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行为
1、这里说的【为】字典上解释是行、做。
2、我认为也可说是约束人们的行为的规范。
3、为官不为可说是该按规定办的不办,为官乱为可以说是按规定不该办的乱办。
遵法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遵法学法守法心得【篇一:知法学法守法学习心得】学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通过此次学习,我切实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了解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
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
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
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
曾国藩为官数十年为何屹立不倒
总结起来其实就一个字。
有句话曾经很流行:官要学曾国藩商要学胡雪岩。
”那么学曾国么呢
郦波副在《曾国藩家训》一书中说:“很多人以为他有左右逢源的为官技巧,其实曾国藩自己总结就一条,只有一个字‘穷’。
”曾国藩在给九弟曾国荃的家书中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
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章明鉴临,予不念言。
”意思是说,我以当官发财为耻,以当官贫穷为荣。
我将来留给子孙的遗产中,要是有我做官挣来的钱,我死不瞑目。
你看着办吧。
曾国藩是这样说的,究竟是如何做的呢
曾国藩死后,所有遗产都留给了两个儿子,也就是曾纪泽和曾纪鸿两兄弟。
这两兄弟在父亲曾国藩的教育下,都是极其勤俭的人。
曾纪泽在任驻英法外交官的时候,所有的薪俸都贴到外交使馆和外交事务中去了,而自己一直过着俭朴的生活。
他的弟弟曾纪鸿也是这样,在北京做一个低级官吏,工资甚至不能养家糊口,以至于生活非常拮据。
要知道,此时曾国藩才去世没有多久,如果留下很多遗产,也不会困顿至此吧。
曾国藩之所以这么看重这个“穷”字,总的来说有三条原因。
第一,在官场上,“穷”是保身之道。
曾国藩是汉人,他当的却是满清的官员。
在整个清代,朝廷对汉人为官是非常小心的,尤其提防汉人当高官,当有实权的官,当掌兵权的官。
第二,不论是不是在官场,“穷”都是“善”之道。
对男人来说,最危险的两样东西,就是金钱与权力。
咸丰六年,曾国藩专门给九岁的小儿子曾纪鸿写了封信,其中有句话“勤苦俭约,未有不兴,骄奢倦怠,未有不败”,在当时成为治家名言。
第三,则是出于曾国藩个人的信仰所在,儒家“仁爱忠恕、礼义廉耻”的信念,让他立志做个清廉的好官。
曾国藩一生守住一个“穷”字,并以此来教育自己的孩子和家人,虽然有官场哲学明哲保身的需要,但更主要原因应该是他自身的道德情操决定的。
他在两江总督任上去世后,曾国藩家从金陵两江总督府搬回湖南老家的遗物,基本上都是书。
曾国藩安贫乐道,一生不虚。
(作者 冯秀彬)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019
2019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通过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撼,工作中每个人要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记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
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
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
警示三: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
通过警示教育宣传片上几位现身说法的罪犯,他们声俱泪下的忏悔,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
这些典型案件告诫我们,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变成人民的罪人。
通
十讲十不心得体会
受一文精神洗礼,感触良多,拾获几点心得,愿与大家分享。
其一,为官要取舍分明。
背弃信仰、脱离群众、贪爱外财、慕图虚名,是某些为官者弃本逐末之举。
取舍之间,彰显智慧。
选择了为官从政,就注定一生在获得名利和事业成就感之外,也会面对太多鱼和熊掌的选择,在舍与得之间或更上层楼尽收风光,或深陷泥潭不可自拔。
有的被钱财所惑,,作茧自缚;有的被权力所诱,行贿受贿,锒铛入狱;有的被安逸所迷,消极腐败,裹足不前,发展良机尽失,百姓背后骂娘…… 古人曰:文官不言钱,武官不言死。
选择为官,就意味着必须断了发家致富、颐养天年的念头。
舍片片落红暮春去,待来年枝头芳更馥。
有舍才有得,先舍而后得,才是为官取舍之道。
为官者做人做事,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抛弃浮华自负,力求平和大气。
同样,我县要打赢“四场攻坚战”,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滑县,各位当官的若没有大舍大得的气概,也是不行的。
其二,为官要公私分明。
记怨私仇、招揽烦事、以公谢私,是某些为官者故意或错误地混淆了公私界限。
清正廉明、克己奉公是官德之根本,不徇私情、不贪私欲是官德之底线。
官,不可嚣张狂傲、目中无人,更不能越权越位、目无法纪;官,不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更不能腐化堕落、与民为敌。
这条底线,恰如一江隔两岸,只有始终保持一颗为国为民的公心,才能始终保证自己与党和人民站在一起,不是独善其身,不是另立山头,更不是背向偏离。
要做到公私分明,需讲求修身养德。
修身养德是为官者一辈子的事业,需做在当下,始于足下,积善成德;需慎初慎独、慎言慎行,防微杜渐;需孜孜以求,不倦不厌,死而后已。
其三,为官要好恶分明。
结交糜俗、伙投恶党、听信妄言,是某些为官者严重缺乏个人素养的表现。
为官从政,爱什么、恨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不可糊涂,必须旗帜鲜明。
爱与恨,是感情问题,涉及到政治就是立场问题,立场明确才有可能解决好发展等其他问题。
不媚低俗之风,不沾奢靡之气。
为官者需坚持学习实践,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高尚的志趣追求,练就一身自觉抗击腐朽事物侵害的“”,洁身自好,爱惜自己的羽毛。
结党营私、搞小山头,往往与集体贪污腐化相伴相生,贻害深远,必须予以坚决抵制。
其实,相处共事,只有做到互谅互敬、,才能真正赢得他人尊重,共同把事业干好。
拥有超强的辨析判断和决策把控能力,善于集思广益,发扬民主精神,但绝不被妄言蜚语所左右,是为官者,特别是身居要位、手握重权的领导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
部队预防犯罪心得体会怎么写
当前,诱发的因素不断增多,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必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用力气。
从近年来发生的犯罪案件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作不落实。
具体表现在: 一是有的单位预防犯罪工作抓得不实。
有的摆不正预防犯罪与中心工作的关系,重视抓中心工作,忽视放松预防犯罪工作,往往是一边出成绩一边出问题,形成两头冒尖;有的把预防犯罪工作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不放在心上;有的检查指导和蹲点帮带,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掌握情况靠报告,发现问题靠通报,对部队的真情实况若明若暗;有的不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章制度,盲目蛮干;有的抓工作图出名挂号,往往是重形式轻内容,重部署轻过程,作风浮漂,搞半截子工程;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违法违纪问题,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助长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
二是有的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有的干部主要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工作上,感到年龄到杠,职务到顶,后顾之忧重,分心走神,工作标准不高;有的工作时紧时松,靠上级推动,靠情况刺激,自觉性不强;有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缺乏动力,影响了各级干部骨干工作的积极性;有的执行上级指示打折扣、搞变通、掺水份。
三是一些单位抓预防犯罪工作的思路不够清楚。
有的工作热情高,干劲大,但对预防犯罪工作怎么抓、抓什么,心中无数,路子不清,重点不明,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工作抓不到点子上;有的工作缺乏计划性,想起什么抓什么,抓到哪里算哪里,不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有的不能有效地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使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流于形式;有的不善于借助上级的力量、群众的力量和外部的力量开展工作,形不成合力;有的职能部门能参善谋的能力弱,出不了点子,提不了建议,解决不了问题;有的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透,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超前性和时效性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一要端正预防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
各级党委、领导和机关要充分认识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给预防犯罪工作带来严重危害,自觉做到在工作指导上不定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高标准,在工作部署上不搞急功近利、超越基层承受能力的高指标。
要努力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把预防犯罪工作提上议程摆上位,坚持求实为本,务实为责,落实为荣。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工作、搞建设,既要考虑当前急需,更要着眼长远建设,多做打基础的工作,为预防犯罪工作积蓄后劲。
要深入了解掌握部队的真实情况和思想反映,在“上情”和“下情”的结合上抓落实,防止出现简单化和片面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正确看待部队中发生的问题,牢固树立“汇报问题是党性,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成绩”的观念,不以案件定乾坤,对发生案件的单位要积极帮助他们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二要建立预防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预防犯罪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预防犯罪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切实以责任制激励责任心。
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进行通报批评、努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于少一个样的问题,使大家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进有奔头、干有甜头,争有劲头、懒吃苦头,形成人人想预防、级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要切实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在家属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多想办法、多办实事。
要把人、财、物向基层和艰苦地区倾斜,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三要提高抓预防犯罪工作落实的具体能力。
预防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各级领导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必须努力提高谋划能力、协调能力、善断能力和领导能力。
首先,要加强学习。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要求为标准,牢固树立“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思想,充分发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不断增强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要把预防犯罪工作结合渗透到军事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之中,调动军事、业务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要加强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提高预防犯罪工作的时效性,尤其是对棘手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长期抓、经常抓、反复抓,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见成效不罢休。
要纠正认识上的偏差,不把会议多、文电多、讲话多,等同于指导力度大;不把检查多、考核多、评比多,等同于作风实;不把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等同于落实上级指示态度坚决,自觉坚持形式
懂礼仪知廉耻的心得体会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这是先贤管仲说的话,意思是说礼义廉耻是治理国家的四个基本准则;四个准则没有确立,国家就会灭亡。
管仲的话说的甚好,礼仪是治理民众的根本法则,廉耻是人们立身的根本节操。
他把礼义廉耻放在立国安邦的高度,足见礼义廉耻的重要性。
“礼义廉耻”是中国几千年传统道德标准的基本框架和核心,也是传统道德的精髓。
有礼,人们就不会超越应守的规范;有义,就不会妄自求进;有廉,就不会贪得无厌;有耻,就不会屈从坏人。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利欲在渐渐蒙蔽我们的双眼。
正是因为日渐扭曲的是非观,幼小的小月月在车辙下无人问津、摔倒的老人无人敢扶。
因为不知何知为“耻”的虚荣心,才会无知的在网络上炫富,因为不理解“义”的宽厚博爱,才会置人民群众生命如草芥,为了私利生产地沟油,多少官员丑恶的贪腐形象在公众面前倒坍。
多少亲人为了利益反目成仇,一个个悲剧看得人触目惊心。
我们不能仅有光鲜的外表,而让荒芜的内心一直空荡。
北宋欧阳修说,礼仪,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
我想这句话放在时下是非常的必要和急切的了。
历代的统治者、思想家,一旦掌握政权而面对治国安民之要务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治民的首倡:“礼义廉耻”。
还看中国历代王朝的兴衰更替,似乎都摆脱不了这样一个魔咒。
尽管各个朝代灭亡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都逃不出兴亡周期律的轮回:从王朝初期狠抓反腐败斗争,到王朝中叶后反腐败制度渐渐松弛,变得有名无实,再到王朝后期便腐败盛行导致王朝灭亡,然后新王朝从头开始一个新的轮回。
由此可见,不管是从历史教训来说,还是从现实经验来讲。
我们似乎都急需一套良善的道德规范标准来引导我们的内心方向。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必要把“礼义廉耻”作为自己行为标准,把它内化为一种行为本能,践行到日常生活工作的细节之中。
为民者,要讲礼义廉耻,常怀感恩之心。
为民者,对国家,要讲“廉”,就要有一种责任感。
爱护公物、不浪费一点一滴国家资源,树立主人翁意识。
对朋友,要将“义”,就要不带有色眼镜交朋友,不以贫富贵贱区别对待,困难时候帮一把,能够雪中送炭才是做到了“义”。
对陌生人,要讲“礼”,就要礼貌待人,切不可以貌取人,对华服锦衣者一个态度,对衣衫褴褛者又是一个态度。
对自己要讲耻,就要常怀羞耻之心,有错时勇于改正。
都说无耻之人最可怕,其实,无耻之人也最无知。
没有羞耻之心也就没有上进心。
从小的方面来说自身得不到进步,往大的方面来讲整个民族难以发展。
为官者,要讲礼义廉耻,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
为官者,要讲“礼”,就要摈弃“官威”,善待群众。
因为其本质上不过是人民公仆,切不可自以为是,对群众盛气凌人,对下属颐指气使,应淡化官念,放下架子,保持平民心态。
为官者,要将“义”,就要光明磊落,一身正气。
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这样说起话来才有底气,做起事情才有勇气,从而增加个人魅力,进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为官者,要将廉,就要秉公用权,不谋私利。
面对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官员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为官者,要讲“耻”就要明辨是非,自省自重。
耻,是一种自知与自尊的德行。
《孟子》曰“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清代龚自珍也说:“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家之大耻。
” 礼义廉耻是一种道德标准、行为规范,在古人看来,与法相比,它们比法要重要。
其实,在今天看来,它们存在的现实意义也不可小觑。
法律的目的在于打击犯罪,这是一种强制性的矫正措施。
但是,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根本问题的解决还是有赖于“礼义廉耻”这样基本的道德规范得到普遍的认同。
我们需要这样一套价值观来教化、塑造人们的内心秩序,当人的内心世界被梳理的井然有序的时候,他们的外在行为也就会随之得到有效的规范,社会治理的任务也才能从根本上完成。
而法律却主要规范人们的外在行为,从这点来讲,法律需要一套得到普遍推广的道德标准来辅助它完成治理社会的任务。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需要这样一套在内心就得到认可的道德标准。
一个民警严肃纪律,规范行为,提升能力,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
民警 严肃纪律,规范行为,提升能力,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一要巩固宗旨,坚定信念,守护清正廉洁的决心。
身为一名公安干警,肩负维护社会稳定和的重任。
更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不忘把廉洁从政作为主线,提升自己身为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廉洁为民融入到全过程。
要不断地深入学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以先进典型事迹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激发自己不竭的工作热情;以反腐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坚决消除不良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不断增强自身理论素养和勤政廉政意识,使拒绝腐败的决心成为一种本能。
二要减少应酬,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心。
身为执法人员,自身形象不再是个人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
我们务必要严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权利。
明白权为民所赋、利为民而谋。
身为公安干警,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在减少交际、应酬上带头做表率,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
同时,加强对亲属的监管,申明底线和划清界线,在家庭会议上强调和各大项禁令,坚决不把个人群带关系和私利掺和到工作中去,防止。
三要摒除贪念,修身务实,维护一心为民的恒心。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我们手中的权利成为居心叵测者眼中发财致富的钥匙。
金钱、美色,时刻诱惑着我们。
我们务必要严以修身,剔除心中的贪念,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廉自守,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日常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融入社会,了解群众疾苦,体会百姓不易,消除不满足、攀比、从众、侥幸等偏拗心理,求真务实,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
党中央正以刮骨疗伤、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力求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和谐社会。
这是中央和民意的共振
身为,借此整整衣冠、照照镜子、洗洗澡、看看病,强身健体正当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