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克伦敦马背上的水手观后感30字
各种经历各种奔波各种坎坷各种转折,似乎杰克注定悲剧一样,赚很多的钱,却总是负债累累,坚持自己的想法,共产主义者,坚持了大半生的原则终究会被打击,身边的人总是那么不给力,不过成功人士总是有些共性的,时间井井有条的把我,定额定量的完成,不违背自己的内心。
读《骑在马背上的水手》有感 读后感,800字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感”的那些事实,有时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
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
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
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
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
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2] 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
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水手与大海》主要内容
《水手与大海》故要是一个水手刚出海就遇到大风暴,经过一段时间与暴风的搏斗手掉落海里,被风浪冲上了沙滩。
风暴消失了,水手醒了,浑身巨痛。
这时的大海风平浪静,跟昨天汹涌的大海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
于是水手生气了,望了望大海, 咒骂起大海来。
海女神听不下去了,她浮出海面,向水手解释。
原来是风神搞的鬼。
水手相信了她的话,但水手又说:“如果没有风,我怎么航行呢
” 读了这篇寓言,让我明白了:评价一个人,应该既看到他的短处,又要看到她的长处。
如果因为一个人有某种缺陷就否定其价值,而不去学习和利用长处,那么许多有利的条件就会失掉,使可能完成的事情变得复杂、困难起来。
老师和同学们都说我聪明,学习起来不觉得困难,这是我的长处;但我写字、做事又很慢,经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作业和事情,这是我的短处。
以后我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事情,这样的我一定会更棒的
杰克·伦敦 《雪虎》读后感
《雪虎》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以动物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又一部杰出作品,是他的经典小说《野性的呼唤》的姐妹篇。
杰克伦敦1876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幼年开始,他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偷蚝的“蚝贼”,后来又做过水手、流浪汉、还曾被当做无业游民关进监狱。
1894年-1896年,他一边读书一边工作,曾一度进入大学学习,淘金热开始后,他加入了淘金者的行列,但最后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回。
从此之后,杰克伦敦埋头读书写作,成了职业作家。
他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他的小说,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雪虎似乎在他的一切品行方面都强,然而却有一个摆脱不了的弱点,他忍受不住嘲笑。
人类的笑是一件可恨的事。
一旦嘲笑是针对他的,他就要爆发出及其可怕的愤怒。
他是庄重、尊敬、冷静的,可是一声笑能气到他到了荒唐可笑的地步。
它使它感到那么大的侮辱和恼怒,以致好几个钟头都像魔鬼一般胡作非为。
……”这是雪虎的弱点,也是人类这种高级动物所具备的共同特点,谁都怕被别人取笑,被大众取笑,被舆论取笑。
和雪虎相比,人有一样优势,人可以分析判断,并对取笑做出积极的回应。
“笑”有时是具有杀伤力的,如果因为无辜的笑而种下了恨,那很不值,尤其是在宽容度较低的环境中。
因此,得笑地谨慎。
“在这次新的定方位的过程中,也是环境的拇指在压迫他和推动他,把已经硬了的加以软化,重新塑造成比较好的形式。
威登斯哥特实在就是这根拇指。
他深入了雪虎天性的根基,用仁慈打动了他那已经失去生气和几乎灭亡的生命潜力。
这样的潜力之一就是“爱”,它会代替“欢喜”,这后者是他和神们打交道以来,曾经使它非常感动的最强烈的感情。
”一条来自于荒野的狼对爱有如此强烈的感受,何况是人。
爱是一种本能,她比食和色要更为复杂和丰富,我一时很难用文字准确清晰地把它描述出来,努力回想读过的关于爱的文字,脑中一片散乱,找不到坚实的一整块……突然很想把“爱”形容成血液,她深入骨髓,遍布全身,平常不易察觉到她的踪影,但若是没了她,人就要变成鬼。
为什么海盗和水手那么喜欢喝朗姆酒
朗姆酒,它又被称为“海盗之,可以让你迅速体会到海盗的冒险及勇因为那些曾经横行在加勒比海地区的海盗都喜欢喝它
是的,现在,你已经看完了电影。
那个带着络腮胡子的强尼德普已经深入你心。
你甚至也想像他那样随意大喊一声:“A vast and belay!”(停船,把绳索系在绳栓上) 好吧
现在让我们来告诉你,怎么才能变成真正的海盗
有人说,海盗一直是野蛮与血腥的代名词。
他们粗豪不羁、漂泊天涯,以作孽天伦的方式制造一个个黑色传奇。
(我们在想,事实恐怕的确如此——从远古时代的希腊罗马,到近代大西洋和加勒比海,那些故事里的厮杀永远存在。
)那个放荡不羁、魅力非凡的船长打翻了一惯海盗木腿、眼罩、络腮胡子的粗暴形象,反而他的智慧和勇敢和不走寻常路线的个性,吸引诱惑着居住在钢筋水泥狭居的真正男子汉。
事实上,真正的海盗已经远离我们四、五个世纪,如今只有在电影《加勒比海盗3》里感受他们忘我的主义。
在这部电影里,船长和船员们面对变幻、诡异的大海,必要时刻拿起瓶子,朗姆酒就是他们缓解压力、扫尽孤独的最佳方式;而和敌人搏杀之前,Jack会喝上几大口酒;在船舱里,木桶里面储存的也是朗姆酒;已经成为深海阎王船工的Bill在找到 Jack的时候,手上也拿着一瓶朗姆酒……原来,朗姆酒是他们航行中最重要的伙伴——朗姆酒一能为伤口消毒,二能驱寒,三能壮胆。
海盗们可以没有食物、没有金币,但不能没有朗姆酒。
虽然古老的海盗故事已经沉淀在历史的角落,厮杀的大海也归于平静,加勒比海风光成了全世界人寻找海盗的痕迹。
所有海盗的故事都已经成为鲜为人知的历史,被时光蒙上一层神秘面纱,但是他们不可缺少的“ 伙伴”——朗姆酒却让记忆永存下来,在酒香中感受着海盗王称霸海上的激情…… 然而,海盗们为什么如此喜爱朗姆酒
姆酒的原料为甘蔗。
它的产地在西半球的西印度群岛,以及美国、墨西哥、古巴、牙买加、海地、多米尼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圭亚那、巴西等国家。
另外,非洲岛国马达加斯加也出产朗姆酒。
16世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在西印度群岛一带开始广泛种植甘蔗,榨取甘蔗制糖,在制糖时剩下许多残渣,这种副产品称为糖蜜。
人们把糖蜜、甘蔗汁在一起蒸馏,就形成新的蒸馏酒。
但当时的酿造方法非常简单,酒质不好,这种酒只有种植园的奴隶们喝,奴隶主们则要喝葡萄酒。
后来蒸馏技术得到改进,把酒放在木桶里储存一段时间,就成为爽口的朗姆酒了。
至于朗姆酒名字的由来,说法很多,其中英国人对朗姆酒的起源有这样的描述:1745年,英国海军上将弗农在航海时发现手下的士兵患了坏血病,因此,他命令士兵们停止喝啤酒,喝西印度群岛的新饮料,凑巧把病治好了。
这些士兵为了感谢他,称弗农上将为老古怪,而把这种酒精饮料称为朗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