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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的汤姆读后感言

时间:2013-09-28 18:17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副标题《低贱者的生活》)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

该作品为黑人指出了宽恕和勇敢复仇两条道路,这部小说不仅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对美国历史及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林肯总统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对历史的巨大影响。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和另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汤姆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复杂的人物。

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

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虐待、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上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主的护佑予以抚平。

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

前两者对他比较“宽厚”,而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

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但最终他还是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

当原主子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兴冲冲地拿着前来赎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哦,乔治少爷,你来的太晚了。

救主已经赎了我,就要领我回家了。

我也盼着回去呀。

天堂比肯塔基还好着哪。

”他最后连死还是信奉着基督教。

乔治少爷在汤姆叔叔死后给他庄园里的每个奴隶颁发的自由证书,他说,正是在他墓前,朋友们,我面对上帝作出了决定:无论是谁,将不会由于我的缘故而冒离乡背井、亲人分散的危险,像他那样孤苦伶仃地死在种植园里。

因此,在你们由于自由而欢欣鼓舞时,应该想到这归功于那颗苍老但又善良的心,善待她的妻子和儿女,以报答他的情意。

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到你们的自由。

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是你们牢记,应该追随着他的步伐,像他生前那样,具有诚实、忠厚皈依基督的精神。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

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给予积极的、正面的评价。

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

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了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斯托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白跳过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西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致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觉得汤姆和乔治.哈利斯都值得读者去加以褒扬,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宽恕和勇敢复仇都是充满人性关怀的。

但是其中唯一的遗憾便是汤姆叔叔在勒格里这个彻头彻尾的坏蛋面前的忍让与怯弱,让人感到他很愚昧。

或许,小说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来给予当时社会人们以警醒,换句话说,如果小说换一个结果,即汤姆叔叔被乔治少爷所救的话,那么也许故事便不再显得凄凉又唯美,或许根本不可能唤醒人们的意识,而使得处于奴役的黑奴全奇希望于救赎,那么这部小说可能会失去它所产生的既成事实的影响力。

总之,这是一部值得读者去思考的小说。

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感受感受,那样对于美国的废奴运动会有更深层次的领悟。

\ \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

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

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1、关于信仰 对于信仰,我想说几句题外话,在别的文章里我也讲过我对于宗教、信仰的观点,第一,我非常尊重有信仰的人(我是指那些真的有信仰而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人),我认为有信仰的人是非常勇敢的,是勇于将精神理想化,是用自己的日常行为时刻实践信仰的勇者,这是很难的,至少我目前做不到,因此我非常尊重这样的人。

第二,关于宗教,一提到宗教,有人马上就认为那是迷信,而这种人往往才是真正的迷信啊。

什么是迷信

连人家在说什么都不清楚就断然下迷信的结论,说这话的人不就是迷信吗

结论可以下,但前提是你必须充分了解你要下结论的那件事,那个结论真的是你自己的判断。

基于这个原因,如果你不了解宗教,无论你多么排斥宗教,请你口下留德,慢下结论,等你了解了宗教再下结论不迟。

好了,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作品中谈到了很多涉及宗教和信仰的问题,例如汤姆叔叔这个人物,就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徒,提到基督徒这个词,在《纯粹基督教》这本书中说过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讲基督徒也好,讲绅士也好,其实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含义,说某人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也许你的意思仅仅是想表达这个人是个大好人,说某人是位绅士,其实也许他根本没有贵族血统,而仅仅是举止得体而已。

而作品里的这位主人公确实是位真正的基督徒,恐怕我们用再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他,我们这位汤姆叔叔也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

汤姆叔叔是个怎样的人呢

善良、纯朴、正直等等类似的词可能对他都适用,而这些美德都来自于他的信仰,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对这个悲惨世界的怜悯,这对于一个黑奴来说真的太不容易了,简直难以置信,要知道,身为黑奴就意味着愚昧和无知,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还有每天繁重的劳动,所有这些都会让一个正常人憎恨这个世界,做为一无所有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自己被卖掉或者孩子、老婆被卖掉的人,做为像狗一样完全属于主人的人,做为一个在社会上毫无希望的人,很多黑奴实际上已将自己放弃,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当然也就放弃了信仰的权利。

而汤姆叔叔却很幸运,他的第一位主人是个仁慈的奴隶主,这使得汤姆叔叔有机会接触到基督教。

在此我不对某个具体的宗教进行评论,我对所有宗教都持敬畏的态度。

对于汤姆叔叔个人而言,基督教就是这个苦难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哪怕是读一读圣经,都成了他最快乐的事。

不知道大家读过圣经没有,我认为汤姆叔叔对美的感受还是超乎常人的。

福音书中很多句子都被汤姆叔叔用笔画下来,而汤姆叔叔原本是不识字的。

汤姆叔叔可以说是当时黑奴阶层的一个特例,肉体上绝对的服从(例如:他的第一位主人由于债务原因要把汤姆卖掉,对于汤姆来说真是妻离子散啊,而汤姆并没有逃跑,甚至没有一句怨言。

汤姆叔叔的第三位主人千方百计虐待他,而他还是忠实的劳动。

)和精神上绝对的独立(例如:汤姆叔叔地三位主人要汤姆做监工,汤姆敢于抗命,甚至到死也不屈服。

)也许只有信仰可以解释。

汤姆叔叔做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就像基督当年做的那样,无论自己处境如何,都能爱人,都能真诚的帮助需要的人,这就是汤姆叔叔人性的闪光点,也是全书最感人的主线。

他是用自己的一生实践了自己的信仰,他在精神上绝对是自己的主人。

反观自己,我自愧不如,不要说实践信仰,有时候心里明明知道是正确的事情也会由于种种原因不做或者装做不知道,无论信仰那种宗教,这都是不够格的,因为我没有成为我的主人,是我之外的种种在左右着我。

2、关于人物 小说有两条故事主线人物,一是汤姆叔叔,二是伊丽莎,伊丽莎与汤姆叔叔在小说开始都在肯塔基州农场,二人都是黑奴,二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不同的是他们在面对妻离子散(主人要卖掉伊莉莎的儿子和汤姆叔叔)这个问题时采取的行动,一个绝对服从,一个携子逃亡。

汤姆叔叔无疑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此小说做为又一个女性作家的作品,文章中有大量女性人物的描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了全书歌颂的主题。

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在这里我想说两位女性形象,首先是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

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

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

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

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

这个小女孩的形象让我想起了《飘》中的梅兰,同样是柔弱的女性,同样有着充满爱的眼睛,同游有着一颗高贵而富有基督精神的心。

这样的人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对身边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力。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

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基督,直面自己的心。

第二位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与伊娃不同,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而伊娃给我们带来的是神性的震撼。

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心情--“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

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

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看上去有多光明,实际就有多么黑暗。

伊莉莎通过种种努力,终于在好心人(贵阁会)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最终获得了自由、丈夫和孩子,拥有了一个自由人的幸福生活。

在逃亡途中,伊莉莎带着年幼的孩子,在冬夜中狂奔,遇到奴隶贩子的追捕后,竟然带着孩子跳进冰封的俄亥俄河,而且奇迹般踏着一块块浮冰奔过对岸,这一幕让狡猾而凶残的奴隶贩子也不禁惊叹不已。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跳到俄亥俄河里,要么是获得孩子和自由,要么是死在一起,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落到奴隶贩子的手中。

携子逃亡或者携子自杀的例子在小说中出现过不止一次,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再做奴隶,不再骨肉分离,最终选择了同归于尽,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其实确有故事原型,并不是作者编造的。

3、关于世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被称为悲情小说,这和作品表达的故事主题有关,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作品展现了世界上最残酷的那一面,一幕幕令人揪心的惨景,一个个令人落泪的故事,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

同样是这个世界,有的人像生活在天堂,有的人如同生活在地狱,这个世界本来面目到底是怎样的

其实世界一直没有变,这个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痛苦、不公、悲伤一直陪伴这这个世界,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开始关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变过,改变的只是观察者。

人们观察到这个世界有压迫、有战争、有屠杀、有灾难,如何拯救这个世界

答案恐怕没人能给出,而作者的答案却很明白,那就是拯救那些观察者,至于如何拯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宗教也许是一个办法。

最后说说汤姆叔叔,汤姆叔叔致死也没有选择反抗,有的人写了很多文章批判汤姆叔叔这样的人,也许他们是对的,但是汤姆叔叔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黑人的叛徒,不反抗并不代表背叛,相反,汤姆叔叔实际上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作出了反抗,他没有向主人屈服,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而且,他的行动让貌似强悍的主人害怕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能出卖灵魂,这就是汤姆叔叔的最后想法,而正是这个想法最终击败的主人。

我不认为汤姆叔叔有什么可批判的地方,他绝对是值得称颂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看完的收获50字、、、急求、谢谢了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真正明白了我们现在为什么要呼吁公平、公正、公开的作法,凡是人,都应该是平等的,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文明的社会。

我希望,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能在世界上广泛确立,不要再让汤姆叔叔的悲剧重演。

满意请采纳

对汤姆叔叔的小屋这篇文章家长评论怎么写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假期,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代表作品——《王子与贫儿》。

它的故事是以16世纪的英国社会为背景,通过戏剧性的情节,通过身份的错置构建了一个离奇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贫儿汤姆和王子爱德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

汤姆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市井小巷“垃圾大院”里,而就在汤姆出生的同一天,爱德华出生了,而他却是出生在英国的王宫里。

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

然而有一天,汤姆在一个庄园外看见了爱德华,爱德华随后把汤姆叫到了他的房间里。

由于两个人的好奇,他们胡想换了衣服,两个人的人生也就因为这一“换”而改变了。

换过衣服后,他们竟然像没有换过一样,他们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

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

这个故事也许在读过之后让人觉得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一个出身低贱贫儿于一个出身高贵王子,仅仅是因为长相一样而互换了角色,而最终却又互换回来,的确是一个童话般的故事,但是却体现出了人心中的一种矛盾:爱德华身为王子,想要过一样自由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但是却不想放弃荣华富贵;汤姆想要做一个拥有至高权利的王子,却又不想放弃自由的生活。

虽然这部作品与我们有一段距离,但是他却深刻的反映了现代很多人的这样的心理。

孟子曾经说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富贵与自由不能同时拥有,就要舍弃其中之一,才能拥有另外的一件。

作者正是通过这种童话式的故事,讽刺了当时的社会,批判社会的罪恶,同一切社会弊病及一切剥削、压迫、不平等的行为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想。

其中,王子从小在宫廷中娇生惯养,养成的许多坏习惯在磨难中都一一改正,了解了人间的辛酸,最终成为了一个受人尊敬爱戴的好国王,而贫儿在财富与权利面前能坚持真理,诚实友善,主动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不贪图享乐。

我感受到了诚实、友善、守信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守这些底线。

还有人的一生要经历磨难,经受考验,有一句古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王子爱德华所经历的考验和磨难对他的成长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读了这个故事既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让我更加了解了马克吐温,《王子与贫儿》的确是一篇不错的小说,我希望自己以后能读到更好的小说,在书的海洋里发现道理,提高自己的素质。

求10篇读书笔记200字的不要太多就200字 要有主要内容 好词好句 提出问题 感想体会

《水浒传》读书笔记《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名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陷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对大宋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后,对高逑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总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一个“义”字,包含了太多的酸甜苦辣。

《水浒传》中一百单八将甘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义,可以解释为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强烈的正义感告诉他们是与非。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他们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冻结,只是他们的灵魂与社会上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 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 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 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 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 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 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红与黑》读后感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齐葩.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风靡文坛,故事流传,广及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雅俗共赏.如此之宏著怎一个梦字解决呢?不错,《西游记》它的艺术成就,人物塑造,思想内容等是多方面,多角度的.而在这儿,我只从弗洛伊德的梦论入手,用精神分析的方法来解析《西游记》. 为了能使《西游记》的创作与梦联系上,我们先来看一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创立初期,由于他得天独厚的文学素养,他选择了与语言有密切联系的谈疗法来救治他的精神病人.在他看来,精神病人被封闭压抑了的内心障碍,可以经由语言交谈而得以宣泄或净化.可见,精神分析学说在初期阶段就与文学理论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重视,考察病人的语言反应到对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语误,笔误,读误的心里分析,在向前跨出一步,就与作家的文学创作现象联系到一起了.这种联系实际上在标志着精神分析学说诞生的《梦的解析》(1900)一书中已显出端倪. 弗洛伊德将精神分析方法推衍至文学创作上来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将作家与精神病患者联系在一起,而这一联系的桥梁就是梦.弗洛伊德认为,作家的写作也是在做梦,只不过是在非睡梦状态下作梦,因而他的作品也是他内心无意识本能的变形显现,欲望的替代满足.我们往往会说自己作的梦是混乱,荒谬的,完全是一种变了形的东西.《心智的力量》读后感 面对时间无情的流逝, 我还是束手无策——跟绝大多数人一样。

恶性循环早已经开始:时间越来越珍贵,时间越来 越紧迫;时间越珍贵就越紧迫,时间越紧迫就越珍贵……要做的事情总是太多太多,可用的 时间却总是太少太少。

“管理时间”,或者“时间管理”于某种意义上只不过是很多人的一厢情愿而已,因为时间根本就不会、也从来未曾听从任何人的“管理”。

没有人可以做到让时间慢一些流逝,也没有人可以做到让时间快一点溜走。

这连上帝都做不到。

据说他用了六天时间创造了世间万物,然后第七天就休息去了。

如果他可以让时间过得慢一点,也许创世纪只需要一天,何必那么多天

如果他可以让时间快一点——对上帝来说快一点又有什么意义呢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读《永别了武器》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档.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看完《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心得体会有哪些

2009-05-01 00:08关于《南京

南京

》我有一些不得不说的话。

从很小的时候起,家里的长辈就对着我们这些懵懵懂懂的孩童讲述战争。

那时,天真的心缩成一团,不过把那些当作唬人的故事。

后来上了学,从课本上那些渲染着淡漠麻木的字里行间,我们看到的是“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侵略战争是明治维新的局限性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当我嬉笑着把他们念经一般的背下来时,并没有感觉到历史这门学科的残酷。

再后来,我看电影读小说,《辛德勒名单》《说谎者雅各布》《拯救大兵瑞恩》,在一片黑白的背景下,红衣女孩的尸体曾使我振颤;雅各布坚持到最后的谎言使我难忘;汤姆汉克斯执著的用手枪炸掉的轰炸机使我深思。

这些电影让我压抑,结尾绚丽的色彩又使我欣喜。

他们教会了我尊重生命,也让我有了一个绝不轻言亵渎战争的习惯,这个习惯让我带到了陆川的《南京南京》里。

说实话,我看这部电影本身视为了一个人——刘烨,但是当时间轴先前走,剧情铺陈开来时我早就忘了刘烨了。

我感觉那些黑白的绝望正在将我淹没,思维中那些玩荣誉勋章游戏战争的画面就像石头一样缚住我的脚往下沉。

我看见战士无法保护自己的百姓而永不瞑目,我看见裸露的随意丢弃的女人的尸体,我看见孩子们黑白分明的眼睛,我看见那些像羊羔一样惊恐的对侵略者举起稚嫩小手的孩子,我看见对着无助的女人下跪的德国人……我看见日本军官在浸透了无辜冤魂的水里洗澡,我看见日本人把女人像自动售货机一样异想天开的标上时间和价码,我看见他们在爆炸的钉满他们同类的教堂前欢呼,我看见他们在活埋的已经死去的人们的沙土上跳舞,我看见头颅取代了彩灯作为了庆典的装饰品,而他们也在怀念自己的家乡、和家乡的女人上床、喝家乡的清酒。

我怜悯这些可怜的恶魔,不知他们是否听见“中国万岁,中国不会亡。

”说实话,在多少次爆发眼泪后,我早已精疲力竭,但我还是想说点什么,即使语无伦次,即使没有论点、分论点、没有华丽的开篇和结尾,我还是要说,当高圆圆说那些孩子可以有过冬的棉衣和食物时,当那个烫头发、抹口红,在千万万人受着苦难仍能把自己打扮得风情万种的妓女从人群中走出来时,当那些视名节重于生命的女孩子对着残杀自己父母兄弟的人打开自己的腿时,当那个说着“朋友”和“我是良民”的知识分子看见自己稚嫩的女童被朋友扔下楼时,当那个有情的军人一枪毙了那个风中残烛般会唱戏的姑娘而不是继续凌辱她时说“她真漂亮,但她活着还不如死了”时,当…….我都无疑一次次的涕泗横流,但是我笑了,我对着屏幕说,你看见了么

苦难的中国人死了,有良知的日本人角川死了,带着花朵灿烂的笑着的孩子他也会死的,但是,听听我的心跳声吧,是不是比你们的战鼓美妙多了

藏在这里的是希望

是民族的脉搏

在那鼓动着黑白色旗帜的背景下,在那片肆无忌惮的长满野花和白杨树的乡间的田野里,侵略者们,试试夺走沾满我们鲜血的土地

于是我感到圆满了,从未出现过彩色的胶片开始倒影天空和美丽的世界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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