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两篇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一 珍.的名著,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
书中拘谨的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小姐,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
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
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在人与人初认识时,第一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
但是我们定论对方的“第一印象”真的正确无误吗?先生因为在舞会上怠慢了小姐,导致她对他产生了偏见。
加上后来有心人士制造出来的谎言,使得女主角对的看法深信不疑。
我们有时候不也犯了跟伊莉莎白小姐同样的错误,只看得见别人眼中的刺,却看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柱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
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
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
当傲慢遇上偏见,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事事唱反调,对人不对事,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
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别以为我们初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举例来说,如果有转学生来我们的班级,很可能因为他对于
汤姆索亚历险记第1章到第5章读后感
谁拥有一个灿烂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流连忘返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是一个聪明爱动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村庄,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
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第二章中,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东西他,作为劳酬。
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
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
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就可以走向成功。
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的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
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对一个妇女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孩子要听话,这也是汤姆唯一不好的地方。
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武好奇心和想像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能不让人赞叹。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
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
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
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940字
纳尼亚的人物介绍
《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是一本好书,这本书每页的页脚上都写着“只有不懂教的家长,没有教不好的孩子”,使我感受颇深。
以前,每每发现孩子的不好习惯,总认为孩子自己不听话,从没从自身检讨我们家长自身的不足之处。
其实,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生活基地,父母是家庭教育和影响孩子行为的先行者,好父母是学出来的,好孩子是教出来的,好习惯是养出来的,好成绩是帮出来的,好沟通是听出来的,没有天生的成功父母,也没有不需要学习的父母,成功的父母都是不断学习提高的结果,只有扮演好家长这个角色,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有基本的保障,没有不懂教的父母,更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需要我们先从自身做起,注重孩子的品行教育,习惯培养,能力培养。
良好的行为是孩子教育的重要一环,随着孩子逐渐长大,世界观、道德观也逐步形成。
我们应从日常生活做起,培养孩子成为一个独立、自信、有责任感、有爱心的人。
身教胜于言教,我们将从坐公交车时给老人让座,与同学团结关爱、尊重师长、爱护小动物,做错事坦然承认担当,碰到困难从自己做起,铸就孩子诚实坦荡、富有爱心、坚强自立的优良品格。
其实,孩子的许多习惯都受大人影响,所以我们家长本身约束好自己的日常生活行为,比如养成早睡早起,作息有规律的好习惯,爱劳动、讲礼貌、讲卫生的日常生活行为习惯。
儿子在这个暑假里在这方面明显有了很大的进步,自己的事情基本上都是自己来做,还帮妈妈洗碗、拖地,照顾妹妹。
暑假里有时我加班回来晚了,儿子还会把饭给我们做好。
今年升入初三,他更懂事了,基本不惹父母生气,平时周末值班时,儿子还会主动要求帮我洗衣服。
曾经是心里有些舍不得,男孩子总让他做家务活,但看到儿子的点滴进步,我感到非常欣慰。
无论是好习惯还是坏习惯都是在家庭环境中有意无意培养出来的,所以家庭教育要爱与严结合起来,始终如一,坚持不懈。
你看过《千与千寻》后的感想。
《千与千寻—我很喜欢的动画电影。
没有太的辞藻,没有太华丽的故事,它甚至说是一部很平凡的电影,可还是让我哭了。
千寻还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一个该任性该撒娇的年龄,然而一段关于魔法的奇遇,却让她一夜长大。
谁最早说的呢
好奇心可以杀死猫。
一家三口进入了怪异的巷子,快到傍晚,美食无数,物质的诱惑一波接一波袭来。
人生来就是贪婪的。
父母留下享受起大餐来,千寻独自走开。
眼前的建筑宏伟而诡异,带着时间喧嚣过的沧桑;烟囱冒着黑烟,假山上的流水冒着热气,一切都是那么祥和;像是风雨来临前的安然。
站在短桥上向下望见了火车,一直追随着跑到另一边看见它开走,有谁在身后。
于是转头,一眼万年。
第一次相见么
——眼前的少年清秀,带着孩子气的俊美。
他愣了一下,回神却急忙叫她走,因为快天黑了。
来不及问缘由,千寻转身就跑,回头瞬间,看见少年挡在身后吹出不思议的魔法,刹那间街灯繁华,光影浮动,静瑟变得喧嚣起来。
“有什么正在发生”心里的不安渐渐扩大变成现实——父母竟然变成了猪。
谁说见多识广就一定只有好处呢
人生阅历较为丰富的父母踏出了大胆而禁忌的一步,而因天真纯朴而胆怯的千寻却逃过一劫,造化就是如此弄人。
就像一开始设定好的那样,千寻,她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普通的女子。
于是眼神接触到这不可思议的一切时,她慌了,她不知所措;她哭泣,她甚至看见自己在慢慢变得透明。
有船靠岸,乘客是一群渐渐显形的妖怪,岸边也涌上来一堆黑色影子。
她尖叫,她逃跑。
她想这一定是个噩梦,那么……谁可不可以快点带她逃开
黑暗的角落有人搂住她的肩膀,是那个少年,他说:“我是来帮你的。
” 她害怕,她拒绝。
半强迫着,他喂她吃下一粒小丸。
“摸摸看。
” 他伸出手,她碰触到了——温暖,她在这个异样的世界第一次有了依靠。
他护着她,他带她逃,他在她憋不住气之后安慰她:“没事,千寻已经很努力了。
” 他教她在这里生存的方法,他告诉她不是在做梦,他还说:“自你小时候我就已经见过你。
” 真的……不是第一次相见么
她想不起来。
“别忘了,我是来帮助千寻的。
” “我的名字叫白龙。
” 温暖的话语就像言灵,让人从心底里开始相信一切总还是有希望。
谁说女孩就不如男子坚强
即使是再离奇的困难也好,再不可思议的情况也罢,闯过去就会勇敢地长大。
她按照少年所说的找到锅炉爷爷,却被告知人手够了,她黯然了。
善良的孩子总会换来好运,直到她帮被压得痛苦小煤精捡起煤炭而不知所措时——“既然插手要做,就做到底
” 锅炉爷爷还说:“她是我的孙女,她想工作。
” 还说,“祝你好运。
” 却原来,锅炉爷爷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心一点一点暖起来,是她的,也是我的。
千寻笨拙却真诚,带着小女孩的天真,踏上了艰难的道路,而她也别无选择。
“请让我在这里工作
”死缠烂打,终究还是成功了。
再见白龙,他却突然变成了陌生人。
千寻迷惑了。
在众声排斥中被分配给了叫小玲的女人,是在锅炉爷爷那里遇见的女人。
女人冷漠的说她麻烦让她打杂,然后带她离开。
千寻根本就不明白伪装的意义,有点落寞,有点难过。
转过走廊的弯道,女人却一脸笑容地说:“看你笨手笨脚的,还真担心你呢
” 还说:“不要大意
有不懂的地方就来问我。
” 再后来,白龙变回了自己认识的那个少年,那个温暖的男子,他告诉她,他带她去见她的父母。
心中有什么东西熄灭后燃烧得更加猛烈——我们不也都是这样么
社会的复杂,让我们不得不扮演不同的角色。
但,原来,一切的一切,总还是有好的。
见到对她不理不睬的“父母”,她大喊:“我一定会救你们的,不要吃得太多,不然会被人给宰掉的
”然后冲了出去。
他要她狠狠地记住自己的名字——千寻,因为他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不懂得回家的路。
她拿着他做的饭团,哭得很大声,因为以后她必须坚强。
于是,千寻肃然了神色开始工作,义无反顾地扛起命运的重量。
她努力的学,认真的做,担起最差最脏的工作。
不仅仅是为了生存,到底还是个善良的孩子,因为善良,她接手别人都不愿意服侍的“腐烂神”作为她的第一个客人,在人人的嘲笑声中艰难又尽心尽力的做着自己的工作。
事实证明,不怕苦的孩子总会有回报,那“腐败神”洗干净后却原来是位惨受污染的而且还是鼎鼎大名的“河神”
全员欢呼,汤婆婆跑来抱住她,她手里拿着河神“礼物”,笑得一脸傻傻的灿烂。
我第一次忍不住哭了,为她的善良,为她的辛苦,为她的付出,也为她的收获。
真是很让人窝心的孩子,值得被人打心眼儿疼进去。
所以我和着她高兴,真正的为一个人的本质感到愉悦。
再见白龙,他被打回了龙的原形,浑身血污,被一群式神追赶着。
喊出白龙这俩字的一刹那,她愣了。
为什么她知道它就是他呢
她就是知道,说不上为什么。
龙很痛苦的样子,不住翻滚,磕磕碰碰窜到了楼上。
千寻追上去,一路惊险,躲过汤婆婆,却被巨型宝宝抓住了手,要她陪着玩。
她说:“我很重要的人受了伤,我必须出去
” 原来,他早已是她很重要的人。
宝宝不依,准备大哭之时,汤婆婆的孪生姐姐钱婆婆出现把他变成了小白鼠。
说不上幸运,钱婆婆也是想要加害白龙的人。
“白龙是个善良的人。
”她坚定地说。
这次,换她来保护他。
一段小闹剧打碎了钱婆婆的计划,她死抱着他跟他一起坠下楼去。
冥冥之中有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趴在他背上的感觉,似曾相识,但也仅是一瞬的事。
白龙用最后的力气载着她脱离深渊,俩人一起落到了锅炉爷爷那。
千寻不知如何动作,是焦急
是心痛
两种都有吧。
锅炉爷爷束手无策,魔法强大,他没办法救他。
善良又坚强的孩子会有回报的铁则再次显现,河神的丸子救了他。
她掰开他的嘴,放入丸子后死命的压住他不让他吐出来。
她知道他痛苦,可是她不能让他死,她想,她不能让他死。
终究,还是她救了他。
怀里的白龙奄奄一息,从锅炉爷爷那里听到了他的过去。
她说“我把印章还给钱婆婆,好好道歉,请她救救白龙,亲告诉我她的住址。
” 也许是恩情,也许是友情,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点亲情,混在一起的感情,她分不清。
她只知,她要救他。
她说她宁愿沿着铁轨走回来也要救他。
她俯身在他身边说:“白龙,我很快就会回来,你不要死哦。
” 是单方面的强制约定,也是自己给自己的一个安慰。
“到底怎么回事
” “还不明白么
这是爱、爱
” 呵,原来如此。
路上又有小插曲。
汤婆婆不认识自己的孩子,我不晓得是不是该说那是肤浅的,悲哀的感情,也许过分了一点,可我就是这么想的,悲哀,真的,悲哀。
汤婆婆对付不了那个奇怪的客人,为了钱让千寻做替死鬼。
不知道这时的X婆婆收到了多少鄙夷的目光呢
奇怪的客人吃下了另一半河神丸子,药理作用下吐的将近虚脱,气疯了想要找千寻算账。
千寻边跑边等他,把他引出了大澡堂。
千寻说:“他是来了这里后才变坏的,带他离开比较好。
” 我还能说什么呢
不是每一个人都善良,但每一个善良的人,又有多少能做到以德抱怨呢
喜欢的同时,更是有点佩服这个纯朴得傻气的女孩了。
然后的然后,她带着无处可去的怪客人上了火车,一同前往钱婆婆处。
坐在车上,她转头看向外面,极速后退的轨道,一望无际的海,还有远处明晃晃的天上飘着的白云。
这就像一条通往末日的道路,谁知到前面会有什么在等着她呢
可是,她要他活,她绝不退缩
场景切换汤婆婆处,围着浴巾的汤婆婆坐在火炉前,指责替千寻求情的手下无能,说千寻不顾父母逃跑了,说要把她的父母杀掉。
白龙进来,问她有没发现,她最重要的东西被换掉了。
她说他狂的同时,竟然顺手拿起眼前的金子检查,看是否被换掉了。
我无言,悲哀的女人,把金子放在儿子前面。
等她意识到宝宝被换掉的时候,金子也适时化为粪土,多么讽刺,人财两失。
巫婆变成魔鬼,头发飞散,嘴里喷火,也许这才该是她本来丑陋的样子。
被巫婆头发缠住的少年毫不畏惧,脸色一如既往的沉静。
他说他去带宝宝回来。
他说条件是让千寻和父母平安离开回到人类的世界。
“那么你的下场呢
即使把你五马分尸也行么
” 少年目光坚定,尽管没说出口,可谁还不能明白呢
他为了她,她为了他,都是搭上生命的冒险,却都做的这样坚决。
心里就快有什么东西想要满溢出来,说不上是感动还是羡慕,就是这样一种复杂而温暖的感情纠缠在一起,让人不落泪也难。
钱婆婆意外的是一个好人,不同于妹妹的利益熏心和愚昧自傲,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事情也进展的很顺利。
小老鼠和怪鸟身上的魔法早已消失,它却不愿意马上变回去,终究还是体会到了牢笼以外的自由生活,再累,也不会有人想要再回去笼子里关着。
钱婆婆对她说这是这个世界的规矩,不管是她的父母还是男友,都必须她自己解决。
她还对她说发生过的事不可能忘记,只是她记不起。
千寻还是决定回去,她怕父母被吃掉,她也怕白龙死掉。
于是,傻女孩拿上大家一起做的附身符,准备踏上征程。
友情真的比很多东西宝贵,心灵上的无敌,便是刀山火海,她也能去。
凤吹得窗户抖动,婆婆说有客人来的正是时候,千寻你快出去。
千寻答是,然后开门。
看见是白龙的原形时几乎是扑了上去。
抱住他的头,没有什么比这一刻真实存在在怀里的人来得更实在了,她几乎快哭了,她用感叹的语气说着太好了。
钱婆婆说白龙你的事我不再追究,但是你要好好保护她。
我忽然就有一种嫁了女儿的感觉,也是了,这么好的女孩,该抓住。
最后紧紧拥抱那慈祥的老婆婆,她真诚的说:“谢谢你,我要走了。
” “没问题,你一定能做到。
” 这温暖的鼓励,便是魔法,让她拥有了一股无谓的力量。
趴在龙背上飞翔,就像在水中穿行一般,是了
她终于记起尘封的往事。
——原来,他们的确不是第一次见面,早在很久很久以前白龙便救过她,久到她都以为她忘记了。
她说,你的真名叫琥珀川。
声音轻灵,像是指尖跳上钢琴一般。
刹那光景,白龙的鳞片褪尽,变回那个有着一脸坚定的少年。
与她十指交握的少年眼里异常闪亮,像是让她跌进了整片海洋。
他说他的真名叫赈早见琥珀主,他说谢谢你,千寻。
额头相触,闭上眼,上升的气流把她的泪水抛向更高的地方,她说她很高兴。
她为他高兴。
他们终于记起了彼此,找回了丢失的回忆, 然后的一切都很顺利,他带着她飞回去,她说出了正确答案救回了父母,契约也应言粉碎。
所有在场的妖怪神仙都为她高兴,这个有点笨拙傻气的女孩子,早在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中赢得人心,她用人格魅力完美演出,完美收获。
最后,他和她拉着手跑到草坪的一边,必须分手了,他不能过去。
千寻焦急的问那白龙呢白龙怎么办
少年笑的温暖,说他会回到原来的世界,说他们一定还会见面。
她说一定
他说一定。
紧握的手松开了,但总有一天还会紧握在一起,然后永永远远,再不分离。
她相信,所以她头也不回的跑出去。
出了隧道的那一刻,时间像被抽掉了,一切都仿佛是恍惚间发生过,画面的更替,有些让人不忍心,只有车上厚厚一层灰安静的诉说着曾经的真实。
她这才转过头望着隧道口。
一定会再见的,一定
故事到这里,算是不完美的完美落幕了。
就像文章的开头说的那样,这只是一个甚至有些平凡的故事,我却还是哭了。
剧中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安排的十分巧妙,淡淡哀伤的同时又暖暖的幸福着。
妖怪神仙的世界里,原来也有坏人也有好人。
它诉说着金钱与人格的重量,它描绘了现实在魔法世界中的真实投影。
它说魔法并不是万能的,就像小老鼠帮钱婆婆做手工时说的那句:“魔法做的一点用也没有。
” 宫崎骏爷爷的动画总是平凡的演绎着不平凡的事,直到这些故事在我们的心理掀起万丈波澜。
最后的最后,有人哭了也有人笑了,我们都一起经历过了。
心里这种感叹是什么呢
道不出的满足,明明不是自己得到了幸福。
但总觉得,看着他们幸福,自己也能够开心的狠狠笑下去。
嘛~既然又是一部童话般美妙的故事,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相信王子会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呢
红尘中的幸福其实真的,就这么简单。
汤姆索亚历险记 1500字读后感 3天内用 要求750字联系生活实际写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书写出初恋的美好,以及小孩天真。
你相信一个顽皮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在法庭上为一个无辜的人辩护而得罪一个杀人如麻的强盗吗
你相信当两个孩子陷入绝境,他们仍不顾自己安危为对方着想吗
你也许会大吃一惊,大人都不一定做得到,何况孩子呢
但当你读过《汤姆索亚历》后你便不会这样想了。
本书向读者勾勒了一个顽皮、不安分的儿童汤姆的形象,但是他却有内在的美,我对这一点感受颇深。
一天夜里,汤姆去坟场玩耍时无意看到: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印江乔杀害了一位医生并诬陷了一个无辜的人;后来,被诬陷的人要被判处死刑,汤姆无法承受良心的折磨,便冒着生命危险去为此人作证,以致后来差点招来杀身之祸。
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
但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汤姆这么做呢
许多人表面上斯斯文文、潇洒大方,可真到关键时刻,他们却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
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
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
相信人人都会如此,让我们共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资料: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书名:《汤姆。
索亚历险记》作者:马克。
吐温精彩片段:啊呀,这女孩长得可真漂亮,一双可爱的蓝眼睛上闪动着长长的眼睫毛,一双金黄色的头发编成的长辫子在身后晃荡,白色的衬衫扎在宽松的绣花长裤里,显得格外整洁动人。
我们刚刚在战场上获得大胜的大将军汤姆心想,像这样的美人,一定属于我这样的英雄。
推荐理由:书中充满童真童趣,可能与作者的经历有关。
作者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正因为这样才会把小时候的所做所闻写的淋漓尽致。
马克 吐温以一个孩子的经历。
细致的描写,处处透着童趣,成年人看着,也能重新体验一下童年的生活。
<傲慢与偏见>故事梗概?
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彬格莱(Charles)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
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Darcy)。
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
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
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彬格莱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
而遭到伊丽莎白冷遇的达西也鄙视班纳特太太及其小女儿丽迪亚(Lydia)的粗俗。
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
柯林斯粗鄙无知,却善于趋炎附势,居然当上牧师。
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女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肯(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
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
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不久,又见到了达西。
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
伊丽莎白坚决地谢绝了。
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并且认为简并没有钟情于彬格莱;威肯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肯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私奔。
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
她逐渐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
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
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
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肯私奔了。
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
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威肯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底亚完婚。
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
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
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
此事传到达西耳中。
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
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红楼梦87版影评
又很方面的资料,以下是相关案例:“一窟,万杯”—87版电视剧《红楼剧评 桃桃 5 2011-11-12 00:03:31 《红楼梦》是我最最喜欢的小说,而对《红楼梦》的偏爱在最初的时候是由87版电视剧《红楼梦》开始的。
《红楼梦》中最令我念念不忘的是金陵诸钗的故事,在我看来这是《红楼梦》故事的灵魂。
小时候看电视剧最喜欢陈晓旭的林黛玉,记得07年刚听说陈晓旭过世的消息时我一时根本没反应过来,那段时间每个电视台几乎都在播出怀念陈晓旭的节目,我边看就边跟着哭,那之后一个多星期的时间自己精神一直有点恍惚,没缓过神去。
后来我偶尔想起陈晓旭的时候,自己还会想,也许87年那时陈晓旭住进了红楼梦里去,一直到她去世的时候,她这辈子也没再出来。
也许陈晓旭的外形达不到书里的要求,但我认为演绎一个经典人物,神似比形似重要,所以在2010年翻拍《红楼梦》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87《红楼》里林黛玉、贾宝玉和王熙凤这三个角色是最难超越的,陈晓旭已经演活了林黛玉,她就是林黛玉。
多少次忽然看到关于《红楼梦》的什么东西,我又会突然晃神想起林黛玉,想起那首凄美入骨的“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葬花吟》,想起薄命如斯的陈晓旭。
当我有时不自禁地轻轻吟着“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两句,想起陈晓旭与林黛玉过于相似的命运,想到欧阳奋强在悼念陈晓旭时情难自禁喊出的那句“妹妹,我来了”,我仍不禁悲从中来,情难自控,心痛如绞。
事过境迁,记忆却太难淡忘。
谈及电视剧《红楼梦》,还有一个我很喜欢的关于林黛玉的片断不能不提。
电视剧中黛玉焚稿断痴情一节,虽然是原著里没有的,但却拍摄的相当成功,通过一些精致到位的细节成功打动观众的心,成为87《红楼梦》电视剧后半段难得的经典之处,令人难以忘怀。
我记得电视剧里这一段有个细节,黛玉病逝前对紫鹃说自己在大观园里只有两个真正贴心的人,一个是贾宝玉,另一个就是紫鹃。
这句话令我犹为感动。
可能因为电视剧里演紫鹃的演员并不漂亮,很少听到关于紫鹃的讨论,但紫鹃其实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红楼人物,我对她的喜欢并不亚于对林黛玉的。
我爱她的忠诚,就犹如古时有杜鹃啼血,《红楼》里有慧紫鹃为黛玉体贴入微,竭尽心力,在黛玉临死之前,宝玉在开心地与宝钗成亲,只有紫鹃一直陪在黛玉身边直到最后一刻,黛玉已亡故后紫鹃还常常向着潇湘馆的方向默默洒泪,这样的好丫头,我也为她掬一把清泪。
一个好丫头的存在绝对能为一个好主子锦上添花,因为有紫鹃的陪伴,我想那潇湘子短暂的一生,虽悲却并不悔。
说了这么多关于林黛玉的我的感想,其实我最喜欢的红楼人物却并不是林黛玉。
我最最喜欢的红楼人物是金陵十二钗里的玫瑰花贾探春和金陵十二副钗的榜首晴雯。
下面先来说说晴雯。
在红学界向来有一种观点:晴为黛影,袭为钗副。
大意是说晴雯是黛玉的影子,晴雯的命运和黛玉的命运是一脉相承联系在一起的,袭人也是宝钗的缩影,袭人和宝钗大体是一类人。
这观点基本上我是同意的,我认为林黛玉和晴雯至少在骨子里属于同一类型的人,都站在反抗者这边,连晴雯亡故后宝玉为悼念其所作的《芙蓉女儿诔》也同时预示了林黛玉未来的悲惨结局。
晴雯因她与宝玉的亲近关系而受诽谤,黛玉以后也很可能因和宝玉的亲密关系而蒙受垢辱;宝玉不在身边时晴雯便孤单死去,黛玉以后也可能还没等到宝玉避祸出走回来就匆匆泪尽。
以上种种,晴雯和黛玉这两个人物之间是有一定关系的,但于我而言,我却更钟爱明媚娇俏风流灵巧却无奈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含冤而终抱憾离世的永远的俏丫头晴雯。
论模样,晴雯是大观园丫头中顶尖的绝色,风姿灵巧如三月枝头朵朵粉桃,撕扇子作千金一笑顿时唤醒了满园的春光。
然而晴雯尽管艳冠群芳却洁身自爱,从不仗着自己的美丽就想趁机攀高枝儿,晴雯为人光明磊落,却不幸遭人诽谤,最后含恨而终,独留那多情公子空牵念,独留读者如我为晴雯的命运悲愤交加,难以忘怀。
晴雯虽平素里为人稍嫌刻薄泼辣,对宝玉却忠心耿耿关怀备至。
《红楼梦》里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一节,我每每看至总是心潮起伏,那份既感动又心痛的心情久久萦绕在心头不能散去。
病补雀金裘时晴雯已经奄奄一息,几乎病入膏肓,却仍然没日没夜地为宝玉缝补烧破了洞的雀金裘,没有一丝怨言。
宝玉心疼晴雯,帮她点灯帮她沏茶,晴雯却只是摆摆手让宝玉早些歇息,自己仍然挣扎着拼尽全力为宝玉缝补雀金裘。
那补好的雀金裘上一丝一丝都是晴雯的心血,晴雯对宝玉纯洁的主仆情谊由此可见一斑。
相比起黛玉的孱弱,我更爱晴雯地位虽然卑微却能为自己的命运做殊死抗争直至最后一口气力的那份勇敢;相比起黛玉的泪水,我更爱晴雯在已经气若游丝之刻还为了宝玉的一件雀金裘而彻夜不眠缝补完整的那份感人肺腑的真诚。
而87《红楼》晴雯的扮演者张静林完全演活了晴雯明艳娇俏的外表和坚强勇敢的灵魂,撕扇子那一集张静林明朗可爱的笑脸我到现在还印象深刻,张静林在演完《红楼》后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安雯,她对晴雯这个角色的那份情谊由此不言而喻。
我总想,只有有这样真诚的演员,才能真正全心全意地演好角色。
晴雯这个角色得到了这样出色的演绎,她将永远活在观众的心中。
说完了晴雯,再简单地谈谈另一个我所钟爱的红楼人物,贾府三小姐贾探春。
我最欣赏探春的是她思想的清醒明智,人格的独立以及个性的果敢。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这是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给探春的判词。
其实由书中种种迹象来看,作者对探春这个人物还是有一定赞扬的性质的。
才自精明志自高直接写出了探春的聪明果敢,然而无奈生于末世运偏消,这句也暗含了作者对自己身世的感慨。
探春的《招宝玉结诗社帖》一帖中包含的“巾帼不让须眉”的思想也是作者反对“男尊女卑”道德观的思想的流露。
而探春掌掴王善保媳妇一节,作者更是借探春之口直接抨击了封建思想的腐朽不堪,把大观园人未亡我而自己先自掘坟墓的做法嘲笑了个彻底。
探春作为平日里养尊处优的贵小姐,却仍然能有这样一番见识实属不易,就像脂评里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可见探春本来是能有一番大作为的,小说里借王熙凤等人之口也对探春给予厚望,无奈“生于末世运偏消”,探春终究清明远嫁,然而在贾府事败之前远嫁这在大观园众姐妹中也已经算是比较好的命运了,于我这样喜欢探春的观众多少得到一点安慰。
再说87《红楼》中探春的扮演者东方闻樱。
在掌掴王善保媳妇一集中,东方闻樱演到激动的地方,批判封建的腐朽的时候不自觉连手指都在跟着颤抖。
注意到这个细节的我深受感动,我想演员一定是非常投入,对人物钻研得很深,才不自控地和角色融为一体,表演时全情投入,这样的演绎已经足够完美得让我无话可说。
再到探春远嫁那集。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
恐哭损残年。
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
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奴去也,莫牵连。
”悲痛入骨的《分骨肉》一曲,再和上电视剧中声声凄凉的调子,直叫人每每听得痛哭断肠。
不得不说,电视剧或电影原声音乐的好坏对电视剧电影质量的好坏有极大的影响。
87版《红楼梦》之所以成功之所以影响深远,和剧中一首首凄婉动人的歌曲有莫大的联系。
一直到现在我自己还把87版《红楼梦》电视原声带奉为经典,觉得心情浮躁的时候就拿出来听听,每每听到那些婉转的曲子,我都会不自禁陷入沉思,想起很多很多的故事。
剧中探春远嫁时,一曲哀入骨髓的《分骨肉》,再加上演员真挚动人的表演,两者紧密配合,简直让观众闻之心酸,观之落泪,替剧里的骨肉分离深深地感同身受,感伤之心久难忘怀。
一出探春远嫁能做到如此,已经完美。
前面说到林黛玉和晴雯,我再浅谈一下她俩所谓的对立面,薛宝钗和袭人。
我是非常讨厌袭人的。
我恨她为了能以后嫁给宝玉做小当姨娘,不惜在王夫人面前诽谤同室姐妹;我恨她明明自己不干不净勾搭宝玉,反而含沙射影地诬陷晴雯,恶人先告状;我恨她在晴雯过世后,还言辞之间想方设法贬低晴雯,宝玉以海棠比喻晴雯,袭人却说自己都不敢自比海棠如何能轮到她,看到此处的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恨袭人恨得牙痒痒
虽说袭人最后也没能如愿嫁给宝玉做小,但她终究嫁了蒋玉菡平平淡淡地过完了下半辈子,相比被袭人陷害而年轻早夭的苦命晴雯,我每每想起,心里不忿难消
只能说小说终究是小说,电视剧终究是电视剧,如若没有这些波澜起伏,《红楼梦》也就不是《红楼梦》了。
相比袭人的恶毒心肠,宝钗尽管虚伪,可对林黛玉多少还是顾念姐妹之情的。
首先黛玉的早夭其实和宝钗没有直接关系。
而且宝钗偶然听得黛玉吟出《西厢记》句子“良辰美景奈何天”,大惊失色,之后她诚心诚意奉劝黛玉要修身养性好好读书那一节,我觉得至少那里薛宝钗的好意是发自内心的,无论怎样,她和林黛玉始终还是姐妹关系。
而且在《红楼梦》前半部,薛宝钗每每调侃宝黛爱情婚姻之事,说要撮合他二人之语,想必那些玩笑话里,多少还是含着一点真心的。
再念及87版《红楼梦》中演员张莉的出色演绎,我对薛宝钗这个人物,虽然谈不上有多么特别的喜爱,却总还是能抱着平和的眼光去欣赏她的。
87版电视剧《红楼梦》毫无疑问前无古人,当然我不敢妄言它一定后无来者,不过我想这个来者要来的话也绝不会容易了。
87《红楼》中还有很多经典人物,如邓婕扮演的王熙凤和欧阳奋强扮演的贾宝玉等等,数不胜数。
我想,无论为87版电视剧《红楼梦》写多少剧评,都难以涵盖它全部的方方面面的魅力,87《红楼》中还有很多美好的闪光点等待观众去挖掘。
如果你有时还会想重温87版电视剧《红楼梦》,不妨再去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