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影《流浪者》观后感
写读后感的要诀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自然会受到,产生许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第四,要真实自然.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从表现手法上看,读后感多用夹叙夹议,必要时借助抒情的方法.叙述是联系实际摆事实.议论是谈感想,讲道理.抒情是表达读后的激情.叙述的语言要概括简洁,议论要准确,抒情要集中.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从表现形式上看,也有两种:一种是联系实际说明道理的.这是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和具体生动的事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一个道理的正确性,把理论具体化、形象化,使之有血有肉,有事有理,以事明理,生动活泼.另一种是从研究理论的角度出发,阐发意义.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阐明一个较难理解的思想观点,或估价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它的作用是从理论上帮助读者加深对原文的理解.这一种读后感的重点仍在“感”字上,但它的理论性较强,一定要注意关照议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典型、中心明确突出等特点.
读流浪狗丢丢怎么写读后感只要300字
我买了叫流浪狗丢丢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几个人在骑平衡车时看到一辆摩托车撞伤了一只叫金子的狗后又逃跑了,可金子的主人却断定马小跳他们几个是肇事者,然后他们背着肇事者的罪名,担任起救狗狗的责任来,最后终于真相大白的事。
书上写了马小跳四人每天轮流去秘密山洞给金子喂食,然后才上学去,并让笑猫和虎皮猫照顾金子,还定期带金子去宠物医院进行检查。
他们的行为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时我真想学会一种魔法,让金子的伤口立即变好,还变得更年轻,让它可以永远和大家一起玩耍。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金子居然每天都在校门口等待马小跳他们,和他们一起玩球。
有一次,他们为了躲避班主任秦老师,一不留神把金子弄丢了,但是聪明的金子不想让马小跳他们担心,自己独自回到了秘密山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喜欢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们,喜欢忠诚的流浪狗——金子。
读了时光老人与流浪汉有什么感受
今天,读了《时光老人与流浪汉》,感触很深.每个人都有自己支配的时间,而且能用于刻苦学习、工作.当我读到“少年时玩玻璃球,青年时玩纸牌,中年时打麻将,家产都败光了”这句话时,我顿时感到时间是很可贵的,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不管如何,时间无法倒退,人的一生是很短暂的,一定要牢牢把握.童年是美好的,我们现在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有好老师教,有桌子趴,有椅子坐.长辈们小时侯的教室是茅草屋,上课时坐的是泥地,没有桌椅,教学质量不好.而现在,生活富裕了,学习条件好了,教学质量提高了,我们更应该抓紧每分每秒,认真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国家对我们的希望和父母对我们的期待.时间很珍贵,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利用时间吧!
求曹文轩前方的读后感200——300
曹文轩前方的读后感200——300路连接着家与前方。
人们借着路,向前流浪。
自古以来,人类就喜欢流浪。
当然也可以说,人类不得不流浪。
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是命运把人抛到了路上——形而上一点说。
因为,即便是许多人终身未出家门,或未远出家门,但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仍然有无家可归的感觉,他们也在漫无尽头的路上。
四野茫茫,八面空空,眼前与心中,只剩下一条通往前方的路。
为什么说:“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人们总是对外面的事物是向往的,是想探寻的,这是出于天性的好奇与渴望,流浪不是那种流浪,命运的流浪是每个人不同人生道路的不同所决定的,在道路上不断的遇到错过再遇到新的人和事,可以丰富自己的人生,可以找到自己所想要的,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终身没出门,但是也有无家可归的原因了 ,因为人的追求不同,只有到更广阔的外界去看看眼,多长点见识,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己的道路到底是什么,到底该怎么走下去,明确自己的人生道路。
路一直都在前方。
1.曹文轩的《前方》实在是一篇美文。
这篇散文值得细细品味之处颇多。
无论是作者新奇的立意、丰富的想象、虚实相生的笔法,抑或是优美、凝练、含蓄的行文,悠远绵长的情韵都给人留下极大的审美空间,而其中构成文章最大艺术魅力,最耐人寻味的,还是作者丰富深刻的对人类心灵漂泊和流浪感的关怀与悲悯。
作者从摄影作品入手,如果仅是直面描摹画面,就缺少了味道,如果仅是想象人们内心正渴盼回家,也不足为奇。
然而作者却运用逆反思维:他们正在路上。
他们曾有离家之举。
接着非常自然的点出了文章的中心: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
此句一出,立刻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令读者眼前为之一亮。
曹文轩先生无论治学还是创作,都很讲究独辟蹊径。
这可以是一个体现。
接着作者从人类的祖先,为了生存或者出于天性无休止的迁徙写起,人类有了家,仍旧还得离家,甚至是远行。
读者不禁生出疑问:为什么呢
作者如睿智的长者引领读者去思考,并结合自身的经历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列出了三条原因:外面世界的诱惑、出于无奈、前方的召唤。
语言洗练、洁净,优美、含蓄。
外面的世界“广大无边”。
“充满艰辛”“充满危险”而又“丰富多彩”“富有刺激性”。
寥寥数语,谈及各个方面,笔笔到位。
作者曾说“文集不是收容所”主张语言要精美,经典,此处可以窥见一斑。
离家,漂泊,流浪是人类内心所具有的普遍的情怀。
有一首歌唱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对困守一隅的人们来说,是很有魅力的,人们往往不大清楚外面的世界的真情,凭着想象绘出许多精彩的色块,常常羡慕流浪的生活,心中总有一个“出去”的念头。
面对早已熟悉的一切,失去了原有的新奇,自然会生出厌倦的情绪。
而前方的不确定性,却令人既紧张又新奇,既刺激又欢喜,既恐惧又渴盼,告别家乡,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
这种流浪就像一首朦胧诗带上了浓郁的浪漫色彩。
正如作者所说“人会在闯荡世界之中获得生命的快感或满足按捺不住的虚荣心”,人的内心总在呐喊:走啊走
离家,流浪是人的天性,是人的内心的需求。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漂泊在异乡的路上。
最具典型的当数游侠诗人李白。
他一生都在旅行,努力使自己处于“置身异乡”的体验之中,成了一个永不停步的流浪者。
还有奇女子三毛,走遍千山万水,一生经历的是一条曲曲折折充满神奇色彩的路。
而冰心,最早也是作为一个远行者的形象受到人们的关注。
作家艾芜在不能行走,已接近生命终点时,内心仍在呼喊“妈妈,我还要去远行。
”没有比远行更销魂。
很有道理。
文章从第九节开始,有了一层更深的含义。
曹文轩不愧为“学者型作家”,喜好哲学,使他对人生有更广泛更深入的思考。
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坚持或者重视“悲悯情怀”,表现出了他的人文关怀,读起来有了更多的深沉和厚重。
文中写道“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是命运把人抛到了路上”,显然,这里的“路”,并非实实在在的路,而是指人生之路。
人来到世上,是命运所主使的。
“许多人终身未出家门,或未远出家门,但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仍然有无家可归的感觉,他们也在漫无尽头的路上”这句话紧承上一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转入对人的精神状态的关注,人的肉体在家,可是灵魂却找不到可以停靠和休憩的港湾。
心灵就会有浓重的漂泊和孤寂感,在人生的路上,找不到家园。
有了第九节作铺垫,第十节的深化就水到渠成,作者先指出“人生实质上是一场苦旅”,由这句哲理性的话语立刻又将视线转向摄影的画面,叙述场景,想象车中旅者的内心活动。
写法灵活,自如变幻,更富有美感。
又联想到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拥挤的汽车,丰子恺先生一篇散文中的苦旅:内心不安、无奈、焦躁不宁、索然无味。
通过想象和联想,作者将旅行中的“苦”味含蓄的抒发了出来,使读者结合自身体验有了感性的认识。
然后智慧而深刻地指出:人生是一场苦旅,不论你的生活境遇如何,没有本质区别,不分彼此,都是苦旅者。
上下文有严密的逻辑性,议论既能启人心智,又能使人真切地感受到,作者对人类精神境遇深沉的悲悯之情和大关怀。
家园之思的人文内涵在作者这里得到了新的发掘:人对家园的眷恋与追寻,实际上是对自身心灵和精神的关照,是对精神家园的追寻,这种追寻犹如对宗教的皈依,圣洁,虔诚,庄重。
人的精神的回归是漂泊的延续和结果。
所以,《前方》表面上虽然是在写离家,实质着眼于归家。
因此,作者才能揭示人类精神状况的这三重悲剧:一、人在“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地惦念着正在远去和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二、人无法回家;三、即便是还了家,依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
显然,这里的家,家园,并不是指“那个可遮风避雨的实在的家”,而是指人精神的归宿,精神的栖身之所。
它是流浪者的一种沉甸甸的恋旧“回归”情绪。
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相辅相成,作为一个永远充满魅力的人生悖论而让人品咂不尽。
一颗心总是在漂泊与回归间沉浮与徘徊。
作者在文中举到了崔颢的诗“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我们知道,崔颢的家乡在河南开封,离黄鹤楼不算太远,为何会如此发问
因为“他想念的那个家,只是由家的温馨与安宁养育起来的一种抽象的感觉”,即使回了家,仍旧感到“无家可归”。
这种体验少年离家的游子最为真切。
宋之问《渡汉江》中有“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句子。
离家多年,思乡情切,一旦得归,理应更喜,然而诗人已经意识到,现实中的家恐怕并不是心目中所构建的温馨的理想家园。
作家孙犁曾在散文《老家》中,也有此种情怀的感慨和抒发,他曾有两句旧诗“梦中每逢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他说,自己越来越思念家乡,越来越尊重家乡,然而却不愿再回去了,回家乡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一是家园已经没有亲人,二是村中和自己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孙犁对老家的心理是复杂的,矛盾的。
他已明白的认识到,即使回了家,心灵仍旧在漂泊,没有归属感。
如今,生活的快节奏和瞬息万变,使人们忙于现实,很少关照内心,精神的活动和追求被忽视,被冷漠,被挤压,被流放......使人们逐渐远离了率真与本真的天性,富足的物质世界并不能弥补精神上的极度孤独和空虚,从而人的一生始终存在着的愿望就是还乡——寻找精神的家园。
也有许多的文人在虚构着自己内心的家园,如陶渊明的“桃花源”,李乐薇的“空中楼阁”,琦君的“方寸田园”,他们都在找寻一方恬静的家园:适合心灵散步,眼睛旅行,能安放疲惫的心灵。
总而言之,《前方》是一篇哲理散文,有哲学之光,艺术之灵。
词句含蓄,深沉,“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有着言外的别旨和风神。
曹文轩先生有一句话说:美的力量大于思想的力量。
也时时激励自己要写经典文章,要写美文。
这篇文章立意奇,思想深,语言美,实为这种说法的有力见证。
流浪的星星读书心得300字
草草读完了勒克莱齐奥的《流浪的星星》。
这书给我的感觉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一副印象派的油画。
充满了跳动的光影。
在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我没办法按照正常的顺序去读它的每个段落。
我看到的是一大堆散乱的词语、形象、流动跳跃的感官和情绪。
阅读原本是一种线性的信息,但这些内容几乎是同时涌入我的脑海中,像一幅画带来的全方位的视觉冲击。
小说前面的部分花了很长篇幅叙述女主角艾斯苔尔的童年生活。
写得优雅至极但是几乎令我读不下去。
作者用过于繁复的技巧渲染了一个特别老套的主题:青春的疼痛与孤独,少女内心的无名躁动,她那种莫名其妙的任性,以及时而狂野时而冷漠的心情实在令人厌烦。
在开头部分,有许多过于肉感的风景描写,即通过人物的感官去“体验”自然风光,这使得小说抒情泛滥,失去了节制。
还有作者笔下人与自然的那种奇妙的内在的呼应,几乎构成了一种原始的宗教,让我感觉有些虚浮和夸大。
(虽然这也许是为艾斯苔尔在流亡生涯中对与宗教的体验做了一种铺垫)小说在很多地方写到了宗教的奇妙力量:艾斯苔尔完全不了解宗教,父亲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不让她接受宗教教育。
她在小时候去教堂参加过安息日庆典。
那时候宗教是完全听不懂的神秘语言,这语言是直接渗透到她的身体里去的。
这类描写尤其体现勒克莱齐奥写作中的感官崇拜倾向,因为这部小说中宗教根本没有任何具体内容,而只是神秘的、发光声音在灵魂里起伏荡漾。
勒克莱齐奥的小说有一种感官崇拜的特征,充斥着细腻优美的抒情,对于知觉的超乎常人的挖掘,这既是他小说的魅力所在,可能也是他的缺陷。
《流浪的星星》里的人物性格全都是模糊的,大部分人物出现了一次就不见了。
这当然和小说的流亡主题有关。
他们只是在生命中相遇,然后被迫分开,有时被命运,有时被死亡。
这种情况在主人公最亲近的人身上也不例外。
例如艾斯苔尔的第一个丈夫雅克(牧羊人)就是个特别单薄的人物,两人在去往以色列的中途相识。
然后莫名其妙地结婚了。
以色列建国,战争开始,雅克参加军队被打死,死前不知道艾斯苔尔怀上了他的孩子。
生命和死亡在同时发生了。
这似乎就是雅克潦草一生的使命。
小说笔下的人物也没什么思想,没有对自身命运和处境的思考与认知,他们的大脑里仿佛全是感官的风暴在吹来吹去,发出骇人而空洞的声音。
正因如此,小说中写得最棒的部分,在我看来是第二部分《艾斯苔尔》,也就是作者改变了第三人称叙述,转而用第一人称记叙艾斯苔尔与母亲从法国坐“七兄弟号”到耶路撒冷的经历:长途跋涉、焦虑地等待、拥挤的船舱、海上风暴、被英国人扣留……船上的一位年轻的拉比(约伯)一直在用希伯来语讲述《托拉》,那些来自世界各地,说着不同语言的犹太人似乎被唤醒了,古老的宗教在他们共同的血脉中点燃了光。
这一段写得凄迷感伤而又有所克制,文字间透露出淡淡的散文的神彩。
艾斯苔尔的形象似乎成熟了很多,她内心的独白也显得更加丰富和深刻。
宗教的主题再次出现了,这次有雅克为她做一些简单的翻译,童年时代在教堂听到的神秘的声音开始有了意义。
听完了《创世纪》的故事之后,艾斯苔尔说:“现在,我知道我们一定会到耶路撒冷了。
”“当我们知道了书中所写的一切,我们就会到了。
”第一人称的“我”即是艾斯苔尔的觉醒,也是整个流亡群体的觉醒。
《创世纪》读完后,律师来了,把这群犹太人从英国人的拘留中救出来,他们又上路了。
律师似乎是一位现代的先知。
因为在这个桥段之后,“我”就消失了,小说的叙述突然又转回了第三人称。
整部小说在人称视角和叙事风格上不断换来换去,好像作者用一个姿势讲累了,突然又换个姿势来讲,这倒是一种很新鲜的写法。
艾斯苔尔一家到达了以色列,在路上偶遇了女孩萘玛,一个年轻的巴勒斯坦难民,她们在擦肩而过互不相识的情况下交换了彼此的名字(不能不说这是个很生硬的安排)。
然后小说又跳到了萘玛的第一人称视角。
叙述犹太人建国给周边民族带来的灾难。
这一段叙述风格全变了,不再是“感官挂帅”的浪漫主义,相反,作者采取了一种几乎是冷酷的纪实笔调去讲述萘玛的遭遇:战争、流亡、饥渴、鼠疫、死亡……所有人都在灾难中苟延残喘。
从浪漫到写实的转化表面上是因为萘玛和艾斯苔尔所受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她们眼中的世界是不同的。
但更可靠的解释也许是:两个敌对民族的女孩其实是同一个人,她们是彼此的影子。
在艾斯苔尔的流亡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她不断幻想着牺牲的父亲还会回来,幻想着终将抵达耶路撒冷;萘玛的流亡则全然是惨烈的现实,几乎可以视为一部巴勒斯坦难民营的长篇报道。
但她们的命运又如此对称:她们父亲都在战争中死去,都在流亡中组建了家庭,都经历了死亡和婴儿的新生,她们各自遇到一位故事的讲述者,一位是带来信念的拉比,另一位是讲恐怖故事的老太太乌依雅。
作者用两种截然不同的视角将流亡的面貌呈现给读者。
随着流亡命运的深入,角度的不断变幻,小说变得越来越厚重。
那种灵幻跳跃的笔法和诗歌般优美的语言,在深沉的叙事中获得了充实。
原来让我几乎读不下去的缺点现在变成了了不起的优点。
小说最后,晚年的艾斯苔尔回到自己的故乡,抛洒母亲的骨灰。
这一段写出了人生的全部,让人听到无数声音在脑海中回响激荡。
她坦言她是在寻找自己的疼痛:“我想要看见疼痛,想要弄明白我失去的是什么,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把我抛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去。
我觉得如果我找到了这疼痛的痕迹,我就终于可以离开了,忘掉这一切,……如果我找不到这疼痛来自何方,我便失去了我的生活和真理,我将要继续流浪。
”流浪,当然是这部小说最重要的主题,不是战争,不是屠杀,也不是苦难。
这也是让我读罢深思不止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