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命骨髓的读后感
8岁男孩为爸爸捐骨髓获“正能量奖 “我儿子真的得奖了吗
”昨日,当记者把获奖消息告诉小峰的妈妈焦女士,她先是不太相信,然后,眼圈就红了。
2013年的最后一天,本报报道了一个温暖感人故事,台州8岁男孩,为患上血液病的爸爸勇敢捐骨髓,不仅坚强一声没哭,还跟妈妈说“抽吧,抽多少都行。
” 这个满满正能量的故事,被阿里公益联合钱江晚报等全国30多家媒体一起发起的公益活动“天天正能量”投票选中,获得“正能量”第30期一等奖,奖金2万元。
小峰的造血干细胞 在爸爸身体开始工作了 昨日,省中医院血液科副主任叶保东告诉记者,小峰爸爸身体里的骨髓,已经“发芽”长出来了
小峰的爸爸患的是“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这个毛病,被称为白血病前期,因为是高危型,当时医生预计,比白血病还要凶险。
救命的办法,是做骨髓移植。
在移植了儿子捐献的造血干细胞后,已经过去了20天。
让医生们特别欣慰的是,这20天时间里,没有出现感染等意外情况,小峰的造血干细胞已经在爸爸身体里工作造血了。
这让小峰的妈妈,焦女士稍稍放了心。
“当时让儿子来捐骨髓,我整夜都睡不着。
就怕老公的毛病没看好,儿子健康也受影响。
” 当时,遍寻中华骨髓库、亲人都没配上型,8岁的儿子小峰,承担起了捐献干细胞挽救爸爸的重任。
虽然只有8岁,整个捐献过程,他表现得比大人还要勇敢。
这几天,看着老公一天天好起来,可以吃点稀饭,焦女士又看到了希望。
昨天,刚刚放寒假的小峰来杭州看爸爸,妈妈把他带到医院顺便做了检查,目前看来,捐献骨髓并没有对身体壮壮的小峰产生什么影响。
调皮的他,还跟妈妈开玩笑:“我知道,你做的这些,都是为了你老公嘛。
” 请你继续 推荐正能量新闻 小峰救爸爸的事件感动了一大批网友,他们纷纷在文章下面给小峰“点赞”。
评论员盛大林说:他只是个8岁的孩子
他的肩膀还很稚嫩,甚至身上还散发着乳臭;他的血管是那么细,细得甚至扎不进粗粗的针头
但他却站到了手术室里捐献了自己的骨髓
“天天正能量”是阿里公益联合钱江晚报等全国30多家媒体,一起发起的一项大型公益活动,主要用于分享和鼓励平凡人生活中的爱与感动。
活动面向全国读者、网友征集正能量故事,每周进行一次投票选举,并给予当事人1000元至100000元不等的奖励。
从6月份活动启动以来,已经进行了66次评选,数百万网友通过微博参与了“转发奖励”、“转发寻找”等活动。
在“天天正能量”每周一次的评选中, 钱江晚报报道推荐的多篇报道获奖,如《“快递哥”勇接坠楼女童》获得第3期一等奖;《大潮袭来,父爱如山》获第17期一等奖;《婆媳三代接力,免费凉茶摊一摆50年》、《任哥啥时回来打饭呀》等则获得了二等奖和三等奖各奖项。
新的一年,本报继续邀请您来讲一讲身边的正能量,拨打本报热线96068、@钱江晚报 官方微博,或者在钱报网“钱报公益”论坛发帖,把这些感动您的正能量故事传递给更多人。
记者 王蕊 本报通讯员 张丽清
鲁迅先生的读后感怎么写,做了立即采纳50你可以自己编一点,可以百度搜索鲁迅先生的读后感给我要700
爱的奉献文章读后感1 是“春蚕到死丝方尽灰泪始干”爱是悠远的春水;爱是一曲浪漫的全曲…… 人们常说谎言是可耻的,但在《爱的奉献》之中让我体会到了善意的谎言有时是一种爱的表现,这对夫妇同是追逐理想、热爱艺术的青年,但为了对方,他们放弃了自己的最爱,共同干起了最不符合他们身份的事,或许他们从未想过会变成今天这样但他们无怨无悔,还告诉对方自己在追逐他们的理想,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知道对方正在干什么事,此刻的他们并不是沉默,而是将这份工作看成是一门新的艺术,我想这门艺术需要他们用真心用努力去守住吧!爱不是取舍,不是获得,更不需要假意的欺骗。
爱的风险最直接的会想到母爱,一个存在于小乡村的故事,这里住着一个名叫斑婆的老台,但她总是穿着一件很脏还有许多补丁的衣服。
原来这是儿子送给他的儿子在城里有那狠心的儿子,但直到死,他的儿子都未回来,有人在老太的补丁衣服里发现了很多钱,这应该是儿子留下的吧!尽管他忘记了他的母亲他想着他,他的母亲念着他。
虽然我们拥有爱,但是他随时都可能从我们的指缝间溜走,让我们好好珍惜着吧!不要只懂得的取舍而不去给予。
爱的奉献文章读后感2 当你爱的时候,就觉得没有什么奉献是难以忍受的。
” 读完《爱的奉献》这篇文章后,我便对这句话有了很深的感触。
文中的两位主人公为了让对方不担心纷纷把工作说的十分体面。
当谎言被戳穿,两人却都笑了。
于是回想起生活中的自己,原来很多时候,我们都忘却了爱与奉献。
常常希望他人能为自己付出什么,却从未用自己的力量关爱、奉献于身边的人。
只是记得父母为了我们而到处忙碌的身影。
他们的爱,确实如文中所说的那样,无私的奉献给爱的人,我便一直是受利者。
轻轻合上书,静静地闭上眼睛,回想起与家人的点点滴滴,心被一种名为爱的暖流拂过。
于是暗暗地对自己说:下一次,要用爱的名义给予对我好的人暖暖的回报。
爱的奉献文章读后感3 《爱的奉献》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大学生刘荟才21 岁,还这么年轻就用“自己生命的种子”换取了别人的生命。
她的同事,朋友们听到了这个消息都争着要捐出自己的骨髓给她。
46位同学哪,他们都还像刘荟那样年轻,可是他们都有一颗仁慈的爱心。
接着刘荟又接到一个消息说有位白血病人,正需要她的骨髓换取生命。
刘荟想,挽救别人的生命,是多么光荣,而且神圣。
但是刘荟的父母会同意吗?刘荟居然不顾反对坚持捐献,刘荟就这样挽回了一条珍贵的生命。
看完故事,我禁不住流泪了,这是多么无私而博大的爱啊! 她们的精神真是让我们感到惭愧。
不要说素不相识,就连自己的亲人,我们何尝知道过要感谢他们呢?我们平时对父母、外婆等等亲人的奉献都少得可怜。
我们只知道自己过得开心快乐就好,只知道自己享受,很少想到他们,好象什么都是应该的。
可是爸爸妈妈和外婆真是很辛苦。
以后我要像刘荟学习,多奉献自己的爱心,关心身边的人,尽自己的能力为家里,奉献自己的爱心。
明天要上交作业,《那些古怪而又让人心忧的问题》读后感,我忘看了,求看过的人帮帮我,说出你的感受
《哈姆莱特》读后感 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死后,他见到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叔父献媚,他感到深深的痛苦。
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
哈姆雷特就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
读到这我认为哈姆雷特是个坚强的人,父亲死后,他没有一蹶不振,反而坚定了他复仇的决心。
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他的叔父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奥菲利娅——他的情人去试探他,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
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场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
这时他的叔父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
利用一场戏剧,哈姆雷特确定了鬼魂的话是真实的。
他的复仇心理也就随之愈强。
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
在和母亲的谈话中,哈姆雷特用极其犀利的话语责备她。
“你不觉得惭愧吗
要是地狱中的孽火可以在一个中年妇人的骨髓里煽起了蠢动,那么在青春的烈焰中,让贞操像蜡一样融化了吧。
当无法阻遏的情欲大举进攻的时候,用不着喊什么羞耻了,因为霜雪都会自动燃烧,理智都会做情欲的奴隶呢。
”“这样一种行为,简直使盟约成为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神圣的婚礼变成一串谵妄的狂言;苍天的脸上也为它带上羞色,大地因为痛心这样的行为,也罩上满面的愁容,好像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一般。
”这些话使王后感到无比的羞耻,就像一把剑把她的心劈成了两半。
同时,哈姆雷特刺死了帷幕后偷听的波洛涅斯。
波洛涅斯是个阿谀奉承的人,只知道向王上谄媚。
现在死了也是罪有应得,但是这却给了他的叔父一个放逐他的借口,他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并想借他人之手铲除哈姆雷特。
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
他的叔父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雷欧提斯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
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他的叔父和雷欧提斯,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尽。
哈姆莱特临死前嘱咐好友霍拉旭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雷特如此悲惨地死了,令人惋惜。
如果他还在世的话,我相信他会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
在哈姆雷特的复仇过程中,有些遗憾的是奥菲利娅的死。
哈姆雷特在这方面没有考虑周全,以致于奥菲利娅因为无法忍受失去父亲和爱人的痛苦而发疯,最终坠河身亡。
总而言之,在我心里,哈姆雷特是个英雄,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帮我写一篇西风胡杨的读后感,要200字的,谢谢拉
求帮忙
急
最近,我阅读了美德少年文学故事丛书一书。
一拿到这本书,我就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
这本书讲述了在我们身边的孩子身上发生的,这是一种文学的表达,留给人们的是永远的感动。
书中的一篇篇文章吸引着我,当常江给远方的小哥哥张跃无私的帮助,当吉喆子悄悄地给贫困同学留下塑料瓶等微不足道的“小事”,却能给身处逆境的人带来极大的帮助,由此我不禁想起了的一句名言——“‘给’,永远比‘拿’愉快。
”书的封面上是一家四口在医院里,想必那就是周冉冉一家了。
周冉冉是泗洪县育才实验学校的学生。
2011年8月24日手术室里,一个十二岁、体形娇弱的小女孩周冉冉为身患白血病的弟弟周钇伯捐献骨髓。
因为这场灾难,父母流干了所有的泪水,也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可小钇伯的病情依旧没有好转,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着这个的家庭,为他们凑够四十万元的手术费,可是却无法找到匹配的骨髓。
就在大家左右为难之时,十二岁的周冉冉竟站了出来
她坚定说:“有我啊,我和弟弟有,说不定就能匹配的。
”检查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姐弟俩的是完全成功的,但是这个手术对于成年人而言,都是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的,何况是眼前的这个小女孩呢
做手术时,周冉冉紧握着她的那张全家福。
就像全家福上拍的那样,周冉冉也曾经是天底下众多中的一个:爸爸妈妈虽然都是普通工人,工资不高,但是吃苦耐劳,乐观知足,勤俭善良,相敬如宾。
他们对孩子更是视如珍宝、疼爱有加……手术结束了,周冉冉揣着照片从手术室里出来的时候,她看见弟弟正在无菌室里笑,弟弟通过电话对她说:“姐姐,谢谢你。
”周冉冉的眼泪流了下来,她偷偷擦干了泪水,还给了弟弟一个甜甜的微笑。
周冉冉的决定让我深受感动,她就像一颗闪亮的小星星,照亮了我的心灵,也擦亮了我的眼睛。
她是一个多么懂事、坚强和勇敢的姐姐啊
虽然她从小看见针管就害怕,甚至一看见穿白大褂的医生就紧张的她,但是在弟弟遭受病魔折磨的时刻,却无比坚定地站出来。
为了克服晕针的困难,她在心底鼓励自己不要害怕,给弟弟做个好榜样。
周冉冉的举动给弟弟带来了生存的希望,也为心力交瘁的父母分担了忧愁,给整个家庭带来了一线希望、光明。
《我们一起走》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很多美德,许多都是我身上都没有的。
今后,我也要向书里的美德少年们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乐善好施的“少先队员”。
我想让更多的人阅读这些温暖的直抵人心的文章,阅读这一朵朵为生命的诺言而绽放的小花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