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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保守主义读后感

时间:2019-05-10 08:37

刘军宁:什么是保守主义

保守主义反对激进,反对彻底的颠覆,重视已经建立的体制,重视传统,不相信伟人、英雄

质疑刘军宁当代中国真的需要保守主义吗

在一篇题为《当代中国中国需要保守主义》的文章中,知名学者刘军宁写到:“保守主义将成为中国走向自由与繁荣的思想动力。

在中国做一个保守主义者有两条是十分关键的:一条是创发自由,一条是保守自由。

”笔者立刻想起了自由主义思想大师哈耶克的一篇文章:《我为什么不是保守主义者》,这让笔者感到十分差异,对于保守主义的认知,中国学者与西方思想家为何有如此相左的看法?刘军宁先生明明强调的是自由二字,却为何要用保守主义来说事呢,本以为他是出于某种压力不能直书胸臆而绕着圈子说话,但看了整篇文章后,确认他确实在谈论保守主义,但问题随之而来,刘先生为何要绕个大圈子从保守主义出发来探讨自由主义呢,这的确让人感到迷惑。

  哈耶克在《我为什么不是保守主义者》一文中写道:“在法国大革命以后的一个半世纪里,保守主义在欧洲政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社会主义兴起之前,保守主义的对立面一直是自由主义。

在美国的历史中,则不存在与此类似的冲突,因为欧洲所谓的“自由主义”,在这里正是美利坚政体赖以建立的基本传统:所以美国传统的捍卫者亦就是欧洲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

欧洲版的保守主义(the European type of conservatism),由于具有着一种多少有些独特的性质,所以与美国传统并不相容;然而,晚近那种试图把这种保守主义植入到美国的做法,却使得既有的混乱变得更加一发不可收拾了。

更为糟糕的是,在这些人做出这类努力之前,美国的激进派人士和社会主义者已经开始以“自由主义者”自称了;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些不尽相同的立场,加以严格的辨析。

”哈耶克的这段话清楚地阐明了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不同。

  英国政治哲学家伯克通常被认为是保守主义的鼻祖,对于这位伟大的思想家,同样伟大的英国政治家温斯顿·丘吉尔在《政治的一致性》里是这样评论的:“伯克在一方面来看是个倡导自由的先驱,在另一方面来看是个替权威发声的辩护者。

但人们对他生命中政治立场不一的指控现在看来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历史直接证明了他所一贯保持的动机和理念,以及在一连串他生命中所面临的问题,他都显现出一样深刻而诚恳的精神,他的权威是对于专制的反抗,无论那是对抗一个跋扈的君主或是一个腐败的法庭和国会体制,或是任何证明了没有自由存在的政体,对他而言都是一个必须加以对抗的残忍暴政和邪恶集团。

没有人在阅读到伯克对于自由和权威的同时辩护时能不体会到他始终是出于同一个目标,追求同样的社会和政府的理想,并且捍卫它们免受任何袭击—无论是来自于这个极端、或是那个极端。

”  从丘吉尔的上述评论中,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知道,伯克思想的本质“始终是出于同一个目标”——自由主义精神,而非保守主义。

  哈耶克与丘吉尔已经将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区别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笔者若再加论证,只能是狗尾续貂。

  事实上,伯克还是自由市场经济的支持者,坚持“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曾说道:“伯克就我所知是唯一一个在与我相识之前便已经与我有完全相同的经济思想的人。

” 而自由主义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则将伯克列为最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

  伯克被称为保守主义者的重要原因是他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与批判,他所阐述的一系列原则,成为近代保守主义的核心内容,因此,对法国大革命本质的认识决定了对伯克被称为保守主义之本质的认识,如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国大革命的反自由精神本质,我们就知道正如丘吉尔所说的那样,伯克是一位坚定的自由主义者而不是保守主义者,他的所谓保守主义的本质是自由主义,只不过是由于人们对法国大革命性质的错误认知,才导致伯克被冠以保守主义的浓厚色彩。

刘军宁:威权主义属于保守主义吗

权威主义或威权主义(英语:Authoritarianism)指政府要求人民绝对服从其权威的原则,而不是个人的思想和行动自由。

政府上的威权主义指权力集中于单一领袖或一小撮精英。

威权领导者在行使权力时常不考虑现有法律而任意,公民也通常无法自由竞争的选举来替换之。

渐进主义和保守主义有什么区别

质疑刘军宁,杜威哪里错了

作者:余以为 刘军宁的文章《杜威的思想为什么有害

》在朋友圈见到很多人转,我跟杜威不熟,但直觉令我对此标题不爽。

当代中国人未必了解中国杜威,杜威作为胡适老师而为人所知。

刘军宁说杜威的思想有害,在很多人的理解里,等于在说胡适的思想有害。

胡适的思想当然值得反思,但是说“有害”,要为己丑之变、文革等历史事件负责,则言重了。

白话文运动造成严重后果,那是国运欠佳。

国变之际,适逢极权主义思潮狂飙,而民国初年恰好陷入崇拜西方(含日本)的狂热之中,胡适等一批二十出头的海归被推上文化舞台中心,已经很能反映当时的情形。

在同时代的海归当中,胡适等英美海归比起日欧海归,温和得多。

胡适在台湾的影响比在大陆持续时间长,看不出对台湾造成了什么祸害。

胡适如同老师杜威一样,致力于社会革新,但不以破坏旧秩序为目的,属于典型的自由主义。

杜威的论争对手是白璧德,白璧德是位文化保守主义者,两人虽为论敌,却在反对极权主义上高度一致。

两人的根本分歧在于对人性的乐观与悲观,白璧德担心去宗教化之后,陷入马基雅维利主义状态,这在欧洲曾经发生过,并非凭空臆想。

刘军宁从自由主义转向保守主义,可以理解,但弊端和白璧德一样,道理上讲不清楚,所以白璧德影响力不如杜威。

《杜威的思想为什么有害

》一文本中推定杜威思想有害的两个根据都不可靠。

首先,刘军宁写道:“一家历史悠久的美国周刊,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来评出过去两个世纪中最有害的十本书。

”隐匿了不该省略的信息,《人事》杂志是持保守派立场的杂志,那些所谓专家学家不是随机抽取的,而是“15位保守派学者和公共政策领袖”。

选出的十本书如下: 1,共产党宣言;2,我的奋斗;3,毛主席语录;4,金赛性学报告;5,民主主义与教育(Democracy andEducation)作者:约翰?杜威(John Dewey);6,资本论;7,女性的奥秘(TheFeminineMystique);8,实证主义哲学(The Course of Positive Philosophy)作者:奥古斯特?孔德9,善恶之外(BeyondGoodand Evil)作者:弗里德里希?尼采10,就业、利息与货币的一般理论(General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作者: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Keynes) 美国保守派和基督教关系密切,并非纯然“保守主义”派,这份评选结果明显反映教会立场。

在杜威的教育思想影响下,美国教会被驱逐出公立教育体系,教会对杜威结怨甚深。

如果让没有教会背景的学者来评选,杜威和孔德肯定选不上,而柏拉图、卢梭、《君王论》、《圣经》、《古兰经》可能入选,它们的后果在历史上显而易见嘛。

如果评委多几个汉学家,商鞅韩非子有机会当选。

其次,刘军宁对杜威思想的定性难以服人:“杜威思想的流行必然从源头上动摇基于信仰的美国秩序。

其破坏力危害性由此产生。

杜威是美国的建国者们所建立的秩序的颠覆者。

对这种秩序的拥护者来说,杜威当然是有害者。

”《人事》杂志在评选结果中对杜威的评语中说:“他的观点极大的影响了美国教育的走向——特别是公立学校——帮助孕育了‘克林顿一代’。

”克林顿及其同龄人并未如刘军宁所说颠覆了美国秩序。

强要说颠覆秩序,那么克林顿、乔布斯、比尔盖茨们在废墟上建立全球互联中国秩序。

“基于信仰的美国秩序”的表述也不成立。

教会对美国社会秩序有贡献,但美国政治秩序不依赖于宗教信仰,而是建基于宪法信仰。

建国者们吸取了欧洲历史上教权专政的教训,例如加尔文教在瑞士的极权统治,距离美国建国相去不远,加尔文教又是美国主流教派,不能不严加防范。

建国者们特意把宗教用词从联邦宪法中剔除干净,以保证美国政治的世俗性。

无论胡适之于中国,还是杜威之于美国,有害是不成立的。

刘军宁文章结尾处作先知状,反而泄露了信心缺缺:“如果有一天,中国的思想界能认清杜威思想的危害,那就说明,中国知识界的思想,就终于超越了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水平

” 事实上,杜威与白璧德争论的一些命题,中国历史上反复争论过,墨子与杨子、孟子与荀子、朱熹与王阳明。

白璧德与杜威的分野,很像程朱理学与阳明心学的分别,前者强调天理,后者强调实行。

杜威与王阳明两人思想尤其相似,都强调知识与实行密不可分,知行合一,但两者有细微差别。

王阳明说:“知为行之始,行为知之成。

”而杜威则说:“生活就是教育”。

知、行的先后、因果关系不同,这种不同又是中西传统文化主旨差异的反映,中方以力行为目的,西方以求知为目的。

杜威另一位著名华人弟子陶行知,原名陶知行,一看即知服膺王阳明,师从杜威之后更名陶行知。

王阳明承认不学而知的良知,杜威看重后天习得的新知。

王阳明针对宋明士人空言心性、耽于词章的流弊,杜威针对古希腊以来欧洲知识界的纯粹思辨传统,文化氛围不同,言说有差异,但结果相同,最后都落实到实践。

杜威不言良知,并未反对良知,王阳明不言经验,并未反经验。

两者有分别没有分歧。

王阳明和杜威都格外强调学习者的主体性。

与之相反,白璧德、朱熹的思想体系中,受教育者的客体性较为明显。

传统的教会教育、应试教育,更加忽视学习者的主体性。

中国人对王阳明的批评,与美国人对杜威的批评如出一辙,担心培养出道德败坏的国民。

确有某些王学末流有违公序良俗,例如李贽,确有某些杜威教育法培养出来的政治家私德有瑕疵,例如克林顿,但是距离社会秩序变乱的阈值遥远。

王阳明和杜威都不主张毁弃传统文化,另创美丽新世界,社会对异端的制衡天然存在着。

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完全被无视,才是风险巨大。

甲申之变、己丑之变,真正的罪魁都是非我族类。

一定要说是自己人干的,那么对于己丑之变,梁启超的新民说、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作用大,还是胡适陶行知的杜威学说作用大呢

恐怕前者作用大吧,南京政府取消修身课,代之以三民主义,施行了一代人功夫。

中共建政至文革,又是一代人功夫。

国民气象新之又新,但国运每况愈下。

新民说、三民主义都跟基督教有关,基督教本质上是激进主义,而且是现代各种激进主义的源头,每一次激进主义狂飙都是“基督再临”的重演。

虽然白璧德同情基督教,但仍属于保守主义的范畴。

朱王、白杜不是敌对意识形态,而是对立的学说,不妨兼收并蓄。

杜威对极权主义是积极应对,白璧德是消极应对。

如果回到新文化运动现场,白璧德的消极策略显然更可取。

当时国人对儒家、基督教等东西方的传统文化认识不清楚,年青人被新鲜时髦的言辞所迷惑。

而现在情势大变,儒家固有的自由主义属性已被确认,同时儒家几乎被连根拔起,已经没有保守的资本。

如果还在抱怨杜威有害,外援不力,内应不依,那么面对真正的激进主义,自由主义唯有坐以待毙。

比我会讲道理的人多了,我只想告诫一声:勿以教会的判断,代替自己的判断,历史上的教训太惨痛了。

读刘军宁的文章令我想起年青时的梁启超,很不好的兆头

要学政治学应该看那一本书入门

燕继荣的《现代政治分析原理》确实挺不错的,挺客观的,没有意识形态的废话。

刘军宁、俞可平的书

学生阅读的国外的法律书籍,比较著名的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

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

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

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 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

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 ,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3.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

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

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

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

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

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

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

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

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6.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

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

“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

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

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7.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

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8.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

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

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

《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9.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

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

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

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著作。

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

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

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

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著名对话。

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

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

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大学二年级可读书目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

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

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

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著述,是开启我们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1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同。

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

用语平实、例证简洁。

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1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

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

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著作。

2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

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

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2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

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

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

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

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

卡多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22.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点介] 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的学者的研究。

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

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

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中国的学术传统如何营造的一本书。

2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

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

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

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2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点介] 本书与前一本书气质上有很多相似之处。

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

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

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律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25.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 社会与国家》]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

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

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

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

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2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

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

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

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

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著作。

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

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

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28.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

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

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

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

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

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

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

所以,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2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

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

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

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

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

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30.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

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

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

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31.江山:《中国法理念》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

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

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

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3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

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

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

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大学三年级可读书目 33.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

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

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

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34.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 [点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探索了社会学的七位大家孟德斯鸠、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的思想。

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富于魅力的社会思想家,他不仅要努力把握这些社会学家的基本思想,也不忘记这些社会思想与哲学观念及政治思想的内在关联 。

35.罗素:《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 [点介] 哲学史方面的著作是太多了,但这本是经受时间的洗礼的。

罗素先生在书中显现出一种从容幽雅的气质,并时时不忘对某个哲学家调侃上几句。

我想,这样的气度是“沉重有余,深度不足”的国人所欠缺的。

本书写法和体系上是属于正统的,也是非常实在的。

3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点介] 作者本来还有一本更全面的《中国哲学史》。

这本最初是写给外国人看的。

但从另外一个层面看,本书读起来更为精当。

这可当作一本入门的书,但同时又可以常读常新。

作者在书中提出的关于人生境界的看法,对我们也是大有启示的。

3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

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

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38.梁启超:《梁启超法学文集》 [点介] 作为法学家的梁启超对中国法学的开创性贡献理应为青年学生所了解和认识。

梁启超涉猎广泛,思想敏捷,对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实践有深切的体验。

其行文恣肆汪洋,论辩雄浑有力。

至于其理论和实践中实际存在的裂痕,诸位在读该书时须具有同情的理解,从而正确认识:一个人的贡献之大小,一定要与所处的时代结合考察。

39.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

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

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

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

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

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40.刘小枫:《沉重的肉身》[《拯救与逍遥》、《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点介] 对现代性伦理的一种新的解读。

弘扬个体主义的伦理叙事观。

顺着刘小枫的指引,我们会进入一个有些神秘、有些飘渺、但又无比真实的世界。

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

我们的道德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

我们的怎样去把握生命

我们又如何看待艺术与人生

读完此书,在慨叹之余,你一定会有沉甸甸的收获。

41.涂尔干:《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点介] 作者乃与马克思、韦伯齐名的社会学思想大家。

本书是作者确立自己思想理路的开山之作。

书中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社会分化与整和”等重要概念,对“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压制性制裁”、“恢复性制裁”等二元划分及历史规律进行了探讨。

42.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点介] 本书志在阐明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使得诠释学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转向了方法论。

该书认为:理解和解释依赖与主体的前见所构成的视域和当下视域的融合。

该书在思想上具有的穿透力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能够为“解释学”作出的贡献当在“应用”方面,而这恰是当今我们在研究法律解释和法律方法问题时要注意的。

43. 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

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

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

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

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44.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

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

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

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著”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45.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 [点介] 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

我被作者“孤独的”气质和宗教的体验所吸引。

也许我们会遗忘一切,但不能遗忘自己作为人本身的存在。

作者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先驱,他对生命的无奈和痛苦的洞察,让我们重新理解生命的幸与不幸。

46.罗尔斯:《正义论》 [点介]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

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47.帕斯卡:《思想录》 [点介] 这本书曾经伴随我度过许多个寂寞而无眠的夜晚。

作者说:人是一根脆弱的芦苇;作者还说:人的全部尊严在于思想。

作者说了很多的话,这些话是别人不可能说出来的。

作者在捍卫人本身,这是一片真正的思想的海洋。

48.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 [点介] 该书对存在主义的主要问题和存在主义的主要人物克尔凯廓尔、尼采、海德格尔和萨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把存在主义作为一种反理性主义的非理性思潮,详细阐明了存在主义的历史发展脉络。

本书采用的叙述方式本身就是存在主义的,它会把你带入这一领域的浓厚的氛围当中。

大学四年级可读书目 49.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 [点介] 我们生活在一个制度的世界里,对制度本身的考量就尤其值得关注。

本书对制度经济学派作出了最新的概括与总结,并对制度的特性、制度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制度的演进、制度的结构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论述。

生动有趣,深入浅出。

“制度”问题作为一个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值得开掘的地方还有很多,在理论上也是大有可为的。

50.萨拜因:《政治学说史》 [点介] 说实话,欲真正了解西方的法律思想史,还很难找到好的读物。

但从政治思想史进入法律思想史,也是一条途径。

在政治学说的介绍上,萨拜因的这本书是值得推荐的一本。

和施特劳斯的同名著作相比较,本书更加平和与雍容。

特别在论及社会主义的政治学说上,本书的分析是切中肯綮的。

这是我上学是老师给推荐的和自己觉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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