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50字,不要英文
希望对你有些帮助o(∩_∩)o生存法则——读《荒野的呼唤》有感“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
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
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
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
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
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
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法则”。
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
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
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
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
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
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
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
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
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
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
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
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
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
这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
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
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
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
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
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约翰?宋顿死了。
最后的牵挂断了。
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
”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
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
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
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
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
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
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
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
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
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
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
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
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荒野的呼唤》好词好句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r\\\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r\\\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r\\\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
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r\\\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
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
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
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
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
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
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
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
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
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
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
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
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英汉对照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
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
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
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
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
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
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
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
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
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
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
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
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参考资料:
荒野的呼唤好词好句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
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的皮带割断了。
求野性的呼唤800字读后感
为背景的故事片。
故事发生在一条叫巴克的狼狗,它原是一家富有家庭的爱犬。
由于狗命升值,被贪心的佣人拐走卖给狗贩,辗转被卖到西雅图。
男主角桑顿先生由于接受了美国邮电局的雇佣,专程运途邮件,用雪橇翻山越岭往寻金者密集的城镇,买了狼犬巴克同行,于是整个人与狗相依为命、与大自然、与恶人、印第安人相抗衡的动人故事发生了,处处令人动容,狗明星巴克的演技令人叹为观止。
桑顿送到邮件后,他不愿与寻金者为伍,以砍伐木材为生,经几波折,最后还是经不住诱惑去印第安人的黄金窟“黄月亮”。
在一次印第安人袭击中,桑顿被杀死。
狼犬巴克最终回归大自然,成为狼群的首领。
杰克·伦敦著。
作于1903年。
小说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被盗卖到阿拉斯加干苦工,劳动极为繁重,环境极为艰险。
狗队每天拉雪橇在雪地上行走40英里,而每只狗所得到的食物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
狗统统被累倒拖垮后就被主人卖掉,来榨取最后一滴油水。
棍棒象征的是统治它们的权力,巴克的第一课就是“棍棒教育”。
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鼓足勇气,练成吃苦的精神,比其它狗更机敏、更勇猛,最后和史皮兹争夺强者地位,结果史皮兹被咬倒,巴克成为生存斗争的胜利者。
在巴克的内心,时常涌动着一种原始的返祖现象,野性的力量在呼唤着他,最后他回到狼群中。
这不说明它的退化,而说明它要在更加直接地进行生存竞争的地方,证明自己是强者。
最后巴克也确实以勇猛和聪明,赢得狼群的领袖地位。
小说文字流畅,简洁明快,一气呵成,显示语言内在的力量,自发的美感和粗犷有力的节奏,在创作上又结合神话悬念,使小说更富有吸引力。
作者风采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作家。
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
父亲是破产的农民,自幼就以出卖体力为生,读报、卸货等。
曾一度进入大学学习。
他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以及论文、特写等。
他的成名之作是1900至1902年发表的《狼的儿子》等3部短篇小说集。
两部描写动物的小说《荒野的呼唤》、《白牙》被认为是卓越的作品。
1905年至1910年间创作了一些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如《铁蹄》、《马丁·伊登》等。
到后期,他逐渐脱离社会斗争,追求个人享受。
1913以后,他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经常酗酒,1916年11月22日服毒自杀。
银屏再现 这是一部由美国天皇巨星查尔屯·休斯屯主演,以美国早期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为背景的故事片。
故事发生在一条叫巴克的狼狗,它原是一家富有家庭的爱犬。
由于狗命升值,被贪心的佣人拐走卖给狗贩,辗转被卖到西雅图。
男主角桑顿先生由于接受了美国邮电局的雇佣,专程运途邮件,用雪橇翻山越岭往寻金者密集的城镇,买了狼犬巴克同行,于是整个人与狗相依为命、与大自然、与恶人、印第安人相抗衡的动人故事发生了,处处令人动容,狗明星巴克的演技令人叹为观止。
桑顿送到邮件后,他不愿与寻金者为伍,以砍伐木材为生,经几波折,最后还是经不住诱惑去印第安人的黄金窟“黄月亮”。
在一次印第安人袭击中,桑顿被杀死。
狼犬巴克最终回归大自然,成为狼群的首领。
求《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只要感受
中文的啊
100来字就好
?
哪位英语好的
帮我人工翻译下这篇文章。
谢谢、 在线等。
参考资料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