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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纪检干部心得体会

时间:2014-11-24 00:47

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部分乡镇纪委在职能作用发挥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

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得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

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

部分乡、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

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

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股室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

同时,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

村级即使有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

(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

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

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

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

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

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

(二)机构不健全,人力不足。

当前,全县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除纪检工作外,还分管(联系)计生、安全等工作,同时多数乡镇实行包村工作制,乡镇纪委书记将大部分工作时间放在了包村工作上,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

目前,由于人员身份、年龄等限制,部分乡镇仍未配齐专职纪委副书记,即使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的乡镇,由于同时兼任乡党政办副主任,主要工作精力仍投入到乡党政办,不能专职抓纪检工作;乡镇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

乡镇纪委人力明显不足,基本没有人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

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

(四)能力不够强,业务不精。

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不够高,有的乡镇纪检干部连乡镇纪委基本职能都不清楚。

目前我县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本届换届或届中新任的,大多数都是新手,尤其是乡纪委专职副书记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务,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

而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停滞不前,理论水平弱,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三、的建议和思考(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

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

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

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

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

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

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

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探索推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建立各室业务骨干下基层协助纪委工作形成制度,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

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建议以县级纪委为主,尝试改变以前检查考评纪委工作同党委政府其他工作合并的做法,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又列单项由纪委专业室进行考核,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

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

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

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

二要落实制度。

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

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

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

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

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

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

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如何做好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初探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

”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因此,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

继续推进市县两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风行风热线、媒体问政等具体业务工作移交给有关主责部门,进一步突出主业。

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专职专责”的制度安排,巩固深化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运行机制。

进一步加大“转方式”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再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强化问责追责,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方式的转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继续深化“正风肃纪、打造铁军”活动,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

进一步改进完善纪委绩效考评机制,不断巩固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不辱使命,强化责任担当。

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更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敢得罪人的问题,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是渎职,失职渎职的都要严肃问责。

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尸位素餐、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撤换、该问责的问责,决不允许占着位置而让监督责任缺失。

按照“随州好纪检”五条标准要求,继续大力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依纪依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严字当头,加强监督管理。

打铁先要自身硬。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带头行得正、立得稳、过得硬,发挥表率作用;要抓班子、带队伍、管系统,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管人管权管事结合起来,形成健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交往中守住底线,在情深义重的人情社会里洁身自好,坚决防止“灯下黑”。

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理门户”、“拔掉烂树”、纯洁队伍。

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时刻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保持优良作风与顽强品质,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真正成为严惩腐败的“铁军”。

跪求县级纪委办案制度

县级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难点在乡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在查办案件。

县纪委在认真总结近几年乡镇案件查办工作经验和征求部分乡镇纪委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乡镇纪委办案难的问题,通过集思广义,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乡镇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由乡镇纪委上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经分管领导审查,报县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受理案件后,安排其他乡镇纪委进行调查。

1、涉及村支书、村主任、基层站所办负责人违纪的;2、经济违纪5000元以上的大要案件;3、乡镇党委、政府、纪委领导需要回避的。

第二条 县纪委确定的乡镇纪委组成调查组,在县纪委和案件所在地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初查初核工作。

第三条 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可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但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理的,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将材料移送有关主管部门。

第四条 对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根据《案件检查条例》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和分级立案的要求,由案件所在地党委、纪委进行立案,并办理立案的有关手续。

第五条 经过核实,认为有犯罪嫌疑的,由县纪委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条 由县纪委指定乡镇纪委负责案件调查工作,形成错误事实材料,并与被调查人见面,听取被调查人的意见。

第七条 调查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根据调查的违纪事实,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在调查终结后,由调查组整理案件档案材料,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经县纪委分管案件领导审核后,移交案件所在乡镇纪委审查,并提请县纪委审理室协助审理。

第九第 根据审理意见,案件所在地党委、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实体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纪委负责解释。

如何提高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与责任心

依规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在肩上。

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困难较多。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现状及问题宁陕县现有纪检监察机构47个,其中镇纪委11个,部门纪委纪工委10个,派驻纪检组25个,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22人,其中专职52人,兼职70人;副县级1人,正科级12人副科级43人,其他67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47人,大专9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五年以上30人。

近几年来,县委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2009)9号文件精神,围绕党性强、作风硬、文化高、年纪轻四个方面的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收效明显。

十八大以来,随着“三转”的不断深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章意识、忧患意识、主业意识不断增强,队伍素质得到经一步提升。

依靠这支队伍,2013年、2014年都全面完成了市纪委和县委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仅2014年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7案,处分30人,为全县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很好的纪律保障。

但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新形势也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专职干部缺员太多没有全覆盖。

乡镇、部门47个纪检监察机构中只有27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有些部门多年没有配备纪检组长,有机构没人员;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朝气不足。

5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45岁以上超过15人,县纪委常委会没有40岁以下的干部;三是流动慢干部普遍缺乏成就感,缺少争创一流的激情。

5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从事该项工作5年以上的超过30人,最长的达到16年。

四是专业结构不合理。

专业学管理、财会、法律方面的干部少。

五是学习培训机会少。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来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的专业培训,视野狭窄,思想僵化,工作创新不够。

六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继乏人。

2012年底,县纪委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时报名人数很少,达不到考试规定的人数。

二、原因分析影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章意识不强。

不少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主要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副业”,不重视甚至有时还“厌烦”,根本没有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责任是以主体责任为基础的,没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就是一句空话,没有主体责任做支撑,监督责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党的十八大以前,党风廉政建设基本上是由各级纪委纪检组包打包唱,党委基本不管,导致纪委纪检组工作范围过大,贪大求全,孤军奋战,压力巨大,没有重点,疲于应付。

二是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不准。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来开展。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

而长期以来各级党委要求纪委纪检组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主,成为了党内的公检法。

职责定位不准导致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纪律审查的职业习惯。

三是惯性思维根深蒂固。

“有为才有位”的思想使不少的领导机关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始终把纪委纪检组理解为一般的党群组织,他们认为纪委纪检组的工作是务虚的,只有抓发展创造GDP的工作才是重要工作,习惯给纪委纪检组安排“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搞得纪检监察干部荒废主业,偏离重心,左右为难。

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默默无闻,现实约束很多,难以出头等问题,很多同志不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四是责权利不对等履职保障差。

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风险高、回报少,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务存在透支人脉资源、得罪人、遭遇恶语伤害、牺牲休息时间多、被家人朋友误解等等,工作十分辛苦,但是这些干部由于没在经济建设主战场,没有直接贡献GDP,所以获得提拔、晋升机会明显少于组织人事、经济发展等部门,进纪检监察机关就等于进了仕途的“死胡同”。

八项规定出台后,连基本的查办案件奖励激励机制都无法运行,加班误餐无补助,同志们仅靠党性和自觉性维系工作激情。

面对高压高风险靠现行的机制留住干部很难,选调新干部更难。

三、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

依规从严治党的任务当然的摆在了全党的面前。

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人民群众满怀期待。

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

纪律是党的生命,维护党的纪律是纪委的根本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保证。

一是要始终坚持忠诚于党。

忠诚大于能力,没有政治忠诚作保证,能力越强越危险。

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讲政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忠诚履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要有正确的政绩观。

“把党建设好才是最大的政绩”,我们的工作无上光荣。

要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强的能力水平、更好的工作作风和更严的政治纪律,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如何做好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初探

一、落实“两个责任”,牵住“牛鼻子”。

基层党委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一是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解决“不愿抓”的问题。

从严管党治党,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而且会促进经济发展。

而落实“两个责任”比较差,重经济、轻党建,结果群众不满意,抓不好党建反倒会影响经济发展。

二是算好人心向背的政治账,解决“不敢抓”的问题。

“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只有把那些横行乡村的腐败分子惩处了,基层党组织才能赢得民心,才能把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的党员干部选上来,才能真正解决好发展、民生和稳定的问题。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不会抓”的问题。

有的乡镇党委抓主体责任仍然局限于“老样子”,开会、讲话、发文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也不结合实际。

有的乡镇老是在形式上下功夫,但问题到底是什么

用什么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老百姓反映的问题

却不会抓。

必须具体抓,作为党委书记,必须既明白道理,又会抓具体事、具体案件,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纪委要把监督责任做细做实。

党委扛起主体责任,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跟上。

一要自觉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通过监督责任的落实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纪委要主动作为,认真分析信访情况,掌握当地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的廉政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家底清,及时向党委报告,使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放矢。

要敢于担当,发现违纪苗头就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及时处理,该谈话的谈话、该核实的核实,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

二要加快“三转”、回归主业。

在乡镇一级,纪委往往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是专职纪检干部,其他纪委委员都兼着其他工作,力量有限。

乡镇纪委更要加快“三转”,把职责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三要充分发挥双重领导的体制优势。

乡镇纪委无条件听从服从乡党委和县纪委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在人、财物上给予乡镇纪委大力支持,为乡镇纪委办好案提供保障。

二、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着力解决“雷声大雨点小”问题。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基层群众真正感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实际成效。

一是开展大接访、大排查。

县纪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接访大排查,对接访排查问题线索进行及时处置。

这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

县、乡都要结合实际,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处置。

二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要着力解决“雷声大雨点小”问题,县乡纪委要按照“三转”要求,专司其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一定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进一步探索县乡两级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的要求,积极研究落实各级纪委特别是县乡镇纪委的职责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等问题。

三、完善各项机制体制。

一是坚持完善体制机制。

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运转模式和运行体系,着力解决基层纪委职能泛化、力量薄弱、工作不聚焦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配齐配强纪委干部。

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担当的干部选配到纪委岗位上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研究考核纪检监察工作用什么尺子什么标准,把奖罚制度建起来。

一定要解决干和不干、怎么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

不能有案不查,一两年一个案子不办,但也不能为办案而办案,甚至为了凑数办案,更不能脱离实际下指标,片面追求办案数量。

要实事求是,做到文明办案安全办案。

四、严明党的纪律。

要以啄木鸟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

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党纪严于国法,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

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就要在“法律的笼子”前再加一道“纪律的笼子”,起到双保险的作用。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防止干部掉进腐败泥坑的重要措施。

对干部经常“扯袖子”,就能有效防止“戴铐子”。

要坚持“双学”、以上率下。

要一级学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

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

要加强日常的执纪监督,对干部严格要求,先把干部的“小毛病”“小事”“小节”和“第一次”管住管好,把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机制化、常态化。

要以啄木鸟的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减少“病树”、保护森林。

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执行纪律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化,都要人人平等。

总之,我们要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措施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好党委政府的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的执政基础一定会得到不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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