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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政治读后感

时间:2014-01-11 08:35

古代中国政治家读后感100字

读后感之家:《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后感1200字  每当大家滔滔不绝地谈论中国历代政治时,“封建君主专制”总是第一个被引用的词眼。

我们已经习惯于理所当然地认为中国古代政治是不堪回首的往事,尤其在近代经历过黑暗的侵略史后,更全盘否定了古代政治制度的光辉之处。

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作者钱穆向大家说明了几千年的中国政治史也有它争奇斗艳的一面,让我们对古代政治有了另外的感悟。

  中国过去的政治纵要说它专制,也不能不认为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开明专制,它自有制度,自有法律,并不全由皇帝一人的意志决定一切。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政治主要是两条线,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之争,皇权与相权之争,这两股力量的交锋相错最终是中央战胜地方形成中央集权,皇权打败了相权导致丞相被废除。

然而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领土之大,人口之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难以滋养民主制度的土壤。

我们更应该了解古代政治并非真是极端的君主专制。

汉代的中央政府里面三公九卿,唐代的三省分制划分了中央的权力,并且各机构之间互相牵制,就是皇上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也不能随意发号施令,如果他真要一意孤行,那么终究是要被历史淘汰的。

唐代皇上颁发命令需要先由中书省制定,门下省审批,最后由尚书省执行。

就是封建专制严重的清代,也只能说是部族专制,仍非皇帝专制。

因为皇帝个人并没有掌握整个主权,皇帝只是代替了宰相的一部分权力。

我们也许不曾知道明制常朝有两种:一种叫御殿,即在大殿内朝会议事;一种叫御门,即到奉天门,让老百姓也可以见面说话。

清朝故宫的午门是预备皇帝和民众见面的阳台。

这样的古代制度类似我们今天民主政治的踪影。

所以,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我们不能一言以蔽之,把它批得一无是处。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存在冗官现象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宋代冗兵冗官现象严重是导致其衰败的重要原因,明代时期也同时存在这样的问题。

明制地方行政制度最低一级是县,县上面是府和州,又往上是省,即承宣布政使司,这三级之后还有三个分司。

这样纷繁复杂的行政体系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对比起今天中国当今的行政部门也隐藏同样的问题,部门之多,职责不明确,责任推诿。

所以中国之将来,是如何把社会政治上种种制度来简化,继续彻底地进行政治改革,不再重蹈历史的覆辙。

  一项好制度,若能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再不需要后代人来努力改善,惟其一切制度都不会永久下去,才使我们在政治上勇往直前。

制度也只是历史事项中的一目,人类整部历史便没有百年不变的,每项制度之变有其可变的限度,在变动中导出它不变的本源。

纵观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每当改朝换代之后总会有新的制度来统治新的时代,不断地寻求与本时代相适应的制度。

所以当我们回首历史时,我们应该以正确的历史观评价历史,而不是一味地否定或肯定。

同时我们更明白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只有与时俱进,找到符合实际的才是最好的。

古代世界的政治 读后感

吃人、残酷、压迫、悲惨、绝望奋斗、努力、牺牲、进步、希望

唐代政治史论槁读后感

陈寅恪是著名的国学大师,其《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为研究唐史者所必读之书目,近日笔者初读了陈先生的这部书,略作札记如下:  读陈先生的著作,首先遇到的便是要克服不同时代语言的差异,陈先生于民国期间完成此书(1941年),大多带有些半文半白的语言现象;另外陈先生写文章以考据著称,读他的文章可以看到先生考证之精细。

这也看出陈先生“治史”之严谨,有理有据,“论从史出”。

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

大多以古典文献作为其引证的对象,所以还要克服古代文言文的语法障碍。

我的古文功底不是特别的好,所以读陈先生的文章不可避免地会有很多困难,初读之后,只是对陈先生的这篇文章有个大致的了解。

  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上篇为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中篇为政治革命及党派分野、下篇为外族盛衰之连环性及外患与内政之关系。

  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  由于对唐代历史的基础知识掌握的不好,应该说很费劲的把上篇读完了。

读过后感觉陈先生在上篇说了三个问题:一为唐代皇室的氏族问题;二为唐代政治势力之变化;三为藩镇割据的原因再分析;  在陈先生这本书中,他对隋唐史一个主要观点是:更加从民族与文化的角度去研究隋唐历史的发展。

在这篇中陈先生开篇说:民族与文化问题乃李唐一代史事之关键。

  对于唐代皇室的氏族问题,陈先生对史料进行的一番考究和论证,认为“李唐先世若非赵郡李氏之“破落户”即是赵郡李氏之“假冒牌”。

至於有唐一代之官书,其纪述皇室渊源间亦保存原来真实之事迹,但其大部尽属後人讳饰夸诞之语,治史者自不应漫无辨别,遽尔全部信从也。

”并认为“隋唐两朝继承宇文氏之遗业,仍旧施行“关中本位政策”,其统治阶级自不改其歧视山东人之观念。

故隋唐皇室亦依旧自称弘农杨震、陇西李暠之嫡裔,伪冒相传,迄於今日,治史者竟无一不为其所欺,诚可叹也。

”从中给我们的传达了一个这样的信息,治史者对于史料的甄别至关重要,学会辨别史实的真伪。

  对于唐代政治势力之变化,陈先生自有一番自己的看法,也就是提出了“关中本位政策”,他认为“李唐皇室者唐代三百年统治之中心也,自高祖、太宗创业至高宗统御之前期,其将相文武大臣大抵承西魏、北周及隋以来世业,即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下所结集团体之後裔也。

自武曌主持中央政权之後,逐渐破坏传统之“关中本位政策”,以遂其创业垂统之野心。

故“关中本位政策”最主要之府兵制,即於此时开始崩溃,而社会阶级亦在此际起一升降之变动。

盖进士之科虽创於隋代,然当日人民致身通显之涂径并不必由此。

及武后柄政,大崇文章之选,破格用人,於是进士之科为全国干进者竞趋之鹄的。

当时山东、江左人民之中,有虽工於为文,但以不预关中团体之故,致遭屏抑者,亦因此政治变革之际会,得以上升朝列,而西魏、北周、杨隋及唐初将相旧家之政权尊位遂不得不为此新兴阶级所攘夺替代。

故武周之代李唐,不仅为政治之变迁,实亦社会之革命。

若依此义言,则武周之代李唐较李唐之代杨隋其关系人群之演变,尤为重大也。

”  “武周统治时期不久,旋复为唐,然其开始改变“关中本位政策”之趋势,仍继续进行。

迄至唐玄宗之世,遂完全破坏无遗。

而天宝安史乱後又别产生一新世局,与前此迥异矣。

”这里所说的“新世局”就应该是中篇所讲的宦官专权和藩镇割据。

  对于藩镇割据的原因再分析,陈先生认为藩镇割据是与民族有很大的关系的。

为何这么说呢

陈先生给出了答案:在安史之乱后,唐朝形成了两大集团①长安集团②河朔集团。

长安集团在玄宗后期以宦官为主,河朔集团乃是安史旧党。

他列举高力士、鱼朝恩、吐突承璀、仇士良、杨复光、田令孜等人的出身,认为“唐代阉寺多出于今之四川、广东、福建等省,在当时皆边微蛮夷区域。

其地下级人民所受汉化自甚浅薄,而宦官之姓氏又有不类汉姓者,故唐代阉寺中疑多是蛮族或蛮夷化之汉人也。

唐代中国疆土之内,自安史乱后,除拥护李氏皇室之区域,即以东南财富及汉化文化维持长安为中心之集团外,尚别有一河北藩镇独立之团体,其政治、军事、财政等舆长安中央政府实际上固无隶属之关系,其民间社会亦未深受汉族文化之影响,即不以长安、洛阳之周孔名教及科举仕进为其安身立命之归宿。

故论唐代河北藩镇问题必于民族及文化二端注意,方能得其真相所在也。

”  又说:“在长安文化统治下之士人,若举进士不中,而欲致身功名之会者,舍北走河朔之外,则不易觅其他之途径也”、“安史之徒乃自成一系统最善战之民族,在当日军事上本来无与为敌者也。

考安禄山之种族在其同时人之著述及专纪其事之书中,均称为柘羯或羯胡”。

所以认为安史之乱也是与种族问题有关。

  对于这个上篇而言,除了对李唐王朝的皇室氏族做了考究之外,重点的就是论述“有唐一代三百年间其统治阶级之变迁升降,即是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所鸠合集团之兴衰及其分化”。

  中篇:政治革命及党派分野  通读中篇,我认为陈先生是以有唐一朝皇帝继承问题为线索,论述了“唐代中央政治革命之成败系于北门卫兵之手(以中央的四次革命最能说明)”、“唐代皇帝继位之不固定”、“唐代士大夫党派的分野(即是党争之渊源)”、“牛李党争”、“内外朝之党派与皇位继承之关系”。

  唐代中央政治革命之成败系于北门卫兵之手  陈先生认为:唐代中央政治革命之成败“关键实系于守卫宫城北门禁军之手。

”以四次中央革命的成败来论述之:一为玄武门之变,二为中宗之复辟,三为神龙三年李重俊之反叛,四为韦庶人之死(唐隆政变)。

  为何系于北门禁军呢

“而北门之重要则由于唐代都城建置之形势使然,其详见拙着《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礼仪章附论都城建筑一节。

”对此陈先生又略述之:“唐代之北军即卫宫之军,权力远在南军即卫城之军之上,其情势舆西汉南北军所处者适相反。

”、“《周官·考工记》匠人云:面朝背市。

”西汉与此相对应,而唐则不然。

“唐代之长安城,其宫近城之北端,而市则在城之南方,其宫市位置适与以前之西汉长安城相反,故唐代之南北军舆西汉之南北军其名虽同,而实际之轻重则相殊异也。

”、“唐代之长安,其宫在城北,故北军为卫宫之武力。

苟明乎此,则唐代历次中央政治革命之成败,悉决于玄武门即宫城北门军事之胜负,而北军统制之权实即中央政柄之所寄托也。

”  玄武门之变:“太宗之所以得胜,建成、元吉之所以致败,俱由一得以兵据玄武门即宫城之北门,一不得以兵入玄武门故也。

”玄武门之重要性可谓深矣

而建成、元吉岂可不知

陈先生引《常何墓志铭》,然后知太宗与建成、元吉两方皆诱致对敌之勇将。

至于太宗之胜利,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拉拢工作做得比较好。

  中宗复辟之成功:“中宗复辟之成功,实在沟通北门禁军之故。

张东之既得羽林军统将李多祚之同意,大局即定,虽以武曌之枭杰,亦无抵御之能力矣。

”  神龙三年李重俊之反叛:在此陈先生则是从李多祚前后两次兴兵干预中央政治革命之成败来说明。

(上一次是中宗复辟)  韦庶人之死:“玄宗景龙四年六月二十日夜之举兵,与三年前即神龙三年七月六日节愍太子重俊发动之玄武门事变正复相似,而成败不同者,以玄宗能预结羽林万骑诸营长葛福顺、陈玄礼等,而韦后死党守卫玄武门之羽林禁军统将如韦播、韦璇、高嵩等,皆为其部下所杀故也。

”  “中央政治革命凡四次,俱以玄武门之得失及屯卫北门禁军之向背为成败之关键。

”  “关中本位政策”施行以来,内重外轻之势所致也。

然自玄宗末年安史叛乱之后,内外轻重之形势既舆以前不同,中央政变除极少破例及极小限制外,大抵不决之于公开战争(唐末强藩与中央政府权臣及阉寺离合之关系构成战乱,其事应列入统治阶级之升降及党派分野范围论之。

故凡本书所未能详述者,以义类推之可知也),而在宫廷之内以争取皇位继承之形式出之。

于是皇位继承之无固定性及新旧君主接绩之交,辄有政变发生,遂为唐代政治史之一大问题也。

  后文又举“玄宗政变夺皇位”一事说明之:“玄宗既以有大功故得立为皇太子,而其皇位继承权仍不固定,其后虽已监国,并受内禅,即皇帝位矣,而其皇位之不安定也如故,必至诛夷太平公主党徒之后,睿宗迫不得已,放弃全部政权,退居百福殿,于是其皇位始能安定,此诚可注意者也。

至太平公主欲以羽林军作乱,幸玄宗早知其谋,先发制人,得斩禁军统将常元楷、李慈等,唐代中央政治革命之成败系于北门卫兵之手,斯又一例证矣。

”  唐代皇帝继位之不固定  ①太宗夺权  ②立李治为太子  ③高宗的立嗣问题(实则高宗与武后立嗣,武侯其中的作用大)  ④中宗复辟:“神龙元年正月癸卯(二十日)玄武门之事变,其事自唐室诸臣言之,则易周为唐为中兴复辟;自武则天方面言之,则不过贪功之徒拥立既已指定而未甚牢固之继承储君而已(凡唐代之太子实皆是已指定而不牢固之皇位继承者,故有待于拥立之功臣也)。

”  ⑤李重俊反叛:“明知其皇位继承权至不固定,遂出此冒险之举耳。

”  ⑥唐玄宗即位:“玄宗既以有大功故得立为皇太子,而其皇位继承权仍不固定。

”  ⑦玄宗太子李瑛的废黜与肃宗李亨的上台:“惟肃宗既立为皇太子之后,其皇位继承权甚不固定,故乘安禄山叛乱玄宗仓卒幸蜀之际,分兵北走,自取帝位,不仅别开唐代内禅之又一新局,而李辅国因是为拥戴之元勋,遂特创后来阉寺拥戴或废黜储君之先例,此甚可注意也。

”  ⑧代宗的即位:“代宗虽有收复两京之功,而其皇位继承权不固定如此。

最可注意者,则为自宝应元年四月乙丑(十六日)事变张皇后失败后,唐代宫禁中武曌以降女后之政柄,遂告终结。

而皇位继承之决定,乃归于阉寺之手矣。

但阉寺之中又分党派,互有胜败,如程元振等舆朱辉光等之争,即是其例。

至于李氏子孙无论其得或不得继承帝位如代宗舆越王系之流,则皆阉寺之傀儡工具而已。

”  ⑨德宗为太子时,其皇位继承权亦不固定  ⑩顺宗废黜之事在《通鉴》贞元三年有详细记载,陈先生在此处强调:“永贞内禅尤为唐代内廷阉寺党派竞争与外朝士大夫关系之一最着事例,且唐代外廷士大夫之牛李党争即起于宪宗元和之世。

”  “本篇中专论唐代皇位继承不固定之事实,则至德宗顺宗之交为止。

此后以内廷及外朝之党派关系与皇位继承二端合并论证,而在论证此二端之前,先一言唐代士大夫党派分野之界线焉。

”  唐代士大夫党派分野之界限  武后之前:山东氏族与关陇贵族集团  高宗武后之时为一大变迁  主张经学为正宗——山东氏族;由进士出身而以浮华放浪者著称——新兴阶级;“唐代士大夫中其主张经学为正宗、薄进士为浮冶者,大抵出于北朝以来山东士族之旧家也。

其由进士出身而以浮华放浪著称者,多为高宗、武后以来君主所提拔之新兴统治阶级也。

”  牛李党争问题  李党——旧派(郑覃、陈夷行等)  牛党——新派(李宗闵、李钰、杨嗣复、令狐楚、白敏中、杜牧等)  下为陈先生之言:  唐代门生对座主关系密切:  “李德裕所谓朋党,即指新兴阶级浮薄之士藉进士科举制度座主门生同门等关系缔结之牛党也。

”  “座主以门生为庄田,则其施恩望报之意显然可知。

此唐代座主对于门生关系密切之一例证也。

”  “牛派巨子以同门之故,遂结为死党。

”  “新兴阶级党派之构成,进士词科同门之关系乃一重要之点。

”  “唐代贡举名目虽多,大要可分为进士及明经二科。

进士科主文词,高宗、武后以后之新学也,明经科专经术,两晋、北朝以来之旧学也。

究其所学之殊,实由门族之异。

故观唐代自高宗、武后以后朝廷及民间重进士而轻明经之记载,则知代表此二科之不同社会阶级在此三百年间升沈转变之概状矣。

”  “宣宗朝政事事与武宗朝相反,进士科之好恶崇抑乃其一端,而此点亦即牛李二党进退荣辱之表征也。

”  “大中一朝为纯粹牛党当政李党在野之时期,宣宗之爱羡进士科至于此极,必非偶然也。

”陈先生引张尔田先生《玉溪生年谱会笺》叁大中二年下引沈曾植先生之言曰:唐时牛李两党以科第而分,牛党重科举,李党重门第。

  陈先生又言:可论者约有三端:一曰牛李两党之对立,其根本在两晋、北朝以来山东士族与唐高宗、武则天之后由进士词科进用之新兴阶级两者互不兼容,至于李唐皇室在开国初期以属于关陇集团之故,虽舆山东旧族颇无好感,及中叶以后山东旧族舆新兴阶级生死竞争之际,远支之宗室其政治社会之地位实已无大别于一般士族。

二曰:凡山东旧族挺身而出,与新兴阶级作殊死鬬者,必其人之家族尚能保持旧有之特长,如前所言门风家学之类,若郑覃者,即其一例也。

亦有虽号为山东旧门,而门风废替,家学衰落,则此破落户之与新兴阶级不独无所分别,且更宜与之同化也。

三曰:凡牛党或新兴阶级所自称之门阀多不可信也。

  “然唐末黄巢失败后,朱全忠遂执统治之大权。

凡藉进士词科仕进之士大夫,不论其为旧族或新门,俱目为清流,而使同罹白马之祸,斯又中古政治社会之一大变也。

”  “又唐代新兴之进士词科阶级异于山东之礼法旧门者,尤在其放浪不羁之风习。

故唐之进士一科与倡伎文学有密切关系。

”  内外朝之党派与皇位继承之关系  陈先生在此先讲了“永贞内禅”,“因永贞内禅为内廷阉寺与外朝士大夫党派钩结之一显著事例,而牛李党派实又起于宪宗元和时之故,此后即取内外朝之党派舆皇位继承二事合并言之。

”  宪宗之即位:“宪宗之得立为帝,实由宦者俱文珍等之力。

”  牛李党争起于宪宗之世:“牛李党派之争起于宪宗之世,宪宗为唐室中兴英主,其为政宗旨在矫正大历、贞元姑息苟安之积习,即用武力削平藩镇,重振中央政府之威望。

当时主张用兵之士大夫大抵属于后来所谓李党,反对用兵之士大夫则多为李吉甫之政敌,即后来所谓牛党。

而主持用兵之内廷阉寺一派又与外朝之李党互相呼应,自不待言。

是以元和一朝此主用兵派之阉寺始终柄权,用兵之政策因得以维持不改。

及内廷阉寺党派竞争既烈,宪宗为别一反对派之阉寺所弑,穆宗因此辈弑逆徒党之拥立而即帝位,于是“销兵”之议行,而朝局大变矣。

”  “元和朝虽号称中兴,然外朝士大夫之党派既起,内廷阉寺党派之竞争亦剧,遂至牵涉皇位继承问题,而宪宗因以被弑矣。

”  吐突承璀在宪宗一朝受宠一时,而穆宗之即位,由于支持澧王宽后被穆宗(遂王)所诛。

  “销兵”成长庆一朝之国策:“销兵”之数每年仅限百分之八,且历时甚短,其所以发生如是之大影响者,盖当时河朔为胡化区域,其兵卒皆善战之人,既被裁遣,“合而为盗”,遂为朱克融、王廷凑所利用,而中央政府征募之人自然不能与河朔健儿为敌也。

  宪宗、敬宗之死,敬宗、文宗之得帝位都为阉寺所为。

“致敬宗及绛王悟之被弑害,与夫文宗之得继帝位,均是内廷阉寺刘克明党与王守澄党竞争下之附属牺牲品及傀儡子耳,亦可怜哉

斯又唐代皇位继承不固定舆阉寺党争关系之一例证也。

”  理清牛李党争发展之历程:“文宗一朝为牛李党人参杂并进竞争纷剧之时期”“就牛李党人在唐代政治史之进退历程言之,两党虽俱有悠久之历史社会背景,但其表面形式化则在宪宗之世。

此后纷乱斗争,愈久愈烈。

至文宗朝为两党参错并进,竞逐最剧之时。

武宗朝为李党全盛时期,宣宗朝为牛党全盛时期,宣宗以后士大夫朋党似已渐次消泯,无复前此两党对立、生死搏鬬之迹象,此读史者所习知也。

”  “鄙意外朝士大夫明党之动态即内廷阉寺党派之反影。

内廷阉寺为主动,外朝士大夫为被动。

阉寺为两派同时并进,或某一时甲派进而乙派退,或某一时乙派进而甲派退,则外朝之士大夫亦为两党同时并进,或某一时甲党进而乙党退,或某一时乙党进而甲党退。

迄至后来内廷之阉寺“合为一片”(此唐宣宗语,见下文所引)全体对外之时,则内廷阉寺与外廷士大夫成为生死不两立之仇敌集团,终于事势既穷,乞援外力,遂同受别一武装社会阶级之宰割矣。

”  “李训、郑注所以能异于宋申鍚,几成扫除阉寺之全功者,实在利用阉寺中自分党派,如王守澄与仇士良、韦元素等之例是也。

又当时牛李党人各有其钩结之中官,训、注之进用本皆由于阉寺,故能悉其隐秘,遂欲同时一举将阉寺及士大夫诸党派俱排斥而尽去之也。

当日阉寺之党派既是同时并进,互相争鬬,达于剧烈之高点,故士大夫之党派各承其反影,亦复如之。

斯为文宗一朝政治上最要之关键。

”  “由宪宗朝至文宗朝,牛李争鬬虽剧,而互有进退。

武宗朝为始终李党当国时期,宣宗朝宰相则属于牛党,但宣宗以后不复闻剧烈之党争。

究其所以然之故,自来未有言之者,若依寅恪前所论证,外朝士大夫党派乃内廷阉寺党派之应声虫,或附属品,傥阉寺起族类之自觉,其间不发生甚剧之党争,而能团结一致以对外者,则与外朝诸臣无分别连结之必要,而士大夫之党既失其各别之内助,其竞争遂亦不得不终归消歇也。

”  总之,在论述内外朝之党派与皇位继承之关系时,陈先生认为唐代中后期的皇位嬗变阉寺乃是幕后黑手,皇帝只不过是一种傀儡罢了。

而阉寺与外廷,则阉寺为主导,外廷乃是阉寺的附属品。

而外廷斗争(朋党之争)之湮灭乃是由于阉寺“合为一片”。

  其中有几位皇帝是值得注意的:肃宗、代宗、宪宗、宣宗、哀帝,为什么呢

肃宗登基,李辅国因是为拥戴之元勋,遂特创后来阉寺拥戴或废黜储君之先例;代宗登基皇位继承之决定,乃归于阉寺之手矣;宪宗之世牛李党争起;宣宗即位后士大夫朋党似已渐次消泯;而哀帝时为何这种统治瓦解了呢

笔者在陈先生的论述中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也许是我过于愚笨了)  下篇:外族盛衰之连环性及外患与内政之关系  开篇先生就言:兹所欲论者只二端:一曰外族盛衰之连环性,二曰外患与内政之关系。

在外族盛衰之连环性一节当中先生依次论述了突厥、回鹘、吐蕃、高丽、南诏……  如按陈先生的意见,那么我们所夸耀的大唐盛世岂不是也在民族的夹缝中生存

东北有高丽,西北先后有突厥、回鹘,西南有南诏。

如此中国在唐朝怎么可以算得是一个大国呢

首先从国界来说,唐代不是历史上首屈一指的;其次又有这么多的外族势力在不同时期内的犯边;  关于第二节外患与内政之关系,陈先生首先从府兵制的瓦解入手,论述了吐蕃的侵犯与边疆戍兵的关系,从而说明其府兵制瓦解是与外族的侵犯有关的。

兵农合一的府兵制是唐代兵制的一大特点,但是面对吐蕃的进攻,这种兵农合一已经满足不了边防的需要,“故不能不有长期久戍的‘长征健儿’”。

“此吐蕃之强盛所给予唐代中国内政上最大之影响也”。

  其次论述了回鹘与中国在和平时期财政经济之关系。

(陈先生在前说回鹘与中国摩尼教之关系,在此颇有疑问,摩尼教那是西方传入中国的,怎么觉得先生好像说这倒是中国本土的了

)先生就马价问题展开一番论述:“蕃得帛无厌,我得马无用,朝廷甚苦之”“唐与回鹘在和平时期之关系中,马价为国家财政之一大问题,深可注意。

”后文又说:“唐室之应付此项困难问题,计出于无聊,抑又可知矣。

”  再次陈先生从回纥与中国人民经济关系加以略论。

许倬云先生在《我者与他者——中国历史上的内外分际》中把唐代的他者分为三类:一曰陆续由近边外族,流入中国的人口;二曰外商因为来华贸易流离中国的胡客蕃商;三曰整体投奔中国的外族;外族商人与中国人民经济的关系就有一定的关系了。

  在此篇的最后陈先生引用宋祁的话:故宋子京曰:'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

笔者对此还是不能理解

中国古代文化史读后感

读中国古代文化史有感法律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的产物而不是从来就有。

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的中国,在大约公元前5000年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化,产生了父权家长制。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私有制的产生,导致贫富分化,阶级差异明显,平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

频繁的氏族部落战争,产生了法律,也促进了华夏民族的融合。

中国法律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和中国的社会背景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其独特的特点。

约公元前21世纪,禹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一种前所未有的奴隶制法律体系建立起来。

继夏而兴的商,继承并发展了此种法律体系,并将神权法思想发挥到了极致。

但夏商仍处于习惯法阶段,并没有进入成文法阶段。

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的神权思想作为法律的思想基础。

利用宗教神灵控制社会,宣扬“君权神授”,“王权神佑”,以国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是秉承天意来统治人世的,目的在于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政权合法化和神圣化,并赋予统治阶级的代表—国王以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权威。

《尚书 召诰》曰:“有夏服天命。

”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与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神权,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后建立了周朝。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殷商的天道观已受到较大冲击。

统治者不再宣称王是天帝的化身,而代之以“天只赞助有德”之人。

总结了商朝重刑辟招致亡国的历史教训,结合在镇压三监叛乱中的实践认识,为了建立和巩固周朝对全国的稳定统治,在“以德配天”思想的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制原则。

中国古人重视祭祀,周公“制礼作乐”,将夏商的礼发展成一套以维护宗教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也就是“周礼”。

利用带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礼”实行统治,亦即“礼治”,也是西周的一大特色。

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变化,秦朝在统一天下后,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废除了六国各自的法律,使“法律由一统”。

在巩固皇权专制的前提下,无论是嬴政还是韩非,李斯都极力奉行“缘法而治”的思想,厉行法治。

从出土地睡虎地秦简可以看出,秦朝制定法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然而秦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奉行法家的治国原则。

在重刑主义理论指导下,秦王朝承袭奴隶制的酷刑,给广大群众带来深重灾难,最终点燃了农民起义的烈火,公元前202年,经过五年楚汉战争汉高祖刘邦在秦帝国倒塌的烈火中建立了统一的地主阶级中央集权国家—西汉。

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一向蔑视儒家的庶民皇帝刘邦采纳陆贾“无为”理论,为西汉以儒为本的正统法律思想的建立做了铺垫。

从220年曹丕称帝至581年杨坚建立隋朝,政权不断更迭,但都操于士族豪门地主手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面对复杂矛盾的局面各统治集团都重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统治,这一时期立法频繁,律学发达,成为上承秦汉,下开隋唐的历史阶段。

隋朝沿革了汉魏以来的法律形式,《开皇律》是其代表作。

至唐初,统治者认为礼与法各有侧重,主张治国必须礼法结合,缺一不可。

他们特别强调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

法律内容需保持一致,避免参差,否则会损害法制,不利于治国。

司法也是重中之重,并集中在慎重刑罚方面,唐太宗要求司法官大公无私,做到“法不阿亲贵,以公平为规矩”。

唐律处处体现礼的精神,还用法维护礼,君权,父权和父权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所以后人评说唐律是“一准乎礼”。

继唐而起的宋朝法制较唐有进一步的发展。

可以将宋朝的立法思想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北宋初年至仁宗末年,立法主要在肯定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第二阶段至北宋末,法律主要用来摆脱财政危机;第三阶段也就是理学发展完备,“因时适变,度时制法”成为指导思想。

宋朝的统治者十分重视法律,他们参与立法,倡导律学考试,注重官员的法律素养。

皇帝对法律的重视引起了社会价值的重大变化,争言法令成为一种时尚,以至于“天下争诵法令”。

这是宋代社会的特色。

到了明朝,中国历史上的“治乱循环”又一次出现。

明朝以元亡为鉴,提出了“刑乱国用重典”的法制指导思想。

但这也并非是百世通行的治平之道。

对“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中国传统法制指导思想,明朝统治者也可谓心领神会。

他们虽有“重典治乱”表象的一面,但在实质层面上,更注重传统儒学与伦理纲常的教化作用。

在他们看来,法律是推行教化的必要措施。

教化与刑罚不应有主辅之分。

满族入关后,为笼络汉人,全面继承明朝法制。

清统治者在“首崇满洲”的基础上主张“满汉一体”但对于汉族知识分子与官吏又极为猜忌,对其言行采取严厉的镇压措施,其吹毛求疵的程度为历代所罕见。

自1840年,中国由封建社会步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法律制度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

以大陆法系为主的西方法律原则和立法体例开始移植到中国,并与中国的某些传统相结合,使中国的法律制度逐渐纳入到世界近代法制的框架中。

1905年,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后,十四个省宣告独立,统治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被推翻。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南京政府宣告成立。

虽然由于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使得南京政府犹如昙花一现,仅仅存在了3个月,但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仍积极进行法制建设,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临时约法》和其他一系列革命法令,改革司法制度,谱写了中国近代史上光辉的法制篇章。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99年这50年时间里法制的发展,包括宪法,民法和经济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

新中国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一条曲折的道路。

改革开放后,新中国的法制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一些重要的基本法律的相继制定和颁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古代历史观后感2000字数

一部颠覆传统历史的巨作大秦帝国 事隔一年,终于看完了这历史剧,尽管结尾是意料之中的,但还是觉得有些无法接受。

眼睁睁的看着秦国从商鞅变法开始历经六代君王而崛起的帝国就这样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就走向了灭亡。

最后一部看着很教人难受,功臣一个个惨死,阴谋一步步得逞,心里一直都在期望能有人站出来阻止赵高胡亥的胡作非为。

假如扶苏没有自杀,假如蒙恬不那么温顺的不顾真假的听从王命,假如李斯能在最后关头清醒过来杀掉赵高重新拥立一个新的皇帝,结局是否就能改变呢

也许能有秦五世秦六世甚至十几世的出现,但恐怕终究也逃不过最后一亡。

正如同已经灭亡的六国一样。

      秦国一统天下是有其偶然性的。

可以看到,每个国家的灭亡其实都可以归咎到君主身上。

但凡遇到明君,则国家可以改革图强,一旦遇到昏君,则很快就能耗空国力。

即使秦国的商鞅变法其改革深度远大于六国,并且整个国家是一个法治完备的国家,但君王的权力仍然是超越一切的,所以即使明君如嬴政也有昏头发“逐客令”的时候。

所以,秦国的强大,依然依靠的是君主的个人能力。

所幸的是,秦国的运气真的比六国要好。

秦孝公以后的一百四十年六代君王中,平庸者只有三个,并且这三人加起来的执政时间才不过八年,像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昭王、嬴政这种雄主加起来的执政时间有一百三十二年之久。

老王暮政也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时期,而在秦国,除了在秦昭王执政五十六年的末期确有暮政之险以外,其他英明的君主几乎都是在英年去世的。

而且几乎就是活活给公务累死的。

      终于,在如嬴政这般千古难遇的一代明主去世以后,秦帝国终于遇到了一个有史以来最昏庸的君王,从而使得奸臣得道,功臣殉国,不到三年竟然就灭亡了。

眼看着历史进入了一个倒退期,商鞅变法以来所建立的法治大道完全被破坏,帝国所积累的财富、大的工程也尽数被摧毁,真是教人无比心痛

唯一感到欣慰的是西汉建立以后实际上是恢复了很多嬴政统一天下以后的制度,使得中华文明得以延续下去。

      虽然是部小说,但它却蕴含着深刻的历史观点,并处处以正史做解释。

忽然发现,学习历史的时候,只知道一个历史事实而却不知道其背后的故事和原因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真希望孙老师可以接着楚汉之争继续写下去,好让我重新学习一次历史。

《网络思想政治文章阅读大赛》读后感

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八日,同志会见美籍华裔学者李政道教授夫妇和意大利学者齐吉基教授夫妇时说道:“对于科学我是外行,但我是热心科学的。

中国要发展,离开科学不行。

在这方面,我们还比较落后。

你们成立国际科学文化中心——世界实验室,是一个重要的创举,特别是可以使第三世界国家得到益处。

中国是第三世界国家,中国的科学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这个世界实验室的工作。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刚起步,也许本世纪末可以看到比较显著的进步,真正的进步要到下个世纪的三十至五十年。

中国的特点是又大又落后,办起事情来不容易。

对于你们的帮助,我非常感激。

当然还要靠我们自己的努力。

从现在的状况看,是有希望的。

在发展科学技术方面,我们要共同努力。

实现人类的希望离不开科学,第三世界摆脱贫困离不开科学,维护世界和平也离不开科学。

发展高科技,我们还是要花点钱,该花的就要花。

前几年有的外国科学家问我,你们在不富裕的情况下为什么要搞加速器

我说,我们是从长远考虑。

现在看来搞对了,决心下对了,起码争取了几年时间。

在高科技方面,我们要开步走,不然就赶不上,越到后来越赶不上,而且要花更多的钱,所以从现在起就要开始搞。

”费希特有句名言:人类的整个发展取决于科学的发展,谁阻碍科学的发展,谁就阻碍了人类的发展。

中国的发展当然也是如此,离不开科学的发展。

人类发展的历史也是不断地征服和改造大自然的过程,人类的智慧和能力集中体现在科学技术中,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带来的是劳动力水平的提高。

许多年以前,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资本主义近代工业的发展,阐述了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指出科学技术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由此得出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论断。

我们都清楚的知道社会主义的根木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科学技术又快、又好的发展。

面对汹涌的世界科学发展大的趋势,作为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注意世界科技革命的发展。

刚刚恢复党政工作时即以其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关注发展科学技术这一振兴落后的中国经济中最根本性的问题。

历史证明,科学与社会结合,对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意识形态以至整个社会以极大影响。

科学对社会作用非常巨大,它不仅改变着个人、家庭、社会、国家,而且引起了全球的变化。

而且科学的社会作用在极大地增强,它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

科技给人类带来了许多好处和方便。

第一,科学技术是推动现代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和重要力量。

马克思明确指出:机器生产的发展要求自觉地应用自然科学,“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

”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极具科学性已经被广泛证实。

马克思告诉我们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包括生产资料、劳动对象、劳动者。

生产资料是必须和科学技术相结合。

劳动者是掌握了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劳动者。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影响和改变着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管理水平。

科学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保护自然的能力,提高了人们的生产劳动力。

在生产力中,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性要素和主导性的要素。

第二,科学技术是现代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第一要素。

过去,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主要靠劳动力、资本和自然资源的投入,随着现代社会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和智力资源逐渐成为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决定性要素,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

落后就会被挨打,谁拥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谁就处于主动地位。

现今美国是世界上超级强国,这和他们拥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密不可分。

第三,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超前性对生产力发展具有先导作用。

古代中国——科学技术成就辉煌,如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并相应的对生产生活带来的变革。

闭关锁国后的滞后,接下来的近现代中国——科技发展历经曲折,但是这时的中国科技界已不再与国际科技界隔绝,科技交流逐渐增加。

一批有成就归国科学家,成为当代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领军人物。

比如地质学家李四光,地理及气象学家竺可桢,林学家梁希,物理学家叶企逊、周培源、吴有训,空间物理学家赵九章,化工学家侯德榜,土木科学家茅以升等。

新中国成立——科技事业新的起点。

科学事业持续发展,许多留学归来的学者对推动中国科技生产力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经历了文革的停滞重创后,改革开放——迎来科学的春天。

在总结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时指出:“现代科学为生产技术的进步开辟道路,决定它的发展方向。

许多新的生产工具新的工艺,首先在科学实验室里被创造出来。

“大量的历史事实已经证明了:理论研究一旦获得重大实在,迟早会给生产和技术带来极其巨大的进步。

1978年,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历来观点”,“现代科学为生产技术的进步开辟道路,决定它的发展方向”。

在1988年,同志又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的科学论断。

同志高瞻远瞩,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从根本上说,这是由科学技术在近代以来特别是在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决定的,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其发展的历程都离不开科学技术。

世界仍然在不断地发展,科技进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效果愈加显著。

科学技术新成果层出不穷,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周期大大缩短,科技进步因素在国民经济增长中居首要位置,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中,其比重达到60一70%。

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迅速改变着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随着新科学技术革命浪潮的发展,发展科学技术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热点,世界范围内的科技竞争日益激化。

作为当前社会的一员,我们不仅应该认识到科技的重要性,还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用科学技术来武装我们的头脑,具有献身科学的勇气和决心,具有用科学技术来发展全人类的博大胸怀。

更重要地是,我们还应当教育我们的后代,要热爱科学,尊重科学

法治中国读后感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现代文明国家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八大站在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科学决策部署,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经济转型、社会转轨、利益多元、矛盾多发,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正本清源,厘清法治要义,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国家和社会各项工作法治化。

  一是着力制定善法,实现善法之治。

王安石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善法是法治的根基。

如果法律是恶法,如同源头活水遭受了污染,法治便无从谈起。

纳粹德国在希特勒集权统治时期,法律在形式上较为完备,并且得到了近乎苛刻的执行,实现了“形式法治”,却偏离了“实质法治”轨道,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场巨大灾难。

判断法之善恶的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尊重和保障人权。

因为,人权是法治的第一要义,法治的真谛是人权,法治的魅力也是人权。

只有人权得到法律的足够尊重和保障,才具备了现代法治的主要品格和“实质法治”的基本精神。

我国各级立法机关应当把人权作为一把标尺,重新审视立法思路,全面梳理既定法律,确保我国现有和即将制定的法律是善法,建设中的法治是善法之治,逐步实现“实质法治”。

  二是加快推进立法,健全法律格局。

通常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法律体系较为完善,无论国家还是社会的任何大事小情,都会被纳入法律框架内,法律“定纷止争”的目的能够在社会很大范围内得以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快速发展,目前已有239部法律、690多部行政法规、8600多部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庄严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就。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完成了全部立法,相反,今后的立法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

因为,社会立法较为薄弱,民生立法相对落后,法律冲突比较普遍,法律滞后现象较为明显、法律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迫切需要我国要加快形成以宪法为基础、部门法律齐全、配套制度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支撑。

  三是提升法律信仰,培育社会基础。

美国学者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地深入推进,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经济奇迹,但也由于内在道德教育、外在法律制约、违法惩戒机制相对不完善,衍生了诸多严峻复杂的社会问题。

有因强拆引发的血案,有因宝马撞人后的殴打,有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有官二代、富二代的肆无忌惮,有弱势群体的求救无门,等等,已数不清有多少这样血淋淋的个案在刺痛世人逐渐麻木的神经,法律信仰到了丧失的边缘。

放任这种现象,法律就会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变成一纸空文,法治就会更加遥远。

建设法治国家,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等手段,着力使每一个公民都自觉做到,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绝不能遇到问题,“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甚至通过不法手段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四是强化法律实施,保障法律权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再好的法律,如果得不到实施,其价值得不到落实,只能是文字的堆砌,毫无意义可言。

公民自觉守法,是法律实施的基础。

苏格拉底拒绝越狱的故事告诉我们,他着力把法律推定为人格化的存在,无论法律本身或其执行公正与否,都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每个人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方面,即守法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这不但推迟了中国的法治进程,也给政府威信带来影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加快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切实做到违法必有责、违法必追究、加大违法成本,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大地。

  五是推动司法独立,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独立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主要目标。

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公正司法,也就没有现代法治国家。

我国由于特殊国情决定,不可能实行西方三权分立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必须立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制度。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特别是要限制官员、限制权力,把权力置于有效控制之中,禁止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司法妄加干涉,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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