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书读后感怎么与
《读后感 一、从学阶梯》看罗马法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法学阶梯》只不过罗马法绚丽冰川很小的一角,而且由于自己的学识,在某中程度上或许连这一角也看不清楚,而只是冰雾笼罩下的对冰川的朦胧的感觉而已——甚至不知道这朦胧后面究竟存在什么,但“无知者无畏”或者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还是要为自己的感觉留下一点什么,还想对罗马法做出最粗浅的评价。
毕竟这是自己学习法律以来看的最认真的一本书了。
粗浅的几点感觉如下:1.内容的精细化。
作为个体的人类生活是感性的,而作为法学则是理性思维的产物。
法律就是将感性的个体生活上升为理性的普遍规则。
而在这过程中,如何处理感性生活的个别正义和普遍规则的普遍正义一直是法学界的主题。
古罗马人在这一点上遵循的是精细的具体规则和抽象的原则的结合。
在这一点上,对古罗马人的敬佩不再只是停留在感性的道听途说上了,至少从法律的细致和法律的合理性角度来看,我们并不比古罗马人进步多少
在当今的整个学术界、法学界以及从事实际法律工作的人当中,一方面存在着对法律的僵死的理解,他们需要详而又详的法律法规——但人类理性并没有这个能力;而另一方面,在学者当中,存在着一种玄学的倾向,以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善良和完美的大写的人,都能够依据简单的道德说教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大同,因此追求的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余下的问题被让位于或诉诸于人类的道德良心或者是对原则和理性的理解。
在这方面,应该好好的学习罗马法,至少看到目前为止,罗马法既保留了人类终极关怀的品质,又不失为世俗而可操作性。
既努力去追求理性的思索,试图函盖所有的社会生活,同时又承认理性的不足,通过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来补充。
而在法律的发展上,也不是固步自封,而是通过正义乃是“给每个人应得的部分”这一主线,除了在传统中寻求法律规则的合法性根据之外,还通过敕令等形式不断地就旧有的法律规则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合理的修正。
在这一点上,与现代的法律发展理论是相一致的。
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法学虽然不断地就现有的法律作出自我的修正,但却在很大程度上丢失了传统,并没有对过去中国的法律传统进行很好的继承,或者是对当下正在发生的生活现实的漠视——至少,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去调查民间到底存在什么自足的规则体系,而罗马法中却将民间生活规则不断地上升为法律,如信托制度。
因此,必须注意法律的理性标准和法律的可实施性,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学乃至法律就是“形而上的抽象和形而下的操作的完美结合
”李老师的这一教导将永远伴随我对法学的学习和理解之中,并伴随着自己不断成长
2.表述方式的经验化。
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罗马法的重要的特点。
不过,由于尚未阅读《法典》,因此还不敢断定是否法律规范(这好象也是现代法律的语言)也是适用这种表述方式。
但至少作为一本法学教材来说,能把复杂的法律理论和规则加以生活经验化,毕竟是一种了不起的事情。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尽要责问我们的普法教育,现在市面上流行的法律类刊物倒是一些《民主与法制》等法律通俗刊物。
(这些读物在倡导法治建设方面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
由于其传播的广泛性,应该得到研究。
)整个《法学阶梯》所阐述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是如此地复杂,以至于现代法律仍然逃不出其范畴。
但优士丁尼往往用最简单的例子将这种复杂性消解,而使法律又重新溶入现实的个体感性生活中去。
如果从现代意义上而言,这种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法律的传播问题。
我们现在也有一些案例汇编的形式,通过案例阐释法理,但这种教材也只能是受过法学专业训练的人才能看的懂。
本来《民主与法制》等通俗刊物可以很好地做到这一点,但由于其过于注重情节的起伏和跌宕,其小说式的叙述又消解了内在的法律精神,往往起到很大的作用。
现在的《今日说法》似乎在慢慢地尝试着这种罗马法式的方式。
但由于其缺乏系统性——至少应该将某部门法的东西归类分析,也容易由于其松散而消解其内在的作用。
结合第一点特点,忽然又有所思考,法律究竟应该是精细复杂还是简单明了
作为法律职业人来讲,我宁愿是复杂的,至少可以存在知识资源的稀缺状态;而从普通人来讲,我宁愿法律是简单的,因为如此精细和细致的法律,普通人又如何能够事无巨细的了解和运用
除非法律是如此地遵循普通生活准则,是真正的市民法,但法律又如何能够保证每个人的生活规则都得到反映
毕竟,法律是一种普遍正义的诉求,而个人的生活始终遵循的是个人的生活准则,每个人要求的是个别正义。
“给每个人应得的部分”又如何能够实现
因此,我们在制定法律时,应尽可能地反映市民生活,使得法律能够为生活所用,而不是要求百姓学习法律——百姓永远是无罪的,我们不能苛求百姓能够知晓所有的法律,而只能让我们的法律去适应生活,除非有些规则非改不可(如迷信等)。
3.现代法律制度的导源。
在这一点上,感觉尤为深刻,毕竟自己民法的底子不是特别的好,而通过阅读《法学阶梯》,至少对现代民法的许多制度有了渊源上的理解。
而且有些制度很有启发,比如象财产的分类、信托监护,双重人格、物权的各种形式以及对债的分类和各种债的理解,都有了一些新的含义,关于其具体制度的理解,就把他写在了每天的读书心得中了。
心中朦胧地有一种感觉,似乎理解了罗马法,就理解了西方法律的精髓,而由此又可以与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做一比较性的分析。
4.与中国传统(古代)民法的比较。
即人类生活的相通性。
由于对中国古代民法的爱好或者说是接触,天生地就想拿罗马法与中国传统民法想比较,但由于手头资料的匮乏,或者说是笔记的缺乏,这一比较很难进行。
但总体感觉上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说人类生活具有某种天生的共同品格,法律都是人类基本生活诉求基础的规则的反映,因此在很多地方都具有类似的规则。
等把罗马法好好地研习了以后,尝试着做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文章,看是不是能有所发现。
可以将自己的本科毕业论文和敦煌卷子的有关研究找出来看看,同时结合这边的一些古代契约文书作一比较研究。
二、、读书的方法和治学的方向看完了一本书,而且是用新的方法看书——至少是用电脑做笔记了,而不是在书的边边角角做注释了,这样一来,得总结一下这看书的效果如何。
回过头去看了一下自己做的笔记,还是不是十分清楚,这是技术上的错误,还有待改进。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自己学识的有限,对有关材料的评注并没有能够体现自己的所思所想。
一是自己表达的缘故;二是接触的书比较少,至少对法哲学原著的阅读量或理解程度不够,因此其评注往往是无力的,或者是没有思想的评注;三是民法的底子不是十分缜密,对外国民商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什么融会贯通,往往就某一制度的评价还得查阅大量的书以后才敢下结论,这样也不可避免地降低了自己对阅读对象的敏感度。
这几方面的问题都是比较严重的,如果一直这么持续下去,就不可能做好一个学者——这是自己努力的方向,毕竟这是做好学者的基本的要求。
就表达的问题,似乎应该增加一些除法学外的阅读内容,比如《随笔》之类的;自己一直以为法学枯燥的语言正消解或萎缩着自己的语言功能,毕竟语言优美的法学文章还身少的。
就知识面的问题,只有增加阅读量了,但应该改变以前的阅读方式,看一本书就是一本书,得有所得,有所进步才是看书,如果只是“泛读”,那或许没有什么收获。
另外,在阅读的方式上,等把罗马法的底子稍微积累了一点以后,可以开始向以前那样阅读——通过一个个的专题形式来阅读,这样对内容的把握或者功利的写作都是一件好事情。
但不能太急,毕竟没有底子的法学研究就象没有根的浮萍,怎么也不可能长成苍天大树的。
对于外国民商法的有关内容,不能再停留在以前的那种理解上,把外国的法典只是作为一类工具书加以运用,应该做下来好好地阅读才不会出现一知半解。
把法典当成专著来读应该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但这需要自己的耐力,毕竟后世的民法典不象法学阶梯那么可以有详细的例子让自己充分的理解。
就记这些,以勉之。
法学专业怎么写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怎么写呢
写读书笔记通常会是学生最为头疼的作业。
下面就说一下写读书笔记的方法: 读书笔记一般分为摘录、提纲、批注、心得几种,格式及写法并不艰深,心得笔记中的读后感有点麻烦,但只要懂得论点、论据和论证这三要素的关系,就会轻松拿下,因为读后感不过就是一种议论文而矣。
我觉得以失败告终,是因为你学而不用。
很多应用文种只有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才能具体应用,而读书笔记属日用文类,应即学即用。
你猜:一定要说到头悬梁锥刺骨和萤囊映雪了吧
再不就要说书山有路学海无涯的话
总不至于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吧
你很聪明,并且对书敬畏而疏远。
电视、卡通书和流行歌已经瓜分了你的心田,可我还想为书开垦出一亩三分地儿。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
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
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
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
常用的形式有: 1、摘要式读书笔记 摘要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时把与自己学习、工作、研究的问题有关的语句、段落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
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便于引用和核实。
摘录要有选择,以是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
摘录式笔记可分为: (1)索引读书笔记 索引读书笔记是只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的笔记。
如书刊篇目名、编著者、出版年月日、藏书处。
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日后查找方便。
例如:庄照:《也谈为谁立传》,《光明日报·〈史学〉》 (2)抄录原文读书笔记 抄录原文读书笔记就是照抄书刊文献中与自己学习、研究有关的精彩语句、段落等作为日后应用的原始材料。
摘抄原文要写上分类题目,在引文后面注明出处。
2、评注式读书笔记 评注式读书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
评注式笔记有时对摘录的要点做概括的说明。
评注式笔记有下列几种: (1)书头批注 书头批注,是一种最简易的读书笔记作法。
就是在读书的时候,把书中重要的地方和自己体会最深的地方,用笔在字句旁边的空白处打上个符号,或者在空白处加批注,或者是折页、夹纸条作记号等等。
这种笔记方法不但对书中的内容可以加深理解,也为日后查找提供了方便。
(2)提纲 提纲是用纲要的形式把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论点、论据提纲挚领地叙述出来。
提纲可按原文的章节、段落层次,把主要的内容扼要地写出来。
提纲读书笔记可以采用原文的语句和自己的语言相结合的方式来写。
(3)提要 提要和提纲不同。
提纲是逐段写出来的要点,提要是综合全文写出要点。
提要可以完全用自己的语言扼要地写出读物的内容。
提要除客观叙述读物内容外,带有一些评述的性质。
另一种提要,是对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的内容梗概作简要的说明。
(4)评注读书笔记 评注读书笔记,是读完读物后对它的得失加以评论,或对疑难之点加以注释,这样的读书笔记叫作评注笔记。
例如鲁迅读《蕙櫋杂志》中的一段:清严无照《蕙櫋杂志》:西湖有严嵩和鄂王《满江红》词石刻,甚宏壮。
词即慷慨,书亦瘦劲可观,末题华盖大学士。
后人磨去姓名,改题夏言。
虽属可笔,然亦足以惩奸矣。
案:严嵩篇和岳飞词,有如是作为,后人留词改名,有如是自欺,严先生以为可笔而又许其惩奸,有如是两可。
寥寥六十字,写尽三态。
(鲁迅《集外集拾遗·书苑折枝(二)》) (5)补充原文读书笔记 补充原文的读书笔记,是在读完原书或文章之后,感到有不满足的地方进行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原文不是随意地加以补充,而是要围绕中心思想加以引申或发挥。
3、心得式读书笔记 心得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
它有如下几种: (1)札记 札记也叫札记,是读书时把摘记的要点和心得结合起来写成的。
这种札记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
可长可短。
(2)心得 心得笔记也叫读后感。
读书后把自己的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
这些读书笔记,可以写读书时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写对原文的某些论点的发挥或提出批评、商榷的意见。
写这种笔记,一般是以自己的语言为主,也可适当地引用原文。
(3)综合读书笔记 综合读书笔记是读了几本或几篇论述同一问题的书文后,抓住中心评论它们的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的笔记。
上述三种类型的读书笔记,不论采用哪一种类型,目是都是为学习、工作、科学研究和写作服务。
作笔记时开始可采用摘要式,以后读书多了,有了比较,产生了看法,就可以写译注式,至于心得式是更进一步了,它是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
归纳小结: 作读书笔记不仅能提高阅读书、文的效率,而且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
通过学习和实践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图书馆的作用,不但学到了知识,锻炼了能力,更激发了学生的探索欲。
老师让写一篇关于法律的读后感
“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
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很多的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
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
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
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桑兵《读书法》读后感
桑兵:大众时代的小众读书法 一、不懂才要学 编辑《读书法》,是想为大学本科以上程度和一般有志于人文学科的爱好者提供一本方便的参考书,以便寻得门径,可以循序渐进地读懂浩如烟海的古今中外书籍。
诸如此类有利于新进学习寻找进入堂奥之道的门径书,共计划编辑4种,已经出版了《近代中国学术思想》、《近代中国学术批评》、《国学的历史》等3种。
就今日的普遍程度而言,这类浅显的入门书或许已经有些深难,因而对于以上层级或许也不无参考价值,因为不读书或读不懂书显然已经不是初学者才面临的困惑,只要程度适合,有所裨益,好读书者都不妨翻看。
与之相应,还有《程师》一种,尚待编辑。
只是对象有所不同。
《读书法》试图向特定读者群提示与读书有关的下列各点:一是历代读书之法;二是读历代书之法;三是一般读书之法;四是读书与治学。
这几点虽然可以分开来讲,其实基本是一回事,而且只有明白为什么是一回事,并当成一回事来做,才能真正懂得读书之道。
编辑本书的初衷当然是为后学新进提供一本学习中国历史文化的入门书,但绝不是时下流行的可消费式精神快餐,也绝不如当年胡适提倡整理国故时所宣称的一般中学生也能够参与其事。
一味迎合青年娱乐大众的文化商品,在流行与赚钱之余,难免误导和愚弄的无穷流弊,自身也往往陷入趋时即容易过时的尴尬。
中国文化虽然一脉相承,未曾中绝,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迁,深浅的标准也不断发生变化。
远的不论,晚清编辑的一些中学教科书,民国时期就升格为大学参考书。
而当年胡适等人鼓吹白话文之际所举为力证的宋元明清通俗易懂的白话小说,今日大学文史专业的本科生已经视同难以卒读的文言文。
后来严耕望特意为穷学生撰写的治史小书,如今不仅开本放大,内容也不是青年学生容易领会的,甚至不少青年教师也觉得有些费解。
所谓入门,含义有几层。
其一,虽然只是入门,仍然不要抱着一看就懂的幻想,有志趣者必须通过认真学习和仔细揣摩才能有所领悟,充斥书肆坊间的那种貌似一看就会的文字和自诩不学而能的办法,大都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江湖骗术。
正如学习各种程式化的技艺,除了少数天赋异禀者与生俱来的一往情深,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长时间不断重复的基础性练习可能相当枯燥乏味,却是培养兴趣逐渐变成内行不可或缺的必由之路。
中国传统饱受后人诟病的记诵式学习,道理相同。
梁启超所鼓吹的“学问之趣味”,也只能由此而滋生。
其二,入门阶段,必须取法正确,若是行差踏错,走岔了路入偏了门,再努力也是缘木求鱼,甚至南辕北辙,以致终生横逸斜出,参野狐禅。
时下学界乱象横生,良材被雕为朽木的情况屡见不鲜。
无知者无畏,越是乱来则越是敢于一往无前。
一般情况下,读书得法,常常伴随由涩而顺的渐进过程。
其三,入门不过起始,进得门来,可以望见那些浩如烟海、汗牛充栋已是井然有序,但是要想进一步深入堂奥,还须放眼读书。
取法得当,读书越多,读懂的可能性越大,读书的能力越强。
如果没有高远志向,有书不读,办法再好也是无用的。
其四,探寻门径不是专讲方法,如钱穆所说,方法是为读过书的人讲的,对没有读过书的人讲方法,有害无益。
因此,博览群书与揣摩读书之法必须相辅相成,读书不富而欲深谙读书之道,绝无可能。
恰如要学会游泳不能只在岸上练习、懂得吃饭的方法而不吃则永远不饱一样,读懂书的妙诀便是大量读书。
只有多读书,才有可能领悟读书法的奥妙。
本书虽然是为后学新进而编,却不适合浅尝辄止之辈,娱乐游戏之众以及钻营取巧之徒,而是面向有志于学之士。
雅俗共赏不过是客观效果,如果刻意追求,很可能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流行一时与垂范长久实在不易兼得。
那些连《红楼梦》也读不下去且无意读下去的受众未必愿意读,而饱学之士则不必读。
若一味以生意眼取舍,旨在向广大微阅读人士提供消费快餐,以为读书法应该一看就懂,看了读书法就可以读懂所有书,未免自欺欺人。
诸如此类的娱乐游戏乃至江湖骗术早已充斥坊间,若以一般受众现时的阅读能力为准,而不是着眼于提升其阅读能力,要想读懂历代书乃至一切书无异于痴人说梦。
如此,则编辑本书的意义就荡然无存。
二、读书与读教科书 关于读书,宋以来专论不少,清代以及民国时期论述尤多,前人已经编辑过若干种专书,内容各异,取法不一,主观目的与基本取材则不无相似。
之所以还要再编一种,一方面是因为从前的选本尚有未能尽意之处;另一方面,则是鉴于读书已成普遍难题的现状,希望借此提示一些读书门道,留住一些读书种子。
当今社会,节奏加快,信息爆炸,令人无暇读书,除了通过各种形式获取资讯外,只能浏览快餐式的书刊。
不仅如此,连习称的上学读书,也早就变了味道。
从小学到大学,所谓读书,其实主要是读教科书,很少有机会真正读书。
不仅如此,即便进入研究乃至教书阶段,如今通行的做法大概也不大读书。
虽然每日少不了或主要是与书打交道,只能说是翻书寻找自己需要的材料,并非读书。
作者的立意,全书的主旨,似乎与己无关。
如此看来,读书已成一项奢侈之事,许多人一生当中读书的机会甚少,真正通读过的书自然为数不多。
既然读书不多,如何才能读懂,便成为问题。
在力求读懂之前,首先应当明白,上学读书,就是要逐渐读懂那些读不懂的书,并且内化为自己的知识。
如果一味只看那些一看就懂的书,获取感官愉悦,而美其名曰雅俗共赏、老少咸宜,则无论读多少书,也是低水平的重复,至多增加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很难有知识水平的进步提高。
上大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努力读懂自己原来读不懂的书,使得读懂的书越来越多,读不懂的越来越少。
检验上大学收效的标准之一,就是看原来读不懂的书读懂了多少,还剩下多少。
以此为准,分为各个学期学年,可以验看提高进步的程度幅度,总体考察,则读懂的书越多,读不懂的书越少,成效越大。
如果毕业之际与入学之时读懂书的能力相差无几,则有虚度光阴之嫌。
上大学的学习方式与中小学有所不同,初学发蒙,是从全然无知到逐渐有知,灌输式的教学必不可少,待到由背诵记忆积累起一定的知识,便具备相应的自学能力,可以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延伸学习和扩展知识。
大学阶段则应转变方式,以自学读书为主,听授为辅。
大学老师的作用,首先是明道,即探求指示学问整体与分支的渊源脉络,其次则解惑,照本宣科式的授业只不过是初级形式。
若学生不读书,不问学,教师便只能盲目施教。
而一视同仁的讲授无论多么认真规范,其实是最简单省事的办法,起不到因材施教的作用。
由于高考以中学教育的内容为据而不以大学教育的需求为准,以致太阿倒持。
如今大学本科阶段的教学,已经相当程度地高中化,不仅以课堂听授为主,而且从形式到内容都是高中阶段的延续翻版,学生学习的时间被大量规范化的课堂讲授填满,以至于很少有时间进图书馆系统读书。
当然,学生即使有时间也不读书的情形同样相当普遍,许多人在应付课程、交游、上网、闲聊等之后,如果还有余暇,才随意翻书,而且由于心浮气躁,只看那些容易看懂的书,看不懂的便束之高阁。
类似情形在海峡对岸也同样存在,据媒体调查,彼处大学生每天读书的时间平均不到一小时。
也就是说,即使对于专门读书的大学生,读书也成为一项业余活动。
不从被动转为主动,大学学习的效果自然不佳,学生掌握的知识以及与之相应的能力很难得到切实提升。
近年来学生普遍反映大学阶段没有学到东西,原因至为复杂,家长和社会对于大学期望值的错位、大学理念的流失、教师资质的下降等之外,就学生自身而言,最应该反躬自省的就是是否实现自觉转型,主动学习。
被抱进大学的一代要做到这一层,实属不易。
大学阶段,要推动学生改变被动学习的习惯,由耳学而眼学,主动进图书馆博览群书的环节至为关键。
尝戏言大学里唯一增值的就是图书馆,其余包括所谓高科技在内,都是高投入、高消耗。
尽管图书馆的书籍也有一些时过境迁即无甚价值,但有相当部分的图书随着光阴的流逝反而不断增值。
珍本原版典籍产生的视觉冲击效果,很难为其他形式所取代。
由于资源稀缺,不仅价格高昂,后设的大学图书馆财力再充足,收藏也极为有限。
当然,藏书家与学问家对于书的需求有所分别,有心向学者偏重于后者。
时下学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不会找书(包括进图书馆和利用网络),也不喜欢看书,而不是无书可看或看不到书。
尤其是随着网络资源日益丰富,坐拥书城已是普遍状况,无书可读的情形一去不复返,而上学不读书的现象却依然是到处的共相。
章太炎曾经预言大学不出学问,原因之一,正是鉴于大学只听授而不读书的教学方式。
因而认真读书,正是防止其不幸言中的可行之道。
胡怀琛论及1920年代学界的风气,有如下评议:“今之学者不求所以自立,徒为虚憍之气所乘,以盗窃为能事,以标榜为名事,不仅文话白话然也,一切学问,莫不如是。
于是不知算学而言罗素,不知生物而言杜里舒,不知经史而言崔东壁,不知小学而言高邮王氏父子,无闭门读书之人,只有登坛演讲之人,无执卷问业之人,只有随众听讲之人。
演讲与听讲,非不可行之事。
然必演讲者对于所讲之学问,有彻底之了解,听讲者对于所讲之学问,有相当之根基。
今演讲者自知学问之未了解也,于是好为新奇之说,以博听者之感情;而听讲者不仅无相当之根基,并无听讲之诚意。
……真正为学问之宣传而演讲,与为学问之研究而听讲者,可谓决无其人。
至其比较稍善者,亦不能有具体之研究,而求治学之条理,或抽其一二枝枝节节为之。
此等治学者,一中于欲速之心,二中于好奇之念,盖具体的研究,非穷年累月不为功,且无新奇可喜之说,足以动人闻听。
今摭拾一二事,彼此钩稽,甚且穿凿附会,为之者计日可成,听之者诧为未经人道,于是治学者遂有二途:一曰求中国隐僻之书,以比附西方最新之说;一曰求单文孤证,以推翻前人久定之案。
尤以翻案之学说,风行一时。
”[1] 时间过去90年,所描述的情形即使不能说变本加厉,至少不见显著改善。
那些抱怨在大学期间没有学到东西的学子,不妨自我反省,而大学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当作出调整。
近年来呼吁改革高考制度的呼声不断,正如清季停罢科举一样,在欧洲成为文官考试楷模的科举制本身未必非废止不可,今日高考制度的症结,当在上一级学校的考试录取以下一级学校的教学为标准,本末倒置。
所谓升学率,不过是皇帝的新衣。
中学阶段的学习,不能逐渐接续大学的教学,结果导致进入大学后不得不从头做起。
而大学不断强化的规范化教学,反而有将学生的学习态度和方式的转型进一步延迟到研究生阶段之势。
如果大学教师希望学生忘却其原来所学知识,彻底脱胎换骨,那么,此前的教育就应当全面反省。
法律的概念读后感
《法律的概念》的读书笔记第一章经久不绝的问题和其他学科不同,在法律学里,“什么是法律”的问题反复被提出来,并且史上的思想家们用形形色色的、奇特的、甚至反论的方式予以回答。
并且有意思的是,大多数人都有能力轻松而自信地通过列举情况来说明什么是法律。
但我们并不能简单通过列举法律体系的标准事例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不是急着去回答问题,而是弄清楚到底什么问题在困扰着我们。
作者提出三个问题:法律与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有何区别与联系
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有何区别与联系
什么是规则以及规则达到何种程度才成为法律
作者将从分析奥斯丁的理论来回答第一个问题。
回答第二个问题,需要批评自然法理论,即将法律理解为道德或正义的分支,并且法律的根本要素是其与道德或正义之原则的一致性。
第三个问题要解决的是社会群体中一致的行为习惯与法律作为规则有何不同。
有人指出,规则的预测性面向不是关键的,其作为指示标或证立的地位才是本质性的。
对此有两种批评,极端的观点认为拘束性规则的观念是混乱或虚构的。
英美国家常见的批评是从法官的裁量去证成法律实质是法官的发现。
作者认为要回答这三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虽然下述作法是可能的:分离出并掌握住一组核心要素的特征,这组要素特征构成对这三个问题回答的共同部分。
因为定义能够发挥作用的条件往往不被满足,尤其像“法律”这样的定义。
所以,本书的目的不在提供一种作为规则的,对于“法律
《法律基础知识》读后感
以下是读后感写作方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
“读”是“感”的基础。
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
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
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
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
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
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
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
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
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
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
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
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
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
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法律的故事 读后感
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三个法律小故事,法律小故事读后感。
第一个故事写了一个年岁已高的老爷爷骑单车不小心压了别人的狗,牵狗的人却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爷赔偿。
其实也没什么问题。
张女士看到了就给牵狗人讲了法律道理。
牵狗人也自己觉得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第二小故事写了王先生的父亲和二叔由于不和,二人打架。
王先生知道了立刻用法律来解决,读后感《法律小故事读后感》()。
从此父亲和二叔就和好了。
后来父亲对法律越来越有兴趣。
村子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
第三个故事写了小翼老师考上汽车驾照后,每天以车代步。
有一天,小翼老师没开车。
这天下午小翼老师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放在家里了。
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翼老师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来自己今天没开车来学校。
这时小翼老师发现一台汽车的钥匙交给学校的保安室。
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心想借车一用,就开起车走了。
开到半路就碰上了警察检查。
警察要求检查驾照。
没有驾照的小翼老师,向警察解释。
可是警察不相信。
并把小翼老师送上法庭上。
法官判了小翼老师普通盗窃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知。
这些小故事都有个共同点就是要守法和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