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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懂规则的人在一起读后感

时间:2015-06-08 13:33

选懂规矩的人共事读后感

一个企业在创办之初,跟谁一起“玩,“玩儿”过之后,哪些人可以继你一起“玩儿”,这个选过程,无疑是对自己一个很大的挑战。

很多人的失败,很多事无法再走下去,原因其实都是在人上,无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还是个人,想要有所成就的时候,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做事是很关键的,所以,我们要和懂规则的人在一起。

有的人只喜欢获取,而不愿意奉献,可曾想过,当你只知获取而不知奉献的同时,你获取的数量也会不断的减少,当人把自己局限在利己的圈子里的时候,你的选择范围会变小、能力范围会变小、甚至你的人脉范围会变的更小。

我们不能总是渴望在别人身上去获取多少多少的价值,真正的价值,是人与人交流之后,思想的相互碰撞,是相互给予,是向外而展的火花。

为什么说要跟懂规则的人在一起呢,很简单,因为有人就有“江湖”,有一个人,就带动一个人,就变成了微信时代的一种社会,在这种社会形态下,尤其是在创业中,懂规则尤为重要。

那么,什么是懂规则?我认为懂规则的第一点就是高度的价值观的认同,如果价值观的认同不够,就算再往一起走、往一起撮,都是没有前提的。

除了价值观以外,懂规则的第二点就是对于彼此的信任,很多人认为有些事我说了、表达了、做了,你就应该信任我,其实不然。

真正的信任,是爱与认同。

爱是什么?爱是讲信任的、爱是讲包容的、爱是讲理解的,真正的爱,是站在尊重自然规律的角度上看现在的格局,是一种自然的展现。

第二就是认同,只有你真正的认同他的想法、理念和做事方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信任,才能不质疑。

还有一点懂规则是你要意识到,在“江湖上”你要懂得别人的世界、别人的动作以及你个人的动作对别人意味着什么,你在过手的时候,有没有在自己的行为里考虑过别人?任何一个创业公司都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无论是对投资人还是合伙人,哪怕是你的一个员工,你都不是一个人。

除了眼界、格局、能力、胸怀以外,在每一个与别人交往和交集的动作中,真正的管理核心是什么?真正的行为准则是什么?都应该发自内心的把这些规则界定清楚。

无论是与社会相处,还是与合伙人相处,第一个前提就是规定动作。

规定动作是什么?规定动作是你在公司的治理,在与合伙人的合作上从一开始就都要讲清规则,这是最基本的前提。

记得我开始创业的时候,我跟我的合伙人一起定下来所有的规则,定下的规则也会无条件的遵守,而不会因为谁是主要控制人就呼风唤雨、随意更改践踏。

直至今日对于我个人的财务报销没有任何审批权,财务总监才是进行审批的人。

为什么要这样做,很简单,以身作则是对规则最大的遵守和敬畏。

在我的团队中最重要的管理核心也是如此:规则至上、问题在桌面、不问为什么。

在团队中,你是不是懂规则,对规则的理解是不是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对于规则的制定,全部是由大家共同来完成,是把大量的问题放在桌面上讨论而来的。

没有经过讨论的规则是没有依据的,也是没有可执行性的。

既然商量之后定下了规则,在执行的过程中就不问为什么,出了门,也不能反悔。

这意味着你对公司治理结构上,对规定动作的理解和认同是不是到位。

规则一旦延续下去,无论将来是怎样的合伙人或员工加入,因为有章可循,所有人都很容易知道自己的动作在哪里,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如果对企业的制度和规则无法认同和执行,也就没有资格加入到其中。

在创业的这些年,我对企业的管理也是遵循着这三条法则来进行的,所以说无论再忙,管理的秩序都不会乱,哪怕我本人半个月或是一个月走在国外,我的管理秩序、工作执行流程都不会乱。

无论是一个企业、还是一个创业人,懂规则,讲规则,永远是第一位的。

一个不懂规则的人,是没有合作可言的;一个不懂规则的人,也是没有成功可言的。

这是我要对创业者说的话,更是我们在做事中一直去遵循的原则。

和懂规则的人在一起,更要做懂规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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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你自己去网上找,,,不可能有人会为了30个积分去给你写,,,最多也是在网上查一下给你贴上来。

还不如你自己去找你喜欢的

一篇关于安全的读后感

安全读后感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

您的生命,您珍惜吗?要想生命得到保障,那就请您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人的生活中,处处离不开交通,同时也离不开安全,所以我们处处都要做遵守规则。

想到这儿,我编了一句顺口溜,送给大家,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安全要牢记。

街头标志要遵守,警-察手势要看懂。

拐弯时,要打灯,街头巷尾要慢行。

酒后驾车真不好,赔了车子又蹲狱。

在高速,勿超车,切记车速要控好。

大客货车忌超载,交通安全你我他。

我们的生命安全就在一瞬间,我们身边处处都有危险。

我是一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我的身边也有危险。

我每天都要坐车回家,我每天提心吊胆的活着,我害怕我有生命危险。

我每天都要五点起床。

我害怕被人抢劫,有生命危险。

交通安全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针对所有的人,它让我们知道:我们必须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一去不返,它就像一只小小的贝壳,在大海中遨游,一路总是有一些坎坷。

我们要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永远铭记血的教训,学习交通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让生命之树矗立挺拔。

安全的交通有色彩吗?有!它是绿色的。

交通安全的很重要的,几乎每一天都会发生。

你是否看到了潜藏在我们每日行走的交通路线上的危险呢?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

但因为人们对交通意识的淡薄,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笑声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拿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你能不感到吗?就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才会有这么伤人的事情发生,因此——珍爱生命!动荡年代最可怕的是战争,二和平年代最可怕的是车祸,这不是危言耸听。

在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相当于一此中型战争的阵亡人数。

就天天在马路上行走的行人;骑自行车的车主;开车的驾驶员等一些人二言,谁能说他们万事称心如意呢?有的人乱闯红绿灯;有的人乱窜马路;有的人不走人行道等一系列违规行为,谁又能保证他们的安全呢?违了落实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大力宣传和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杜绝各种,防止发生。

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人是一根思想的苇草 读后感

一开始看到书名,颇感奇怪,人和芦苇怎么联系上的

怀着这样的想法,我读了帕斯卡的这本散文杰作,好像是论语体的名著,犹如汩汩泉水,喷涌而出;又如雨后彩虹,绚烂无比。

很多观点有趣有内涵,有的可以随读随懂,有的却是需要掩卷沉思,静静想想才能弄明白。

最有印象的就是两点,或者是最基本的两点,人不过是一根芦苇,和芦苇没有什么两样的,而芦苇可能比我们过得更幸福。

但是,人会思考,事情便变了,人变得聪慧,变得高贵,变得坚强,人因为会思考而高于万物,统帅万物,高贵得如同世间的王。

人有生老病死,没病防病,有病治病。

不能听风就是雨,不去思考。

听说一个人有病了,什么病呢

疝气。

或许这个人文化程度浅,或许粗心大意,或许生的字难认,这个人误看成“癌症”了,悲伤之余,自杀了。

生命脆弱啊。

另有一人,他是患的癌症,知道结果后,心里害怕,没有多长时间就去世了。

其实,有病了,你怕也是那样,你不怕也是那样,不会因为你害怕病情减轻,相反,自信的心理,坦然面对,积极治疗,才能够战胜病魔。

两者的分水岭就是思考,你想清楚了,想明白了,就能够微笑应对,勇敢面对,这样就是两重天。

还有酒驾、醉驾、不遵守规则出事故的人,你没有看到那些酒后出事的人吗

没有看到那些翻越栏杆,受伤出事的人或者现象吗

还有电梯里尿停电梯,漏下电梯间的事情,想用杯子挡住电梯门占电梯导致爆炸的事情,你就不去思考一下,没去想想吗?只是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往往会闹出事情。

翻栏杆抢路走,你多转几步找个路口还慢到哪里去了,何况多走路有利健康呢。

你昨天翻了,没有事;今天翻了,没有事;明天呢,后天呢,你这样不守规则,迟早会出事的,这是必然的,不要心存侥幸。

生命可是只有一次,生活天天都是直播,一旦丢失了生命,神仙也拉不回来了。

或许有人会反驳:“遵守规则的也有出事的,你不找他他找你。

”我要说:“遵守规则出事的几率还是远远低于不遵守规则出事的。

”你只要想明白了,坚决去做到,你的生命就可以或者说可能更长久,更坚强。

生活中也是离不开思考的。

有的人醉酒,或者说是酗酒,一个人醉了以后,摔了三次了,或者住院,或者去接骨正骨,这样他还不能记住少喝点。

你有脑子吗?你想了吗

还有婚姻失败的人,有的人感情受挫,闹了家庭矛盾,愤而杀人。

我们这里前一段时间刚发生一起命案,一个人杀死了妻子、女儿、岳父三口人。

类似的事情不少,你不想想,你杀了他们,你还能好了吗

实在不是你的,可以放手的。

何必非得弄得家破人亡啊

家破人在,可以再组合新家庭的,即使不能组合新家庭也可以自己好好生活啊,何必头脑发热,做出那样的事情。

“我不好过,也不让你好过。

”他不好过了,你就好过了吗

什么逻辑啊

还有生活规律、按时作息什么的,这些都是要自觉做到,不能自觉做到就强怕自己去做到。

有这样一句话:“凡是能管住嘴的人,无论是吃还是说,都是了不起的人。

”真的,你得有这样的思想,有这个决心,有这个意志,你才能管得住。

把思想种下去,你收获的是行动;把行动种下去,你收获的是习惯;把习惯种下去,你收获的是命运。

思想决定命运,有思想的人高贵,高贵的知道自己的渺小和高贵。

我有时候想:老年痴呆症的发病是不是和懒于动脑有一点关系啊

人老了上了年纪,还得勤于动脑,不辍读书,不辍笔耕,思考正经事,这样的人生命坚强,会成为一根茁壮的愈老根弥坚的芦苇。

读懂自己,视自己为正常——《挪威的森林》读后感

[读懂自己,视自己为—挪威的森林》读后感]读懂自己,视自己为正常——《挪威的森林》读后感作者:溜溜球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不被外人读懂的现象是常有的,读懂自己,视自己为正常——《挪威的森林》读后感。

不要轻易将自己与外界的不同,归咎为自己的反常。

最有能力读懂自己的人,正是自己。

读懂自己,将自己视为正常。

——溜溜球一些朋友推荐过这本书,利用十一假期,我读了两遍。

看后很长时间,我的脑海里常常出现直子的身影、玲子的话语、绿子烹调的美味……。

我想,他们的状况和生活,也许能代表我所不知的周围一些人的生活。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同一部小说,启发最大的部分不一定相同。

以下的几段话我记忆忧新,我认为,它们是全书的眼睛。

——玲子说:“外面的世界上,大多数人意识不到自己的反常。

……我们住在这里(康复院)的目的,并不在于矫正这些反常,而在于适应它。

我们这些人身上的问题之一,就是不能承认和接受这种反常,正像我们每一个人走路无不有其习惯姿势一样,感受方式、思考方式以及对事物的看法也都有其习惯性倾向,即使想加以改正也并非当即可以奏效的。

如若操之过急,反而会影响到其他方面。

……我们或许果真未能自然而然地顺乎自己的反常特性。

因此才无法确定由这种反常特性所引发的痛苦在自身中的位置,并且为了对其避而远之住进这里。

”玲子还说:“亢奋、哭泣,不过不要紧,这样还好,因为可以把感情宣泄出去。

可怕的是感情宣泄不出去。

那一来,就会憋在心里,越憋越多,各种感情憋成一团,在体内闷死,那可就坏事了。

”玲子又说:“就算有什么失言也用不着担心,只管照实直说,那样再好不过。

即使那样互相有所伤害,或者像刚才那样一时使对方情绪激动,长远看来也还是那样做最好。

”以上这些话,我认为有几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不被外人读懂的现象是常有的。

由于人遗传密码的特殊性、成长环境的特殊性,等等,每个人如完全不同的宇宙星体。

认识到自己与别人不同,不要奢求别人理解自己。

孩子的确经过我们的身体来到这个世界上,他的确遗传了我们很多特性,但是,他完全不同于我们。

他有和我们不同的性格,他有和我们不同的愿望,他有和我们不同的感动点,他有和我们不同的处事方式。

我们要承认他们的特性,我们要通过努力学习、提高认识才有可能理解他们;甚至,他们的很多特性我们永远没有理解的能力,读后感《读懂自己,视自己为正常——《挪威的森林》读后感》。

因为不同,父母很难成为孩子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钥匙,但父母可以做到的,是尊重孩子,是成为孩子倾诉感情的忠诚对象。

第二层含义,不要轻易将自己与外界的不同,认为是反常。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父母要正视自己。

成年人为了在社会上更好地生存,学习和掌握了各种规则并执行之,但是,我们内心与众不同的愿望也是客观存在的,是正常的,不能压抑,要理解自己,通过沟通、自我安慰等方法,努力实现愿望或适当地调整。

其次,父母不要认为只有适应大众的,才是正常的,而孩子的与众不同就是反常的,不要用普遍规则强行压制孩子。

孩子学习规则需要过程,孩子融入主流不是一朝一夕的。

孩子接受得慢,需要父母的耐心。

父母一方面要以有利于孩子适应社会生活为目的,一方面要从孩子的特点出发,选择孩子适应的方式讲道理。

父母绝对不能对孩子求全责备、急于求成。

第三,父母更不应该用自己的意愿逼迫孩子。

不要认为自己的行为习惯就是正常的,孩子与自己不同就是反常。

父母对自己要抱有怀疑的态度,还要有不断学习的习惯,在怀疑和学习中,更加客观地认识自己,提高理解孩子的能力。

和孩子一起学习顺应客观规律的本领,和孩子一起进步。

第三层含义,最有能力读懂自己的人,正是自己。

读懂自己,将自己视为正常。

自己是读懂自己的最佳人选。

要让孩子掌握读懂他自己的本领,在现阶段,关键要依靠家庭教育。

我们要认识到,家庭、学校、社会对孩子所起的的作用根本不同。

社会虽然有情感的特性,但是主要特点是竞争。

为了推进整个社会的进步,选择素质、能力足够的人,承担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责任。

存在优胜劣汰的规律。

学校是接受生存训练、接受适应社会的训练的地方。

它存在竞争,环境的严酷性介于家庭和社会之间。

家庭的作用,则在于包容每一个成员的情绪,它是家人释放和舒缓情感的地方。

父母一定要认识到自己在家庭中的责任。

孩子在家里舒心,在学校、社会上就会专注于获取本领,就更容易在竞争中获取能力和信心。

家庭的和谐与孩子的成长是互相促进的关系。

总是听到“问题孩子”等名词。

我觉得,这样的情况要更多地在家庭中寻求扭转之道。

父母要辩证地看待孩子的一切,要看到,孩子的正常是绝对的,孩子反常的情况是相对的。

要用“特点”一词代替“优点”“缺点”“问题”等词。

父母帮助孩子读懂自己,就交给他把握自己的钥匙。

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都如不同又深奥的宇宙星体。

懂得自己、能够驾驭自己、从容坦然、视自己为正常的人,把握自己独特的资源、释放自己独特能量的时候,怎么能不对周围的世界产生深刻的吸引呢

解决好自己和自己的关系,是解决自己和外界各种关系的根本

  〔读懂自己,视自己为正常——《挪威的森林》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听说你是个普通人》读后感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名人对《飘》的评论

简介与评论赏析及读后感的内容简介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Gone With the Wind)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世界文学名著。

第一次读《飘》是在1969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时候。

记得好像是一同插队的重庆知青赵玉梅悄悄借给我的。

那时要借到这么一本书很不容易。

给我的期限是两天。

我只得装病不去田间劳动,躲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口气把书看完。

那时我十六岁的年龄,远不如现在10岁的孩子懂得的多。

看完这本当时被定位为四旧黄色的书,我心里忽然多了许多想法。

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原来也可以这样爱着,也可以这样顶天立地的活着。

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当然就是女主人公郝思嘉。

不仅如此,还悄悄喜欢上那位非凡的白瑞德船长。

(前不久,在网友祭奠的网祭上,我由衷奉献上这样的祭词:从小就爱你。

现在还爱你。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理想。

愿您在天堂永远安息

)许多年后,我又读了,读了,读了勃朗宁夫人和她的十四行诗,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女性,但却始终不能让我忘掉自己心中的偶像郝思嘉。

我一直忘不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穿着绿花裙子的赫思嘉和塔尔顿家的两个双胞胎兄弟,坐在回廊前,那童话一般的美丽。

也忘不了赫思嘉第一次见到白瑞德,那偶然的相逢所生发出的一段千古的美丽。

后来再看到《飘》的电影,文字的赫思嘉忽然变成了费雯丽饰演的生动的郝思嘉,那绝妙的女性形象从此便永远站立在了我的心头。

我忘不了赫思嘉站在腥红色的夕阳下,站在那一片已经变成废墟的庄园中,手握故园泥土对天发誓的一幕。

那是一个怎样年轻柔弱聪明美丽勇敢无畏的女子

就是这个果敢无畏情感丰富的美丽女性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的赫思嘉的那段誓言。

还记得郝斯嘉说:“请听我说,白瑞德,这些年来,我一定一直都爱着你,只是我不晓得”。

而那位曾经说过“我是个既了解你,又欣赏你的人”的白瑞德最后极度疲乏而又坚决地向赫思嘉告别:“坦白说,亲爱的,我不在乎。

”书的最后一句,赫思嘉擦干泪水告诉她自己也似乎告诉我说:After all,tomorro is another day!是的, “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为了这句话,她就是我心中永远的郝思嘉,永远的飘 ------今天,我已经是第N次阅读《飘》。

我看过电影版由原著《飘》改编的《乱世佳人》。

片子很长,演了3个多小时。

我最近又重新再次阅读了《飘》的原著。

对于《飘》这本书。

很多人褒贬不一。

里面有些内容与经历带着作者:玛格丽特 米切尔,年轻时的影子,她曾经是那样的备受宠爱与追捧。

遗憾的是最后与他结婚的男人。

她以为这位中级军官会带给她幸福。

结果没想到,让他最终痛苦与抱憾一生。

此文中白瑞德的角色,就是这位作者后来构思的军官形象。

也许为了弥补作者生活中的缺陷,所以她从更多的角度去美化了,一个浪子白瑞德最后回头的专情与痴情。

从某个角度来说,《飘》不是悲剧,也不是什么女性立志传奇诗篇,而是一部爱情伦理剧。

我们剧中的郝思嘉,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也不会在什么困难与压力面前,背离自己的理想与梦想。

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最后,都会有白瑞德这样的人,帮他清理现场。

感觉这部书写得满有意思。

作者把一个女人的美丽,任性,骄纵,倔强,坚强,自大,不可一世,刻画得淋漓尽致。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感受到,郝思嘉这个独特女子的奇异思维。

在爱情与友情上的自我自私不顾一切,在生活与困难面前的坚定执着,在生意场上的成熟老道。

像郝思嘉这样的女子,最真实与自然之处,她很本我。

他就做自己,做想做而且又敢做的自己。

做快乐而简单单纯迷糊又有点自恋自信的自己。

也许我们很难发现,在郝思嘉的骨子里有什么自卑与不自信的情结。

就如作者在笔下写到的一样: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农场主小姐,一个美貌与智慧,高傲与世俗并存的女子。

即便到最后她流落南方,我也没从她身上读出绝望,读出痛苦与哀伤。

就算她去做护士,衣着俭朴,她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亮艳丽与众不同。

这样的女子很有个性。

我很喜欢。

也许在郝思嘉眼里,自恋远比自卑好。

自私远比无私好。

即便后来他对阿希礼的爱与占有,丝毫没有动摇,也阻碍不了他对爱情生活与生命的追求与向往。

有时我在想郝思嘉这家伙到底爱过阿希礼没有

也许她认为她没得到的东西就是爱。

至少阿希礼一直没有给他这种希望,或者给了郝思嘉一种好强个性的一种挑判。

即使郝思嘉再嫉妒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但他依然不会去做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

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郝思嘉的善良,可爱,充满正义的色彩。

坦白的说郝思嘉与白瑞德是相同个性的两个人。

都骄傲,都不可一世,都是那种可以聚集很多人焦距的帅哥美女。

这2个家伙,纯属于活宝型人物。

2个人都倔强,2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

最重要其实他们2个个性很合拍。

只是郝思嘉一直错误的认为,她和白瑞德仅仅是盟友关系而不是爱情。

或者她认为,白瑞德不够吸引他。

白瑞德这样的风度幽默绅士,最后死在郝思嘉这样不按常规出牌的女子手上,的确是种宿命。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楚。

生活中的很多女人或男人都希望自己会拥有郝思嘉或白瑞德这样的男人或女人。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忽略一些东西时,才在蓦然回首中发现。

彼此的爱情就在彼此的身边。

有的人即使苦苦追寻一辈子,都无法属于你。

有的人近在你身旁,一直默默守候关注着你,而你却不知道他得存在。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去发现这样的真爱,不要到最后让自己遗憾与后悔。

我喜欢郝思嘉这样的女子,也欣赏白瑞德这样的男子。

可惜我们都不是他们。

但我们可以在平淡生活中去寻求自己的浪漫。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

徜徉在人海之中,每当视线中走进一位气质俱佳的女子时,我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飘》中的开头的这几句话。

魅力——是郝思嘉独特妩媚与刚柔相济的个性所散发出来的美丽。

这部由美国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所著的《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鞭鞑了占有农场并雇用家奴干活为统治代表的庄园主的专制与贪婪。

文章在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把滋生在奴隶制温床上繁华于战火纷飞中粉碎。

内容极具历史现实意义。

南北战争使美国南部州沿行多年的黑奴体制得以崩析瓦解。

全书围绕郝思嘉及她周边的一系列人物,从南部州歌舞升平的阳春白雪到战火硝烟弥漫的惨淡直面;从和平的破坏到人们所依赖服务与生存的黑奴的消失,残酷的战乱生活凸显出人性的狭隘与复杂。

作者以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后方老百姓饱受战乱折磨,勾勒出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片段,演绎出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交织爱与恨、善与恶较量的故事情节,给读者无不留下深刻的印象,是部历久弥新、散发着艺术芳香的可读之作。

《飘》这部作品,只所以让我记忆犹新,百读不厌,是因为我非常喜欢作者笔下郝思嘉这个不现寻常的人物形象。

思嘉贯穿于故事的首尾,她的一颦一笑,一哭一咽,一骂一怒牵扯着读者的目光去渴望了解,渴望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并不知不觉会融入到她的情感之中去。

她,“脸上显然混杂两种特质。

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

……她那张脸蛋儿却实在是迷人得很,下巴儿尖尖的,牙床儿方方的。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上翘,上面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光看作者这段对思嘉的描述,心儿就会被其所吸引,这是多么神秘而又妖娆的一个女子呢

庄园中汤家的一对英俊的双胞胎是那样的痴迷着思嘉。

舞会中,她是众人的亮点。

她就象太阳的光彩一样,眩目着年轻男子的视线。

她的美盖过“陶乐垦植场”庄园。

她也自认镇上的男子是钟情她的,连卫希礼这个温文乐雅,有着高贵血统的帅气庄园主的公子也一定暗恋着自己。

她就这样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包围在爱的天堂而神采奕奕,芳心暗涌。

然而,战争的到来,镇上的男男女女都火速办着结婚,希礼意外的选择长着“鸡形脸蛋”,身材孱弱,皮肤没有血色的媚兰为妻了。

强烈的自尊心使思嘉置其他男子于不顾,她一反常态,默默发誓要让希礼爱上她。

她义无反顾地爱着希礼,单相思的恋上了他。

这种爱恋支撑她为了爱情,违心的帮媚兰在战乱的炮轰下的房屋中接生希礼与媚兰的孩子,支撑她为等希礼战后回家而选择与一个木材商结为夫妻渡过没有栖息之地的困苦生活。

也许你认为这时的她是极端庸俗与自私的,但是,当你想到她在母亲逝世,父亲因打击而发疯,自己又失去自小侍候她的黑奴嬷嬷,妹妹幼稚还不经世事的时,你就会发现她这种小心眼、小自利虽不合乎情理但又多么合乎“适者生存”这个逻辑。

战乱中,在别人为一日三餐所愁时,她却做着木材生意维持持着简单的生计,并用这钱资助希礼的妻儿。

这时,不禁又会为她的狡诘与低就而暗暗生出佩服。

作者在这明的是贬低思嘉这个原来有着不可一世的小美人的滑稽婚姻,实质上是隐喻她未被人知的坚韧性格和敢于与恶劣生活相抗争的不屈个性,尽管这种斤斤计较的小妇人生活在她骨子中烙下了铜臭味,丑化了她美好的形象,但这也是作者的伏笔,反衬出希礼那种惯于了富贵日子而不能脱离昔日梦想以至不敢面对现实,即使是亲自上了战场却依然没有从幻觉中彻底醒来,并在失去媚兰后更是进入了郁抑。

预示了希礼的懦弱最终会淡化思嘉如火的眷恋。

思嘉也怀念从前庄园的平和,记得镇上绿荫树冠下,自己身穿“绿布春色花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也是一双绿色的低跟鞋……。

”树枝在风中摇曳,裙裾在脚下飘飞,夺目得有如碧海中的一颗熠熠生辉的翡翠。

艰难的岁月她总是安慰着自己,会过去的,只要我回到“陶乐”。

陶乐是她美丽的家园,是她心灵的归宿。

这种情结在她在与“北佬”,即北方的大兵做小生意时认识的浪子白瑞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白瑞德是个热爱家乡的南方军火商,偶尔中他被思嘉娇媚而又放形的美所打动,爱上了思嘉。

然而思嘉心中仍装着卫希礼,尽管白瑞德迎合思嘉,使出手段娶到了思嘉并生了一个小女孩,但随着小孩的坠马身亡,他们又分离开来。

这时的思嘉已是一个经战争风暴历练,风韵万千而又意志坚强的女人。

岁月与情感的磨砺让她终于懂得希礼的爱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远梦,在与白瑞德的婚姻中,她慢慢爱上了白瑞德,爱上了生活中真实而又勇敢的强者。

她不怕白瑞德冷淡她,她要用爱唤回白瑞德那颗高傲的心。

爱让她心中充满希望,尽管战后生活一片萧条,但她心中永远梦想着一方净土。

她魂牵梦萦的是那有着红色泥土,白色围墙,黑色片瓦的故园“陶乐”。

“她想起这么一幅优美的图画,……那古柏森森的夹道,那茉莉芳馥的花香,那一片碧绿的草地,那白花点缀的围墙……还有嬷嬷在那里呢

”……“明天我一定把他拉回来。

”怀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澎湃着沸腾的血液:世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畏惧的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流泻期冀的句子中结尾了。

然而,我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

这是何等富有激情的女作家所精心倾注出的一份大气,明丽的文字啊。

尽管情节一直游离在战争的阴云中,但是思嘉这个内涵丰满,个性张扬,风姿约绰的美女子却十分清晰地烙进我的记忆中而溢撒光彩。

尽管她是曾是一位地主的女儿,割断不了与她命运密切相连的农奴制,但奴隶的解放,她在变迁的阵痛中焕发出另一个成稳、聪慧而不失美丽的郝思嘉。

她勇于接受了她的坎坷生活与风雨人生。

她与时代的脉搏共进程。

马格丽泰.密西尔身为一名白人女作家,然她能站在政治的角度解剖社会,抨击种族歧视,揭露农奴制的封建残余,不愧是一位为国担忧,为民担忧,为社会弱势群体倾其同情心的伟大作家。

虽然述说的是美国历史背景,但我在深深喜欢《飘》这本书,为她的斐然文采着迷时,也从心底陡生出对马格丽泰的一份崇高敬意。

看《弟子规》读后感

《弟子规》们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我们养成个人行指南,是检验我们道德的一个标准,是提高国民素质重要的启蒙教育,也是我们终身受益的良师益友。

《弟子规》原名《训蒙文》,是清代秀才李毓秀根据宋朝朱熹的《童蒙须知》改编,后经儒生贾存仁修订,改名为《弟子规》,是一本教育儿童如何做人做事的书籍。

《弟子规》全文1080个字,360句,但却把一个人如何孝敬父母、友爱兄弟、立身处事、 待人接物、修身治学等等的态度和礼仪进行了高度概括。

通过浅读,使我意识到《弟子规》不仅是教育少年儿童的好教材,也是我们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我们养成良好个人行为的指南,是检验我们道德品质的一个标准,对我们日常工作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与《弟子规》的内容有相同之处。

《弟子规》用简单明了的语言,教导大家如何修身养性、尊老爱幼。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要从小处着手,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注重个人的形象,也就是维护集体的形象。

与家庭成员和睦相处,与单位同志团结友爱。

《弟子规》所体现的是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揭示了做人做事的根本规律,是修身、持家、治国、平天下的大智慧。

而《弟子规》则是儒家思想的根。

我们学习《弟子规》,目的是要扎好中国文化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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