夜之后,我便慢慢地疏远他、冷落他,大学毕业不顾他的阻拦我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

在给他的信中我平静地写道:“我已不再爱你-------”他不知道刻意逃离爱情有多么不堪,那种爱而不能的伤心又是一种多么深多么深的痛

  后来,我就在那个城市里一个人独立地面对人和事,独自承受人世上深深浅浅、大大小小的悲欢,很苦。

每次在人流中穿过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心里就会彻底的孤独,于是便刻骨铭心地想起那个恨我薄情的男孩。

他怎么知道,我离开他是为了更好地爱他;他又怎么知道,他曾拥有过一个多么善良多么美好的女孩,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他。

只恨苍天不给我们这份尘缘。

  割舍了爱情之后,我只是为了母亲而活着。

生命是母亲给的,我自己没有权力收回,我只能维系年迈的母亲一点点的希望。

其实,母亲不该制造我这条弱小的生命的,经历一番人世的沧桑之后,要带着许多的遗憾离去。

生命有时对每一个人实在不是那么公平。

  整整半年多,我拖着病体几番沉浮、几番挣扎,终于在紫丁香开的那个季节我病倒了。

听母亲说我落草正是紫丁香残谢之时,也许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紫丁香很快就会枯萎的,我想我会随落红一道走的。

  于是,平静的心愈加平静。

临走时我要完成两个心愿:告诉那个男孩,我一直爱他,愿他别辜负我好好活着;再告诉母亲,不要为我悲伤,就当二十几年前没有过这个生命

我坦然地拍了两封电报,坦然地一个人住进医院,没有急于去确疹,我等待着。

  母亲是和那个男孩一道来的。

许是母亲暗示了我离开他的缘由,他一进病房就凶凶的瞪我,而后泪眼婆娑地握住我的手,握得我的心都在颤颤地痛。

  母亲只是不语,她已做好了二十几年的心理准备,心中的泪已流尽。

  后来,医生进来了,劈头就责问母亲为什么把我一个人抛在这个城市、质问他为什么不给女朋友一份关护和鼓舞,竟使我这样不爱惜自己,这样忧郁沉沦。

  “别责怪他们,我知道我的生命很短。

”我为母亲开脱,也为他辩驳。

  “其实,你幼年的心脏瓣膜狭窄已奇迹般地在两三年前痊愈,只是你身单力薄,又不热爱生命,抑郁成疾------”  “奇迹般----”母亲重复了一下,几乎不敢相信地看看我,又看看老医生,她黯淡的眼光一下子明亮了。

  “是的。

也许------”老医生拍了一下我的肩头:“要归功于你的男朋友,你们一定非常相爱非常幸福。

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生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你是必须自己去争取的。

你只要肯配合治疗,很快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也能拥有一个完整的人生

”  老医生走出去了。

我、男友和母亲都被震憾了,那时,午后的阳光正暖融融地照在我的脸上和母亲、男友的身上。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男友第一个反应过来,他飞速跑了出去,我听见病房外他男孩子少有的响亮的哭声,那么痛快酣畅、那么淋漓尽致。

  床边的母亲把我搂进怀里,满脸的笑容和泪水,一瞬间,母亲脸上的皱纹好似少了许多。

  后来,那个老医生医好了我的病。

  我出院那天,拉住他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我感激他。

他不但使我的身体康复,更重要的是,他给了我精神上和灵魂深处的震憾,让我懂得生命那么可贵,懂得了任何东西都要自己去奋斗、去争取。

  是的,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是要自己去争取的。

如果生命都能争取到,那么人世上又有什么不能争取来的呢

  4.热爱生命 作者:杰克·伦敦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

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

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

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

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

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

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

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

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

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

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

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

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

”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

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

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

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

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

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

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

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

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

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

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

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

”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

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

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

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

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

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

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

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

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

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

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

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

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

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

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

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

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

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

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

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

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

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

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

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

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

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

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

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

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

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

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

一共六十六根。

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

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

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

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

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

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

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

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

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

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

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

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

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

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

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

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

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

这是一件很 慢、很吃力的事。

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

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

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

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

天空是灰色的。

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

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

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

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

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

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

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

袋子并不大。

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

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

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

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

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

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

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

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

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

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

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

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

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 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

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

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

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

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

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

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

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

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

这个人喊了一声。

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

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

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

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

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

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

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

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

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

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

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

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

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

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

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

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

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

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

次韵翰林金侍讲大阅诗翻译是什么

(2)借指朝廷。

唐贾至《闲居秋怀寄阳翟陆赞府封丘高少府》诗:“信矣草创时,泰阶速贤良。

”唐刘禹锡《山南西道节度使厅壁记》:“去年夏四月,今丞相徵还泰阶,遂命左仆射往践其武。

求一篇读后感

《海底两万里》 读书报告 这个寒假我受益匪浅,我从《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中,了解了许多奇妙的自然现象和知识,从主人公身上学会了很多高尚的品质。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1828—1905)是法国科幻小说家,现代科幻小说的重要奠基人。

他出生在一个律师家庭,很小的时候就产生了强烈的探索欲望和丰富的想像力。

他博览群书,厚积薄发,第一部科幻小说《气球上的五星期》,《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著名三部曲的第二部,前有《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后有《神秘岛》。

作者想像力丰富,文笔细腻,构思奇巧,其作品既引人人胜,又很有教育意义,适合各种年龄的读者。

本书写了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他(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

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

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

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

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奇异景象。

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海底两万里》描绘的是人们在大海里的种种惊险奇遇。

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渴望上天入地、自由翱翔的梦想。

小说不但能激发人们对科学的兴趣,而且赞扬了像尼摩船长等反抗压迫的战士的形象,体现了他们具有社会正义感和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

精彩片段:大西洋暖流的真正水源,它的出发点,由尼摩船长指出来的,可以说,是在 嘉斯贡尼海湾①。

它的水在这湾中,温度和颜色还不很强,但已经开始形成了。

它向南流,沿赤道往非洲走,水流受热带地区阳光的蒸晒,日益变得温热起来,横过大西洋,到达巴西海岸的三罗格罗,然后分成两个支流,一个支流流入安的列斯群岛海中,尽量吸取温热水分。

这时候,大西洋暖流担任恢复海上温度的平衡,以及把热带海水跟北极海水混和起来,开始它的保持均衡的作用。

本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尼摩船长,他那遇事沉着冷静,不畏艰险,吃苦耐劳和外表冷漠但内心又热切的期盼自己的理想能实现的精神品质感染了我,使我不得不由衷的敬佩他,他的那种精神品质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相信你读了也会有同样的感受,快来阅读吧

高一了,要写篇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 J。

K罗琳打开了魔法世界的大门,一部《哈利波特》赫然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杜甫爱国故事简介

曾经有人这样说“未发现的领域——这些字眼能激起人们的想像力。

长期以来,人们被海妖的歌声吸引到未知的地方。

时至今日,当我们在现代地图上看到标着‘未发现’的地区、用断线表示的河流以及注明‘其存在与否质疑’的字眼的岛屿时,这种声音仍然响在我们的耳边……” 是的,人类天生就拥有永不满足的好奇心。

当身边的世界对自己仍然蒙着面纱时,这种好奇表现得尤为明显,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那个被称为“地理大发现”的伟大时代会有那么多的人前仆后继地奔赴险境,利益只是其中一部分原因罢了。

这本书讲述了10个关于冒险、勇气、野心与荣誉的故事。

这些故事包括:不悔的“百万君”——马可·波罗东游记、向海洋进军——葡萄牙航海王子亨利、“向往的地方”——达·迦马“发现”印度、悲壮的死亡之旅——白令的美洲探航、“ 个拥抱她”——麦哲伦的环球航行、“向天堂驶去”——库克船长的探险、“发现军团”探险记——刘易斯探索美国西部、走进非洲——李文斯顿的非洲传教与探险、“永恒的交响曲”——人类对北极的探索之旅、“永不屈服

”——探索南极的人类英雄。

这些故事中有辉煌与荣耀,有悲壮与惨烈,有生命与死亡,还有残忍与血腥。

而故事中的人境遇也不尽相同,有的扬名立万,一生得意;有的命运多舛,荣辱皆尝;还有更多默默无闻的人,静静地、不起眼地存在于那些壮烈的故事中,为英雄的光环所掩盖,最终成为历史上的无名小卒。

然而,英雄也好,小卒也罢,在他们身上都折射出一种绚烂的光芒,那是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由勇气、智慧、不屈与无畏构成的人类的生命之光

面对未知的一切,人类将永远秉持着这样的信念:“去奋斗,去探索,永不屈服

冯冯居士:我是如何修成五世童子身的

但是,在这一年来,仍陆陆续续有不少人写信来要我为之看这看那的。

\   这些信件,有些是寄到“天华月刊”“慧炬月刊”,或香港“内明月刊”,或其他刊物转来的,也有寄到“皇冠杂志”,或者香港“南北极月刊”转来的,甚至有些是寄给“中央日报”与“联合报”、“世界日报”转来;还有很多是向亲友查出我的地址,直接来信,一部份的信是寄到多伦多湛山寺,有劳诚祥老法师转给我──这一种来信最令我过意不去,信是从台湾寄到加拿大东部,劳诚祥老法师冒风冒雪地去投递,再邮寄到加拿大西岸的温哥华相距将近三千英里,等于台北到巴黎那么远。

也不知道多伦多有多冷,从湛山寺出去投邮有多远

而湛山寺的两位老法师──诚祥上人与性空上人,都是凡事躬亲而为的,没有人伺候的,大风大雪大雨里亲自出去投邮,把那些信转给我

\   还有,有些信是寄到温哥华的佛恩寺去的,佛恩寺也没有佣人,往往劳烦罗午堂老居士他七旬高龄的老人家,亲自送来给我。

佛恩寺到寒舍距离是十英里。

\   劳烦了湛山寺的老法师与佛恩寺的罗老伯转信,我心中过意不去极了,那种欠负之感,真是无法形容的。

罗老伯与我熟稔,好像是我自己的亲伯父一样,可是诚祥老法师与性空老法师,与我素未平生,常常烦劳他们,我怎能心安呢

诚祥上人往往会附数行开示,说“请居士看看信内有何要求,尽量满足他吧

”\   诚老与罗老伯都并没有拆阅来信,原封不动地送来。

他们都以为信内有极重要的紧急的事,罗老伯常说:“恐怕是人家有急病的,你快点帮帮忙吧

”\   假如来信都是有紧急之事,那么倒也还不辜负诚老与罗老辛苦转信一番子,拆开来看看,可叫我脸红,也不敢公布内容

您猜是什么信

都是来信请教什么男女爱情问题的,恋爱挫折的,婚姻破裂的,夫妻吵架的,甚至还有性生活不美满的,畸恋的,变态性心理的,甚至于有修道人道心动摇的,暗恋异性的,同性恋的,不能守色戒的……。

种种故事,像电影“空门情孽”,“野寺情僧”,“查夫人”什么都有。

\   拿那样的“鬼打架”的事务,来烦劳老法师千里转信,老居士奔波送信

拿那样的无聊问题来问我这个从未结过婚的修行人。

这些人是不是太过分滥用了我的清净眼

别人在我“天眼服务”期间,每人发心捐出一百美元以上,给佛教慈济医院,大家同襄义举。

他们捐出血汗钱,心怀慈悲,所以我愿意以微末的修为天眼为之服务,亦只是自比如木工泥工将其技艺义卖筹款参加慈善之意。

可是,现在这些人,半个铜板不捐,就要求我服务,那也罢了,反正我并非以“天眼服务”赚生活,如果人家有急难,我也仍愿尽一点棉力为人解除苦难,但是叫我免费服务这些“鬼打架”男女情欲的问题,可不能不叫我为之气结,有时候我也会被气得动怒的。

\   我早就说过不回这一类来信,每天从世界各国各地的各种来信,已多达四十至五十封,我把全部的微薄稿费收入,都花在应付回信的航空邮资上了,也还应付不过来

现在加拿大的国际航空邮资又再上涨,一封二十公克以内的航空信,邮资是七毛二,一天回信二十封,就是十五元加币。

我怎能应付

正经紧急的信,那是没法不回,像那些“鬼打架”的来信,我是绝对不回的,我没有那么多金钱,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和他们鬼混。

\   问题是,这种来信,往往把照片寄了来,指明看完要退还,这就迫得我无法不回信。

就这样,我每月不知贴了多少钱做着最没有意义的事,我现在实在已无力再应付下去,我只好在这里声明,倘若再有问男女情欲之类的来信,就算附了他们唯一的纪念照片,我也不寄回的了,丢了是他们活该

我一概投进垃圾桶去

我没有义务回答这些男女爱情情欲的问题

也不懂

也绝不会滥用清净天眼去为之看那些事

\   其实,男女之间的情爱情欲,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去思量及处理,别人谁也帮不上忙。

我曾经回过的信,也不外是说这句话,并且请他或她多多清心寡欲,多多读佛经,我也曾经发表过文章,例如“运九想,除六欲”(已收入天华出版公司新书“天眼慧眼法眼的追寻”之内,已经出版),是有助于除去欲念的。

\   对于那些少数道心不坚的修行人,我在这里奉劝,请以先贤今彦为模范,学习其苦行苦修,自己多忙碌一点。

一个修行人,从天没亮就起床,做早课、念经、跑香、打扫,做寺务,研读佛经佛论,种植;从前的出家人还须挑水,磨米,挑粪便,浇菜、洗衣、锄土、芟草、砍柴……就是现在的寺院,也有做不完的工,干不完的活,看不完的经论,一直忙到深夜,劳其筋骨,净化心灵,忙都忙得透不过气来了,那有闲心去胡思乱想

若有道心不坚的,恐怕多是太闲了,所谓“饱暖思淫欲”,无论出家人在家人,都要以此为戒才好

\   我自己自小至今,从无一日得闲,天天都是从大清早忙到深夜,上床倒头就睡着,什么也不想,天亮就起来,忙这忙那,您别以为我住在外国做“寓公”,事实上,我无事不亲自为之,剪草、修树、锄土、种植蔬菜、修房子、油刷房子、洗衣服、洗地毯、洗窗帘、洗被子、毡子、吸尘、打扫、洗碗、买菜(扛着一袋面粉,在风雪中步行数里路回家是常事),砍柴、铲雪、拾报纸、煮饭、招待访客、弹钢琴、写佛曲、写佛教文章,为将近十个刊物写短文,写长篇(例如已出版的“空虚的云”与未完成的“玄奘与慧能”),查经,上图书馆,打字、接电话、看电视新闻及节目,研究科学新知,还有拜佛(包括每天拜佛诵经与定期的领众拜佛),写回信,还得照顾母亲起居生活,还得为人诊病,……我根本就没有时间,也没有闲心去胡思乱想

或去烦恼

而我并不觉得这种生活有什么苦。

相反地,我很满足,很充满法喜,也只有收到那些问情问欲的信才叫我不开心。

\   是我怕面对情欲问题吗

才不是呢

西方人电视上什么不雅镜头都有,我都毫不动心,视而不见,有时只是忍不住发笑。

为什么

因为,觉得那些人真可怜,在欲海中生死流转,顷刻欢娱,终生病苦,烦恼,为情自缚,为欲自锢。

世界这么大,宇宙这么悠久广阔,有无边无际的真理在等待追寻,而人们却把眼光集中在人体的数寸之内;有永恒的真理与生命不去追求,却去找寻无穷的孽苦。

在家青年人最好是别去看那些所谓爱情文艺小说、色情影片与刊物为好。

\   以为我是伪君子吗

我才不是呢

只是我的眼光比常人远大,我知道情欲是最虚假的色蕴,是自己欺骗自己的虚假感觉。

我的心志寄于浩瀚的佛理与无涯的宇宙,我知道永恒的佛性才是最大的快乐,我知道佛心慈悲布施才是最大的乐,清净无欲才是真正的乐。

我以恢复佛教的超自然宗教地位为己任,我以参与弘法扬教广度众生出苦出厄为最乐。

我远不能与古今的菩萨及大德相比,但是我知道我肩上责任的重大,而且有无限的佛光在照耀着我,我从未想到世俗的肉欲与爱情

\   佛法是“断爱”“离愁”的(这个“爱”字,指的是贪恋之爱,不是指的天伦之“爱”,不是指对人类与其他众生的情“爱”),一个修行人,无论是出家在家,首先就要学习“断爱”。

断爱的方法就是发心慈悲,以大慈大悲去净化欲爱之私,并且以苦行及戒心,与经论来清心,这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

我学佛无成,但是,在清心离欲方面,自信还及格,五世童子功,现在是第六世修行,如人寒天饮水,冷暖自知,我知我会在这样修行下去的,父母多年施压力,也未能压迫得我去结婚;当年在国内,十余二十岁,虽非英俊而仍年少,也还未搞过什么“乱爱”,在加拿大的二十年,正值壮年,社会淫乱之风开放,我亦一无所动,一无所染。

我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人遇着男色女色会心旌动摇。

\   说我修持好么

我不敢说,只是感觉到,情欲太没意思,试想一下,我随时可以像X光般的透视人体,别人眼中的美女美男,我看见的是透明的活动骷髅,肠肚内脏、骨骼、神经系统、血管、血液、尿屎在肠肚内,未消化完全的食物,像猪之汤浆似的在胃内,痰液在气管内,深深两只大眼眶,黑洞洞,上下两排烂牙,一只空洞鼻管孔……腐臭已见传出来,是屎的气味,细菌的臭气……美吗

性感吗

我看别人的身体如是,我看自己的臭皮囊亦如是,真实倒尽了胃口,管他是什么美男子,我看的只是活动骷髅,管她是什么绝色美女,我看的只是透明的医学解剖挂图模型,我真不明白怎么有那么多人,甚至修行人也会着迷于色相,请多多看佛经吧

佛经中教人修“不净观” 、 “运九想” ,这是很好的清净离欲法门啊

为什么不自求多福,却来自堕烦恼。

\   有的来信暗示以苏曼殊为美,似乎很羡慕苏曼殊的洒脱不羁与风流;其实,曼殊根本不能算是一个修行的和尚。

他的诗画成就是另一回事,但在修持上,我是毋宁推崇与他同时的弘一法师的。

弘一法师早年也是一介风流人物,但是觉悟之后,出家修持极严,成为律宗一代大师,而曼殊只不过是一个游戏的文人而已,如果细看他作的绝句诗词两百多首,值得欣赏的并不多;他的禅诗不能与王摩诘相比;情诗,也不能与李商隐比,他处处学李商隐的情诗,也是借旧瓶换新酒而已。

修行人不以玄奘、惠能、百丈、虚云等高僧大德为模范,却以苏曼殊为慕,我觉得真是可叹。

曾经有人为文指我是曼殊后身,可能因为见到过我以五言古诗译过一些外国名诗,因而联想到曼殊,这种推测,容或有赞美之意,但我一些也不领情;相反的,我以被视为苏曼殊而感到侮辱呢

我这个严肃守戒的修行人,怎么拿我去和风流和尚比

\   我从小以为人人均能透视人体,及长才知不是。

不过,纵然人们不能透视人体之可怕,也该知道佛经所讲的“人身有八万虫”(华严经)呀

拿显微镜来,看一看,人体上有多少寄生虫,多少细菌,男性的“性感”眉毛与毛发之根,有多少可怕的细菌,所讲“性感”的男性汗味(一般文艺小说最常这样说),其实只是吃了葱蒜牛肉所排泄的臭汗,加上细菌作用而产生的狐臭(尤其是洋人男子),我闻到都会作呕,就不知怎会有女子以之为“性感”

相同的,女子身上也一样有很多寄生虫与细菌;就拿美目盼兮来说,眼睫毛根下的寄生虫,放大一看,形似雪茄,更别说身上有数不完的细菌了。

就拿最美的媚眼与嘴唇来看,在放大镜下,叫您不吓跑才怪

光是电视广告上那些口红广告的放大香唇就够叫人恶心的了,说肌肤细滑

拿放大镜看一看吧

再到肉店看一看未刮毛的猪皮,比较一下吧

看它怎样“性感”

\   如果这冷水还不够冷,泼不醒,那就不妨到殡仪馆去参观一下冰窖内的死尸,或到法医的工作室去参观那些尸体的内脏,或到医学院解剖室去看看,问问那些连防腐药水也遮不过的腐尸气味

那么就会知道佛经的“运九想”的真正意义了。

\   恋爱的时候,双方戴上假面具,甜言蜜语,去争取对方,一方面又在幻想中美化了对方,其实双方都闭着眼睛追求梦想中的情人,自骗自,自己在爱上幻象,发生了超友谊关系之后,又悔又恨,又痴又爱,结了婚,吵吵闹闹……这些文艺小说写不尽的单调题材,电影演不完的公式化故事,我是最没有胃口的。

写情写欲,什么“大胆”镜头,都只不过是恶心的动物本能暴露而已,一个深沐于佛理,深入经藏,苦行勤修的人,是不会被情欲所困惑的,倘若以学法为务,苦行勤修为常,以追求不生不灭的真如,行六度万行为志,慈悲布施为心,就是见到“色”,也自然会“空”。

见色无色,见相无相,这就是修行人的功力。

倘若见相仍然住相,见色住色,而又排除不了,那就得痛下苦功了,要不然,就下定决心,做贤妻良母或严父孝子,并且多做入世的接引宏教,也是好事,何苦勉强自己待在寺庵中作灵肉的挣扎呢

就是在家修行的人,也应以佛理真理为远志,以国家社会为重,贡献自己的力量,目光远大,胸怀广阔,自然就不会缩小自锢于狭窄情欲牢狱之内了,何须向他人请教

\   让我再重申一次,我绝不再回覆有关情欲的来信,我会连同附来的照片一齐丢到垃圾桶去,我当前的要务是写作弘教,而不是解答问题,今后将尽量不回任何信件了。

\   这些问题,是必须由个人各自去解决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忙,无论是出家人在家人,修行都是要靠自己去苦修的,修行没有捷径

也没有幸致,让我们人人都多多读佛经多学梵行吧

让我们追求“法性”的“性”

  一九八七年四月八日于温哥华永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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