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面试题关于网络谣言怎么处理
此题主要考查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回答问题的条理性。
【答题要点】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网民数量呈井喷式增长,2014年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6.32亿,继续稳居世界第一位。
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让网民可随时随地上网,发布和阅读各类信息。
互联网的发展使网络言论变得更加自由,传播速度更加迅速,一条信息在很短世界内就可传播至世界任何一个角落。
网络言论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和难以监管的特点让不法分子有了利用网络谣言制造恐慌、牟取利益的可趁之机,如2013年审理的“秦火火”案,就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牟取暴利的典型案例。
网络谣言是互联网的“毒瘤”,严重危害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对国家、社会的正常运作和每位公民的生活都会产生消极影响。
对网络谣言,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每位网民都要当一名合格的网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杜绝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形成统一协调的监管部门和长效监管体制。
目前打击网络谣言主要依靠网信办和公安机关,近年来我国意识到了网络谣言的危害,并加大了打击网络谣言的力度,“秦火火”、“薛蛮子”等一批网络推手收到了法律的严惩,但相比网络蔓延的谣言,目前监管和打击的力度和广度还有不足,还需要有同一协调的监管部门和长效的监管体制。
第二,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我国现行有关互联网谣言的法规制定于2000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相关条文不够细化,相比发达国家互联网谣言的法规相比还有改进空间,推进法律法规的完善,细化不同犯罪情节的量刑,增加惩治力度,给犯罪分子形成足够的威慑。
第三,加强网络谣言危害、法规,以及分辨谣言的宣传。
在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向网民宣传网络谣言对国家、社会、群众的危害,普及相关法规对造谣、传谣人员的惩罚力度,并讲授网络谣言的一些典型特征,帮助网民形成分辨谣言的能力。
第四,树立新闻媒体的权威形象。
群众容易受到谣言的蛊惑,部分原因在于群众存在对新闻媒体的不信任感,认为媒体存在对新闻的选择性报道,掩盖部分事实的问题,对此,需要树立媒体权威形象,推进新闻的自由性,并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媒体报道的公正和客观性,打击黑心媒体,让每位群众感受到信息的自由和畅通。
第五,做一名合格的有负责感的网民。
一位合格的网民在面对海量信息时,应该具备甄别能力,对谣言坚决不信,不传,对难以分辨的信息应该保留意见,不随意传播,多传播正能量信息,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贡献。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 500—600字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明天,担负着振兴中华的历史重任,理应得到关心和爱护,成长为国家的栋梁。
但由于青少年心理发育不成熟,意志薄弱,较易受到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走向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不仅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也给自己的亲人带来了无穷的痛苦和伤心。
所以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探讨有针对性的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当前社会的重大课题,在这里我想就这一课题与大家一起研究探讨。
\\r一、青少年犯罪呈现三大特点 (一)从犯罪方式看,青少年犯罪逐渐趋于团伙化。
近几年来,青少年共同犯罪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85%,参与犯罪的青少年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但文化层次较低,自控能力差,易冲动。
在他们中间,哥们义气盛行。
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会不计后果,一哄而上,社会危害性极大。
\\r(二)从犯罪手段看,青少年暴力犯罪已相当严重,个别未成年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显威风,逞英雄,犯罪手段相当残忍。
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犯罪极少考虑后果,受不良影视作品的影响甚至追求血腥暴力的刺激,因此犯罪后果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
\\r(三)从犯罪的目的来看,青少年实施犯罪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非法牟取利益。
犯罪主要目的为非法获取财物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89%,这些参与犯罪的青少年家庭条件都不是太好,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没有劳动技能和固定的收入来源,但又不甘贫穷和寂寞,生活上追求高消费,他们在自身需要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得到满足时,为个人贪欲得到满足,他们往往不惜铤而走险,将罪恶之手伸向社会,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r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措施——自我预防 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r一是要加强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为人生做准备,即为人生打基础的教育。
加强素质教育就是要让每个学生掌握“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劳动、学会审美”等基本技能。
\\r二是要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就目前来看,有些学生对法制教育存在模糊认识。
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一种认为社会主义法律是对付敌人的,与自己无关,不必学;二种认为法制教育是用来吓唬人的,是对有劣迹、表现不好的同学进行的教育,自己不属于这个“行列”;三种认为从将来职业考虑,长大后既不当法官,也不想从事其它执法工作,学不学法律知识无关紧要;四种认为反正自己不犯法,只要学好文化课,学不学法律没关系;五种认为自己年龄小,即是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会被判刑坐牢。
这些学生没有认识到接受法制教育,不仅是守法的需要,也是用法的需要,没有认识到,不知法、不懂法,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寸步难行。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园。
”一个国家没有法律就无法可依,一个公民不懂法律就寸步难行,如走路开车有交通法,买卖东西有合同法,读书有教育法等等。
一个法肓是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每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样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r四是要增强青少年的道德意识,要加强道德意识的培养,增强其自觉抵御外界不良诱因的能力,使之在各种有害因素的引诱下,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并能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当学生真好,学生有希望,有明天”。
关于新疆;四历史学的发声亮剑
公元前60年,西汉中央始设西域都标志着西汉开始在西域行使国家,新疆成为中国多民族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
两千多年以来,新疆始终置于中央政权管辖之下,始终是伟大祖国永不分割的一部分,与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联。
人类学和历史学证明,世界上没有纯之又纯的民族,也没有纯之又纯的民族文化。
从新疆民族发展史的轨迹来看,其实质就是各民族在天山南北大迁徙、大互动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
正如著名学者孟凡人先生所言:“历经长期的民族交往融合之后,除汉族之外,现代新疆的各民族已没有一个是汉唐时期生活在新疆的民族原体之嫡传,甚至没有一个民族文化是按照那个时期某个民族文化模式和发展轨迹而直接延续下来的。
”早在先秦时期,东、西方两大人种在这里交流融合,秦汉以后,北方各民族在这里互相交往、互相纷争、互相融合,到清朝末年,基本形成了近现代新疆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的分布格局。
“三股势力”数典忘祖,违背历史事实,否定维吾尔族的来源和发展,荒唐地认为维吾尔族的祖先是突厥人、阿拉伯人,一厢情愿地幻想和土耳其人是“同根同源”“同宗兄弟”。
当代世界约三十个突厥语族民族,与古代突厥部族在文化、体质特征上有本质的区别,绝对不是一个民族。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生活的地区,维吾尔族与突厥人、土耳其人没有任何关系。
新疆自古就是多种宗教并存发展的地区,多种宗教不仅和谐并存,而且相互吸收融合。
维吾尔族历史上曾信仰过萨满教、祆教、景教、摩尼教、佛教,之后接受了伊斯兰教,并一直延续到今天。
“三股势力”狂妄声称,新疆只有一个民族,只有伊斯兰教,根本无视维吾尔族历史上曾信仰过多种宗教的历史,不断煽动宗教狂热,异化、毒化和极端化正常的宗教氛围,极力鼓吹推翻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作“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孤立、恐吓,以至用极端、恐怖手段予以残害。
三股势力”篡改历史,是对自己祖先的背叛,更是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背叛,我们绝不能容忍,决不容许“三股势力”的任何图谋得逞
“三股势力”否定、歪曲和篡改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否认新疆一体多元的多民族历史文化,制造歪理邪说,蛊惑人心,欺骗群众,就是要从意识形态领域撕开口子,其险恶用心就是要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罪恶目的就是要把新疆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
我们要认清“三股势力”的险恶用心和罪恶目的,“民族”“宗教”只是他们利用的幌子和借口,不能再上当受欺骗,不能再被裹挟和绑架,不能再旁观和沉默了
意识形态领域是没有硝烟的战场。
“三股势力”挖空心思,使尽手段,在意识形态领域侵蚀渗透,就是要与我们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
我们要认清他们的丑恶嘴脸,保持高度警惕,站稳政治立场,担当使命职责,坚决扛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旗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稳定和安全,坚决打赢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人民战争。
作为意识形态战线上的老兵,我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中冲在一线、站在排头、勇当尖兵。
维吾尔族人民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始终与各族人民一道,为捍卫祖国统一、捍卫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团结凝聚、共同奋进的历史。
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让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各族人民过上平等团结、和谐幸福的生活。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也是新疆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石,更是13亿多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
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勇敢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发动群众、凝聚群众,给“三股势力”以毁灭性打击,彻底清除“两面人”。
勇于担当 在新疆“三史”教育中发挥表率作用□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安尼瓦尔·哈斯木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共有的历史,相同的信念,将新疆各民族融合成一个团结和睦的大家庭。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小生活在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大院,与各族小伙伴们从小一起上学、玩耍,不分彼此,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近四十年后,我们依然保持着儿时的友谊。
当我考入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时,全院的叔叔阿姨都来为我祝贺和送行。
毕业后我到自治区博物馆从事文物保管工作,我用汉语、维吾尔语从事研究工作,先后出版了专著、译著,撰写和翻译了上百篇有关文物考古、博物馆学和丝路文化方面的学术文章,分别在国家级及省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并多次参加国际和国内学术研讨会,后来因工作需要调到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工作,走上了领导岗位。
我是在党的阳光雨露滋润下成长起来的,所获得的一切与我们伟大的党和国家是密不可分的。
近年来,虽然因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蛊惑,在我们美丽的家园发生了许多令人发指的暴力恐怖案件,但我与各民族同事、同学和朋友之间的感情非常牢固。
作为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共产党员和维吾尔族文物考古工作者,我对于新疆宗教极端思想流毒的泛滥甚为忧虑也极为愤慨。
没有党和政府的关怀,就没有新疆各族人民今天幸福安康的生活。
21世纪,是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实现现代文明的新纪元,“三股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利用少数人的无知,宣传和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力图通过诋毁本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达到其险恶的目的。
维吾尔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由于始终以开放的心态吸收、借鉴、丰富着自身的文化体系和文化内涵。
维吾尔民族之所以发展到现在,正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与周边民族的不断交往、交流、交融,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各种先进文化,才创造了富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遗产。
我们都知道,文化传统是民族文化的历史积淀,它既诉说着民族的过去,更昭示着民族的未来,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文化传统和文化的发展。
长期以来,一说到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不少人总希望我们的民族文化永远保持“原汁原味”,不要有丝毫改变。
但仔细想想,民族文化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而且毫无疑问还要不断发展延续下去,绝不可能定格在某个历史发展阶段上。
想叫属于历史范畴的民族文化永远保持“原汁原味”,恐怕很难办到。
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可能不注入新鲜的“汁”,也不可能不产生新鲜的“味”。
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各民族都怀有深厚的民族感情,并由此产生了强烈珍视和维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愿望。
但是,一味地迷恋传统,用传统封闭自己,固守陈旧的传统文化模式,必将阻碍民族的发展进步。
因此,如果用传统排斥时代要求,那维吾尔民族的音乐舞蹈、民族服装、民族手工艺、传统饮食乃至工艺美术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因此,作为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现在是我们报效党、报效祖国的关键时刻。
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用自己的一生,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和“双泛”思想,始终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和自己的历史使命,坚决与“两面人”“两面派”作斗争,争作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表率文化战线是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重要领域,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长期以来“三股势力”始终没有放松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企图通过意识形态领域与我们进行长期较量。
文物考古领域不仅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窗口,也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前沿阵地。
作为维吾尔族文物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我要始终把坚持马克思主义“五观”和“五个认同”放在首位,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和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与责任,充分运用科学严谨的研究成果,通过大量的珍贵历史文物和各类文献等,向各族人民尤其是青少年阐述新疆历史文化和民族、宗教的演变进程及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事实来驳斥“三股势力”的反动谬论,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同民族分裂主义作斗争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要充分利用好我们的文化阵地,发挥自身的双语专业优势和特长,用科学严谨的科研成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明辨历史事实,使新疆文物考古成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疆的大发展、大繁荣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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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里,嘲笑腐儒,也就类似宗教里的嘲笑迷信科学是宗教迷信最有效的解毒剂——亚 史密斯科学永远对抗着迷信以及一切蒙昧无知的思想——竺可桢科学研究能破除迷信,因为它鼓励人们根据因果关系来思考和观察事物.---爱因斯坦(美国) 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在宗教中,而是在科学中.---达·芬奇(意大利)科学的真理不应在古代圣人的蒙着灰尘的书上去找,而应该在实验中和以实验为基础的理论中去找.真正的哲学是写在那本经常在我们眼前打开着的最伟大的书里面的.这本书就是宇宙,就是自然本身,人们必须去读它.---伽利略(意大利)不要迷信权威,人云亦云,要树立独立思考的科学精神.——谈镐生
新疆部队留疆干部
现在留疆干部主要分配南北疆,喀什,和田博乐那些地方,也是公务员,但一般只分配到乡一级,个别能去县一级政府。
复习等你们快考得时候部队都会有一个集中培训的时间,那时候会给你们讲考什么,考得时候跟你们单位专门跟人事厅联系的人搞好关系,送个一两万的基本就没有问题了。
考上了需要在乌鲁木齐或五家渠学习一到两年,包含文化知识,还有维语,考试不过也不能分配,还想知道萨再问
五个认同为主题作文800字
每次语文考试,必然会在最后出现一道作文题,老师谓之曰:“考场作文”.我渐渐开始不认同它了.第一次月考的作文题目是半命题式的,以“体验XX”为题.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写我那已去上海的死党.从他以前,没有人能给我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他是在夏天结束以前离开桂林的,所以我的题目干脆就定为“体验死去的夏天”.感触良深的事要作成作文自然不难,我满怀希望,自己的作文分数能高些.啊!作文卷一发下来,我傻了眼.满分40,竟然只给了我24,这是个什么分数?仔细一看,作文题上,老师给我打了个大大的问号,莫非他(她)不识字?还是根本就读不懂?你们喜欢的作文不就是能吸引你们的眼球、别出心裁、标新立异的一类吗?这不合要求?文章里,我用一些代号代替朋友的姓名,为什么又有问号?你们不是一直要求考场作文不能使用真名吗?老师,不是常教导我们多用些写作手法吗?为什么要在我用第二人称“你”进行抒情的时候画上几道横线?不是说第二人称抒情更能有利于情感的表达,吸引读者吗?老师,作文要求里不是要求真情流露,写出真情实感吗?“死去的夏天”可以指夏天已然过去,也可以代表与好朋友离别后的依依不舍与失望失落.我不相信啊,你们真的是铁石心肠.或许我对阅卷老师的要求过于苛刻.不要以为我没有认真研究过老师给我们选的几篇38分作文.至少在我看来,那该是小学生或者是初中生的水平,抑或是豆腐帐.语文老师安慰我们说,曾经有过这么个实验,同一篇文章在一天当中不同时候给同一个人批改,分数相差得竟然非常大.我倒是希望,阅卷老师是在错误的时候给我开了个“美丽的错误”.但我毕竟不是郑愁予笔下那个等候归人已久而渐渐年老色衰的女子.从前满分作文或者是高分作文的模式是所谓的创造性思维的题目+题记+散文性质的叙述+结尾几行小诗.现在,这模式不适用了,莫非是要我们反朴归真,写豆腐帐不成?我不认同考场作文中的评判标准与最终结果.只要符合要求,还可以加上一点点阅卷人个人喜好,就应该算是好文章.我的文章不是好文章,只是因为我的文章在某些时候很难满足阅卷人的那一点点嗜好.从此以后,我不会把自己的思绪手捧着恭恭敬敬地奉献到阅卷人面前,俯身贴耳地等候他的裁决,但我会把自己的灵魂书写在自己的网络空间里.很多阅卷人无法参透的东西,网络的宁静,总会让我找到理解我作文的真谛的人.
求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类似不许迟到早退的那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员工的权利: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权利;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第九条员工的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3、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
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第十条公假: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第十一条事假、病假: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上班后应主动消假。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
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
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
员工工伤,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
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五章劳动纪律第十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1、上班前员工本人须在门卫考勤机内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记考勤,必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否则作为迟到一次记录;2、员工必须本人考勤,不得叫别人代考勤,如有发现类似情况对舞弊行为者两人均扣除一天工资;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4、中途离厂,须凭中途离厂准假单,到考勤人员处刷卡后离厂,并注明事因,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5、员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
迟到或早退每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时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
当月旷工在二天以内按工资200%扣除,超过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吸游烟和随地大小便。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 务接待除外)。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安全保卫第二十四条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
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烟蒂、杂物,保持厂区、车间和生产班组现场,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二十六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二十七条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出厂门应下车推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携带各类物资、产品出厂时主动出具产品出厂证,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工作)场地。
第三十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十三条入厂新工人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专业岗位或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消防管理细则,不得私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器具,禁烟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内。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第三十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报告和查破,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协助,对外来人员未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奖励第三十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和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1、在改革、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2、在节能降耗、节约原辅物料有具体成效者;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损失者;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中见义勇为,有显著功绩者;5、维护公司信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6、对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中,经考核评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7、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
第八章处罚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5—100元经济处罚:1、厂区内吸游烟、随地大小便、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带小孩进入工作(生产)场所,禁烟区内携带火种入内者;2、上班不佩带胸卡、工作时间干私活、吃零食、看工作无关的书籍者;3、上班和工作时间穿拖鞋、赤脚、赤膊者;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打磕睡、睡觉或不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5、因责任性不强造成的长明灯、长流水、永动扇、下班后未关库门者;6、私吃成品、半成品,破坏绿化,非生产性使用电炉者。
第三十九条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1、不服从正常的管理,殴打或侮辱管理人员者,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斗殴、吵骂者;2、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公司内其他物品者;3、故意泄露公司工艺、技术、业务上的秘密,使公司利益受损者;4、利用取权营私舞弊,在承办业务与事业中,向客户索取、收受回扣等影响公司生产或信誉,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5、因工作疏忽,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产品质量或设备,安全等重大事故者;6、借病、事假往他处工作者;7、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8、窃取公司知识产权或侵占、盗窃公司财物者;9、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十五日者;10、上班酗酒、聚赌或伤风败俗者;11、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枪支、弹药、刀械、毒品等)进入公司者;12、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者。
第九章其它第四十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遗失、损失公司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和班组管理范围与工作职责另附。
第四十三条各工种安全与工艺操作规程另附。
第四十四条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生效并从年月日起实施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