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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睢至读后感

时间:2017-12-21 16:51

《范雎传》的翻译

史记【原文】范雎者,魏人也。

事魏中大夫须贾。

须贾为魏昭王使于齐,范雎从。

齐襄王闻雎辩口,乃使人赐雎金十斤及牛酒。

须贾大怒,以为雎持魏国阴事告齐,以告魏相魏齐。

魏齐使舍人笞击雎,折胁摺齿。

雎详死,即卷以箦,置厕中。

宾客饮者醉,更溺雎,故僇辱。

范雎得出。

后魏齐悔,复召求之。

魏人郑安平闻之,乃遂操范雎亡,伏匿,更姓名曰张禄。

秦昭王使谒者王稽于魏,郑安平夜与张禄见王稽。

王稽知范雎贤,过载范雎入秦。

秦相穰候①车骑从西来。

范雎曰:“吾闻穰侯专秦权,恶内诸侯客,我宁且匿车中。

”有顷,穰侯果至,劳王稽,又曰:“谒君得无与诸侯客子俱来乎?无益,徒乱人国耳。

”即别去。

范雎曰:“吾闻穰侯智士也,其见事迟.乡者疑车中有人,忘索之。

”于是范雎下车走。

行十余里,果使骑还索车中,无客,乃已。

王稽遂与范雎入咸阳。

拜范雎为客卿,谋兵事。

卒听范雎谋,使五大夫绾伐魏,拔怀。

后二岁,拔邢丘。

范雎日益亲,因请间说曰:“臣居山东时,闻秦之有穰侯,不闻其有王也。

然则权安得不倾,令安得从王出乎?臣窃为王恐,万世之后,有秦国者非王子孙也。

”昭王闻之大惧,于是逐穰侯于关外,拜范雎为相。

秦封范雎以应,号为应侯。

魏使须贾于秦。

须贾辞于范雎,范雎大供具,尽请诸侯使,与坐堂上,而坐须贾于堂下,置莝②豆其前,令两黥徒夹而马食之。

数曰:“为我告魏王,急持魏齐头来!不然者,我且屠大梁。

”须贾归,以告魏齐。

魏齐恐,亡走赵。

范雎既相,入言于王曰:“非王稽之忠,莫能内臣于函谷关。

今臣官至于相,王稽之官尚止于谒者,非其内臣之意也。

”昭王召王稽,拜为河东守。

又任郑安平,昭王以为将军。

范雎于是散家财物,尽以报所尝困戹者。

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秦昭王欲为范雎必报其仇。

赵孝成王卒取魏齐头予秦。

后五年,昭王用应侯谋,大破赵于长乎。

已而与武安君白起有隙,言而杀之。

任郑安平,使击赵。

郑安平为赵所围,以兵二万人降赵。

应侯席槀请罪。

后二岁,王稽为河东守,与诸侯通,坐法诛。

而应侯曰益以不怿。

(节选自《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注】①穰侯:战国时秦国大臣,原为楚国人,秦昭襄王之舅,宣太后异父同母的大弟,凭与昭王的特殊关系在秦独揽大权,后来四次任丞相,因食邑在穰(今河南省邓州市),号为“穰侯”;②莝:cuò,铡碎的草。

【译文】范雎,是魏国人,侍奉魏国的中大夫须贾。

须贾为魏昭王出使齐国,范雎跟从前去。

齐襄王听说范雎能言善辩,就派人给范雎送去了十斤黄金以及牛肉美酒之类的礼物。

须贾大怒,以为范雎把魏国的机密出卖给齐国,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魏相国魏齐。

魏齐叫门人鞭打范雎,打断了他的肋骨,打落了他的牙齿,范雎装死,门人就用草席包住他,丢在厕所里。

当时,魏齐正在宴客,宾客们喝醉了酒,轮番在他身上撒尿,故意侮辱他。

范雎最后得以逃出来。

后来魏齐后悔了,又派人要把他找回来。

郑安平得知此消息,就带了范雎一起逃走,躲藏起来,把他的姓名改为张禄。

秦昭王派遣使者王稽到魏国。

郑安平就在夜里带着张禄来拜见王稽。

王稽知道范雎是位贤才,载着范雎进入秦国。

秦国之相穰侯车马从西边来。

范雎说:“我听说穰侯独揽秦国大权,他讨厌接纳诸侯的说客。

我不如暂时躲在车子里。

”一会儿,穰侯果然来到,慰问王稽,又对王稽说:“您该不会和诸侯的说客一起来吧?这些人没有用处,只扰乱国家罢了!“随即告别离开。

范雎说:“我听说穰侯是个智谋之士,他看出您有所迟疑,刚才怀疑车中有人,却忘记了搜查一下。

”于是范雎就跳下车来奔走。

走了十多里,穰侯果然派骑兵回来搜查车子,没发现有说客,才作罢。

王稽于是与范雎进了咸阳。

昭王任命范雎为客卿,谋划军事。

最后听从了范雎的谋略,派五大夫绾带兵攻打魏国,拿下了怀邑。

两年后,又夺取了邢丘。

范雎一天比一天更加被秦王亲近,于是趁昭王在闲暇方便之时进言说:“我在山东时,听说秦国有穰侯,没听说秦国有秦王。

既然这样那么大权怎能不倾覆,政令怎能由大王发出呢?我暗自替您担忧,您去世以后,拥有秦国的怕不是您的子孙了。

”昭王听了这番话,大感惊惧,于是把穰侯驱逐出关外,任命范雎为相国。

秦昭王把应城封给范雎,封号称应侯。

魏王派须贾出使秦国。

须贾去向范雎辞行,范雎便大摆宴席,把诸侯国的使臣全都请来,与他们坐在堂上,让须贾坐在堂下,在他面前放了草豆掺拌的饲料,又命令两个受过墨刑的犯人在两旁夹着,让他像马一样来吃。

范雎责令他道:“给我告诉魏王,赶快把魏齐的脑袋送来!不然的话,我就要血洗大梁(魏都城)。

”须贾回到魏国,把情况告诉了魏齐,魏齐十分害怕,逃到了赵国。

范雎做了秦相国之后,进宫告诉昭王说:“如果没有王稽的忠诚,就不能把我带进函谷关来;现在我的官位已至相国,但是王稽的官位还只是个谒者,这不是他带我来秦国的本意啊。

”于是昭王召见王稽,封他做河东太守。

范雎又举荐郑安平,昭王便任命郑安平为将军。

范雎于是散发家里的财物,用来报答所有那些曾经帮助过他而处境困苦的人。

凡是给过他一顿饭吃的小恩小惠他也必定报答,而瞪过他一眼的小怨小仇他也是必定报复的。

秦昭王一定要替范雎报此仇,赵王最终取下魏齐的头颅送到秦国。

五年后,昭王采取应侯的策略,在长平城大败赵军。

不久,范雎和武安君白起有了隔阂,就在昭王面前进谗言,杀了白起,又保荐郑安平,让他率领军队攻打赵国,郑安平被赵军包围,他带领二万人投了赵国。

对此应侯跪在草垫上请求惩处治罪。

二年后,王稽做河东太守,却与诸侯勾结,犯法被处死。

为此,应侯一天比一天不愉快。

范雎废穰侯逐华阳是怎么回事

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昭王:即昭襄王,为惠王之子。

惠王传子武王,武王传异母弟昭襄王。

昭王史记详见《史记·秦本纪》。

  范睢:魏国人,曾更名张禄。

事见《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范睢,《文选》作“范雎”。

  废:废黜,罢免。

  穰侯:即魏冄,昭襄王母宣太后的异父弟。

魏冄曾任秦相,封于穰,故称穰侯。

事见《史记·穰侯列传》。

《史记·范睢列传》说:昭王用范睢之谋,“废太后,逐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于关外”。

  逐:驱逐,流放。

  华阳:即芈(m?)戎,宣太后的同父弟;因封于华阳,故称华阳君。

  公室:即王室,指国君的权力。

  杜:杜绝,打击。

  私门:即豪门,指权臣(如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的势力。

  蚕食:喻逐渐侵吞。

  ☆ 襄王得到范睢的辅助,罢免穰侯,驱逐华阳君,增强王室权力,打击豪门势力,逐渐侵吞诸侯列国,终于使秦国成就了帝王之业。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范睢者,魏人也,字叔。

游说诸侯,欲事魏王,家贫无以自资,乃先事魏中大夫须贾。

  须贾为魏昭王使于齐,范睢从。

留数月,未得报。

齐襄王闻睢辩口,乃使人赐睢金十斤及牛酒,睢辞谢不敢受。

须贾知之,大怒,以为睢持魏国阴事告齐,故得此馈,令睢受其牛酒,还其金。

既归,心怒睢,以告魏相。

魏相,魏之诸公子,曰魏齐。

魏齐大怒,使舍人笞击睢,折胁摺齿。

睢详死,即卷以箦,置厕中。

宾客饮者醉,更溺睢,故僇辱以惩后,令无妄言者。

睢从箦中谓守者曰:“公能出我,我必厚谢公。

”守者乃请出弃箦中死人。

魏齐醉,曰:“可矣。

”范睢得出。

后魏齐悔,复召求之。

魏人郑安平闻之,乃遂操范睢亡,伏匿,更名姓曰张禄  当此时,秦昭王使谒者王稽于魏。

郑安平诈为卒,侍王稽。

王稽问:“魏有贤人可与俱西游者乎

”郑安平曰:“臣里中有张禄先生,欲见君,言天下事。

其人有仇,不敢昼见。

”王稽曰:“夜与俱来。

”郑安平夜与张禄见王稽。

语未究,王稽知范睢贤,谓曰:“先生待我于三亭之南。

”与私约而去。

  王稽辞魏去,过载范睢入秦。

至湖,望见车骑从西来。

范睢曰:“彼来者为谁

”王稽曰:“秦相穰侯东行县邑。

”范睢曰:“吾闻穰侯专秦权,恶内诸侯客,此恐辱我,我宁且匿车中。

”有顷,穰侯果至,劳王稽,因立车而语曰:“关东有何变

”曰:“无有。

”又谓王稽曰:“谒君得无与诸侯客子俱来乎

无益,徒乱人国耳。

”王稽曰:“不敢。

”即别去。

范睢曰:“吾闻穰侯智士也,其见事迟,乡者疑车中有人,忘索之。

”于是范睢下车走,曰:“此必悔之。

”行十余里,果使骑还索车中,无客,乃已。

王稽遂与范睢入咸阳。

  已报使,因言曰:“魏有张禄先生,天下辩士也。

曰‘秦王之国危于累卵,得臣则安。

然不可以书传也’。

臣故载来。

”秦王弗信,使舍食草具。

待命岁余。

  当是时,昭王已立三十六年。

南拔楚之鄢、郢,楚怀王幽死于秦。

秦东破齐。

闵王尝称帝,后去之。

数困三晋。

厌天下辩士,无所信。

  穰侯、华阳君,昭王母宣太后之弟也;而泾阳君、高陵君皆昭王同母弟也。

穰侯相,三人者更将,有封邑,以太后故,私家富重于王室。

及穰侯为秦将,且欲越韩、魏而伐齐纲寿,欲以广其陶封。

范睢乃上书曰:  臣闻明主立政,有功者不得不赏,有能者不得不官,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众者其官大。

故无能者不敢当职焉,有能者亦不得蔽隐。

使以臣之言为可,愿行而益利其道;以臣之言为不可,久留臣无为也。

语曰:“庸主赏所爱而罚所恶;明主则不然,赏必加于有功,而刑必断于有罪。

”今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而要不足以待斧钺,岂敢以疑事尝试于王哉

虽以臣为贱人而轻辱,独不重任臣者之无反复于王邪

  且臣闻周有砥砨,宋有结绿,梁有县藜,楚有和朴,此四宝者,土之所生,良工之所失也,而为天下名器。

然则圣王之所弃者,独不足以厚国家乎

  臣闻善厚家者取之于国,善厚国者取之于诸侯。

天下有明主则诸侯不得擅厚者,何也

为其割荣也。

良医知病人之死生,而圣主明于成败之事,利则行之,害则舍之,疑则少尝之,虽舜、禹复生,弗能改已。

语之至者,臣不敢载之于书,其浅者又不足听也。

意者臣愚而不概于王心邪

亡其言臣者贱而不可用乎

自非然者,臣愿得少赐游观之间,望见颜色。

一语无效,请伏斧质。

  于是秦昭王大说,乃谢王稽,使以传车召范睢。

  于是范睢乃得见于离宫,详为不知永巷而入其中。

王来而宦者怒,逐之,曰:“王至

”范睢缪为曰:“秦安得王

秦独有太后、穰侯耳。

”欲以感怒昭王。

昭王至,闻其与宦者争言,遂延迎,谢曰:“寡人宜以身受命久矣,会义渠之事急,寡人旦暮自请太后;今义渠之事已,寡人乃得受命。

窃闵然不敏,敬执宾主之礼。

”范睢辞让。

是日观范睢之见者,群臣莫不洒然变色易容者。

  秦王屏左右,宫中虚无人。

秦王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

”范睢曰:“唯唯。

”有间,秦王复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

”范睢曰:“唯唯。

”若是者三。

秦王跽曰:“先生卒不幸教寡人邪

”范睢曰:“非敢然也。

臣闻昔者吕尚之遇文王也,身为渔父而钓于渭滨耳。

若是者,交疏也。

已说而立为太师,载与俱归者,其言深也。

故文王遂收功于吕尚而卒王天下。

乡使文王疏吕尚而不与深言,是周无天子之德,而文、武无与成其王业也。

今臣羁旅之臣也,交疏于王,而所愿陈者皆匡君之事,处人骨肉之间,愿效愚忠而未知王之心也。

此所以王三问而不敢对者也。

臣非有畏而不敢言也。

臣知今日言之于前而明日伏诛于后,然臣不敢避也。

大王信行臣之言,死不足以为臣患,亡不足以为臣忧,漆身为厉、被发为狂不足以为臣耻。

且以五帝之圣焉而死,三王之仁焉而死,五伯之贤焉而死,乌获、任鄙之力焉而死,成荆、孟贲、王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

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

处必然之势,可以少有补于秦,此臣之所大愿也,臣又何患哉

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无以糊其口,厀行蒲伏,稽首肉袒,鼓腹吹篪,乞食于吴市,卒兴吴国,阖闾为伯。

使臣得尽谋如伍子胥,加之以幽囚,终身不复见,是臣之说行也,臣又何忧

箕子、接舆漆身为厉,被发为狂,无益于主。

假使臣得同行于箕子,可以有补于所贤之主,是臣之大荣也,臣有何耻

臣之所恐者,独恐臣死之后,天下见臣之尽忠而身死,因以是杜口裹足,莫肯乡秦耳。

足下上畏太后之严,下惑于奸臣之态,居深宫之中,不离阿保之手,终身迷惑,无与昭奸。

大者宗庙灭覆,小者身以孤危,此臣之所恐耳。

若夫穷辱之事,死亡之患,臣不敢畏也。

臣死而秦治,是臣死贤于生。

”秦王跽曰:“先生是何言也

夫秦国辟远,寡人愚不肖,先生乃幸辱至于此,是天以寡人慁先生而存先王之宗庙也。

寡人得受命于先生,是天所以幸先王,而不弃其孤也。

先生奈何而言若是

事无小大,上及太后,下至大臣,愿先生悉以教寡人,无疑寡人也。

”范睢拜,秦王亦拜。

  范睢曰:“大王之国,四塞以为固,北有甘泉、谷口,南带泾、渭,右陇、蜀,左关、阪,奋击百万,战车千乘,利则出攻,不利则入守,此王者之地也。

民怯于私斗而勇于公战,此王者之民也。

王并此二者而有之。

夫以秦卒之勇,车骑之众,以治诸侯,譬若施韩卢而搏蹇兔也,霸王之业可致也,而群臣莫当其位。

至今闭关十五年,不敢窥兵于山东者,是穰侯为秦谋不忠,而大王之计有所失也。

”秦王跽曰:“寡人愿闻失计。

”  然左右多窃听者,范睢恐,未敢言内,先言外事,以观秦王之俯仰。

因进曰:“夫穰侯越韩、魏而攻齐纲、寿,非计也。

少出师则不足以伤齐,多出师则害于秦。

臣意王之计,欲少出师而悉韩、魏之兵也,则不义矣。

今见与国之不亲也,越人之国而攻,可乎

其于计疏矣。

且昔齐闵王南攻楚,破军杀将,再辟地千里,而齐尺寸之地无得焉者,岂不欲得地哉,形势不能有也。

诸侯见齐之罢弊,君臣之不和也,兴兵而伐齐,大破之。

士辱兵顿,皆咎其王,曰:‘谁为此计者乎

’王曰:‘文子为之。

’大臣作乱,文子出走。

故齐所以大破者,以其伐楚而肥韩、魏也。

此所谓借贼兵而赍盗粮者也。

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也,得尺亦王之尺也。

今释此而远攻,不亦缪乎

且昔者中山之国地方五百里,赵独吞之,功成名立而利附焉,天下莫之能害也。

今夫韩、魏,中国之处而天下之枢也,王其欲霸,必亲中国以为天下枢,以威楚、赵。

楚强则附赵,赵强则附楚,楚、赵皆附,齐必惧矣。

齐惧,必卑辞重币以事秦。

齐附而韩、魏因可虏也。

”昭王曰:“吾欲亲魏久矣,而魏多变之国也,寡人不能亲。

请问亲魏奈何

”对曰:“王卑词重币以事之;不可,则割地而赂之;不可,因举兵而伐之。

”王曰:“寡人敬闻命矣。

”乃拜范睢为客卿,谋兵事。

卒听范睢谋,使五大夫绾伐魏,拔怀。

后二岁,拔邢丘。

  客卿范睢复说昭王曰:“秦、韩之地形,相错如绣。

秦之有韩也,譬如木之有蠹也,人之有心腹之病也。

天下无变则已,天下有变,其为秦患者孰大于韩乎

王不如收韩。

”昭王曰:“吾固欲收韩,韩不听,为之奈何

”对曰:“韩安得无听乎

王下兵而攻荥阳,则巩、成皋之道不通;北断太行之道,则上党之师不下。

王一兴兵而攻荥阳,则其国断而为三。

夫韩见必亡,安得不听乎

若韩听,而霸事因可虑矣。

”王曰:“善。

”且欲发使于韩。

  范睢日益亲,复说用数年矣,因请间说曰:“臣居山东时,闻齐之有田文,不闻其有王也;闻秦之有太后、穰侯、华阳、高陵、泾阳,不闻其有王也。

夫擅国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

今太后擅行不顾,穰侯出使不报,华阳、泾阳等击断无讳,高陵进退不请。

四贵备而国不危者,未之有也。

为此四贵者下,乃所谓无王也。

然则权安得不倾,令安得从王出乎

臣闻善治国者,乃内固其威而外重其权。

穰侯使者操王之重,决制于诸侯,剖符于天下,政适伐国,莫敢不听。

战胜攻取则利归于陶,国弊御于诸侯;战败则结怨于百姓,而祸归于社稷。

诗曰‘木实繁者披其枝,披其枝者伤其心;大其都者危其国,尊其臣者卑其主’。

崔杼、淖齿管齐,射王股,擢王筋,县之于庙梁,宿昔而死。

李兑管赵,囚主父于沙丘,百日而饿死。

今臣闻秦太后、穰侯用事,高陵、华阳、泾阳佐之,卒无秦王,此亦淖齿、李兑之类也。

且夫三代所以亡国者,君专授政,纵酒驰骋弋猎,不听政事。

其所授者,妒贤嫉能,御下蔽上,以成其私,不为主计,而主不觉悟,故失其国。

今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吏,下及王左右,无非相国之人者。

见王独立于朝,臣窃为王恐,万世之后,有秦国者非王子孙也。

”昭王闻之大惧,曰:“善。

”于是废太后,逐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于关外。

秦王乃拜范睢为相。

收穰侯之印,使归陶,因使县官给车牛以徙,千乘有余。

到关,关阅其宝器,宝器珍怪多于王室。

  秦封范睢以应,号为应侯。

当是时,秦昭王四十一年也。

  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

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

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

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

”范睢曰:“然。

”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

”曰:“不也。

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

”须贾曰:“今叔何事

”范睢曰“臣为人庸赁。

”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

”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

须贾因问曰:“秦相张君,公知之乎

吾闻幸于王,天下之事皆决于相君。

今吾事之去留在张君。

孺子岂有客习于相君者哉

”范睢曰:“主人翁习知之。

唯睢亦得谒,睢请为见君于张君。

”须贾曰:“吾马病,车轴折,非大车驷马,吾固不出。

”范睢曰:“愿为君借大车驷马于主人翁。

”  范睢归取大车驷马,为须贾御之,入秦相府。

府中望见,有识者皆避匿。

须贾怪之。

至相舍门,谓须贾曰:“待我,我为君先入通于相君。

”须贾待门下,持车良久,问门下曰:“范叔不出,何也

”门下曰:“无范叔。

”须贾曰:“乡者与我载而入者。

”门下曰:“乃吾相张君也。

”须贾大惊,自知见卖,乃肉袒厀行,因门下人谢罪。

于是范睢盛帷帐,待者甚众,见之。

须贾顿首言死罪,曰:“贾不意君能自致于青云之上,贾不敢复读天下之书,不敢复与天下之事。

贾有汤镬之罪,请自屏于胡貉之地,唯君死生之

”范睢曰:“汝罪有几

”曰:“擢贾之发以续贾之罪,尚未足。

”范睢曰:“汝罪有三耳。

昔者楚昭王时而申包胥为楚却吴军,楚王封之以荆五千户,包胥辞不受,为丘墓之寄于荆也。

今睢之先人丘墓亦在魏,公前以睢为有外心于齐而恶睢于魏齐,公之罪一也。

当魏齐辱我于厕中,公不止,罪二也。

更醉而溺我,公其何忍乎

罪三矣。

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

”乃谢罢。

入言之昭王,罢归须贾。

  须贾辞于范睢,范睢大供具,尽请诸侯使,与坐堂上,食饮甚设。

而坐须贾于堂下,置莝豆其前,令两黥徒夹而马食之。

数曰:“为我告魏王,急持魏齐头来

不然者,我且屠大梁。

”须贾归,以告魏齐。

魏齐恐,亡走赵。

匿平原君所。

  范睢既相,王稽谓范睢曰:“事有不可知者三,有不奈何者亦三。

宫车一日晏驾,是事之不可知者一也。

君卒然捐馆舍,是事之不可知者二也。

使臣卒然填沟壑,是事之不可知者三也。

宫车一日晏驾,君虽恨于臣,无可奈何。

君卒然捐馆舍,君虽恨于臣,亦无可奈何。

使臣卒然填沟壑,君虽恨于臣,亦无可奈何。

”范睢不怿,乃入言于王曰:“非王稽之忠,莫能内臣于函谷关;非大王之贤圣,莫能贵臣。

今臣官至于相,爵在列侯,王稽之官尚止于谒者,非其内臣之意也。

”昭王召王稽,拜为河东守,三岁不上计。

又任郑安平,昭王以为将军。

范睢于是散家财物,尽以报所尝困戹者。

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范睢相秦二年,秦昭王之四十二年,东伐韩少曲、高平,拔之。

  秦昭王闻魏齐在平原君所,欲为范睢必报其仇,乃详为好书遗平原君曰;“寡人闻君之高义,愿与君为布衣之友,君幸过寡人,寡人愿与君为十日之饮。

”平原君畏秦,且以为然,而入秦见昭王。

昭王与平原君饮数日,昭王谓平原君曰:“昔周文王得吕尚以为太公,齐桓公得管夷吾以为仲父,今范君亦寡人之叔父也。

范君之仇在君之家,愿使人归取其头来;不然,吾不出君于关。

”平原君曰:“贵而为交者,为贱也;富而为交者,为贫也。

夫魏齐者,胜之友也,在,固不出也,今又不在臣所。

”昭王乃遗赵王书曰:“王之弟在秦,范君之仇魏齐在平原君之家。

王使人疾持其头来;不然,吾举兵而伐赵,又不出王之弟于关。

”赵孝成王乃发卒围平原君家,急,魏齐夜亡出,见赵相虞卿。

虞卿度赵王终不可说,乃解其相印,与魏齐亡,间行,念诸侯莫可以急抵者,乃复走大梁,欲因信陵君以走楚。

信陵君闻之,畏秦,犹豫未肯见,曰:“虞卿何如人也

”时侯嬴在旁,曰:“人固未易知,知人亦未易也。

夫虞卿蹑屩檐簦,一见赵王,赐白璧一双,黄金百镒;再见,拜为上卿;三见,卒受相印,封万户侯。

当此之时,天下争知之。

夫魏齐穷困过虞卿,虞卿不敢重爵禄之尊,解相印,捐万户侯而间行。

急士之穷而归公子,公子曰‘何如人’。

人固不易知,知人亦未易也

”信陵君大惭,驾如野迎之。

魏齐闻信陵君之初难见之,怒而自刭。

赵王闻之,卒取其头予秦。

秦昭王乃出平原君归赵。

  昭王四十三年,秦攻韩汾陉,拔之,因城河上广武。

  后五年,昭王用应侯谋,纵反间卖赵,赵以其故,令马服子代廉颇将。

秦大破赵于长平,遂围邯郸。

已而与武安君白起有隙,言而杀之。

任郑安平,使击赵。

郑安平为赵所围,急,以兵二万人降赵。

应侯席稾请罪。

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于是应侯罪当收三族。

秦昭王恐伤应侯之意,乃下令国中:“有敢言郑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

”而加赐相国应侯食物日益厚,以顺适其意。

后二岁,王稽为河东守,与诸侯通,坐法诛。

而应侯日益以不怿。

  昭王临朝叹息,应侯进曰:“臣闻‘主忧臣辱,主辱臣死’。

今大王中朝而忧,臣敢请其罪。

”昭王曰:“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

夫铁剑利则士勇,倡优拙则思虑远。

夫以远思虑而御勇士,吾恐楚之图秦也。

夫物不素具,不可以应卒,今武安君既死,而郑安平等畔,内无良将而外多敌国,吾是以忧。

”欲以激励应侯。

应侯惧,不知所出。

蔡泽闻之,往入秦也。

  蔡泽者,燕人也。

游学干诸侯小大甚众,不遇。

而从唐举相,曰:“吾闻先生相李兑,曰‘百日之内持国秉’,有之乎

”曰:“有之。

”曰:“若臣者何如

”唐举孰视而笑曰:“先生曷鼻,巨肩,魋颜,蹙齃,膝挛。

吾闻圣人不相,殆先生乎

”蔡泽知唐举戏之,乃曰:“富贵吾所自有,吾所不知者寿也,愿闻之。

”唐举曰:“先生之寿,从今以往者四十三岁。

”蔡泽笑谢而去,谓其御者曰:“吾持粱刺齿肥,跃马疾驱,怀黄金之印,结紫绶于要,揖让人主之前,食肉富贵,四十三年足矣。

”去之赵,见逐。

之韩、魏,遇夺釜鬲于涂。

闻应侯任郑安平、王稽皆负重罪于秦,应侯内惭,蔡泽乃西入秦。

  将见昭王,使人宣言以感怒应侯曰:“燕客蔡泽,天下雄俊弘辩智士也。

彼一见秦王,秦王必困君而夺君之位。

”应侯闻,曰:“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说,吾既知之,众口之辩,吾皆摧之,是恶能困我而夺我位乎

”使人召蔡泽。

蔡泽入,则揖应侯。

应侯固不快,及见之,又倨,应侯因让之曰:“子尝宣言欲代我相秦,宁有之乎

”对曰:“然。

”应侯曰:“请闻其说。

”蔡泽曰:“吁,君何见之晚也

夫四时之序,成功者去。

夫人生百体坚强,手足便利,耳目聪明而心圣智,岂非士之愿与

”应侯曰:“然。

”蔡泽曰:“质仁秉义,行道施德,得志于天下,天下怀乐敬爱而尊慕之,皆愿以为君王,岂不辩智之期与

”应侯曰:“然。

”蔡泽复曰:“富贵显荣,成理万物,使各得其所;性命寿长,终其天年而不夭伤;天下继其统,守其业,传之无穷;名实纯粹,泽流千里,世世称之而无绝,与天地终始:岂道德之符而圣人所谓吉祥善事者与

”应侯曰:“然。

”  蔡泽曰:“若夫秦之商君,楚之吴起,越之大夫种,其卒然亦可愿与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复谬曰:“何为不可

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极身无贰虑,尽公而不顾私;设刀锯以禁奸邪,信赏罚以致治;披腹心,示情素,蒙怨咎,欺旧友,夺魏公子昂,安秦社稷,利百姓,卒为秦禽将破敌,攘地千里。

吴起之事悼王也,使私不得害公,谗不得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不为危易行,行义不辟难,然为霸主强国,不辞祸凶。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主虽困辱,悉忠而不解,主虽绝亡,尽能而弗离,成功而弗矜,贵富而不骄怠。

若此三子者,固义之至也,忠之节也。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视死如归;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士固有杀身以成名,唯义之所在,虽死无所恨。

何为不可哉

”  蔡泽曰:“主圣臣贤,天下之盛福也;君明臣直,国之福也;父慈子孝,夫信妻贞,家之福也。

故比干忠而不能存殷,子胥智而不能完吴,申生孝而晋国乱。

是皆有忠臣孝子,而国家灭乱者,何也

无明君贤父以听之,故天下以其君父为僇辱而怜其臣子。

今商君、吴起、大夫种之为人臣,是也;其君,非也。

故世称三子致功而不见德,岂慕不遇世死乎

夫待死而后可以立忠成名,是微子不足仁,孔子不足圣,管仲不足大也。

夫人之立功,岂不期于成全邪

身与名俱全者,上也。

名可法而身死者,其次也。

名在僇辱而身全者,下也。

”于是应侯称善。

  蔡泽少得间,因曰:“夫商君、吴起、大夫种,其为人臣尽忠致功则可愿矣,闳夭事文王,周公辅成王也,岂不亦忠圣乎

以君臣论之,商君、吴起、大夫种其可愿孰与闳夭、周公哉

”应侯曰:“商君、吴起、大夫种弗若也。

”蔡泽曰:“然则君之主慈仁任忠,敦厚旧故,其贤智与有道之士为胶漆,义不倍功臣,孰与秦孝公、楚悼王、越王乎

”应侯曰:“未知何如也。

”蔡泽曰:“今主亲忠臣,不过秦孝公、楚悼王、越王,君之设智,能为主安危修政,治乱强兵,批患折难,广地殖谷,富国足家,强主,尊社稷,显宗庙,天下莫敢欺犯其主,主之威盖震海内,功彰万里之外,声名光辉传于千世,君孰与商君、吴起、大夫种

”应侯曰:“不若。

”蔡泽曰:“今主之亲忠臣不忘旧故不若孝公、悼王、句践,而君之功绩爱信亲幸又不若商君、吴起、大夫种,然而君之禄位贵盛,私家之富过于三子,而身不退者,恐患之甚于三子,窃为君危之。

语曰‘日中则移,月满则亏’。

物盛则衰,天地之常数也。

进退盈缩,与时变化,圣人之常道也。

故‘国有道则仕,国无道则隐’。

圣人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今君之怨已雠而德已报,意欲至矣,而无变计,窃为君不取也。

且夫翠、鹄、犀、象,其处势非不远死也,而所以死者,惑于饵也。

苏秦、智伯之智,非不足以辟辱远死也,而所以死者,惑于贪利不止也。

是以圣人制礼节欲,取于民有度,使之以时,用之有止,故志不溢,行不骄,常与道俱而不失,故天下承而不绝。

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至于葵丘之会,有骄矜之志,畔者九国。

吴王夫差兵无敌于天下,勇强以轻诸侯,陵齐、晋,故遂以杀身亡国。

夏育、太史噭叱呼骇三军,然而身死于庸夫。

此皆乘至盛而不返道理,不居卑退处俭约之患也。

夫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力田稸积,习战陈之事,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成秦国之业。

功已成矣,而遂以车裂。

楚地方数千里,持戟百万,白起率数万之师以与楚战,一战举鄢、郢以烧夷陵,再战南并蜀、汉。

又越韩、魏而攻强赵,北阬马服,诛屠四十余万之众,尽之于长平之下,流血成川,沸声若雷,遂入围邯郸,使秦有帝业。

楚、赵天下之强国而秦之仇敌也,自是之后,楚、赵皆慑伏不敢攻秦者,白起之势也。

身所服者七十余城,功已成矣,而遂赐剑死于杜邮。

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南收杨越,北并陈、蔡,破横散从,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禁朋党以励百姓,定楚国之政,兵震天下,威服诸侯。

功已成矣,而卒枝解。

大夫种为越王深谋远计,免会稽之危,以亡为存,因辱为荣,垦草入邑,辟地殖谷,率四方之士,专上下之力,辅句践之贤,报夫差之雠,卒擒劲吴,令越成霸。

功已彰而信矣,句践终负而杀之。

此四子者,功成不去,祸至于此。

此所谓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返者也。

范蠡知之,超然辟世,长为陶朱公。

君独不观夫博者乎

或欲大投,或欲分功,此皆君之所明知也。

今君相秦,计不下席,谋不出廊庙,坐制诸侯,利施三川,以实宜阳,决羊肠之险,塞太行之道,又斩范、中行之涂,六国不得合从,栈道千里,通于蜀、汉,使天下皆畏秦,秦之欲得矣,君之功极矣,此亦秦之分功之时也。

如是而不退,则商君、白公、吴起、大夫种是也。

吾闻之,‘鉴于水者见面之容,鉴于人者知吉与凶’。

《书》曰‘成功之下,不可久处’。

四子之祸,君何居焉

君何不以此时归相印,让贤者而授之,退而岩居川观,必有伯夷之廉,长为应侯。

世世称孤,而有许由、延陵季子之让,乔松之寿,孰与以祸终哉

即君何居焉

忍不能自离,疑不能自决,必有四子之祸矣。

《易》曰‘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返者也。

愿君孰计之

”应侯曰:“善。

吾闻‘欲而不知(止)[足],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止],失其所以有’。

先生幸教,睢敬受命。

’于是乃延入坐,为上客。

  后数日,入朝,言于秦昭王曰:“客新有从山东来者曰蔡泽,其人辩士,明于三王之事,五伯之业,世俗之变,足以寄秦国之政。

臣之见人甚众,莫及,臣不如也。

臣敢以闻。

”秦昭王召见,与语,大说之,拜为客卿。

应侯因谢病请归相印。

昭王强起应侯,应侯遂称病笃。

范睢免相,昭王新说蔡泽计画,遂拜为秦相,东收周室。

  蔡泽相秦数月,人或恶之,惧诛,乃谢病归相印,号为纲成君。

居秦十余年,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

卒事始皇帝,为秦使于燕,三年而燕使太子丹入质于秦。

  太史公曰:韩子称“长袖善舞,多钱善贾”,信哉是言也

范睢、蔡泽世所谓一切辩士,然游说诸侯至白首无所遇者,非计策之拙,所为说力少也。

及二人羁旅入秦,继踵取卿相,垂功于天下者,固强弱之势异也。

然士亦有偶合,贤者多如此二子,不得尽意,岂可胜道哉

然二子不困戹,恶能激乎

《古文观止》原文+译文

隐公 (传)惠公元妃孟子。

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

宋武公生仲子。

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

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隐公(经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

(经一·二)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经一·三)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经一·四)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经一·五)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经一·六)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经一·七)公子益师卒。

(传一·一)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传一·二)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邾子克也。

未王命,故不书爵。

曰「仪父」,贵之也。

公摄位而欲求好於邾,故为蔑之盟。

(传一·三)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

不书,非公命也。

(传一·四)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

亟请於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

佗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

」对曰:「姜氏何厌之有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

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 (传一·四)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於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

子封曰:「可矣。

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昵。

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

公闻其期,曰:「可矣。

」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京叛大叔段。

段入于鄢。

公伐诸鄢。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传一·四)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於公。

公赐之食。

食舍肉。

公问之。

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

」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

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公从之。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

」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 (传一·五)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缓,且子氏未薨,故名。

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传一·六)八月,纪人伐夷。

夷不告,故不书。

(传一·七)有蜚。

不为灾,亦不书。

(传一·八)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

公立而求成焉。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传一·九)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

公弗临,故不书。

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太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

(传一·十)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

(传一·十一)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

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

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

请师於邾,邾子使私於公子豫。

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

不书,非公命也。

(传一·十二)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传一·十三)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

(传一·十四)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

隐公(经二·一)二年 春,公会戎于潜。

(经二·二)夏,五月,莒人入向。

(经二·三)无骇帅师入极。

(经二·四)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经二·五)九月,纪裂繻来逆女。

(经二·六)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经二·七)纪子帛、莒子盟于密。

(经二·八)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经二·九)郑人伐卫。

(传二·一)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修惠公之好也。

戎请盟,公辞。

(传二·二)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

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

(传二·三)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胜之。

(传二·四)戎请盟。

秋,盟于唐,复修戎好也。

(传二·五)九月,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

(传二·六)冬,纪子帛、莒子盟于密,鲁故也。

(传二·七)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

隐公(经三·一)三年 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经三·二)三月,庚戌,天王崩。

(经三·三)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经三·四)秋,武氏子来求赙。

(经三·五)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经三·六)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经三·七)癸未,葬宋穆公。

(传三·一)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

赴以庚戌,故书之。

(传三·二)夏,君氏卒--声子也。

不赴於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

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

为公故,曰「君氏」。

(传三·三)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

王贰于虢。

郑伯怨王。

王曰:「无之。

」故周、郑交质。

王子狐为质於郑,郑公子忽为质於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

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

秋,又取成周之禾。

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

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

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 (传三·四)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传三·五)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

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

请子奉之,以主社稷。

寡人虽死,亦无悔焉。

」对曰:「群臣愿奉冯也。

」公曰:「不可。

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

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

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

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

」使公子冯出居於郑。

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

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

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

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

」 (传三·六)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

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

(传三·七)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

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

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

有宠而好兵,公弗禁。

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於邪。

骄、奢、淫、泆,所自邪也。

四者之来,宠禄过也。

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

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

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

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

桓公立,乃老。

隐公(经四·一)四年 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经四·二)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经四·三)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经四·四)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经四·五)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经四·六)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经四·七)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传四·一)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传四·二)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

未及期,卫人来告乱。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传四·三)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

郑人欲纳之。

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於郑,而求宠於诸侯,以和其民。

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

」宋人许之。

於是陈、蔡方睦於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公问於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

」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

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

夫州吁,阻兵而安忍。

阻兵,无众;安忍,无亲。

众叛、亲离,难以济矣。

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

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於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

」 (传四·四)秋,诸侯复伐郑。

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

羽父请以师会之,公弗许。

固请而行。

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

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

(传四·五)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於石子。

石子曰:「王觐为可。

」曰:「何以得觐

」曰:「陈桓公方有宠於王。

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

」厚从州吁如陈。

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

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

」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

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

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

恶州吁而厚与焉。

『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 (传四·六)卫人逆公子晋于邢。

冬,十二月,宣公即位。

书曰「卫人立晋」,众也。

隐公(经五·一)五年 春,公矢鱼于棠。

(经五·二)夏,四月,葬卫桓公。

(经五·三)秋,卫师入郕。

(经五·四)九月,考仲子之宫。

初献六羽。

(经五·五)邾人、郑人伐宋。

(经五·六)螟。

(经五·七)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经五·八)宋人伐郑,围长葛。

隐公(传五·一)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

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

君,将纳民於轨、物者也。

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

不轨不物,谓之乱政。

乱政亟行,所以败也。

故春搜、夏苗、秋猕、冬狩,皆於农隙以讲事也。

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

归而饮至,以数军实。

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

鸟兽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

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阜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

」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传五·二)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

翼侯奔随。

(传五·三)夏,葬卫桓公。

卫乱,是以缓。

(传五·四)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卫人以燕师伐郑,郑祭足、原繁、泄驾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

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

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

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 (传五·五)曲沃叛王。

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于翼。

(传五·六)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

(传五·七)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

公问羽数於众仲。

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

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

」公从之。

於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

(传五·八)宋人取邾田。

邾人告於郑曰:「请君释憾於宋,敝邑为道。

」郑人以王师会之,伐宋,入其郛,以报东门之役。

宋人使来告命。

公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於使者曰:「师何及

」对曰:「未及国。

」公怒,乃止。

辞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难,今问诸使者,曰:『师未及国』,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 (传五·九)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

公曰:「叔父有憾於寡人,寡人弗敢忘。

」葬之加一等。

(传五·十)宋人伐郑,围长葛,以报入郛之役也。

隐公(经六·一)六年 春,郑人来渝平。

(经六·二)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

(经六·三)秋,七月。

(经六·四)冬,宋人取长葛。

隐公(传六·一)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更成也。

(传六·二)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

(传六·三)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

(传六·四)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

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

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

君其许郑

」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

」遂不许。

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

长恶不悛,从自及也。

虽欲救之,其将能乎

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

』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 (传六·五)秋,宋人取长葛。

(传六·六)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於宋、卫、齐、郑,礼也。

(传六·七)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

王不礼焉。

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

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

郑不来矣。

」 隐公(经七·一)七年 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经七·二)滕侯卒。

(经七·三)夏,城中丘。

(经七·四)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经七·五)秋,公伐邾。

(经七·六)冬,天王使凡伯来聘。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隐公(传七·一)七年,春,滕侯卒。

不书名,未同盟也。

凡诸侯同盟,於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

(传七·二)夏,城中丘。

书不时也。

(传七·三)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艾之盟也。

(传七·四)秋,宋及郑平。

七月庚申,盟于宿。

公伐邾,为宋讨也。

(传七·五)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

冬,王使凡伯来聘。

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传七·六)陈及郑平。

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

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

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

」郑良佐如陈莅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

(传七·七)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婚。

隐公(经八·一)八年 春,宋公、卫侯遇于垂。

(经八·二)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

庚寅,我入祊。

(经八·三)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经八·四)辛亥,宿男卒。

(经八·五)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经八·六)八月,葬蔡宣公。

(经八·七)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

(经八·八)螟。

(经八·九)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隐公(传八·一)八年,春,齐侯将平宋、卫,有会期。

宋公以币请於卫,请先相见。

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

(传八·二)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

(传八·三)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传八·四)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

辛亥,以妫氏归。

甲寅,入于郑。

陈针子送女,先配而后祖。

针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

非礼也,何以能育

」 (传八·五)齐人卒平宋、卫于郑。

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传八·六)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

(传八·七)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

(传八·八)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

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以鸠其民,君之惠也。

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 (传八·九)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

公问族於众仲。

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邑亦如之。

」公命以字为展氏。

隐公(经九·一)九年 春,天子使南季来聘。

(经九·二)三月癸酉,大雨,震电。

庚辰,大雨雪。

(经九·三)挟卒。

(经九·四)夏,城郎。

(经九·五)秋,七月。

(经九·六)冬,公会齐侯于防。

隐公(传九·一)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书始也;辰,大雨雪,亦如之。

书时失也。

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平地尺为大雪。

(传九·二)夏,城郎。

书不时也。

(传九·三)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

伐宋。

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

公怒,绝宋使。

(传九·四)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

(传九·五)冬,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

(传九·六)北戎侵郑。

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

」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

君为三覆以待之。

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

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

后者不救,则无继矣。

乃可以逞。

」从之。

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师,前后击之,尽殪。

戎师大奔。

十一月,甲寅,郑人大败戎师。

隐公(经十·一)十年 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

(经十·二)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

(经十·三)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辛未,取郜。

辛巳,取防。

(经十·四)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戴。

郑伯伐取之。

(经十·五)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隐公(传十·一)十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

癸丑,盟于邓,为师期。

(传十·二)夏,五月,羽父先会齐侯、郑伯伐宋。

(传十·三)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

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

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

君子谓郑庄公於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传十·四)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

秋,七月,庚寅,郑师入郊,犹在郊。

宋人、卫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

八月壬戌,郑伯围戴。

癸亥,克之,取三师焉。

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

(传十·五)九月戊寅,郑伯入宋。

(传十·六)冬,齐人、郑人入郕,讨违王命也。

隐公(经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滕侯、薛侯来朝。

(经十一·二)夏,公会郑伯于时来。

(经十一·三)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经十一·四)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隐公(传十一·一)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

薛侯曰:「我先封。

」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公使羽父请於薛侯曰:「君为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

』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

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

」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传十一·二)夏,公会郑伯于郲,谋伐许也。

郑伯将伐许。

五月,甲辰,授兵於大宫。

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

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隐公(传十一·三)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

庚辰,傅于许。

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

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

」郑师毕登。

壬午,遂入许。

许庄公奔卫。

齐侯以许让公。

公曰:「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

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

」乃与郑人。

(传十一·三)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

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於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

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

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婚媾,其能降以相从也。

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

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

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

」及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寘於许。

我死,乃亟去之

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

夫许,大岳之胤也。

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於是乎有礼。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隐公(传十一·四)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

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

政以治民,刑以正邪。

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

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 隐公(传十一·五)王取邬、刘、蔿、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颓、怀。

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

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隐公(传十一·六)郑、息有违言。

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

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徵辞,不察有罪。

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隐公(传十一·七)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

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

宋不告命,故不书。

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

师出臧否,亦如之。

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隐公(传十一·八)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

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

使营菟裘,吾将老焉。

」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

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

郑人囚诸尹氏。

赂尹氏,而祷於其主锺巫。

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

十一月,公祭锺巫,齐于社圃,馆于寪氏。

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

不书葬

求《汉书》读后感1000字左右

全篇翻译如下: 你要的选段都齐了蔡泽,燕国人。

游学四方,向所在诸侯求取官位,(都没有获得机会。

)到赵国,被驱逐。

又前往韩、魏,在路上,所带行厨炊具又都给别人抢去了,于是蔡泽只好向西到秦国。

蔡泽准备去见秦昭王,就(用计)先派人扬言,用以激怒秦国宰相范雎,说:“燕人蔡泽,是天下见识高超、口辩厉害的智慧之人,他一拜见秦王,秦王一定会使你窘迫而(蔡泽)定会夺取你的相位。

”范雎听说后,派人召蔡泽来见。

蔡泽进见,却只长揖之礼而不下拜,本来早就(惹得)范雎不高兴。

等到接见后,蔡泽的态度又很倨傲放肆,范雎于是责备他说:你曾经扬言要取代我做秦国宰相,难道有件事吗

请允许我听听你的说法

”蔡泽说:“假使像商君、吴起、大夫种那样的结局,也可以作为祈向的愿望吗

”范雎料到蔡泽故意引用这三人之事,是要用这些说辞来堵住自己的嘴。

于是就诡辩地回答说:“为什么不可以

像这三个人,本来就是仁义的极致,忠诚的标准。

因此君子为保持节义可以以身殉难,视死如归。

活着而受辱没,还不如为节义死去而荣耀。

士人本来就有杀身成名的,只要仁义所在,即便死也无所怨恨,为什么不可以

”蔡泽说:“商君、吴起、大夫种作为人臣,做得对;但那些君主,却错了。

所以,世人称这三人尽了忠孝之功而不得好报,难道羡慕他们那样不得好报而白死么

十人建功立业,难道不期望成全吗

性命和功名都得成全的,这是最好的愿望。

功名可以使后世景仰而性命却失去的,这就次一等了;性命虽得苟全,但声名却蒙受污辱,这就是最下的一等了。

”听到这里,范雎称许蔡泽的话。

于是请他入座,待为上宾。

过后几天,范雎上朝,把蔡泽的情况向秦昭王作了禀报。

秦昭王召见蔡泽,同他谈话,大为喜悦,授予他客卿之位。

范雎于是托言有病情昭王允话他归还相印。

秦召王新宠蔡泽,于是授予蔡泽宰相之位,并在他的辅佐下灭了东周。

蔡泽做秦相几个月后,有人说他的坏话,中伤他,蔡泽害怕被杀,于是就托言有病归还相印。

在秦国十多年,奉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最后奉事秦始皇。

蔡泽作为秦国使者出使燕国,在燕国三年,就让太子丹被送入秦国当了人质。

太史公评论说:韩非子认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这句话很可信啊。

范雎、蔡泽等世上的一切辩士,虽然游说诸侯,但(大都是)到了头白也没有入仕的机会。

这并非他们的计策拙劣,而是因为游说的力度不大。

等到入秦作客,相继取得卿相之位,功垂天下的原因,是(游说力度)强弱形势本来就不一样,凭借不同罢了。

辩士也有偶然遇到好机会的;天下有很多象蔡泽二人一样的贤能之人,却没有遇到好机会,所以就不能尽展他们的才能,(这样的事)又哪能一一数得尽呢

然而,范雎、蔡泽二人如果不被厄境所困,又哪能激励自奋呢

资治通鉴三家分晋读后感200字

天,我利用寒假时间读完了治通鉴》这本书,其中王朝的更迭气势的盛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资治通鉴》这本书是宋朝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录了上起东周下至五代,一千三百多年的史事.司马光编成这部四百多万字的巨著,一共花费了十九年的时间.这本书通过记录一些明君贤臣的事迹,简单明了又不失生动地告诉大家,清廉,正直,刚强,宽厚,忠诚,信义,执着等,这些古人所具有的品质.这是品质,在今天仍然可贵,是我们人生路上所不可缺少的.下面我就来说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战国是一个崇尚诡术的时代,百家辈出,然而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杀伤力最大的还是反间计.反间计有很多的表现形式,然而其无一例外的针对了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多疑).何人不疑,何况国君,寡人寡人,说的就是无倾腹相交之人啊.因为敌人和小人的反间,最令人惋惜的还是魏,魏据中原之地,富庶傲视诸侯,如果能留住吴起和孙膑这两位战国时期最伟大的军事家,又何愁霸业不成;损失最惨重的还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北略中山,治胡地,使赵成为战国末期唯一能够和秦抗衡的国家.然而长平一役,赵为范雎反间,以赵括代廉颇,以至四十万大军为秦坑杀.有太多的史实和反间计联系在了一起,可以肯定的是,它将继续挑战人类最脆弱的部分.因为信息永远不可能是完备的,人性永远是多疑的.还有一点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商鞅变法.以刑名之学变法,手段太残酷,积怨太深.他在渭水旁边处决囚犯,染红了整片渭水.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得到太子虔和贵族的支持.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车裂灭门.“得人者兴,失人者崩”,今日中国要推行各项改革,亦应徐图缓进,毋操之过急.再来说说唐太宗,唐太宗是个明知且有远见的皇帝.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光知吃饭,不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稼穑之艰难,就不会珍惜粮食,就会大吃大喝,就会忘记劳动者的血汗,久而久之,则饭不常也.你只知骑马,加鞭快马,不知道喂马,不知道让马休息,不知疼马,则不能久乘之.不错,你一时比那些让马休息的人快了一些,可是你忘了,你的坐下骑已经气喘吁吁,快渴死了,饿死了,累死了,它不会把你驮到目的地的.君犹舟,民犹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当权者不知爱护百姓,当头头的,不知关心下属,则危在旦夕.这也就清晰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国家,《资治通鉴》里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比较的典型,望大家有时间都来读一遍,从中了解我国的历史,从历史中学到做人乃至治国的道理

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

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

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骂人最恶毒的话莫过于说人卑贱,而最大的悲哀莫过于陷于穷困。

长久的处于卑贱的地位、穷困的境地,经常攻击当世和做出厌恶名利的样子,自我标榜是清静无为,这不是做士做君子的修养作为。

这是春秋战国末年政治家李斯先生说的话。

这是非常实际、非常现实的话。

吾认为是很有道理的。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乃文章。

正文·李斯列传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

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

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於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  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

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

辞於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

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

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彊行者耳。

故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

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  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

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曰:“胥人者,去其几也。

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

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

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

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

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

夫以秦之彊,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

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彊,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

”秦王乃拜斯为长史,听其计,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

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

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後。

秦王拜斯为客卿。

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於秦耳,请一切逐客。

”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东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来丕豹、公孙支於晋。

此五子者,不产於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彊,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彊。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彊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於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彊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

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

必秦国之所生然後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後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

所以饰後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後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於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於侧也。

夫击甕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

今弃击甕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

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今取人则不然。

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

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

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彊则士勇。

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原忠者众。

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

官至廷尉。

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

夷郡县城,销其兵刃,示不复用。

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後无战攻之患。

  ***********  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

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

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

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

逮秦地之陕隘。

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

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

罪一矣。

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

罪二矣。

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

罪三矣。

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

罪四矣。

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

罪五矣。

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

罪六矣。

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

罪七矣。

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

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原陛下察之

”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  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

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

後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

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

”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

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於高。

高自知权重,乃献鹿,谓之马。

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

”左右皆曰“马也”。

二世惊,自以为惑,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故至于此。

可依盛德而明斋戒。

”於是乃入上林斋戒。

日游弋猎,有行人入上林中,二世自射杀之。

赵高教其女婿咸阳令阎乐劾不知何人贼杀人移上林。

高乃谏二世曰:“天子无故贼杀不辜人,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天且降殃,当远避宫以禳之。

”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宫。

  留三日,赵高诈诏卫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内乡,入告二世曰:“山东群盗兵大至

”二世上观而见之,恐惧,高既因劫令自杀。

引玺而佩之,左右百官莫从;上殿,殿欲坏者三。

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授之玺。

  子婴既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

高上谒,请病,因召入,令韩谈刺杀之,夷其三族。

  子婴立三月,沛公兵从武关入,至咸阳,群臣百官皆畔,不适。

子婴与妻子自系其颈以组,降轵道旁。

沛公因以属吏。

项王至而斩之。

遂以亡天下。

  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

斯知六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

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

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鼠在所居,人固择地。

斯效智力,功立名遂。

置酒咸阳,人臣极位。

一夫诳惑,变易神器。

国丧身诛,本同末异。

春秋决狱与原心定罪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 轻。

是故逢丑父当斮,而辕涛涂不宜执,鲁季子追庆父,而吴季子释阖庐,此四者,罪同异 论,其本殊也。

俱欺三军,或死或不死;俱弑君,或诛或不诛;听讼折狱,可无审耶

故折 狱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狱而非也,闇理迷众,与教相妨。

教,政之本也,狱,政之 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顺,故君子重之也。

——董仲舒一、这段话的头一句翻译过来就是: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

对那些动机邪恶的人,即使其犯罪未遂也须治罪;对首恶分子要严加量刑,而对那些出于善意而犯下罪行的人,量刑一定从轻。

这段话,就是赫赫有名的“原心定罪”原则。

如果单说“原心定罪”,现代人也很容易理解,比如同样是杀人,就分蓄意谋杀、过失杀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冲动杀人等等,但在“原心定罪”之前加上这个帽子,意义就不大一样了。

称,一位叫宋韬的秀才生病后,灵魂出窍,到了阴曹地府参加公务员考试,结果考上了城隍。

原因是他在“申论”中写句“有心为善,虽善不赏。

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1)“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 这十六个字听上去是掷地有声,看上去也是合情合理,但操作起来却大有难度:城隍也许有法力,能看透犯罪嫌疑人当时是怎么想的,可活人哪有这么大的本事

那么,活人判案,也就只能从事情的来龙去脉去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了,这也就是董仲舒说的“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董仲舒为此条原则举了四个例子:逄丑父该杀,辕涛涂不该抓,鲁季子追捕庆父,吴季子宽恕阖庐,这四个人罪行相同而论罪不同,因为他们当时“犯罪”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

所以,同样是欺骗军队,却既有该杀的,也有不该杀的;同样是弑君,也还是既有该杀的,又有不该杀的。

《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

董仲舒总结道,审判案件一定要把深层的道理搞清楚啊

所以说,如果法院公正,理就会越来越明,教化也就会越来越得到推行;如果法院不公正,人们就会越来越淡化了是非观念,结果,官方宣传上在教育人民仁义道德,现实世界却在教给人们相反的道理,这世界还怎么得了。

教化是为政之体,刑法是为政之用,它们领域不同,但作用一致,所以是绝不可相互悖离的,它们同样都为君子所重。

二、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经董仲舒的提倡和汉武帝刘彻的大力支持而兴起的。

“(吕步舒)持节使决淮南狱……以《春秋》之意正之,天子皆以为是。

”()“(何敞)以宽和为政,举冤狱,以《春秋》义断之,是以郡中无怨声。

”() “春秋决狱”,即以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作为依据来处理政治和司法问题。

之所以用“春秋决狱”这个说法,一是因为作为断案依据的主要是孔子所著的,被称为“义之大者”,载“先王遗道”和“人道之极”的《春秋》经;二是受所载的“故胶(东)[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的影响。

董仲舒有关的断狱案例曾被汇编成十卷,在两汉的司法实践中被经常引用。

到现在,原来的案例遗失很多,现存史料中记载了少量案例,典型的有五个: 第一个案例。

甲没有儿子,拣了一弃婴作为养子乙。

乙长大后杀了人,甲把乙藏了起来。

如果按照当时法律,藏匿犯人是要受重刑的。

但《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

董仲舒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所以甲不能判罪。

后来,唐律明确规定了父子相互隐匿不属犯罪。

(2)第二个案例。

甲把儿子乙送给了别人,儿子长大后,甲对他说:你是我儿子。

结果乙一气之下打了甲二十棍子。

按照法律,殴打父亲是要处以死刑的。

但董仲舒认为甲生了儿子不亲自抚养,父子关系已经断绝,所以乙不应被处死刑。

(3) 第三个案例。

父亲和别人因口角发生斗殴,对方用刀刺父亲,儿子拿棍子相救,结果误伤了父亲。

有的官吏认为儿子犯了殴打父亲的重罪,要按律处死。

但董仲舒根据孔子的观点,认为儿子的动机不是打父亲,所以应免罪。

(4)第四个案例。

有一女子的丈夫坐船时不幸淹死海中,无法找到尸体安葬。

四个月后,父母将这个女子改嫁。

按照法律,丈夫没有埋葬前,女子不能改嫁,否则处死。

董仲舒认为女子改嫁不是淫荡,也不是为了私利,所以应免罪。

(5) 第五个案例。

有一大夫跟着君主外出打猎,君主打得一头小鹿,让大夫带回。

半路上,碰见了母鹿,互相哀鸣。

大夫见其可怜,就放了小鹿。

君主要以违背君命处罚。

还未处罚,君主得了病,想到大夫心地好,不但免了罪,还想提拔他。

董仲舒认为,当初君主捕猎小鹿,大夫没有阻止(秦汉时禁止捕杀小鹿,以及其他幼小禽兽,春天时禁止捕杀任何禽兽),是违背了《春秋》之义,有罪;后来释放小鹿,算是有功,可以赦免。

但提拔是不应该的。

(6)三、载:“哀帝初即位,博士申咸给事中,亦东海人也,毁宣不供养行丧服,薄于骨肉,前以不忠孝免,不宜复列封侯在朝省。

宣子况为右曹侍郎,数闻其语,赇客杨明,欲令创咸面目,使不居位。

会司隶缺,况恐咸为之,遂令明遮斫咸宫门外,断鼻唇,身八创。

”这案子看似简单明了,不就是个故意伤害么,应该很好判才是。

不错,按照“春秋大义”,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恶的,而且犯罪实施完成,这是该杀的。

但控方的重点并不在这个故意伤害上面——相对于薛况和杨明犯下的另一罪行,故意伤害倒不显得有多要紧了。

“御史中丞众等奏:‘臣闻敬近臣,为近主也。

礼,下公门,式路马,君畜产且犹敬之。

《春秋》之义,意恶功遂,不免于诛,上浸之源不可长也,况首为恶,明手伤,功意俱恶,皆大不敬。

明当以重论,及况皆弃市。

’”“廷尉直以为:律曰‘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

’诏书无以诋欺成罪。

传曰:‘遇人不以义而见慭者,与痏人之罪钧,恶不直也。

’咸厚善修,而数称宣恶,流闻不谊,不可谓直。

况以故伤咸,计谋已定,后闻置司隶,因前谋而趣明,非以恐咸为司隶故造谋也。

本争私变,虽于掖门外伤咸道中,与凡民争斗无异。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古今之通道,三代所不易也。

孔子曰:‘必也正名。

’名不正,则至于刑罚不中;刑罚不中,而民无所错手足。

今以况为首恶,明手伤为大不敬,公私无差。

《春秋》之义,原心定罪。

原况以父见谤发忿怒,无它大恶。

加诋欺,辑小过成大辟,陷死刑,违明诏,恐非法意,不可施行。

圣王不以怒增刑。

明当以贼伤人不直,况与谋者皆爵减完为城旦。

”对于此案,控方和辩方全都本着“《春秋》原心定罪”这同一个原则进行论辩。

控方(御史中丞众等)认为:在宫门外犯罪,这是冒犯皇上,此风不可长

薛况是主犯,杨明是帮凶,这二人动机和行为都是邪恶的,犯了大不敬之罪。

对杨明的处罚理应从重,应判杨明和薛况——弃市

辩方(廷尉)则认为:薛况的作案动机是因为父亲受了申咸的诽谤,所以心生愤懑,这是父子亲情所致,是孝心的体现,情有可原,哪就够得上死罪

杨明应该只以故意伤害罪判刑,薛况有爵位在身,可以减罪,所以,他和其他同谋应该减刑为“完为城旦”。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控辩双方都是本着“《春秋》原心定罪”,却从这同一个原则中推导出了各自不同的结论。

四、在汉代及汉代以后的朝代,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以“春秋决狱”的方式审理,历代都有国家正式制定颁布的刑法和其他法律,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按其制定法和一般的司法程序审理,而以“春秋决狱”方式审理的则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在适用法律上却很牵强或者根本就有乖人情、有悖伦常的案件。

如前面提到的5个典型案件。

又如,如假卫太子案。

卫太子是汉武帝的第一位太子,后因“巫蛊之祸”而被迫出逃,死于外地。

有一个以卜筮为生的人,曾为一个做过卫太子近臣的人算卦,太子近臣说他的相貌很像卫太子,卜筮者遂异想天开,想冒充卫太子骗取富贵。

假卫太子的出现,对汉昭帝的皇位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但卫太子是皇帝的哥哥,并曾被立为太子,现在他又回来了,如何处置,昭帝和执政的大将军霍光都深感棘手,这可谓一例重大疑难案件。

隽不疑引用了《春秋》中卫灵公太子蒯聩的事例。

蒯聩得罪了卫灵公,出逃晋国。

卫灵公死后,晋国送蒯聩回国继位,灵公另一儿子蒯辄已即位,拒绝蒯聩回国,《春秋》很赞赏蒯辄的做法。

卫太子的情况与蒯聩相似,故隽不疑根据《春秋》的精神,大胆地逮捕了假卫太子,并最后将其腰斩于市。

(7)对“春秋决狱”的起止时间,目前法史学界的基本观点是:“春秋决狱”始于西汉武帝时期,至唐朝结束。

汉武帝时,儒家理论成为国家的政治法律指导思想,因统治者的提倡,又因依秦律而制订的汉律与儒家精神的诸多冲突,故以董仲舒为始,“春秋决狱”逐步形成风气。

司法官以经义为依据判决,被告及其亲友也以经义进行辩护。

程树德所作《九朝律考》中就辑有两汉的以《春秋》等儒家经典决狱、决疑、论事的事例五十余件,考虑到史料散佚的因素,实际数字应该更多,可见,两汉时期“春秋决狱”之盛况。

虽然如此,两汉时期的“春秋决狱”仅仅是一种政治和司法上的惯例,尚未形成法律制度。

在“春秋决狱”的同时,汉以后的各王朝通过频繁的立法活动,将儒家的精神不断地渗入封建法律之中去,到唐代,礼与法完全融合在一起,达到“礼法合一”的程度。

因法律已体现了儒家的精神,“引律决狱”与“春秋决狱”已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春秋决狱”因没有必要而不再流行,但对少数疑难案件,唐代仍以经义决之。

如《旧唐书·刑法志》载,(唐宪宗)元和六(811)年九月,富平县人梁悦,为父杀仇人秦果,投县请罪,后特从减死之法,决杖一百,配流循州。

韩愈对此有不同意见,并引用《春秋》、《礼记》、《周礼》的精神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对复仇者“杀之与赦,不可一例。

宜定其制曰:‘凡有复父仇者,事发,具其事由,下尚书省集议奏闻’。

酌其宜而处之”。

(8)五、《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载:穆宗世,京兆人康买得,年十四,父宪责钱于云阳张莅,莅醉,拉宪危死。

买得以莅趫悍,度救不足解,则举锸击其首,三日莅死。

刑部侍郎孙革建言:“买得救父难不为暴,度不解而击不为凶,先王制刑,必先父子之亲。

《春秋》原心定罪,《周书》诸罚有权。

买得孝性天至,宜赐矜宥。

”(9)有诏减死。

其中一段判决翻译过来就是:康买得救父杀人不算行凶,估计拉不开架而用铁锨砸了张莅的脑袋也属情有可原。

先王制定刑律的精神是以父子亲情为先,《春秋》“原心定罪”,《周书》当中的各种刑罚也不是没有变通余地的。

这样看来,康买得杀人是孝心的体现,不该判罪。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载:高宗时,绛州人赵师举父为人杀,师举幼,母改嫁,仇家不疑。

师举长,为人庸,夜读书。

久之,手杀仇人,诣官自陈,帝原之。

永徽初,同官人同蹄智寿父为族人所害,智寿与弟智爽候诸涂,击杀之,相率归有司争为首,有司不能决者三年。

或言弟始谋,乃论死,临刑曰:“仇已报,死不恨。

”智寿自投地委顿,身无完肤,舐智爽血尽乃已,见者伤之。

武后时,下邽人徐元庆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元庆变姓名为驿家保。

久之,师韫以御史舍亭下,元庆手杀之,自囚诣官。

后欲赦死,左拾遗陈子昂议曰:先王立礼以进人,明罚以齐政。

枕干仇敌,人子义也;诛罪禁乱,王政纲也。

然无义不可训人,乱纲不可明法。

圣人修礼治内,饬法防外,使守法者不以礼废刑,居礼者不以法伤义,然后暴乱销,廉耻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元庆报父仇,束身归罪,虽古烈士何以加

然杀人者死,画一之制也,法不可二,元庆宜伏辜。

《传》曰:“父仇不同天。

”劝人之教也。

教之不苟,元庆宜赦。

臣闻刑所以生,遏乱也;仁所以利,崇德也。

今报父之仇,非乱也;行子之道,仁也。

仁而无利,与同乱诛,是曰能刑,未可以训。

然则邪由正生,治必乱作,故礼防不胜,先王以制刑也。

今义元庆之节,则废刑也。

迹元庆所以能义动天下,以其忘生而趋其德也。

若释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亏其义,非所谓杀身成仁、全死忘生之节。

臣谓宜正国之典,置之以刑,然后旌闾墓可也。

时韪其言。

后礼部员外郎柳宗元驳曰: 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

旌与诛,不得并也。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若师韫独以私怨,奋吏气,虐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

而元庆能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礼之所谓仇者,冤抑沈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春秋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

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

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六、《盐铁论·刑德篇》中说:“大夫曰:‘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

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

罔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

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

故禁不必,怯夫徼幸;诛诚,跖、蹻不犯。

是以古者作五刑,刻肌肤而民不逾矩。

’文学曰:道径众,人不知所由;法令众,民不知所辟。

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旷乎若大路,故民不惑。

幽隐远方,析乎知之,室女童妇,咸知所避。

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

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奸伪萌生,有司治之,若救烂扑焦而不能禁;非网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

方今律令百有余篇,文章繁,罪名重,郡国用之疑惑,或浅或深,自吏明习者不知所处,而况愚民乎

律令尘蠹于栈阁,吏不能遍睹,而况于愚民乎

此断狱所以滋众,而民犯禁滋多也。

”在这里一方(即大夫方)认为,只有完善的法律才能杜绝犯罪,而另一方(即文学方)则认为法律当然应该有,可现在的法律也太过繁文缛节了,复杂到就连专业法官都经常搞不清楚,更何况文盲的老百姓呢。

文学方为论证己方观点,引述《易传》以阐述——“传曰:‘凡生之物,莫贵于人;人主之所贵,莫重于人。

’故天之生万物以奉人也,主爱人以顺天也。

闻以六畜禽兽养人,未闻以所养害人者也。

”接着引述《论语》——“鲁厩焚,孔子罢朝,问人不问马,贱畜而重人也。

”(《论语·乡党》:厩焚。

子退朝,曰:“伤人乎

”不问马。

)并说“今盗马者罪死,盗牛者加。

乘骑车马行驰道中,吏举苛而不止,以为盗马,而罪亦死。

今伤人持其刀剑而亡,亦可谓盗武库兵而杀之乎

人主立法而民犯之,亦可以为逆而轻主约乎

深之可以死,轻之可以免,非法禁之意也。

”经过一番论证后,总结道:“法者,缘人情而制,非设罪以陷人也。

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

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今伤人未有所害,志不甚恶而合于法者,谓盗而伤人者耶

将执法者过耶

何于人心不厌也

古者,伤人有创者刑,盗有臧者罚,杀人者死。

今取人兵刃以伤人,罪与杀人同,得无非其至意与

”该段结论直接点明了以《春秋》来断案的核心原则:论心定罪。

也就是说:根据动机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如果动机是好的但行为违法,可以免罪,如果动机是坏的但行为合法,应该定罪诛杀。

——我们后来一般不说“论心定罪”,而说“原心定罪”。

原心定罪,见于何休注“隐公元年”:“举及、暨者,明当随意善恶而原之。

欲之者,善重,恶深;不得已者,善轻恶浅;所以原心定罪。

”(公羊里面区别了及和暨,“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

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

”)。

七、就原心定罪而言,古人认为“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衔怨而受罪。

”(《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原心定罪”本来像是没什么问题,可“谁来原心”和“如何原心”却都是不小的问题。

对于春秋决狱,学术界向来对其评价很低,开风气之先的当为近代学者章太炎和刘师培。

章氏认为:“独董仲舒为春秋折狱,引经附法,……上者得重秘其术,使民难窥,下者得以因缘为市……。

”刘师培指出:引经决狱是“掇类似之词,曲相附合,高下在心,便于舞文,吏民益巧,法律以歧。

故酷吏由之,易于铸张人罪,以自济其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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