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一篇人物传记读后感,700字左右
非常感谢~
乔布斯传读后感:有人说,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中。
苹果,世界技术潮流的标志词,全世界都为之着迷的品牌。
然而令其有着如今的光辉的,就只有乔布斯。
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让苹果在97年时不足14美元的股票上涨到现在
成为一个奇迹;也就只有乔布斯,让创新的灵感得以体现在产品上;也就只有乔布斯,拥有过人的营销本领,只要他弄懂了一个东西,都能以最简单的方式介绍给普通人听;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追求梦想和事业的鼎盛中奔驰。
他的奇迹是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没有人能超越的。
“领袖和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乔布斯的创新天分是无人能及的,他大胆的设想、与众不同的管理。
人的成功不仅仅要有天时、地利,还要人和。
乔布斯的那个时代,刚好是崛起的时代,这无不为乔布斯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然而,他和史蒂芬沃兹的合作就是更有利的,两个史蒂夫改变了一个世界。
从他们的发展历程看,我明白想要成功,就要有过人的胆识,超人的想法,还有和对的人的合作。
乔布斯就明白这点,他懂得了市场的需要,他一步步的让沃兹改造一部能适应时代的电脑,他们能在四天四夜完成一部作品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如今,我们处在学习紧张的高中阶段,没有国外那种自由的学习环境,如果不能改变现状,何不去适应它。
适应也能体现人的本领,优胜劣汰,人类进化的标准。
所以,我们应在现阶段,为了自己的梦想苦一点,累一点。
三年过后就是雨晴,如今的风雨就是为了以后的展翅而飞做准备,坚持住就能飞往更广阔的天空——大学。
这样你就能无拘无束地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者解决生活的问题。
无论你选择什么,关键就在现在,好好奋斗,把握未来。
“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
最重要的是,勇敢地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
”这是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2005年毕业典礼上的演讲所涉及到的,人的一生也只有几个十年,没有多少十年给我们挥霍。
我们要学会总结前人或者身边周围的人的经验、教训。
结合在自身,时常告诫自己应该怎么做或者不该怎么做,不要走别人的错路。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你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有原则的人并不意味着保守。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站在别人的肩上看世界。
我们也一样,之所以有成功的人和普通的人,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追求不同。
抓紧时间,用你有限的去赚取无限的,这就是硬道理。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
乔布斯的身体状况一直都很差,有一天他被告知自己得了胰腺癌,他感悟了很多。
假如我们时日不多,我们会怎么过生活,好好安排吧,不要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
每一天起床,要问问自己今天要怎么过,把自己变得充实起来。
还有请记住你即将死去,珍惜好你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甚至每一件物品。
时间就是把软尺,撕下去了就没得回头了,身边的亲人、爱人、朋友都是爱你的,没有人会对陌生人给予频繁的关爱。
请好好善待身边的人,要学会感恩,感恩世界、感恩父母、感恩爱人、朋友。
让他们也知道你也爱他们。
乔布斯一位心游的伟大实践者,他用毕生的精力完美诠释了心天游的精髓——满足人心追求自由的需要
他用智慧、科技以及一生的心血创造了苹果,使人们在使用科技的自由上跃升了一大步。
而他的所作所为基本基于他一贯的思想“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理由不听从内心的召唤。
” 乔布斯的点滴都是财富,从他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酸甜苦辣是人生道路的点缀,没有它们可能活下来就没有意义。
最低谷、最高峰都
中考前想看其他课外书该怎样合理安排
初中生处收知识最丰富的,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汲识,以及对人生怎样的影响,与阅读什么样的课外书有很大的关系。
所以初中生应该如何合理安排阅读课外书,对于如何引导孩子阅读课外书,对课内知识进行有益的补充,而不是产生干扰或障碍,是很多家长都关心的话题。
一、孩子喜欢看课外书,本来是好事,但是过度了该怎么办: 1、掐时间 ,一天半个小时 2、可以和孩子商量,看考试成绩,如果保证成绩在什么位置,就允许看多少。
但是此方法也有弊端,如果看成绩就怕孩子不在家里看,而在学校看。
二、孩子看什么样的书,对孩子影响如何
1、孩子看书,是因为喜欢,所以可以做到双赢,使课外阅读与课堂学习相辅相成。
所读书籍既要区别于教辅读物,也不能游离太远,让课外阅读成为课内阅读的延伸。
要在时间上加以掌控的同时,还有就是对书的选择,以及方法的指导,我们不能光让马儿跑,不让马儿吃草,所以读书方法的指导很必要。
其实说到读书,我个人认为,还要把初一、二作为一个阶段,到初三了就要有功利目的了,毕竟进好高中是一个门槛。
在书的选择上,最初可以把孩子的兴趣放在前面,然后再适时引导,不是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吗,然后再慢慢引导,让他们感受到名著的博大精深,这些书我个人认为比较适合初三孩子看看,既可以缓解疲劳,又为作文素材做积累。
2、中学生可以看一些励志的书,比如人物传记,袁腾飞讲的历史不错。
棋妈认为孩子通过看历史方面的书籍,对孩子的综合素质有很大的提高。
3、好多书要大块时间静心读,不然也是读得支离破碎的,不会有多大收获。
摘一段孔庆东评读书的分类:爷爷辈和孙子辈的书, “书与书之间是有亲戚关系的。
”如果请孔老师给青年人开一个书目,那么他一定会力推名著,“我想古人说话不是为了让你买他的书,不是在你身上发财,所以读书要首先读经典之作。
现在大多数的书都没有必要去看。
书店里摆着的并不都是书,有些只能叫‘印刷品’。
以前我们那个时代,到处找书去读,凡是能找到的都是有价值的,现在的难题是人要筛选信息,淘汰信息。
但是选择‘正经书’的能力从何而来呢
就是读经典著作。
建立了平衡的知识结构,才能‘风吹不昏,沙打不迷’,举重若轻。
什么是爷爷辈的书,什么是孙子辈的书,一眼就看清楚了。
很多书都是从祖宗书那儿衍生来的副产品,读了爷爷书,就没有必要读孙子书了。
” 4、对于女孩有喜欢看名著,而名著对于感情描写过于细腻,家长担心对孩子的成长影响,本人认为:孩子看一些名著,很难得,家长可以引导她分析这本书的历史背景和思想内涵,这是很经典的名著,所以,孩子要真能看进去,会帮助他们思想成熟,而且,毕竟离生活很远,他们只是一种了解,对本身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所以你可以引导她,不要干脆拒绝她,孩子看一些名著,会帮助他们思想成熟,多看书,可以多理解世界上人性的多样性,有助于她们的成熟。
三、对于不同阶段的中学生,家长如何引导孩子看书 1、初一初二阶段,可以看些为以后的学习奠定基础的书,比如《数理化演绎》,还有《把栏杆拍遍》,两本书同一作者;还可以读一些科普类的书,初一初二的在看名著的时候可以买一本名著习题集做做 2、制作一些表格让孩子读完全书后去填写,可要求高年级孩子写读书笔记或心得,提高孩子阅读的自觉性 , 多和孩子探讨、交流,就像棋妈,不喜欢读三国,但是被孩子拉过去了。
学生的工作是学习。
到了初三了,他应该有这种自控能力,但是家长必要的提醒适时的关注是必需的。
而初三,尤其是现在,课外书就不要看了吧。
必须要与初一初二有所区分,另外主张孩子读书之后与朋友同学交换,交换书就等于交换思想,同龄人之间更容易接受。
孩子们的思维比较活跃 ,有时候看的深度广度不够,但是很善于联想,我们教给他们深度与广度。
3、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看书,初三大多数孩子就不要看课外书了,毕竟精力有限,家长要讲清利弊。
可以做暑假的时候,集中大块时间来读书,这样效果好些。
四、对于有些孩子喜欢看魔幻小说或爱情小说,家长担心对学习没有帮助,反而影响身心健康,如何引导 1、这说明我们做家长的没有做好自己的第一份工作,不主张看小女生的言情小说,又拒绝不了,就跟孩子谈,直面问题。
这时候需要我们家长先给他打好预防针,对于书中的东西,告诉他的唯美,但也要让他看到那些书中人物,电视中的人物,谈情说爱带来的苦恼。
所以我们不必强迫孩子非要看名著,现在的选择多了,不要把孩子们固定在一个模式里。
2、对于给孩子买的书,家长先看,然后与孩子沟通交流,看书之后写读后感,读后感未必写的长,几句也可以,或者复述故事情节,可以口头交流。
看书就不只能是形式,重要的是感悟,注重孩子看完书后的效果检查。
对于孩子的看书内容不拘一格,可以看金庸的书,关键是引导孩子注重情节描写手法,孩子感兴趣的同时,也就潜移默化地吸收了精华。
这样可以解决孩子虽然喜欢看书,但是语文成绩不高的问题,在书中体验生活情感,积累生活经验。
家长要转变思想,不能拘泥于名著以及学校推荐的书目,不要怕孩子看书上瘾,毕竟学校推荐书目有一定的片面性,考虑的角度和我们是不一样的,所以在于有效引导。
(多数家长意见) 3、家长要根据自己的阅历和经验,对孩子加以引导和点拨。
鉴于如果孩子不听家长的意见,而转为地下工作的时候,家长可以有时会假装看不见,偶尔会点破, 告诉她这样没有节制的看书是不行的, 学生还必须以学习为主,要分清课内课外。
4、其实孩子喜欢看课外书,是好事,关键是怎么引导学生去看课外书,因为现在鱼龙混珠,所以要在这方面加以引导。
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注意:第一是选择什么样的书看。
第二是怎么看,第三是什么时间看。
侦破类对思维有一定的好处,只要孩子把握好看课外书的度,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以及人生观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我个人认为:只要我们家长和孩子做好沟通工作,让孩子在做好老师布置的作业外,可以看一定时间一定量的课外书。
如何使读书成为小学生的一种习惯
一年级不要太强迫阅读,一般来说一年级的学生喜欢漫画,童话之类的书,我觉得最好在这几类中挑选一些积极健康向上的书籍。
我给孩子买了许多书,都是一些带拼音的书籍,能让孩子更好的阅读整个故事,推荐几本我家的书。
一年级的啊,多看看《安徒生童话》、 《格林童话》 、 《一千零一夜》、《夏洛的网》、《父与子》、《爱的教育》还有《一年3班胡小闹》《一年3班小樱桃》都有拼音版本的,孩子都非常爱读。
不可不知的2000个文学常识的目录
[读书]连续追看了数日港剧,白天上班空闲时偷偷看,晚上回家顾不上和老公说话趴在电脑前痴痴的看,读书。
今天中午又看完一部,本计划趁所有领导都外出的机会再看几集的,但是突然感觉内心一阵空虚无聊,再也看不下去了。
曾经也是自诩为从小爱读书的文艺青年,读书、音乐、品茶一度是自己试图追求的境界,现在却不是沉迷于肥皂剧,就是痴心于娱乐八卦,多久多久没看过书了呢,甚至连一篇完整的新闻报道都没有耐心看完。
曾经我是个多爱读书的孩子啊。
上小学的时候便喜欢翻看出家里所有能读的读物,姐姐的小人书,《少年文艺》,报纸,哪怕字还认不全,哪怕随便被撕只剩下一片的报纸,我也会把上面文字一个不落的看完。
一次过生日,已经挣钱的大姐特地在新华书店为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全集》,我如获臻宝,顾不上邻居小朋友的召唤,每天窝在家里认真的读,沉醉在梦幻的童话故事里。
那是我第一次拥有一本只属于我自己的,全新的书。
初中后,已经上大学的二姐每次放假回来都会背回来一摞古今中外的名著,可能是怕我这个调皮捣蛋又马大哈的妹妹弄坏了她的藏书,她总是把书很仔细的放在一个箱子里然后塞进床底下。
但是我对读书的渴望已经比小学时更甚。
于是二姐假期结束返回大学后我便在家里没人的时候偷偷翻出她的书如饥似渴的阅读。
那种不能光明正大读书的感觉既紧张又刺激,紧张的是怕家里人回来看我不务正业,刺激的是那种偷着读书的感觉满足了我汲取课外养分的渴望。
就这样,偷偷摸摸的,初中三年读完了四大名著,读了《简爱》、《飘》等等。
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量的阅读潜移默化中为我写作文积累了大量的素材,使得我在写作文时不仅有想法,时不时信手拈来的诗词歌赋、名言警句为我的作文增色不少。
那时我最喜欢上的就是作文课,老师布置的每一篇作文我都在其他同学愁眉苦脸、叫苦不迭中认真的完成,每次作文课都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时候,因为我的作文总是被当作范文被我最尊敬的语文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
上高中后更加没有读课外书的时间,每天复习功课复习的天昏地暗、疲惫不堪。
每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舒舒服服睡一个懒觉,痛痛快快读一本书。
但偏偏是在这非常的三年,是我阅读量最大的三年。
读的书不限种类,只要是书,什么都看,古典诗词、中外名著、散文随笔、传记纪实、现代长篇,当然也看言情、武侠。
网罗一切获取书籍的来源:学校图书馆、同学家里、姐姐拿回来的书。
从书山题海中挤出一切可能的时间来阅读。
常常是关在房间里把课外书压在一堆摊开的习题下面,眼睛一目十行的扫着书,耳朵听着外面的声音,听到家人走近的脚步立刻拉过习题册在草稿纸上奋笔涂画做埋头苦学状,读后感《读书》。
不是不热爱学习,是真的喜欢读书。
几乎读遍了课本上提到的文学大家的所有著作:《双城记》、《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红与黑》、《牛虻》、《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还有梁羽生、古龙、金庸,还有现代作家的书:路遥、王蒙、丁凝、张抗抗、池莉........看到 数理化中哪怕一个公式都头痛的我读起大部头的书来却是不知疲惫。
高中时班里成绩好的同学有一个特权,就是可以在上自习的时候去自习室学习。
自习室里有很多书,原则上是不允许随便看的,只允许写读后感和摘抄好句时可以看。
虽然我对数理化一点不感兴趣,但不服输的我硬着头皮学在班里学习成绩仍然名列前茅,当然特别突出的语文、英语成绩帮了很大的忙,使我得以光明正大的在自习室阅读课外书,即使老师看见了也不会对成绩好的学生予以制止。
上大学期间我终于可以放心安心的扩充阅读量了。
可以悠闲的坐在洒满阳光的阅览室里读,可以舒服的躺在宿舍的床上读,可以惬意的倚在校园桃花林的长凳上读。
我最最喜欢的还是一个人骑车子到植物园,坐在人工湖岸边的石头上,在一片垂柳中沉醉在书中的世界里。
我喜欢边读边摘录书中或具有警示意味、或唯美、或精彩的句子,几年下来,抄录了几大本。
可惜都在一次假期图书馆占座中遗失,心痛了好久。
大学时期读的最多的是反贪、侦破、律政、公安之类题材的书。
因此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持起法律这把正义的利剑荡涤世间的罪恶和不平。
大三时立志考上法律研究生,将来从事法律这一神圣的职业,为弱势群体、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伸张正义,后来事实证明,这个想法多么天真幼稚。
阅读的好习惯从考上研究生那天起悄悄渐退了。
曾经没有时间读书时偏要拼命挤出时间读书,现在有了时间却没有继续保持下去。
或许是第一次离开家人独自来到这个千年古都,对这个城市的好奇战胜了对书的热衷。
而且爱情的降临使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整日因爱或喜或悲、时恼时乐、一有时间便踏上火车奔到千里之外的恋人身边。
再加上准备司法考试是三年研究生期间的第一要务,另外,对未来的迷茫使得内心浮躁不已,很难静下心来去翻阅大部头的书。
但也是偶尔读一些的,那时的畅销书比如《狼图腾》、《小王子》、《谁动了我的奶酪》,毕淑敏、张爱玲、三毛等人的书不时翻翻,还有军旅作家刘猛的每一部书如《冰是睡着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等全都读遍,读的热血沸腾。
直到走上工作岗位后,越来愈多的时间放在了网络上,闲暇的时间不是淘宝、就是淘宝、还是淘宝,要么就是浏览花边新闻,正经新闻却很少去看。
书柜里的书正剩下装饰的功能。
经常也会感觉空虚,感觉大脑已经干涸、枯瘪,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才情,没有了书卷气。
但是浮躁的心很难静下来去读书,拿起书来看着看着就会胡思乱想,生活的琐碎占据了大脑大部分存储空间。
一会想前途、一会忧事业、一会计算家里的开支,一会想着晚饭吃什么,甚至为还未曾被列入计划的孩子想名字。
虽然我从不认为看偶像、肥皂剧,看娱乐八卦就是肤浅的表现,生活的餐桌上需要主菜也需要配菜。
但那些只能作为调剂不可以占据生活的大部。
作为女人,作为一个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还是应该保持阅读的好习惯,从书中汲取智慧的源泉,使自己具有知性的气质。
从明天开始,恢复读书的习惯,让自己充实起来,丰富起来,读完一部书的感觉与看完一部电视剧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 〔读书〕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马云传——永不放弃》读后感3000字
《马云传——永不放弃》读后感600字在五一小长假里,我读了《马云传——永不放弃》这本书,深有感触。
谈到“马云”这两个字,大家肯定对这个名字不陌生,他就阿里巴巴网站创始人、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国际知名。
他深凹的颧骨,扭曲的头发,一米五几的小个子,可以说相貌不洋。
他是一个不懂IT和网络的人,但阿里巴巴在他的经营下,却成了全球知名的IT品牌,马云也成了全球IT行业的知名人物。
马云从小成绩不是很好,前两次高考数学几乎收获“鸭蛋“,在学校,他还因为打架被迫转学。
父母对他的学习很是担心,但马云自己却很清楚。
他理直气壮地对父母说:我只是经常打架,但我并不爱打架,打架是因为我从小酷爱金庸的武侠小说,渴望能在生活中当一个小侠士,武侠小说中主人公如郭靖、杨过……给他很多启示:“侠之大者,在于为国民也”,也的确是这样,他每次打架都是打抱不平,连派出所的人也觉得他很有理,但这些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他。
经过两次高考失败后,马云开始奋发读书,他一有空就到图书馆看书,第三次高考,他终于圆了大学梦。
他这种永不言失败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大学里,由于他学习方法得当,尤其是他的英文非常出众,他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皆得益于他那种不怕犯错的“厚脸皮”精神,找到老外就开练。
因为英语成绩出众也为他以后的创业道路铺设了路灯,毕业后他的英文专长更是突出,在业余时间给众多的翻译社当翻译,名气越来越大,很多公司知道后想以高薪聘请他,而马云却为了自己的承若,当了6年英文教师,这是因为他曾经答应过校长,承诺当6年的英文老师,因为马云坚信:“黄金失去可以再得,而名誉失去却难以挽回”。
最终,他实现了承若。
承诺兑现后,马云开始了自己的创业。
他首先成立了“海波翻译社”,但经过几年的经营,他认识到做翻译缺乏竞争力。
经过大量的调研,他认识到在互联网购物、销售是未来的方向,于是他成立了“阿里巴巴”这个让企业可以自主的沟通,交易的平台。
马云不怕失败,勇敢尝试优点在成立阿里巴巴公司完全得到了验证。
在阿里巴巴在创立之初受到了自己亲友的强烈反对,可他却撑了下来,现在阿里巴巴一天就要缴税好几百万元。
马云为阿里巴巴在互联网取得很好的地位,他推行娱乐营销,事件营销、名人营销、媒体营销……。
他还三次邀请金庸到中央电视台主持“西湖论剑”。
他参加了“赢在中国”得到了很多掌声。
读了《马云传》,让我懂得了,我们要不怕失败,要在失败中汲取教训,要学会把每一件事情办好、做好。
马云正是这样的人,区别于失败者,也正是他这种永不言弃、敢于经历灾难的精神最终使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马云注重经历轻言放弃的精神是现今很多的人所不具备的。
我们要像马云那样一次次地去尝试,去经历才是获得成功的钥匙。
目前最权威的对袁崇焕的评价是什么
这哪有权威的,历史就是过去的,亲眼看见都不一定是真的,自己怎么认为的,怎么就是自己的权威。
你不就是看见他,觉得突然出现个人物,感觉心情跌荡起伏,就好奇麻,你研究研究,他就是一个有错,但是是英雄式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