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乡人读后感200字
[谈吃读后感]谈吃读后感中国有一句古话“民以食为天”,谈吃读后感。
是的,“吃”这个字眼在中华文化中占了很大一部分。
据说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就开始对外传播饮食文化。
据、记载,西汉时,就通过丝绸之路同中亚各国开展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活动。
而更是把中国的饮食文化带到了日本,日本人吃饭时使用筷子就是受到中国的影响。
吃看似很平常,其实却大有讲究。
梁实秋曾说,三等人讲究住,二等人讲究穿,一等人讲究吃。
中国早在几千年前就在“吃”上下了许多功夫。
而当今社会,中国菜更是发展到了鼎盛时期,粤菜、鲁菜、淮阳菜、川菜、户菜等,不同菜系,不同的人偏爱。
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中国菜烹饪的方式更是花样繁多,蒸、煮、炒、煎、炸,红烧、盖浇等等,色泽鲜艳,令外国友人大开眼界。
这些全都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祖先们的聪明才智。
吃,也能吃出。
梁实秋所谈的吃,大多是北方菜。
从窝头、菜包、薄饼、溜黄菜、饺子、烧饼油条等,仿佛眼前是一桌,什么菜都应有尽有。
令人食欲大开,回味无穷。
我尤其记得这一段,“分盛在三四个小碗(莲子)碗里,每人所得不多,但看那颜色,微呈紫色,枣香,核桃香扑鼻,喝到嘴里黏糊糊、甜滋滋的,真舍不得一下子咽到喉咙里去。
”那份大家分吃核桃酪的温馨,在喉咙里黏糊糊、甜滋滋的味道,被他描绘得绘声绘色,仿佛在眼前般,呈现出美妙的景象。
我想他对家乡的怀念和回忆就流露在字里行间,对祖国的爱也深深容于笔中,就像中说写的“不管我们这一辈子吃多少回大菜,头发也不会变黄,眼珠儿也不会变绿。
”我们永远流淌的是中国人的血,无论我们身在何方,吃的是什么菜,我们最怀念的总是,“”,道理就深谙于此吧。
这本书,不仅带我游览了全国各地的美食,了解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更让我明白了,无论我们走到何方,最怀念、最熟悉的感觉总是故乡,吃着家乡的菜,眼泪也会落下来,读后感《谈吃读后感》。
《知堂谈吃》内容概要:该书选编了我国著名文学家周作人的一些精彩随笔、诗歌。
这些作品都有关饮食文化的内容。
尽管周作人在民族气节上存在很大的缺陷,但他在文学方面的造诣确实是不容我们所忽视。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他到底是如何以独到的眼光的品位来论述我国的饮食文化的……《知堂谈吃》读后感,来自亚马逊网友:全是半文言,看起来太不轻松。
所说的也没什么趣味。
不过是些客观的陈述而已,感觉太过平淡无味,没有美食的感觉。
虽然写的是吃,但是还是觉得不应归入美食书一类,归到随笔什么的还算合适。
个人还是喜欢《雅舍谈吃》的风格和感觉,比较轻松,生活气息浓些……知堂谈吃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读了好几本关于写美食方面的书,觉得写得好的有梁实秋、汪曾祺、邓云乡、唐鲁孙,看完让人有垂涎欲滴之感,色香味跃然纸上。
不过却各自有各自的特点,单从食品档次上说,唐鲁孙当列第一,毕竟是贵族出身,吃的好东西多,自然品味高人一头,食品的历史流传变化、做法等等说得头头是道。
梁实秋位居中档,他的文章文人气质多,精炼而又幽默,让人回味的时候不禁莞尔,自成一家风格。
汪曾祺和邓云乡乡土气息较厚,这和他们的经历有关,汪曾祺少年在家乡高邮,青年求学云南,一个穷学生自然没有多少机会吃得太精,而且他又喜好家常菜和家乡菜,尤其是第一次吃过的食物,多年后仍恋恋难忘,显得富于生活趣味;邓云乡成长与北京,与街头平民食物有不解之缘,吃得多吃的熟,感情深,同样的食物,在别的人眼里感觉一般,在他那里却是无上美味。
上面四个人在北京待得时间都不少,他们的文章中关于北京的食物比重很大,由菜及人及事,娓娓道来,让人仿佛看到当年的风物,感慨历史沧桑变化,有京派传统。
还有一个写食物的大家是周作人,不过我读过之后,对他写的食物并没有太多感觉,反而觉得他的文字平淡之中多有韵味,好比一杯绿茶,淡淡涩涩。
他的文章重点在文字而不在食品本身,文人气质最浓。
故乡的吃食中第三段是如何起到过渡作用的
《故乡的吃食》中第三段起到过渡作用的句子是:家常便饭到了节日时,就像毛手毛脚的短工,被打发了,节日自有节日的吃食。
其中“家常便饭到了节日时,就像毛手毛脚的短工,被打发了”是对上文介绍的北方家常菜的总结;而“节日自有节日的吃食”这句话则是引出下文北方节日的吃食。
附《故乡的吃食》原文如下: 故乡的吃食 迟子建 北方人好吃,但吃得不像南方人那么讲究和精致,菜品味重色黯,所以真正能上得了席面的很少。
但那些家常菜一直是我们的最爱。
如果不年不节的,平素大家吃得都很简单。
由于故乡漠河地处苦寒之地,冬季漫长,寸草不生,所以吃不到新鲜的绿色蔬菜。
我们食用的,都是晚秋时储藏在地窖里的菜:土豆、萝卜、白菜、胡萝卜、大头菜、倭瓜,当然还有腌制的酸菜和夏季时晒的干菜,比如豆角干、西葫芦干、茄子干等等。
人们喜欢吃炖菜,冬天的菜尤其适合炖。
将一大盆连汤带菜的热气腾腾的炖菜捧上桌,寒冷都被赶走了三分。
人们喜欢把主食泡在炖菜中,比如玉米饼和高粱米饭,一经炖菜的浸润,有如酒经过了岁月的洗礼,滋味格外醇厚。
而到了夏季,炖菜就被蘸酱菜和炒菜代替了。
园田中有各色碧绿的新鲜蔬菜,菠菜呀黄瓜呀青葱呀生菜呀等,都适宜生着蘸酱吃;而芹菜、辣椒等则可爆炒,这个季节的主食就不像冬天似的以干的为主了,这时候人们喜欢喝粥,高粱米粥以及小米绿豆粥是此时餐桌的主宰。
家常便饭到了节日时,就像毛手毛脚的短工,被打发了,节日自有节日的吃食。
先从春天说起吧。
立春的那一天,家家都得烙春饼。
春饼不能油大,要擀得薄如纸片,用慢火在锅里轻轻翻转,烙到白色的面饼上飞出一片片晚霞般的金黄的印记,饼就熟了。
烙过春饼,再炒上一盘切得细若游丝的土豆丝,用春饼卷了吃,真的觉得春天温暖地回来了。
除了吃春饼,这一天还要“啃春”,好像残冬是顽石一块,不动用牙齿啃噬它,春天的气息就飘不出来似的。
我们啃春的对象就是萝卜,萝卜到了立春时,柴的比脆生的多,所以选啃春的萝卜就跟皇帝选妃子一样费周折,既要看它的模样,又要看它是否丰腴,汁液是否饱满。
很奇怪,啃过春后,嘴里就会荡漾着一股清香的气味,恰似春天草木复苏的气息。
立春一过,离清明就不远了。
人们这一天会挎着篮子去山上给已故的亲人上坟。
篮子里装着染成红色的熟鸡蛋,它们被上过供后,依然会被带回到生者的餐桌上,由大家分食,据说吃了这样的鸡蛋很吉利。
而谁家要是生了孩子,主人也会煮了鸡蛋,把皮染红,送与亲戚和邻里分享。
所以我觉得红皮鸡蛋走在两个极端上:出生和死亡。
它们像一双无形的大手,一手把新生婴儿托到尘世上,一手又把一个衰朽的生命送回尘土里。
所以清明节的鸡蛋,吃起来总觉得有股土腥味。
清明过后,天气越来越暖了,野花开了,草也长高了,这时端午节来了。
家家户户提前把风干的粽叶泡好,将糯米也泡好,包粽子的工作就开始了。
粽子一般都包成菱形,若是用五彩线捆粽叶的话,粽子看上去就像花荷包了。
粽子里通常要夹馅的,爱吃甜的就夹上红枣和豆沙,爱吃咸的就夹上一块腌肉。
粽子蒸熟后,要放到凉水中浸着,这样放个两天三天都不会坏。
吃粽子跟吃点心是一样的,完全可以拿着它们到门外去吃。
门楣上插着拴着红葫芦的柳枝和艾蒿,一红一绿,看上去分外明丽,站在那儿吃粽子真的是无限风光。
我那时对屈原的诗一无所知,但我想他一定是个了不起的诗人,因为世上的诗人很多,只有他才会给我们带来节日。
端午节之后的大节日,当属中秋节了。
中秋节是一定要吃月饼的。
那时商店卖的月饼只有一种,馅是用青红丝、花生仁、核桃仁以及白糖调和而成的,类似于现在的五仁月饼,非常甜腻。
我小的时候虫牙多,所以记得有两次八月十五吃月饼时,吃得牙痛,大家赏月时,我却疼得呜呜直哭。
爸爸会抱起我,让我从月亮里看那个偷吃了长生不老药而飞入月宫的嫦娥,可我那双朦胧的泪眼看到的只是一团白花花的东西。
月光和我的泪花融合在一起了。
在这一天,小孩子们爱唱一首歌谣:蛤蟆蛤蟆气臌,气到八月十五,杀猪,宰羊,气得蛤蟆直哭。
蛤蟆的哭声我没听到,倒是听见了自己牙痛的哭声。
所以我觉得自己就是歌谣中那只可怜的蛤蟆,因牙痛而不敢碰中秋餐桌上丰盛的菜肴。
中秋一过,天就凉了,树叶黄了,秋风把黄叶吹得满天飞。
雪来了。
雪一来,腊月和春节也就跟着来了。
都说腊七腊八冻掉下巴,所以到了腊八的时候,人们要煮腊八粥喝。
腊八粥的内容非常丰富,粥中不仅有多种多样的米,如玉米、高粱米、小米、黑米、大米;还有一些豆类,如芸豆、绿豆、黑豆等,这些米和豆经过几个小时慢火的熬制,香软滑腻,喝上这样一碗香喷喷的粥,真的是不惧怕寒风和冰雪了。
一年中最大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了。
我们那里一进腊月,女人们就开始忙年了。
她们会每天发上一块大面团,花样翻新地蒸年干粮,什么馒头、豆包、糖三角、花卷、枣山,蒸好了就放到外面冻上,然后收到空面袋里,堆置在仓房,正月时随吃随取。
除了蒸年干粮,腊月还要宰猪。
宰猪就是男人们的事情了。
谁家宰猪,那天就是谁家的节日。
餐桌上少不了要有蒜泥血肠、大骨棒炖干豆角、酸菜白肉等令人胃口大开的菜。
人们一年的忙活,最终都聚集在除夕的那顿年夜饭了。
除了必须要包饺子之外,家家都要做上一桌的荤菜,少则六个,多则十二、十八个,看到盘子挨着盘子,碗挨着碗,灯影下大人们脸上的表情就是平和的了。
他们很知足地看着我们,就像一只羊喂饱了它的羊羔,满面温存。
我们争着吃饺子,有时会被大人们悄悄包到饺子里的硬币给硌了牙,当我们“当啷”一声将硬币吐到桌子上时,我们就长了一岁。
急需一篇名著读后感的文章 600字谢谢
便于参考
蓝天里那双永恒的翅膀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挫折像晴天中忽来的风雨,有的人失去了翅膀而有的人依旧在蓝天翱翔,挫折是人生中美妙的甜品,是苦涩之后甜甜的奶茶。
有人因为它羁绊,有人因为它看到一路风景。
保尔因为它让自己的生命璀璨地发光
我们是一群鸟儿拥有着美丽的羽翼,在蓝天里放飞梦想,我们不再害怕不再退缩,因为我们拥有蓝天里那双永恒的翅膀。
因为要感谢挫折。
书中的保尔在战争中永不退随,即使最后病危在床他依旧坚持写着书。
他为了革命而坚持,为了理想而奋斗。
而我们面对困难似乎都不能够勇敢地面对。
在自然界的风雨中我们像一群鸟儿,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划破夏末的长空,留下我们努力过的痕迹。
在晴天中也难免会有暴风雨的时候。
原本是蓝蓝的的天空,几朵悠悠的白云飘浮在上,像给天空镶上的奶白色花边。
似轻纱般的薄雾缭绕在山尖,山腰间还泛出淡淡的金色儿。
突然天空中乌云密布,风儿肆虐地怒吼着,豆大般的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了下来,那些柔弱的的小花被弄得遍体凌伤,花瓣都染上了黑黑的泥土,花蕊都随风摇曳。
这时一群鸟儿在天空中飞翔,雨水打着他们的翅膀,他们的翅膀似乎沉重了起来,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像迷失方向的孩童乱碰乱撞。
突然,其中一只小鸟降落在了树上,他们似乎支撑不住,一个个都疲惫不堪。
夜,已经悄悄降临,风停,雨弱。
山谷似乎传来了悠悠琴声,感叹世间万物的坚持不懈,顽强的生命力。
天晴,云散,天空露出了笑脸,而鸟儿也在空中自由的飞翔,一瞬间挫折给万物带来了新的生命力。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不错的,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也像那朵小花,那是我们勇敢地站了起来。
瞧
刚才还奄奄一息的她现在就努力地挺直了身子拼命地站里在泥土中。
随着微微风儿溢出淡淡的幽香,使人心旷神怡。
万物感谢风雨的磨难,因此天空出现了彩虹,而我们也正是在磨难中成长的一群孩子。
无论是学习上的还是生活上的,现在的我们奔跑在青春的道路上,然而种种磨难也会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感谢磨难,虽然充满了苦涩,但是至少学会了感恩,生活就像五味瓶,而人生中也并不是一帆风顺,我们靠着自己的意志坚持到最后那就是对磨难最好的感谢。
因为磨难我们也会变得和钢铁般一样坚不可摧,因为磨难,我们在人生中成长。
感谢磨难,感谢生活,让我们充实的活在这个世界。
天空因为有了这双历经磨难的翅膀更加美丽,绿叶因为坚强的花朵儿更加艳丽,人生因为磨难而辉煌,因为磨难而学会了感恩。
常怀一颗感恩的心,用这颗热情的心关注身边每一株无名小草。
因为,生命因感恩而精彩
我借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意大利著名儿童作家亚米契斯的代表作《爱的教育》。
一个三年级小学生恩里科在一个学年里的记事,构成了这部作品的主要内容,期间穿插着老师每个月给学生讲述的一则则美好真实的“每月故事”,一个小学生的世界活泼的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作者通过一件件平凡、细微的事情,娓娓地记述了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之谊,表现了人性的善良和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由于它洋溢着博大的人道精神和温馨的人性之美,让我感到平凡中的崇高,读完全书后,我激动的心情久久难以平息。
作为一个把自己的文学故事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家,作者亚米契斯并没有注意到,意大利在一八0七年实现了民族的统一后,人民大众的处境并没有得到改善,建立文明现代的民主社会的理想还有待于实现。
不过,他认为,借助学校教育,借助博爱谅解的精神,可以进行变革。
他特别重视学校教育,因为学校担负着培养社会新一代成员的使命,这也正是亚米契斯对《爱的教育》倾注了巨大心血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渊源。
《爱的教育》映照出亚米契斯对社会现实和人际关系的省视,反映了他思想、道德的取向。
我认为《爱的教育》充满了博爱的精神,把社会主义思想和博爱熔为一炉,以谋求社会成员的情感和社会平等。
这种像一根红线贯穿亚米契斯的作品的完美主义精神、博爱精神流光溢彩、意蕴深远,使这本书超越了时空,获得普遍、永恒的价值,成为一部让人收益匪浅的不可多得的. 读《地震中的父与子》有感 爸爸是船,妈妈是帆,载着小小的我驶向彼岸,是爱的动力,是爱的决心,是爱的毅力,是爱的自信,才使我到达彼岸,爱是无私的,爱是伟大的,爱是高尚的,爱是崇高的
自从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我才真正了解到父爱的无私、伟大。
文章记述了1994年美国洛杉矶大地震后,一位年轻的父亲不顾各种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在人们认为几乎不存在希望的情况下,执著地从瓦砾堆中营救儿子的动人事迹。
没有这种无私而伟大的父爱,谁也不可能坚持这样长时间的、希望渺茫而危机四伏的挖掘,儿子也许便因为人们的放弃而葬身于瓦砾堆中。
我读后心潮澎湃。
这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儿子为了救同学,让他们先脱离危险。
这真是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啊
如果这位父亲仅是来到这片废墟绝望的大喊“我的儿子
”那他的儿子和14个同学就只有长眠于地下了;如果人人都能像这对了不起父子那样,成千上万的孩子或许就能得救。
也许,我们的爸爸平常对我们的关爱不像妈妈那样无微不至,但我们仍然能时时感到父爱的温暖。
记得有一次,闫老师对我们说,区里要进行古诗背诵比赛,让我们把背过的诗打印。
其他人都不屑一顾,我却牢记在心,一回到家,就急忙告诉了爸爸,爸爸一听,立刻给我忙活起来。
晚上,我甜蜜的进入了梦乡,可谁知爸爸努力抵抗着“睡魔”的干扰,依然给我打印着,生怕我完不成老师交给的任务。
第二天,我一起床,发现爸爸的眼睛变成了“熊猫眼”,妈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我,我感动极了。
还记得我小时候,只知道让大人给我买自己心爱的玩具、零食,而不顾大人的重重困难,大人们有时也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
自我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绝不会在像小时候那样做了。
也许,爸爸的爱不是生病时的陪伴和呵护;不是考试前的千叮咛万嘱咐;不是睡觉时给我们盖被子的身影。
但是,父爱,同样是伟大的。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使我更加认识到父爱的深厚。
读完姜戎的《狼图腾》时我的内心无比的震撼,它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其中最令我感到吃惊的是草原狼坚忍不拔的意志,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牺牲精神,以及灵活万变的智慧。
在汉人的心目中狼是凶猛、残暴的动物。
因而在成语里“狼”往往是带有贬义的作用。
其实,这种判断是错误的。
狼是勇敢,顽强,有着高智慧又团结的动物。
《狼图腾》,它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广阔无边的草原也曾有虎豹,但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们都被无情地淘汰了。
唯独只有草原狼经起了时间的考验并且最终成为了草原的兽中之王。
促使狼千百年来在蒙古草原经久不衰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是团结
在狼群里老弱病残的狼总是受到照顾。
吃食时狼也会把食物留给它们一份。
在生死关头时狼又把最好的退路让给它们而自己却去面临危险,面临死亡。
试问,这种团结的精神又有多少人具备呢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
.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 狼是勇敢的。
.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狼是个训练师,训练出了一流的战马——乌珠穆沁马。
在狼追捕马时,老马、弱马、病马、幼马、孕马、残马落在后面,被狼吃掉,有些马活活跑死,被狼吃掉。
只有那些吃得起苦、勇猛的儿马子,才在草原上生存下来。
因此,牧民也受到启发,训练出了世界上最强悍的骑兵族——蒙古骑兵,横扫天下。
令人闻风丧胆。
从狼身上,我们学到了智慧、勇敢、团结,正是这样才让狼成为草原的王者,才让蒙古骑兵横扫天下,才让乌珠穆沁马闻名于世,狼才是动物中的王者。
舌尖上的中国名家说名文化吃读后感主要内容
《舌尖上的中国:中国文化名家说名吃》精选了林语堂、夏丐尊、周汝昌、郁达夫、俞平伯、叶圣陶、梁实秋、冰心、萧乾、丰子恺、汪曾棋等近百位中国现当代作家学者谈论饮食文化的散文、随笔。
其中“饮食漫话。
舌品天下”,泛谈中国饮食文化与历史;“山南海北,胃知乡愁”。
’讲述全国各地菜系的特色、风格与思乡的滋味;“野昧果蔬。
自然经手”,杂谈山间田畔的野菜和四季时蔬给人的新鲜之感;“家常食物,民间艺术”描述普通的家常吃食所特有的淳朴厚实的生活印痕和文化底蕴;“小食琐碎,不失其雅”,总结各地经典小吃和儿时记忆;“鱼肉之鲜,文化过喉”讲述各地的经典大餐和文化传统;“未饮先醉。
茶酒人生”,阐释中国茶酒文化。
这些散文、随笔中既有传统大菜,又有特色小吃,既有野味时蔬,又有饕餮大餐,将中国经典美食与回忆、故乡、风俗、文化等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让读者对于中国美食文化、风土人情有更深入的体会。
文章集趣味性、知识性与文化性、休闲性于一体,也体现了心灵和佳肴的交流,肠胃和品位的贯通。
文化和历史的追述。
故乡的吃食阅读答案--。
是哪个迟子建的--。
题目嘛。
先打一个。
愿各位有答案的贡献下。
第一个但字:虽然北方菜不如南方菜精致,第二个但字:但是却饱含着浓浓的亲情、乡情
你读了《故乡》的心得感受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读了关于故乡的文章,有什么读书心得,50字
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乡,故乡在人们的心中都占有一个神圣的地位,不管是远在他乡求学的游子,还是常年在外拼搏奋斗、追寻梦想的年轻人,他们都不会忘了自己曾经给过自己快乐童年的地方---故乡。
因为,故乡给了我们许多用金钱难以买到的许多东西,如亲情、快乐、幸福 ......所以。
我想每个人都很爱自己的故乡,不管现在自己是飞黄腾达,还是腰缠万贯,他总是不会忘了那个给过他生命的地方
高分悬赏读后感
《骆驼祥子》读后感:第一篇:第二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读后感第一篇:第二篇: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关于革命一类的书籍看得不是很多,但也涉猎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对我影响是最大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 柯察金”的青年。
在他十二,三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
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
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
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
很快,他被学堂开除了。
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
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
那儿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
然后,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
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
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
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
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
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
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
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
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
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
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
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因为他只读过三年书。
以前写文章,总有几十处修辞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大量阅读书籍,完成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的奇迹。
当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当然,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
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
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
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
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 不要惧怕生活。
它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