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信用社七五普法心得体会

信用社七五普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4-07-31 12:37

谁知道一个乡镇府有多少个部门

各部门职能

大概就可以

谢谢

诚信,心中的路牌敬爱的xxx: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与帮助,我会一直努力,不会辜负您对我的希望的。

下面我想和你谈谈我所理解的诚信。

雪覆盖的时候,我们需要一团火来取暖;暗夜无边的时候,我们需要点点星光来取暖;前途茫茫时,我们需要一盏航灯来取暖……四季轮回,心里滤不去的是烦恼和忧愁,脚下略不去的是艰辛和伤痛.寒天冷日,让我们用什么来温暖迎风而立的自己?留些真诚给自己取暖吧

孔子曾说过:民无信不立.诚信能展现我们的风采,诚信是一个人宝贵的财富,也是独一无二的属于自己的宝物.还记得小时候,曾听过的那个名为《狼来了》、《三个斧头》的故事,又记起曾经学过的“商鞅立木取信”,一个个生动的传说佳话,无一不是告诉我们一个家喻户晓的道理:诚信是立德之本.诚信是雨,洗涤着人们心灵的尘埃.诚信是雷,震撼着人们虚伪的灵魂.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早已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中.作为未来祖国的主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新科技、新信息、新体制不断涌现,竞争日益激烈的信息时代.要想使自己能够适应于这个时代,使我们的民族立于这个竞争的世界,就必须诚实守信.你可以没有金钱,可以没有荣誉,也可以没有健康,但你不可以没有诚信,因为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民族的存亡之根.让我们在诚信里感受温暖.让我们在诚信中憧憬明天.

邮政银行十条禁令信贷员心得体会

浅谈构建和谐城市管理  经济发展高速推进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给城市管理执法带来考验。

由于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遭遇着普遍的曲解和一些人的抵制,再加上法律体系的不完整,以及复杂的客观环境,使我国城市管理执法面临诸多困难。

要构建和谐城管,需要理顺城管体制,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机构;制定权威、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公众参与、社会协同;城市管理执法要体现“人性化”的法律精神;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科学管理的水平。

  一、城市化带来的“中国式城管执法烦恼”  自2002年以来,我国许多城市都相继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等弊病,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一“年青”的制度在运行开始遭遇“成长中的烦恼”,许多新的和深层次的问题日益凸显。

  一是城管执法被曲解。

《兰州晨报》的记者曾经就城管的认识问题对普通市民做了一项随机采访调查,得到的回答五花八门:“城管,可能就是政府雇佣的人,专门来对付那些乱设摊点的小贩”;“城管就是临时组成的一个组织,用来防止无证占道经营的那些商贩”,等等。

在这个调查中,多数市民将城管简单地理解为“他们就是‘驱赶商贩’的”。

事实上,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几乎涵盖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市容环境卫生、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城市绿化、工商行政管理中的无照经营、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违法建筑、城市交通管理中的临时占道、施工现场、噪音扰民、城市垃圾、背巷死角垃圾、户外广告的设置等等,管理非法商贩只是他们繁杂工作中的一小部分。

  二是管理方式被动。

如对商贩的管理,有证由工商管,无证由城管管。

无证的摊贩都是弱势群体,有的是下岗工人、有的是农民进城为谋生存随意摆个摊做小生意。

他们不懂也不知道要办照经营的规定,有的甚至连办照的钱也没有。

这就形成了捉迷藏或消防兵的管理方式“哪儿有火情就奔赴哪”。

今天取缔明天又来,白天赶了晚上又来,哪里有无证摊贩就赶往哪里,还不被群众理解。

  三是暴力抗法频繁出现。

2006年8月北京的“崔英杰事件”和2006年5月四川成都的“尿泼城管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度引发各界人士对城管制度的热烈讨论。

据报道,南京市白下区城管执法大队150名队员,除退役的拳击冠军等少数有“身手”的外,几乎每个人都曾遭侵袭。

城市管理面广量大,所面对的大多是一些社会弱势群体,这样在执法中很容易受到群众的误解,甚至是暴力围攻。

  二、城管体制和法制不完备  一是城管体制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的城管体制仅名称主要有市容办、城管办、执法局、联合管理办等,机构规属有的属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有的挂靠在城乡建委(或城建局)、有的干脆为城乡建委的一个内设机构,有的挂靠在环卫局或由环卫负责兼管,还有临时机构的等等,根据各自城市情况制定机构模式。

五花八门的机构,遇到重大问题,采取联合执法,即由公安、交警、工商、卫生、环保、城管办、规划等部门联合起来一起执法。

现状说明目前的体制不适应时代要求。

  二是缺少城市管理法。

至今我国没有统一、完整的城市管理法,我国现有的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职权很大程度上来自相关职能部门的原有职权,是从他们那里分割出来的。

如:《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等。

实行相对集中的处罚权后,城市管理执法拥有的处罚权的法律依据分属各职能部门的法律体系。

这些法律体系间的矛盾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也影响了执法质量,降低了城管执法机构的威信。

  三是监督力量不足限制执法质量提升。

作为一个行政机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同样拥有上级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

但在实践中我们的很多监督机制流于形式,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以司法监督为例,因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往往涉及的是一些小数额的罚款。

考虑到诉讼成本的问题,相对人也很少因几十块钱继续抓住不放,把执法人员告上法庭。

在一些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往往一个区设一个基层法院,法院案件繁多,对于综合执法这样的小标的案件往往应接不暇,不能引起重视。

没有好的范例能使公众借鉴,执法相对人不得不止步于法院大门之外。

再就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而言,我们仅仅只能看到两股监督力量批评之声有余,却收不到科学合理的诉求建议。

因此,将各种监督力量调动起来,充分发挥其各自优势,已成为提升城管执法质量的当务之急。

  三、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城管  需要理顺城管体制,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机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管理体制的理顺应摆到议事日程上。

据多年来探索和实践,应建立城市建、管分开的机制,实现建设一条线,管理一条线的体制。

目前国家有建设部,但是管理这条线,20多年来仅有“儿子”没有“老子”,呼吁尽快理顺城管体制,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

  制定权威、完备的城市管理法。

目前各城市管理部门联合起来执法,依据的是各职能部门的法律法规,暂时解决了一个部门一部法、执法队伍多,重复处罚以罚代管的弊端。

实践证明这是可取的,建议将暂时改为长效。

呼吁尽快出台权威、完备的《城市管理法》,从地位、职权、执法程序、监督办法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作为城市管理的依据。

  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

如果有了《城市管理法》,就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大力宣传,可通过培训班、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市民懂法、知法、守法。

目前可抓住“五五普法”深入进行的契机,强化人们的城管法律知识,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

同时,要积极发展城管志愿者组织和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城管执法有社会协同和广大公众参与,以此共同来管理我们的城市。

  城市管理执法要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的法律精神。

对于完善城市管理,构建和谐城管,我们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发达国家在对小商小贩的管理上都实行分区域、分场所和分时间管理,使其成为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改变传统的“只堵不疏”的管理思路,采取“堵疏结合”的方针进行综合治理。

真正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的法律精神。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