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我写一下(陋室铭)的读后感,标上优美词语、我不理解的词语(写意思)、优美句子、读后感。
陋室铭读后感早年上中学时学课文中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其中的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让我对杜甫的人品有了一个初步的认 识,立时就被他那广大的胸襟和博爱所征服了。
这些诗句,成为了我当时的最爱,不用老师说,我就已经把它们背熟了。
但后来读到刘禹锡的《陋室铭》,一下子又让我有了新的思考。
首先想到,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为天下寒士的清苦生活而抒发的悲怆激愤的情感,是不是有些过于沉重呢
因为陋室未必是茅屋,但毕竟条件简陋,可人家说得明白,虽然他居于陋室,却心宁气静,赞之不绝,这不显得杜甫白操心了吗
又想到,刘禹锡作为一个晚辈,为什么好像是在和杜甫唱反调呢
如何评价这两种看起来颇为不同的价值观,叫我颇为困惑。
于是我把《陋室铭》读了无数遍,想了无数次,终于有了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仔细想想,其实刘禹锡与杜甫不是正相反对,而恰是灵犀相通。
他们有着一样的气魄,一样的胸怀,一样的人生态度,所不同的,仅是表现的角度。
杜甫是居茅屋而想天下寒士的凄苦,刘禹锡是居陋室而悟人生的境界。
他们都是认真的,他们都没有仅局限于一己之得失。
居茅屋,处陋室,其境况可想而知。
但一篇几十字的《陋室铭》,却尽写出了应有的人生态度。
好的居住条件固然是必要的,社会也当给人们以这方面的关怀。
但一个人的成就,并不是由居室状况决定的,而是由其心胸和志向决定的。
所以,处陋室就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绝对于事无补,也完全不必。
须知“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这里的“惟吾德馨”,似有自我标榜之嫌,但从他这里,却可以让我们悟到,只要一个人有志向,有追求,有德行,那么不管处于怎样一种情形,都可以欣然怡然。
不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吗,那就尽情欣赏吧;不是“谈笑有鸿儒”吗
那就互相交流畅谈吧;“调素琴,阅金经”
不也是一种很好的享受吗
更何况,还可避免“丝竹之乱耳”、“案牍之劳形”呢,这有什么不好
《陋室铭》最后点题说:“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
孔子云,何陋之有。
”是呀,“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这让我悟到,人的生活当然需要物质基础,但人的生活更需要精神支撑,当一个人精神生活充实时,物质生活的欠缺也就不会显得那么不堪忍受了
6篇读后感,每篇400字以上,高分
第一单元:炮火中的鱼鹰 ――读《芦花荡》有感 一个将近花甲之年的老人,时常穿着一条蓝色的破短裤,拿着竹篙,站在与他相依为命的船上。
他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
他有短短的、精神的花白的胡子,一双眼眼睛格外的尖利有神。
在战争年代,不管是男女还是老少,都在巧妙地与敌人作斗争。
这位不知名的老人,就是没用一刀一枪,让一群日本鬼子蹬腿就去了西天。
他自信。
悠闲地撑着船,在夜晚给被敌人严密监视的苇塘里的队伍运送柴米油盐,有时还会带来一两个远方赶来的干部。
他对苇塘里负责的同志说:“你什么也靠给我,我什么也靠给水上的能耐。
”他在密密的炮火中不慌不忙地穿梭,从没有子弹挨过他的一根毫毛。
他有柔情。
在护送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去苇塘的时候,话语里灌着快要溢出来的慈爱。
他温柔地安慰着紧张的孩子:“什么事也没有了,安心睡一觉吧,到苇塘里,还有大米和鱼吃。
”他真心地赞美洗脸的小女孩子:“多么俊的一个孩子啊
” 他自尊心强。
带着女孩进苇塘而让大菱挂了花,觉得没脸见人。
本来大菱挂花是敌人的子弹,又不是他给打的,他却如此内疚与自责,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受伤的孩子。
他机智,想到利用鬼子们的贪婪而在船头放一捆清香而智慧的莲蓬,还自己悠悠地吃莲蓬,引诱敌人进埋伏圈。
他勇敢,单独面对众多的鬼子,他灵巧地划着船,一撑篙,让船溜溜地转个圆圈,装着张皇失措,七拐八拐地让鬼子毫无防备地“上勾”。
他有仇恨,在大菱负伤时打下包票:“他们打伤了你,流了这么多血,等明天我叫他们十个人流血
”这个铁骨铮铮的英雄汉,在第二天用行动证实了前一天的诺言
他自信、他自尊,有柔情,又有仇恨,他机智,还勇敢。
他是在炮火中悠闲而自由地飞翔的鱼鹰。
这个鱼鹰就是孙犁《芦花荡》中的老头儿。
第二单元: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
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
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
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
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
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
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
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
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
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第三单元:《中国石拱桥》读后感 《中国石拱桥》一文是一篇事物说明文,文章主要介绍了中国石拱桥的特点及光辉成就。
作者选取了“赵州桥”和“卢沟桥”这两座我国石拱桥的杰出代表,着重说明我国石拱桥在设计、施工上的伟大创造和高超的技术水平,从而歌颂了我国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和伟大的创造力。
从全文的结构来看,这篇文章采用了有总述有分述的方法:先概括说明石拱桥的外形、结构和功用;接着,用例证说明和特征说明的方法,以赵州桥和卢沟桥为例,分别说明它们的独特构造和高度艺术水平;最后又综述解放后我国桥 梁事业,尤其是石拱桥的新发展。
全文条分缕析,井然有序。
这种明晰的条理 ,是客观事物自身各种关系的如实反映,也表明了作者对所说明对象的深刻明白的认识。
“制造奇特,人不知其所以为”,“初日出云,长虹饮涧”。
人们将心中最诚挚,最高度的赞叹赠予了赵州桥。
“世界上独一无二”、“共同构成美丽的奇观”,马可·波罗又将卢沟桥和中国石拱桥推向了世界。
石拱桥以自身高度的技术水平与不朽的艺术价值,以制造者的杰出才能与精妙构思;以在石拱桥的背后永远屹立的中华儿女的辛勤劳作与伟大背景闻名世界
第四单元:奇妙的克隆读后感秘密的出生,爆炸性的露面,平静的死亡。
其中的成功与失败,创造者自己也不很明白。
这只绵羊的一切,似乎都充满象征意味。
有母无父,与性无关的出生方式,抛开科学与理性去看,有点神圣的纯洁色彩。
然而事实上,多利一生所遭遇的非理性反应中,恐慌多于欢迎。
纯洁的羔羊被视为瓶中放出的魔鬼,这种滑稽的反差显示了人类进步过程中始终伴随的某种自我畏惧与自我牵制。
总有一些人担心人类知道得太多,尽管在另一些人看来,我们所知道的,与我们需要知道和渴望知道的相比,还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逆转生命时钟。
在多莉之前,几十年失败的试验曾使人们几乎绝望地认为,高级动物的体细胞克隆或许是不可能实现的。
从发育中的胚胎提取细胞,移植其细胞核,培育一个与该胚胎相同的个体,这种“克隆”相对来说并非难事。
因为胚胎细胞具有很强的分化潜力,能在发育过程中分化成皮肤、血液、肌肉、神经等功能和基因特征各不相同的细胞,其中生殖功能由性细胞——精子或卵子来专门承担。
一个性细胞只携带一半的遗传信息,需要精子和卵子结合才能发育成新生命。
一个体细胞则拥有一套完整的染色体,不需要性细胞的参与,但是,要让已经“定型”的体细胞重新开始胚胎式的发育过程,等于将细胞的生命时钟逆转到起点处,这样的体细胞克隆对哺乳动物而言究竟是否可能
多利是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和PPL医疗公司的共同作品。
它的基因母亲是一种芬·多塞特品种的白绵羊,在多利出生之前3年就已死去。
苏格兰的汉纳研究所在这头母羊怀孕时提取了它的一些乳腺细胞进行冷冻保存,后来又把这些细胞提供给PPL公司进行克隆研究——这后来曾给多利身份的真实性带来一些麻烦。
以伊恩·威尔穆特为首的科学家在实验室中培养这些乳腺细胞,使它们在低营养状态下“挨饿”5天左右。
然后提取其细胞核,移植到去除了细胞核的苏格兰黑脸羊的卵子里。
之所以使用苏格兰黑脸羊的卵子,是因为这种羊身体大部分是白的,脸却是全黑的,很容易与白绵羊区别开来。
在微电流刺激下,白绵羊的细胞核与黑脸羊的无核卵子融合到一起,开始分裂、发育,成为胚胎,植入母羊的子宫里继续发育。
在277个成功与细胞核融合的卵子中,只有29个存活下来,被移植到13头母羊体内。
移植手术后148天,1996年7月5日,一只羊羔诞生了——1\\\/277的成功率,其他的都失败了。
直到它去世的时候,克隆技术这种低得惊人的成功率,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
这也是科学界普遍不相信雷尔教派的克隆女婴“夏娃”身份真实性的一个原因。
威尔穆特以他喜爱的美国乡村音乐女歌手多利·帕顿(Dolly Parton)的名字为自己的得意之作命名。
1997年2月23日这头羊的身份向全世界披露后,世上知道它的人恐怕比知道这位歌手的多得多。
一头全白的小羊羔,依偎在生下它但与它毫无血缘关系的代育母亲——一头苏格兰黑脸羊旁边,这张著名的照片向世人显示,生物技术的新时代来临了。
它是那头?芬·多塞特白绵羊的翻版(准确地说,在细胞核遗传信息上是它的翻版。
还有少量遗传信息存储在细胞质的线粒体内,多利的线粒体特征与那头提供卵子的苏格兰黑脸羊相同)。
一时间,公众欢呼、兴奋或恐惧、茫然,弗兰肯斯坦、潘多拉的盒子和“科学是一把双刃剑”成为流行语汇,有人展望克隆优良家畜品种或大熊猫的美好前景,有人喊着克隆人或不许克隆人,有的科学家加紧克隆其他动物,还有科学家把他们培育的胚胎细胞克隆动物推出来分一点光芒,给局面平添了热闹与混乱。
1998年2月,曾有科学家对多利作为体细胞克隆动物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在怀孕的动物体内,可能会有少量胚胎细胞沿血液循环系统到达乳腺部位,因此这些科学家提出,威尔穆特等人是否恰好碰到了一个这样的胚胎细胞、多利是否仍然是胚胎细胞克隆的结果。
汉纳研究所还保存着一些多利的基因母亲的乳腺细胞,DNA分析很快证明,多利的确是体细胞克隆的产物,并不存在胚胎细胞混杂的可能性。
此后,克隆鼠、克隆牛等多种克隆动物纷纷问世。
第一个克隆人在好几年的“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之后,也终于在2002年底“据说”诞生了,但没有证据,科学界未予承认。
至今,科学家对克隆过程仍有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味道。
为什么体细胞核与卵子融合后能够发育
有人猜测,可能是低营养环境中的挨饿状态使体细胞休眠,大多数基因关闭,从而失去了体细胞的专门特征,变得与胚胎细胞相似。
不过这仅仅是猜测,并未得到证明。
充满困扰的一生 克隆过程的成功率一直非常低,流产、畸形等问题较多。
这是由于克隆本身的问题,还是仅仅因为技术不够成熟对DNA造成了伤害
人们对此还无法问答。
作为第一头体细胞克隆动物,多利的健康状况受到密切关注,因为它可能代表着其他克隆动物的命运。
多利一生的大部分时候过着优裕的明星生活,它善于应付公众场合,毫不怕人,在镜头前有着良好的风度。
与公羊“戴维”交配后,多利于1998年4月生下第一个孩子邦尼,后来又生育了两胎,一共有6个孩子,其中一个夭折。
从生育方面来看,它与普通母羊并没有不同。
在2002年初被发现患有关节炎之前,多利几乎是完全健康而正常的,除了由于访客喂食太多而一度需要减肥。
1999年5月,罗斯林研究所和PPL公司宣布,多利的染色体端粒比同年龄的绵羊要短,引起了人们对克隆动物是否会早衰的担忧。
端粒是染色体两端的一种结构,对染色体起保护作用,有点像鞋带两头起固定作用的塑料或金属扣。
细胞每分裂一次,端粒就变短一点,短到一定程度,细胞就不再分裂,而启动自杀程序。
端粒以及修补它的端粒酶,是近年来衰老和癌症研究中的一个热点。
许多科学家认为,端粒在动物的衰老过程中可能起着重要作用。
一些人担心,克隆动物的端粒注定较短,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根本问题。
另一些人认为,多利的端粒较短可能是克隆过程的技术问题所致,这不一定是体细胞克隆中的普遍现象,有望随着技术的进步而消除。
譬如美国科学家用克隆鼠培育克隆鼠,一共培育了6代(最后一代惟一的一只克隆鼠被别的实验鼠吃掉,实验被迫中止),并没有发现端粒一代一代缩短的现象。
由于克隆动物数量不多,而且普遍比较年轻,因此还难以判断哪一种说法正确。
端粒与衰老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端粒较短是否一定导致早衰,也是尚未确定的事情,这使得问题更加复杂。
克隆技术可能带来健康问题,是多利的创造者们强烈反对克隆人的直接理由: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克隆人,对克隆出来的人太不负责任了。
2002年1月,罗斯林研究所透露,多利被发现患有关节炎。
这引起了有关克隆动物健康问题的新一轮骚动。
绵羊患关节炎是常见的事,但多利患病的部位是左后腿关节,并不多见。
威尔穆特说,这可能意味着现行的克隆技术效率低,但多利患病的原因究竟是克隆过程造成的遗传缺陷,还是纯属偶然,可能永远也弄不清楚。
与主张动物权利的人士的观点相反,他强调,对动物进行克隆研究不应该因此停止。
相反,要进一步研究,弄清楚其中的机制。
此后,罗斯林研究所限制了外界与多利的接触。
2003年2月14日,研究所宣布,多利由于患进行性肺部感染(进行性疾病为症状不断恶化的疾病),被实施了安乐死。
如同关节炎一样,肺部感染也是老年绵羊常见的疾病,像多利这样长期在室内生活的羊尤其如此。
但绵羊通常能活12年左右,6岁半的多利可以说正当盛年,并不算老,它的肺病究竟与克隆有没有关系,又是一个难以搞清楚的问题。
目前研究人员正对多利的遗体进行详细检查,科学界对此十分关注,尽管检查结果未必能对上述问题得出确切答案。
威尔穆特对媒体表示,多利之死使他“极度失望”。
他提醒其他科学家要对克隆动物的健康状态作持续观察。
在几年前,罗斯林研究所已经对多利的后事作好了安排。
遗体检查完毕之后,它将被做成标本,在苏格兰国家博物馆向公众展出。
理论上,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或科学博物馆更适合安置这只科学史上最尊贵、最著名的绵羊,但苏格兰科学家们自有他们的理由:“因为她是一只苏格兰羊。
” 第五单元:《大道之行也》读后感原 文 欣 赏:“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出自西汉戴圣辑录、编纂的《礼记·礼运》中的《大道之行也》里的句子,句子的意思是使人人都得到社会的关爱。
两千多年前的人们就构想了美好的大同社会,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生活的向往。
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老人的晚年生活,中年人应有的作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以及老而无妻的人,老而无夫的人,幼时丧父的孩子、老而无子的人和残疾人生活的关注和思考。
这是大同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
两千多年来,人们一直为实现这样的社会生活而奋斗着,奋斗着……。
社会主义新中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人民是社会主义生活的主人,社会地位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各个阶层的人们的生活水平都逐步提高了。
各种慈善机构相继成立了。
如老年人协会,(还有养老院)、孤儿院、残联协会等等,使“人人都得到社会的关爱”的思想逐步得到落实。
这是令人高兴的事。
因为它充分反映了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但是,就在社会主义公德正在得到认同和颂扬的同时,却正遭受一些人的亵渎。
一次,我到县城去玩。
在餐馆吃午饭时,碰到了这样的一件怪事:一个老奶奶从门外走来,老板说:“老奶奶又来了,真是小猪儿好卖,天天来呀”
接着是招呼老奶奶坐下,连忙给老奶奶打来饭菜,让老奶奶吃。
因为老奶奶是壮族,老板用汉话告诉我们几个宾客,老奶奶有四个儿子,四个儿子都很有钱。
分家后,老奶奶轮流着跟四个儿子住,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却让老奶奶成了无人供养的人。
为什么呢
因为在老大家住,还差四五天才满一个月,可老大就叫着让老二接走。
这到没什么,最让老奶奶受不了的是,每次让老奶奶吃饭,汤汤渣渣就是一碗“咚”地,砸在老奶奶的面前,说:“来,吃饭
”。
老大如此,老二老三老四也是这样。
老奶奶边吃饭边用壮族话对老板表示感谢,说没有老板了,她可能就活不成了。
老板用汉话给我们说,他没有母亲,老奶奶就是他的母亲,他要做老奶奶的儿子。
我听了老奶奶的遭遇,停了老板的话,心里有一股激流在涌动,眼睛湿润了。
临走时,那个老板又说:“只要老奶奶一要钱,他就给,每次都是五元”。
我在想,自己的儿子为什么不供养自己的老人,而别人却要供养呢
怪哉
“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得到体现
第六单元:读陶渊明《归园田居》有感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误落尘网中,一去十三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开荒南野际,抱拙归园田。
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馀闲。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晋】陶渊明 在读这首诗的第一遍,陶渊明给我的印象就是他是一个哲学家。
他鄙弃官场黑暗,宁可回乡种田的气概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也许有些人认为陶渊明很傻,有官不做,有俸禄丰衣足食的生活不过,偏偏跑回老家扛着锄头,撸着袖子去种田,过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的生活,值得吗
我很明确的告诉你,值得。
人活在世上就是要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陶渊明选择种田也不是因为他傻。
他其实很聪明,因为自古以来,在官场混的人,无非只有一个初衷,就是做大官,名留青史。
然而历史证明,常在官场游走的人,最后有两种结局——第一,被官场腐败,继而腐败官场;第二,做个公正无私的好官,然后被腐败官场的搞下台。
第一个对后人的影响无非是遗臭万年、遭人唾骂,唾沫星子也淹不死他;而第二种清官、廉官可就是牢狱之灾,有的点背还会丢了小命。
可见,陶渊明两种人都不愿做,他十分聪明的选择了弃权,我退出了,你们官场的事就和我无关,找茬也找不到我头上。
其实,选择这种解决方式也证明陶渊明是想做一个好官,可是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时代不允许,他为了避免出现后者那种悲惨的结局,所以选择退出游戏。
但是我要强调,陶渊明这并不叫退缩,或者是胆小怕事;他只是做到了我们常说的那个“识时务者为俊杰”,做一个识时务的俊杰,这并没有错,相对那些沉浸在官场尔虞我诈的死亡游戏里的人来说,陶渊明是看得清的,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当时作为一个当局者,非但没有被搅进局里,而且跳了出来,将一切看得清清楚楚,而后全身而退。
我不得不说他是个智者
政治永远是最黑暗的,头脑简单的永远搞不了政治,否则被人算计了,自己还不知道;太狡猾的也不可以,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
只有那些有大局性、而又有能力的人才真正适合。
找我对陶渊明的了解,他肯定不会是后者,我也不晓得他的大脑结构是简单还是复杂,不过有一点我知道,他是一个正直的人,这一点和屈原很像,但他不是屈原,他没有屈原陷的那么深。
他是爱自己的国家的,但他不会在国家即将灭亡的时候去跳江。
他只是做他自己,让自己保持干净,不被官场的肮脏所玷污。
他想出淤泥而不染,但是前提是必须要跳出淤泥。
否则结果就是我之前说的两个结局,要么变成一枝泥荷,要么干净的倒下,被淤泥所掩埋。
所以我说他很聪明,几千年以来,陶渊明没有任何负面的评价,很对人对他的淡薄名利而感到钦佩,从而赞叹他。
我不得不说我也佩服他,他其实比那些自以为是官场大哥大、智商极高的那些人聪明得多,比如:严嵩、魏忠贤;同时也包括张居正和海瑞。
严嵩就不用说了,和自己的独眼儿子把持了几年朝政,就被徐阶给捅下去了;魏忠贤更是,一个老太监,不知深浅,文化程度还没我高,就跑到前台去得瑟,崇祯一上台他就完蛋了。
而张居正则是很不值得,他为了万历那个昏头昏脑的皇帝付出了十年,不知得罪了多少人,先不说他有没有沾上淤泥,他死后的一些事对他彻底的不公平,这就很不值;再说海瑞,清廉是清廉,但是他有点过了,他做的那种官,说好听了是铁面无私,往难听了说,就是四六不认。
他到别的地方上班,人家员工都集体辞职,人活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意思
再回头看看陶渊明,一生没有大起大落,平凡而又舒适,不像张居正那样好心没好报,也不像海瑞那样不得人心,更不像严嵩、魏忠贤那样臭名昭著。
陶渊明比明朝那些著名官员早了几千年,那些三品以上的官个个都是从翰林院出来的大学士,怎么可能不晓得陶渊明
这只能说明陶渊明的做法不被人理解,或者说他们没到陶渊明那个境界。
所以,到了这步,我们必须承认陶渊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智者。
跳出来,很重要。
陶渊明自己也说: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说明他曾经也对官场抱有幻想,而且一去三十年,相当于他人生的一半啊(那时的人活到六十已经很不容易了)
但他还能在别人沉浸其中的时候跳出泥潭,我们没别的说,只能说他的思维里有着与常人思维不一样的哲理。
同时他也喜欢他那“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的生活。
而且还过得“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馀闲。
”日子相当不错,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的生活,日子过起来就是舒服
可惜的是,直到今天,几千年后的今天,还有许多人仅仅是表面上跟着附和陶渊明何等何等的淡泊名利,自己何等何等佩服他,其实他们并不理解,甚至像我开始的时候说的,说他脑子有问题。
的确,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理解他的人少之又少,很正常。
曾经的人,现在的人,以后的人都不会理解他,他属于他的哲理,只能存在于他留给后人的诗作里,《归园田居》、《杂诗》,里面都会很多关于他这种哲理的诠释,可惜,除了少数人,那些为了人和任何任何理由而忙碌的人是无法去关注与理解的。
我们只有等待少数人的理解,那依然会很漫长......哲理的存在,往往是不被人理解的......但是,我理解......LZ看着多的就删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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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柳先生传
《草房子》和《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 大概600字左右 给50分 好了加分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
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
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
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
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
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
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
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
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
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
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
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
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
”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
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
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
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我会劈柴吗
会打猎做饭吗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
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读三国历史人物之曹丕读后感
曹丕在称帝之前,就以“副君之重”主持文坛,与吴质书说道:“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
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可见当时曹丕和文士们是很亲密也是很投机的。
从他的《典论·论文》“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可以看出曹丕对文学是很重视的。
而他的文学理论,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后世的文学理论批评乃至整个文学发展方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典论·论文》便集中的表达了他的见解: 首先,在《典论·论文》中,曹丕通过比较分析研究了文学和其他著作的区别,研究了文体对风格的要求,从而第一次提出了文体论,其中说道:“夫文,本同而末异。
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
即是从根本上说,文章具有共通性,但因体裁不同又各有要求和特点。
且看曹丕之前,先秦时代,文史哲相互夹杂,浑然一体,着眼点在“本”而不在“末”;两汉时期,虽然儒家著作被排除在了文学之外,但也没有系统性的提出文学的体裁和类别。
把“本”,“末”结合起来提出文体论的这一创造性观点的,就是曹丕。
当然,曹丕对文体的阐述也并不十分具体,但他的观点对后来文体论的研究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比如唐魏征的《群书治要》收集的桓范的《世要论》中的《序作》、《赞象》、《铭诔》就可以说是对曹丕的观点的详细阐释与发展, 其中“不尚其辞丽,而贵其存道”就是曹丕的“书论宜理”的意思,桓范批评汉碑铭文之虚妄就是对曹丕“铭诔尚实”的阐释,又如刘勰《文心雕龙》从《辩骚》到《书记》二十一篇都是从文学本身出发对文体论的研究,后来宋文帝元嘉十六年所分立的“儒学,玄学,史学,文学”四科也完全与曹丕的“奏议,书论,铭诔,诗赋”类似。
可见曹丕文体论的提出,既划清了文艺作品与其他思想类,历史类等作品的界限,有推动了后世对文体的研究。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曹丕所认为的“尚实”的不仅局限于铭诔之中,他在《答卞兰教》中说“赋者,言事类之因附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虚其辞,受者必当其实”,可见他认为其它文体的作品同样应该“尚实”。
其实曹丕本来就是一个立足于现实的人,《折杨柳行》中明说了“王乔假虚辞,赤松垂空言。
达人识真伪,愚夫好妄传”。
这样的思想在封建统治者的身上是难能可贵的。
第二,在《典论·论文》中,曹丕提出了“文气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
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抽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遗子弟”。
在此曹丕提出了以“气”来论作家及其作品的观点,在《典论·论文》中他就以“气”来论建安七子:“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察之匹也。
如粲之《初征入《登楼》、《槐赋》、《征思》,于之《玄猿》、《漏卮》、《圆扇》、《橘赋》,虽张、蔡不过也。
然于他文,未能称是。
琳、瑀之章表书记,今之俊也。
应场和而不壮。
刘桢壮而不密。
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至于(作“以至乎)”杂以嘲戏。
及其[时有]所善,扬、班〔之〕俦也”。
那么曹丕所说的“气”到底所指为何呢
刘勰《文心雕龙·风骨》中说道:“夫 翟备色,而 百步,肌丰而力沉也;鹰隼乏采,而翰飞戾天,骨劲而气猛也。
文章才力,有似于此。
若风骨之乏,则鸷集翰林;采乏风骨,则雉窜文囿。
唯藻耀而高翔,固文笔之鸣凤也”,这里刘勰所提出的“风骨”其实就是对曹丕的“气”的具体阐释,纪均评道“气即风骨,更无本末”。
《风骨》篇说:“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于风者,述情必显”,还说“若瘠义肥辞,繁杂失统,则无骨之征也;思不乏周,索莫乏气,则无风之念也”,也就是说作品没有了思想感情是不会有风骨的,也就不会有气,可见曹丕所说的“气”,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也就是作品的风格。
草房子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生活 举一件事情
《草》读后感 ——为别亮对生活的热爱 今天,了《草房子》这本书,故事温幼菊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为身患不治之症的桑桑点亮了对生活的热爱,就像一只燃烧着对生活、生命热爱之光的蜡烛,它的火光点亮了一只几乎熄灭了的蜡烛,这便是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 我记得曾经有一个类似的故事,那是一篇史铁生写的文章,叫《秋天的怀念》.写的是他双腿瘫痪的时候,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的母亲想让他通过看花来散散心,并唤起他对生活、生命的热爱.可惜,当史铁生和母亲要出发之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他也终于明白了母亲的一番苦心,决定要好好活下去 这些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试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朋友也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你会怎么做?我们是否也可以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呢?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太多的财物,太多的时间,只要把自已的对生活、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我们的圈子就会越来越大,热爱生活与生命的人也会越来越多.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当初只在那个小小的黑暗世界里埋怨、悲伤、痛苦,却没有发现外面的这个大世界是多么美好! 往往当我们失去对生活、生命的热爱的同时,我们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平或是沉浸在自己漫无边际的悲伤与痛苦之中,却没有想过要为自己,为别人,为值得努力奋斗的目标活下去.正因为如此,像温幼菊老师那样的愿意把自己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的热心的人出现了,他们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来,为身边的人燃起一颗炙热的爱心! 如果有一天你的身边有了一个像桑桑、史铁生当初那样失望、绝望的人,你会怎么做?是当一个旁观者还是做一个温幼菊老师那样的人?现在还不知道,但我们会从心里默默地尊敬那些曾经给予别人光芒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