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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五月读后感

时间:2013-11-30 19:44

恶魔守护的季节 对应的情侣名 我想暗示他

读后感 伟大的小说不仅仅在于它情节的曲折惊险刺激;更在于它塑造的人物,它揭露的事实,它反映出的人性,给人的巨大震撼。

巴黎圣母院做到了这一点。

这本小说其实很复杂。

看过了那么多遍,我貌似始终只能停留在简单的情节和人物行动上面。

但我似乎隐隐约约看到人物内心斗争的激烈。

有种莫名的震撼。

这是一部写人的小说。

没有神,也没有神性。

没有人是完美的,所有人都带着缺陷。

没有人是完全理智的,都带着或多或少人类本身的疯狂。

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淋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法王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

在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

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

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

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

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高耸威严的巴黎圣母院。

路易王朝的暴动和流血。

丑八怪和吉普赛女郎。

卑微而悲惨的爱情。

翻开,我仿佛走进了一个梦幻般宏伟的时代,这里圣洁的教堂和龌龊的乞丐街并存,位高权重的主教和招摇过街的丑八怪之王并存,惊人的美丽和恐怖的丑陋并存。

法国大文豪雨果的笔下源源不断流出的,不仅是一个摇摇欲坠的王朝,不仅是一位坚强而多难的女子,不仅是爱与恨的交织,更是人性中,美与丑不朽的碰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

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的喝彩。

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

”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

”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 是的,这就是她——爱斯梅拉达。

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

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

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弗罗洛。

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

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

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

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

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奇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

他就是卡西莫多。

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弗罗洛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

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爱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

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

卡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弗罗洛站在轿前。

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

为什么

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

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

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

”他实在无法自制,“去

”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卡西莫多,“去把她抓来

”钟楼怪人快步跑向爱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

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奇迹宫”的穷诗人甘果瓦。

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

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

这样,甘果瓦只能被吊死。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爱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

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

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

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卡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

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

这时,美丽的爱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卡西莫多的嘴边。

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卡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甘果瓦帮助爱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

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弗比斯的名字。

这时弗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

公主百合花让弗比斯到广场上,赶走爱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

弗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心神不宁的弗罗洛听说甘果瓦和姑娘已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

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弗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弗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

”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不料弗比斯被人刺伤,她也被当作女巫捉了起来。

为了什么

卡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

而当突然醒来的爱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

卡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

爱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卡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

”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

兴奋异常的卡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

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

卡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爱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

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

她让卡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

善良的卡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

而深深的自责 两个永远不会诞生的人物——弗罗洛和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间,畸形的爱。

弗罗洛是不幸的。

他是个可怜的,可鄙的,无知的,副主教。

他善,因为教会的禁欲主义,因此收养了人人唾弃的卡西莫多。

然而,他不是神,是人,拥有人性,需要情爱。

人性越是压抑越是反弹的厉害。

没有享受过世俗之情的弗罗洛在艾斯梅拉达婀娜多姿的舞姿刺激下勃然爆发。

可怜的是他完全不懂得怎么去爱。

压抑的人性折磨着这个可怜的,被教会扭曲的灵魂,终于变成了畸形,终于撕破了脸皮,无耻地说:“在我和它间选择一个”。

他是时代的产物,只有当时那个畸形的社会才会造就这样畸形的人——确切地说,时代造就不了如此极端的人,但是也说明,人性永远不该如此压抑。

然而哪怕现在,学生的人性得到足够的尊重了么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

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

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卡西莫多也是不幸的。

自卑,把他的爱造就成只会奉献不会索取的爱——这种爱,完全享受不到爱的快乐,是痛苦的爱。

爱斯梅拉达的水壶,滴水之恩,卡西莫多干枯了的心灵便刹那间绿芽遍生。

然而他是个是个,除了心灵,其它都不属于人的人。

极度畸形,形状,就像魔兽争霸中低多边形造型的人物般粗糙。

因此他自卑,只能说:“如果你愿意我从那儿掉下去,你甚至不须讲一个字,只要一眨眼就够了。

”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有人说这是一对最美的情侣,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

感动于这一幕,不禁想到巴金家中投湖殉情的丫头鸣凤,难到爱情的终极奥义是为爱殉情

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然而也有两个真实的人物,甘果瓦和弗比斯,对爱斯梅拉达没有爱的两个人。

甘果瓦完全是个普通人。

既不代表着善,也不代表恶,只是一类,盲目的,无知的,麻木的,看客般的,普通人。

一个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尊严、责任的家伙,既谈不上冷酷也谈不上热情。

他的一切行动,都是例行公事,或者是执行任务。

这样的人,很多。

然而弗比斯是个混蛋。

多亏雨果把他描写成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模样——年轻、英俊、漂亮,定了婚还在外面找女人,多么具有讽刺意味。

他和爱斯梅拉达幽会,完全不是因为爱上了爱斯梅拉达,而是为了,泡,爱斯梅拉达。

一个玩弄女人的老手在此可窥一斑。

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

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爱斯美拉达像所有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只要遇到了自己所爱的人,便不顾一切地无怨无悔地爱上了对方。

不管这种爱情是否有结果,不管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甚至明明知道这种爱情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明明知道对方并不真心爱自己,也依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对方,依然对这样虚幻的爱情忠贞不渝。

爱斯梅拉达落难,善良单纯的她以为弗比斯见她一面,会帮助她脱离困境,但她永远想不到她在弗比斯眼中仅仅是个尤物而已,可有可无——最后还是弗比斯搜捕的她。

弗比斯,不是法律所能约束的——因为法律不能对人的感情进行约束。

唯有道德的力量。

然而,弗比斯,哪怕完全没有道德,又能把他怎么样呢——他毕竟的确只是例行公事,执行任务而已。

戴了这么一顶帽子,弗比斯逍遥到今天。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甘果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

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

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

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河水永恒的呜咽,清风无休止的叹息,悲剧曾留的记录--《巴黎圣母院》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佼佼者,雨果不愧为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领袖。

听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有个新课程叫Renaissance Engineering Programme很不错,有谁可以介绍一下吗

名人  左庆宋代永新人,年十七登第,秦桧欲以女妻之,庆延固辞,于是不给升迁。

终官太学博士。

  左雄:南郡涅阳(今河南省镇平)人,东汉学者、大臣。

举孝廉,迁冀州刺史。

对豪族“贪猾”者敢于揭发检举。

后历议郎、尚书,累迁至尚书令(位同宰相)。

他崇经术,修太学,使太学极盛一时。

  左悺:河南省平阴人,东汉显宦。

初为小黄门史,后因与单超等五人合谋诛灭外戚,以功迁中常侍,封上蔡侯。

得势后,日益骄横,其兄弟亲戚多出任州郡官,侵压民产。

被人告发后自杀。

  左慈:庐江人,东汉末方士。

据传有神道,并在曹操面前表演过。

葛洪称他是其祖父葛玄之师。

  左思:字太冲,临淄(今山东省淄博东北)人,西晋文学家。

其怀才不遇,仅官至秘书郎。

所作诗文借古抒情,多愤世不平之作。

十年构思方写成《三都赋》,士人竟相传写,一时竟弄得洛阳纸贵。

辑有《左太冲集》。

  左鼎:江西省永新人,明朝大臣。

进士出身。

授御史,巡抚山西。

居官清勤恤民,卓有声誉。

以善写奏章著称,有左鼎手之誉。

官至广东右参政、左佥都御史。

  左权:湖南醴陵人,中共高级将领。

黄埔军校一期毕业,曾留苏学习军事。

回国后,历任中央红军军校教官,一方面军总部作战参谋,第一军团参谋长等职。

长征到达陕北后,任红一军团代理军团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副参谋长。

1942年在山西省辽县(今左权县)麻田阵亡,年仅36岁。

  左丘明:春秋时鲁国人,后人因其目盲,称之为盲左。

相传他曾任鲁太史,为《春秋》作传,成《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又作《国语》。

先儒以为左丘明好恶同于圣人,故孔子作春秋为素王,丘明为素臣。

述夫子之志而作传,是为左氏春秋。

  左伯桃:春秋燕人左伯桃羊角哀,品高才横。

时诸侯争霸,鱼肉百姓,愿救水火之中。

闻楚庄王贤君,相约共赴。

路暴风雪,饥寒交迫,伯桃病弱,角哀力竭,相扶一空心大树下,伯桃劝弃,角哀不忍。

俩死不如一活,终明事理,受粮上路,一步三回,泪流成河。

至楚庄王,急回寻之,伯桃冻儡树中,角哀痛不欲生。

后逢忌日,角哀面荒原深拜,潸然泣之,祷也。

  左小娥:东汉犍为人,清河王刘庆姬。

有才色,喜辞赋。

和帝赐给清河王,生子刘祜,后祜继承帝位为安帝,尊其为孝德后。

  左君弼:庐州(今安徽省合肥)人,元末南方红巾军将领。

曾盘踞庐州十余年,为天完政权汴梁行省首领。

曾降元,后又降明。

  左光斗:安庆府桐城(今属安徽省)人,明代直臣。

万历进士。

任御史时排斥宦官,后又弹劾*臣魏忠贤,被魏杀害。

  左良玉:山东省临清人,明末大将。

早年在辽东与清军作战,后入中原镇压明末农民起义军。

与李自成、张献忠作战多年,因功升平贼将军,后加封宁南伯。

顺治二年病死,终年四十六岁。

  左懋第:山东省莱阳人,南明官吏。

崇祯进士,南明弘光年间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徽州。

后入北京与清廷议和,遭软禁,拒降被害。

  左宗棠:湖南省湘阴人,清朝大臣。

1860-1865年镇压太平军功勋卓著。

后任陕甘总督镇压了西部捻军和陕甘回民起义。

1876年击败俄、英支持的阿古柏侵略军,因功升军机大臣(位同宰相),调两江总督。

有《左文襄公全集》。

  左宝贵:山东省费县人,回族,清末将领。

甲午战争时,以总兵之职率军赴朝鲜平壤拒日。

督军浴血奋战,亲手燃放大炮。

后中炮阵亡。

  左光华 男,1938年生,山西省翼城县人。

书法家,中师毕业,曾任教。

平生淡泊名利,喜好文艺,酷爱书法。

系中国农民书画研究会、中外书画交流协会、《农民日报》文化艺术联谊会、中国振鸣书画院、中华当代书画艺术研究会、中原书画研究院、山西省临汾地区、翼城县老年书画研究会会员。

书法作品曾多次入选国际国内书展,并厚载报刊、杂志。

曾获跨世纪中外书画名人金奖,“和平杯”国际书画艺术交流大展赛金奖,第二届“世界华人艺术大奖”赛国际荣誉金奖,享受“华世界华人杰出艺术家称号等多次,作品传略入编《世界当代书画篆刻家大辞典》、《当代中国书画选集》、《当代书家佳作荟萃》、《跨世纪校园艺术人才名典》、《当代书画名人名作博览》、《跨世纪书画家精品集萃》、《国际书画家精品全集》、《国际现代名家教授大辞典》、《跨世纪华人书画艺术鉴赏大观》、《世界艺术家名人录》、《世界华人艺术大奖作品集》、1999世纪经典《中华百年》(人物篇),《中华骄子·专业人才卷》、《中华百年风云人物大典》、《中国改革二十年书画作品集》、《当代著名书画篆刻家润格博览》、《亚洲艺坛名流》、《中国百年风云人物大典》、《祖国颂庆祝建国50周年书画精品集》、《中国人才世纪献辞》、《迎澳门回归书画作品集》、《辉煌成就·世纪曙光》、《二十一世纪人才库》、《全国美术书法民间工艺大展选集》等多部辞书。

他的信条是,不求成名成家,但图自娱、陶冶情操,。

学海无涯,学无止境,他以加倍努力学习,执着与进取,鞭策自己,以翰墨接缘天下墨友,切磋技艺,不断进步,相互题坤墨宝,不断弘扬祖国书法事业。

为祖国繁荣多做贡献。

  左开和: 男,1943年9月生,云南省巍山县人。

云南阳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退管科技师。

1954年毕业于巍山添泽小学(四年级),1955年在巍山古城小学读完五年级提前考取初中因家贫辍学,后参加县扫盲验收团,于1958年参加工作(从事发电厂高温高奔放管道安装检修36年)。

1988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颁发的技师证。

曾组织和参与发电厂“高加”、“主蒸汽管”、“除氧器”等多项技术改造,自编《管道手册》,并多次受厂部嘉奖和获省科技奖。

1994年退休后从事文学创作。

现为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会员,北方文学艺术研究所作家创作中心创作员,新世纪文学创作研究所创作员兼研究员。

曾参加过全国职工文艺创作刊授班,《长城文艺》刊授班,中国语言逻辑函授大学等学习。

1997-1999年参加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和山东作家报文学创作函授班学习,自1998年始在全国多家报刊发表30余篇文学作品,曾参与《清水芙蓉》和《岁岁诗心》等书的组稿和编委工作。

作品有《泰山游记》入选《99桂冠散文》,获一等奖;《遥向黄河》诗歌参加“华歌标”全国写作大赛中获二等奖;另有诗歌《思母》入选《中华诗歌精品选》获三等奖;还有散文《祖父那句话》参加全国休闲杯文学大赛中获三等奖,现有200多首诗歌,80多篇散文和六篇小小说待发表。

其传略被编入《二十一世纪人才库》和《另文学新人大辞典》及《中国文学艺术界名人大典》等。

  左可友:男,1937年11月生,湖南茶陵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宁夏石嘴山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研究员。

1965年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被分配到石嘴山市农科所、农技站工作。

曾任站长、党支部书记。

1985年被选为中共石嘴山市第四届委员,1998年被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大代表。

1999年3月被选为石嘴山市第七届政协委员,1968年以来一直从事蔬菜技术工作。

解决了一些生产中技术难题,1989年由他设计的节能日光温室在全自治区推广,在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知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曾先后获自治区、农业部科技进步奖4项(一、二等奖各2项),厅、地级奖11项。

曾多次被评为自治区政府、党委、及市委、市政府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1996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八五”期间全区农业战线先进个人。

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99年被石嘴山市政府评为科技明星。

  左莲之:女,1938年12月生,江苏省滨海县人。

1965年8月毕业于南京医学院医疗系。

现任安徽维尼纶厂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一直从事内科临床工作,曾成功抢救多例冬眠灵及安坦中毒、脑血管意外、重症肝炎、肺性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危重病人。

  左旭东:男,1948年4月生,安徽省巢县人。

工程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现任铜陵市科技咨询室主任。

中国情报学会会员。

花炮生产、无烟蚊香、特种电珠、羽绒生产等项目,调研报告和信息获市科技咨询奖。

发表了“信息也是生产力”、“提高信息意识,增加投入、振兴我市中心企业”、“企业竞争和投资发展战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扭亏增盈”、“铜陵外向劳务市场的培育与机制初探”、“开拓四国边贸市场”、“浅析我市外资引进的战略”、“尽快设立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构——浅谈铜陵科技成果转化”、“组建股份企业强化监督机制是关键”、“技术与市场创新是股份制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举措”、“风险投资是知识经济的发动机”、“古铜都老区改造”、“白银深加工效益倍增”、“开发铜餐具前景可观”、“冻干食品的开发前景看好”,等论文与建议18篇,其中有4篇获市级优秀论文奖,有6篇被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年12月出版发行的《经济改革理论探索》;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6月出版发行的《中国当代学者论文精选》;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8年8月出版发行的《中国改革发展文论》;收录;巴蜀书社1998年3月出版发行《中国百科学者传略(一)》、中国人事出版社1999年6月出版发行《中国专家大辞典(3)》、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年出版发行《中国人才世纪献辞》等入编。

1996年至1998年连续三年获铜陵市人民建议积极分子称号,安徽省科协六大代表,多次获市政府,科委先进、优秀工作者,全国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先进工作者,兼任铜陵市科技情报学会秘书长。

  左一序:男,1944年7月6日生,江苏涟水人。

1968年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改革开放以来,主要在宏观领域里致力于中国设备管理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1979年到1988年,在国家医式局工作,根据主持装备开发和推广等方面实践,主编《医药工业设备管理:历史、现状与对策》、《医药工业进口设备:地位、路局与管理》两本100余万言的学术专著,主持制订两项基本制度,组建中国医药设备管理协会,将中国特色医药设备管理推进到“全效益、全过程、全员工、全手段”的“四全管理”实践阶段。

1988年调入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根据主持学术会议的成果,发表了《设备管理社会大徨模式》论文,首次发现并揭示了中国特色设备管理存在着微、小、中、大层次管理结构以及由宏观势能,改革内能和科技动能组成的三维动力结构,独创性地回答了“什么是”和“如何推进”中国特色设备管理的两个基本问题,被专家们称之为“国性性改革建议。

“对发展中国现代设备管理理论和方法将是一个推动”。

继而主编《设备管理知识题解》一书,发行30余万册,成为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的工具书,成功举办了有400余万人参加的全国设备管理知识竞赛活动。

1998年发表了《中国特色设备管理事业20年—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学习和实践理论的体会》论文,从元题论、运动论、动力论、技术论、社团论诸方面对中国特色设备管理作出了进一步的概括和,有关高层认为“有独到的见解”,获“中国设备管理改革20年大型征文活动”特别奖,入选《高等伟大旗帜,实现宏伟目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学习邓小理理论成果汇编》一书。

  左以彦: 男,1938年1月生,云南昆明人。

1955年中等药学专业毕业。

一直从事医院药学及药事管理工作,刻苦自学,大胆实践,辛勤耕耘了44个春秋。

曾获省青年技术革新突击手,3等功臣,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多项称号。

书不释手集药医专著千册。

原任“二甲”医院药剂科主任,副主任药师。

现任顾问,搞继续教育工作。

是中国药学会高级会员,曾系省药学会医院药学分科学会委员,市药学会理事,视系区医药卫生学会理事,《中华医学论文集》特约编辑及六集编委,《盘龙医药》责任编辑,现系《中华临床医学会》理事,世界华人远程学院“医院药学”终身教授“国际卫生医学研究院”药剂教授。

60年代就采用离子交换水进蒸流器先进技术生产大输液,为保安全亲身试用。

70年代国外临床药学兴起,就自发地下临床当药疗参谋,为“药知医用,医知药情”做了大量临床药师起始工作,编有内资《中西制剂药物手册》,《输液与药剂》,撰写论文改善“重医轻药”状况。

80年代后撰有“复方聚肌胞液外涂治疗尖锐湿疣49例”、“药学人员处方制统一摆药的引申刍议”等十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及《中华医学论文集》收载,上列二篇分别获优秀论文3、1等奖,并有多篇科普在《健康报》、《中国医药报》刊登。

  左中英:1932年3月生,山西省繁峙县人。

1953年2月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机制专业3年,毕业后分配到太原重型机器厂工作。

现任工厂咨询委员,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

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兼任全国铸造学会理事,山西省铸造学会理事长、山西省机械工程学理事等社会职务。

他在铸铁车间从事铸造生产技术工作32年,参加了车间生产机械化改造,完成了重大产品的铸造任务。

1981年在德国接受铸造技术培训,完成与国外合作生产钢管轧机的铸造任务,参加关键任务针状组织无限冷硬球铁轧辊的生产应用。

撰写的“铸铁熔铸技术的发展方向”论文在全国冲天炉学术讨论会上交流。

他在任副总工程师3年期间,协助总工负责工厂热加工技术工作,完成重大产品的质量创优,1986年组团赴美国、加拿大引进耐磨铸钢生产技术,生产出高强、高硬、低温、高韧钢铸件及A0D精炼超低碳不锈钢,与别人合写的“铸钢冒口微机辅助设计介绍与应用”,作为省学术会议论文进行了交流,并在直流电弧炉的推广与电炉排烟建设方面得到了应用。

他任副总工程师兼技术改造处长期间,主要完成工厂“七五”国家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火车轴生产线、耐磨铸钢件铸造生产线、硬齿面表面处理等,调整了工厂产品结构,并以机械化生产线代替单机生产模式,加快了计算机技术在这些领域的应用以及环境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

1989年参加机械部A0D考察组赴美、德、瑞士执行了联合国援助项目的有关任务。

  左迅生,现任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自2002年4月起担任中国网通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自2004年7月起兼任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此前,左迅生曾历任山东省电信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济南市电信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

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EMBA学位。

  四年来,左迅生与其他同仁一道,按照我国电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顺利完成了原电信、原网通和原吉通的“三方融合”,中国网通由此成为我国最具“五湖四海”特色的电信企业。

  与此同时,中国网通全力推进企业改制上市。

2004年11月,中国网通以红筹方式实现境外IPO。

次年10月,所属北方剩余4省完成注资收购,提前一年实现集团主体上市目标。

  2003年8月,中国网通提出宽带、奥运和国际化“三大战略”。

此后,中国网通迅速成为宽带领域的翘楚;2004年赢得2008年奥运会合作伙伴资格;2005年成为电讯盈科第二大股东。

  中国网通一直力求企业的协调发展: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经济效益得到稳步提升;积极投身国家信息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户满意度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左迅生,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自二零零六年五月起担任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起担任首席运营官,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工作,左先生自二零零四年七月起担任高级副总裁。

自二零零二年四月起亦担任中国网通集团副总经理。

加入中国网通集团之前,从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曾担任原山东省电信公司总经理。

从一九九七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五月他曾担任原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局长,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七年,左先生曾担任原济南市电信局局长职务。

左迅生获得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

  左宗申 重庆宗申摩托车集团董事长  男,51,出生于上海博士  公司总部:重庆  主要行业:摩托车、发动机  上市公司:成都联益(000696),2001年4月收购  左宗申幼年即随家人迁往重庆,文革期间曾下乡插队5年,1975年返城后他做过烧窖工。

改革开放后,左宗申开始从事个体摩托车修理。

1992年,左宗申用50万元创办了一家摩托车生产企业,目前宗申集团已是世界上最大的摩托车制造商之一,其拥有的国内第一支国际摩托车队在今年的国际职业比赛中获奖。

宗申集团也生产摩托、高速艇和汽车发动机。

  2001年4月,宗申收购上市公司“成都联益”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善在身边手抄报资料

善人者,人亦善之。

——管仲·真正有才能的人总是善良的,坦白的,爽直的,绝不矜持。

——巴尔扎克·善良既是历史中稀有的珍珠,善良的人便几乎优于伟大的人。

——雨果·在一切道德品质之中,善良的本性在世界上是最需要的。

——罗素 ·善良的行为有一种好处,就是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了,并且使它可以做出更美好的行为。

——卢梭·越是善良的人,越察觉不出别人的居心不良。

——米列·如果说美貌是推荐信,那么善良就是信用卡。

——布尔沃一利顺·善的源泉是在内心,如果你挖掘,它将汩汩地涌出。

——奥勒利乌斯天做一件好事。

表示多做善事好事,积善成德。

出处:古代有位葛繁日行一善,后来官至太守职务,有人请教他如何“日行一善”,他说:“比如这里有条板凳,倒了碍人走路,就弯腰把它扶正放好,即是一善。

”  怎样做到日行一善?  大家大概觉得日行一善很困难,其实也简单也困难。

就像捡起地面上的一片纸屑,只是弯下腰那么简单,然而如果你懒得去做,便是困难至极。

  日行一善,积善成德,善暖人间  日行一善, 由白玛英珍创建的QQ群,旨在倡导大家消除宗教、信仰差异造成的隔阂,共同发心行善,善行虽各各相异,但群主希望汇小善为大仁,净化我们的世界。

如有有心行善而力不足者,可与群主联系。

  关于“日行一善”的故事  安吉丽娜茱莉的故事大家应该不陌生。

2001年,安吉丽娜·朱莉捐给了联合国难民署100万美元,以帮助阿富汗难民,朱莉的这一举动得到了联合国难民署的高度赞扬。

同年,她被任命为难民署亲善大使。

此后,安吉丽娜·朱莉曾出访过塞拉利昂、坦桑尼亚和巴基斯坦、乍得以及俄罗斯车臣等许多国家、地区的难民营。

  安吉丽娜·朱莉领养了三个儿童:  Maddox Chivan Jolie-Pitt,2002年领养的柬埔寨男孩;  Zahara Marley Jolie-Pitt,2005年领养的埃塞俄比亚女孩;  Pax Thien Jolie,2007年3月领养的越南男孩。

  她与现任丈夫共同抚养这些孩子以及自己的孩子成长。

这个温暖的大家庭无疑是明星家庭中的榜样。

  很多年前,爸爸在中读过一个故事,他深受触动,教导我要“日行一善”,我因此知道了“日行一善”。

--  日行一善 (转自)  他父亲是位大庄园主.  7岁之前, 他过着钟鸣鼎食的生活. 上世纪60年代, 他所生活的那个岛国, 突然掀起一场革命, 他失去了一切.  当家人带着他在美国迈阿密登陆时, 全家所有的家当, 是他父亲口袋里的一沓已被宣布废止流通的纸币.  为了能在异国他乡生存下来, 从15岁起, 他就跟随父亲打工. 每次出门前, 父亲都这样告诫他: 只要有人答应教你英语, 并给一顿饭吃, 你就留在那儿给人家干活.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海边的小饭馆里做服务生. 由于他勤快. 好学, 很快便得到老板的赏识. 为了能让他学好英语, 老板甚至把他带到家里, 让他和他的孩子们一起玩耍.  一天, 老板告诉他, 给饭店供货的食品公司招收营销人员, 假若乐意的话,他愿意帮助引荐. 于是, 他获得了第二份工作, 在一家食品公司做推销员兼货车司机.  临去上班时, 父亲告诉他: “我们祖上有一条遗训, 叫 ‘日行一善’. 在家乡时, 父辈们之所以成就了那么大的家业, 都得益于这四个字. 现在你到外面去闯荡了, 最好能记着.”  也许就是因为那四个字吧, 当他开着货车把燕麦片送到大街小巷的夫妻店时, 他总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善事, 比如帮店主把一封信带到另一个城市; 让放学的孩子顺便搭一下他的车. 就这样,他乐呵呵地干了4年.  第五年, 他接到总部的一份通知, 要他去墨西哥, 统管拉丁美洲的营销业务, 理由据说是这样的; 该职员在这去的4年中, 个人的推销量占佛罗里达州总量的40%, 应予以重用.  后来的事, 似乎有点顺理成章了. 他打开拉丁美洲的市场后, 又被派到加拿大和亚太地区; 1999年, 被调回了美国总部, 任首席执行官.就在他被美国猎头公司列入可口可乐.高露洁等世界性大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候选人时, 美国总统布什在竞选连任成功后宣布, 提名卡罗斯.古铁雷斯出任下一届政府的商务部部长, 这正是他的名字.  现在, 卡罗斯.古铁雷斯这个名字已成为 “美国梦”的代名词, 然而, 世人很少知道古铁雷斯成功背后的故事. 前不久, [[华盛顿邮报]]的一位记者去采访古铁雷斯, 就个人命运让他谈点看法. 古铁雷斯说了这么一句话; 一个人的命运, 并不一定只取决于某一次大的行动. 我认为, 更多的时候,取决于他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小的善举.  后来, [[华盛顿邮报]]以 “凡真心助人者, 最后没有不帮到自己的”为题, 对古铁雷斯做了一次长篇报道, 在这篇报道中, 记者说, 古铁雷斯发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简单的武器, 那就是日行一善.  (看来,帮别人便是帮自己。

用中国的一句成语说就是“善有善报”。

日行一善,莫拘泥于这字眼,一定“要每天做一件好事”,只要看到别人需要帮助,就慷慨地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吧,感受帮助别人的快乐。

还要记住一句话,好人一生平安。

)  关于“善”的名言  真实的善是每个人的心灵所追求的,是每一个人作为  他一切行为的目的的。

--柏拉图  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永远是美好的东西,那便是真理。

(托尔斯泰)  真理是喜欢公开交易的。

--莎士比亚  真理和正义有多种形式,它们和人的种族一样繁多,和时代、气候一样变化无常但它们的本质到处都是一样的;在翻天覆地的情况下,我需要抓住的正是这个不可摧毁的一致点。

幸福的规律在一切人之间有它的共同之点,对于每个人来说,是他们道德发展的最高规律。

这种发展经常变化,但规律是不变的。

--  如果你想独占真理,真理就是要嘲笑你了。

--罗曼·罗兰  最伟大的真理是最平凡的真理。

--托尔斯泰  拳头是打不倒真理的。

--高尔基  真理就像劳动汗水一样,总是有一股强烈的气味。

--高尔基  真理的一边是自由,另一边却是限制。

--  如果你不等待着要说出完全的真理,那末把真话说出来是很容易的。

--泰戈尔  如果你把所有的错误都关在门外,真理也要被关在外面了。

--泰戈尔  真理若是穿多了衣服,它反而显得俗不可耐了。

--泰戈尔《春之循环》  无言纯洁的天真,往往比说话更能打动人心。

--莎士比亚《冬天的故事》  不管是多么值得尊敬的人,我也决不会为他而颠倒黑白,把好说成坏。

--泰戈尔《一个女人的信》  恶往往是昙花一现的,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狄更斯《我们共同的朋友》)  大量的善和大量的恶,总是混合在一起,交互错综着的。

--狄更斯《游美札记》  与善人行善会使其更善,与恶人行善会使其更恶。

--罗曼·罗兰《弥盖朗琪罗传》

在职研究生获得证书后国家承认吗

在职研究生获得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取决于学习方式、证书类型以及颁发机构。

1、如果是通过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同等学历人员申硕考试,经过二年学习,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学位证书【同等学力是单证】或\\\/和学历证书【一月份统招在职研究生是双证】,可获得由国家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的硕士学位证书,证书上体现在职研究生专业名称及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在国家学位网站上查询到。

这些证书是教育部注册,与全日制统招研究生证书作用完全一致。

2、如果没有通过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是高等学校研究生院自主设立的专业,比如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E【工程硕士】、MBA【工商管理硕士】,从2016年起,国家不予承认,只能发学校培训证书或结业证书。

但这些专业如果参加国家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经过学习,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这些证书是教育部注册,全国有效。

3、如果参加的是所谓的总裁班、首席执行官班,高级CEO班,从2016年起,国家不予承认,只能发学校培训证书;也就是说,花钱买文凭、学历的时代即将结束。

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

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不同种类有所不同。

2014年6月18日公布的《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对在职研究生做出改革,国家相关部门对在职研究生专业硕士学位的报考形式并入到了一月联考,五月同等学历申硕和一月联考不作调整,在职研究生并未取消。

报名条件同等学历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1、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2、本科无学位的学生可直接报名研修班进行学习,但想要申硕需满足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的条件。

一月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1、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有两年工作经历的人员。

2、专科毕业5年,本科毕业3年,已获硕士及博士学位满2年后可报考(年限以当年考生入学时间为截止点计算)。

制宪会议的非法性

权利法案和“不得立法”  众所周知,一七八七年费城制宪会议上起草的宪法,注重于联邦政府的结构和功能,是民众对联邦政府的授权书。

为了尽快将建国后缺席多年的联邦政府建立起来,大多数代表认为,保障人民权利的条款不必同时列入,一定要列入的话,可以容后作为修正案补入宪法。

这立即就遭到一些人的反对。

弗吉尼亚州的乔治。

梅逊和州长埃德蒙。

伦道夫,还有马萨语塞州的艾尔布里奇。

格里,为此而拒绝在宪法文本上签字。

“独立宣言”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的作者托马斯。

杰弗逊,当时正在巴黎,没有出席制宪会议。

事后,他大声疾呼要补上这个缺陷。

制宪会议以后,乔治。

华盛顿寄了一份宪法给巴黎的拉法耶特。

拉法耶特在盛赞美国宪法的同时,指出了美国宪法缺少权利法案这一缺陷。

拉法耶特是参加了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两个世界的英雄”,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就是他写的第一稿,他自然不会放过美国宪法的这个“问题”。

  发生在十八世纪末大西洋两岸的这两场革命,都是破旧立新的制度变革,也都是翻天覆地的观念巨变。

我们后人眼里,也许可以说,美国革命优越在制度的创新和新制度的设计,而法国革命精彩在自由、平等、博爱理念的张扬。

拉法耶特和托马斯。

杰弗逊,一个是真枪实弹参加了美国革命的法国侯爵,一个是法国大革命时期出使法国而对大革命赞不绝口的美国绅士,两人不约而同地主张美国宪法里不能没有保障民众权利的法案,想来不会是偶然的。

  到了各州分别批准宪法的时候,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围绕这个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好不容易写出来的美国宪法差一点点胎死腹中。

在纽约州和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宪法的决议都附上了要求增加权利法案的条件。

这样,第一届联邦议会就有了一系列宪法修正案。

前十条宪法修正案通常称为美国的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里分别列举了民众个人的一系列权利,声称这些权利是政府不能蚕食、侵犯和剥夺的。

那个时候的美国领袖们,似乎对政府侵犯民众权利的可能性异常警惕,早早地就想堵死这条路。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领袖们想通过权利法案提防的主要对象,却是立法议会。

  从纯粹理论上推理,这似乎不好理解。

立法议会,在分立之三权里,是最靠近民众的一权。

宪法规定了众议员由民众普选产生。

照理说,议员们受制于选举者,是“主人”选出的“公仆”,是最不可能侵犯“主人”权利的。

相比之下,联邦法院的法官不仅不是民选的,而且终身任职,根本不受民众的控制。

  我们现在看来权力最大的总统,在他们当时的眼睛里或多或少有点像英国的国王。

经过几百年的演变,英国国王已经把权力大部分移交给议会下院了。

同样,在美国建国初期,领袖们眼睛里的权力,也基本上集中在国会。

  可是,为什么他们觉得需要一个权利法案来保障民众的权利,抵御作为民众代表的国会呢

实际上,美国的领袖们对立法议会的警惕,非常容易理解。

读读权利法案那短短十条就明白,它要保障的,是一个一个具体的、分散的个人的权利,而不是作为这些个人之集合体的“人民的权利”。

个人的权利,和人民的权利,听起来是一回事,只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在实际生活中却是两回事。

因为所谓人民的权利,在组成政府的时候,就已经委托给了政府,变成了政府之权力。

建国领袖们所担心的,是作为这些个人之集合体的人民,通过他们选出的代表,在具体事务上,侵犯一部分民众的个人权利。

  也就是说,权利法案要防范的,恰恰是抽象的人民集合体。

国会作为人民集合体的代表,由人民选出,得到人民的授权,却可能侵犯-部分民众的个人权利。

这种侵犯,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甚至通常是得到人民多数同意的。

这种同意,有可能是蒙骗来的,有可能是胁迫来的,也有可能是民众多数主动表达的。

对于美国的建国领袖们来说,这些区别无关紧要。

这种以人民名义实行的,得到人民同意的对一部分民众个人权利的侵犯,本质上和旧制度的专制暴政没有区别,而且最终,早晚有一天,会在形式上也归结到那种绝对专权的暴政。

  四十几年后,又一个法国贵族的后代,托克维尔,访问美国。

在经历了法国大革命的血雨腥风以后,他对美国的制度和民情发出赞叹,而把美国制度应予警惕防范的东西,称之为“多数的暴政”。

这个词含义非常微妙,曾有学者从不同角度阐释。

而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其实理论解释皆属多余。

我们比其他地方的人都更容易理解这一概念,因为我们经历过它的一种很具体的形式,叫做“群众专政”。

多数的暴政和绝对个人专权的暴政,可以在顷刻间转换。

美国的建国领袖和同时代的法国革命者不同的是,在他们看来,“多数”并不天然地蕴含着“正确”,多数民众对少数人的镇压,并没有想像中的合理性。

所以,对当年的宪法起草者,保障民众的个人权利,即使是保障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权利,和防止暴政,特别是多数的暴政,就是同一回事。

正是因为如此,权利法案中最重要的,是宪法第一修正案。

而第一修正案中,最重要的,是所谓“不得立法”条款,用最简单最直截了当的语言规定,国会不得起草通过可能侵犯民众个人基本权利的法律。

国会万一“一不留神”通过了这样的法案,那就是违反了宪法,这样的立法行为和由此立出的法,就是非法的,就不能成立。

这就是“非法之法不是法”的意思。

可见这原来是一句大白话。

宪法文本中的“不得立法”条款  其实,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这个“不得立法”条款,在美国宪法中并不是第一次出现。

费城制宪会议上起草的美国宪法文本中,已经有了“不得立法”的条款。

费城制宪会议上,在提出要将权利法案的内容写入宪法文本时,联邦主义者反对。

他们提出的最主要理由是,到一七八七年,大多数州都已经有了权利法案,明确保障个人权利;现在的联邦政府只拥有明确有限的权力,只能做授权它做的事,凡未授权的都不能做。

如果在宪法中写入权利法案的内容,势必列举应得到保障的个人权利,那么国会的权限就可以是另外一种“读法”:凡是没有列举出来禁止国会做的,就是国会可以做的。

民众个人的权利,有像宗教信仰或言论自由那样的基本自然权利,即和人的自然生存状态浑然一体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显然是政府无论如何也不能侵犯的。

但是还有一些权利,是由社会调节和规范的权利,比如集会或新闻出版这样的权利,不可能被一一列举穷尽。

这样,末被列举的公民权利,不就是国会可钻的空子,有可能被侵犯了吗

联邦主义者的这种理由,在我看来十分勉强。

权利法案的条文,是怎么个“读法”,正读还是反读,不取决于条文本身。

怎样读宪法,取决于具体的宪政制度,取决于这个制度各部分的关系。

当然,照托克维尔的说法,还取决于民情。

照我们的说法,叫做不能脱离“国情”。

  美国宪法里,有些条文颇有点我们所谓“宜粗不宜细”的味道。

其原因是,美国宪法史无前例,没有可供参考的样板,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没有君主的、代议制共和政体的、联邦制国家的成文宪法;第二个原因是,它继承英国的普通法体系,它打算全盘利用即使从《大宪章》算起也已有近六百年历史的法治传统。

它可以留待这个体系来逐步解释条文本身。

所以,在宪法里,我们读到,国会有权“行使本宪法赋予合众国政府或其各部门或其官员的种种权力,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

这一条款通常称之为“必要和适当条款”。

可是,什么是“必要”的,什么是“适当”的

国会想要制定某项法律的时候,难道还会是“不必要”的或者“不适当”的吗

这样看来,用权利法案来限定这种“必要”和“适当”,实在是非常必要的了。

  然而,宪法本文中也不是一点没有对“必要”和“适当”的限定。

就在“必要和适当”条款下面,列举了数条国会不能立法破坏的东西。

比如“人身保护令所保障之特权”(writ of Habeas Corpus)。

这是比大宪章还要历史悠久的东西,是英美法治中最核心的东西之一。

然后,宪法规定,联邦议会“不得通过任何械夺公权的法案或者追溯既往的法案”,紧接着,在下面一款中,惜墨如金的美国宪法几乎是重复了一遍,规定各州也“不得通过任何 夺公权的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和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

这就显得很不平常,因为宪法的原意是组织联邦政府。

一切原来都是针对联邦政府说的,这里却对各州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

什么东西如此要紧,竟要美国宪法不怕罗嗦地一再重复

  追溯既往的法案(ex post facto laws),比较好理解。

法律不应追溯立法以前的行为。

政府不能欲图惩治一个已经发生的行为,就对症下药地立一个法,以这个后立的法去责罚过去的行为。

否则,现在合法的行为,以后规定不合法了,还要回过头来追究罪责,法律就会失去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法与非法,罪与非罪,就完全失去了界线。

褥夺公权的法案,即Bills of Attainder,在李道接先生的《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商务印书馆一九九九年版)一书中,译为“公民权利剥夺法案”。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呢

我们中国人读美国宪法,很容易把它忽略过去,因为翻译成中文,意思太浅显直白,其实它是英美法治史上一种很专门的东西。

我们中文里没有对应的词,法律上没有对应的概念。

可惜,生活中并不是没有对应的东西。

  褥夺公权的法案  在英国历史上,特别是在十六和十七世纪,英国议会可以通过一项法案,宣布某人犯下了叛国、颠覆政府或其他重罪,给予处死的惩罚。

由立法机关通过一项法案来定某人的罪,而不是由司法机关即法庭通过审判案件来定罪,这种做法是非常特殊的。

这样的法案就叫做Bills of Attaindero这样的法案除了对被定罪者处以死刑外,还可以没收其财产,不让罪犯的后代来继承,也就是说,不仅惩罚本人,还连带惩罚其后代。

这叫做corruption of blood,即“血统玷污”。

在有些案例中,议会通过法案,不是将被定罪者处死,而是较轻一点的惩罚,比如流放、没收财产、剥夺选举权等等,这时,相应的法案就叫做Bill of pains and penalties.  美国宪法规定,国会不能制定褥夺公权的法案,就是指不得由立法机构以立法的形式,给一个公民或者一部分公民定罪。

由议会通过—个法案来定罪,和法庭通过审理案子而定罪,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若是为它辩护,那么可以说,立法议会是人民的代表,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能够看得出谁是妖魔鬼怪。

通过立法程序,实行多数的统治,给人定罪惩治,似乎也未尝不可。

只要是民众代表们的一致意见或者多数意见,好像也不失为是寻求正义的一条路径。

可是,在具体运作上,立法程序和司法程序却有很大的不同。

立法是一种政治过程,是代表不同利益的人经过交流、权衡而逐渐趋向一致的过程,它的目标是妥协。

能达到妥协就是成功。

但是,政治过程不可能回避利益冲突,它就有迫害政敌的天然倾向。

法庭上的司法程序却不是这样。

司法机构讲究中立,司法程序有既定法律的严格限制,它的目标是寻求现有法律之下的公正。

在宪政制度下,政治过程和司法过程必须是截然区分开的。

  对具体个人之具体行为的罪与非罪判断,是司法过程的事务。

“褥夺公权之法案”和“弹劾(impeachment)”是历史上的两项例外,它们在立法议会里进行,却是做着罪与非罪的判断。

在英国历史上,这两项程序都曾被议会用来作为削弱国王权力的利器,用于铲除权势过分的国王宠臣。

褥夺公权之法案不同于弹劾的是,它直接由议会通过法案,被定罪者没有机会面对指控为自己辩护,是一种打你没商量的绝对权力。

这种立法权力,难免被立法议会用作剪除政敌的工具。

饶有意味的是,随着英国议会地位的稳固,议员们的安全感渐渐强了,派夺公权之法案就用得越来越少了。

可见这种权力的频频使用和不安全感有联系。

它通过的最后一个姬夺公权之法案是在一七九八年。

  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建国领袖们几乎对宪法的每一条款,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经历过激烈的争论,有很多次到了快要不欢而散的地步。

可是,讨论到宪法第一条关于国会权限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异议就针对联邦议会和各州,两次写进了“不得立法”通过褥夺公权之法案的规定。

作出如此禁绝的规定,倒并不是在历史上类似的褥夺公权之法案曾经如何失控而为害,而是建国领袖们对政治迫害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敏感。

美国的建国领袖们知道,他们是在创造历史。

对此,他们忧心仲仲。

他们知道,自己亲手建立的国家,虽然没有国王,演变成残暴的专制体制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怎样防止政府演变成专制暴政,是他们必须忧虑的首要问题。

他们并不认为,实现多数的意志就能防止暴政。

恰恰相反,他们担心,多数的意志没有制度制约的话,是最容易最有可能演变成暴政的。

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制度结构上面,他们把分权和制衡看作防止共和国演变成专制体制的不二法门。

就是根据这个思路,他们认定,立法的国会是实行一种政治过程,而认定个人行为罪与非罪的司法过程只属于法庭。

他们在宪法中保存了针对总统和法官的弹劾程序,使国会可以制约总统和司法系统,但是他们明确地废除了立法机构通过褥夺公权之法案的权限,也就是除去了立法机构对普通公民进行司法判定的权力,在立法和司法之间划出清楚界线。

从此,在美国,褥夺公权之法案是违宪的。

  在美国历史上,涉及褥夺公权之法案的案例稀少,所以多数美国人都不注意他们的建国领袖们为此所作出的独具匠心的思考和安排,倒是我们这样在另一块土地上经历过种种政治运动的人,读到美国宪法中这一“不得立法”条款的背景,感触良多。

美国人没有机会看到的褥夺公权之法案,我们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在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中,我读到了一个涉及派夺公权之法案的案子:一九六五年,合众国诉布朗案(United States v.Brown)。

  合众国诉布朗案  布朗是旧金山码头的一个老码头工人,几十年来一直是一个公开的积极的共产党员。

一九五九年、一九六0年和一九六一年,他连续二年被选为国际码头工人和仓库工人联盟在当地组织的执行局成员。

美国联邦政府从三十年代起有一系列重要立法涉及工会和劳资关系。

一九五九年的劳动管理报告和公开法,其中的五百零四条款规定,共产党员如果有意识地担任工会干部,是违法的。

国会在通过这一方案的时候,其出发点是要使美国经济免于当时美国共产党公开号召的政治性罢工的打击。

根据这一法案,虽然共产党组织是合法的,工会组织也是合法的,但是,共产党员有意识地担任工会干部却是-  非法的。

布朗是一个共产党员,他自觉地有意识地担任了工会的干部,所以,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他被指控违反了上述法律。

在法庭上,检察官没有指控布朗犯下了任何具体的非法活动,也没有证明布朗曾经号召或组织过政治罢工。

也就是说,他什么也没有做。

他只不过是当了共产党员,还同时当了工会干部。

陪审团根据上述法律五百零四条款判他有罪。

联邦第九巡回法区上诉法庭推翻了这一判决,认为五百零四条款违反了宪法第一和第五修正案。

此案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一九六五年六月七日,首席大法官沃伦亲自代表最高法院宣布裁决:五百零四条款形成一个振夺公权之法案,所以是违宪的。

  也许是考虑到公众对褥夺公权之法案并不熟悉;也许是最高法院认为,此案涉及的美国宪法中禁止派夺公权之法案的条款非同小可;也许是大法官们认为重申三权分立、限制国会的权限、维护制度的健康至关紧要;也许仅仅是沃伦大法官此时有了思古之幽情,总之,沃伦大法官的这个判决词写得洋洋洒洒,就像一位大学教授在课堂上给新生上课,谈古论今,引经据典。

在复述了案情以后,沃伦大法官引用了宪法条款,然后开始讲解英国历史中源夺公权之法案的来龙去脉。

他指出,为什么美国宪法要禁止褥夺公权之法案,不是出于狭窄的技术性的考虑,而是要保证分权的体制,要防止立法机构行使司法权限,或者简单地说,要防止立法议会来给具体个人之具体行为判定罪与非罪。

  他像一个历史课的老师一样,谈起了美国人妇孺皆知的常识:美国政府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分支。

他解释,这样的分权结构显然不是为了促进政府的办事效率,而恰恰相反,它是宁可牺牲效率而为了防止专制暴政。

因为,如果政府权力被分割,被分散,如果一项政策必须经过国会立法通过,由行政实施,由司法监督,那么没有一个人,或一群人,能够为所欲为,政府权力就难以被滥用。

他引用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

麦狄逊的话:  所有权力,立法、行政和司法,都集中在同样的人手里,不管这是一个人的手,还是一些人的手,还是很多人的手,不管是通过继承,通过自我指定,还是通过选举,这样的权力都可以说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专制了。

  他解释说,政府官员的某些职位,或者社会上的某些工作,是可以提出资格要求或条件限制的。

这种要求和条件,是针对人的能力和行为的。

可是,用共产党员或任何政治组织成员这个头衔来限制工会官员的资格,并且认定只要是他们担任工会官员,就是一项罪行,这种限制,沃伦大法官宣布,最高法院不能同意。

他强调:“在我们的传统下,信仰是个人的事情。

”  可是,关键还不在这里。

关键在于,立法机构通过一项法令就宣布某一类人是有罪的,而不是经过法庭审判来判定个人的罪名,这样来使用立法程序中的多数原则,是非常危险的。

“若不经审判就已定罪,那么没人是真正安全的。

”他指出,宪法中禁止褥夺公权之法案的条款,除了强调了政府的分权以外,还反映了建国者们的一个信念:对罪与非罪,不能由民众代表组成的国会判定,而必须由法官们组成的法庭判定,这只能是法庭司法程序的事情。

他针对国会作出这样的评论:  每个人都必须承认,立法机构,由于其人数众多,由于其组织形式,由于其成员紧密地依赖于人民,使得他们特别容易为民众呼声所左右,故而立法机构不适宜带着冷静、谨慎和不偏不倚来判断一项刑事指控,特别是那种民众情绪非常激动的案件。

  由此可见,五百零四条款被指为违宪,不是错在它针对共产党,不是错在它反映了冷战时期麦卡锡主义后的右翼保守意识形态,对于最高法院来说,它不检讨这些具体的东西,五百零四条款错在它违反了程序正义,它是立法议会行使司法职能,它是不经司法审判就认定一些人有罪。

也就是说,五百零四条款的违宪性质,和它针对的组织是一个什么组织无关。

即使这儿确实有一个坏人,即使这个坏人确实对国家和人民非常危险,由议会通过立法来宣布定罪,仍然是违宪的。

为此而通过的法案是违宪的,是非法的法案,非法之法不是法。

寒花葬志

是这样的,英皇钢琴业余考级一共有八级,第八级的曲目难度与中国十级的难度是差不多的,但请注意这只是曲目难度——中国钢琴考级恐怕就是你弹几首曲子弹完了就走然后考官决定你通过与否,而英皇钢琴考级除了让你弹几首曲子,还会考察你的乐理水平、听觉水平、对音乐的理解水平、对音乐常识的掌握程度、视奏水平等等。

因此对于中国现在这么失败的钢琴业余教育,中国学生想考过英皇是需要他真正喜爱音乐、钻研音乐、懂音乐的。

比如,你弹了一首曲子,你知不知道这首曲子是哪个时期、哪个乐派的作品

知不知道这首曲子所属的体裁具有什么一般特点

知不知道该作品的作曲家的创作风格及历史成就

等等等等。

中国考级除了弹曲子以外什么也没有,中国的应试教育就使得大部分考生只会弹曲子,其他什么都不会。

英皇考级时考官可能会问你刚才提到的那些问题,会考你视奏,会考你听觉。

中国考级和英皇考级都有音阶、琶音什么的,但英皇考级会考你很多更高级却极有价值的音阶琶音,比如单手三度音阶、双手小三度半音阶、反向半音阶、断奏音阶、转位和弦琶音等等,这些都是乐曲里常常遇到的,但中国考级就显得机械很多,只有几种最简单的可以考得出来。

英皇考级考官都是国外学者派专业演奏家,考级时你们是英文对话(当然,如果语言确实有困难,可以申请配备口译员),而事实上,你要是真想深入地搞音乐,只采用中国的理念和体系是不尽合适的,你应该很明显地看到中国音乐学院毕业的钢琴系学生与国外音乐学院钢琴系留学生对音乐的诠释能力是普遍很有差距的。

如果你想考英皇钢琴六至八级的话,需要通过英皇乐理五级。

尽管中国很多考级体系的最高级别也需要一个所谓的乐理级别证书,但中国所需的那种乐理水平是远远不及英皇乐理五级的,要想通过英皇乐理五级,至少是需要中国艺术高考乐理的水平的。

为什么对乐理有这样的要求

因为音乐就是给人欣赏的,你连简单的音乐常识、音乐基本理论都不懂,是不可能会欣赏音乐的,或许你弹琴就是为了吸引别人的眼球,增强个人魅力,其实这是中国很多人的错误观念,在国外,这就是一个专业领域,不坐在课桌上踏踏实实地苦学是不可能精通的,只会动动手指那只是弹琴的机器,况且那样的人也表现不出够格的音乐。

也就是说,中国人极其不注重乐理,反而嫌国外对乐理要求高,这在国外看来是很荒谬的,因为英皇的这种乐理要求是很基本的。

说实话,即使是中国音乐学院毕业的钢琴专业人士,由于不是乐理专业,所以可能大学期间根本不注重乐理的培养以至于连英皇五级的乐理水平都达不到呢……考英皇钢琴每一级还需要同时考一个“听觉测试”,这其实也是乐理的范畴,你的听觉直接决定了你的音乐素养,比如,很多人听音乐只是听个热闹,那他就很可能分辨不出一个多声部音乐中的每个声部、分辨不出一首乐曲中的转调情况、分辨不出和声的走向、分辨不出音乐作品的时期与风格,等等。

英皇考级要求你到考场必须带正版的教材,如果使用盗版教材或者仅仅是复印的几张纸,则会被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而在中国,没有那么多音乐机构大力强调版权问题的。

总之,英皇考级对于中国平均水平的业余考生来说是个挑战,对于中国的那些只会弹琴不懂音乐的考生来说则是个impossibility,只有对于真正热爱音乐、钻研音乐、懂音乐的中国考生来说,才是一个展示自己水平、在中国的氛围下仍能脱颖而出的好机会。

最后纠正一下楼上的回答中的几个不准确之处,这不能怪楼上,毕竟现在网上搜到的东西虚假的太多。

1、英皇考级的演奏考试时间除每年8月外,其他某两个月份也各有一次考级机会,具体是哪个月每年他们现定。

2、“乐理占18分、听音占18分、音阶21分、视奏21分”的说法是不属实的。

演奏考试实际上是“三首曲子各占30分,听觉测试占18分,音阶琶音占21分,视奏占21分,共150分”。

3、“如果能考过国内的10级,考英皇8级就小菜一叠了,但如果只过了国内8级,那么考英皇8级就要再坚强练习了”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原因我在上文已经说过了,中国的考级只考弹奏不考别的,所以你在中国过的级别再高,不会乐理、不会视唱、不懂音乐史的话,仍然很难通过英皇考级。

4、“谱子的难度基本上比你报考的级别低两级,例如考8级的人,视奏的曲子就相当于6级”这个说法也是不准确的。

根据我的观察,考八级的人,视奏曲目的难度一般是不会到六级这么难的。

5、“术科考试要提前五个月报名”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到底提前多长时间报名他们每年会有通知,比如今年八月份的术科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就在五月底左右。

除此之外可能还有其他不属实的地方,我没细看,总之关于英皇考级,请完全以其官网(英皇官网你自己到百度首页一搜就知道,我不敢在这里发,会被当成做广告的,不过我很推荐百度的搜索功能,智能搜索功能很好用的)上的信息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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