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和检察官辩论赛辩论具体哪些内容
你的要求太苛刻,也不明白辩论赛到底是征服谁的。
让对方不能回答,那就等于让原告律师在法庭上承认原告有罪,可能吗
辩论赛有没有评委
评委打分才决定胜负,征服评委就是关键。
由于不知道赛制,我只能说一般情况下,打反方一辩是要留十几秒到半分钟的时间抓对方一辩问题的。
那么你需要的问题应该从自己的论点来或者从预料到的对方的论点来。
至于这个题目我的理解是,司法考试已经分类放宽了参加考试的标准,从这点上看反方的观点应该是:我国的现状需要我们提高法律从业者的素质,增强参加考试人员所受的司法训练。
要推出这一点就要让对方承认一个前提。
我国的司法进步关键在于提高法律从业者的水平,而不是细化立法或者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我国的法律从制定到执行存在瑕疵,这个大家都应该认,我们的任务就是抓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失误和不职业,个人感觉你可能是法学院的,这种调查我一个外行人是做不到的,需要你们自己努力了。
你需要的犀利问题就从这里来。
辩论赛
无规矩不成方圆孟子曰:“离娄之明,公孙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规,指正圆之器;矩,指正方之器;无矩不成方,无规不成圆;校正方圆,是谓规矩。
留传至今,它的意思已经延伸到了生活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了我们工作、学习、为人处事以及安邦治国等赖以遵循的唯一法则。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
如果没有一定的规矩就没有秩序,我们就无法找到一个可以遵循的标准,就会乱成一团,也就无从谈论家国及社会的安定;所以,我们少不了“规矩”,少不了制约和限制我们行为的各种准则。
比如学习,没有了学校的规章,我们就不可能安心上学;比如工作,没有了公司制度,我们就不能规范员工的行为;比如生活,没有了法律,我们就无法制约犯罪…… “无规矩不成方圆”揭示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
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
人们活动的动机、目的往往不同,如果没有规矩,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
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社会生活中的规矩,就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社会生活离不开共同的准则。
“譬犹巧锤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也”,这是古人的一句名言,意思是说比如就象巧锤自己制作画圆和方形的工具留给后人才使后来的工匠们知道圆应该怎么画,方形该怎么做。
古人也把它叫做规矩绳墨,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校不可一日无纪。
项羽力能扛鼎,勇冠三军,却因为过分自大而自刎乌江,而越国大夫范蠡深知自我约束的重要性,在灭吴之后,并不邀功请赏,反而急流勇退,告老还乡,经商贩马,以享余年。
由此可见:人们在张扬个性的同时还要学会自我约束或接受来自外界的约束才能实现双赢。
不仅赢得个性的发展更有智慧上的收获。
冯玉祥是著名的爱国将领.他当年担任陕西督军的时候, 一次接待了两个外国人.他很有礼貌地请他们坐下, 谈话.两个外国人打开旅行袋.拿出一块新鲜的野牛肉, 要送给冯玉祥.冯玉祥问: ”哪里弄来的野牛肉
”外国人回答: ”是我们在终南山打猎打来的.野牛凶得很, 不好打.”冯玉祥皱起了眉头: ”你们到终南山打猎, 和谁打过招呼
领过许可证吗
”外国人忙说: ”我们打的是野牛, 没有主人, 用不着和谁打招呼.”冯玉祥沉下脸说: ”终南山在我们中国, 是我国的领土.野牛生在这里, 自然归我国所有, 怎么说没有主人
你们不经允许, 私自猎牛, 这是犯法的! 我作为地方官, 有保护国家主权的责任.你们在中国就要守中国的规矩, 不能蛮不讲理! ”两个外国人理屈词穷, 只得承认做了错事. 廉政故事:规矩 2008年02月05日 15:39:57 稿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 评论 (0) 条 订阅新疆手机报 乡长刚上任,要到村及站(所)去转一转,了解一下情况。
但乡长不熟悉,书记只好陪同。
乡长快要到村委会时,刘家村主任笑容可掬地说,欢迎乡长光临我村指导工作。
村主任汇报完工作后,就从口袋里拿出7000元递给乡长,乡长推辞,村主任说这是见面礼,我村是全乡贫困村,少是少了一点,请乡长谅解。
乡长说这钱我不能得,书记在一旁说,既然主任给了,你就收下吧
乡长只好收下。
车上司机说这钱你该得,随乡入俗嘛
但你得给书记3000元。
乡长说为什么
司机说没有原因,这是规矩。
司机和乡长是小学同学,说话比较随便。
乡长按司机的意思给书记3000元,书记说给你的钱,我怎么好拿呢
乡长说我有今日全靠你鼎力相助,书记再也没有说什么。
乡长原是县政府办副科级秘书,书记和乡长关系特别好,是书记极力向县委推荐,乡长才能成为乡长。
全乡有20多个村委会,10多个站(所),各村站(所)给乡长的见面礼少则7000元,多则15000元。
乡长在下面转了一圈回到乡里,数了一数,吓一跳,有50多万元,除去给书记的20多万元,自己还有30多万元。
乡长想要是纪检、检察院知道,自己肯定会在监狱中度过下半生,甚至小命不保。
乡长对书记说,我要把钱退回去,退不回就交廉政帐户,这样我才安心
书记咯咯笑着说,亏你还在领导身边呆,这有什么害怕呢
这是规矩
懂吗
乡长怎么也想不通,哪有这样的规矩
但又怕得罪书记,不敢退款。
晚上,乡长做了一个恶梦,梦见自己掉进泥潭里,全身是泥,怎么爬也爬不上来,拼命喊“救救我、救救我……”希望这些有用
辩论赛 开篇立论
山寨行为应该被支持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观点是,山寨行为应该被支持。
在过去的几年里,山寨绝对是国内最流行的词语。
而随着山寨手机、山寨产品、山寨春晚、山寨明星、山寨文化等等字眼不断活跃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之上时,它就成为了社会公众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我们姑且都将这些都归结为“山寨行为”。
首先,请让我来为大家分析一下“辩题”。
所谓“山寨行为”,山寨行为是指处在市场培育期的发展中国家,由一些有智慧头脑型的民间人士,为满足那些受消费能力限制、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品的群体对某种欣赏的产品(包括文化产品)的消费欲望,或者因为市场存在着的一种固有的产品因为长久没有创新和换代,而通过复制、模仿、学习、借鉴和创新改良的方法,推向市场的一种快速、满足平民、适销对路、具有多功能性、低价位的产品。
,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山寨产品”和“山寨文化”两大类。
这种行为的主要特征就是小成本,大价值,反垄断,满足平民的消费心理。
我们提到的支持”,就是一种“扬弃”的过程,它包括保护这一大类行为中合理的部分使其发扬光大,并且规范其不合理的部分,使其走向合理的轨道。
而对方观点中的取缔是一种完全的否定,不给山寨合理之处以发扬的空间,而一味地批判和禁止。
这种做法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不可行的。
根据对这个的概念分析,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山寨的本质是模创新。
模仿是创新的必然阶段
我正参加一个辩论赛,我是正方 法大于情,能否给我辩论词
越多越好,详细的。
。
拜托啦。
具体要看辩论形式,举个简单的例子,法庭上律师和检察官也是辩论,而且往往都最终影响到法官的判决,这种辩论明显就是有结果且有意义的,再说一般的辩论赛,这种还要看题目,就像很多法律题目辩论赛,往往会有实际意义,因为论据往往都是以前的实际案例和法规法条,这对于法律专业的辩论队员来说都可以算是宝贵经验,最后就是那种娱乐性辩题,对于辩论队员来说,可以增加自信,提高逻辑思辨能力和反应能力,就这样。
检察官的良知是要得到事实真相还是维持司法公正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这是一个经典的哲学命题“岔道困境”。
无数的思想家哲学家社会学家甚至科学家都为了这一个问题绞尽脑汁,但始终没有一个正确的解,哪怕能说服我们自己也好。
如果面试中遇到了这个问题,千万不要直接回答救1人还是救一群人,无论哪样都落了下乘,面试官接踵而来的问题会让你非常被动。
正确的应对是,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剖析这个问题的本质,然后引申到我们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一场海啸即将到来,而你的时间足够通知一家人,是在西边的那一对孤寡老人,还是东边那来度假的一家五口;比如,一个国家的领袖得到情报有恐怖分子的导弹袭来,你可以给出假情报让导弹袭击一个比较偏僻的郊区(但是也有人居住),还是放任导弹袭击市中心。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问题的核心,是公平重要,还是公正重要,是过程导向重要,还是结果导向重要。
当哈佛大学政治学家桑德尔在公开课《公正》中大讲“失控的电车”这一案例时,引起了许多人的哲学和伦理学兴趣。
不过,不要以为桑德尔在“失控的电车”中所提及的电车难题是随手拈出的例子,相反这个电车难题在晚近的西方思想史上,从最初作为一个思想实验,已经发展成了迷你的学术门类“电车学”,而且衍生了多种电车难题的版本。
在《电车难题》一书中,作者卡思卡特则选择其中一个关键的版本,翔实地展现了不同群体和不同职业之间的观点交锋。
恼人的电车电车难题最早是由英国哲学家富特在1967年作为思想实验提出来的:一辆有轨电车失去控制,前方轨道上有5个人,司机可以任凭电车前行,前方5人会被撞死;司机也可以选择转向岔道,但这样会撞死岔道上的另一个人。
那么,司机应该如何选择呢
是听之任之,让电车撞死5个人,还是转向撞死一个人
1985年,美国哲学家汤姆森觉得司机本身负有职业责任,难题不难,便改进了电车难题的版本,即一辆失控的电车驶来,在转道口附近有一名路人,路人是听凭电车继续前行撞死前方轨道上的5个人,还是搬动轨道转向器让电车撞死岔道上的1个人呢,抑或是听之任之、无动于衷呢
随后,汤姆森把这一电车难题极端化,即当你站在跨越电车轨道的天桥上时,发现电车失控,但没有转向岔道,如果阻止电车撞死前面轨道上的5个人,必须把重物抛向轨道阻止电车;然而,周围无重物,只有一个足够重的胖子在你身边(可怜的胖子),你是否应该把胖子推下去挽救5个人的性命
这种做法与扳动转道器,有无本质区别
比较明显的分歧是,大多数人认为司机转向岔道,以一敌五的救人是可取的,而推胖子下桥则是必须承担责任的。
但是,推胖子下桥和以一敌五的扳动转向器的本质区别在哪里,这个问题则是道德直觉很难回答的。
正是在这个复杂的前提之下,卡思卡特选择了难以说清的电车难题入手,并以此为案例,让它走完美国的法律程序,来看结果究竟如何。
这就是2013年在旧金山,琼斯女士面对失控的电车,扳动轨道转向器,挽救了5人的性命,但是却造成了岔道上法利先生的死亡。
边沁、康德和阿奎那的抉择对琼斯女士的公诉展开了,律师、检察官,甚至法庭之友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在这个过程中,多种哲学和神学理论都一显身手。
当然,如果你对英美法中,区分和类比的普通法先例技巧不感兴趣,可以不用在意那些技术性手段,直接看思想论证即可。
例如,辩护方会用边沁的功利主义来为琼斯女士的“英勇”行为论证,此即“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原则”,显然牺牲了一个人拯救5个人是符合社会功利原则的。
在这个原则衍生下,我们可以看到二战时,为了促使日本尽快投降,减轻对大多数人类的危害,美国在日本投下两颗原子弹,虽然造成了平民的伤亡,但是非常可取的;当今,为了阻止伊拉克伊斯兰国的恐怖主义,美国空袭这个伊斯兰极端组织可能造成平民的伤亡,但也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在检察官看来,琼斯女士充当上帝作出判断的角色不仅是一种僭越,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他们用康德目的理论来对抗边沁的功利主义,康德认为人只能作为目的本身,而不能作为手段。
如果违反了这一点,不仅人性尊严难以保障,而且人身安全也难以保障。
如检察官所言,梅普斯医生接诊6名车祸伤员,发现其中5人需要器官移植,恰好第6名病人受伤较轻,梅普斯医生便把第6名病人送到手术室,给其他5人做了器官移植,但是第6名病人却因此而死。
梅普斯医生说:“一名病人死亡比5名病人要好。
”这话听起来似乎有点邪恶。
坚持康德原则,就是第6名病人康复,需要器官移植的5人死亡。
但显然,我们多数人不会坚持把边沁原则应用到这个案例上,所以陪审团也认定医生犯了谋杀罪。
似乎边沁的功利原则和康德的目的原则都是有其边界的,然而,天主教神学家作为法庭之友贡献了第3个解决方案,即圣托马斯•阿奎那的“双效原则”:同一个行为,通常兼有善恶两种效果,在特定情况下,一种善的行为虽然兼有恶的结果,也是可以允许的,即使恶的结果在通常情况下必须避免。
按照这个原则,在电车难题的第一个版本中,司机扳动转向器的选择就是正确的,这与边沁的功利原则结果相符;在电车难题的第3个版本中,胖子则是幸运的,因为阿奎那的原则认为把胖子扔下去是邪恶的。
但是,阿奎那的“双效原则”在面对第二版本的电车难题时,就显得有些含糊其辞了,因为路人搬动转向器的结果和预见性都和第3个版本中扔下胖子的情形一致。
上面只是理论的探讨,诉诸现实我们不妨这样来做,假设边沁、康德和阿奎那分别是可以作出选择的人,那么在3个版本中边沁的选择都是一样的,即扳动轨道转向器牺牲一人拯救5人和毫不犹豫地把胖子扔下去阻止电车前行;康德的选择也都是一样的,不能把任何人作为目的,结果就是听之任之,电车撞死前方5人;对阿奎那来说,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思考来不及反应,3种版本里面的都是电车撞死5个人,或者是第一个电车版本扳动转向器牺牲一人救了5人,第3个电车版本中,不扔胖子,牺牲5人,第二电车版本中,很可能在阿奎那的犹豫中5个人就被撞死了。
脆弱的人性毕竟,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像边沁、康德和阿奎那那样有深厚的思想支撑,讲起理论来滔滔不绝、思辨无穷。
普通人要面对的是丰富的现实,在复杂而丰富的现实面前,人性显得是多变和脆弱的。
例如,卡思卡特在书中就讨论到,如果面对失控的电车,在岔道上绑着一个可以扳动转向器的人,那他应该怎么做
这是无私程度的问题。
如果被绑着的这个人是你自己,你又会怎么做
这又牵涉到自私问题。
相比会有很多人,要求被绑着的那个人做到和自己的原则一致,如果信奉功利主义,就应该扳动转向器,牺牲自己;一旦,那个人换成了你自己的话,很多人就不再坚持自己信奉的原则,会毫不犹豫地牺牲那5个人。
同样,当岔道上是你的亲人时,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你的选择。
前述我们提到的各种电车难题版本,都是抽去了社会因素,仿佛我们处于“无知之幕”的笼罩下,所以某种程度上讲,这种电车难题有其局限性。
因为在现实社会中,如果你是扳动转向器的人,那么岔道上的那个人与直道上的5个人相比,甚至其美丑、胖瘦、穷富都会影响到你的判断。
由此,反过来看我国当代社会语境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落水难题”,似乎更能凸显伦理困境,即你母亲和妻子或者你妻子和儿子一起落水的时候,你救哪一个
这些难题造就的伦理困境显然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所以,西方有学者直接说,他拒绝回答电车难题;中国则同样有人拒绝回答落水难题。
因为这种思想或话语试验直接挑战的是我们脆弱的人性,而在现实中面对这种突发的难题,人们更多的是靠情感或者本能作出反应的,所以每个具体的人其选择必然是不同的。
跪求有意义、有价值、新颖的、最好是以一个背景材料引申的辩论赛辩题
2009年意大利中部拉奎拉地震,6名科学家和1名前政府官员被判过失杀人罪,获刑6年。
他们还被要求承担诉讼费和损失费用。
一家地方法院对7名被告作出宣判。
检察官认为,科学家在地震前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在大地震前,他们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与事实相反”。
检察官坚持认为,重点不是科学家们有没有预测地震,而是政府任命的专家们,没能评估风险,并为一个脆弱古老、人口庞大的的城市提供避险建议。
这个判决让科学界的许多人震惊,他们认为科学本身被审判了。
超过5000名科学家联名写了一封公开信,给意大利总统乔治·纳波利塔诺,称支持被告。
2009年6.3级的拉奎拉地震毁坏了城市,并使309人丧生。
可以根据这个新闻来确定辩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