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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贵族周海量读后感

时间:2013-09-18 07:56

5篇简短的读书笔记

读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

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

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

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

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

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

只要你愿意 读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读后感 莎翁的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

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

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

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

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

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

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

“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

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

”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

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

“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

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

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

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

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

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

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

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

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

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

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

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

她遇到了JOHN RIVERS。

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

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

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

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

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

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

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

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

(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

“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

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

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

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凶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

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

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

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

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

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读书笔记范文>四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

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

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

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

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

只要你愿意 回答者:842534917 - 试用期 一级 2-1 16:37 《简爱》(读书笔记) 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

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

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

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

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

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

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

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

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

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

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

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

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

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

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

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

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

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

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

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

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

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

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

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

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

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

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

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

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

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

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几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涯,而且还大胆地控告了封建贵族阶层的无耻和蜕化,指出他们的种种虚假、狡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定解体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层和社会的必定解体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酷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层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捐躯者;所批评和否认的是封建社会的虚假品德和不正当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需谋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憧憬的约束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咱们展示了这场无声的比赛。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恋情故事浓缩了这场比赛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谋求始终不弃。

咱们感叹贾、林两人恋情的悲剧的时分,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主要要素:林黛玉的清高的特性,她的特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交融”,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端。

倒了一个面商字旗,立了一面周字旗,打一成语

成语;改朝换代改朝换代 [gǎi cháo huàn dài] [释义] 旧的朝代为新的朝代所代替。

[出处]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这样;就使当时的农民革命总是陷于失败;总是在革命中和革命后被地主和贵族利用了去;当作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

什么是奴隶主贵族

贵族奴隶主 又称“奴隶主贵族”,是奴隶社会里奴隶主阶级中具有一定政治特权的出身显贵的那一部分奴隶主。

在西欧,包括国王、宫廷贵族、地方显贵、军事贵族、祭司贵族等;在中国,则包括天子、诸侯及大臣等。

贵族奴隶主大部分是在原始公社解体过程中,由原来担任公职的氏族酋长、军事首领、祭司等通过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转化成的,也有后来因立有军功或受大贵族奴隶主宠信而形成的。

这些人经奴隶主国家的认可,代代相传,成为世袭贵族。

在实行君主专制的奴隶主国家中,国王是最大的贵族奴隶主。

在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奴隶主国家中,如希腊城邦和罗马共和国时期,在人民大会中掌权的实际上也是贵族奴隶主。

贵族奴隶主是奴隶社会中掌握统治权的阶层,是统治阶级的上层,是一个进行残酷剥削的阶级。

他们掌握着国家或地方的政治、经济、军事和行政方面的权力,拥有大量最好的土地、牲畜和其他财富,拥有大批奴隶。

他们强迫奴隶从事家内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劳役,可以将奴隶活活处死或当作人祭、人殉,也可以将奴隶赏赐其他贵族。

他们不仅残酷剥削压迫奴隶,还凭借占有的大量生产资料和拥有的各种特权残酷地奴役和盘剥自由农民和手工业者。

因此,除奴隶和奴隶主间的矛盾与斗争外,小生产者和奴隶主阶级特别是和贵族奴隶主间的矛盾与斗争,也是古代奴隶社会中阶级斗争的主要内容。

做个唐朝少年郎阅读问题

1、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此一去‘西出阳关无故人’。

此一去‘大漠风尘日色昏’。

此一去,‘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段话在句式上有什么特点

其作用是什么

答:句式特点是:使用了排比(或反复)的修辞手法。

作用是:一是增强了句子的气势;二是生动地表现了“我”誓杀外敌、报效国家的豪情壮志与急迫心情。

2、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中“唐朝少年郎”的形象特征。

(2分)答:这个“唐朝少年郎”具有 “奔放昂扬的意气,潇洒不羁的性格,纯正专一的品质,英勇杀敌的豪气”。

3.用简洁的语言写出唐朝少年郎的特征这个“唐朝少年郎”具有“奔放昂扬的意气,潇洒不羁的性格,纯正专一的品质,英勇杀敌的豪气”。

4.作者为什么想做个唐朝少年郎的真正意图是什么

答:作者想借唐朝“雄浑开阔”的时代来展现自己仰慕的那种像唐朝男儿一样“奔放昂扬”的人生愿望5.写{做个唐朝少年,我自豪}50字以内 答案略,这是让学生展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开放性试题,评分时从内容上从文气的热情奔放上考虑。

酌情给分。

内容不错,但文气柔弱的,最多给2分

什么是中国的贵族精神

由于历史的、政治的因素,中国人对于贵族的认识一直存在两个误区:一是,非富不贵;二是,成为贬义词。

孔子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

可见富与贵并无绝对的关联,即有富而不贵者,所谓“为富不仁”。

至于如何不富而贵

陈独秀是这么说的,“有独立心而勇敢者曰贵族道德”(《敬告青年》)。

所以,“贵族”可以是中文词典里解释的“世袭的统治阶级”,“贵族精神”却并不必然地为“贵族”所垄断。

至少可以不媚、不娇、不乞、不怜吧

也许还可以有绅士风度、人文关怀、独立精神和平等意识吧

贵族精神的对立项不是平民文学,不是国民文学,贵族精神的对立项是奴才精神,是流氓精神,痞子精神,而不是平民精神,这是很大的概念的错位。

我们这个平民,平民很多都有贵族精神的。

像《红楼梦》里面的那个晴雯。

送给回答者一份礼物送香吻 赠言:好帅的回答,楼主送上香吻一枚,以表诚挚谢意

51

公爵子女的称谓

公爵爵位拥有世袭制,一般有长子继承,少有让女子继承的,继承者必须也有军功显赫的作为,继承者如果不能对国家再有所贡献将割去爵位。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

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

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介绍欧洲贵族等级欧洲爵位详谈(英系)-------公,侯,伯,子,男 (欧洲的一种贵族称号,在近代是位于侯爵之下,在没有侯爵的国家则位于公爵之下)伯爵: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

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

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

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

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

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

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

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

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

1307年计有9名。

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

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

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 男爵: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

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

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

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

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

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公爵: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

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

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

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

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

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

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

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

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

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

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

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

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

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

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 侯爵: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

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

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

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

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

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

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

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

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

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

”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

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

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子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

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

史实却非如此简单。

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

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

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

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

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

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

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

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

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

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

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

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

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

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

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

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

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

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

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

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

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

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

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

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

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

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

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

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

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

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

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

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

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

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

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

中间加中缀词。

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

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观刈麦,赏析大虾帮帮

一份沉重的——《观刈麦》赏析张慧军作于元和元年(806的《观刈麦》是白居易一首著名的讽喻诗。

诗人通过描写盛夏五月农家麦收繁忙的场景,表现了对穷苦百姓的深切同情和愧疚之情。

两个场面,一种命运 开篇四句交代背景,一“少”一“倍”,写出农人的繁忙,同情之情已现;“覆陇黄”写出一派丰收之景。

但丰收带给农民的是什么呢

这里为下文埋下伏笔。

主体部分写了两个繁忙的劳动场面:一是全家人抢收小麦,一是“贫妇人”拾“遗穗”。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如此炎炎酷暑,如此高强度的劳动,农人们竟然有如此反常的心理,其生活之艰辛令人痛心

与无麦可收而捡拾“遗穗”的“贫妇人”相比,有麦可收者似乎是幸运的,但一听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家田输税尽”,“贫妇人”才“拾此充饥肠”的,很自然让人想到,她的昨天正是刈麦者的今天,而她的今天,或许正是刈麦者的明天啊

在繁重的赋税徭役之下,农民只有这样一种悲惨的命运

两种生活,一份悲悯 诗人一“观”之下,想到自己“不事农桑”,却“有余粮”。

两相对比,不由心生愧疚,以至于“尽日不能忘”。

这在当时是一种多么难能可贵的悲悯情怀啊

可惜诗人只是一名小小的县尉,无力改变现状,只好怀着沉重的心情,作此《观刈麦》,“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语出柳宗元《捕蛇者说》)。

读书笔记

西周灭亡1、周穆王以后,周朝逐渐衰微,由于周围戎狭的不断侵扰,王朝陷入长期的战争之中,国力消耗很大,不得不加重对民众的剥削,国内矛盾日益尖锐。

有的贵族也开始破产,而表现出对现实的愤懑。

长期的矛盾逐渐积累,使王朝产生了深刻的危机。

2、关中地区发生地震、山崩和河水枯竭等严重自然灾害,周幽王不仅不抚恤灾民,反而更加奢侈腐化,贪得无厌。

3、最严重的问题是,幽王决定废去王后申氏,杀掉太子宜臼,另立褒姒为王后,立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

申后的父亲申侯于是联合西方部族犬戎,举兵攻打周幽王,在骊山下杀死幽王,据走褒姒。

幽王的儿子「宜臼」即位时,关中遭受兵火洗劫,残破不堪,犬戎又不时前来骚扰。

周平王宜臼只得将都城迁到洛邑,史称“平王东迁”,东周开始,西周灭亡。

东周灭亡1、天子直辖的“王畿”,在戎狄不断袭扰和诸侯不断蚕食下,大大缩小了,最后,仅剩下成周方圆一二百里,即今河南西部一隅的地盘。

2、天子控制诸侯的权力和直接拥有的军事力量,也日益丧失。

天子不仅经济上有求于诸侯,政治上也往往受诸侯的摆布。

但天子以“共主”的名义,仍然具有号召力。

因此,一些随着地方经济发展逐步强大的诸侯国,就利用王室这个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积极发展自己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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