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乐府二首读后感(东门行,怨歌行)
1.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人物性格。
2.语言朴素自然而又饱含感情,做到叙事与抒情相结合。
3.采用杂言的句式,形式比较自由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
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
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
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
“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
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
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
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
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
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
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
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
”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
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
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
这是明摆着的事。
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
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
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
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
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
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
又如“盎中”以下两句。
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
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
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
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
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
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
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
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
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
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
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
这是自欺欺人的话。
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
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
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
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
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
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
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
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
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
”(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
行
我去为迟
”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
“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
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
“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
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
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
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教言”之类的句子。
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
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
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关于汉乐府的《东门行》
名人堂:众名人带你感受他们的驱动人生马云任志强李嘉诚柳传志史玉柱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且放白鹿青崖闲,需 行即骑访名山」……这种「天上谪仙人」的本质令他能 够挥笔成章,不假思索,创造出「咳唾落九天,随风生 珠玉」的白话文学。
骑驴三十载的杜甫 在书中胡适辟出了整整一章来介绍杜甫,这个生逢 盛世转衰的满怀悲悯的诗圣,其不同於寻常诗人之处在 於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类似新乐府)揭穿了盛世的 黑幕:国家社会的危机,天下大乱的隐患,在他的诗词 《丽人行》、《兵车行》、《石壕吏》中体现得淋漓尽 致。
这些都源於他穷困颠沛的「骑驴三十载」的致仕生 涯,这些年岁中他亲身体验了市井 草民的生活,所有欢肠热泪、生离 死别,若非身临其境,是普通文人 难以想像和描摹的。
尽管尝尽悲 辛,杜甫对「致君尧舜上」的人生 理想却是终身不渝,由此而生出忧 国忧民的天下观。
「三吏三别」( 《石壕吏》、《新安吏》、《潼关 吏》、《新婚别》、《垂老别》和 《无家别》)就是如同新闻报道一样如实反映社会问题 的不朽篇章。
胡适认为为为,杜甫的精华还是在於他的打油诗。
他说 杜甫的诗总带有打油诗的味道,这句话是褒非贬,而这 股市井气息体现在杜甫的诙谐自嘲上。
在一般人的心目 中,杜甫是拉长面孔、不苟言笑、正襟危坐、无时不刻 先天下之忧而忧、满嘴不离忠君爱国的,其实杜老也有 风趣的一面。
试想经过这麽多苦难之後若无幽默的性格予 以化解,当真是难以承受生命的重。
他没饭可吃时就借 用古人的典故说自己要去山裏吃玉 -「未试囊中餐玉 法,明朝且入蓝田山」,他被风雨困在茅屋裏郁闷之 至,还不忘自嘲长安布衣谁能比。
可是胡适还加上了一 句「正因他开口常笑, 所以他的吞声哭使人觉得格外悲 哀」,确实又是一副热血衷肠的大诗人形象了。
用语的 49 俗化也是「打油」的表现。
在《夜归》一诗中,杜老竟将 方言直接写进诗裏:「杖藜不睡谁能那」(「那」是土 音),这是纯生活化的熨帖了。
爱打油的结果是力求自然,用说话的语气和白话的文 字,「在於用说话的自然神气来作律诗」,连作律诗也颇有 打破陈规之举。
胡适很是喜欢杜甫近乎「印象主义」的「 小诗」,本质类似南北朝时代用以表达片段情感和即时印 象的民歌,这些「小诗」瞬时而丰富,精妙绝伦,很见杜 甫老辣的功力。
胡适却也不是光赞美杜甫,最後也批判了他几首诗裏 的杂凑成分,连大牌诗人都难以把持律诗,所以胡适得出 结论,律诗是当时限制文学发展的桎梏。
胡适的重点,始 终是要批判所谓传统正典的文言文学,和为长期被忽视的 白话文学翻案。
胡适先生用自己的辛苦经营和小心求证, 将白话文学堂而皇之地推上了大雅之堂,其实他无需从古 书中寻寻觅觅白话文学的蛛丝马迹,单是大手笔地信手拈 来中国文学的翘楚之辈如诗圣杜甫、诗仙李白等,已足见 白话文学才是中国文学的主流。
他说「要人知道白话文学 也是有历史的」,更直言「白话文学史即是中国文学史」 ,一派维护真理、义正词严的如虹气势,是胡老先生那一 代人所独有的传世魅力。
颠覆文言正统 还我白话河山 胡适先生毕生致力於弘扬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运动 的精神,以身作则地推广以白话代替文言作正式的文学语 言,从《白话文学史》的自序和引子可见一斑;他被誉 为文学革命「首举义旗的先锋」,留下了许多大声疾呼、 力能扛鼎的作品,对封建遗毒如摧枯拉朽一般的决绝,正 如书中自述的一样,「这是一种人力的催促,是有意的主 张……故白话文学的运动能在这十年之中获得一千多年收 50 不到的成绩……从此以後,中国文学永永脱离了盲目的自 然演化的老路,走上了有意的创作的新路了」,由此可见 他老人家写书著说的目的所在,胡适先生就是要为默默无 闻、流失於边缘的白话文学正名,要为中国文学开辟天 地
褒贬不一 《白话文学史》的横空出世,招致许多议论。
有的惊 为不世奇出的经典,有的人认为为该书成见太深、定义不 明、矫揉造作,在此主要介绍一下贬低该书的声音。
贬者认为为胡适在刻意抹黑两千年来光辉夺目的文言文 学,根本是在对文人发牢骚;而为为了使其论述「白话文学 史即是中国文学史」成立,将「白话」的定义扩大很多, 导致白话与文言界限模糊,在材料例证上的取舍就能肆意 挑拣。
胡适的偏激言论,在於他断言凡有价值的文学必是白 话文学;文言文学概无价值;中国二千年间自诩主流的只 有那些「死文学」。
这样的例子在书中俯拾皆是,譬如 他批判锺嵘,是因为为《诗品》将陶渊明排在陆机、谢灵 运之後,如《孔雀东南飞》一类的鲜活气息亦被弃如 敝履,体现了锺嵘的文学鉴赏力水准实在欠佳,这种否 认中国文言文学的态度无疑让很多毕生倾心於高雅古典 的学者们难以接受。
胡适又说「宋诗都只是作诗如说话而 已,来源无论在律诗与非律诗方面都出於学杜甫」,这 样武断的言论,更是令皓首穷经的学究们疑窦丛生了。
曲未终而弦已断 胡适先生在上卷的序裏声明说「这部 文学史的中下卷大概是可以在一二年内 继续编成的」,这句话始终未能兑现,笔 者在图书馆中埋首良久,只得《白话文学 史》上卷,弦断曲未终,令人扼腕。
黄侃 因胡适的另一本书《中国哲学史大纲》也 是仅有上卷,调侃他写书总是「绝後」, 可这对求知的後人来说自然是一种遗憾。
肆、不肖古人,代表当世 最真挚喷薄的情感 为什麼说白话文学史是最真挚的情感呢
举个例子,明清时代的白话小说虽然脍炙人口,且十分畅销,然而这些卓越的小说大 多暗讽时弊或有解放人性的萌芽,与统治阶级维护权威的意图背道而驰,这样的叛逆之作是难登庙堂的。
小说家往往得不到权贵 的支援,曹雪芹生前就穷困潦倒,却仍然坚持批阅十载 — 若非满腹真情的「一把辛酸泪」,何来悲金悼玉的「满纸荒唐言」
胡 适评价红楼水浒,认为为当时的白话文被视为为俗不可耐,不仅谈不上什麽名分地位,而且被正统文人所鄙视。
小说家用白话写故事,既 不可考科举搏取功名,又不可以藉此提升自己的文坛地位,故《金瓶梅》等书作者隐名埋姓,至今不见天日。
因此,「政府的权 力,功名的引诱,文人的毁誉,都压不住那一点国语文学的冲动。
这不是国语文学史上最纯洁最光荣的一段历史吗
」 最代表时代的艺术 白话文不肖古人,旁逸斜出,直接取材於时下生活;而「正统文学」大多模仿古人,恨不能立即复 古。
所以可以说白话文学是最能代表时代的文学。
「书画同源」,文学和美术,在中国是难分轩轾的。
很有艺术时代感的台湾学者何怀硕,在他著名 的「怀硕三论」中,《大师的心灵》一书裏,就阐明了他对「第一流画家」的取舍标准 — 要富有时代 的气息。
何先生对淩虚蹈空、涯岸自高的文人画甚为为反感,斥之为为矫情、俗滥、定型化和公式化,文人 画限制了中国绘画的创造力,以至千年以来循规蹈矩因陈守旧,令中国绘画的光辉黯然失色。
他还说, 古人的画之所以好,不仅只因为为艺术技巧精绝,还因所表达的时代内涵和精神特质是有血有肉的;今人 过分沈溺於仿古,就会淹灭自己的独特感情,从而沦为为「古人奴」。
这在近代中国苦难的百年历史中尤为 凸现,进步者如任伯年表现了颠沛流离、饥寒交迫,齐白石是向市井民间寻真、寻情;麻木者如张大千置身於民族悲情之外,醉 心於古代的风流与风华,纵然仿古之技令人叹为为观止,而没有独特的创新、对艺术的贡献,以致终其一生不过是今之古人而已, 并无流芳百世的资格。
齐白石是何怀硕认为为够格垂名後世的人物之一,而齐白石创造的奇迹,在於他「史无前例地建艺术的象牙塔於十六街头,在 寻常巷陌间架起高华的艺术舞台」,所以他能在画史上赢得上自专家巨擘,下至贩夫走卒的同声赞颂,未始有也。
笔者发现胡适和何怀硕两位学者在评论时都对「文人」二字持有微言及鄙视,可能令很多几千年来得享清誉的文坛翘楚比较 郁闷(假如他们泉下有知),这当然是从创新与革命的角度看问题;换一种角度,由文人发扬光大的文言文学源远流长,用文言 文记载的上至先秦的故事传说、史料文献,让一代又一代读书人和普通大众反复吟咏和品味古老的大智慧,中华文明两千年来始终屹 立,文言文学自然功不可没。
读者们慧眼所见,笔者就不再多费唇舌了。
伍、粤语付梓 有位Y同学对笔者倾诉说,她困惑已久,为为什麽广东话不能作为为作文的语法,既然粤语语系的范围甚广,写出来的作文更加生动 传神;若香港能著力发展方言文学,成就大作,岂不是後世之福。
她说:「很多香港人都认定了书面语才是『文』,口语不能成 『文』」,又认为为香港的方言文学发展并不健康,因为为大家对粤语在文学上的地位不屑一顾。
这当然是比较偏激的观点。
其实, 世界各地皆有不同类型的方言文学,香港也有方言文学,以粤语付梓,而这些应用方言文字写成的作品,几乎每天都可以在报章 杂志中接触到。
使用粤语方言的例子在本港的各种报章杂志上俯拾皆是。
譬如出现在《大公报》、《东方日报》、《成报》、《苹果日报》 等报章上的例子:「烟铲视力衰退的可能性比较大」;「 一男子拔出一柄菜刀,呼喝咪郁」;「奉劝男儿莫吹水」;「上村晒马 事件两人被捕」其中都用到了粤语方言。
譬如「烟铲」在粤语中是指「烟瘾很大、烟量很大的人」,「晒马」是指「聚众闹事, 两方人马并行对恃」之意。
这在外人看来自然云裏雾裏了。
在1996年1月12日苹果日报的内文上,「澳门两黑帮为积怨火并,林 某被斩杀,疑被对方点错相(认错 人),……双方在经营的夜店扫场(捣乱),最後开始晒冷式(总动员)火并和开片(廝 杀)……」这段尤其有「本土特色」,大量使用粤语方言,甚至江湖黑话,如不加注释,不说外地人,就连本港 人也恐怕未能会知其意。
所谓「心有所思,付之以文」,文字,是一传情达意之工具。
我校教授黄煜、卢丹怀、 俞旭著的《并非吹毛求疵:香港中文报章的语言与报导问题评析》一书中,面对未能让大众接受理解的方言,造 成资讯传递打折扣等问题,他们认为报导文字面向广大民众,书报刊物理应接受规范,不应滥用方言土语。
文:陈锦铭 陆、结语 白话文学出身草莽,源於卑微,却能稳步登上大雅之堂,所谓「後发先至」、「大器晚成」,成为为中华文学 的大趋势,这其中的因缘际会不可不谓玄妙。
当年杜甫直斥那些贵古贱今、好高骛远的文人道「尔曹身与名俱 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这里的江河万古,就是泛指那些像初唐四杰一样不断为中华文学开拓新领域的诗人们。
白话文学之精华在於创新而超越陈规。
杜甫的《戏为六绝句》决非戏言,真理昭昭,颠扑不破,各位读者可反复 咀嚼诗中严肃深长之意味。
主编:锺川秀
楚辞的读后感 200字以内就行~~紧急
读楚辞,第一《离骚》,震撼;第二篇是《九歌》,惊艳;第三篇是《天问》,迷茫;第四篇是《九章》,沉痛。
其实最想说的,是《九章》。
其中有《惜往日》据说是公认的“伪作”,《橘颂》是其中很特殊的一篇(看过的就知道了)。
剔掉这两篇,剩下七篇,读下来才发现,其实是屈原从生到死的心路历程。
《九章》实在看得我很痛苦,《涉江》、《哀郢》、《抽思》、《怀沙》、《悲回风》,大概是里面最重要的五篇东西。
以前看过一个笑话,说大学的生活如果用鲁迅先生的作品来表达,那么“大一是呐喊,大二是彷徨,大三是伤逝,大四朝花夕拾”,其实我觉得《九章》大概也可以这么概括一下,《涉江》是呐喊、《抽思》是彷徨、《哀郢》是伤逝、怀沙是朝花夕拾。
《涉江》里的屈原已经被放逐,没有了另外两篇《惜诵》、《思美人》中那种仍然对楚王念念不忘的“愚忠”之情,他已经明白自己和郢都党人是不可能和平共处的,他很愤怒,他一面表白自己多么清白高洁,一面痛骂那些小人多么肮脏丑恶。
这篇其实是我在《九章》里最喜欢的一篇,它的调子很高,看着很过瘾,很解气,很“愤青”,也没有接下去几篇那种几乎可以让人心神俱碎的悲哀。
那个时候的屈原大概还年轻,还有朝气,还有幻想,可是看下去才知道,所谓呐喊,也不过就是彷徨的前奏。
《抽思》是彷徨。
这时,屈原被放逐得更远了,他还在念着楚国的臣民,可是更多的却是一份沉痛。
他找不到路,四顾茫茫,没有人了解他的心思,他回不去郢都,只能盼望着灵魂能够飞回到故乡去。
教科书上的屈原,是不屈的斗士,是刚直的高士,可是从《九章》里看去,不论哪一篇,我都只能读出屈原的孤独,超越一切天地力量的孤独。
《哀郢》是伤逝。
楚国的都城郢都已经被攻陷了,我的战国史不太好,只是记得楚国并没有就此亡国,楚王带着他的臣子跑了,很快又组织了一个新的小朝廷。
可是此时贬谪在外地的屈原却没有这群“楚跑跑”们的厚脸皮,他写了《哀郢》,哀郢是心碎,我几乎不能卒读。
然而他的第一句诗却是“皇天之不纯命兮,何百姓之震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受难的始终是百姓。
在这里,对于楚王的抱怨、对于奸臣的抨击的内容已经越来越少了。
反反复复写的,只是孤独的流浪。
失去家园的痛楚,可能比政治下野还要深刻的多。
有家不能回,有路不能行。
“曾不知夏之为丘兮,孰两东门之可芜
”,高大的房屋可以变成丘陵,楚国最繁盛的东门也可以转瞬荒芜,这不但是对于楚国一国命运的描写,更是上升到了对于整个历史循环的质问之中。
如果说《抽思》中的孤独还是屈原个人的身世之感,那么《哀郢》中的孤独就是对于人生、对于社会、对于历史的一次拷问。
明知道答案是什么,可他还是不得不去思考。
这种深切的悲哀一直延续到《悲回风》。
《悲回风》也是《九章》中很特别的一篇,因为它没有情节,完全抒情,文章也特别长,可以看作是一首“咏叹调”。
而且在这一篇里,第一次看到了屈原的死志。
然而他却是在挣扎,要不要一死呢,死有没有用呢
我以前从没想过,在教科书里比天还高大的“屈原”会在自尽之前这样痛苦的挣扎。
在这一篇里,楚国的影子没有了,奸臣的影子没有了,百姓的影子没有了,连他自己的肉体也没有了。
他仿佛只是一个灵魂,上穷碧落下黄泉,只为找一个出路。
可是,没有出路啊,知道什么叫“哀莫大于心死”么,一路读来,我终于理解了他的心思,屈原是不得不死,并不光是因为愚忠、因为国破家亡,而是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值的他留念的东西。
像屈原这样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的人,降生在这个世界上便是错误。
最后的一篇是《怀沙》,其实不能用先生的《朝花夕拾》来概括,可是我觉得,他们的宗旨是一样的,那就是,应该是收拾好一切的时候了。
《抽思》、《哀郢》、《悲回风》,这三篇的调子都是很低沉很压抑的,而且是一篇比一篇压抑,让人看得全身不舒服。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并不是《九歌·山鬼》中的那种薄雾冥冥的“鬼气”,而是一种从心灵的力量,压制得你透不过气来。
然而《怀沙》,突然一改低沉,用了简洁的短句,铿锵有力、干脆利落地写下了他的绝命词。
没有大段大段的景物描写和心理描写,楚王、群臣、百姓、自己,又回来了。
这就好像是对于一生的回顾,给自己做最后一个定义。
然后他说,“民生禀命,各有所错兮。
定心广志,余何畏惧兮……知死不可让,原勿爱兮”。
人的生命上天早就安排好了,至于我,大限应该也到了吧。
放宽心胸,不要伤悲,不要害怕。
我知道死亡已经不可以避免了,那么就不要再吝惜自己的生命。
从前面几段的果决,到最后的平和与放下,我终于看见了屈原平静地走出了最后一步。
以前觉得,屈原死得不值。
因为教科书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屈原之死,不能改变楚王的昏庸,奸臣的谄媚,也不能改变楚国被灭亡的命运。
秦统一中国是历史大势所趋,屈原之死不过是螳臂当车,自不量力,是愚忠,甚至是愚蠢。
可是我读完《九章》,我觉得他的死是应该的,是顺理成章的。
一个人经历了那么多的煎熬,奔波过那么多地方,屈原太孤独了,太劳累了,又是太渺小了。
天地那么大,山原、江水、滔滔洪流、滚滚红尘,他只是其中的一粒芥子。
生与死,对于浩荡的宇宙来说,实在不算是什么。
何况这个世界上,早已找不到一个能了解自己的人了,这样活着,实在是一种痛苦。
读完《九章》,闭上眼睛,就可以看见这样一副场面。
楚地奔流的江水,高耸突兀的巉岩,屈原带高冠,衣广袖,一个修长而静默的背影就那样立着,举手投足间只有两个字:孤独。
PS:其实《九章》的在正式书里的排布顺序是:《惜诵》、《涉江》、《哀郢》、《抽思》、《怀沙》、《思美人》、《惜往日》、《橘颂》、《悲回风》。
其中《惜往日》是伪作,《橘颂》的写作时间学术上一直有分歧。
但是我在文中读出来的“屈原的心路历程”其实是我自己根据诗文的意思排的,全部七篇串起来大概是:《惜诵》、《思美人》、《涉江》、《抽思》、《哀郢》、《悲回风》、《怀沙》。
其中前两篇不怎么重要,就不说了。
我也没看过专业的书籍,手上就一本两百多页的《图文本楚辞》,董楚平的译注本,还是向图书馆借的,一边看一边抄,已经习惯了。
如果其中有什么错误那也是难免的。
不过我也觉得,《九章》这东西实在太压抑了,我很喜欢,但是受不了。
一般的读者读读《九章·涉江》也就可以了,《九歌》可以读一下,文字很精彩,《离可以读,重点在前半部分,《天问》就算了。
曹操的资料
曹155年-220年3月15日),一名吉利,字孟德,小字,沛国谯郡(今安徽州市)人。
中汉末年军事家、政治家及诗人。
曹操出生在官宦世家,他的父亲曹嵩本姓夏侯,因为后来成为中常侍大长秋曹腾的养子,于是改姓曹氏。
曹操文武双全,《魏书》说他“才力绝人,手射飞鸟,躬禽猛兽,尝于南皮,一日射雉获六十三头”。
《三国志》说他“才武绝人”。
公元175年举孝廉,任洛阳部尉。
公元177年任顿丘令,公元179年娶卞氏为妻,公元180年升为议郎。
公元184年,在东汉王朝镇压黄巾军起义的战争中起家,任骑都尉。
由于镇压黄巾军有功,升任济南相。
后历任东郡太守、都尉、典军校尉等职。
公元189年董卓入京后,逃亡回家乡陈留起兵讨伐董卓。
公元192年,正式组建自己的军事集团“青州兵”,公元196年率军进驻洛阳奉迎汉献帝,“挟天子以令诸侯”并迁都至许。
公元200年到公元207年间,经官渡之战等战役,打败袁绍和其它割据军阀,统一中国北部。
建安十三年(208年)十二月,于赤壁之战中败于孙权和刘备联军,从此奠定中国历史上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
公元213年,曹操封为“魏公”。
公元215年,攻灭汉中的张鲁势力。
公元216年,再被晋爵“魏王”,用天子旌旗,戴天子旒冕,出入得称警跸。
他名义上还为汉臣,但权倾朝野,实际上已是皇帝。
曹操死于公元220年3月15日,终年六十六岁。
公元220年长子曹丕立魏代汉,追尊曹操为魏武帝。
他是魏国的奠基人。
着有《孙子略解》、《兵书接要》等军事著作和《蒿里行》、《观沧海》、《龟虽寿》等诗篇。
后人并且辑有《曹操集》。
史书评论曹操:“明略最优”,“非常之人,超世之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
”著名的《让县自明本志令》作于建安十五年(210),光明磊落,字字真挚。
曹操感性地说:“使天下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
”事实的确如此。
长篇历史小说《三国演义》里面,表现出明显的贬曹笔法。
但后世学者认为,这是有意的歪曲事实,并没有正确评价曹操。
曹操唯才是用,军事上战术战略灵活多变。
他对东汉末年中国北方的统一,经济生产的恢复和社会秩序的维系有着重大贡献。
在内政方面,曹操创立屯田制,命令不用打仗的士兵下田耕作,减轻了东汉末年战时的粮食问题。
曹操的诗歌,极受乐府影响,现存的诗歌全是乐府歌辞。
这些诗歌虽用乐府旧题,却不因袭古人诗意,自辟新蹊,不受束缚,却又继承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精神。
例如《薤露行》、《蒿里行》原是挽歌,曹操却以之悯时悼乱。
《步出东门行》原是感叹人生无常,须及时行乐的曲调,曹操却以之抒述一统天下的抱负及北征归来所见的壮景。
可见曹操富有创新精神的民歌,开启了建安文学的新风,也影响到后来的杜甫、白居易等人。
曹操诗的内容大致有三种:反映汉末动乱的现实、统一天下的理想和顽强的进取精神、以及抒发忧思难忘的消极情绪。
汉末大乱,曹操又南征北讨,接触的社会面非常广大,故多有亲身经验和体会如《蒿里行》谓汉末战乱的惨象,见百姓悲惨之余又见诗人伤时悯乱的感情。
故后人谓曹操乐府“汉末实录,真诗史也”。
曹操生于官宦,对天下具有野心,故怀有统一之雄图,《短歌行》有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可资明证。
其进取之心亦可见出,如《龟虽寿》言之“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言己虽至晚年仍不弃雄心壮志。
一代袅雄,纵风光一世,亦有星落殒灭之时。
曹操对此也感到无能为力,只有作诗感叹,无可奈何。
如《短歌行》中“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的感伤,《秋胡行》之低沈情绪,《陌上桑》等游仙作品中都可见他的消极情绪。
曹操的诗歌形式是十分创新的。
他尤擅写五言体和四言体。
《蒿里行》原是杂言,曹操却以五言重写,非常成功。
四言诗方面,本自《诗经》之后已见衰落,少有佳作,但曹操却继承了《国风》和《小雅》的传统,反映现实,抒发情感。
例如《短歌行》、《步出夏门行》等均是四言诗之佳作,使四言诗重生而再放异彩。
曹操诗文辞简朴,直抒襟怀,慷慨悲凉而沉郁雄健,华美辞藻并不常见,惟形象鲜明,如《观沧海》一诗:“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寥寥数笔,即能以辽阔的沧海景象,表现诗人的胸襟,不加润饰。
曹操有二十五位儿子:曹昂,年轻时曾举孝廉,为张绣所杀。
曹丕,公元220年迫汉献帝禅让帝位,是为魏文帝。
曹彰,绰号黄须儿,为一勇将,曾大破代郡乌丸。
公元225年封任城王。
曹植,擅长文学,曾作《洛神赋》。
虽然得到曹操宠爱,但最终与其兄曹丕争位失败,从此在政治上无所作为。
公元225年立为陈王。
曹熊,早薨。
曹铄,早薨。
曹冲,为著名神童,曾根据浮力的原理为大象秤重。
曹据,公元232年封为彭城王。
曹宇,公元232年封为燕王。
曹林,公元232年封为沛王。
曹衮,公元232年封为中山王。
临终病重时魏明帝曹睿对其爱护备至,死后又获厚葬。
曹玹,公元211年封为西乡侯。
曹峻,公元232年封为陈留王。
曹矩,早薨。
曹干,公元232年封为赵王。
曹上,早薨。
曹彪,公元232年封为楚王。
公元251年与太尉王凌谋反事泄,被赐死。
曹勤,早薨。
曹乘,早薨。
曹整,公元217年封为郿侯。
曹京,早薨。
曹均,公元217年封为樊侯。
曹棘,早薨。
曹徽,公元232年封为东平王。
曹茂,素来与曹操及曹丕不和。
公元232年封为东平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