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书读后感怎么与
读书笔记怎么写呢
写读书笔记通常会是学生最为头疼的作业。
下面就说一下写读书笔记的方法: 读书笔记一般分为摘录、提纲、批注、心得几种,格式及写法并不艰深,心得笔记中的读后感有点麻烦,但只要懂得论点、论据和论证这三要素的关系,就会轻松拿下,因为读后感不过就是一种议论文而矣。
我觉得以失败告终,是因为你学而不用。
很多应用文种只有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才能具体应用,而读书笔记属日用文类,应即学即用。
你猜:一定要说到头悬梁锥刺骨和萤囊映雪了吧
再不就要说书山有路学海无涯的话
总不至于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吧
你很聪明,并且对书敬畏而疏远。
电视、卡通书和流行歌已经瓜分了你的心田,可我还想为书开垦出一亩三分地儿。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
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
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
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
常用的形式有: 1、摘要式读书笔记 摘要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时把与自己学习、工作、研究的问题有关的语句、段落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
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便于引用和核实。
摘录要有选择,以是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
摘录式笔记可分为: (1)索引读书笔记 索引读书笔记是只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的笔记。
如书刊篇目名、编著者、出版年月日、藏书处。
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日后查找方便。
例如:庄照:《也谈为谁立传》,《光明日报·〈史学〉》 (2)抄录原文读书笔记 抄录原文读书笔记就是照抄书刊文献中与自己学习、研究有关的精彩语句、段落等作为日后应用的原始材料。
摘抄原文要写上分类题目,在引文后面注明出处。
2、评注式读书笔记 评注式读书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
评注式笔记有时对摘录的要点做概括的说明。
评注式笔记有下列几种: (1)书头批注 书头批注,是一种最简易的读书笔记作法。
就是在读书的时候,把书中重要的地方和自己体会最深的地方,用笔在字句旁边的空白处打上个符号,或者在空白处加批注,或者是折页、夹纸条作记号等等。
这种笔记方法不但对书中的内容可以加深理解,也为日后查找提供了方便。
(2)提纲 提纲是用纲要的形式把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论点、论据提纲挚领地叙述出来。
提纲可按原文的章节、段落层次,把主要的内容扼要地写出来。
提纲读书笔记可以采用原文的语句和自己的语言相结合的方式来写。
(3)提要 提要和提纲不同。
提纲是逐段写出来的要点,提要是综合全文写出要点。
提要可以完全用自己的语言扼要地写出读物的内容。
提要除客观叙述读物内容外,带有一些评述的性质。
另一种提要,是对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的内容梗概作简要的说明。
(4)评注读书笔记 评注读书笔记,是读完读物后对它的得失加以评论,或对疑难之点加以注释,这样的读书笔记叫作评注笔记。
例如鲁迅读《蕙櫋杂志》中的一段:清严无照《蕙櫋杂志》:西湖有严嵩和鄂王《满江红》词石刻,甚宏壮。
词即慷慨,书亦瘦劲可观,末题华盖大学士。
后人磨去姓名,改题夏言。
虽属可笔,然亦足以惩奸矣。
案:严嵩篇和岳飞词,有如是作为,后人留词改名,有如是自欺,严先生以为可笔而又许其惩奸,有如是两可。
寥寥六十字,写尽三态。
(鲁迅《集外集拾遗·书苑折枝(二)》) (5)补充原文读书笔记 补充原文的读书笔记,是在读完原书或文章之后,感到有不满足的地方进行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原文不是随意地加以补充,而是要围绕中心思想加以引申或发挥。
3、心得式读书笔记 心得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
它有如下几种: (1)札记 札记也叫札记,是读书时把摘记的要点和心得结合起来写成的。
这种札记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
可长可短。
(2)心得 心得笔记也叫读后感。
读书后把自己的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
这些读书笔记,可以写读书时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写对原文的某些论点的发挥或提出批评、商榷的意见。
写这种笔记,一般是以自己的语言为主,也可适当地引用原文。
(3)综合读书笔记 综合读书笔记是读了几本或几篇论述同一问题的书文后,抓住中心评论它们的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的笔记。
上述三种类型的读书笔记,不论采用哪一种类型,目是都是为学习、工作、科学研究和写作服务。
作笔记时开始可采用摘要式,以后读书多了,有了比较,产生了看法,就可以写译注式,至于心得式是更进一步了,它是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
归纳小结: 作读书笔记不仅能提高阅读书、文的效率,而且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
通过学习和实践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图书馆的作用,不但学到了知识,锻炼了能力,更激发了学生的探索欲。
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应读的法学经典书籍
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
它会告诉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
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
2.伯尔曼:《法律与宗教》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
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
“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
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
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3.刘瑜:《民主的细节》这本书是众多学者推荐的书,是作者过去几年给一些期刊报纸写的专栏文章结集,其中主要是给《南方人物周刊》的文章。
全书中以讲故事的形式,把“美国的民主”这样一个概念性的东西拆解成点点滴滴的事件、政策和人物去描述。
我一直喜欢读刘瑜的文字,她的生动是智慧的生动。
在洞察力和解析能力的背后,是一个充满灵气和悟性的独立思想者。
我总是读完一篇就在等着她的下一篇文章出来。
——林达今日中国的公共讨沦常见一种病理化的倾向,总是困在“民主”、“自由”之类的名词面前,大而无当地浮游表层,夹缠不清,难以寸进。
所以刘瑜来得正是时候,因为她替这些苍白的名词补回了该有的细节和血肉,有专业学养的根基,又有平近亲和的故事。
她的评论正是这时代最需要的营养剂。
——梁文道我喜欢刘瑜的评论,她讲求事实与论据,不轻易选择左中右的某一方立场,对群众和权力,少数与多数都保持警惕和观察,避免简单的是非判断,避免振臂一呼的冲动,避免智力上的懒惰。
有这样的理性,才有负责任的时评。
——柴静4. 林达:《总统是靠不住的:近距离看美国二》作者以信件的形式,从“美国总统是什么
”这样一个问题开始,用一连串的故事,层层铺排出美国政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深刻地了解美国是如何在自身的制度系统中,通过“平衡和制约”去实施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
5.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学者的研究。
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
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
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如何营造中国学术传统的一本书。
6.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
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
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
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7.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 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
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
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8.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
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
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
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
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9.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法史研究上的经典。
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
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
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
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10.江山:《中国法理念》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
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
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
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11..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
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
该书的价值之一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
1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
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
该书论证严谨,学术色彩浓厚。
13.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
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
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
14.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
作者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
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
15.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
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
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16.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
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
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
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
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17.罗尔斯:《正义论》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
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18. 德肖维茨:《致年轻律师的信》艾伦·德肖维茨,律师、法学教授、作家。
28岁即成为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法学教授。
成功代理过许多重大案件,包括辛普森案、泰森案、五大楼秘密文件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等著名案件,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
这本书凝聚了作者执教哈佛和律师执业37年间的人生阅历和心得,提炼出37条忠告,内容涉及人生悟、经验教训、成败得失、做人原则、职业规划及建议等多个方面。
既充满哲理,又发人深醒。
希望这样一本观点独特、精华浓缩的小书,能够给站在人生岔路口的年轻律师以及法学院学生一些帮助。
名案中的法律智慧 读后感
[名案中的法律智慧 读后感]法律离我们有多远?先看两条法律条文:第218条倘医生以青铜刀为自由民施行严重的手术,名案中的法律智慧 读后感。
而致此自由民于死,或以青铜刀割自由民之眼疮.而毁损自由民之眼,则彼应断指。
第823条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
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义务。
前一条法律出自3800年前的《汉谟拉比法典》,后一条出自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前者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可查的最古老的法典,它是古代法律的典范,后者被认为是现代西方最成熟的法典,它是现代民法典的楷模。
两个法典之间,相距近3000年。
在这3000年的历史中,人类的法律制度伴随着人类的演化也发生了诸多的变化。
上述第218条给我们提供了一幅法律画卷:一个医生手术不成功,导致病人的死亡或者伤害,他因为他的行为而失去了他的手指;上述第823条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法律的权威,一个威严的尊者命令对有过错的人实施惩罚。
法律画卷给我们的是生动、具体和生活化的法律形象,而法律权威给我们的是概念、抽象和职业化的法律形象。
法律由具体的个案发展成抽象的规则,被认为是法律的一种“进化”。
法律的这种演化带给我们一些积极的东西,同时也失去了一些鲜活的东西。
法律的抽象化、规则化和职业化,使得法律的从业者可以从法律的一般原则推演出法律的特殊性,他可以不管具体案件之间干差万别的事实而适用法律、决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这种“科学”的法律学也使得法律远离了社会生活,法律的知识被少数“社会精英”所垄断,法律运作的主体不再是社会中活生生的人,而是高高在上的立法者和法官,及法律的其他附属职业者。
这种演化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退步?与之相关的问题则是:法律应该与现实的生活有多远?中国原本也有自己法律传统的,可惜在清末的时候中断了。
我们的老祖宗们不小心抄袭了日本的法典,而那个日本的法典又是不小心的德国法典的复制品。
这样一来,我们现在的法律既没有中国社会生活的根基,也没有日本或者德国法典内在东洋和西洋的社会生活的根基。
法官们学的是西方的法典,用的是西方传统的法典,而他要处理的又是中国社会本身的问题,在人类共同的问题上,适用西方法律规则是没有问题的,而在东西方有差异性的地方,法律职业者们用西方的法律理念处理中国的问题,他们强暴了中国的社会,法律职业者又没有真正弄清西方法律理论所依赖的西方社会生活,他们又强暴了西方社会。
中国学习西方法律已经成为一种事实,“西方法律制度中国本土化”只是学者们的良好愿望,法律制度的趋同化与民族法律个性的丧失,则是法律发展的一般模式,读后感《名案中的法律智慧 读后感》。
在这个前提下,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要提倡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弄清西方传统法律如何在西方社会中发生?这也是本书的一个出发点,这就是:从西方社会的生活中去发现西方法律规则的含义。
将法律规则与社会生活联系起来,最后形成法律规则体系最典型的法律制度,应该是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制度,拿专业术语来说,就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
本书的内容就是对英美判例的介绍、解读和评论。
就每个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法律的纠纷,就是一个法律的事件,每个事件都是紧张的、冲突的、微妙的,甚至是带有个人隐私的,从而也是具有社会价值及新闻价值的,每个事件都可以上大报的头版头条。
当事人到了法院,法官们就会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方案,每种方案都具有法官们的法律理由,法律理由的浓缩就形成了法律的规则。
这种法律规则决定了当事人法律上的命运,同时也指导着普通大众在相同或者相似事件中将来的行为,因为法律的规则指引着法律行为的预期结果。
与此相一致,我对每个案件的表达分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对案件事实的描述,具有好奇心的读者也许会找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其二是对法官所形成或者适用的法律规则的解读,对法律智慧有兴趣的读者会感受到法律智慧的愉悦;其三是对案件进行形而上的评论,喜欢刨根问底的读者可以发现进一步思考的线索。
选人本书的案件,基本上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那种可以称为lea血1gcase,一个案件代表了一种新的诉讼形式和诉讼规则;第二类可以称之为principalcase,每一个案件都可以入选法学院的教科书,第三类可以称为famousCase,每个案件都可以成为大众讨论的话题。
为了方便起见,本书统称之为“名案”。
如果读完本书后,你有如下的感叹之一,那么我就觉得这本书没有白写:这本书很好玩,案件很有趣,漫画也很精彩。
法官的分析很精辟,我知道了在何种案件中应该如何处理。
读懂这本书其实不容易,不过,在折磨自己大脑的时候却颇有收获。
哈哈。
法律原来是这样。
它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啊! 〔名案中的法律智慧 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求一篇读后感,,,无论什么书的都行,,要600字以上
法律社会学,目前的译著并不多,只有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导论》,布律尔《法律社会学》,埃利希的《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作为法律社会学奠基者的韦伯,国内对其宗教社会学的重视远超过对其法律社会学的重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简惠美和康乐翻译的《法律社会学》则填补了这个空白。
这本书是由韦伯《经济与社会》中的专门一章《法律社会学》,曾由美国两位学者将该章与《经济与社会》中其他与法律社会学相关的章节编成一集《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后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此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韦伯作品集之IX的《法律社会学》以德文原著为准,并结合英译本翻译而成,且将英文、日文译本添加的译注和中文译本的译注连同德文文本作者的原注一并收入。
法学中的法律观与法律社会学中的法律观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观,前者从参与者的内在视角考察法律中的正义问题,后者则从观察者的外在视角看法律。
早期的社会学如孔德、斯宾塞只是将自然科学的方法直接引入社会科学,称为“社会物理学”。
韦伯作为一个新康德主义者,坚持事实与价值二分的思想,试图结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种研究方法,他最早将主观意图、行为动机引入社会学研究,强调社会科学也是一种经验事实,对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可以进行理解,并对其过程及结果可以进行因果解释。
他采用的理念类型的方法,从杂多现实中抽离出某些特征组成一系列清楚定义的理念型概念,它们代表着行动者在特定情境下,其行动中之“意义关联”的种种可能形式,从而对价值进行实证研究。
在《法律社会学》一书中,全书共分八章,韦伯的旁征博引,其中很多史实与术语对于非西方文化背景下的我们理解起来是比较困难,但韦伯《法律社会学》的主题只有一个即法律的合理化。
这是与他的中心论题即资本主义为何出现在西方相关联。
从法律是如何在此种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角度出发将法律与统治、与政治(国家形式、行政层级)、法律与经济作了全面的考察。
法律的演进过程经历习惯、习俗、惯例到法四个阶段,首先是一种呆板的、机械式的重复,纯粹事实的习惯,经由心理对此习惯的“拟向”,让人感到具“拘束性的”,既而形成一种普遍的共识,即令人在有意无意之中越来越“期待”他人也做出意义相对应的行为,最后此种价值共识被赋予法规范的特征,由强制机构予以保障。
也就是说秩序的合法性不仅建立在价值共识的基础之上,而且需要外在的保障。
由此将法律的内在面向(理念和价值)和外在面向(利益、制裁等构成的整体)统一起来。
法律的合理化是三种合理化结合下实现的。
一种是规则的合理化。
市场的扩大,贸易的发展使个人从团体中分离,主观权利设定方式即授权规范不断增多,财产责任取代身体责任,个人责任取代团体责任。
在传统型社会和卡里斯玛型社会,主观的权利与客观的规范合二为一,即拥有特权的个人依据为他而设的客观规定来当作自己的主观权利。
因此,特别法无非是支配者的主观权利,普遍有效的规范不存在。
商品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要求形式上的法律平等以客观的形式规范予以保障,要求用“规则”取代“特权”,代议制国家于是形成,行政体制的“合理”构造,即行政事务的连续性和文牍性,以能力而不是以身份为标准的行政组织,严格的等级科层制结构,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分离,形成一个官僚科层制的非人格化统治的社会。
二是社会行动的目的合理性,韦伯将人的行为分为四种,基于情感的,导源于感情沉迷;基于价值合理的:取决于对秩序作为某种伦理、信念;基于传统性行动,源于传统;基于目的理性,由对特定外在后果的预期、即由利益情势所保障。
商品经济的可计算性要求主体基于目的理性而行动。
三是科学合理性。
贸易的发展,使得交易的复杂需要法律人士专业知识的帮助。
新兴的市民阶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保障自己的权利,也需要借助法律专业人员来为他们提供咨询,充当他们与政府之间进行谈判的中介人,并在政治和司法程序中代表他们的利益。
法律职业共同体运用从罗马法和教会法中传承而来的各种解释技术,通过对社会中现有的规范性因素进行收集、概括和总结,创造出一套抽象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使每一具体案件都可以通过逻辑方法得出判决,从而形成是一个没有漏洞的、逻辑一致的体系。
三个面向“合理化”构成近代资本主义形式理性法律,其形成过程是教会法与世俗法、实质与形式分离的过程。
道德等实质价值技术化进入法律,自主的道德中立的法律可以用于任何调整目的,法律合理化的过程也是现代化过程。
韦伯意识到现代社会是一个“专家没有精神,纵欲者没有灵魂”信仰缺失的社会,形式与实质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形式重视个人能力,能排除绝对恣意和集体主义,但形式化之抽象性格在给予形式上合法之利益最大自由的同时,却处处伤害了“实质公道的理想”。
韦伯是现代文明之子,其创造的概念如理念型、形式理性等一直沿用至今,其意识到的形式与实质之矛盾我们仍无法超越,韦伯《法律社会学》中价值的实证研究进路对于处于转型中的中国意义重大。
中国目前的社会矛盾,很多时候是日益分化的利益与价值之争,因此只有对价值进行实证研究,对法治的具体路径进行描述,法治目标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普法教育读后感,450字左右(好的加分)
读有感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
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
因为,一个人自呱呱落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然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决心振兴中华,为实现四化多做贡献。
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还出现了活动突出,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
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
然而,在当今社会上有不少的青少年却违法犯罪,打架、赌博、偷盗、吸毒、抢劫等等犯罪,最后锒铛入狱,真可惜
曾有新闻报道这样的一个事例:一个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无法摆脱毒瘾所带来的巨痛,居然为了六百元,杀死了一对中年夫妇,后来畏罪潜逃,但没有逃出法律的手掌心,反而被死死地压在这座五指山下……从此,过着那难以形容的监狱生活。
青春、才华、前程等一切就这样白白地断送了。
少年犯中不少人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有些青少年正因为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老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
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
因为,一个人自呱呱落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然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决心振兴中华,为实现四化多做贡献。
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还出现了活动突出,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
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
然而,在当今社会上有不少的青少年却违法犯罪,打架、赌博、偷盗、吸毒、抢劫等等犯罪,最后锒铛入狱,真可惜
曾有新闻报道这样的一个事例:一个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无法摆脱毒瘾所带来的巨痛,居然为了六百元,杀死了一对中年夫妇,后来畏罪潜逃,但没有逃出法律的手掌心,反而被死死地压在这座五指山下……从此,过着那难以形容的监狱生活。
青春、才华、前程等一切就这样白白地断送了。
少年犯中不少人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有些青少年正因为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老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读有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变化,预防面临着新的课题: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不少农民工子女变成了“留守儿童”,长期与祖辈生活在一起;一部分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入大城市,生活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互联网络越来越普及,未成年人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更加宽泛;各类娱乐场所、各种网络游戏引诱未成年人沉迷其中……面对新的形势,怎样进一步有效预防事件发生,成为摆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家庭、学校乃至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面前的一道课题。
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在2009年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青少年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
这个文件,是关心下一代的重要举措,是对青少年“五五”普法教育的充实和深化。
搞好这项活动,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
书上还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步入了大专,这个阶段是通往社会的桥梁,是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意味着我们的未来是光明,亦或是灰白。
这个时期的我们还是青少年,容易冲动,有的时候会感情用事;比较叛逆,有的时候会特立独行。
但是,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
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更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怎么做。
这本书根据我们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理性思维能力较弱的特点,向我们阐释与我们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使我们能更有效地学会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
这本书紧密结合道德、理想、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来进行,使我们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帮助我们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共利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就在于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我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这样不仅是加强了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还是全面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
作为大专生的我们,现在需要懂得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也会有诱惑和危险,在以后还面临就业、恋爱。
针对高中学生的特点和生活,书中的基本法律知识帮助我们了解作为公民、走入社会后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就业、消费等;与学校有关的权利,主要是告诉还是学生的我们,在权利行使和自身利益与学校还密切相关时,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和自护常识,使我们知道法律的约束力以及触犯法律面临的后果,帮助我们学习如何预防伤害以及在面对危险时怎样正确处理。
法律的约束力就体现在树上的这些活生生的案例中。
书中的“事件回顾”部分通过真实的案例向我们讲解了法律,还补充了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向我们表明它的有理性、实行性、重要性。
书中有个故事名为“实习受伤谁负责”,这则小故事也是真实的,将17岁的李军从江西宜春特种学校来到深圳市保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学习。
李军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弟弟又因为遭遇一场车祸而不幸造成下肢残疾,医疗费一直都没有赔偿到位。
为了节省费用,实习期间过年时,李军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公司。
一日,李军与同事发生纠纷,引发冲突,李军被同事刺伤刺死。
这则事件告诉我们,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由谁来赔偿时同学们应当掌握的法律知识。
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7年6月26日公布了。
该办法对于学校组织和管理学校实习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维护同学们的权益。
根据的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有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实习期间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依照和相关规定处理。
书中“普法警言”告诉我们一句话:“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这句话很有道理,在在斗体现出法律知识给予每个人同等的保护,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啊,我还背出了一句普法警言呢: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
读后感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读了以后让我有了很大的启发,因为,在这本书中写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这让我感到了记得的兴趣,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法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事情都是有一些小事引起的,比如为了一个苹果就能出一条人命的真实事件,其实,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发生的,比如他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吃你的东西,你可以先告诉老师啊,让老师帮你评道理,不要自己和他评道理,因为那样容易使矛盾变得更大或是会大大出手,弄一个两败俱伤的样子,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呢
是因为这些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上就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所以我才知道的那么多啊,所以我才推荐这本书让大家读啊,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以后遇事要冷静对待,不要鲁莽行事,要想清楚了会发生的后果再去做。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就是一名十四岁的小女孩为了给她弟弟报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因为小女孩的弟弟在外面让别人欺负了,而且那个人还恶人先告状,到小女孩的家里又打又闹的,小女孩看不下去了,所以她找的欺负他弟弟的那个人,拿着刀子要求那个人喝农药,那个人拼命抵抗把农药撒到小女孩的衣服上了,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现在就成了故意侵害他人健康了,如果双方家长能够理性处理好这件事情的话,那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了,所以说以后做事情要冷静处理,不要一遇到事情就忍不住动手,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看看事情到底对不对,再下结论也不迟啊
我还记得在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的,比如有一次我班的一名男生和一名比他小的男生打了起来,我班的那个男生没打过人家,居然都拿出刀子来了,幸亏我们发现得早不然就后果不堪设想了,后来老师问他们俩为什么打起来,你一定想不到他们为什么打起来,他们居然是为了一个苹果就打了起来,看
原本是件多小的事情啊
原本都可以化解的啊,那为什么事情没有被化解而是让事情越来越大了呢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所以才导致后果闹大的,所以以后我们做事一定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再处理
那不就好多了吗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许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你总会发现它的。
有哪位资深人士读过邓正来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其中有4篇,我是个大二法学专业的学生,求读后感受及评论
在粗读了先生的去之后,现结合自己在读后的感想粗浅的谈一下先生在书中所要阐述的思想和我个人的理解。
先生在一书中首先提出了中国作为一个“主体性的中国”去融入世界结构,去参与修改和重新制定世界“游戏规则”。
邓正来先生所要阐述的思想是呼吁中国法学乃至相关学科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应该只满足在本国这个局限中,而更应该去多融入世界学术大潮中。
众所周知,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学术界一直未能真正的融入世界学术圈中,而现在随着我国加入,经由承诺遵守世界结构的规则,我们不能再像原来那样的封闭的去陶醉在自己的世世界,多 “参与修改或参与制定世界结构规则的资格”。
体现我们的参与精神与作用,实现我们在世界活动中的发言权,进而在世界发展过程中转换主导地位。
其次,本书所阐述的另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探讨了那就是我们的文化身份是什么
我们以后该怎么办
对于这两个问题,邓正来先生的讨论出发点是从批评和等人为中国法学所设想的理想蓝图为起点进行讨论的。
邓正来先生首先批评了以西方问题我导入点切入中国进而讨论中国问题的方式,认为这种西化的方式固然初衷是好的,看上去不错,但是不一定适应中国具体的国情。
特别是将西方的某些问题套入中国的具体实际中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略显生硬,不利于解决问题和促进问题的解决。
因此邓正来先生否定了这种观点。
同时,对于另外一种纯粹呼吁本土化的“本土资源论说”,他认为这同样不可取。
认为这与时代的发展和世界的潮流不符,使得中国的学术有着封闭自我的趋势,对于中国法学的发展和促进是不利的。
我们不应该完全西化,但是过于坚守本土和自我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不可否认西方的法学和学术的发达程度,其在很多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是领先我国很多的,而且拥有深厚的学术底蕴,这是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所欠缺和不具有的。
所以对于西方的先进的我们要借鉴要学习,但是同时不能盲从,盲从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价值的改变和背叛。
而另一方面,中国某些学者的提出的以我为主的观点更是亦有其的理由和根据,特别是在我国传统文化正在逐渐沦落缺失的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呼吁“本土资源论”的提法确实有其不错的出发点和立意。
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历史,封闭对于我国的损害也是非常大的,在学术界亦是如此。
特别是在法学这样一个现代舶来品上,我国更是需要多去借鉴和吸纳世界中的各种先进的东西,来不断完善自己。
所以对于这两种模式,邓正来先生都以一种批判的态度去解读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法学到底向何处去,邓正来先生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但是他在文中所阐述的很多思想却对于我们有着很多有益的启示。
邓正来先生在研究问题时提倡多关注社会大众,呼吁对于人性的重视,正是一种出于“核心价值观”的思维的出发,从根本上对于法学进行一种思考,从而发现其真正的价值与作用。
而对于邓正来先生提出的很多问题,同样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以上就是我对邓正来先生的读后的一些粗浅的理解和认识。
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该读那些关于法律的名著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一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
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
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
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
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3.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
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
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
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
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
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
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
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
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点介] 我们缺乏的正是一个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有着幸福与苦难、欢笑与泪水的世界。
学习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丧失一颗童心。
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诉你们:走进这个世界吧,现在还来得及,它会使你们获得更健全一些。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
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
“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
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
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8.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
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
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
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
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
《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点介] 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都显示出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
文笔老辣,一气呵成。
其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揭示、规则与生活状态的运作的阐说,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
此书不可不读。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点介] 作者对学术、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实在可以廓清我们的许多认识。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缺少虔诚和信念的时代,这影响着我们对自身的了解,我们竟不知道从事的职业除了谋生以外还有什么意义。
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点介] 用“讲故事”的方法写的社会学著作。
直面“移民”中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运作,从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戏,又不乏对平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
无论从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开辟和创新上,本书对沾沾自喜的法学中人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和警醒。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点介] 对于每一个从事社会科学的学习者(在此包括法学)来说,对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及走向得有一个比较自觉的(虽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
本书在这方面是极具挑战力的。
它研究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对社会科学的分工的质疑;从事社会科学的学术立场何在等问题。
本书短短七万言,薄薄小册子,但却比那些动辄数十万、百万言的著作要有价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
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
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
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著作。
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
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
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
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著名对话。
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
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
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
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
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
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著述,是开启我们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1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同。
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
用语平实、例证简洁。
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1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
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
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著作。
2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
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
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2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
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
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
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
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
卡多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22.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点介] 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的学者的研究。
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
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
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中国的学术传统如何营造的一本书。
2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
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
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
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2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点介] 本书与前一本书气质上有很多相似之处。
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
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
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律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25.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
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
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
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
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2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
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
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
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
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著作。
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
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
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28.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
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
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
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
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
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
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
所以,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2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
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
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
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
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
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30.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
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
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
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31.江山:《中国法理念》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
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
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
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3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
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
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
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33.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
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
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
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34.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 [点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探索了社会学的七位大家孟德斯鸠、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的思想。
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富于魅力的社会思想家,他不仅要努力把握这些社会学家的基本思想,也不忘记这些社会思想与哲学观念及政治思想的内在关联。
35.罗素:《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 [点介] 哲学史方面的著作是太多了,但这本是经受时间的洗礼的。
罗素先生在书中显现出一种从容幽雅的气质,并时时不忘对某个哲学家调侃上几句。
我想,这样的气度是“沉重有余,深度不足”的国人所欠缺的。
本书写法和体系上是属于正统的,也是非常实在的。
3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点介] 作者本来还有一本更全面的《中国哲学史》。
这本最初是写给外国人看的。
但从另外一个层面看,本书读起来更为精当。
这可当作一本入门的书,但同时又可以常读常新。
作者在书中提出的关于人生境界的看法,对我们也是大有启示的。
3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
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
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38.梁启超:《梁启超法学文集》 [点介] 作为法学家的梁启超对中国法学的开创性贡献理应为青年学生所了解和认识。
梁启超涉猎广泛,思想敏捷,对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实践有深切的体验。
其行文恣肆汪洋,论辩雄浑有力。
至于其理论和实践中实际存在的裂痕,诸位在读该书时须具有同情的理解,从而正确认识:一个人的贡献之大小,一定要与所处的时代结合考察。
39.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
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
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
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
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
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40.刘小枫:《沉重的肉身》[《拯救与逍遥》、《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点介] 对现代性伦理的一种新的解读。
弘扬个体主义的伦理叙事观。
顺着刘小枫的指引,我们会进入一个有些神秘、有些飘渺、但又无比真实的世界。
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
我们的道德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
我们的怎样去把握生命
我们又如何看待艺术与人生
读完此书,在慨叹之余,你一定会有沉甸甸的收获。
41.涂尔干:《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点介] 作者乃与马克思、韦伯齐名的社会学思想大家。
本书是作者确立自己思想理路的开山之作。
书中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社会分化与整和”等重要概念,对“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压制性制裁”、“恢复性制裁”等二元划分及历史规律进行了探讨。
42.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点介] 本书志在阐明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使得诠释学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转向了方法论。
该书认为:理解和解释依赖与主体的前见所构成的视域和当下视域的融合。
该书在思想上具有的穿透力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能够为“解释学”作出的贡献当在“应用”方面,而这恰是当今我们在研究法律解释和法律方法问题时要注意的。
43.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
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
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
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
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44.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
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
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
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著”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45.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 [点介] 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
我被作者“孤独的”气质和宗教的体验所吸引。
也许我们会遗忘一切,但不能遗忘自己作为人本身的存在。
作者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先驱,他对生命的无奈和痛苦的洞察,让我们重新理解生命的幸与不幸。
46.罗尔斯:《正义论》 [点介]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
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