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
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
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
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同时,这个大侦探也精通剑术、拳击、小提琴等项目。
《血字的研究》是作者的处女作,也是其最好的一部中篇小说。
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
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
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
突然感觉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一样,对心灵是一种寄托。
而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在我认为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
”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陈水扁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
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
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
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能告诉我很多,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想要一个福尔摩斯的中文文字片段,希望有人回答,谢谢
血字的研究》华生医生与福尔斯的初识,和他第一次参予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桩奇特的铅杀案。
凶杀接连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3号和郝黎代旅馆,作案手段怪诞:死者身上无伤痕,作案现场均留下了“复仇”两个血字。
福尔摩斯从血字和戒指入手,进行调查推理,终于查明凶手叫杰弗逊·候波。
候波因未婚妻被改锥伯强取,致使父女二人先后含恨而死。
为报此深仇大恨,候波含辛茹苦,追踪锥伯及其秘书,最后终于强迫其服用生物碱毒死,并用鼻孔里冒出的血在墙上和死者脸上留下血字。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描写了一个为鲸吞巨额财产继承权而驯狗杀人的神秘、离奇而又错综复杂的惨案。
一天,摩梯末医生来到福尔摩斯的办公室,随身带来了一份巴斯克维尔家祖传的旧手稿。
讲述了其祖先在犯罪被恶狗咬死,以及这个家庭世代受到恶报的离奇故事。
划尔兹爵士最近也以同样方式死于离伦敦不远的乡间沼泽地里。
摩梯末担心,刚从加拿大回来继承遗产的亨利爵士也会遭到厄运。
果然,亨利一到伦敦,就收到一封恐吓信。
为确保亨利的安全,福尔摩斯派华生前往巴斯克维尔庄园。
在华生外出散步时,一个名叫斯台普吞的男人主动同他打招呼。
华生接受邀请访问了他的庄园。
并得知,管家的妻弟越狱逃跑,这时正藏在沼泽地里。
这时,福尔摩斯也来到此地秘密进行调查。
正在此刻,一阵可怕的尖叫声滑破了夜空。
“是猎狗
”福尔摩斯喊道。
他们跑出去一看,一个已经咽了气的男人倒在地上,正是穿着亨利旧衣服的管家的妻弟。
福尔摩斯决定收网,于是假装返回伦敦,让亨利夜里拜记斯台普吞的庄园,然后独自回家。
晚10时,沼泽地上笼罩着大雾。
亨利朝着福尔摩斯他们藏身的岩石这边走了过来。
福尔摩斯扳开了手枪的保险。
一条可怕的大猎狗似乎口中喷着火,箭一般地从亨利身后追来。
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手枪同时开了火…… 事实证明,凶手正是斯台普吞夫妇。
《四签名》描写一起围绕争夺阿格兰宝物而发生的惨案。
英国人斯茂与3个印度黑人在战乱中掠获了价值50万英磅的一箱宝物,他们隐藏了宝物并共同发誓保密,但他们却因谋杀行为被判刑入狱。
为了获得自由,斯茂趁舒尔托少校赌博输钱之机,提出把宝物的五分之一分给少校,请他帮助自己逃跑。
不料少校背信弃义,一人携宝物回到英国。
斯茂怀恨在心,万般忍耐劳役之苦,终于在生番童格的帮助下逃回伦敦。
斯茂寻机复仇,舒尔托病死后又寻宝物,酿成了樱沼别墅惨案,杀死舒尔托之子。
斯茂为维护誓言,作案后留下签有他和3个印度黑人名字的条子,这就是所谓“四签名”。
鉴赏与评析 《福尔摩斯探案集》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一栩栩如生,深得人心的形象,是作品艺术上的一大成功。
而它最突出的艺术特色却是:情节的离奇曲折,惊险引人;结构的巧妙安排,丝丝入扣而悬念丛生;前后呼应而跌宕起伏,使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情节是侦探小说的精华。
”柯南道尔的情节结构,对初写作者无疑个有极好的借鉴作用。
《福尔摩斯探案集》何以如此吸引读者
福尔摩斯这一形象何以如此深入人心
这是阅读时应该思考的主要问题。
这可以从下列几点去认识:一、福尔摩斯是一个生活在现实生活中有血有肉的人。
他的高超的侦探才能并非与生俱来,而主要是来自后天不断的学习,刻苦的研究,忘我的实践。
二、福尔摩斯的各种探案,宣扬了人道主义的惩恶扬善,法网难逃的思想,十分迎合普通公众的心理。
三、福尔摩斯探案涉及丰富的医学、化学及历史等知识,具有很好的认识价值。
四、福尔摩斯把心理学和逻辑学运用于破案,合情入理;而其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与调查,又给案情判断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事实根据。
福尔摩斯探案的经验和方法,至今仍被世界各国的警官学校作为考题和案例分析的楷模,对公安机关与司法部门有极好的借鉴作用。
福尔摩斯和华生初识是在阿瑟·柯南·道尔的哪本书中
特别版鲁邦三世VS名侦探柯南 鲁邦三世&柯南放送时间 日本电视台开创55周年纪念 读卖电视台开创50周年纪念 周五特别上映 《鲁邦三世VS名侦探柯南》 3月27日(周五) 21:00~23:09 收视率:19.6%(关东地区19.5%,关西地区19.7%) 一位是前世纪的万年神偷鲁邦三世,另一位是本世纪的小学生神探江户川柯南。
这两位风靡不同世代观众层却又同样家喻户晓的日本国民动画角色,将在今年三月以《鲁邦三世VS名侦探柯南》为名,作为日本电视台开播55周年,读卖电视台开播50周年的共同纪念作品,在电视上进行一场跨世纪的梦幻对决! 《鲁邦三世》是日本电视台的长青作品,《名侦探柯南》则是读卖电视台的招牌国民动画。
除此之外,日本电视台刚好也是读卖电视台的母公司。
2008年适逢日本电视台、读卖电视台的55岁、50岁生日,所以两家电视台协力推出这个空前企划,来一同庆助彼此的周年庆。
这项企划的构想令《鲁邦三世》原作漫画家加藤一彦和《名侦探柯南》原作漫画家青山刚昌两人都相当惊艳,在进一步说服了握有各自漫画版权的双叶社与小学馆,并得到了这两家出版社的授权允诺之后。
这部动画特别版才得以顺利开工,并且如期在今年3月首播。
即使如此,因为这两部作品不论画风上或是乐风上均甚迥异,不免令人担心完成后的动画效果究竟如何?关于这一点,隶属于日本电视台、负责幕后统筹的中谷敏夫制作人补充说明:为了让双方制作群充分了解彼此的演出风格,《鲁邦三世VS名侦探柯南》设置了专属的幕后制作群。
除了这两部动画的主角们维持一贯造型之外,其余登场配角、背景美术等等细节则是完全抽离这两部动画,以强调这部动画特别篇的原创性。
另外,他们更打算让《鲁邦三世》《名侦探柯南》的代表主题歌分别成为这部特别篇的OP、ED曲目。
故事的大纲,描述了受到某国家王室委托调查案件的柯南一行人,正巧遭遇到预谋偷窃该王室家传秘宝的鲁邦三世与愉快的伙伴们。
不论是毛利兰、毛利小五郎,或是峰不二子、钱形警部,凡是大家所熟知的两部作品主角们都会在本动画中堂堂登场。
但是怪盗基德、服部平次等柯南片中的人物却没有出现在本片中,不知道是不是会出现在下一部对决中。
名侦探柯南里新一出现的具体集数
华生医生在获得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后,以军医的身份参加了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在一次战斗中负伤辞退回到伦敦,在过着逍遥的生活,但开支大大大于自己的收入,所以决定找一个同伴合租一间居所。
就在决定的那天,华生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口遇到了旧友小斯坦弗,经他的介绍华生认识了同样拜托小斯坦弗找合租人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随后,他俩马上去了福尔摩斯所在的医院。
在那里华生第一次见识到了福尔摩斯敏锐的侦查力——福尔摩斯仅仅同他握了一次手,便知道他是从阿富汗回来的随队军医。
然后他们一起侦破了劳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如果你喜欢的话,详情请看《血字的研究》——这是阿瑟·柯南道尔第一部福尔摩斯长篇小说。
跪求《福尔摩斯探案集》的选段赏析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 “您好。
”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
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 “这没有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
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以上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知道华生去过阿富汗...... (后来的事)“正是如此。
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
间或也会遇到一件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
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
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曾惹起你的讪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
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
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象还很惊讶哩。
” “没问题,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 “没有那回事。
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
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
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
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
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
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
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品来还有些僵硬不便。
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
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
’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破哩。
”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
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班来了。
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实际上竟会真有这样人物存在(福尔摩斯厉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