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自卫问题
自卫是指受害人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加害人本人施以能够阻止其不法行为的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暴力行为。
应特别注意的是自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就是防卫过当,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A正在抢B钱,B会武术将A一拳打晕了,此时A的抢劫行为已经被制止了,B此时的行为就是自卫行为.如果,B蒋A打晕后,怕A又来找他麻烦或者觉得不解气,又用砖头使劲地拍了A的头部,结果A被打成重伤甚至被打死,这时B就是防卫过当了,是要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自卫法律
广东胡律师:他属于防卫过当,他的父母要承担你以下赔偿:1、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监护人误工费。
监护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3、住院伙食补助费。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4、护理费。
(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5、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法律问题 正常自卫
在看了 ···等几部精彩的电影之后,我收获的不仅仅是视觉和情感上的冲击、以及对人性和理性的思考,还了解到一些法律上的知识,通过中国与美国的法律电影认识到它们法律制度的区别。
在这几部电影中,最令人感动的莫过于了,影片情节曲折感人,部分片段有令人泫然而泣的效果。
主要讲述老妓刘惠兰因自卫杀死了出身名门的嫖客曾某,仅在法学院刚毕业的刘志鹏出于正义愿为她出庭作证。
在种种的压力下,凭着他的不屈不挠,与著名的主控官展开一番舌战唇枪,几经艰苦,终于得到胜利,使被告得以。
这部影片提出当时低下阶层对社会贫贱富贵的控诉及法与情之间的矛盾,让观众产生极大震撼与共鸣。
它讲述的这个故事让人们认识到原来在理性的法律制度下,还是有着真情存在的。
都说“法不容情”,可是若是心怀真情和正义,便终将会赢得胜利
法律只是一种保护权益的手段,它最终还是为了人们的权益而存在,为了正义而存在。
总之,坚持正义必胜
是一部美国电影,电影讲述芝加哥发生了一桩震惊全城的恐怖血案。
德高望重的老主教罗森被人谋杀,身上共被刺了78刀。
警察在现场抓到了满手鲜血的少年艾伦。
著名律师马丁·威尔决定经办此案。
他在拘留所看到了面色苍白,稚气未脱的艾伦,通过交谈他认为艾伦是无辜的,并决定免费为他辩护。
其中,有这样一句台词,威尔对艾伦说:“我来说,你不必说。
你要做的就是看起来很无辜的坐在那。
”为什么要表现的很无辜呢
因为要获取陪审团的支持,陪审团对一个案件的判决非常重要。
在美国,审判中都会有陪审团出现。
在中,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制度,它对案件的判决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为陪审团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一个案件的判决能够说服陪审团,意味着能够符合社会广大阶层的正义观和价值观。
在我国,显然是没有陪审团这一制度的,这也是中国和美国司法制度的最大不同之处。
这部影片剧情很精彩,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层的认识与反思,影片最后威尔胜利了,成功为艾伦脱罪,他去向艾伦告别,大家都以为高潮已过全局终,正义战胜邪恶。
在受压迫的弱者得以沉冤昭雪时,人性的秘密却再一次被泄露出来——严重的不公经历是会对心理造成扭曲的,再纯洁的灵魂也不会幸免遇难。
或许的确存在过罗伊与艾伦同时并存的时候,也许是在主教刚收留他,也许是很小的时候,被变态父亲凌辱时,两种面孔同时占据着他的身体。
但最终,为了改变现状,结束这令灵魂颤栗耻辱的一切,懦弱的艾伦最终完全消失了,没有等来任何及时救赎的纯洁良知泯灭了,取而代之的,是愤怒,残忍,暴力的罗伊,他更残酷更强大,所以更适应这个世界。
就像影片最后罗伊向威尔喊的那样,“你会感激我的,你总会变得心狠手辣。
”片尾威尔定定地站在那里,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是否仍然相信呢,是否依旧如往日为他感兴趣的杀人犯辩护,探究为何善良的人也会杀人。
他是否仍然对自己的信仰坚信不疑,还是仅仅将之归结到自己洞察人性的能力不足呢。
一切无从知晓,如同最后那首嘹亮澎湃的葡萄牙小曲一样,鬼魅一样的曲调,久久地盘旋在观众心中,亮丽而妖异如同夜幕下大海中折射着月光的美丽鱼鳞,剔透晶莹地隐现在暗潮汹涌的浪涛之间。
法律虽然无法代表人性,但我们却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探索人性,思考和反思自身。
提到,不得不提到案中的,与一般的法庭有所不同,因为可能会涉及到国家机密,不能公开审理,其中的一些制度、规则、称呼都有一些不同。
查理说:“如果军歌可以算作音乐,那么军法可以算作司法”“军法体制以否决为基础,挑战体制
NO,照体制内的游戏规则,挑战必输无疑”,由此可见一斑。
这部影片主要讲述的是旧金山女律师克莱尔与成功商人汤姆一直过着令人羡慕的婚姻生活。
然而这种平静瞬息之间就被打破了,就在两人在街巷中散步时,却有不知何处来的大批军警忽然把两人围住,把汤姆强行带走。
几经查问,克莱尔终于被告知,丈夫曾是秘密军人,而军方现正指控他在巴西的萨尔瓦多犯下了“屠杀罪”
涉及国家机密,丈夫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
军事法庭又是军队高层说了算,录音带不被采证,医疗保险单不被采证,甚至克莱尔有可能被剥夺辩护资格。
于是克莱尔找到了陆战队律师查理一同来调查这场诡异的官司。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感触很大,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上级的命令,海军陆战队的官兵被国家洗脑,一件件罪恶滔天、任意杀伐的事出自他们的手下,事情败露后总得有人顶雷,这个人要么是死去的人,要么是其中一名部下。
最后在克莱尔的努力下,国防部撤诉了,原因是涉及到了国家机密,可是这中间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事情呢
真相面前没有真爱,克莱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查了个翻天覆地,把丈夫变成无罪释放,到头来却是一场连环欺骗
丈夫追杀战友,后来追杀丈夫的人也来了,到底谁有罪,谁是罪恶的源头
临死的丈夫说:“我不希望这样做,对不起”,是谁逼他这样做,是谁让他离开爱的轨道越来越远,是谁将他视为秘密的一环,让他把环前环后清除,再清除他
到底还有多少掩饰的罪行比我们的想象还要大
到底还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将倒在他们黑色堂皇的枪口下
这恐怕又要引发我们新的反思了。
最具有悬念最惊悚的影片当属这部《沉默的羔羊》,影片中的克拉丽丝是联邦调查局的见习特工。
她所在的城市发生了一系列的命案,凶手是一名专剥女性的皮的变态杀人犯“野牛比尔”,迄今为止,受害的女性已达5人。
克拉丽丝的任务是去一所戒备森严的监狱访问精神病专家汉尼拔博士,同他进行面对面的交谈,以此获取罪犯的心理行为资料来帮助破案。
汉尼拔被关在地牢里,他是一位智商极高、思维敏捷但高度变态的中年男子,并且是个食人狂魔,他要求克拉丽丝说出个人经历供自己分析以换取他的协助。
他是一位造诣很深的精神病专家,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自己就是一名精神病人,更确切他说是一名心理变态者,“明知自己在犯罪却毫不在乎的精神变态者,纯粹同社会作对”。
影片通过探索人物心理疾患,试图探寻当代美国社会恐怖的根源,这使得影片的主题得以深化。
在影片中,那种精神上的对抗、那种“天使和魔鬼”的鲜明对比、那种建立在较缓慢节奏上的内在哲理性给人的印象是深刻的,广泛地引起了公众对社会犯罪、恐怖以及邪恶势力的憎恶和谴责。
看完这几部电影,真的获益匪浅,钦佩那些电影主角的勇气,智慧,坚持和正义;感慨军事法庭的特殊化;赞叹陪审团制度的人性化。
总之,学到了很多。
如今,随着时代的进步,无论政治,经济,文化,还是法律都逐渐呈现一体化,各国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
我相信我国对外来事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针终将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各方面体制,依法治国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得到最大化的贯彻和实施。
让我们共同期待明天完善的法治社会
法律自卫 如何能做到 自卫的法律保护
是思修吗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
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说明: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成立正当防卫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
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则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
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
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
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
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决意制不法侵害。
如果没有防卫意图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
但在特殊情况下,应允许互相斗殴的一方实施正当防卫。
(五)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 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要求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同时,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之间,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赞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基本相适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如果符合其他四个条件,但是超过了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
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确定其行为构成何罪。
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以为间接故意。
因此,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不能认为构成防卫过当罪。
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答复希望能帮到你,满意请采纳。
一个关于自卫的法律问题
不可以!他们此时仅仅是威胁你的生命安全,还没有真正的侵害。
法律之所以对自卫作出这么严格的使用规定,就是因为它的适用很可能转为主动的积极侵害他人的行为,也是法律保障人权的体现。
另外,自卫是没有无限的,恰恰相反,没一个自卫都是有限的,那就是以能够阻止对方的侵害为上限,在对方已经丧失侵害能力的时候,如果你还进行所谓的自卫,那就是违法了
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