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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读后感1500字

时间:2018-07-03 09:04

《家》的读后感1500字左右

觉新是笔下的《家十分重要的,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

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

”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

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

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

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

“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

”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

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

”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

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

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

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

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

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

他不是只知道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

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

”“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

”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

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

”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

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

”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

他采劝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

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

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

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

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

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

”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

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

“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 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

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

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

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

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

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

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

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最后,社会原因。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

家族的逐渐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

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

“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

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

”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

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

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

”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

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答案补充 直到此时,觉新才悔悟到:“真正夺去了他的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

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爱的两个女人。

他现在开始觉得这个担子太重了。

他想把它摔掉。

他在挣扎。

”这如果说算作思想上的觉悟的话,那么他帮助觉慧离家便可称作是将这一觉悟付诸实践。

他是真切的感觉“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真切希望这个腐朽家族的改变。

觉民这一典型形象揭示的是懦弱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的幸福的悲剧。

他与觉慧构成鲜明的对比,也让人们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矛盾。

淡泊明志 5级 2008-08-25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瞭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后感(1500字左右)

红岩》读后感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

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

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这里却奏响“国际悲歌歌一曲”,200多名戴着脚镣手铐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 “小萝卜头”宋振中),遭到了国民党军统特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歌乐山下的步云桥、渣滓洞、白公馆、松林坡、梅园......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

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

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

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

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

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红岩》里面都是一些真实的人和事情,而这些人和事情同一个年代、一个时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

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而在这些思想当中,所实践的都是具体的人,而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

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

人应该怎么去奋斗

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

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红岩》里的人物原型--歌乐山的烈士们是一个奇特的英雄群体和文化群体,他们几乎人人会写诗。

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

“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那我们该怎样让我们的国旗更加鲜艳

在我们享用现代文明的时候,能够忘记和平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吗

能够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战争吗

能够忘记曾为此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先烈们吗

能够忘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意义吗

不,不能,我们也没有资格忘记。

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和幸福,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

名人传读后感1500字

我来回答.保证正确.希望给分.谢谢!名人传读后感1500字人有信仰才会有拥有承受痛苦的勇气和能力,只有有信仰才会使苦难结出丰硕的果实。

信仰是我们绝望中的希望所在。

“我们将要讨论的这些作品,是为我们说写,它来自数十年前的另一个国家,却在我们这个国家找到了真正的回音。

他的作者在作品中向中国读者发出召唤并寄予无限希望。

”这就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名人传》。

罗曼.罗兰是191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

《名人传》是罗曼.罗兰教授艺术史和研究音乐期间写作的。

包括三个艺术家传记:《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

本世纪初,在物质决定一切,恃强凌弱和暴力成为国际秩序的时代,作者选择了19世纪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和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这些艺术巨匠,让他们具有的高贵品质引导人们脱离低级的生活。

为生活奔忙,生不由己的人以及那些生活在悲惨境遇里的人啊,何不靠在巨人的肩上休息片刻,回忆高尚的情操,汲取更多的力量再出发

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他们都经受了痛苦的考验。

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后,他不敢向人表现这一点,他离开了人群。

贝多芬没有朋友,他独自与命运抗争。

只能向上天发出凄厉的呼叫;米开朗琪罗则忍受着另一番痛苦,他夜以继日的工作筋疲力尽,但他的工作是被迫的,假如他拒绝,提交任务的人不能强迫他,但他不敢。

他在权贵面前十分胆小,而自己又偏偏瞧不起畏惧权贵的人。

他为自己的胆怯感到羞耻,厌恶自己。

他在《诗集》中说:”让我痛苦吧

痛苦

过去没有一天属于我。

”他在这种痛苦中挣扎一生。

家庭,精神的归宿。

却成了托尔斯泰的牢笼。

他的思想,他从事的人民教育事业。

与他家人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

他不能离开他所爱的家人。

他开始计划抛弃家庭,但当他再次看到即将逝去的一切时他的脚步无法继续。

托尔斯泰注定陷入极大的矛盾和痛苦。

不能按自己的信仰生活使他痛心疾首。

直到这一天,疯狂的绝望是他走上了离家之路。

他一面彷徨,一面奔走。

终于一病不起,死在了陌生的小城。

米开朗琪罗以另一种方式获救。

在他70岁是接受了圣彼得大教堂建筑师兼总监的职务,他认为这是他应尽的义务,他甚至不肯接受应得的俸禄。

因为他认为那是神的使命。

对神的信仰使一生猜疑的米开朗琪罗到了晚年不在怨恨,他说:可怜的我满足愿望已晚,现在,你还不知道吗

宽容,高傲,善良的心,知道原谅去向侮辱他的人以德报怨。

”他出于惯性不断雕塑,1546年2月中一天的落日时分,他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信仰是生命的力量。

人没有信仰,就不能生存。

信仰给予人生之密的答案中包含了人类最深刻的智慧。

”这是托尔斯泰对宗教的重新思考。

“一个人如果认为自己比他人更配活在这个世界上,是因为他比别人更有才华,那他就犯了根本性错误。

”贝多芬说:“除了仁慈,我不认为还有什么优越的标记。

”罗曼.罗兰通过贝多芬昭示于人的也不是才华,而是痛苦。

以及能给不幸者的鼓励。

对那些崇尚暴力,崇尚征服者,蔑视弱者,有困难者的打击。

贝多芬那么有力量不因为他强大,而他因为遭受困难。

他的欢乐颂唱出的不是征服者的胜利,而是战胜痛苦的光芒。

他生命的光辉在于他在悲惨命运深处赞美快乐。

就象作者最后写到:“什么胜利能与这胜利相比

波拿巴的哪次战斗,奥斯特里茨哪天的阳光曾达到这超人努力的荣光

获得从未有过的心灵凯旋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伤残,孤单,用痛苦造就的人,世界不给他快乐他却创造了快乐给予世界。

他用苦难铸造欢乐......”“悲惨的命运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头上,他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享有的盛名并不能免除痛苦的考验。

”而我们通过阅读他们战胜苦难的经历,也可以自觉的承担属于我们每个人的命运。

有时我们的灾难是因为我们的错误引起的,而有时则使命运无端加给我们的。

我们经常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平,也许它会无端的给我们制造一些变故,使我们一件筹备很久的事情失败,他还会无理的夺走我们的健康。

但我们常想,遭受苦难的不止是我们,还有许多伟大的灵魂于我们同在,与我们分享苦难。

而且我们要坚定自己的信仰,人有信仰才会有拥有承受痛苦的勇气和能力,只有有信仰才会使苦难结出丰硕的果实。

信仰是我们绝望中的希望所在。

同时他也预言了新人类的诞生:反对暴力,反对征服,要求和平,同情弱者。

许多年后罗曼。

罗兰写作了《圣雄甘得》我们看到反对征服时代的来临。

听,贝多芬的宏伟赞歌,战胜苦难的欢乐之声

小海蒂读后感1500字速求

只有不断的提升,不断的超越,才能进一步超越,只有明白事半功倍的方法、懂得快乐是什么、经得起一切考验,才能超越自己取得成功

  博库书城里十分热闹,我拿着书单想买一本书来看,顺便写一篇读后感,最终我选择了刘墉写的《超越自己》。

  第一页上“我们最强的对手,不一定是别人而可能是我们自己

在超越别人之前,先得超越自己

”这一段话勾起了我的兴趣,我很期待书里的内容,果然,书中写的充满哲理。

其中有一章“在风雨中成长”,写出了我的成长观,只有经历风吹雨打,才会成长。

磨砺,让人的性格在困难中变的坚韧,垫脚石、纸老虎、都是人生中的风风雨雨,“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记得我做一个拼版,看上去简单,但做起来却不容易,好不容易把直升飞机的两个轮子装上,却只听见“吧嗒”一声,飞机翅膀掉了

我是欲哭无泪啊我气呼呼的一脚把飞机踢了出去,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过了一会情绪稳定了,我拾起飞机,立下军令状,不做完一个好的直升飞机,我赵艺璇名字倒过来写经过我再三检查,发觉原来是有几个零件忘记放了,怪不得这个飞机老散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过去了,我精心做的飞机终于做成了,我长吁了一口气,原来攻克纸老虎要花这么多工夫啊

“阳光总在风雨后”我相信在今后,只要我花时间,下工夫就可以赢得彩虹了

  “快乐是什么”这一章节也是我所看重的,生命是一种喜悦 ,每天高高兴兴的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快乐是一种比金子还珍贵的财富,它可以由我们自己来创造,例如把你的微笑,这份名贵的礼品多多送人,你给别人一份快乐,也给自己留下了莫大的快乐。

其实幸福并不是想象的那样遥远、缥缈,她其实是一串长链,这个长链上缀满了一粒粒晶莹润泽的珠子,还有一朵朵小花,这些珠子就是我们所经历的一个个奇妙快乐时刻。

小花是从微笑着的嘴角采撷而来的,把这些——每一个快乐时刻每一朵小花串起来,就是一条流光溢彩的幸福长链。

  书看完了,因此我明白了,只有不断的提升,不断的超越,才能进一步超越,只有明白事半功倍的方法、懂得快乐是什么、经得起一切考验,才能超越自己取得成功

博雷家书读后感1500字很多很多

[《博雷家书》读后感] 由一本《傅雷家书》认识了傅雷,其刚正不阿,出淤泥而不染的个性,旷世的文采,丰富的内心世界让我佩服而敬仰,每想起来就嗟叹不已,世人能一窥其内心世界的一角,真是三生有幸啊

《名人传》是法国罗曼罗兰的代表作品,《名人传》记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三位伟大的天才,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为人类留下了不朽的杰作,《博雷家书》读后感。

《名人传》有好多种译本,傅雷的译本我最为欣赏,看到傅雷的文字,我不由就想起了王小波,王小波曾在一本书里举例对比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我爱你,彼得建造的大城,我爱你庄严、匀整的面容,涅瓦河的流水多么庄严,大理石平铺在它的两岸......和另外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我爱你彼得的营造,我爱你庄严的外貌......从这两种译本,王小波说他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好。

异曲同工,如果你对照一下《名人传》的各种译本,你就会明白傅雷的文字是如何的好

他字里行间洋溢着激情,文字里透露出《名人传》所需要的阳刚、雄健、英雄气,虽然不罗曼蒂克,但能让人感受到罗曼蒂克和力之美的完美融合

傅雷就是英雄,是罗曼罗兰所说的那种英雄,如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这种英雄,并不是我们平常所称道的英雄,罗曼罗兰所指的英雄只不过是“人类的忠仆”只因为他们具有伟大的品格,他们之所以伟大,是因为能倾心为公众服务,他们都具有高尚的灵魂,读后感因为了解到世上有傅雷这类人存在,你就不会厌烦这鄙俗的环境,腐朽的社会,正如《名人传》的作者想要表达的,稍有理想而不甘于庸庸碌碌的人,在和周围压力做抗争的时候,千万不要丧失信心,因为“我们在斗争中不是孤军”,汲取前辈“英雄”们的勇力,结成一支共同奋斗的队伍。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多看一些传记的因由所在,英雄们在成长过程中必经一些坎坷,如孟子所说:天将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们可从他们克服坎坷,完成精神升华的征途中,学习他们的方法,汲取他们的力量,坚定我们前进的信心,哪怕所学到的微乎其微,也足够我们以快乐的心情面对生活了,感谢傅雷这样的人,他们给我们以启示

  〔《博雷家书》读后感〕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

——西塞罗】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副标题《低贱者的生活》)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

该作品为黑人指出了宽恕和勇敢复仇两条道路,这部小说不仅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对美国历史及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林肯总统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对历史的巨大影响。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和另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汤姆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复杂的人物。

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

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虐待、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上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主的护佑予以抚平。

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

前两者对他比较“宽厚”,而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

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但最终他还是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

当原主子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兴冲冲地拿着前来赎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哦,乔治少爷,你来的太晚了。

救主已经赎了我,就要领我回家了。

我也盼着回去呀。

天堂比肯塔基还好着哪。

”他最后连死还是信奉着基督教。

乔治少爷在汤姆叔叔死后给他庄园里的每个奴隶颁发的自由证书,他说,正是在他墓前,朋友们,我面对上帝作出了决定:无论是谁,将不会由于我的缘故而冒离乡背井、亲人分散的危险,像他那样孤苦伶仃地死在种植园里。

因此,在你们由于自由而欢欣鼓舞时,应该想到这归功于那颗苍老但又善良的心,善待她的妻子和儿女,以报答他的情意。

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到你们的自由。

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是你们牢记,应该追随着他的步伐,像他生前那样,具有诚实、忠厚皈依基督的精神。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

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给予积极的、正面的评价。

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

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了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斯托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白跳过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西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致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觉得汤姆和乔治.哈利斯都值得读者去加以褒扬,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宽恕和勇敢复仇都是充满人性关怀的。

但是其中唯一的遗憾便是汤姆叔叔在勒格里这个彻头彻尾的坏蛋面前的忍让与怯弱,让人感到他很愚昧。

或许,小说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来给予当时社会人们以警醒,换句话说,如果小说换一个结果,即汤姆叔叔被乔治少爷所救的话,那么也许故事便不再显得凄凉又唯美,或许根本不可能唤醒人们的意识,而使得处于奴役的黑奴全奇希望于救赎,那么这部小说可能会失去它所产生的既成事实的影响力。

总之,这是一部值得读者去思考的小说。

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感受感受,那样对于美国的废奴运动会有更深层次的领悟。

\ \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

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

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1、关于信仰 对于信仰,我想说几句题外话,在别的文章里我也讲过我对于宗教、信仰的观点,第一,我非常尊重有信仰的人(我是指那些真的有信仰而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人),我认为有信仰的人是非常勇敢的,是勇于将精神理想化,是用自己的日常行为时刻实践信仰的勇者,这是很难的,至少我目前做不到,因此我非常尊重这样的人。

第二,关于宗教,一提到宗教,有人马上就认为那是迷信,而这种人往往才是真正的迷信啊。

什么是迷信

连人家在说什么都不清楚就断然下迷信的结论,说这话的人不就是迷信吗

结论可以下,但前提是你必须充分了解你要下结论的那件事,那个结论真的是你自己的判断。

基于这个原因,如果你不了解宗教,无论你多么排斥宗教,请你口下留德,慢下结论,等你了解了宗教再下结论不迟。

好了,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作品中谈到了很多涉及宗教和信仰的问题,例如汤姆叔叔这个人物,就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徒,提到基督徒这个词,在《纯粹基督教》这本书中说过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讲基督徒也好,讲绅士也好,其实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含义,说某人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也许你的意思仅仅是想表达这个人是个大好人,说某人是位绅士,其实也许他根本没有贵族血统,而仅仅是举止得体而已。

而作品里的这位主人公确实是位真正的基督徒,恐怕我们用再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他,我们这位汤姆叔叔也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

汤姆叔叔是个怎样的人呢

善良、纯朴、正直等等类似的词可能对他都适用,而这些美德都来自于他的信仰,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对这个悲惨世界的怜悯,这对于一个黑奴来说真的太不容易了,简直难以置信,要知道,身为黑奴就意味着愚昧和无知,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还有每天繁重的劳动,所有这些都会让一个正常人憎恨这个世界,做为一无所有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自己被卖掉或者孩子、老婆被卖掉的人,做为像狗一样完全属于主人的人,做为一个在社会上毫无希望的人,很多黑奴实际上已将自己放弃,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当然也就放弃了信仰的权利。

而汤姆叔叔却很幸运,他的第一位主人是个仁慈的奴隶主,这使得汤姆叔叔有机会接触到基督教。

在此我不对某个具体的宗教进行评论,我对所有宗教都持敬畏的态度。

对于汤姆叔叔个人而言,基督教就是这个苦难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哪怕是读一读圣经,都成了他最快乐的事。

不知道大家读过圣经没有,我认为汤姆叔叔对美的感受还是超乎常人的。

福音书中很多句子都被汤姆叔叔用笔画下来,而汤姆叔叔原本是不识字的。

汤姆叔叔可以说是当时黑奴阶层的一个特例,肉体上绝对的服从(例如:他的第一位主人由于债务原因要把汤姆卖掉,对于汤姆来说真是妻离子散啊,而汤姆并没有逃跑,甚至没有一句怨言。

汤姆叔叔的第三位主人千方百计虐待他,而他还是忠实的劳动。

)和精神上绝对的独立(例如:汤姆叔叔地三位主人要汤姆做监工,汤姆敢于抗命,甚至到死也不屈服。

)也许只有信仰可以解释。

汤姆叔叔做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就像基督当年做的那样,无论自己处境如何,都能爱人,都能真诚的帮助需要的人,这就是汤姆叔叔人性的闪光点,也是全书最感人的主线。

他是用自己的一生实践了自己的信仰,他在精神上绝对是自己的主人。

反观自己,我自愧不如,不要说实践信仰,有时候心里明明知道是正确的事情也会由于种种原因不做或者装做不知道,无论信仰那种宗教,这都是不够格的,因为我没有成为我的主人,是我之外的种种在左右着我。

2、关于人物 小说有两条故事主线人物,一是汤姆叔叔,二是伊丽莎,伊丽莎与汤姆叔叔在小说开始都在肯塔基州农场,二人都是黑奴,二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不同的是他们在面对妻离子散(主人要卖掉伊莉莎的儿子和汤姆叔叔)这个问题时采取的行动,一个绝对服从,一个携子逃亡。

汤姆叔叔无疑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此小说做为又一个女性作家的作品,文章中有大量女性人物的描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了全书歌颂的主题。

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在这里我想说两位女性形象,首先是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

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

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

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

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

这个小女孩的形象让我想起了《飘》中的梅兰,同样是柔弱的女性,同样有着充满爱的眼睛,同游有着一颗高贵而富有基督精神的心。

这样的人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对身边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力。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

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基督,直面自己的心。

第二位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与伊娃不同,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而伊娃给我们带来的是神性的震撼。

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心情--“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

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

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看上去有多光明,实际就有多么黑暗。

伊莉莎通过种种努力,终于在好心人(贵阁会)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最终获得了自由、丈夫和孩子,拥有了一个自由人的幸福生活。

在逃亡途中,伊莉莎带着年幼的孩子,在冬夜中狂奔,遇到奴隶贩子的追捕后,竟然带着孩子跳进冰封的俄亥俄河,而且奇迹般踏着一块块浮冰奔过对岸,这一幕让狡猾而凶残的奴隶贩子也不禁惊叹不已。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跳到俄亥俄河里,要么是获得孩子和自由,要么是死在一起,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落到奴隶贩子的手中。

携子逃亡或者携子自杀的例子在小说中出现过不止一次,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再做奴隶,不再骨肉分离,最终选择了同归于尽,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其实确有故事原型,并不是作者编造的。

3、关于世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被称为悲情小说,这和作品表达的故事主题有关,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作品展现了世界上最残酷的那一面,一幕幕令人揪心的惨景,一个个令人落泪的故事,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

同样是这个世界,有的人像生活在天堂,有的人如同生活在地狱,这个世界本来面目到底是怎样的

其实世界一直没有变,这个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痛苦、不公、悲伤一直陪伴这这个世界,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开始关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变过,改变的只是观察者。

人们观察到这个世界有压迫、有战争、有屠杀、有灾难,如何拯救这个世界

答案恐怕没人能给出,而作者的答案却很明白,那就是拯救那些观察者,至于如何拯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宗教也许是一个办法。

最后说说汤姆叔叔,汤姆叔叔致死也没有选择反抗,有的人写了很多文章批判汤姆叔叔这样的人,也许他们是对的,但是汤姆叔叔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黑人的叛徒,不反抗并不代表背叛,相反,汤姆叔叔实际上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作出了反抗,他没有向主人屈服,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而且,他的行动让貌似强悍的主人害怕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能出卖灵魂,这就是汤姆叔叔的最后想法,而正是这个想法最终击败的主人。

我不认为汤姆叔叔有什么可批判的地方,他绝对是值得称颂的。

《中国通史》读后感1000字

我本次读是《中国通史》。

这本书把中国录史,从盘古开天地直到新中国成全部记载在内。

看完这本书,我颇有感受。

必须说的一点,是我收获了很多很多知识。

把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全部容纳进取的一本书,读完后能不收获知识吗

它记述了中国五千年来的发展,反映了中国古代人民的生活状况,描绘了中国古代各国家的兴起、发展与衰落,记载了各种军事谋略,赞颂了古代各国的英雄好汉,咏唱了自古至今的那些非凡诗人用自己的灵魂所书写的诗歌,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或喜或悲的故事… 这本书,无愧称为“人类历史比读经典”。

它把中华上下五千年,写的淋漓尽致。

当然,读完这本书后,我不止是对中国历史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我还发现了,了解中国的历史,对于语文来说,是多么重要的。

先来说平时应用最广泛的成语吧。

中国文学里基本上每一个成语背后,都有一个故事。

而这些故事,都是来自于古代发生的一些事情。

没有这些事情,也就没有现代丰富多彩的中文词汇。

我们要想充分了解一个成语的含义和用法,就必须知道它背后的故事。

而这些故事去哪里找呢

不用看别处,就在这本书里。

之后,再来谈谈对于背书的作用。

看完了这本书,了解了历史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就能够把那些平时背起来能烦死人的“作家作品”像糖葫芦一样串起来。

其实背作家作品,从某一方面来说,就像吃糖葫芦一样。

零零散散的诗歌作品,就像裹着糖的山楂。

而历史事件发生的顺序,就像中间的那个棍。

单独吃糖裹山楂,的确挺好,但用棍子串起来,吃着就更方便了。

看完这本书,把糖葫芦串起来后,了解了作者写诗写文章的背景,就能够更深刻地体会到他的感情,以及诗歌想表达的思想。

有些诗歌,写的是在那个时代能体会到,而现在我们无法体会到的一些感情,比如说对官场斗争的痛恨,战争中士兵报国的忠心,和家人与外出者相互的思念。

不知道为什么写诗,诗理解起来就会困难许多。

中国的兴衰成败,五千年沧桑流变.自中华文明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勃兴,仡今已有五千年.我们有过沉默,也有过辉煌;当然,也有过上百年的屈辱,沉默使我们奋进,辉煌使我们自信,屈辱使我们清醒。

  在我们古中国,有着无数的英雄。

  说到秦始皇,无人不说他是一个暴君,但谁又能否认他不是一位英雄呢

是他,统一了我们中国,是他修筑了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雄伟的万里长城,是他,建筑了呀是世界八大奇之一的兵马俑,也是他建筑了规模宏大的阿房宫。

  这些事,在当时的百姓眼里,是一个苦不堪言的结果,都认为他是暴君,而在我们21世纪人的眼里,则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远古虽然已经逝去已久,而他们所创造的奇迹却留了下来,他们的事迹都记在了人们的心里。

虽然他们可能当初并未意识到。

最后,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看这篇文章的人,尤其是同学,因为它是在太经典,太值得读了。

看完了后,无论是谁,都一定会有收获的。

希望你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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