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回答一下古代地方割据和土地兼并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形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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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秦:西周实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
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
2、秦汉:秦朝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
西汉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3、隋唐:实行均田制(仅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它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的经济基础。
隋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
隋朝农民年满五十,可纳绢代役。
唐朝时,“租”指成年男子向官府交谷物,“庸”指纳绢或布代役,“调”指每年缴纳定量的绢或布。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大为减少,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
其意义在于:税制得到统一,保证国家财政;改变人丁为主,放松人身控制;扩大税源,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是封建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
缺陷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赋税转嫁农民身上;加派许多苛捐杂税。
4、宋元:北宋初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大部分转运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中央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
北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措施包括:青苗法、募役法(纳钱代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和市易法。
5、明清:明初,地方设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
明神宗时推行“一条鞭法”:多税合一,折成银两,役银分摊,人田分担。
意义:减轻农民负担,松驰依附关系;适应商品经济,有利农商资萌。
清初,康熙帝实行“更名田”并固定人丁数,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意义:人头税已全废除,人身控制更松驰;促进农业发展。
中国古代地主土地兼并的主要方式
通过买卖,使那些有功之人后代的土地据为己有
评价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
土地兼并是春秋战国时期土地私有出现后就开始有了。
土地兼并往往在一个朝代的后期表现突出,它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阶级力量增强的表现。
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造成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
封建中央政权的软弱是造成中国封建社会王朝末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
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
一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
这些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直接导致农民战争的爆发。
为什么中国古代几千年都无法解决土地兼并问题
中国古代土地兼并的根源是土地私有制的存在。
土地私有、允许买卖,这就在根本上为地主、商人购买土地、兼并土地提供了条件。
小农经济具有脆弱性,即使没有遭到国家、地主阶级的盘剥,小农也会因为天灾等各方面原因出现分化,一部分小农破产贫困,必然要出售土地,导致土地的集中。
古代地主如何进行土地兼并
以上说法都有道理,但是不够详细土地兼并是这样的原来地主和官僚的土地并不是非常多但是因为土地出产有限一年的出产,往往不够食用一整年就在春天这段时间,陈谷已经吃完,新麦还未成熟这个时段叫做“青黄不接”于是大多数农民不得不向地主借贷粮食,以度过这段艰难的时光但是向地主借贷粮食的利息非常高往往一年下来,地里所产出的粮食,都不及利滚利以后所需偿还的总额所以,贫农们不得不把土地卖给地主抵债这样地主就达到了兼并贫民土地的目的在北宋,王安石变法中有一条,叫做“青苗法”就是由国家统一向农民借贷,利息比较低,比地主低很多这样的话,可以保住农民的生计和土地国家不用通过增加税赋而能有更多的钱粮其实就是办一家国有银行,然后以超低利率给农民提供小额贷款农民既可以度过艰难时期,国家也可以赚一点点钱另外,国家官仓里的粮食,长年堆放着也是要腐坏这样也可以促进官仓内的粮食流动每年所储存的粮食都是较新的稻谷本来是一件多赢的好事元清两代的土地兼并,性质与此不大相同他们是游牧人,皇帝把土地分封给他们并不是为了促进生产,反而造成更多的荒地清初就曾经有过满人权贵大规模圈地的事情造成饥民无数最后随着鳌拜的倒台,这种圈地才走向终点
古代怎么解决严重的土地兼并
最主要的是没有发明遗产税制度
这样就逐渐造成土地兼并,出现大量失地流民,同时王朝末年由土地兼并形成的豪强官僚特殊利益集团把持朝政,往往造成皇权衰落,一遇天灾外敌,改朝换代,大量人口死亡,大家都从头开始。
所以,真正聪明的美国富豪们为了他们子孙的长远利益,坚决反对小布什总统提出的取消削减遗产税的法案
在封建制度,土地兼并是不可避免的。
简单说官僚替皇帝看管国家,但皇帝监督官僚的办法不总是很有效,这样官僚就必然会利用职权积累财富及土地。
国家对大地主的限制最后往往形同虚设,导致土地兼并严重到农民手中就没有地,只能租地主土地。
而且随着人口增长,人多地少矛盾激化,完全市场化导致土地租金日益增加,农民租地种只能勉强维持最低生存,不可能积累财富。
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农民或不下去后,就改朝换代了。
中国历史上有两次摆脱这种循环的机会: 一次是在宋朝,不抑土地兼并,国家财政收入工商税占70%,农业税只占30%,大批农民变成了丝绸厂、陶瓷厂、矿山工匠,脱离土地,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国家也发行货币,建立了灾民募兵救援体系。
具体在百度查《如梦如幻的大宋王朝》。
另一次是明朝,不但经济恢复到宋,思想文化上出现了非君浪潮,政府体制已过渡内阁制。
经济文化军事均领先于世界。
具体在百度查《波澜壮阔的万厉时代》。
可惜着两次转型处于化蛹的关键时刻先后被游牧民族扼杀在摇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