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利主义的优缺点
1、功利主义的定义功利主义通常指资产阶级的一种伦理学说。
主要代表是十九世纪英国的边沁和穆勒。
他们把资产阶级的狭隘的个人利益、利已主义看作是人类行为的普遍的道德准则。
2、功利主义的优缺点①优点:功利主义强调功效和利益有利于人的解放,打破宗教禁欲主义的精神枷锁。
功利是功效和利益,追求功利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特性。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②缺陷:功利主义注重个人功利,具有片面性,容易导致利己主义。
3、树立正确的功利观在阶级社会中,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功利观。
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坚持集体主义,注重群体和社会的功利。
共产党人追求为人民服务之功、造福老百姓之利。
功利主义
边沁在1789年著的《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在西方,古希腊德谟克里特、亚里斯提卜和伊壁鸠鲁等所主张的快乐论对后来的功利主义也有极大影响。
耶林的社会功利主义战国时思想家墨子是早期功利主义的重要代表宋代思想家叶适和陈亮主张功利之学
你们是不是功利主义的人
功利主义是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
功利主义教育思想最早产生于西方的古希腊时期,而它作为一种伦理思潮则产生于17世纪资产革命之后,形成于资本主义由自由走向垄断的历史阶段,在这一阶段,“利益被提升为人的统治者。
”后来18世纪洛克、孟德威尔、休谟和斯密等思想家都对功利主义做了进一步的诠释,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英国哲学家边沁和密尔正式形成了系统的功利主义学说。
在功利主义者看来,个人利益是唯一的现实利益,社会不过是一个虚构的共同体,因而所谓“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不过是个人利益的相加而已。
功利主义是以快乐主义为基础的,它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和手段,它只考虑其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
功利主义者认为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为善,反之即为恶。
在这种情况下,道德也逐渐工具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读后感1500字 谢谢
人欣喜的是,《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能成为中央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建设工程正式出版的第一部重点教材,这对高校正在实施的新一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和发展,肯定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更令人欣喜的是,初读教材就感觉到,这是一部精品力作,从多方面呈现了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所要求的时代感和科学性、针对性,为把这门课程建设成大学生欢迎的精品课程奠定了重要基础。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和大学生思想发展及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主线,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要指导方针,遵循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形成和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遵循大学生入校后心理发展的基本历程,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内在的知识体系,展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基本教学内容,是一部汇聚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最新成果、有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高质量、高格调、高标准的精品教材。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为一体,在教材体系和内容上作出了多方面的创新性的探索。
现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而成的新课程。
这就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不仅要反映原来两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和特色,而且还要在内容融合中有所发展、在体系重构中有所创新。
在这些方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积极探索、成效显著。
教材的第一章至第四章,主要阐述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内容,形成了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正确的人生目的、端正的人生态度、科学的人生价值标准为基本内容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体系;第五章和第六章主要结合公共生活领域、职业领域和婚姻家庭领域,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内在结合作了深刻阐述,也为深入到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内容作了知识准备;第七章和第八章集中阐述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制度,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为核心内容的知识体系。
教材的这一结构,极为有效地把课程学习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结合起来,把学生道德素质培养与法律素质培养结合起来,真正达到了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教学目标。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充分吸收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最新成果,突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体现了教材具有的鲜明的时代特色。
2006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并弘扬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认识成果,创造性地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在一起,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律认识的深化,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与时俱进的品格。
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教材内容中得到及时体现,在教材的“绪论”中单设一节,对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了概括性的论述;在整个教材体系中,全面地贯彻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凸显了教材内容的思想性、先进性和时代性。
教材对思想政治教育最新成果的吸取,还体现在对一些核心概念的重新厘定上。
在对“思想道德”概念的阐述中,教材并没有像以往有些教材那样,将其当作“思想”和“道德”这两个概念的组合,而是将其作为具有特定内涵的、统一的概念加以理解,这样更符合思想道德的基本内涵。
在对“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人生价值”等概念的阐述中,都力求吸收借鉴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和其他相关学科领域的积极成果,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教材与时俱进的品格与马克思主义学风。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强调教材科学性、权威性的同时,在表现形式上也有新的突破。
在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材的编写中,较为普遍采取的是从概念到理论的纵深的呈现方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改以往传统的编写思路,从大学生入校以后最关心的学习生活的适应问题,特别是从中学生到大学生角色转变问题入手,针对刚刚迈进高等学校大门的大学生在生活学习上面临的不适和困难,分析了大学生活的特点,引导大学生提高独立生活的能力,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培养优良的学风,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在此基础上,再依据大学生肩负的历史使命,明确当代大学生的成才目标和应有的形象,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从分析新入学的大学生急迫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出发,为他们走出生活学习的困惑指明路径,为他们确立大学阶段的奋斗目标提供方向。
这些,确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不仅高度关注教材体系的构架,注意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之间的契合,而且在教材内容的阐述和呈现方式上,也注意突出教材体系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为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课后深入思考问题,留下必要的空间。
功利主义的发展历程
我们知道,现代主流经济学将人视为只关注个体利益而相互冷淡的原子个体,它只遵循行为功利主义原则;与此不同,社会学等学者却特别强调个体行为会受到文化的、心理的、习俗的、制度的等因素制约,因而其遵循的是规则功利主义。
正因如此,尽管人是社会科学各分支共同的研究对象,但它们对人性假设的设定却是迥异的;只要稍微罗列一下,就可以发现对人的假设是众说纷纭的,有经济人和道德人、社会人和政治人、理念人和从众人、原子人和社群人以及等级人和契约人等。
那么,为什么出现如此多的人性假设
在这么多的人性理解中哪个又更为合理、真实呢
其实,西方社会在人类行为目的上一直存在着一种二元主义传统:一是道义论的,它强调,个体行为应该与社会体现善的规则相符合;二是目的论的,它主张,善的行为仅仅是为了实现最大化的目标。
而且,这种二元主义的共同特点是:不仅关注个体利益,而且也关注集体利益;当然,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也就是千百年来西方学者不断求索之巅。
一方面,集体利益是西方社会的根本关注之所。
事实上,尽管自古希腊就开始形成了自然主义思维,它不仅形成了从个体出发观察世界的思路,而且将个体视为决策的基本单位;但是,在从古希腊到中世纪这漫长的时期内,经济活动都是从属于伦理活动的,强调的都是城邦或教会共同体的集体利益。
例如,尽管基督教强调个人的灵魂得救,启蒙运动强调个人的世俗快乐,从而具有明显的个人主义倾向;但是,基督教教义也包含了强有力的社会因素,如它认为,最崇高的理想之一就是要将全人类团结在一个爱与仁慈的社会当中,从而建立了严格的道德共同体——教会,很多信徒也都乐于在监狱或医院里进行奉献,都热衷于慈善和福利事业。
而且,即使启蒙运动最终促进了个人自由的大发展,并把追求个人利益视为合理的,是社会进步的基本途径;但是,启蒙运动的先驱们根本关注的还是公益,他们相信,社会进步原则不仅可以增进特殊个人的快乐,也能增进整个社会的快乐,因而公意代表着自由主义政治观的终极抱负及其终极力量。
另一方面,如何实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平衡是困扰学者的千年难题。
事实上,从古希腊开始,大量的学者就充当了哲学王的角色,努力设计出平衡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制度。
例如,古希腊思想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乎城邦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善的问题,一是关乎城邦公民的个人行为的善的问题;为此,古希腊城邦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一组关于如何把善秩序化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原则表达,其目的就是促使城邦成员享受最善的生活。
然而,迄今为止,这一难题都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以致成为现代制度设计的症结所在。
譬如,当基督教教义取得了支配权后,西方社会明显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反人文主义的传统,偏重的是社会(基督教世界)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但却没有真正解决这两者之间的平衡问题。
同样,随着生活世俗化的发展,个人利益日益得到重视,但这种没有被解决的问题只是从宗教层面转到了世俗层面,以致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重新成为众多知识份子的奋斗之所。
正是由于西方社会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这种二元主义人性观,那么,基于观察的视角不同,不同学者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关系的看法也就有所差异;例如,马基雅弗利和霍布斯等注意到了其中存在的不一致性,而孟德维尔和洛克则强调不一致的背后潜藏着和谐之处。
相应地,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由于对两者关系的解读和认知之不同,社会科学的不同分支乃至经济学的各流派在人性假设上呈现出明显的不一致性。
一者,在经济学中,首先是休谟对基于个人行为的乐观主义理想作了详尽的综述,而斯密借助“看不见的手”的比喻对这一思潮的基本思想作了精确的描绘;事实上,人们总是将经济人假设与亚当.斯密联系起来,其原因就在于斯密的“无形的手”是如此深入人心。
二者,在政治学以及法学界,自马基雅弗利和霍布斯作了开创性工作后,边沁承袭了强大的个人主义将危害二元主义平衡的看法;因此,他特别强调了人们利益之间的冲突存在,并完善和系统化了功利主义学说,从而为立法和道德权威奠定了理论基础。
正因为从中世纪晚期到启蒙运动乃至资本主义兴起的初期,西方的道德哲学都是注重社会利益,因而兴起与此事的功利主义原初的出发点也是基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善;但是,后来却衍生出了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两种内涵,其中,行为功利主义将个体的乃至一次性的行为功利量作为衡量标准,从而在此基础上又逐渐衍生出了经济人假设。
那么,边沁的功利主义是如何分化而殊途发展并最终形成经济认知认知的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商业文明之迅猛发展以及相应的竞争之日益加剧,激烈的世俗利益的争斗使得人们对自身物质利益关注不断加深,这促发了一些学者开始反思传统的道德信条,这在探究物质生活领域的经济学中表现得相当明显;同时,一旦经济学将其研究主要集中到个体的利益上来,就开始热衷于采用工程学的分析思维,从而导致自然科学化的科学分析范式在经济学中逐渐偏盛,最终抽象出了经济人这一假设。
是以本文力图对边沁的功利主义重新作一梳理,目的有二:一是为了阐明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的演化过程及其特点,二是以此来探究人性假设在不同学科之间的分化过程。
功利主义的特征及罗尔斯的批评
功利主义的这个特征就是太依赖于从一般事实获得论据,即坚持认为社会和人性的规律排除了与他们的判断相反的论据。
罗尔斯宣称他的正义原则优先于功利主义原则。
从他的自由平等原则来看,他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1] (P1)。
他强调功利主义对自由的限制以及自由的不平等不可能以他们能促进整体利益——提供一个较高的生活标准——而得到辩护。
功利主义的承诺只是为了最大化的一般福利,而不去保证平等和自由的最大化。
功利主义无法为限制自由作出辩护。
在功利主义的理论中包含着为了他人的更大整体利益的获得可能牺牲一些人的利益,但是罗尔斯的差异原则不允许这样做。
就罗尔斯而言,社会不平等是允许的。
社会不平等是允许的,仅仅在于每一个人从中受益,如果一个人处境比其他人更坏,正义就在于它决不会比没有这种不平等更好。
罗尔斯的差异原则表现出明显的平等主义倾向。
罗尔斯对平均功利主义的分析和批判为首先分析了平均的功利原则的推理以及困难,并指出处在原初状态中的有理性的人不会选择平等的功利主义而是两个正义原则。
因为按照平均功利主义的推理,没有考虑到或然性的问题,平均功利主义者把人们看成是与他自己一样的偏好的人同时对社会具有某种知识或者说拥有对他所处的社会的信息,因此人们或许能够对他们的生活前景做出判断。
但是在罗尔斯所设计的无知之幕中人们对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优势是无知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无法作出对自己最利的决定,如果他要追求功利的最大化,那么他就要冒风险,所以契约的各方都不会选择功利主义,而是遵循最大最小化原则。
罗尔斯论证原初状态下各方把平均功利主义视为一种风险而加以反对,依靠无知之幕的假设和一种最大最小化原则。
他的论证就是:各方没有标准确定那种推理的可能性形式支持一种平均原则。
两个原则为各方提供了最大最小化的满意原则。
平均功利原则可能会导致各方都无法接受的后果,而两个正义原则对所有人有利,罗尔斯的论证体现了互惠互利的理念,互惠作为一种基本的心理机制应用于道德动机发展的过程中,这种动机会推动人们支持相互之间认同的原则。
比较而言,功利主义没有体现这种互惠的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