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对这本书写不出读后感
初恋(中篇小说集):作者:(俄)。
类型:爱情\\\/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接下来继续是屠夫,屠夫有名的长篇我也看得差不多了,可是没有想到,看中篇也会哭哦(55)。
讲述的是一位奇特的少女,主人公与之相遇相恋,虽然最终没有在一起,但是仍然成为了最最美好的回忆。
其实我对这部小说没啥特别的感觉,主人公的初恋,尽管他自己是纯洁的,但是他的恋人却掺杂了太多的复杂。
最后的结尾和真的好像好像(一看就是一个人写的)。
那种感觉又来了。
主人公在五十二岁的时候,一天心中苦闷整理信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信物,就此回忆起了三十年前的往事……与美丽的少女邂逅,为了她挺身而出赢得芳心,又在订婚之后,为了一个根本不爱的女人放弃了她……三十年过去了,昔日的少女早已嫁作他妇,生活得很幸福,而他依旧孤身一人。
当年的故人大多已逝,惟有回忆独留心间。
又是一个版本的罗亭啊……555然后是一篇以人名命名的短篇,你知道他爱你,你也知道我爱你,我是我却不知道有人一直爱着我(好乱),人生在世或许真正苦楚的并非不能相守,而是默默的守望。
一个孤独的聋哑人,生活中唯一的慰藉就是一只小狗,可是养尊处优的女主人硬是逼迫他杀死了自己心爱的宠物,有谁在乎这些可怜的农奴的喜怒哀乐呢。
风格上还是屠夫一惯的风格,散文诗的风格。
求两本书的读后感
《童年》读后感 1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
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 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连的高尔基3岁就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 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
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
外祖父的脾气十 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伊凡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可是,好景不常有,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
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
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起先不怎么样,可后来又成了好友。
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
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而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2《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
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
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
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
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
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
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
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
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
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
”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3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悲剧的氛围中感受但又不过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民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高尔基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黑暗,残暴,恐怖,自私与贪婪,如果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可以说高尔基根本就没有实际物质上的欢乐童年,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童年。
但事实上高尔基拥有童年,他的童年比我们现代的任何人的童年都还要有意义,都还要富裕!在他的童年之中,他不能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在他的童年,他不能也不可能挥金如土;在他的童年,他不能也不可能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正是如此,高尔基才看到了与常人所不一样的世界,也懂得、明白了与常人不一样的人生目标!因此,他才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
与阿辽沙相比,我们拥有灿烂的童年、彩色的童年,没有烦恼的童年,更是无忧无虑的童年,“打”的含义多数孩子不曾领会,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家人勾心斗角,为争财产而六亲不认,打架斗殴这种事,几乎不会在我们家中出现。
更不会发生折磨人致死这种荒 的“恐怖事件”。
仔细比较之下,我们显得太过幸福了,仿佛每天都生活在温室里,不用担心天寒地冻,不用担心忍饥挨饿 …… 幸运之神始终倦顾着我们。
生活在这个时代,不用考虑衣食住行,大人们让我们吃好睡好,可这并不能使我们满足。
我们总会有各种奢求。
花钱如流水,似乎赚钱是不费吹灰之力。
4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钱堆着,我们多幸福呀! ---------------- 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1):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
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
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
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
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
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
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
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
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
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
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
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
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
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
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
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2): 倘若现在让我想想小时侯的事情,恐怕不论是有意义的,还是没意义的我都会忘得精光。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
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
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
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
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
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
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
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
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
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3、《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 鲁迅 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
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
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 许鲁迅 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 师藤野 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
但藤野先生工作是很认真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佩。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的一视同仁,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还有一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
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死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 ‘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误”。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但对鲁迅不是很好,怂恿他吃冰,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
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憎恨衍太太。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4、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
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
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
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
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
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意义和很高的艺术水平,在众多散文中,可以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
”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
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有趣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希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
-------------------------------- 【备注】转载的网络作品,非原创~
1999年6月29日读后感怎么写
大卫·威斯纳这个鼎鼎有名的绘本作家,总是能给读者带来惊喜,《1999年6月29日》延续了他一贯的超级无厘头的奇思幻想、注重细节的精彩构思、扎实的绘画风格……不同于他的无字绘本,这本《1999年6月29日》配有文字说明,而且文与图同样精彩。
从书名上就显示了大卫·威斯纳的独到之处,无论是从从“1999年6月29日”还是里面文字的描述,从直观上看采用了新闻报道的语言和方式,“这里是美国新泽西州霍霍库斯市。
公元1999年,霍莉·埃文斯经过几个月的周密研究和计划,终于在5月11日这天将蔬菜的秧苗发射升空。
5月18日,小科学家霍莉面对全班同学做了实验报告……6月29日,太阳刚刚升起不久……黄瓜舰队在沉闷的卡拉马祖市上空兜着圈子。
皇帝豆群笼罩着宁静的利末特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都有交代,以时间为脉络,作者一直在客观冷静描述事情的进展情况,新闻语言中夹杂着诙谐幽默的描述,显示了大卫·威斯纳在文字方面同样有功力。
《1999年6月29日》让我们惊叹的依然是作者超级震撼人心的想象力,在大卫·威斯纳的笔下,蔬菜变成了“巨无霸”,飞行在美国各个城市上空,并由此引起了各大城市的“产业变革”,这些蔬菜到底从何而来,是小科学家霍莉的实验吗
当小霍莉坐在西兰花上仰望星空的时候,答案揭晓,这些蔬菜来自大角星的星际巡洋舰“北风之翼”,同时这些外星人也收到了霍莉的实验蔬菜。
我们在被画面上出现的巨型黄瓜、萝卜、西兰花、南瓜、辣椒、大头萝卜所呈现的视觉冲击震撼的同时,更感叹霍莉在小小年纪就开始了科学实验,并有机会在全班同学面前讲解实验,这在中国教育体制内的小学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霍莉用一个篮子装上蔬菜秧苗,然后用绳子牵在一个热气球上升空的时候,这样的行为如果发生在我们孩子身上,您会肯定他们的行为吗
有老师会为这个孩子提供一个讲解的舞台吗
我们的孩子习惯于按部就班的学习、生活,偶有想象力的火苗,大多熄灭在萌芽状态中。
读《1999年6月29日》这样的绘本,可以打开孩子的想象之窗,天马星空的想象和离奇荒诞的图画不仅让孩子享受视觉之美,更能启动孩子内在想象之力,况且大卫·威斯纳的构图和文字在看似离奇的外表之下,都有着严谨的“设计”,能同时让孩子感受科学之美、人文之美,就让孩子的想象跟随大卫·威斯纳飞一会儿吧。
这本书的读后感100字
读 林海音笔下南旧事,是美好而又平凡的,一个个文字,散发着温暖的气息。
记得我最喜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面前,骆驼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在同学们一起柔声诵读的时候,总有一种冬日里阳光的温暖,好象骆驼脖颈上挂着的铜铃在“叮叮”地响着,它们从远方传来祝福。
爸爸早早地在门口等待,不时地摸摸英子的小脑袋,喃喃着:“骆驼队马上就来喽,驼铃声儿响......”北方的天气干冷,身处南方的我却在林海音生动形象的句子中体会到了“干冷”的感觉。
仿佛天空又白又亮,苍茫而广阔,太阳在东方,显得那么小却又是那么刺眼,晨光照得骆驼毛灿灿的,英子的脸颊红红的。
卖煤人在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
英子为骆驼想着:这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
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们咀嚼的样子,也开始学着咀嚼起来。
想象着草的滋味,英子也跟骆驼们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
“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
”做一切的事情都不要着急,要慢慢来,沉着认真地对待,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燥的性子。
就是因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住长途的寂寞吧。
我感到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童趣与单纯。
不仅仅是《冬阳•童年•骆驼队》的温暖,我觉得一本书只有酸甜苦辣味味俱全才是精彩的,《城南旧事》做到了这一点。
《惠安馆传奇》中,疯姑娘秀贞、漂亮的妞儿最终惨死在火车轮下的结局让人潸然泪下、痛心不已;《爸爸的花儿落了》让人感到一种父亲的爱,一种复杂而又真诚的爱意...... 是啊,林海音把她小时侯的童年惟妙惟肖地记叙下来,饱含真情实感。
我捧着她的书是边看边笑,一会儿又边看边哭,仿佛自己就是那个英子。
跟着英子一起去感受生活的味道,那是一种咸咸的味道,说不出苦也说不出辣。
作为孩子,身不由己地随父母从这儿搬到那儿,但也要与大人一样生活,感受人间冷暖。
“有人欢喜有人忧,这边笑来那边愁。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有人将自己的人生演绎成喜剧,有人将自己的人生演绎成悲剧。
我把书盖上,默默地想:身边的人随时都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离去,我也要把生活记录下来...... 读《城南旧事》,我的心头总有一份暖暖的爱,因为这些发生在老北京的故事虽然已经沉默了很久很久,但依旧像一坛老酒,散发出淡淡清香。
作者不去刻意追求文字的华丽,只是用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文字来描绘一个老北京的模样,就像给老北京画了一幅动态的素描。
尽管黑白,但依旧深刻逼真
有哪些比较容易写读后感的书
推荐《老人与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鲁滨逊漂流记》等这些都是励志文学,比如老人与海塑造了圣地亚哥这个硬汉形象
《简爱》读后感。
看过这本书的的进来一下
1、从配角的角度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
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
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
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
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
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
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
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
包括简爱。
小事受鞭罚,简认为这是无法忍受的。
她说:“要是他用那个鞭揍我,我会从她手中夺过来,我会当着他的面把它折断。
然而海伦却以圣经中的以德报怨,告之以忍耐既然无可避免就非忍受不可,命中该你忍受的事如果你说受不了,那是软弱和愚蠢的。
简惊异而无法理解这种信条,也无法理解和赞同她的宽容,然而她感觉到了海伦是“凭借一种我所看不到的光来考察事物的”。
(本段有所引用) 简的反抗精神固然自然率直,令人振奋,但海轮的坚忍宽容更显豁达而耐人寻味。
海伦的超凡在于她能够把真正的智慧和勇气施及他人。
在简受到赫斯特的诽谤和污辱时,她看到海伦眼中闪出奇怪的光芒。
而且明了那是高智慧和真勇气的流露,凭借着这圣光的支持,简抑制住将要歇斯底里的发作。
但简只能以此抚慰自己无助又,却无法踏入海轮的精神殿堂。
(本段有所引用) 这也正说明了海伦的超凡脱俗。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竟有如此虚怀若谷的气度和容纳百川的胸襟,真是可钦,可敬
然而,天使终归是要回返天堂的——她永远的家。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
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
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
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
我欣然,释然。
“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2、从简爱的角度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的。
据说, 的与西蒙 的是现代女性的必读物. 这些天来,我捧起的英文小说,通过 质朴而犀利的语言,书中具体的内容,出色的片段,使我走入了简爱简单的人世生活,重新熟悉她的心灵历程. 故事是这样的:简•爱出生于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从小父母双亡,幼小的简•爱被寄养在舅父的家里。
舅父去世以后,简受尽了歧视和虐待。
后来,她被送进了雷渥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家伙。
简在孤儿院里受到了精神和肉体的摧残。
在她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好友海伦患病去世以后,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到了一份为桑芬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的职业。
庄园的男主人性格忧郁、喜怒无常,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
有一次,简在睡梦中发现主人的房间里着了火,简叫醒男主人并帮助扑灭了火。
在长期的接触中,简对男主人产生了好感,其实,男主人也静静地爱上了简,当主人向她求婚时,她答应了。
婚礼在教堂里悄然举行,忽然,一位不速之客作证:在15年前已经结婚。
简悄然离开了庄园,做了一所女校的校长。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竟是自己的表兄,简决定和表兄妹平分这份遗产。
圣约翰是位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
他请求简嫁给他和他一起去印度,简拒绝了他。
在与彼此的心灵感召中,她又重新回到了庄园,但那座宅子已成为废墟,疯女人纵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为了救这位名义上自己的妻子受伤致残。
简找到了罗切斯特并和他结了婚,过上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我可以感觉到夏洛蒂.撰写这本书时的心情.那是十分阴郁低沉,布满心酸和惧怕的,既有与生活愤然抗争的勇气,又夹杂着对变幻莫测的复杂世界的敬畏.简爱和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一样,走的是一条曲折而艰辛的路,这条路没有任何人引导,谈不上多少光明,而是在黑暗中缓慢摸索,这样的道路只有经过许多碰壁,幻灭甚至流血之后才能够依稀辨认出来. 很少有简爱这样坚强,绝不与不合理的现实相妥协的灵魂.这是《简爱》的真正价值之所在,是不可亵渎的灵魂之美.贪恋富足,虚荣无知,是许多现代女性之通病,而简爱代表了一种高尚的情操,代表了善之极限. 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就如中宝玉与黛玉的爱情一样,它是那么的唯美,那么的空灵,是屏弃了任何外衣的心灵的爱情.个性极强的她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形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争取,平等不会白白让你取得.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请帮我写一篇读后感,题目一下任意一本书,要原创。
题目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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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怪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跪求 《狼王梦》 《疯羊血顶儿》 内容简介和读后感(700字)
《狼王梦》读后感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著名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
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相互团结。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岚,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有能力取代洛戛狼王宝座的狼,可是被野猪的獠牙刺破了头颅。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将其中一个孩子培养成下一代狼王,生下了五只狼崽,但有一只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但紫岚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最有希望成为狼王的黑仔被金雕吃了。
紫岚把希望倾注在蓝魂儿身上,不幸再次降临,蓝魂儿被猎人抓住,为了减轻儿子死前的痛苦,紫岚亲手杀了蓝魂儿,紫岚的心在滴血,但仍未放弃梦想,又把希望倾注在双毛身上。
残酷的现实,双毛在狼王争霸赛中又被狼王洛戛杀了。
紫岚的心碎了,只有媚媚了,可是它是母狼,不能成为狼王。
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最后紫岚为了下一代狼王与金雕同归于尽。
就在这同时,媚媚生下了五只狼崽。
读完这个故事,使我联想到了伟大的母爱。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沐浴在父母无私的关爱下,无忧无虑幸福成长,其实自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在我们身上不仅洒下爱的种子,同时蕴育着希望与梦想。
连狼都要向上进步,我们更要不断进取,为实现自己梦想努力。
《狼王梦》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还让我懂得母爱的伟大,我喜欢看《狼王梦》。
感恩我们要行动中母爱不疯读后感
前些日子,我刚刚看完了一本名叫《感恩我们要行动》的书,刚看完这本书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样感人的故事怎么不能让我感动。
有人说感恩是学习的动力,还有人说感恩=孝+德+法。
我又不禁想起了一句关于感恩的名言:用感恩的心看世界,做有感恩之心的人——礼课。
这本书里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就好比如说:有个老牛在极度缺水的地区,老牛拦路以死抗争索水,尽管背上鲜血淋淋,但它仍然倔强着,只为给自己的儿女找一口水。
这种伟大恐怕也只有父母才能演绎。
在这个世界上。
像这样的事情何其多,可是作为儿女的我们又有几个人能体会到,并且可以珍惜
我们的爸爸妈妈养活的,那我们不报养育之恩能行吗,我们是父母的亲骨肉,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我们好,我们一定要学会感恩。
读了这本书我重新认识了感恩,我才明白感恩是多么可贵,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真的很多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