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我们只要一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
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的确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
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
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
法是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
,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小学生的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
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
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
在人的漫长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
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老师让写一篇关于法律的读后感
“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
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很多的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
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
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
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读后感1500字 谢谢
人欣喜的是,《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能成为中央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建设工程正式出版的第一部重点教材,这对高校正在实施的新一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和发展,肯定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更令人欣喜的是,初读教材就感觉到,这是一部精品力作,从多方面呈现了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所要求的时代感和科学性、针对性,为把这门课程建设成大学生欢迎的精品课程奠定了重要基础。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和大学生思想发展及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主线,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要指导方针,遵循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形成和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遵循大学生入校后心理发展的基本历程,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内在的知识体系,展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基本教学内容,是一部汇聚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最新成果、有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高质量、高格调、高标准的精品教材。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为一体,在教材体系和内容上作出了多方面的创新性的探索。
现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而成的新课程。
这就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不仅要反映原来两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和特色,而且还要在内容融合中有所发展、在体系重构中有所创新。
在这些方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积极探索、成效显著。
教材的第一章至第四章,主要阐述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内容,形成了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正确的人生目的、端正的人生态度、科学的人生价值标准为基本内容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体系;第五章和第六章主要结合公共生活领域、职业领域和婚姻家庭领域,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内在结合作了深刻阐述,也为深入到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内容作了知识准备;第七章和第八章集中阐述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制度,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为核心内容的知识体系。
教材的这一结构,极为有效地把课程学习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结合起来,把学生道德素质培养与法律素质培养结合起来,真正达到了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教学目标。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充分吸收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最新成果,突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体现了教材具有的鲜明的时代特色。
2006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并弘扬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认识成果,创造性地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在一起,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律认识的深化,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与时俱进的品格。
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教材内容中得到及时体现,在教材的“绪论”中单设一节,对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了概括性的论述;在整个教材体系中,全面地贯彻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凸显了教材内容的思想性、先进性和时代性。
教材对思想政治教育最新成果的吸取,还体现在对一些核心概念的重新厘定上。
在对“思想道德”概念的阐述中,教材并没有像以往有些教材那样,将其当作“思想”和“道德”这两个概念的组合,而是将其作为具有特定内涵的、统一的概念加以理解,这样更符合思想道德的基本内涵。
在对“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人生价值”等概念的阐述中,都力求吸收借鉴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和其他相关学科领域的积极成果,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教材与时俱进的品格与马克思主义学风。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强调教材科学性、权威性的同时,在表现形式上也有新的突破。
在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材的编写中,较为普遍采取的是从概念到理论的纵深的呈现方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改以往传统的编写思路,从大学生入校以后最关心的学习生活的适应问题,特别是从中学生到大学生角色转变问题入手,针对刚刚迈进高等学校大门的大学生在生活学习上面临的不适和困难,分析了大学生活的特点,引导大学生提高独立生活的能力,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培养优良的学风,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在此基础上,再依据大学生肩负的历史使命,明确当代大学生的成才目标和应有的形象,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从分析新入学的大学生急迫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出发,为他们走出生活学习的困惑指明路径,为他们确立大学阶段的奋斗目标提供方向。
这些,确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作为一部精品力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不仅高度关注教材体系的构架,注意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之间的契合,而且在教材内容的阐述和呈现方式上,也注意突出教材体系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为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课后深入思考问题,留下必要的空间。
法制教育》读后感
写一下自己看了这本书后有什么感想,然后写一下举例子说说谁因为不知道有关法律而让自己受了委屈,然后写自己遇到问题该怎么解决~~~最后建议大家也去看一下,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
性为什么会在宗教眼中成为罪或错
合理 合法的可以 其他不行 这个是宇宙法规 是因果 违反了 就有对应的惩罚
寻找法律的印迹 读后感
法律是什么
这是每一个人第一次在触摸法律的时候发出的疑问,也是本书作者假借从埃及到美国的空间旅行,将历史上重要的法律典故穿插入风景和故事中,一次次提出也一次次解释的问题,读来很有趣味。
那么,法律到底是什么呢
面对地球仪,作者描写的空间路线是从西顺时针往东到,这个时候,却可以发现一个问题,他即使走到了亚欧交际的伊拉克,也没有持续走进广阔的亚洲地区。
这不是奇怪的现象吗
难道,法律从来都没有真正的诞生在这片广阔富饶的地方吗
翻开本书:尼罗河俾格米人对于自己发现的食物香蕉的一种先占观念,证实了人类法律最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审判,宣示了古希腊人天然的神学情怀和宗教感受;持天平利剑、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宣示了古罗马人对法律“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期求;贝卡利亚对“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惩罚人道化”的论述,折射出了这位天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光芒和哲学的激情;让英王约翰低下尊贵头颅的《大宪章》和服从法官判决、依法赔偿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以及现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宣示了公民自由和权利的至高无上;轰动全球的纽伦堡纳粹战犯大审判,验证了“恶法非法”、实在法低于自然法所传达的社会正义观念;洛杉矶警察殴打黑人事件和人权斗士马丁·路德的“我有一个梦”,宣示了“不分种族的正义和友爱”;美国“米兰达规则”和震惊全球的辛普森案宣示了公民拥有不自我归罪的权利、疑罪从无以及个案公正与社会秩序之间的价值冲突、选择。
通过上述的故事,作者发出这样的结论:“法律便是自然天理,自由平等”,“它起源于人类的行为习惯并以公平和正义为本质”,它“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并指引人的灵魂”。
而这一切所谓公平正义的描写没有出现在中国过。
我不得不在看完这本书深思这个问题。
邓老先生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说过一句话,白猫黑猫,只要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如果把这句话变异一下,不管谁是统治阶级,只要能为民真正着想的都是好的统治阶级。
汉文帝,唐太宗算是古代君王中轻徭薄赋的了,却不见得他们所有的政策本质是为民服务,一个为了自己地位永固可以杀死亦臣亦友的忠烈,另一个为了坐上那个位置杀兄并斩草除根。
真正为民着想的情况,以前从未发生而现在貌似发生却不一定永远发生。
这是不是就是中国现在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思想没有一个出处是在自己身上的真正理由
全盘吸收别人的东西未必不是好事,只是要做到抛其糟糠,将精华与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就是非常好的吸收。
作者在本书提出一个观点,我很欣赏,就是民主要防止“泛民主化”。
也许这应该是我们统治者应该好好深思的问题。
跪求一篇法律读物的读后感,有要求的哦,高分
《法律的概念》读后感消防0701 刘嘉雯就个人而言,《法律的概念》有精读的必要性,,原因大致如下:研习法理学绕不过的几本经典书,赫然就有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分析论证对于我们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在日渐显现。
无论是语义正式,还是逻辑论证,都有纯化某些粗糙的理论的作用,此其二也;除了以上客观因素,个人口味的转换也驱使着我把目光从当初《为权利而斗争》投向了一些理性冷静而不乏睿智的文学。
读一本学术的书籍的过程期间最考验人的就是兴趣的不间断。
硬头皮往下看固然可行,但是痛苦和郁闷也随之呈几何级数增长。
我没那份定力沿着这个过程看完这本重要的书,而且我认为重要的书也不能这样对待。
于是,我开始尝试用一种调动起兴趣的方式阅读,这种方式不光要求“知其然”,更要求“知其所以然”。
“知其然”既了解哈特的基本观点是比较枯燥的。
这意味着文本中筛选出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筛选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套用前人的总结,从而丧失了自己阅读的独立性,结论会流于肤浅片面。
“之其所以然”所针对的是:为什么此人会在那个时候,那个地点提出这样的观点,甚或完成这样一本书
在这种过程中,我不必把注意力仅放在《法律的概念》这个文本上,因为这本书能给的信息知识部分的,它的背景无疑更为广阔,这种广阔就意味着某种对未知信息的探求或者思考,这种以好奇为原动力的过程深深地吸引了我,兴趣油然而生。
不可避免的,有人还会追问“知其所以然”的意义何在。
这里必然世纪对待文本的态度问题。
文本提供的是什么
也许有人会说是知识,我认为这是一种绝对的看法,文本至少提供的信息,知识这个词语高寒的肯定的价值判断吗
不然,离开了历史的解读,所谓的“知识”也许仅仅是被肢解、拼凑的信息。
拿《法律的概念》来说,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本书谈的是:哈特在批判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基础上提出的“规则说”,即国内法律是由第一性规则和第二行规则的结合构成的一个规范“进化论式”的感觉;哈特的观点比奥斯丁要完善。
这种解读文本的方式是静态受动的。
在肯定时间精力有限的前提下,这种方式有其合理性。
但是如果是对自身而言甚至是对研究一门学科而言具有重要价值的文本,这种方式是值得商榷的。
在这种方式里,文本的信息被我们提取,形成了某种认识。
提取过程无形中赋予了认识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似乎在开辟远离生活实践的自身的历史和世界”,当我们以后在就该认识进行讨论时,“往往不是从这些生活现实中具体的历史事件入手,而是直接从抽象的一般理论入手,不是使理论回到现实,而是在远离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离开了文本自身的创作历史环境,以及作者感受,我们得到的是僵化的信息,而给完整的知识,即使能倒背如流,也是流于全面的肤浅。
文本并不是物化的文字纸张,而是思想传递的载体,思想虽然具有超越时代的一面,但是同样也无法摆脱时代、国家的烙印。
注重逻辑和体系的分析法学论著里一般存在一个中心意象,或以此延伸出众多观点最终形成体系,或虽不是核心观点却始终贯穿文本。
《法律的概念》中,哈特想告诉我们服从的重要性。
福利国家的英国正在进入新的上升期。
哈特的理论无形中反映了繁荣的社会面貌:“在哈特的《法律的概念》中,人们几乎可以嗅到战后英国乡村的风味。
板球,家球,顺从……这是一个基本处于和平状态的国家的反映,在那里,阶级冲突已经被制度化为政党政治和贸易协会活动的合法,受规则约束的斗争,在那里,正在出现的福利国家给所有的人提供养老金,教育和医疗保障;这个国家对其制度的价值和官员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期待:完全就业,其体育运动队都能不断成功。
主要的社会问题似乎是要确定每个事物的确切功能,分析各特殊部分在社会整体中适合于哪个位置,好像在一个庞大的进步机器中一样。
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中性的语义分析行文方式,没有掩盖他内心某种法制国理想的流露。
的确哈特的文章较少谈及战争,混乱,文章中出现的都是描述性词汇掩盖之下的和平主义服从意象。
但“社会学家们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每个人都如此顺从
为什么他们都似乎遵守规则
”但哈特看起来没什么烦恼:他只是简单的架设了遵守规则的行为是当然的。
或者,也许更公正地讲,他设定社会化惯例是成功的。
这样我们就又体会到奥斯汀与哈特的区别,前者总是把法律之后的强制性一面显露给读者,最终赋予法律存在的正当性;后者跳过这个步骤,并当然的认为那是由内在观点可以解释的义务观点,服从是毋庸证明的。
如果从强调服从的角度之后,哈特比奥斯汀走的更远;当一个人认为某物是当然之时,意味着他已经深深具有了某种信念,同时也相信这个“当然”会被别人所理解。
哈特的法制国理想就在这样不经意间表呈在我们面前,那里既不是法律形式主义的“概念天国”,也不是现实主义法学的“噩梦”。
他的服从意向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英国社会具有某些特征,同时也加入了他对乐观一面的放大:一个规则统治的世界,不再需要硬加入主权者,也不用强调强制力在现代社会的威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