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余秋雨《唐诗几男子》原文
生为中国人,一辈子要承受数不尽的苦恼、愤怒和无聊。
但是,有几个因素使我不忍离开,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其中一个,就是唐诗。
这种说法可能得不到太多认同。
不少朋友会说:“到了国外仍然可以读唐诗啊,而且,别的国家也有很多好诗
” 因此,我必须对这件事情多说几句。
我心中的唐诗,是一种整体存在。
存在于羌笛孤城里,存在于黄河白云间,存在于空山新雨后,存在于浔阳秋瑟中。
只要粗通文墨的中国人一见相关的环境,就会立即释放出潜藏在心中的意象,把眼前的一切卷入诗境。
心中的意象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潜藏下来的。
也许是父母吟诵,也许是老师领读,反正是前辈教言中最美丽的一种。
父母和老师只要以唐诗相授,也会自然地消除辈分界限,神情超逸地与晚辈一起走进天性天籁。
于是,唐诗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全方位的美学唤醒:唤醒内心,唤醒山河,唤醒文化传代,唤醒生存本性。
而且,这种唤醒全然不是出于抽象概念,而是出于感性形象,出于具体细节。
这种形象和细节经过时间的筛选,已成为一个庞大民族的集体敏感、通用话语。
有时在异国他乡也能见到类似于“月落乌啼”、“独钓寒江”那样的情景,让我们产生联想,但是,那种依附于整体审美文化的神秘诗境,却不存在。
这就像在远方发现一所很像自己老家的小屋,或一位酷似自己祖母的老人,虽有一时的喜悦,但略加端详却深感失落。
失落了什么
失落了与生命紧紧相连的全部呼应关系,失落了使自己成为自己的那份真实。
当然,无可替代并不等于美。
但唐诗确实是一种大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一读,都能把心灵提升到清醇而又高迈的境界。
回头一想,这种清醇、高迈本来就属于自己,或属于祖先秘传,只不过平时被大量琐事掩埋着。
唐诗如玉杵叩扉,叮叮当当,嗡嗡喤喤,一下子把心扉打开了,让我们看到一个非常美好的自己。
这个自己,看似稀松平常,居然也能按照遥远的文字指引,完成最豪放的想象,最幽深的思念,最入微的观察,最精细的倾听,最仁爱的同情,最洒脱的超越。
这个自己,看似俗务缠身,居然也能与高山共俯仰,与白云同翻卷,与沧海齐阴晴。
这个自己,看似学历不高,居然也能跟上那么优雅的节奏,那么铿锵的音韵,那么华贵的文辞。
这样一个自己,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会是稀有的,但由于唐诗,在中国却成了非常普及的常态存在。
正是这个原因,我才说,怎么也舍不得离开产生唐诗的土地,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我也算是一个走遍世界的人了,对国际间的文化信息并不陌生,当然知道处处有诗意,不会在这个问题上陷入狭隘民族主义的泥坑。
但是正因为看得多了,我也有理由作出一个公平的判断:就像中国人在宗教音乐和现代舞蹈上远远比不上世界上有些民族一样,而唐诗,则是人类在古典诗歌领域的巍峨巅峰,很难找到可以与它比肩的对象。
二 很多文学史说到唐诗,首先都会以诗人和诗作的数量来证明,唐代是一个“诗的时代”。
这样说说也未尝不可,但应该明白,数量不是决定性因素。
这正像,现在即使人人去唱“卡拉OK”,也不能证明这是一个音乐的时代。
若说数量,我们都知道的《 全唐诗 》收诗四万九千多首,包括作者两千八百余人。
当然这不是唐代诗作的全部,而是历时一千年后直到清代还被保存着的唐诗,却仍然是蔚为大观。
《 全唐诗 》由康熙皇帝写序,但到了乾隆皇帝,他一人写诗的数量已经与《 全唐诗 》差不多。
因为除去他的《 乐善堂全集 》、《御制诗馀集 》、《 全韵诗 》、《 圆明园诗 》之外,在《 晚晴簃诗汇 》中还说有四万一千八百首。
如果加在一起,真会让一千年前的那两千八百多个作者羞愧了。
只不过,如果看质量,乾隆能够拿得出哪一首来呢
宽泛意义上的写诗作文,是天底下最容易的事,任何已经学会造句的人只要放得开,都能随手涂出一大堆。
直到今天我们还能经常看到当代很多繁忙的官员出版的诗文集,在字数、厚度和装帧上几乎都能超过世界名著,而且听说他们还在继续高产,劝也劝不住。
这又让我想起了乾隆。
他如此着魔般地写诗,满朝文武天天喝彩,后来终于有一位叫李慎修的官员大胆上奏,劝他不必以写诗来呈现自己的治国才能。
乾隆一看,立即又冒出了一首绝句—— 慎修劝我莫为诗, 我亦知诗不可为。
但是几馀清宴际, 却将何事遣闲时
对此,今人钱钟书讽刺道,李慎修本来是想拿一点什么东西去压压乾隆写诗的欲焰的,没想到不仅没有压住,连那东西也烧起来了,反而增加了一蓬火。
从这蓬火,我们也能看到乾隆的诗才了。
但平心而论,诗才虽然不济,却也比现在很多官员的诗作清顺质朴一点。
说唐诗时提乾隆,好像完全不能对应,但这不能怪我。
谁叫这位皇帝要以自己一个人的诗作数量来与《 全唐诗 》较量呢
其实,唐诗是无法较量的,即便在宋代,在一些杰出诗人手中,也已经不能了。
这是因为,唐代诗坛有一股空前的大丈夫之风,连忧伤都是浩荡的,连曲折都是透彻的,连私情都是干爽的,连隐语都是靓丽的。
这种气象,在唐之后再也没有完整出现,因此又是绝后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气象,被几位真正伟大的诗人承接并发挥了,成为一种人格,向历史散发着绵绵不绝的体温。
三 首先当然是李白。
李白永远让人感到惊讶。
我过了很久才发现一个秘密,那就是,我们对他的惊讶,恰恰来自于他的惊讶,因此是一种惊讶的传递。
他一生都在惊讶山水,惊讶人性,惊讶自己,这使他变得非常天真。
正是这种惊讶的天真,或者说天真的惊讶,把大家深深感染了。
我们在他的诗里读到千古蜀道、九曲黄河、瀑布飞流时,还能读到他的眼神,几分惶恐,几分惊叹,几分不解,几分发呆。
首先打动读者的,是这种眼神,而不是景物。
然后随着他的眼神打量景物,才发现景物果然那么奇特。
其实,这时读者的眼神也已经发生变化,李白是专门来改造人们眼神的。
历来真正的大诗人都是这样,说是影响人们的心灵,其实都从改造人们的感觉系统入手。
先教会人们怎么看,怎么听,怎么发现,怎么联想,然后才有深层次的共鸣。
当这种共鸣逝去之后,感觉系统却仍然存在。
这样一个李白,连人们的感觉系统也被他改造了,总会让大家感到亲切吧,其实却不。
他拒绝人们对他的过于亲近,愿意在彼此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陌生。
这也是他与一些写实主义诗人不同的地方。
李白给人的陌生感是整体性的。
例如,他永远说不清楚自己的来处和去处,只让人相信,他一定来自谁也不知道的远处,一定会去谁也不知道的前方;他一定会看到谁也无法想象的景物,一定会产生了谁也无法想象的笔墨…… 他也写过“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可以让任何人产生亲切感的诗句,但紧接着就产生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既然如此思乡,为什么永远地不回家乡
他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拥有足够的自由,偶尔回乡并不是一件难事。
但是,这位写下“中华第一思乡诗”的诗人执意要把自己放逐在异乡,甚至不让任何一个异乡真正亲切起来,稍有亲密就拔脚远行。
原来,他的生命需要陌生,他的生命属于陌生。
为此,他如不系之舟,天天在追赶陌生,并在追赶中保持惊讶。
但是,诗人毕竟与地理考察者不同,他又要把陌生融入身心,把他乡拥入怀抱。
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一要素,是酒。
“人分千里外,兴在一杯中”,“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都道出了此间玄机。
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二要素,那就是诗了。
对于朋友,李白也是生中求熟、熟中求生的。
作为一个永远的野行者,他当然很喜欢交朋友。
在马背上见到迎面而来的路人,一眼看去好像说得上话,他已经握着马鞭拱手行礼了。
如果谈得知心,又谈到了诗,那就成了兄弟,可以吃住不分家了。
他与杜甫结交后甚至到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地步,可见一斑。
然而,与杜甫相比,他算不上一个最专情、最深挚的朋友。
刚刚道别,他又要急急地与奇异的山水相融,并在那些山水间频频地马背拱手,招呼新的好兄弟了。
他老是想寻仙问道,很难把友情作为稳定的目标。
他会要求新结识的朋友陪他一起去拜访一个隐居的道士。
发现道士已经去世,便打听下一个值得拜访对象,倒也并不要求朋友继续陪他。
于是,又一番充满诗意的告别,云水依依,帆影渺渺。
历来总有人对他与杜甫的友情议论纷纷,认为杜甫写过很多怀念他的诗,而他则写得很少。
也有人为此作出解释,认为他的诗失散太多,其中一定包括着很多怀念杜甫的诗。
这是一种善良的愿望,而且也有可能确实是如此。
但是,应该看到,强求他们在友情上的平衡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毕竟是相当不同的两种人。
虽然不同,却并不影响他们在友情领域的同等高贵。
这就像大鹏和鸿雁相遇,一时间巨翅翻舞,山川共仰。
但在它们分别之后,鸿雁不断地为这次相遇高鸣低吟,而大鹏则已经悠游于南溟北海,无牵无碍。
差异如此之大,但它们都是长空伟翼、九天骄影。
四 李白与杜甫相遇,是在公元七四四年。
那一年,李白四十三岁,杜甫三十二岁,相差十一岁。
很多年前我曾对这个年龄产生疑惑,因为从小读唐诗时一直觉得杜甫比李白年长。
李白英姿勃发,充满天真,无法想象他的年老;而杜甫则温良醇厚,恂恂然一长者也,怎么可能是颠倒的年龄
由此可见,艺术风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调,会在读者心目中兑换成不同的年龄形象。
这种年龄形象,与实际年龄常常有重大差别。
事实上,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十一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那就是,他们将分别代表安史之乱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唐朝。
李白的佳作,在安史之乱以前大多已经写出,而杜甫的佳作,则主要产生于安史之乱之后。
这种隔着明显界碑的不同时间身份,使他们两人见面时有一种异样感。
李白当时已名满天下,而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
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无以言表。
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
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被李白的诗化人格所裹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
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
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
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
杜甫让他惊叹,因此很快成为好友。
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就是他们的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
到哪儿去打猎呢
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稀世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著名诗人高适。
高适比李白小三岁,属于同辈。
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
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
我不知道他当时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听到李白前来,一定兴奋万分。
这是他的土地,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六岁,当时才二十六岁。
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的地方当着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
为了他的这次张罗,我还特地读了他的诗集。
写得还算可以,却缺少一股气,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诗人一比,就显得更平庸了。
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写诗。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
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
汤姆索亚历险记精彩片段及赏析
1姆很顽劣,匹野驴,总是挨妈的揍,这天在路他遇见了刚搬到这地一个男孩子,汤姆见他作为一个孩子,却穿的如此整洁而极是气愤,两人胡说一气,然后滚在尘土中打了起来,汤姆打赢了。
2,这个胜利者的衣服因为打架而破烂污秽,姨妈罚他去把墙刷白,汤姆把刷墙说成是可以放纵恣意的艺术,过路的孩子都眼红了,情愿把心爱的东西交给他,以换取一次刷墙的机会,汤姆就坐在一旁,一边吃苹果,一边让阳光晒着。
3,汤姆在一个花园中见到了可爱的蓓姬,于是开始恋爱,他在栅栏外做出各样的惊险动作,以让小女孩注意他,他从她那得到了一朵紫罗兰。
他回到家,姨妈错怪他狠揍了他一顿,他不想活了,去到蓓姬的窗下躺着准备死掉,一个女仆不知到外面还有一个殉情者,她泼了一盆冷水下去,汤姆成了一个落水狗,在夜色中飞一般跑回家了4,在主日学校,汤姆见到了新搬来的蓓姬一家,汤姆又开始揪每个小孩子的头发,希望蓓姬看到他,但不必如此,蓓姬的母亲问他基督最初的两个门徒是谁,他不知道但却自信的胡扯,让所有人都吃了很大的一惊。
5,布道开始了,汤姆在下面玩耍他的一只黑甲虫,一只大狗进了讲堂,它和甲虫打了起来,后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甲虫蛰了它一下,大狗惨叫一声,在过道里乱跑,又跳到主人怀里寻求帮助,主人一把抓住它,扔到了窗外,教堂内一阵哄笑,可怜的牧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6,周一,汤姆的牙齿又痛了,姨妈用火炭和一根线把这只牙拔了下来,汤姆再也不能以之为借口逃学了。
在路上,汤姆遇到了另一个野孩子哈克贝利费恩,用那颗掉了的牙齿换来哈克养的一只虱子玩,汤姆因为这次耽搁迟到了,刚想蒙骗老师过关,猛然看到蓓姬就在旁边,他大吼一声说,因为我在路上和哈克贝利讲话而耽误了,老师脱了汤姆的上衣用戒尺猛打。
汤姆和蓓姬同桌,先给了她一个桃子,然后这位艺术大师又在石板上作画,蓓姬既喜欢桃子也很喜欢画,汤姆又在石板上写了一行字,蓓姬想看,汤姆老是不许,直到她说不给任何人说起时才抬起手,上面写着【我爱你】,啊,你这坏蛋,蓓姬说,心里乐呵呵的。
7,上课时,汤姆和好朋友哈泼在一块耍弄那只虱子,他们投入的大玩,不久争吵又扭打起来,老师就来收拾他们了。
中午,汤姆让蓓姬和他订婚,还吻了她的嘴唇,但汤姆说漏了嘴,让蓓姬知道了他还曾与别的女孩子订过婚,这真不可饶恕,蓓姬大哭起来,汤姆哄不好她,就伤心的走了,蓓姬后悔起来。
8,汤姆到了很远的一块森林里,老是想着去做强盗,然后他和哈泼一起打着玩,他是罗宾汉。
9,晚上10点多,汤姆,哈克贝利去一块坟地想听一听死人的说话声,却目睹了一个凶杀案,印第安乔杀了一个医生,把刀放在同伙波特手里,波特醉酒醒来,以为是自己杀了医生。
10,汤姆又惹得姨妈伤心了11,波特受冤入狱,汤姆很难受12,蓓姬很难过,好几天都不来上课,汤姆想和她和好,又碍于面子不开口,于是忧愁苦恼,姨妈以为他生病了,拿他做试验体用各种土方治疗,给他喝药,汤姆把一只猫的嘴撬开,都让它喝了,猫神经亢奋,在屋里狂奔。
汤姆又去学校,可是蓓姬不睬他13,汤姆伤心绝望,觉得世界抛弃了他,哈泼挨了妈妈的揍也如此想,两人于是离家出走,去当海盗,哈克贝利也随之去了。
14,海盗们在一个小岛上,在自然之中,有吃又有玩,生活乐无边。
这天他们看见一大群人在船上喊叫,原来镇上的人以为这几个孩子是淹死了,正在打捞尸体。
哈泼和哈克都想回家去,汤姆不许,但他比谁都想回,晚上就偷偷溜回家了15,汤姆回到家,躲在床下偷听到姨妈和哈泼的母亲的谈话,听着她们如怨如泣的哭诉,忏悔曾经如此恶劣的对待孩子,汤姆有点后悔所做的事了。
16,他们仍然在岛上玩,汤姆和哈泼在哈克贝利的指导下学习怎么吸烟,两人呛的够呛,汤姆定下回家的计策。
17,孩子们都以讲死者过去做的事儿为荣,一个孩子找不到话说,于是道,汤姆索亚曾经揍过我一顿。
人们在教堂为淹死的三个孩子送葬,但汤姆,哈泼,哈克却走进了教堂,人们先是惊呆然后狂喜,汤姆回到家后,挨了无数的耳光和亲吻。
18,汤姆成了大人物,小孩子成群的跟在他后面去上学,蓓姬想和汤姆和好,在汤姆的身边脸红彤彤的走来走去,希望汤姆看她,和她说话,可人家汤姆才不理会呢,蓓姬又说自己要举行野餐会,希望汤姆会求她,让他参加,可汤姆只是和他以前的“女朋友”说话,蓓姬气的嘴唇发抖,眼泪上涌,觉得野餐会也没什么意义了,汤姆想把蓓姬气死,他老是和别的女孩说话让她看见,但后来,汤姆发现蓓姬不见了,找了一会,发现她在和另一个男孩子在一块看画书,汤姆又恼怒又无奈,他一会儿窜到他们身边,一会儿气的张牙舞爪,蓓姬很高兴,但是汤姆恼恨回家了,蓓姬觉得这下他们再也不能和好了,就伤心的想回家,那个男孩子还想和她一起看画书,可是她只说,滚开,别管我,我讨厌你。
男孩子就是以前因为穿新衣赏挨汤姆的揍的那个小家伙,他想报复汤姆,把墨水倒在汤姆的书本上,要让汤姆挨鞭打,蓓姬看到了这一切,但她不愿给汤姆说。
19,汤姆又撒谎骗了姨妈,但姨妈很高兴,只想,这慌撒的好,我喜欢这样的谎话。
20,下午,汤姆又去上学,在路上碰见蓓姬,马上跑过去道歉,蓓姬鄙视的说,汤姆索亚先生,我再也不会和你说话了,汤姆真想揍她。
他们的老师杜宾斯上课时只要有闲总在讲台上看一本神秘的书,学生都知道这本书,都想看,这一回老师有事出去,忘记拿走讲台书桌的钥匙,蓓姬把抽屉打开,只见那本书上写着,无名氏教授解剖学,里面尽是精致的彩色人体解剖图,恰好汤姆走进门看到蓓姬这么做,蓓姬一慌想把书放回,可是已经撕裂了封皮,蓓姬又羞又恼,大哭着说,汤姆索亚,你真卑鄙偷看人家看的书,这下我要挨鞭笞了。
汤姆就想,女孩子真是傻的出奇,呸,挨打算的了什么。
上课了,杜宾斯先发现了被撕破的解剖书,大吼道,这书是谁撕的
然后一个一个盘问,汤姆很忐忑,可是没有法,当问道蓓姬时,蓓姬脸色发白,刚要承认,汤姆有了主意,他大声说,是我干的,他因此挨了一百鞭子。
蓓姬却对他是死心塌地的敬仰了,她说,汤姆,你怎么这么高尚呀21,在期末考试的考场上,汤姆背诵了《不自由,毋宁死》作为一学期的收获,大家各呈技艺。
末了,按惯例,老师去画美国地图,进行爱国教育,他喝的有点醉了,老画不好,孩子们不停狂笑,这时,教室的天花板打开了,从上面吊下一只猫,猫不停挣扎,慢慢接近老师的脑袋,终于它的爪子够着了他的头,一下子把老师的假发扯了下来,露出了他的秃头,孩子们目睹这一幕,笑得要死,考试就此结束。
这就是汤姆向这个暴戾的老师的复仇。
22,放暑假了,汤姆无所事事。
23,开始审问坟地上的谋杀案,波特就要被绞刑了,汤姆去作证,印第安乔逃跑了,波特获得释放。
24,汤姆和哈克都很怕印第安乔回来谋杀他们,他们很恐惧,但法庭让然没有抓到逃亡的罪犯。
25,汤姆和哈克到一个寡妇的房子后面的大树下去挖宝,可是挖不到海盗埋藏的宝贝,他们又去一间闹鬼的屋子去挖。
26,到鬼屋不久,逃难中的印第安乔也到了此处,两人吓得躲到阁楼上,印第安乔想把抢来的钱埋在地下,他在掘坑的时候,真的掘出了以前的海盗埋下的金银,印第安乔把这些都拿走了,准备藏在另一个地方。
27,汤姆调查了印第安乔的落脚地,一个客栈的2号房间。
28,哈克盯着印第安乔,一天晚上,汤姆大着胆子进去了,刚进门就踩在了印第安乔的手臂上,这个家伙喝醉了,躺在地上,汤姆和哈克狂奔而逃29,汤姆去参加蓓姬的野餐会,大家到一个山洞里冒险。
哈克还在客栈边守夜,这晚印第安乔又来了,他准备到外国流浪,走前,想杀死道格拉斯寡妇,因为道格拉斯生前对他很不好,哈克听到了这个阴谋,他偷偷的去报信。
30,印第安乔杀寡妇没有成功,他逃了,警察封锁山头追察他,同时大家发现汤姆和蓓姬不见了,蓓姬的母亲还以为他们是在道格拉斯寡妇家过得夜呢。
31,汤姆和蓓姬在山洞里探险,迷了路,两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着给蓓姬吃,又找到了一处泉水,但蓓姬还是绝望了,她说她宁愿等待死亡,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他在探路时见到了躲在这里面的印第安乔,印第安乔没看清汤姆,以为他是来追捕的,吓得跑了。
32,汤姆找到了出路,孩子们得救了,几天后,在一次闲谈中,蓓姬的父亲,一个法官偶然说道,他怕别的人还会进去冒险,用一道铁门锁住了山洞,汤姆大吃一惊,因为印第安乔还在里面呢。
33,印第安乔就饿死在山洞里了,汤姆和哈克重新进去山洞,把海盗遗留下的金银挖了出来。
34,那里有一万两千块美元呢,汤姆和哈克都成了富人了。
35,道格拉斯寡妇为了感谢哈克,把他当义子看待,交给他礼仪,穿干净的衣裳,但哈克受不了,有一天他消失了,人们都找不到,汤姆在一个空木桶里发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他,他穿的破破烂烂时才觉得自由自在。
你自己再概括一下吧
晚霞的作文
夕阳西下,美丽的晚霞渐渐从天边漫了.夕阳也随半边的月饼变成了被晚霞罩月牙状,最后渐渐进入了梦乡. 晚霞染红了西面的天空.微微地照在了每一个角落.这时的晚霞,像是羞涩的小姑娘,只是抹上了一层橘黄色.天上的云朵模模糊糊,成了各种形式.有的像只小羊,再大草地上奔跑;有的像和平鸽,自由自在的飞翔.晚霞很神秘,不一会儿,便变成了浅红,这时,仿佛世间的一切都被晚霞留下了阴影,像是在花林间飘荡一般.海上,静静的.晚霞有点儿不愿意了,使出浑身的劲儿,那种颜色,让人感到变化莫测,难以忘怀. 黑色的感觉已经渐渐想我们逼近,可晚霞并没有屈服,他依然坚持着自己的美丽.微风吹过,好像感觉到了晚霞的告终.天际边,那略带淡红的云也散了,他不情愿的披上了黑色的纱衣,走掉了. 天黑了下来,天空上闪烁着迷离的光点,像是小精灵在上面蹦跳着.夜也被灯光点着了,在灯光城市的衬托下,夜更美了. 我回味起了美丽的晚霞,情不自禁赞叹他的美丽.朝霞是神奇的,而我觉的,晚霞更美.因为他美的自然,美的朴实,而且让我知道了,他有一种不屈服的精神,难道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不需要这样做吗 想着想着,我望着天空陶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