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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插队故事读后感

时间:2017-10-20 00:52

插队的故事读后感200字

“铃、铃……”随着一阵清脆悦耳的铃声,放学了,我这只早上就没吃饭的狼,已经饿的不得了,我以每小时80米的速度向寄托班跑去。

到了寄托班,我拿走了饭盘,乘别人不注意插进了一个小孩面前。

“你怎么插队

”一句清脆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小同学,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对大耳朵上面挂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是一个好学生。

“你说什么

”我皱着眉头问。

“你怎么插队

”他又说了一遍。

《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576字。

自己写,按上面顺序

《最后一头战读后感象性格温顺,是人们的,但是动物。

不过, 在读了《最后一头》这本书后却让我感受到,动物身上也有着人类的情感。

课文讲述了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一头大象——嘎羧。

它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重披象鞍,到江滩缅怀往事,凭吊战场。

最后,它来到埋葬自己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个坑,庄重地把自己掩埋的故事。

这是一头“怀旧”的战象。

嘎羧原本是得去祖祖辈辈留下的象冢长眠的,但它没有.我想它一定是无法割舍战争时光,无法忘记战友们。

它告诉我们历史不能重演,而历史也不能忘记。

这是一头“纯洁”的战象。

嘎羧的心里,不是对功名的渴望,不是对自己战绩的骄傲自豪,而是并肩作战的战友,是慈爱的波农丁,是善良的乡亲们,是它久久渴望的和平与安宁.的确,没有什么可以做到永恒,但是,我们必须要守护自己最珍惜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心灵的净土.嘎羧比我们更早懂得这一点,因此,它二十六年来一直怀有纯洁的心.在它那为所有人动容的壮举面前,我们都是那么渺小.这也是一头 “忠诚”的战象。

“忠诚”是因为它临死时重披象鞍,它希望自己是最后一头战象,希望这个世界永远和平。

当我读到课文中的这句话,“二十六个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上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

”从中我读懂了象鞍上记载着凝重的历史,记载着嘎羧的忠诚,垂暮的英雄,博大的胸怀仍在

读了这篇课文,令人回味无穷,促人深省,动物尚且有如此的高尚情怀,我们人类是否应该有更深的感悟呢

在超市被人插队是很常见的事,以前还会争吵或者动手,现在年纪大了,稳重了,就不再冲动,就像刚才,面对

虽然,在超市被人插队不怎么光彩,但你把东西放入小姑娘的书包里,哪就更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了,你想过没有,当被人发现,小姑娘泪流满面,委曲的说不出话时,你有什么感想

如果,小姑娘因为这事想不开了,哪后果,你难道没想过,这还稳重

男人只会长大,不会成熟,我看这个说的就是你吧

沈石溪的作品读后感

故事出自“沈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

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

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

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

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

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

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

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讲述了19世纪30年代生活在中国华东地区偏远乡下的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悲惨故事.故事一开头就通过主人公的口说出“卖血越多可以让人身体越结实”的愚昧、畸形和可怕的生活现状,文中描写了主人公从结婚到三个孩子出生再到老年的一生过程及生活细节,通过大量的口述对白形式交待时代、环境、背景的变迁,从50年代到60年代文革,故事的结尾将情节推到高潮,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和艰辛,让他一次次地走向李血头的医院,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让卖血的可怕、恐怖、悲惨的场景一次次上演,描写细致,入木三分,让读者毛骨肃然,反映了贫困人民的凄凉生活现状。

· 主人公是一个孤儿,从小死了父亲,母亲出走,靠乡下的爷爷和四叔拉扯大,为了自己结婚,去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全家过年能吃一碗面条,为了讨好插队的生产队长,为了给大儿子一乐治病,为了养家糊口,……卖血

,尤其是为了讨好生产队长得那一幕,完全不顾生命安全,很疯狂,让人惊心动魄,刻骨铭心,许三观用卖血的钱请腐败的队长大吃大喝,是为了儿子能早日回到城市,让队长照顾好,而队长则吃的理所当然,吃完临走的时候还要带上干的,全然不顾劳动人民的生活疾苦,形成鲜明的对比,丑恶的嘴脸讽刺了官场的腐败和黑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求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不要网上的 自己写的

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在小姊妹吴佩珍的游说下去了她表哥工作的片厂里玩,渐渐与导演熟了,于是被相邀去试镜。

然而“她开始依着导演的交代在脸上作准备,却不知该如何娇羞,如何妩媚,如何有憧憬又有担忧。

喜怒哀乐本来也没个符号,连个照搬都没地方去搬的。

红盖头搞起时,她脸上只是木着,连她天生就有的那妩媚也木住了。

导演在镜头里已经觉察到自己的失误,王琦瑶的美不是那种文艺性的美,她的美是有些家常的,是在客堂间里供自己人欣赏的,是过日子的情调。

她不是兴风作浪的美,是拘泥不开的美。

她的美里缺少点诗意,却是忠诚老实的。

她的美木是戏剧性的,而是生活化,是走在马路上有人注目,照相馆橱窗里的美。

从开麦拉里看起来,便过于平淡了。

导演不觉失望,他的失望还有一点为王殇瑶的意思,他想,她的美是要被埋没了。

后来,为了补偿,他请一个摄影的朋友,为王琦瑶拍了一些生活照,这些生活照果真情形大异,其中一张还用在了《上海生活》的封二,以‘沪上淑媛’为题名。

”照片而认识了程先生,王琦瑶也因为《上海生活》上刊登的照片而被全校师生所知,成了“名人”,后来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

因为“李主任在‘上海小姐’的决赛上认识了王琦瑶,他本是为二小姐来捧场,结果手里的花却投在了王琦瑶的篮子里”,而后又因多方原因,王琦瑶做了军政大员李主任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

上海解放,“一架北平至上海的飞机坠毁,罹难者名单上有位名叫张秉良的成年男性,其实就是化名的李主任”,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

深受打击的王琦瑶去了幽静安宁的外婆家¬——邬桥,认识了阿二。

阿二在昆山读书,本想再去上海或者南京考师范,后因时局动荡,暑假后就耽搁了下来。

“阿二的装扮是旧时的摩登,戴眼镜,梳分头,学生装的领子外头围一条驼色围巾。

他对邬桥的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和男人也不打拢,一个人躲在房里看书。

有时被阿爹差遣去送豆腐,便满脸的怨艾,郁沉沉的。

”在与阿二心中懵懂少年情感的影响下,王琦瑶回到了上海“住进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到护主教习所学了三个月,得了一张注射执照,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

这种牌子,几乎每三个弄口就有一块,是形形色色的王琦瑶的营生。

她们早晨起来收拾干净房间,穿一身干净衣服,然后便点起酒精灯,煮一盒注射针头。

” 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里,王琦瑶认识了严家师母,接着又认识了康明逊与萨沙。

一来二往,王琦瑶的心又活了,暗地里与康明逊开始了交往,虽是情投意合,两情相悦,但却是见不得光的一段恋情。

以致于两人同床共枕,王琦瑶怀上了孩子,康明逊却表示无法承担,不得以使心计找了萨沙当孩子的父亲但被识破。

没了萨沙的王琦瑶终没有勇气打掉孩子,于是决定生下来,在此期间遇上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程先生,在程先生的精心照顾下,王琦瑶平安生下了女儿薇薇。

然而,命运的轮船再次转动,“要走快走,已经够晚了。

他没有推敲这句话的意思,就站起身跨出了窗台。

窗户本来就开着,好像在等候程先生。

有风声从他耳边急促地掠过,他身轻如一片树叶……”“他一离开窗台,思绪便又回到他的身上。

他想,其实,一切早已经结束,走的是最后的尾声,可这个尾拖得实在太长了。

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见了落幕的声音。

”程先生自杀了,在那个“打倒王小狗”的年代。

白驹过隙,到了1976年,薇薇到了“豆蔻年华”,当时的上海,依然时尚,在追随潮流时尚的薇薇时代,王琦瑶认识了女儿女朋友的男朋友长脚还有“老克腊”。

八十年代,薇薇与丈夫去了美国,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的王琦瑶已是知天命之年,仍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在黄金的引诱下,最终被长脚杀死,命丧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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