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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邀请读后感

时间:2017-04-29 01:24

急求一篇对刑法学的读后感

开宗明义的《刑法学》,字字句句有指向;言简意赅的《刑法学》,慎重斟酌无商量

  如果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那么刑法就是法律的底线;如果说其他法律还有告诉才处理或者不告诉才处理的余地,那么除了虐待罪以外,刑法几乎完全没有这样的余地,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告诉,司法机关一样有权力处理。

  刑法就是这样的法律,定罪尤其需要谨慎,量刑尤其需要慎重,执行尤其需要严格的法律。

它以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权利进行痛苦性的剥夺为手段,它以一副冰冷决绝的面容而出现,它以对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严厉惩处为方法,它以恶魔的身姿来把天使的愿望实现

这就是刑法,自始至终铭刻着“底线”两个字的刑法。

  刑法是宽容的,罪行法定原则明确指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明确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不得适用刑罚。

能放且放,得放且放的刑法,在自己残忍甚至是血淋淋的手段面前,退缩着,忍让着,因为它太知道一旦触及自己这道高压线,随之而来的决不是当事人侥幸逃脱的意外结局,而只能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被绳之以法的因果报应。

这一天对犯罪人来说总是来得太早,对被害人来说总是来得太迟,对刑法来说总是迟早要来

刑法是严厉的,我国刑法追诉时效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要么是自己主动丧失犯罪之前的一切快乐生活,藏匿起足够法定刑的时间自我惩罚,要么是自己被动丧失犯罪之前的一切快乐生活,被司法机关执行惩罚,二者本质上没有区别。

  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喜欢刑法,因为它下达底线的宽容;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赞赏刑法,因为它义无返顾的决绝;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敬佩刑法,因为它为捍卫苍生之太平不惜忤逆心愿舍身举屠刀;在这一点上,和我们的军人多么相象啊,离家正是为了保家,武力捍卫正是为了守和平。

  或是:  问:刑罚的目的是什么

  答:预防犯罪  。

  而我比较赞同西方的刑罚目的论,即“报应刑论”。

  其一,刑罚惩罚的应该是犯罪,而从预防论来看我国刑罚的对象却是没有犯罪的人,以此达到威慑、预防犯罪的目的。

惩罚的是未然之罪,是在无罪施行,明显与刑法第5条规定的罪责性相适应原则相违背。

这不是扯吗...............  其二,预防论实质是以在以罪犯为工具,通过刑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罪犯是有理性的人格主体,这不是明显违背了人权吗

.....很扯

  其三,从司法实践来看。

所谓的以预防为目的而适用刑罚,在我国经多年的司法实践检验也不过如此,特别是为了实现一般的预防而进行的一次又一次的“严打”,并没有有效地遏制居高不下的犯罪和大案要案。

..... 十分扯  因此,呼唤刑罚“报应刑论”的回归,到达刑罚的正义。

  不要总是拿社会主义刑法怎样怎样之说在那装ABCDEFG

关于法律,交通安全,禁毒的演讲听后感

今天,我们全校同学参加了学校举办的禁毒演讲。

学校邀请了的禁毒栏目主持人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课。

通过这次演讲我们发现,原来毒品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

在我们的食品中,日用品中,都存在。

毒品其实离我们一点也不遥远。

在人生中,我们会被各种各样的善与恶包围着,我们必须分清哪些是善,哪些是恶,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

当坏人千方百计诱惑你时,不要被一时的假象蒙骗了。

“,”。

1840年,鸦片和大麻首先来到了中国。

从此爆发。

鸦片是由提炼缨素而成,可作药用,但含有大量麻醉性毒素,一抽上瘾,人就变得瘦柴如骨,精神萎缩。

中国人吃了鸦片后,屡战屡败,使鸦片成为了洋鬼子一大功”。

毒品害处多,吸毒就等于自毁前程。

1985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上勇夺两金一银的健将阿惠因吸毒变得骨瘦如柴,形如‘老妪’。

江涛因吸毒倾家荡产,变成了社会上的一个废物……许多例子告诉我们毒品是可怕的,是一个害人的坏蛋。

后,海洛因又到来了,弄得走私案一桩又一桩,中国人民痛苦不堪。

尽管中国建立了许多座戒毒所,但是吸毒者和贩毒分子就更聪明了,更隐秘了。

在这些信息中我们知道:吸毒是不好的,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

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的,有用头撞墙的,有把牙刷望鼻孔里塞的等等。

难道他们不痛吗

他们也是没办法的,有的人就索性不去忍受,去向父母或亲戚骗钱。

骗不到了就去偷、抢、去杀人。

有些人吸毒不是故意的而是在毒品贩子的煽风点火下,或是在朋友的推荐下:“你就试一下而已,再说你意志力不是很强吗

没事的。

”这样就会有人也这么想结果就去试一试。

就是因为这么一试出大事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应该杜绝毒品。

让我们深深地懂得;遵守交通法规,珍爱自己生命。

当我们坐在小汽车上是,一定要记得系好安全带。

虽说一般没有什么事情,但如果遇到紧急刹车,我们就会撞到头,甚至会飞出去。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平时不重视安全带的我,通过警察叔叔给我们看的的图片和讲解,我就感到我一定要改掉不系安全带的坏习惯,我还要提醒爸爸和妈妈也一样要系好安全带。

我们在公共汽车上,不能把头伸到窗外。

我听了一个关于19岁女孩由于把头伸出窗外的死亡事故。

虽然我不会这样,但我突然感觉很恐怖,知道一定要提醒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规。

我们都要遵守的指示。

千万不能闯红灯,要知道;“绿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

”我们应该珍惜生命。

当我们行人要过马路,我们要走斑马线。

不要有:“不要紧的,汽车会让我的

”这种思想。

同时我们要观察好马路两边的汽车。

大家都注意一点,礼让一点,就能减少的发生了。

是啊

这些知识,可能有些人知道,有些人不知道。

既然大家现在都学习了,那我们就一起遵守交通法规,珍惜自己生命。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

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

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

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

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

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

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

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

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写一篇《为权力而斗争》的读后感,自己的观点多一些

我没有睡,读“高老头”,应阅读理解的故事,许多当代法国巴黎 - 背后隐藏着社会的蓬勃发展。

这是波旁王朝的缩影,是资本家阶级的真实写照,写在书中的父亲 - (老头)里约倒入他们的生活工作中的两个女儿,但最终死在医院的黑暗的病房。

,直到垂死的,谁也不想看到自己的两个女儿的父亲。

父亲下葬的日子,连块Pi是两个大学生当手表资助。

他曾经是如此丰富,是如此悲惨的结局。

老头是个面粉供应商,出售的面粉做了很多钱,在革命期间。

他的女儿嫁给了一个人的六个或70万的财产,而只有五六万元的养老金。

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厌恶他的父亲把他自己的圈子。

他们的父亲感到羞耻预期的父亲死得早一点,但谈论的东西表面上的各种借口,假装安慰他。

,他们吮吸汁就像一台机器,吸吮他的父亲,急于扔掉,其余的缺陷。

孩子是父母养女儿,高老头看在眼里。

这个可怜的老头正太失望了,孤独的,他能做到这一点有肝肠寸断。

但无论女儿做,如何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慈父般的爱,他是永恒的。

当他听说他的女儿欠了一大笔债务,他更愿意出售他们的最珍贵的银器,她的女儿来还清债务,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做这种伤丝毫的大脑。

银,但他最宝贵的东西

出售后,他也哭了,但他这样做不来换取女儿的心。

在此期间写了一本书,它的每一个字我还记得,因为我太震惊了:拉斯蒂涅克称为兄弟姐妹关系与宝Saiang的夫人,有幸被邀请参加一个舞蹈公爵夫人。

他会见了在的球看起来优雅,美丽的Niuqin将军夫人,是老人的女儿 - 苔尔菲娜。

,拉斯蒂涅克只有真正看到的球是什么显赫的??门,什么华丽,丰富的...他和他的妻子Niuqin根讲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觉已经爬上上流社会的阶梯,他踌躇满志。

只是自豪时,他撞倒,老人的荒凉景色门上看到的房间,冷静让他清醒:房间破旧的无法忍受的:没有窗帘的窗户上,在床上是唯一一个薄的棉毛毯或伏包括他的妻子的旧礼服做改变,橱柜掉漆,没有门,趴在课桌上,是不是一种旧草帽。

这个寒冷的房间里看的人担心,完全像一个可怜的牢房。

你无法想象,这个“家”是居住的父亲,两位高贵的女士,豪华的国王和贵族,华丽的,有尊严的生活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高老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的两个女儿,问什么你觉得自己的两个女儿。

拉斯蒂涅克看着那??个善良的老人,我真的觉得他是可笑,可悲

他的女儿体面的,奢侈的生活习惯,早已被人遗忘,整天想念自己的老父亲。

在这个时候,他可以说实话吗

让这个可怜的老头再次心碎

他的鼻子一酸,编造一些安慰他的话,强忍着泪水。

他的语气是非常低的,当他抬起头,看高老头发现他容光焕发,非常兴奋。

他能说什么

这个善良的老人平时玩别人,嘲笑,不要让他知道,他的女儿的眼睛是那么渺小,没有价值,成为他们的一个眼中钉,所以他唯一的希望,但也随之缓解

在前面的她一点点的尊严感应该让他蒙羞

这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父亲,看到他的伟大的父亲哭了呀

他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是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这是一个大学生对老人的无限尊重和理解。

最后,的高老头疾病。

差,他发出的最后的呻吟竟是“我求求你,让我看到我的女儿,只要看到他们,我的病会好,我求求你了......”这是一个几句话从心,肺腹的话虽然是如此简单,但充满了爱,并期待着她的女儿。

疼痛和痛苦,颤抖,昏迷。

但也昏迷深情地说:“阿纳斯塔西,苔尔菲娜(两个女儿的名字)

”他的爱,她的女儿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两个女儿不能融化冰冷的心。

直到他去世后,和两个女儿来到他的父亲在一旁,与他的“告别”。

但他父亲的葬礼,但视而不见,扬长而去。

高老头模具的仪式是最简单,最贫穷,最单调的,只有最贫穷的仪式上表示:穷的只剩下哀乐环号。

他是父亲的两个贵族家庭。

做这颗死者的灵魂升天后这不能休息吗

(他)是上帝赐给它

高老头走了人类的痛苦,孤独希望能留下来,所以他可以在天堂了几天的好日子

这是女儿的老人说,太可恶了。

但我觉得岁的女儿爱的教育,而不是一个宠物,然后女儿现在应该知道如何去珍惜父爱,你应该知道怎么样,说实话。

然而,许多人忽略,这是一个脾气好,心无城府在上流社会中不变的脚吗

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巴黎 - 这似乎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一名年轻女子中的文字 - “好,纯上流社会的致命杀手”。

如果你想在上流社会稳定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不能写在脸上。

你必须去夺取政权,争夺的钱,让其他人可以投靠你。

阅读这段文字后,你可能会认为年轻女人的话太当回事,但后来它。

一个成功的男人本质上是一个双赢的决战权力和金钱。

这当然是一个无情的人。

我不禁想:好多少人是贵族使用,践踏,他学会了不露声色,将在那个时代拍摄。

其基本的善良将被安葬在灵魂深处的,不能挥发出来的。

最终,巴黎的时候,应被摧毁了这个社会,这个社会的趋势。

高老头发生在社会上的许多人当时最真实的缩影之一。

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的非人性化的杀戮。

他辉煌的痛苦和回忆永远隐藏在这孤独的坟墓...

高分邀请:法律理论高手指点

某市实施的新举措,这种做法的初衷是好的,并且在短期内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从法学的角度分析,却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首先,从宪法的角度看,宪法明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财政、公安、司法行政、监察等行政工作。

由此可见,行政执法职能是国家根本大法赋予各级行政部门的职责。

某市为了达到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将执法职能下放给广大的人民群众,这是对自己执法职能的一种不负责态度。

试想,如果警察将追捕犯人的权利全部交给群众,人民法官将审判权也交给群众,如此等等,那么我们的社会会不会乱套,我们的国家设置交通执法部门的目的何在,设置众多国家机构的目的又何在呢

  其次,从行政法的角度看,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相关组织行使行政管理权限,但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第二是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第三是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某市将道路交通管理的职权交给全市人民,这是不合法的。

广大人民群众并非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也不一定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基本不可能在社会事务中完全正确行使某政府赋予的职责。

就算其中有部分群众属于具有管理事务的事业组织的成员,那么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此时我们已不能把他(她)看成是一个单纯的群众,而应该是行政行为的具体执法者了。

  第三,从民法的角度看,正是由于某市的委托行为,直接导致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别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的侵犯。

公民的隐私受到法律的保护,每个人都可拥有自己的隐私。

如果公民的隐私被别人侵犯,他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本事例中,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犯,把电视台、交通部门告上法庭,就是一种典型的因隐私权、名誉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从民法角度看,举报人、电视台、交通部门的确是侵犯了被举报人的隐私权。

如此一来,双方争执不休,被举报人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但举报的群众却又认为自己是履行政府赋予的权利,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并且大量的此类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也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第四,从社会分工和社会影响的角度看,某政府的这种行为也是不合理的。

整个社会是由大量分工不同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共同构建的,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职责。

分工不同的人们各自完成自己的义务,共同推进了社会的发展。

但是,某政府发出悬赏令,让大家都参与到交通执法活动中来,无形中也打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试想,在利益驱动下,广大的人民群众都将过多的精力放到这项工作中,他们自己的工作如何正常进行,整个社会又如何协调发展。

另外,由于被报道而引起违章者的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而向交通部门索赔;甚至利用偷拍相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等行为,均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这恐怕都是某市良好初衷所始料不及的吧。

  总之,在笔者看来,某市想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的初衷是好的。

但是,这种做法虽然情真、意切,但却是法不合,理不直。

求一篇法学实习案例分析,最好是刑事诉讼法的

您好。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  ——基于甘肃政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日益成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

基于此,我们结合甘肃政法学院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整合教学资源和教学团队,在刑事法学教学中,改革以课堂概念和理论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根据学校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和优势,结合刑事法学理论体系成熟,实践操作性强等特点,探索以法科学生法律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并付诸教学实践。

教学效果表明,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不仅深化了我校刑事法学案例教学方式改革,也为其他部门法案例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其成效明显。

  一、惟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本研究成果由此萌芽、成长并结果  传统法学教育的明显弊端是过于注重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轻视甚至忽视了结合实际案例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由此必然导致难以适应当前法制建设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

利用刑事法学理论体系完备、实践操作性强的特点,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注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一)培养适应社会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需要的法律人才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根本动因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在当代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律职业人才要求具备两方面的素质:一是法律职业能力,二是法律职业道德。

(1)法律职业能力。

法律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者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技术和方法的总称。

基于传统刑事法学教学缺乏与理论教学匹配的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在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强调结合案例对法律实践和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案例能力。

(2)法律职业道德。

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还必须具备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传统教学模式难以使学生进入真实的角色境界,无法真正体验法律职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和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而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恰恰弥补了传统教学的这一弊端,使得学生在“身临其境”的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培养与形成职业道德。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研究人才培养的需要。

法律人才包括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律研究人才,而法学教育不仅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同样也负有培养高素质法律研究人才的重要使命,法律研究必须融入法律实践才能指导法律实践,同时,法学研究的创新,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单靠书本知识的传授是不够的,必须结合社会需求和司法实践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正是将二者较好结合的教学模式。

  (二)谋求学校自身可持续发展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直接动因  1.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契合了学校重视实践教学的办学传统和强调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

甘肃政法学院能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立足并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上手快、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而且承担了政法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的职责。

当前法学教育正处在资源整合、优胜劣汰的阶段,我们不具备研究型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必须立足自身特色,面向基层,强化特色。

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恰好契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发展定位。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目前各高校都在结合社会导向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开展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模式的改革,竞争激烈,形势逼人,教学型大学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紧扣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行改革与创新。

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能够契合并顺应高等教育培养要求,通过实际案例,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有助于学生就业。

目前法科学生的就业率相对较低,这固然与国家整体形势有关,但也与教师教学注重课堂理论讲授,对学生实践操作技能训练较少有关,同时,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不能完全满足实务部门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有关,导致法科学生综合竞争力较弱。

因此,以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强化实践技能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和分析案例的能力,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的培养,能使学生在就业时更具竞争力。

  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能够充分体现专业政法院校的刑事法学教学特色  ——本成果的生命力在于其创新点  甘肃政法学院作为甘肃省惟一一所专业政法院校,在举办普通高等教育伊始只有法学一个专业,专业的单一性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却有助于其快速发展成为优势专业。

回顾学校历史,2001年之前学校先后由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主管,承担着全省政法干部的培训任务,使得学校与省内司法机关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关系。

这一背景决定了我校教育教学的特色:注重实践实训教学,贴近司法实务。

这一优良传统一直得以传承、巩固,经过认真总结、探索、完善,最终形成符合甘肃政法学院实际的法学实践实训教学模式,在实践性相对更强的刑事法学领域开展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效果尤为明显。

  与综合性大学及其他院校法学教育相比,我校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  (1)创立了“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有机结合的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

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将实践实训教学环节和学生活动紧密结合,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习特点和需求,结合每学年学习的课程,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与学生活动模块相融合,定期开展案例实践教学。

从对象、时间、内容、形式,再到实施和考核,形成了一整套严谨的案例实践教学方案,使整个案例实践教学活动保持了连续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取得了明显效果。

  (2)创造了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有利条件和平台。

学校建成了功能齐全、体现司法办案全流程的法律实验实训中心,既满足教学,还承办兰州市法院系统、仲裁部门部分案件的审理,为教师实践教学、学生观摩审判、学生实践活动提供了充分保障。

同时在省内兰州、武威、白银、金昌等市州各级法院、检察院建立了17个稳定的专业实践实习基地,为全方位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建设实践实训特色教材。

我们在总结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经验、区域审判工作规律的基础上,挖掘典型案例,注重编著专业理论与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材,在不断总结刑事法学  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现已出版《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用教程》、《以案说法》、等实践性教材,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和政法干部在职培训教育中均收效明显。

  三、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理念贯穿于刑事法学教学的课堂内外  ——本成果的基本内涵和实施方案简介  (一)成果的基本内涵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宗旨在于,刑事法学的教学过程,不再单纯依靠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学习效果难以检验且忽视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和模式,通过采取模拟实际工作环境等多种手段与方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学生的参与式学习,让学生接受司法案例的系统训练,以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其专业技能、实践操作能力、分析案例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都得到提高,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二)成果的实施方案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内容。

  依据刑事法学自身特点及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我们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精心设计了10个模块:课堂案例讨论、案例审判观摩(法院旁听)、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

根据多年从事刑事法学课程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和司法工作的经验,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我们认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应如下图所示构成:  上述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课堂案例分析→案件审判观摩→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是主线,反映学生从了解办案到模仿办案、实际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前后相继,垂直排列, 实践教学时间明确,并以粗体箭头表示顺序不能变动。

旁线表明的四个实践教学环节(即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与教学内容及学生认知过程具有非同步性,位置相对可变,学生和时间可作灵活安排。

  (1)案例分析讨论。

刑事案例课堂分析讨论是最基础的案例实践教学形式,与刑事法学理论教学同步进行。

由教师选取实践中的典型疑难案例提前公布给学生,学生查阅资料后,对案例中涉及的刑事法学问题进行讨论,教师点评,引导学生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

法学院要求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4个课时的案例讨论和辩论的同时,老师还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灵活安排案例讨论。

通过案例教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了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同时便于适时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巩固教学效果。

  (2)审判观摩(庭审旁听)。

在刑事法学的授课过程中,当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后,适时组织学生到本地法院实地观摩案件审理或邀请法院到我校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法学院和安宁区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每学期法院最少在学校审理4个刑事案件,法院将公开开庭案件信息通知法学院,法学院学生可以凭学生证随时去法院旁听,学生旁听后提交书面旁听体会。

通过对刑事案件审判实践的同步体验,使学生直观的认识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异,熟悉司法流程,初步训练学生根据案件事实准确把握罪名认定的技巧和证据的认定方法,并可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

  (3)司法见习。

在学生修完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后,适宜立即开展司法见习环节。

组织学生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短期的专项实践见习活动,这些专项活动如参观、阅卷、了解办案流程,现场了解庭审前后的办案情况,协助完成简易的司法辅助工作等。

学生通过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亲身体会司法实务工作,培养对专业的学习情趣,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初步形成法律思维方法。

法学院定期组织学生去法院、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参观,并要求学生在大一暑假到司法部门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司法见习活动。

  (4)案例司法文书写作。

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必须要求学生掌握各类刑事案例司法文书的制作。

在学生学习《司法文书》课程后,并进行基础司法文书写作练习、参观真实卷宗后, 组织学生结合真实刑事案例撰写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等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主要司法文书, 进行司法文书写作练习,锻炼和提高学生逻辑推理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

  (5)案例模拟审判。

案例模拟审判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最核心的环节。

刑事模拟审判是指以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例为蓝本,让学生充当法院庭审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模仿真实法庭审判情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模拟审判的实训活动。

我们在教学中要求开展实战性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开庭之前,教师仅确定该案案情和庭审将要争议的焦点以及诉讼活动主体各方的名单,而其他陈述意见、辩护意见以及法官对诉讼的主持、最终判决结果等都处于未知状态。

学生在开庭之前必须认真分析案件,自行全面搜集材料,精心准备己方证据和法律文书并全面考虑对方可能提出的意见、证据和依据,积极争取最佳判决结果。

在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学生不仅要充分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还要根据诉讼辩论过程中随时出现的新情况作出应对反应。

几年来,法学院将模拟审判作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组织模拟审判比赛,模拟审判以班级为单位,对法庭庭审过程、法律文书和案卷制作统一组织参加比赛和评比。

法学院已成功举办七届全院模拟审判大赛。

  (6)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

法律专题辩论是由组织老师选取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分歧比较大、与现实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组织学生以正反方的形式展开辩论。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的法律专题辩论环节,通过法学院定期组织专题辩论赛的方式实施。

专题辩论赛以班级为单位在三年级第一学期举办,老师提前将论题布置给各班,各班选派辩论选手进行比赛,各班辩论赛结束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法律专题辩论环节能激发学生对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的关注,为学生掌握辩论技巧、使用法言法语发表观点创造了条件,也使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辩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得到提高。

法学院已定期成功举办四届全院法律专题辩论赛。

  (7)司法实习。

司法实习环节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最后一个环节,安排在学生已学完大部分专业课程后的第七学期,结合学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时间,集中安排学生在司法实务部门参与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时,要求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自己收集并整理三本案件卷宗,其主旨是培养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

  (8)法律诊所。

刑事法律诊所是指,在法学院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己或帮助教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案例实践教学方式。

我校虽然2009年才开展法律诊所教育,但依托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校设立的工作站,充分保证了开展法律诊所所需的案件,使学生能较快接触真实案件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办理案件,法律诊所教育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成效明显。

  (9)刑事案例专题讲座。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的刑事案例专题讲座,特指由法律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就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案例所作的讲座。

为了能更加紧密的贴合实践,法学院定期邀请我省资深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到学校为学生做刑事案例专题讲座,旨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缩短与司法实践的距离,特别是帮助学生在进入法律职业领域后很快适应司法部门的需要。

  (10)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

社会实践是学生的第二课堂,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则是重要的实践教学活动,我们将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两个实践模块作为重要的课外教学活动开展,以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观念并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该环节主要通过学生社团和学生活动实施,如依托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12.4”普法宣传日、学生社团的“法律进社区” 等活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

我校的暑期“三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等与实践实训教学紧密结合的学生社团活动,得到了学校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研究理论成果  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的过程中,为了配合该教学改革的进行,成果主要完成人组织编写并出版了《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以案说法》、《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教材。

目前,该系列教材作为本科及研究生实践教学教材在甘肃政法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及全国部分高校推广使用,部分教材在新疆少数民族政法干部培训班中作为教材使用,给甘肃省三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和我省部分检察院、法院干警发放,获得学生和司法实务部门较高的认可和评价。

  四、全方位、人人体验与参与的流程化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在刑事法学教学中凸现出其优越性  ——本成果的实施效果和推广价值  (一)成果的实施效果  1.学生所学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得以巩固和融会贯通。

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分析、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都需要用到以前学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等相关法律知识,因此,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才能适应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要求,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在运用中得到巩固和提高。

同时,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把学生置于真实或近乎真实的环境中,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思辩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在全真模拟实践教学中,学生亲身参与司法流程,效果非常明显。

如在模拟审判教学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入法庭辩论的实战状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法庭实战的气氛,并按照真实案件开庭的要求组织材料,在法庭上即时表达,相互展开辩论。

开庭之后让学生观看开庭录像并总结,然后由指导教师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通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使其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及即时答辩能力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法律专题辩论赛和法律诊所等教学环节也同样能起到这种效果。

  3.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在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案例时,能够积极调动学生分析思考和创新思考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的潜力,从而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学生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得到强化。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很多环节都需要学生共同参与解决问题,使学生容易形成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从而强化团队合作精神,这正是法律职业伦理中不可或缺的成分,恰恰是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很难形成的。

  5.学生学习效果明显增强。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通过参与式教学方法,以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对实践案例的认定和处理为教学目的,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新颖丰富的多样化案例实践教学内容中,通过个人或集体对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思考,通过实践的演练与指导教师的引导与评析,提高了运用书本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了课堂讲授难以企及的效果。

  (二)成果的推广价值  法学教育是系统而全面的多学科综合性教育模式,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旨在通过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得到司法流程的系统训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案例的能力,其教学实践表明,本成果在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成效明显。

应认真、科学总结经验,为校内其他法学科目案例实践教学研究与应用提供指导作用。

其次,我校属于甘肃省唯一一所政法公安类院校,法学教学一直走在省内前列,本研究成果可供兄弟院校在法学教学中参考。

在今后的实践教学中,我们将继续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与国内外其他院校开展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使其日臻完善。

法国著名哲学家

致读者的一封信 ——写在《高处可攀——手把手教你成为顶尖非诉律师》发行前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高处可攀——手把手教你成为顶尖非诉律师》是我邀请在墨锦鸟律师学院上课的多位老师合著而成,下周即将发行。

这些老师大多是当年在金杜一起工作过的同事,还有一些是愿意热心分享自己执业经验的同行好朋友。

在书的序言部分,可以看到他们详细的简历。

需要说明的是,最早的书名是一个非常理论化的书名,但是出版社从市场化角度建议用更加易懂的名字,所以才有了《高处可攀》的名字,当然用这个名字不是因为作者们都认为自己到了高处,只是作者们,或者说至少我相信这些年轻的作者们已经知道了自己攀登的方向和方法,假以时日,相信他们会攀登至行业、甚至是跨界的广泛的声誉和影响力,没有读过他们关于税务分析文章的律师估计都不会太多。

我相信在税法领域,无论是专业能力,还是人品素质、勤奋程度,业内能与其并肩之士亦为数不多。

章晓科律师是一位在外资所工作多年又转回内资所工作的律师,由于其丰富的外资所工作经验,加入内资所后不断对于内外资所进行比较和思考,有非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供刚入门的律师和学生学习。

最难能可贵的是,章律师非常愿意分享,热心免费参与各种为青年律师和学生提供咨询意见的活动,相信很多人都曾因此受益。

王岩律师毕业于清华法学院,为人热情且勤奋,有很多的理想,并且从未因为现实的阻碍而淡化其对于追求理想的热情。

在为人之母之后,虽然不可避免的将更多的精力投入照顾孩子之中,但是王律师对于业务的钻研,对于法律的热爱,却从来未曾磨灭。

墨锦鸟律师学院原计划建成一个分享的平台,将业内优秀律师的经验分享给法学院中那些希望成为律师的学生以及那些对于是否做律师仍处于纠结选择中的学生,让他们能够明确方向,并且掌握前行的工具。

虽然我们不是巨人,而只是一块砖,但是应该也能够提高他们的起点,让他们能够更快、更好的进入律师行业,并且能够发展的好,无论他们最终是否会一直做律师或者进行转型。

但是由于我的原因,受好朋友邀请加盟医疗行业创业,导致无法再有时间和精力继续律师学院的工作,但是经过第一期的培训,课程受到学生们了热烈的欢迎,而且确实对他们产生了较大的帮助,所以我仍然希望通过将各位老师的经验,通过书籍的方式与那些还在学校学习的学生或者刚进入律所工作的助理们分享,希望你们的律师人生能够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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