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雎传》的翻译
史记【原文】范雎者,魏人也。
事魏中大夫须贾。
须贾为魏昭王使于齐,范雎从。
齐襄王闻雎辩口,乃使人赐雎金十斤及牛酒。
须贾大怒,以为雎持魏国阴事告齐,以告魏相魏齐。
魏齐使舍人笞击雎,折胁摺齿。
雎详死,即卷以箦,置厕中。
宾客饮者醉,更溺雎,故僇辱。
范雎得出。
后魏齐悔,复召求之。
魏人郑安平闻之,乃遂操范雎亡,伏匿,更姓名曰张禄。
秦昭王使谒者王稽于魏,郑安平夜与张禄见王稽。
王稽知范雎贤,过载范雎入秦。
秦相穰候①车骑从西来。
范雎曰:“吾闻穰侯专秦权,恶内诸侯客,我宁且匿车中。
”有顷,穰侯果至,劳王稽,又曰:“谒君得无与诸侯客子俱来乎?无益,徒乱人国耳。
”即别去。
范雎曰:“吾闻穰侯智士也,其见事迟.乡者疑车中有人,忘索之。
”于是范雎下车走。
行十余里,果使骑还索车中,无客,乃已。
王稽遂与范雎入咸阳。
拜范雎为客卿,谋兵事。
卒听范雎谋,使五大夫绾伐魏,拔怀。
后二岁,拔邢丘。
范雎日益亲,因请间说曰:“臣居山东时,闻秦之有穰侯,不闻其有王也。
然则权安得不倾,令安得从王出乎?臣窃为王恐,万世之后,有秦国者非王子孙也。
”昭王闻之大惧,于是逐穰侯于关外,拜范雎为相。
秦封范雎以应,号为应侯。
魏使须贾于秦。
须贾辞于范雎,范雎大供具,尽请诸侯使,与坐堂上,而坐须贾于堂下,置莝②豆其前,令两黥徒夹而马食之。
数曰:“为我告魏王,急持魏齐头来!不然者,我且屠大梁。
”须贾归,以告魏齐。
魏齐恐,亡走赵。
范雎既相,入言于王曰:“非王稽之忠,莫能内臣于函谷关。
今臣官至于相,王稽之官尚止于谒者,非其内臣之意也。
”昭王召王稽,拜为河东守。
又任郑安平,昭王以为将军。
范雎于是散家财物,尽以报所尝困戹者。
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秦昭王欲为范雎必报其仇。
赵孝成王卒取魏齐头予秦。
后五年,昭王用应侯谋,大破赵于长乎。
已而与武安君白起有隙,言而杀之。
任郑安平,使击赵。
郑安平为赵所围,以兵二万人降赵。
应侯席槀请罪。
后二岁,王稽为河东守,与诸侯通,坐法诛。
而应侯曰益以不怿。
(节选自《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注】①穰侯:战国时秦国大臣,原为楚国人,秦昭襄王之舅,宣太后异父同母的大弟,凭与昭王的特殊关系在秦独揽大权,后来四次任丞相,因食邑在穰(今河南省邓州市),号为“穰侯”;②莝:cuò,铡碎的草。
【译文】范雎,是魏国人,侍奉魏国的中大夫须贾。
须贾为魏昭王出使齐国,范雎跟从前去。
齐襄王听说范雎能言善辩,就派人给范雎送去了十斤黄金以及牛肉美酒之类的礼物。
须贾大怒,以为范雎把魏国的机密出卖给齐国,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魏相国魏齐。
魏齐叫门人鞭打范雎,打断了他的肋骨,打落了他的牙齿,范雎装死,门人就用草席包住他,丢在厕所里。
当时,魏齐正在宴客,宾客们喝醉了酒,轮番在他身上撒尿,故意侮辱他。
范雎最后得以逃出来。
后来魏齐后悔了,又派人要把他找回来。
郑安平得知此消息,就带了范雎一起逃走,躲藏起来,把他的姓名改为张禄。
秦昭王派遣使者王稽到魏国。
郑安平就在夜里带着张禄来拜见王稽。
王稽知道范雎是位贤才,载着范雎进入秦国。
秦国之相穰侯车马从西边来。
范雎说:“我听说穰侯独揽秦国大权,他讨厌接纳诸侯的说客。
我不如暂时躲在车子里。
”一会儿,穰侯果然来到,慰问王稽,又对王稽说:“您该不会和诸侯的说客一起来吧?这些人没有用处,只扰乱国家罢了!“随即告别离开。
范雎说:“我听说穰侯是个智谋之士,他看出您有所迟疑,刚才怀疑车中有人,却忘记了搜查一下。
”于是范雎就跳下车来奔走。
走了十多里,穰侯果然派骑兵回来搜查车子,没发现有说客,才作罢。
王稽于是与范雎进了咸阳。
昭王任命范雎为客卿,谋划军事。
最后听从了范雎的谋略,派五大夫绾带兵攻打魏国,拿下了怀邑。
两年后,又夺取了邢丘。
范雎一天比一天更加被秦王亲近,于是趁昭王在闲暇方便之时进言说:“我在山东时,听说秦国有穰侯,没听说秦国有秦王。
既然这样那么大权怎能不倾覆,政令怎能由大王发出呢?我暗自替您担忧,您去世以后,拥有秦国的怕不是您的子孙了。
”昭王听了这番话,大感惊惧,于是把穰侯驱逐出关外,任命范雎为相国。
秦昭王把应城封给范雎,封号称应侯。
魏王派须贾出使秦国。
须贾去向范雎辞行,范雎便大摆宴席,把诸侯国的使臣全都请来,与他们坐在堂上,让须贾坐在堂下,在他面前放了草豆掺拌的饲料,又命令两个受过墨刑的犯人在两旁夹着,让他像马一样来吃。
范雎责令他道:“给我告诉魏王,赶快把魏齐的脑袋送来!不然的话,我就要血洗大梁(魏都城)。
”须贾回到魏国,把情况告诉了魏齐,魏齐十分害怕,逃到了赵国。
范雎做了秦相国之后,进宫告诉昭王说:“如果没有王稽的忠诚,就不能把我带进函谷关来;现在我的官位已至相国,但是王稽的官位还只是个谒者,这不是他带我来秦国的本意啊。
”于是昭王召见王稽,封他做河东太守。
范雎又举荐郑安平,昭王便任命郑安平为将军。
范雎于是散发家里的财物,用来报答所有那些曾经帮助过他而处境困苦的人。
凡是给过他一顿饭吃的小恩小惠他也必定报答,而瞪过他一眼的小怨小仇他也是必定报复的。
秦昭王一定要替范雎报此仇,赵王最终取下魏齐的头颅送到秦国。
五年后,昭王采取应侯的策略,在长平城大败赵军。
不久,范雎和武安君白起有了隔阂,就在昭王面前进谗言,杀了白起,又保荐郑安平,让他率领军队攻打赵国,郑安平被赵军包围,他带领二万人投了赵国。
对此应侯跪在草垫上请求惩处治罪。
二年后,王稽做河东太守,却与诸侯勾结,犯法被处死。
为此,应侯一天比一天不愉快。
范雎废穰侯逐华阳是怎么回事
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昭王:即昭襄王,为惠王之子。
惠王传子武王,武王传异母弟昭襄王。
昭王史记详见《史记·秦本纪》。
范睢:魏国人,曾更名张禄。
事见《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范睢,《文选》作“范雎”。
废:废黜,罢免。
穰侯:即魏冄,昭襄王母宣太后的异父弟。
魏冄曾任秦相,封于穰,故称穰侯。
事见《史记·穰侯列传》。
《史记·范睢列传》说:昭王用范睢之谋,“废太后,逐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于关外”。
逐:驱逐,流放。
华阳:即芈(m?)戎,宣太后的同父弟;因封于华阳,故称华阳君。
公室:即王室,指国君的权力。
杜:杜绝,打击。
私门:即豪门,指权臣(如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的势力。
蚕食:喻逐渐侵吞。
☆ 襄王得到范睢的辅助,罢免穰侯,驱逐华阳君,增强王室权力,打击豪门势力,逐渐侵吞诸侯列国,终于使秦国成就了帝王之业。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范睢者,魏人也,字叔。
游说诸侯,欲事魏王,家贫无以自资,乃先事魏中大夫须贾。
须贾为魏昭王使于齐,范睢从。
留数月,未得报。
齐襄王闻睢辩口,乃使人赐睢金十斤及牛酒,睢辞谢不敢受。
须贾知之,大怒,以为睢持魏国阴事告齐,故得此馈,令睢受其牛酒,还其金。
既归,心怒睢,以告魏相。
魏相,魏之诸公子,曰魏齐。
魏齐大怒,使舍人笞击睢,折胁摺齿。
睢详死,即卷以箦,置厕中。
宾客饮者醉,更溺睢,故僇辱以惩后,令无妄言者。
睢从箦中谓守者曰:“公能出我,我必厚谢公。
”守者乃请出弃箦中死人。
魏齐醉,曰:“可矣。
”范睢得出。
后魏齐悔,复召求之。
魏人郑安平闻之,乃遂操范睢亡,伏匿,更名姓曰张禄 当此时,秦昭王使谒者王稽于魏。
郑安平诈为卒,侍王稽。
王稽问:“魏有贤人可与俱西游者乎
”郑安平曰:“臣里中有张禄先生,欲见君,言天下事。
其人有仇,不敢昼见。
”王稽曰:“夜与俱来。
”郑安平夜与张禄见王稽。
语未究,王稽知范睢贤,谓曰:“先生待我于三亭之南。
”与私约而去。
王稽辞魏去,过载范睢入秦。
至湖,望见车骑从西来。
范睢曰:“彼来者为谁
”王稽曰:“秦相穰侯东行县邑。
”范睢曰:“吾闻穰侯专秦权,恶内诸侯客,此恐辱我,我宁且匿车中。
”有顷,穰侯果至,劳王稽,因立车而语曰:“关东有何变
”曰:“无有。
”又谓王稽曰:“谒君得无与诸侯客子俱来乎
无益,徒乱人国耳。
”王稽曰:“不敢。
”即别去。
范睢曰:“吾闻穰侯智士也,其见事迟,乡者疑车中有人,忘索之。
”于是范睢下车走,曰:“此必悔之。
”行十余里,果使骑还索车中,无客,乃已。
王稽遂与范睢入咸阳。
已报使,因言曰:“魏有张禄先生,天下辩士也。
曰‘秦王之国危于累卵,得臣则安。
然不可以书传也’。
臣故载来。
”秦王弗信,使舍食草具。
待命岁余。
当是时,昭王已立三十六年。
南拔楚之鄢、郢,楚怀王幽死于秦。
秦东破齐。
闵王尝称帝,后去之。
数困三晋。
厌天下辩士,无所信。
穰侯、华阳君,昭王母宣太后之弟也;而泾阳君、高陵君皆昭王同母弟也。
穰侯相,三人者更将,有封邑,以太后故,私家富重于王室。
及穰侯为秦将,且欲越韩、魏而伐齐纲寿,欲以广其陶封。
范睢乃上书曰: 臣闻明主立政,有功者不得不赏,有能者不得不官,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众者其官大。
故无能者不敢当职焉,有能者亦不得蔽隐。
使以臣之言为可,愿行而益利其道;以臣之言为不可,久留臣无为也。
语曰:“庸主赏所爱而罚所恶;明主则不然,赏必加于有功,而刑必断于有罪。
”今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而要不足以待斧钺,岂敢以疑事尝试于王哉
虽以臣为贱人而轻辱,独不重任臣者之无反复于王邪
且臣闻周有砥砨,宋有结绿,梁有县藜,楚有和朴,此四宝者,土之所生,良工之所失也,而为天下名器。
然则圣王之所弃者,独不足以厚国家乎
臣闻善厚家者取之于国,善厚国者取之于诸侯。
天下有明主则诸侯不得擅厚者,何也
为其割荣也。
良医知病人之死生,而圣主明于成败之事,利则行之,害则舍之,疑则少尝之,虽舜、禹复生,弗能改已。
语之至者,臣不敢载之于书,其浅者又不足听也。
意者臣愚而不概于王心邪
亡其言臣者贱而不可用乎
自非然者,臣愿得少赐游观之间,望见颜色。
一语无效,请伏斧质。
于是秦昭王大说,乃谢王稽,使以传车召范睢。
于是范睢乃得见于离宫,详为不知永巷而入其中。
王来而宦者怒,逐之,曰:“王至
”范睢缪为曰:“秦安得王
秦独有太后、穰侯耳。
”欲以感怒昭王。
昭王至,闻其与宦者争言,遂延迎,谢曰:“寡人宜以身受命久矣,会义渠之事急,寡人旦暮自请太后;今义渠之事已,寡人乃得受命。
窃闵然不敏,敬执宾主之礼。
”范睢辞让。
是日观范睢之见者,群臣莫不洒然变色易容者。
秦王屏左右,宫中虚无人。
秦王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
”范睢曰:“唯唯。
”有间,秦王复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
”范睢曰:“唯唯。
”若是者三。
秦王跽曰:“先生卒不幸教寡人邪
”范睢曰:“非敢然也。
臣闻昔者吕尚之遇文王也,身为渔父而钓于渭滨耳。
若是者,交疏也。
已说而立为太师,载与俱归者,其言深也。
故文王遂收功于吕尚而卒王天下。
乡使文王疏吕尚而不与深言,是周无天子之德,而文、武无与成其王业也。
今臣羁旅之臣也,交疏于王,而所愿陈者皆匡君之事,处人骨肉之间,愿效愚忠而未知王之心也。
此所以王三问而不敢对者也。
臣非有畏而不敢言也。
臣知今日言之于前而明日伏诛于后,然臣不敢避也。
大王信行臣之言,死不足以为臣患,亡不足以为臣忧,漆身为厉、被发为狂不足以为臣耻。
且以五帝之圣焉而死,三王之仁焉而死,五伯之贤焉而死,乌获、任鄙之力焉而死,成荆、孟贲、王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
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
处必然之势,可以少有补于秦,此臣之所大愿也,臣又何患哉
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无以糊其口,厀行蒲伏,稽首肉袒,鼓腹吹篪,乞食于吴市,卒兴吴国,阖闾为伯。
使臣得尽谋如伍子胥,加之以幽囚,终身不复见,是臣之说行也,臣又何忧
箕子、接舆漆身为厉,被发为狂,无益于主。
假使臣得同行于箕子,可以有补于所贤之主,是臣之大荣也,臣有何耻
臣之所恐者,独恐臣死之后,天下见臣之尽忠而身死,因以是杜口裹足,莫肯乡秦耳。
足下上畏太后之严,下惑于奸臣之态,居深宫之中,不离阿保之手,终身迷惑,无与昭奸。
大者宗庙灭覆,小者身以孤危,此臣之所恐耳。
若夫穷辱之事,死亡之患,臣不敢畏也。
臣死而秦治,是臣死贤于生。
”秦王跽曰:“先生是何言也
夫秦国辟远,寡人愚不肖,先生乃幸辱至于此,是天以寡人慁先生而存先王之宗庙也。
寡人得受命于先生,是天所以幸先王,而不弃其孤也。
先生奈何而言若是
事无小大,上及太后,下至大臣,愿先生悉以教寡人,无疑寡人也。
”范睢拜,秦王亦拜。
范睢曰:“大王之国,四塞以为固,北有甘泉、谷口,南带泾、渭,右陇、蜀,左关、阪,奋击百万,战车千乘,利则出攻,不利则入守,此王者之地也。
民怯于私斗而勇于公战,此王者之民也。
王并此二者而有之。
夫以秦卒之勇,车骑之众,以治诸侯,譬若施韩卢而搏蹇兔也,霸王之业可致也,而群臣莫当其位。
至今闭关十五年,不敢窥兵于山东者,是穰侯为秦谋不忠,而大王之计有所失也。
”秦王跽曰:“寡人愿闻失计。
” 然左右多窃听者,范睢恐,未敢言内,先言外事,以观秦王之俯仰。
因进曰:“夫穰侯越韩、魏而攻齐纲、寿,非计也。
少出师则不足以伤齐,多出师则害于秦。
臣意王之计,欲少出师而悉韩、魏之兵也,则不义矣。
今见与国之不亲也,越人之国而攻,可乎
其于计疏矣。
且昔齐闵王南攻楚,破军杀将,再辟地千里,而齐尺寸之地无得焉者,岂不欲得地哉,形势不能有也。
诸侯见齐之罢弊,君臣之不和也,兴兵而伐齐,大破之。
士辱兵顿,皆咎其王,曰:‘谁为此计者乎
’王曰:‘文子为之。
’大臣作乱,文子出走。
故齐所以大破者,以其伐楚而肥韩、魏也。
此所谓借贼兵而赍盗粮者也。
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也,得尺亦王之尺也。
今释此而远攻,不亦缪乎
且昔者中山之国地方五百里,赵独吞之,功成名立而利附焉,天下莫之能害也。
今夫韩、魏,中国之处而天下之枢也,王其欲霸,必亲中国以为天下枢,以威楚、赵。
楚强则附赵,赵强则附楚,楚、赵皆附,齐必惧矣。
齐惧,必卑辞重币以事秦。
齐附而韩、魏因可虏也。
”昭王曰:“吾欲亲魏久矣,而魏多变之国也,寡人不能亲。
请问亲魏奈何
”对曰:“王卑词重币以事之;不可,则割地而赂之;不可,因举兵而伐之。
”王曰:“寡人敬闻命矣。
”乃拜范睢为客卿,谋兵事。
卒听范睢谋,使五大夫绾伐魏,拔怀。
后二岁,拔邢丘。
客卿范睢复说昭王曰:“秦、韩之地形,相错如绣。
秦之有韩也,譬如木之有蠹也,人之有心腹之病也。
天下无变则已,天下有变,其为秦患者孰大于韩乎
王不如收韩。
”昭王曰:“吾固欲收韩,韩不听,为之奈何
”对曰:“韩安得无听乎
王下兵而攻荥阳,则巩、成皋之道不通;北断太行之道,则上党之师不下。
王一兴兵而攻荥阳,则其国断而为三。
夫韩见必亡,安得不听乎
若韩听,而霸事因可虑矣。
”王曰:“善。
”且欲发使于韩。
范睢日益亲,复说用数年矣,因请间说曰:“臣居山东时,闻齐之有田文,不闻其有王也;闻秦之有太后、穰侯、华阳、高陵、泾阳,不闻其有王也。
夫擅国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
今太后擅行不顾,穰侯出使不报,华阳、泾阳等击断无讳,高陵进退不请。
四贵备而国不危者,未之有也。
为此四贵者下,乃所谓无王也。
然则权安得不倾,令安得从王出乎
臣闻善治国者,乃内固其威而外重其权。
穰侯使者操王之重,决制于诸侯,剖符于天下,政适伐国,莫敢不听。
战胜攻取则利归于陶,国弊御于诸侯;战败则结怨于百姓,而祸归于社稷。
诗曰‘木实繁者披其枝,披其枝者伤其心;大其都者危其国,尊其臣者卑其主’。
崔杼、淖齿管齐,射王股,擢王筋,县之于庙梁,宿昔而死。
李兑管赵,囚主父于沙丘,百日而饿死。
今臣闻秦太后、穰侯用事,高陵、华阳、泾阳佐之,卒无秦王,此亦淖齿、李兑之类也。
且夫三代所以亡国者,君专授政,纵酒驰骋弋猎,不听政事。
其所授者,妒贤嫉能,御下蔽上,以成其私,不为主计,而主不觉悟,故失其国。
今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吏,下及王左右,无非相国之人者。
见王独立于朝,臣窃为王恐,万世之后,有秦国者非王子孙也。
”昭王闻之大惧,曰:“善。
”于是废太后,逐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于关外。
秦王乃拜范睢为相。
收穰侯之印,使归陶,因使县官给车牛以徙,千乘有余。
到关,关阅其宝器,宝器珍怪多于王室。
秦封范睢以应,号为应侯。
当是时,秦昭王四十一年也。
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
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
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
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
”范睢曰:“然。
”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
”曰:“不也。
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
”须贾曰:“今叔何事
”范睢曰“臣为人庸赁。
”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
”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
须贾因问曰:“秦相张君,公知之乎
吾闻幸于王,天下之事皆决于相君。
今吾事之去留在张君。
孺子岂有客习于相君者哉
”范睢曰:“主人翁习知之。
唯睢亦得谒,睢请为见君于张君。
”须贾曰:“吾马病,车轴折,非大车驷马,吾固不出。
”范睢曰:“愿为君借大车驷马于主人翁。
” 范睢归取大车驷马,为须贾御之,入秦相府。
府中望见,有识者皆避匿。
须贾怪之。
至相舍门,谓须贾曰:“待我,我为君先入通于相君。
”须贾待门下,持车良久,问门下曰:“范叔不出,何也
”门下曰:“无范叔。
”须贾曰:“乡者与我载而入者。
”门下曰:“乃吾相张君也。
”须贾大惊,自知见卖,乃肉袒厀行,因门下人谢罪。
于是范睢盛帷帐,待者甚众,见之。
须贾顿首言死罪,曰:“贾不意君能自致于青云之上,贾不敢复读天下之书,不敢复与天下之事。
贾有汤镬之罪,请自屏于胡貉之地,唯君死生之
”范睢曰:“汝罪有几
”曰:“擢贾之发以续贾之罪,尚未足。
”范睢曰:“汝罪有三耳。
昔者楚昭王时而申包胥为楚却吴军,楚王封之以荆五千户,包胥辞不受,为丘墓之寄于荆也。
今睢之先人丘墓亦在魏,公前以睢为有外心于齐而恶睢于魏齐,公之罪一也。
当魏齐辱我于厕中,公不止,罪二也。
更醉而溺我,公其何忍乎
罪三矣。
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
”乃谢罢。
入言之昭王,罢归须贾。
须贾辞于范睢,范睢大供具,尽请诸侯使,与坐堂上,食饮甚设。
而坐须贾于堂下,置莝豆其前,令两黥徒夹而马食之。
数曰:“为我告魏王,急持魏齐头来
不然者,我且屠大梁。
”须贾归,以告魏齐。
魏齐恐,亡走赵。
匿平原君所。
范睢既相,王稽谓范睢曰:“事有不可知者三,有不奈何者亦三。
宫车一日晏驾,是事之不可知者一也。
君卒然捐馆舍,是事之不可知者二也。
使臣卒然填沟壑,是事之不可知者三也。
宫车一日晏驾,君虽恨于臣,无可奈何。
君卒然捐馆舍,君虽恨于臣,亦无可奈何。
使臣卒然填沟壑,君虽恨于臣,亦无可奈何。
”范睢不怿,乃入言于王曰:“非王稽之忠,莫能内臣于函谷关;非大王之贤圣,莫能贵臣。
今臣官至于相,爵在列侯,王稽之官尚止于谒者,非其内臣之意也。
”昭王召王稽,拜为河东守,三岁不上计。
又任郑安平,昭王以为将军。
范睢于是散家财物,尽以报所尝困戹者。
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范睢相秦二年,秦昭王之四十二年,东伐韩少曲、高平,拔之。
秦昭王闻魏齐在平原君所,欲为范睢必报其仇,乃详为好书遗平原君曰;“寡人闻君之高义,愿与君为布衣之友,君幸过寡人,寡人愿与君为十日之饮。
”平原君畏秦,且以为然,而入秦见昭王。
昭王与平原君饮数日,昭王谓平原君曰:“昔周文王得吕尚以为太公,齐桓公得管夷吾以为仲父,今范君亦寡人之叔父也。
范君之仇在君之家,愿使人归取其头来;不然,吾不出君于关。
”平原君曰:“贵而为交者,为贱也;富而为交者,为贫也。
夫魏齐者,胜之友也,在,固不出也,今又不在臣所。
”昭王乃遗赵王书曰:“王之弟在秦,范君之仇魏齐在平原君之家。
王使人疾持其头来;不然,吾举兵而伐赵,又不出王之弟于关。
”赵孝成王乃发卒围平原君家,急,魏齐夜亡出,见赵相虞卿。
虞卿度赵王终不可说,乃解其相印,与魏齐亡,间行,念诸侯莫可以急抵者,乃复走大梁,欲因信陵君以走楚。
信陵君闻之,畏秦,犹豫未肯见,曰:“虞卿何如人也
”时侯嬴在旁,曰:“人固未易知,知人亦未易也。
夫虞卿蹑屩檐簦,一见赵王,赐白璧一双,黄金百镒;再见,拜为上卿;三见,卒受相印,封万户侯。
当此之时,天下争知之。
夫魏齐穷困过虞卿,虞卿不敢重爵禄之尊,解相印,捐万户侯而间行。
急士之穷而归公子,公子曰‘何如人’。
人固不易知,知人亦未易也
”信陵君大惭,驾如野迎之。
魏齐闻信陵君之初难见之,怒而自刭。
赵王闻之,卒取其头予秦。
秦昭王乃出平原君归赵。
昭王四十三年,秦攻韩汾陉,拔之,因城河上广武。
后五年,昭王用应侯谋,纵反间卖赵,赵以其故,令马服子代廉颇将。
秦大破赵于长平,遂围邯郸。
已而与武安君白起有隙,言而杀之。
任郑安平,使击赵。
郑安平为赵所围,急,以兵二万人降赵。
应侯席稾请罪。
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于是应侯罪当收三族。
秦昭王恐伤应侯之意,乃下令国中:“有敢言郑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
”而加赐相国应侯食物日益厚,以顺适其意。
后二岁,王稽为河东守,与诸侯通,坐法诛。
而应侯日益以不怿。
昭王临朝叹息,应侯进曰:“臣闻‘主忧臣辱,主辱臣死’。
今大王中朝而忧,臣敢请其罪。
”昭王曰:“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
夫铁剑利则士勇,倡优拙则思虑远。
夫以远思虑而御勇士,吾恐楚之图秦也。
夫物不素具,不可以应卒,今武安君既死,而郑安平等畔,内无良将而外多敌国,吾是以忧。
”欲以激励应侯。
应侯惧,不知所出。
蔡泽闻之,往入秦也。
蔡泽者,燕人也。
游学干诸侯小大甚众,不遇。
而从唐举相,曰:“吾闻先生相李兑,曰‘百日之内持国秉’,有之乎
”曰:“有之。
”曰:“若臣者何如
”唐举孰视而笑曰:“先生曷鼻,巨肩,魋颜,蹙齃,膝挛。
吾闻圣人不相,殆先生乎
”蔡泽知唐举戏之,乃曰:“富贵吾所自有,吾所不知者寿也,愿闻之。
”唐举曰:“先生之寿,从今以往者四十三岁。
”蔡泽笑谢而去,谓其御者曰:“吾持粱刺齿肥,跃马疾驱,怀黄金之印,结紫绶于要,揖让人主之前,食肉富贵,四十三年足矣。
”去之赵,见逐。
之韩、魏,遇夺釜鬲于涂。
闻应侯任郑安平、王稽皆负重罪于秦,应侯内惭,蔡泽乃西入秦。
将见昭王,使人宣言以感怒应侯曰:“燕客蔡泽,天下雄俊弘辩智士也。
彼一见秦王,秦王必困君而夺君之位。
”应侯闻,曰:“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说,吾既知之,众口之辩,吾皆摧之,是恶能困我而夺我位乎
”使人召蔡泽。
蔡泽入,则揖应侯。
应侯固不快,及见之,又倨,应侯因让之曰:“子尝宣言欲代我相秦,宁有之乎
”对曰:“然。
”应侯曰:“请闻其说。
”蔡泽曰:“吁,君何见之晚也
夫四时之序,成功者去。
夫人生百体坚强,手足便利,耳目聪明而心圣智,岂非士之愿与
”应侯曰:“然。
”蔡泽曰:“质仁秉义,行道施德,得志于天下,天下怀乐敬爱而尊慕之,皆愿以为君王,岂不辩智之期与
”应侯曰:“然。
”蔡泽复曰:“富贵显荣,成理万物,使各得其所;性命寿长,终其天年而不夭伤;天下继其统,守其业,传之无穷;名实纯粹,泽流千里,世世称之而无绝,与天地终始:岂道德之符而圣人所谓吉祥善事者与
”应侯曰:“然。
” 蔡泽曰:“若夫秦之商君,楚之吴起,越之大夫种,其卒然亦可愿与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复谬曰:“何为不可
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极身无贰虑,尽公而不顾私;设刀锯以禁奸邪,信赏罚以致治;披腹心,示情素,蒙怨咎,欺旧友,夺魏公子昂,安秦社稷,利百姓,卒为秦禽将破敌,攘地千里。
吴起之事悼王也,使私不得害公,谗不得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不为危易行,行义不辟难,然为霸主强国,不辞祸凶。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主虽困辱,悉忠而不解,主虽绝亡,尽能而弗离,成功而弗矜,贵富而不骄怠。
若此三子者,固义之至也,忠之节也。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视死如归;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士固有杀身以成名,唯义之所在,虽死无所恨。
何为不可哉
” 蔡泽曰:“主圣臣贤,天下之盛福也;君明臣直,国之福也;父慈子孝,夫信妻贞,家之福也。
故比干忠而不能存殷,子胥智而不能完吴,申生孝而晋国乱。
是皆有忠臣孝子,而国家灭乱者,何也
无明君贤父以听之,故天下以其君父为僇辱而怜其臣子。
今商君、吴起、大夫种之为人臣,是也;其君,非也。
故世称三子致功而不见德,岂慕不遇世死乎
夫待死而后可以立忠成名,是微子不足仁,孔子不足圣,管仲不足大也。
夫人之立功,岂不期于成全邪
身与名俱全者,上也。
名可法而身死者,其次也。
名在僇辱而身全者,下也。
”于是应侯称善。
蔡泽少得间,因曰:“夫商君、吴起、大夫种,其为人臣尽忠致功则可愿矣,闳夭事文王,周公辅成王也,岂不亦忠圣乎
以君臣论之,商君、吴起、大夫种其可愿孰与闳夭、周公哉
”应侯曰:“商君、吴起、大夫种弗若也。
”蔡泽曰:“然则君之主慈仁任忠,敦厚旧故,其贤智与有道之士为胶漆,义不倍功臣,孰与秦孝公、楚悼王、越王乎
”应侯曰:“未知何如也。
”蔡泽曰:“今主亲忠臣,不过秦孝公、楚悼王、越王,君之设智,能为主安危修政,治乱强兵,批患折难,广地殖谷,富国足家,强主,尊社稷,显宗庙,天下莫敢欺犯其主,主之威盖震海内,功彰万里之外,声名光辉传于千世,君孰与商君、吴起、大夫种
”应侯曰:“不若。
”蔡泽曰:“今主之亲忠臣不忘旧故不若孝公、悼王、句践,而君之功绩爱信亲幸又不若商君、吴起、大夫种,然而君之禄位贵盛,私家之富过于三子,而身不退者,恐患之甚于三子,窃为君危之。
语曰‘日中则移,月满则亏’。
物盛则衰,天地之常数也。
进退盈缩,与时变化,圣人之常道也。
故‘国有道则仕,国无道则隐’。
圣人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今君之怨已雠而德已报,意欲至矣,而无变计,窃为君不取也。
且夫翠、鹄、犀、象,其处势非不远死也,而所以死者,惑于饵也。
苏秦、智伯之智,非不足以辟辱远死也,而所以死者,惑于贪利不止也。
是以圣人制礼节欲,取于民有度,使之以时,用之有止,故志不溢,行不骄,常与道俱而不失,故天下承而不绝。
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至于葵丘之会,有骄矜之志,畔者九国。
吴王夫差兵无敌于天下,勇强以轻诸侯,陵齐、晋,故遂以杀身亡国。
夏育、太史噭叱呼骇三军,然而身死于庸夫。
此皆乘至盛而不返道理,不居卑退处俭约之患也。
夫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力田稸积,习战陈之事,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成秦国之业。
功已成矣,而遂以车裂。
楚地方数千里,持戟百万,白起率数万之师以与楚战,一战举鄢、郢以烧夷陵,再战南并蜀、汉。
又越韩、魏而攻强赵,北阬马服,诛屠四十余万之众,尽之于长平之下,流血成川,沸声若雷,遂入围邯郸,使秦有帝业。
楚、赵天下之强国而秦之仇敌也,自是之后,楚、赵皆慑伏不敢攻秦者,白起之势也。
身所服者七十余城,功已成矣,而遂赐剑死于杜邮。
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南收杨越,北并陈、蔡,破横散从,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禁朋党以励百姓,定楚国之政,兵震天下,威服诸侯。
功已成矣,而卒枝解。
大夫种为越王深谋远计,免会稽之危,以亡为存,因辱为荣,垦草入邑,辟地殖谷,率四方之士,专上下之力,辅句践之贤,报夫差之雠,卒擒劲吴,令越成霸。
功已彰而信矣,句践终负而杀之。
此四子者,功成不去,祸至于此。
此所谓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返者也。
范蠡知之,超然辟世,长为陶朱公。
君独不观夫博者乎
或欲大投,或欲分功,此皆君之所明知也。
今君相秦,计不下席,谋不出廊庙,坐制诸侯,利施三川,以实宜阳,决羊肠之险,塞太行之道,又斩范、中行之涂,六国不得合从,栈道千里,通于蜀、汉,使天下皆畏秦,秦之欲得矣,君之功极矣,此亦秦之分功之时也。
如是而不退,则商君、白公、吴起、大夫种是也。
吾闻之,‘鉴于水者见面之容,鉴于人者知吉与凶’。
《书》曰‘成功之下,不可久处’。
四子之祸,君何居焉
君何不以此时归相印,让贤者而授之,退而岩居川观,必有伯夷之廉,长为应侯。
世世称孤,而有许由、延陵季子之让,乔松之寿,孰与以祸终哉
即君何居焉
忍不能自离,疑不能自决,必有四子之祸矣。
《易》曰‘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返者也。
愿君孰计之
”应侯曰:“善。
吾闻‘欲而不知(止)[足],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止],失其所以有’。
先生幸教,睢敬受命。
’于是乃延入坐,为上客。
后数日,入朝,言于秦昭王曰:“客新有从山东来者曰蔡泽,其人辩士,明于三王之事,五伯之业,世俗之变,足以寄秦国之政。
臣之见人甚众,莫及,臣不如也。
臣敢以闻。
”秦昭王召见,与语,大说之,拜为客卿。
应侯因谢病请归相印。
昭王强起应侯,应侯遂称病笃。
范睢免相,昭王新说蔡泽计画,遂拜为秦相,东收周室。
蔡泽相秦数月,人或恶之,惧诛,乃谢病归相印,号为纲成君。
居秦十余年,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
卒事始皇帝,为秦使于燕,三年而燕使太子丹入质于秦。
太史公曰:韩子称“长袖善舞,多钱善贾”,信哉是言也
范睢、蔡泽世所谓一切辩士,然游说诸侯至白首无所遇者,非计策之拙,所为说力少也。
及二人羁旅入秦,继踵取卿相,垂功于天下者,固强弱之势异也。
然士亦有偶合,贤者多如此二子,不得尽意,岂可胜道哉
然二子不困戹,恶能激乎
《古文观止》原文+译文
隐公 (传)惠公元妃孟子。
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
宋武公生仲子。
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
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隐公(经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
(经一·二)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经一·三)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经一·四)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经一·五)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经一·六)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经一·七)公子益师卒。
(传一·一)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传一·二)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邾子克也。
未王命,故不书爵。
曰「仪父」,贵之也。
公摄位而欲求好於邾,故为蔑之盟。
(传一·三)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
不书,非公命也。
(传一·四)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
亟请於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
佗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
」对曰:「姜氏何厌之有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
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 (传一·四)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於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
子封曰:「可矣。
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昵。
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
公闻其期,曰:「可矣。
」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京叛大叔段。
段入于鄢。
公伐诸鄢。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传一·四)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於公。
公赐之食。
食舍肉。
公问之。
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
」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
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公从之。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
」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 (传一·五)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缓,且子氏未薨,故名。
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传一·六)八月,纪人伐夷。
夷不告,故不书。
(传一·七)有蜚。
不为灾,亦不书。
(传一·八)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
公立而求成焉。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传一·九)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
公弗临,故不书。
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太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
(传一·十)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
(传一·十一)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
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
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
请师於邾,邾子使私於公子豫。
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
不书,非公命也。
(传一·十二)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传一·十三)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
(传一·十四)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
隐公(经二·一)二年 春,公会戎于潜。
(经二·二)夏,五月,莒人入向。
(经二·三)无骇帅师入极。
(经二·四)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经二·五)九月,纪裂繻来逆女。
(经二·六)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经二·七)纪子帛、莒子盟于密。
(经二·八)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经二·九)郑人伐卫。
(传二·一)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修惠公之好也。
戎请盟,公辞。
(传二·二)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
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
(传二·三)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胜之。
(传二·四)戎请盟。
秋,盟于唐,复修戎好也。
(传二·五)九月,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
(传二·六)冬,纪子帛、莒子盟于密,鲁故也。
(传二·七)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
隐公(经三·一)三年 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经三·二)三月,庚戌,天王崩。
(经三·三)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经三·四)秋,武氏子来求赙。
(经三·五)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经三·六)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经三·七)癸未,葬宋穆公。
(传三·一)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
赴以庚戌,故书之。
(传三·二)夏,君氏卒--声子也。
不赴於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
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
为公故,曰「君氏」。
(传三·三)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
王贰于虢。
郑伯怨王。
王曰:「无之。
」故周、郑交质。
王子狐为质於郑,郑公子忽为质於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
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
秋,又取成周之禾。
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
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
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 (传三·四)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传三·五)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
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
请子奉之,以主社稷。
寡人虽死,亦无悔焉。
」对曰:「群臣愿奉冯也。
」公曰:「不可。
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
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
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
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
」使公子冯出居於郑。
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
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
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
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
」 (传三·六)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
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
(传三·七)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
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
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
有宠而好兵,公弗禁。
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於邪。
骄、奢、淫、泆,所自邪也。
四者之来,宠禄过也。
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
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
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
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
桓公立,乃老。
隐公(经四·一)四年 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经四·二)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经四·三)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经四·四)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经四·五)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经四·六)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经四·七)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传四·一)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传四·二)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
未及期,卫人来告乱。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传四·三)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
郑人欲纳之。
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於郑,而求宠於诸侯,以和其民。
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
」宋人许之。
於是陈、蔡方睦於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公问於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
」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
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
夫州吁,阻兵而安忍。
阻兵,无众;安忍,无亲。
众叛、亲离,难以济矣。
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
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於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
」 (传四·四)秋,诸侯复伐郑。
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
羽父请以师会之,公弗许。
固请而行。
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
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
(传四·五)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於石子。
石子曰:「王觐为可。
」曰:「何以得觐
」曰:「陈桓公方有宠於王。
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
」厚从州吁如陈。
。
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
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
」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
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
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
恶州吁而厚与焉。
『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 (传四·六)卫人逆公子晋于邢。
冬,十二月,宣公即位。
书曰「卫人立晋」,众也。
隐公(经五·一)五年 春,公矢鱼于棠。
(经五·二)夏,四月,葬卫桓公。
(经五·三)秋,卫师入郕。
(经五·四)九月,考仲子之宫。
初献六羽。
(经五·五)邾人、郑人伐宋。
(经五·六)螟。
(经五·七)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经五·八)宋人伐郑,围长葛。
隐公(传五·一)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
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
君,将纳民於轨、物者也。
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
不轨不物,谓之乱政。
乱政亟行,所以败也。
故春搜、夏苗、秋猕、冬狩,皆於农隙以讲事也。
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
归而饮至,以数军实。
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
鸟兽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
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阜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
」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传五·二)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
翼侯奔随。
(传五·三)夏,葬卫桓公。
卫乱,是以缓。
(传五·四)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卫人以燕师伐郑,郑祭足、原繁、泄驾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
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
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
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 (传五·五)曲沃叛王。
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于翼。
(传五·六)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
(传五·七)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
公问羽数於众仲。
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
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
」公从之。
於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
(传五·八)宋人取邾田。
邾人告於郑曰:「请君释憾於宋,敝邑为道。
」郑人以王师会之,伐宋,入其郛,以报东门之役。
宋人使来告命。
公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於使者曰:「师何及
」对曰:「未及国。
」公怒,乃止。
辞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难,今问诸使者,曰:『师未及国』,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 (传五·九)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
公曰:「叔父有憾於寡人,寡人弗敢忘。
」葬之加一等。
(传五·十)宋人伐郑,围长葛,以报入郛之役也。
隐公(经六·一)六年 春,郑人来渝平。
(经六·二)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
(经六·三)秋,七月。
(经六·四)冬,宋人取长葛。
隐公(传六·一)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更成也。
(传六·二)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
(传六·三)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
(传六·四)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
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
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
君其许郑
」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
」遂不许。
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
长恶不悛,从自及也。
虽欲救之,其将能乎
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
』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 (传六·五)秋,宋人取长葛。
(传六·六)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於宋、卫、齐、郑,礼也。
(传六·七)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
王不礼焉。
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
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
郑不来矣。
」 隐公(经七·一)七年 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经七·二)滕侯卒。
(经七·三)夏,城中丘。
(经七·四)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经七·五)秋,公伐邾。
(经七·六)冬,天王使凡伯来聘。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隐公(传七·一)七年,春,滕侯卒。
不书名,未同盟也。
凡诸侯同盟,於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
(传七·二)夏,城中丘。
书不时也。
(传七·三)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艾之盟也。
(传七·四)秋,宋及郑平。
七月庚申,盟于宿。
公伐邾,为宋讨也。
(传七·五)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
冬,王使凡伯来聘。
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传七·六)陈及郑平。
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
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
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
」郑良佐如陈莅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
(传七·七)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婚。
隐公(经八·一)八年 春,宋公、卫侯遇于垂。
(经八·二)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
庚寅,我入祊。
(经八·三)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经八·四)辛亥,宿男卒。
(经八·五)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经八·六)八月,葬蔡宣公。
(经八·七)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
(经八·八)螟。
(经八·九)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隐公(传八·一)八年,春,齐侯将平宋、卫,有会期。
宋公以币请於卫,请先相见。
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
(传八·二)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
(传八·三)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传八·四)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
辛亥,以妫氏归。
甲寅,入于郑。
陈针子送女,先配而后祖。
针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
非礼也,何以能育
」 (传八·五)齐人卒平宋、卫于郑。
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传八·六)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
(传八·七)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
(传八·八)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
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以鸠其民,君之惠也。
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 (传八·九)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
公问族於众仲。
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邑亦如之。
」公命以字为展氏。
隐公(经九·一)九年 春,天子使南季来聘。
(经九·二)三月癸酉,大雨,震电。
庚辰,大雨雪。
(经九·三)挟卒。
(经九·四)夏,城郎。
(经九·五)秋,七月。
(经九·六)冬,公会齐侯于防。
隐公(传九·一)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书始也;辰,大雨雪,亦如之。
书时失也。
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平地尺为大雪。
(传九·二)夏,城郎。
书不时也。
(传九·三)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
伐宋。
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
公怒,绝宋使。
(传九·四)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
(传九·五)冬,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
(传九·六)北戎侵郑。
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
」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
君为三覆以待之。
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
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
后者不救,则无继矣。
乃可以逞。
」从之。
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师,前后击之,尽殪。
戎师大奔。
十一月,甲寅,郑人大败戎师。
隐公(经十·一)十年 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
(经十·二)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
(经十·三)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辛未,取郜。
辛巳,取防。
(经十·四)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戴。
郑伯伐取之。
(经十·五)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隐公(传十·一)十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
癸丑,盟于邓,为师期。
(传十·二)夏,五月,羽父先会齐侯、郑伯伐宋。
(传十·三)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
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
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
君子谓郑庄公於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传十·四)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
秋,七月,庚寅,郑师入郊,犹在郊。
宋人、卫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
八月壬戌,郑伯围戴。
癸亥,克之,取三师焉。
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
(传十·五)九月戊寅,郑伯入宋。
(传十·六)冬,齐人、郑人入郕,讨违王命也。
隐公(经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滕侯、薛侯来朝。
(经十一·二)夏,公会郑伯于时来。
(经十一·三)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经十一·四)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隐公(传十一·一)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
薛侯曰:「我先封。
」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公使羽父请於薛侯曰:「君为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
』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
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
」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传十一·二)夏,公会郑伯于郲,谋伐许也。
郑伯将伐许。
五月,甲辰,授兵於大宫。
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
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隐公(传十一·三)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
庚辰,傅于许。
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
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
」郑师毕登。
壬午,遂入许。
许庄公奔卫。
齐侯以许让公。
公曰:「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
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
」乃与郑人。
(传十一·三)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
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於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
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
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婚媾,其能降以相从也。
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
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
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
」及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寘於许。
我死,乃亟去之
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
夫许,大岳之胤也。
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於是乎有礼。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隐公(传十一·四)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
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
政以治民,刑以正邪。
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
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 隐公(传十一·五)王取邬、刘、蔿、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颓、怀。
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
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隐公(传十一·六)郑、息有违言。
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
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徵辞,不察有罪。
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隐公(传十一·七)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
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
宋不告命,故不书。
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
师出臧否,亦如之。
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隐公(传十一·八)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
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
使营菟裘,吾将老焉。
」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
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
郑人囚诸尹氏。
赂尹氏,而祷於其主锺巫。
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
十一月,公祭锺巫,齐于社圃,馆于寪氏。
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
不书葬
求《汉书》读后感1000字左右
全篇翻译如下: 你要的选段都齐了蔡泽,燕国人。
游学四方,向所在诸侯求取官位,(都没有获得机会。
)到赵国,被驱逐。
又前往韩、魏,在路上,所带行厨炊具又都给别人抢去了,于是蔡泽只好向西到秦国。
蔡泽准备去见秦昭王,就(用计)先派人扬言,用以激怒秦国宰相范雎,说:“燕人蔡泽,是天下见识高超、口辩厉害的智慧之人,他一拜见秦王,秦王一定会使你窘迫而(蔡泽)定会夺取你的相位。
”范雎听说后,派人召蔡泽来见。
蔡泽进见,却只长揖之礼而不下拜,本来早就(惹得)范雎不高兴。
等到接见后,蔡泽的态度又很倨傲放肆,范雎于是责备他说:你曾经扬言要取代我做秦国宰相,难道有件事吗
请允许我听听你的说法
”蔡泽说:“假使像商君、吴起、大夫种那样的结局,也可以作为祈向的愿望吗
”范雎料到蔡泽故意引用这三人之事,是要用这些说辞来堵住自己的嘴。
于是就诡辩地回答说:“为什么不可以
像这三个人,本来就是仁义的极致,忠诚的标准。
因此君子为保持节义可以以身殉难,视死如归。
活着而受辱没,还不如为节义死去而荣耀。
士人本来就有杀身成名的,只要仁义所在,即便死也无所怨恨,为什么不可以
”蔡泽说:“商君、吴起、大夫种作为人臣,做得对;但那些君主,却错了。
所以,世人称这三人尽了忠孝之功而不得好报,难道羡慕他们那样不得好报而白死么
十人建功立业,难道不期望成全吗
性命和功名都得成全的,这是最好的愿望。
功名可以使后世景仰而性命却失去的,这就次一等了;性命虽得苟全,但声名却蒙受污辱,这就是最下的一等了。
”听到这里,范雎称许蔡泽的话。
于是请他入座,待为上宾。
过后几天,范雎上朝,把蔡泽的情况向秦昭王作了禀报。
秦昭王召见蔡泽,同他谈话,大为喜悦,授予他客卿之位。
范雎于是托言有病情昭王允话他归还相印。
秦召王新宠蔡泽,于是授予蔡泽宰相之位,并在他的辅佐下灭了东周。
蔡泽做秦相几个月后,有人说他的坏话,中伤他,蔡泽害怕被杀,于是就托言有病归还相印。
在秦国十多年,奉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最后奉事秦始皇。
蔡泽作为秦国使者出使燕国,在燕国三年,就让太子丹被送入秦国当了人质。
太史公评论说:韩非子认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这句话很可信啊。
范雎、蔡泽等世上的一切辩士,虽然游说诸侯,但(大都是)到了头白也没有入仕的机会。
这并非他们的计策拙劣,而是因为游说的力度不大。
等到入秦作客,相继取得卿相之位,功垂天下的原因,是(游说力度)强弱形势本来就不一样,凭借不同罢了。
辩士也有偶然遇到好机会的;天下有很多象蔡泽二人一样的贤能之人,却没有遇到好机会,所以就不能尽展他们的才能,(这样的事)又哪能一一数得尽呢
然而,范雎、蔡泽二人如果不被厄境所困,又哪能激励自奋呢
资治通鉴三家分晋读后感200字
天,我利用寒假时间读完了治通鉴》这本书,其中王朝的更迭气势的盛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资治通鉴》这本书是宋朝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录了上起东周下至五代,一千三百多年的史事.司马光编成这部四百多万字的巨著,一共花费了十九年的时间.这本书通过记录一些明君贤臣的事迹,简单明了又不失生动地告诉大家,清廉,正直,刚强,宽厚,忠诚,信义,执着等,这些古人所具有的品质.这是品质,在今天仍然可贵,是我们人生路上所不可缺少的.下面我就来说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战国是一个崇尚诡术的时代,百家辈出,然而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杀伤力最大的还是反间计.反间计有很多的表现形式,然而其无一例外的针对了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多疑).何人不疑,何况国君,寡人寡人,说的就是无倾腹相交之人啊.因为敌人和小人的反间,最令人惋惜的还是魏,魏据中原之地,富庶傲视诸侯,如果能留住吴起和孙膑这两位战国时期最伟大的军事家,又何愁霸业不成;损失最惨重的还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北略中山,治胡地,使赵成为战国末期唯一能够和秦抗衡的国家.然而长平一役,赵为范雎反间,以赵括代廉颇,以至四十万大军为秦坑杀.有太多的史实和反间计联系在了一起,可以肯定的是,它将继续挑战人类最脆弱的部分.因为信息永远不可能是完备的,人性永远是多疑的.还有一点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商鞅变法.以刑名之学变法,手段太残酷,积怨太深.他在渭水旁边处决囚犯,染红了整片渭水.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得到太子虔和贵族的支持.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车裂灭门.“得人者兴,失人者崩”,今日中国要推行各项改革,亦应徐图缓进,毋操之过急.再来说说唐太宗,唐太宗是个明知且有远见的皇帝.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光知吃饭,不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稼穑之艰难,就不会珍惜粮食,就会大吃大喝,就会忘记劳动者的血汗,久而久之,则饭不常也.你只知骑马,加鞭快马,不知道喂马,不知道让马休息,不知疼马,则不能久乘之.不错,你一时比那些让马休息的人快了一些,可是你忘了,你的坐下骑已经气喘吁吁,快渴死了,饿死了,累死了,它不会把你驮到目的地的.君犹舟,民犹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当权者不知爱护百姓,当头头的,不知关心下属,则危在旦夕.这也就清晰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国家,《资治通鉴》里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比较的典型,望大家有时间都来读一遍,从中了解我国的历史,从历史中学到做人乃至治国的道理
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
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
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骂人最恶毒的话莫过于说人卑贱,而最大的悲哀莫过于陷于穷困。
长久的处于卑贱的地位、穷困的境地,经常攻击当世和做出厌恶名利的样子,自我标榜是清静无为,这不是做士做君子的修养作为。
这是春秋战国末年政治家李斯先生说的话。
这是非常实际、非常现实的话。
吾认为是很有道理的。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乃文章。
正文·李斯列传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
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
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於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 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
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
辞於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
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
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彊行者耳。
故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
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 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
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曰:“胥人者,去其几也。
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
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
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
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
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
夫以秦之彊,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
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彊,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
”秦王乃拜斯为长史,听其计,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
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
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後。
秦王拜斯为客卿。
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於秦耳,请一切逐客。
”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东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来丕豹、公孙支於晋。
此五子者,不产於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彊,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彊。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彊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於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彊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
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
必秦国之所生然後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後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
所以饰後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後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於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於侧也。
夫击甕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
今弃击甕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
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今取人则不然。
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
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
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彊则士勇。
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原忠者众。
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
官至廷尉。
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
夷郡县城,销其兵刃,示不复用。
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後无战攻之患。
*********** 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
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
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
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
逮秦地之陕隘。
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
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
罪一矣。
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
罪二矣。
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
罪三矣。
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
罪四矣。
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
罪五矣。
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
罪六矣。
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
罪七矣。
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
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原陛下察之
”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 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
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
後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
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
”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
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於高。
高自知权重,乃献鹿,谓之马。
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
”左右皆曰“马也”。
二世惊,自以为惑,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故至于此。
可依盛德而明斋戒。
”於是乃入上林斋戒。
日游弋猎,有行人入上林中,二世自射杀之。
赵高教其女婿咸阳令阎乐劾不知何人贼杀人移上林。
高乃谏二世曰:“天子无故贼杀不辜人,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天且降殃,当远避宫以禳之。
”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宫。
留三日,赵高诈诏卫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内乡,入告二世曰:“山东群盗兵大至
”二世上观而见之,恐惧,高既因劫令自杀。
引玺而佩之,左右百官莫从;上殿,殿欲坏者三。
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授之玺。
子婴既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
高上谒,请病,因召入,令韩谈刺杀之,夷其三族。
子婴立三月,沛公兵从武关入,至咸阳,群臣百官皆畔,不适。
子婴与妻子自系其颈以组,降轵道旁。
沛公因以属吏。
项王至而斩之。
遂以亡天下。
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
斯知六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
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
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鼠在所居,人固择地。
斯效智力,功立名遂。
置酒咸阳,人臣极位。
一夫诳惑,变易神器。
国丧身诛,本同末异。
春秋决狱与原心定罪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 轻。
是故逢丑父当斮,而辕涛涂不宜执,鲁季子追庆父,而吴季子释阖庐,此四者,罪同异 论,其本殊也。
俱欺三军,或死或不死;俱弑君,或诛或不诛;听讼折狱,可无审耶
故折 狱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狱而非也,闇理迷众,与教相妨。
教,政之本也,狱,政之 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顺,故君子重之也。
——董仲舒一、这段话的头一句翻译过来就是: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
对那些动机邪恶的人,即使其犯罪未遂也须治罪;对首恶分子要严加量刑,而对那些出于善意而犯下罪行的人,量刑一定从轻。
这段话,就是赫赫有名的“原心定罪”原则。
如果单说“原心定罪”,现代人也很容易理解,比如同样是杀人,就分蓄意谋杀、过失杀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冲动杀人等等,但在“原心定罪”之前加上这个帽子,意义就不大一样了。
称,一位叫宋韬的秀才生病后,灵魂出窍,到了阴曹地府参加公务员考试,结果考上了城隍。
原因是他在“申论”中写句“有心为善,虽善不赏。
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1)“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 这十六个字听上去是掷地有声,看上去也是合情合理,但操作起来却大有难度:城隍也许有法力,能看透犯罪嫌疑人当时是怎么想的,可活人哪有这么大的本事
那么,活人判案,也就只能从事情的来龙去脉去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了,这也就是董仲舒说的“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董仲舒为此条原则举了四个例子:逄丑父该杀,辕涛涂不该抓,鲁季子追捕庆父,吴季子宽恕阖庐,这四个人罪行相同而论罪不同,因为他们当时“犯罪”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
所以,同样是欺骗军队,却既有该杀的,也有不该杀的;同样是弑君,也还是既有该杀的,又有不该杀的。
《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
董仲舒总结道,审判案件一定要把深层的道理搞清楚啊
所以说,如果法院公正,理就会越来越明,教化也就会越来越得到推行;如果法院不公正,人们就会越来越淡化了是非观念,结果,官方宣传上在教育人民仁义道德,现实世界却在教给人们相反的道理,这世界还怎么得了。
教化是为政之体,刑法是为政之用,它们领域不同,但作用一致,所以是绝不可相互悖离的,它们同样都为君子所重。
二、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经董仲舒的提倡和汉武帝刘彻的大力支持而兴起的。
“(吕步舒)持节使决淮南狱……以《春秋》之意正之,天子皆以为是。
”()“(何敞)以宽和为政,举冤狱,以《春秋》义断之,是以郡中无怨声。
”() “春秋决狱”,即以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作为依据来处理政治和司法问题。
之所以用“春秋决狱”这个说法,一是因为作为断案依据的主要是孔子所著的,被称为“义之大者”,载“先王遗道”和“人道之极”的《春秋》经;二是受所载的“故胶(东)[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的影响。
董仲舒有关的断狱案例曾被汇编成十卷,在两汉的司法实践中被经常引用。
到现在,原来的案例遗失很多,现存史料中记载了少量案例,典型的有五个: 第一个案例。
甲没有儿子,拣了一弃婴作为养子乙。
乙长大后杀了人,甲把乙藏了起来。
如果按照当时法律,藏匿犯人是要受重刑的。
但《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
董仲舒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所以甲不能判罪。
后来,唐律明确规定了父子相互隐匿不属犯罪。
(2)第二个案例。
甲把儿子乙送给了别人,儿子长大后,甲对他说:你是我儿子。
结果乙一气之下打了甲二十棍子。
按照法律,殴打父亲是要处以死刑的。
但董仲舒认为甲生了儿子不亲自抚养,父子关系已经断绝,所以乙不应被处死刑。
(3) 第三个案例。
父亲和别人因口角发生斗殴,对方用刀刺父亲,儿子拿棍子相救,结果误伤了父亲。
有的官吏认为儿子犯了殴打父亲的重罪,要按律处死。
但董仲舒根据孔子的观点,认为儿子的动机不是打父亲,所以应免罪。
(4)第四个案例。
有一女子的丈夫坐船时不幸淹死海中,无法找到尸体安葬。
四个月后,父母将这个女子改嫁。
按照法律,丈夫没有埋葬前,女子不能改嫁,否则处死。
董仲舒认为女子改嫁不是淫荡,也不是为了私利,所以应免罪。
(5) 第五个案例。
有一大夫跟着君主外出打猎,君主打得一头小鹿,让大夫带回。
半路上,碰见了母鹿,互相哀鸣。
大夫见其可怜,就放了小鹿。
君主要以违背君命处罚。
还未处罚,君主得了病,想到大夫心地好,不但免了罪,还想提拔他。
董仲舒认为,当初君主捕猎小鹿,大夫没有阻止(秦汉时禁止捕杀小鹿,以及其他幼小禽兽,春天时禁止捕杀任何禽兽),是违背了《春秋》之义,有罪;后来释放小鹿,算是有功,可以赦免。
但提拔是不应该的。
(6)三、载:“哀帝初即位,博士申咸给事中,亦东海人也,毁宣不供养行丧服,薄于骨肉,前以不忠孝免,不宜复列封侯在朝省。
宣子况为右曹侍郎,数闻其语,赇客杨明,欲令创咸面目,使不居位。
会司隶缺,况恐咸为之,遂令明遮斫咸宫门外,断鼻唇,身八创。
”这案子看似简单明了,不就是个故意伤害么,应该很好判才是。
不错,按照“春秋大义”,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恶的,而且犯罪实施完成,这是该杀的。
但控方的重点并不在这个故意伤害上面——相对于薛况和杨明犯下的另一罪行,故意伤害倒不显得有多要紧了。
“御史中丞众等奏:‘臣闻敬近臣,为近主也。
礼,下公门,式路马,君畜产且犹敬之。
《春秋》之义,意恶功遂,不免于诛,上浸之源不可长也,况首为恶,明手伤,功意俱恶,皆大不敬。
明当以重论,及况皆弃市。
’”“廷尉直以为:律曰‘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
’诏书无以诋欺成罪。
传曰:‘遇人不以义而见慭者,与痏人之罪钧,恶不直也。
’咸厚善修,而数称宣恶,流闻不谊,不可谓直。
况以故伤咸,计谋已定,后闻置司隶,因前谋而趣明,非以恐咸为司隶故造谋也。
本争私变,虽于掖门外伤咸道中,与凡民争斗无异。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古今之通道,三代所不易也。
孔子曰:‘必也正名。
’名不正,则至于刑罚不中;刑罚不中,而民无所错手足。
今以况为首恶,明手伤为大不敬,公私无差。
《春秋》之义,原心定罪。
原况以父见谤发忿怒,无它大恶。
加诋欺,辑小过成大辟,陷死刑,违明诏,恐非法意,不可施行。
圣王不以怒增刑。
明当以贼伤人不直,况与谋者皆爵减完为城旦。
”对于此案,控方和辩方全都本着“《春秋》原心定罪”这同一个原则进行论辩。
控方(御史中丞众等)认为:在宫门外犯罪,这是冒犯皇上,此风不可长
薛况是主犯,杨明是帮凶,这二人动机和行为都是邪恶的,犯了大不敬之罪。
对杨明的处罚理应从重,应判杨明和薛况——弃市
辩方(廷尉)则认为:薛况的作案动机是因为父亲受了申咸的诽谤,所以心生愤懑,这是父子亲情所致,是孝心的体现,情有可原,哪就够得上死罪
杨明应该只以故意伤害罪判刑,薛况有爵位在身,可以减罪,所以,他和其他同谋应该减刑为“完为城旦”。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控辩双方都是本着“《春秋》原心定罪”,却从这同一个原则中推导出了各自不同的结论。
四、在汉代及汉代以后的朝代,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以“春秋决狱”的方式审理,历代都有国家正式制定颁布的刑法和其他法律,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按其制定法和一般的司法程序审理,而以“春秋决狱”方式审理的则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在适用法律上却很牵强或者根本就有乖人情、有悖伦常的案件。
如前面提到的5个典型案件。
又如,如假卫太子案。
卫太子是汉武帝的第一位太子,后因“巫蛊之祸”而被迫出逃,死于外地。
有一个以卜筮为生的人,曾为一个做过卫太子近臣的人算卦,太子近臣说他的相貌很像卫太子,卜筮者遂异想天开,想冒充卫太子骗取富贵。
假卫太子的出现,对汉昭帝的皇位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但卫太子是皇帝的哥哥,并曾被立为太子,现在他又回来了,如何处置,昭帝和执政的大将军霍光都深感棘手,这可谓一例重大疑难案件。
隽不疑引用了《春秋》中卫灵公太子蒯聩的事例。
蒯聩得罪了卫灵公,出逃晋国。
卫灵公死后,晋国送蒯聩回国继位,灵公另一儿子蒯辄已即位,拒绝蒯聩回国,《春秋》很赞赏蒯辄的做法。
卫太子的情况与蒯聩相似,故隽不疑根据《春秋》的精神,大胆地逮捕了假卫太子,并最后将其腰斩于市。
(7)对“春秋决狱”的起止时间,目前法史学界的基本观点是:“春秋决狱”始于西汉武帝时期,至唐朝结束。
汉武帝时,儒家理论成为国家的政治法律指导思想,因统治者的提倡,又因依秦律而制订的汉律与儒家精神的诸多冲突,故以董仲舒为始,“春秋决狱”逐步形成风气。
司法官以经义为依据判决,被告及其亲友也以经义进行辩护。
程树德所作《九朝律考》中就辑有两汉的以《春秋》等儒家经典决狱、决疑、论事的事例五十余件,考虑到史料散佚的因素,实际数字应该更多,可见,两汉时期“春秋决狱”之盛况。
虽然如此,两汉时期的“春秋决狱”仅仅是一种政治和司法上的惯例,尚未形成法律制度。
在“春秋决狱”的同时,汉以后的各王朝通过频繁的立法活动,将儒家的精神不断地渗入封建法律之中去,到唐代,礼与法完全融合在一起,达到“礼法合一”的程度。
因法律已体现了儒家的精神,“引律决狱”与“春秋决狱”已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春秋决狱”因没有必要而不再流行,但对少数疑难案件,唐代仍以经义决之。
如《旧唐书·刑法志》载,(唐宪宗)元和六(811)年九月,富平县人梁悦,为父杀仇人秦果,投县请罪,后特从减死之法,决杖一百,配流循州。
韩愈对此有不同意见,并引用《春秋》、《礼记》、《周礼》的精神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对复仇者“杀之与赦,不可一例。
宜定其制曰:‘凡有复父仇者,事发,具其事由,下尚书省集议奏闻’。
酌其宜而处之”。
(8)五、《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载:穆宗世,京兆人康买得,年十四,父宪责钱于云阳张莅,莅醉,拉宪危死。
买得以莅趫悍,度救不足解,则举锸击其首,三日莅死。
刑部侍郎孙革建言:“买得救父难不为暴,度不解而击不为凶,先王制刑,必先父子之亲。
《春秋》原心定罪,《周书》诸罚有权。
买得孝性天至,宜赐矜宥。
”(9)有诏减死。
其中一段判决翻译过来就是:康买得救父杀人不算行凶,估计拉不开架而用铁锨砸了张莅的脑袋也属情有可原。
先王制定刑律的精神是以父子亲情为先,《春秋》“原心定罪”,《周书》当中的各种刑罚也不是没有变通余地的。
这样看来,康买得杀人是孝心的体现,不该判罪。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载:高宗时,绛州人赵师举父为人杀,师举幼,母改嫁,仇家不疑。
师举长,为人庸,夜读书。
久之,手杀仇人,诣官自陈,帝原之。
永徽初,同官人同蹄智寿父为族人所害,智寿与弟智爽候诸涂,击杀之,相率归有司争为首,有司不能决者三年。
或言弟始谋,乃论死,临刑曰:“仇已报,死不恨。
”智寿自投地委顿,身无完肤,舐智爽血尽乃已,见者伤之。
武后时,下邽人徐元庆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元庆变姓名为驿家保。
久之,师韫以御史舍亭下,元庆手杀之,自囚诣官。
后欲赦死,左拾遗陈子昂议曰:先王立礼以进人,明罚以齐政。
枕干仇敌,人子义也;诛罪禁乱,王政纲也。
然无义不可训人,乱纲不可明法。
圣人修礼治内,饬法防外,使守法者不以礼废刑,居礼者不以法伤义,然后暴乱销,廉耻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元庆报父仇,束身归罪,虽古烈士何以加
然杀人者死,画一之制也,法不可二,元庆宜伏辜。
《传》曰:“父仇不同天。
”劝人之教也。
教之不苟,元庆宜赦。
臣闻刑所以生,遏乱也;仁所以利,崇德也。
今报父之仇,非乱也;行子之道,仁也。
仁而无利,与同乱诛,是曰能刑,未可以训。
然则邪由正生,治必乱作,故礼防不胜,先王以制刑也。
今义元庆之节,则废刑也。
迹元庆所以能义动天下,以其忘生而趋其德也。
若释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亏其义,非所谓杀身成仁、全死忘生之节。
臣谓宜正国之典,置之以刑,然后旌闾墓可也。
时韪其言。
后礼部员外郎柳宗元驳曰: 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
旌与诛,不得并也。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若师韫独以私怨,奋吏气,虐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
而元庆能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礼之所谓仇者,冤抑沈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春秋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
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
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六、《盐铁论·刑德篇》中说:“大夫曰:‘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
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
罔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
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
故禁不必,怯夫徼幸;诛诚,跖、蹻不犯。
是以古者作五刑,刻肌肤而民不逾矩。
’文学曰:道径众,人不知所由;法令众,民不知所辟。
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旷乎若大路,故民不惑。
幽隐远方,析乎知之,室女童妇,咸知所避。
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
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奸伪萌生,有司治之,若救烂扑焦而不能禁;非网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
方今律令百有余篇,文章繁,罪名重,郡国用之疑惑,或浅或深,自吏明习者不知所处,而况愚民乎
律令尘蠹于栈阁,吏不能遍睹,而况于愚民乎
此断狱所以滋众,而民犯禁滋多也。
”在这里一方(即大夫方)认为,只有完善的法律才能杜绝犯罪,而另一方(即文学方)则认为法律当然应该有,可现在的法律也太过繁文缛节了,复杂到就连专业法官都经常搞不清楚,更何况文盲的老百姓呢。
文学方为论证己方观点,引述《易传》以阐述——“传曰:‘凡生之物,莫贵于人;人主之所贵,莫重于人。
’故天之生万物以奉人也,主爱人以顺天也。
闻以六畜禽兽养人,未闻以所养害人者也。
”接着引述《论语》——“鲁厩焚,孔子罢朝,问人不问马,贱畜而重人也。
”(《论语·乡党》:厩焚。
子退朝,曰:“伤人乎
”不问马。
)并说“今盗马者罪死,盗牛者加。
乘骑车马行驰道中,吏举苛而不止,以为盗马,而罪亦死。
今伤人持其刀剑而亡,亦可谓盗武库兵而杀之乎
人主立法而民犯之,亦可以为逆而轻主约乎
深之可以死,轻之可以免,非法禁之意也。
”经过一番论证后,总结道:“法者,缘人情而制,非设罪以陷人也。
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
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今伤人未有所害,志不甚恶而合于法者,谓盗而伤人者耶
将执法者过耶
何于人心不厌也
古者,伤人有创者刑,盗有臧者罚,杀人者死。
今取人兵刃以伤人,罪与杀人同,得无非其至意与
”该段结论直接点明了以《春秋》来断案的核心原则:论心定罪。
也就是说:根据动机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如果动机是好的但行为违法,可以免罪,如果动机是坏的但行为合法,应该定罪诛杀。
——我们后来一般不说“论心定罪”,而说“原心定罪”。
原心定罪,见于何休注“隐公元年”:“举及、暨者,明当随意善恶而原之。
欲之者,善重,恶深;不得已者,善轻恶浅;所以原心定罪。
”(公羊里面区别了及和暨,“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
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
”)。
七、就原心定罪而言,古人认为“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衔怨而受罪。
”(《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原心定罪”本来像是没什么问题,可“谁来原心”和“如何原心”却都是不小的问题。
对于春秋决狱,学术界向来对其评价很低,开风气之先的当为近代学者章太炎和刘师培。
章氏认为:“独董仲舒为春秋折狱,引经附法,……上者得重秘其术,使民难窥,下者得以因缘为市……。
”刘师培指出:引经决狱是“掇类似之词,曲相附合,高下在心,便于舞文,吏民益巧,法律以歧。
故酷吏由之,易于铸张人罪,以自济其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