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家鑫案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关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报告 □荆州市纪委课题组 最近,我们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在市直机关进行了专题调研。
先后到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卫 生局、市委党校等单位实地调研,与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机关干部 和主体班学员代表交流,广泛听取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同时,召开市直10个 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座谈会,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课题进行了研 讨。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 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解决。
一、市直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思想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市直机关单位把反腐倡廉 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 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
市纪委组织市直机关党政正职100余人到荆 州监狱参观监区,听取职务犯罪人员忏悔演讲?熏联系实际交流心得体会?熏签 订廉政承诺书?熏集中进行廉政宣誓?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邓务贵就党政正 职廉洁从政重申和严明纪律要求,廉政教育“套餐”在社会上反响较好。
市委 办公室举办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知识讲座。
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 审计局主要领导带领机关干部到荆州监狱、沙洋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市政府办 公室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举行廉政 宣誓仪式。
市公安局将“五条禁令”制作成挂牌挂在每辆警车上,做到警钟长 鸣。
市财政局坚持每年年初举办一期机关干部集训,主要领导坚持每年为机关 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
市供销社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对机关干部进 行革命传统教育。
市交通局组织全系统纪委书记和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赴湖北 杭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学习考察“廉政阳光示范工程”经验。
通过开展这些 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 从思想上绷紧了廉洁从政这根弦。
(二)锤炼干部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市直机关单位扎实开展 “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年”和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深入 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直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 项达到186项。
同时大力推行联审联办、投资代办、超时许可、缺席默认等 措施,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实行部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 办结制、对口帮扶制,使即办件提速35%,承诺件提速53%,为投资主体 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市国土资源局向用户发出业务办结廉政效能监督回访函, 主动征求对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办事时效、工 作态度、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意见,对吃拿卡要的,一经查实即予以严肃处理。
市司法局严格执行治理“三公一金”问题各项规定,现任班子组建以来,无一 人因公出国出境,无一人配备固定专车,公车私用一律交费,班子成员带头交 费2万余元。
市地税局、市卫生局等单位定期公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用, 接受机关干部监督。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积极推行简约工作法,下大气力 治理“文山会海”,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由主要领导统 筹“拼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纸质公文,实行网上办公,使机关干部集中精力 抓落实、抓创新,促进工作上水平、见成效。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市直机关单位抓住人 财物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 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市招标投标监督管 理局实行管招分离、同城合一,推行会员制、“三金”制、市场准入制、席位 制,着力打造招标投标监管“荆州模式”,得到中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市水利局要求全市水利工程项目一律进入省、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并 与中标企业签订廉政责任书,成立项目纪检监察小组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市 农业局提拔任用干部在市直机关率先实行“票决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固化 自由裁量权,设立案件审理委员会,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
市物价局对价格行 政审批、价格违法案件实行集体定价、集体审案,确保权力行使安全、干部成 长安全。
市发改委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效在网上公 示,每月按时将上月备案、核准、审批的项目情况在发改委网站予以公告,并 在网上设立投诉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以开展腐败 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强化防范措施为重点,积极探索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章可循。
市直机关单位针 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形成 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市法院出台《审判流程管理规程》、《违法审 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市检察院把制度建设贯穿办案各 个环节,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
市民政局完善《民政部门 经费计划管理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救灾救济资金 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着重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
市环保局 制定《项目审批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等规章制 度,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市工商局根据查找出来的103个腐败 “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165个,健全和完善相应的防控管理制度58 个。
市卫生局修订编印了《机关管理制度手册》,涵盖机关工作纪律、干部学 习、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20多个方面,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 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当前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 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奢侈浪费风气有所抬头。
主要表现为厉行节约意识不强,讲排场、 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
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进高档酒店,上豪华娱乐场 所。
有的借学习、培训、考察之名,组织机关干部公款旅游。
有的采取化整为 零的方式,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更有甚者,挪用专项资金购置小汽车。
有的 主管部门与所属行业协会没有彻底脱钩,在行业协会私设“小金库”,为机关 干部发放奖金、补贴。
(二)机关干部作风不实。
主要表现为工作作风飘浮,不同程度地存在官 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
有的机关干部组织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 作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
有的机关干部不爱学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事业 心、责任感不强。
去年以来,市委开办了“周末课堂”,但一些干部处于应付 状态,满足于拿“学分”而不是真“学习”。
有的机关干部服务意识不强,群 众上门办事“挤牙膏”,一件事情往往要跑几个来回,最后还不一定能办成。
有的单位热衷于发文件、开大会,求轰动效应,一些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以致 流于形式。
(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为少数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 干部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把组织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后走上了 违法犯罪的道路。
当前,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医药购销、企业 改制、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成为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区。
今年,市 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田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副 局长魏某在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的案件,在市直机关引起强烈反响。
(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主要表现为工作停留于开会、发 文、签责任状,缺乏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
有的领导干部重业务 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没有真正履行“一岗双责”。
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 长)履职不全面,宣传教育安排紧,监督检查抓得松,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留有 空白。
还有少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没有找准角色定位,精力不够集中,有 时连市纪委召开的会议也不参加,把本职工作当“副业”。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
少数部门及机关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对加强机关党 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导致执行落实不力。
有的认为业务工作是“硬 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 要。
有的认为自己单位是“清水衙门”,没有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没有抓 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
还有的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是 领导班子的事,与己无关。
(二)外部环境有影响。
市场经济在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 时,其趋利性特点也让少数部门和干部受到侵蚀,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 思想,加之“官本位”等思想的影响,少数机关干部因经济收入、政治待遇、 成长进步等问题产生消极情绪。
有的对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失去信心;有的 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漠然处之。
(三)廉政教育有缺陷。
目前,市直机关单位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 的宣传教育活动不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弊端,主要是: 教育方式方法简单,单向灌输的多,互动交流的少;被动接受教育的多,主动 参与的少;内容单一的多,“套餐式”的少,因而教育的针对性、感染力不 强,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四)机制建设有漏洞。
一是监督机制缺位。
机关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主 要是以内部相互监督为主,没有有效整合外部监督资源,对各类制度执行的监 督力度不大,难以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
二是惩治机制缺位。
市直机关单 位平时安排部署工作时,经常强调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要与年终干部 考核奖惩挂钩,但“罚”的方面往往没有落到实处。
如干部年度考核几乎没有 “不合格”的,导致想干事的人没有动力,不干事的人没有压力。
三是干部管 理机制缺位。
目前,公务员“出口”不畅,呈现的是“能进不能出”、“能上 不能下”的局面,进了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
为此,部分干部不敢得罪人、不 想得罪人,相互之间奉行“工作好不好无所谓,搞好关系就行了”的理念,不 乏追求“一团和气”的现象,影响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市直机关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员多 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集中,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职能。
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抓得如何,直接影响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 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因此,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 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 几项工作。
(一)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先导,夯实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思想基 础。
一是建立基地,拓展教育载体。
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建立 党纪条规教育基地,将勤政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专题内容,进教材、 上讲台,让机关干部学廉守廉,真正有所“知”;以烈士陵园、革命遗址为依 托,建立传统教育基地,让机关干部在缅怀先烈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珍惜 幸福今天,真正有所“思”;以法院、监狱为依托,建立警示教育基地,让机 关干部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真正有所“畏”。
二 是突出三个重点,把握教育内容。
突出宗旨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突出岗位廉政教育,让机关干部知道“危 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突出示范教育,加大对 机关干部身边勤政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典型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
三是 开展三项活动,改进教育方式。
全面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在教育 机关干部遵纪守法的同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知行统一;全面开展廉政 教育“套餐制”活动,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知识测试、 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廉政宣誓、任前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教育 的有效性;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到每个机关单位有廉政宣传专 栏、有警示标牌、每个机关干部办公桌上有廉政格言警句、重要时段和节假日 给每个机关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让廉政文化上机关墙面、上办公桌面、上网络 页面,使机关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扎实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一是全 面开展清权查险。
认真清理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 费、行政处罚、执纪执法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权力,采取自己找、群 众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五步法”,深入查找个人、岗位、单位存在 的腐败风险。
二是切实制定防范措施。
按照“依据确权、合理分权、有效制 权、科学量权”的总体思路,加强部门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内设机构之间权 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在部门之间合理分权,解决一些部门 既当“导演”,又当“演员”、“评委”,自己定规自己执行等问题;在领导 班子成员之间合理分权,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于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在内设机 构之间合理分权,将决策与执行、审核与批复、调配与使用、调查与处理等各 项权力分由不同的内设机构行使,加强内部牵制。
同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 用,分级分档固化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空间,消除腐败隐患。
三是加大监 督控制力度。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工作流程计算机管理,减少人为因 素的干扰,防范违纪违法行为。
依托门户网站,公开单位职责、办事程序、办 事标准、办事依据、办事时限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印制便民手册、办事指 南、宣传单、明白卡等资料,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办事回访机制,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深化行政审批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网上审批、联审联办。
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 设,对机关干部作风、态度、效率和守岗等情况实行网络实时监控。
四是及时 实施预警处置。
建立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对收集的信息分门别类进行整 理、甄别、分析,存在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的,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谈心 疏导、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处置方式,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五是积极营造激 励氛围。
正确运用和把握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闯敢冒 的积极性,建设干事创业的“安全区”。
对勤廉兼优、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给 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正确导向。
(三)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根本,努力构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 制。
一是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双休日、节假日公 务车辆定点入库,公务用车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定期公示,严禁超标准配置公 车,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
二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
明确接待对象,制定 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员,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公务接待费用设立专户,定期公示和审计。
三是健全财务联签审批制度。
机关 财务报帐实行“1+2”联签审批办法,支出票据先由经办人签字注明事由, 再送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报帐。
违反程序规定的票 据,会计不得入帐。
四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差额推 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一把手”推荐干部必须如实写出推荐材料并署 名。
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力度,机关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 点岗位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轮岗交流。
五是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 干部应如实申报个人婚姻变化、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及其出国(境) 定居、留学等有关事项,并进行公示。
六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重点公开 党组织重要决策决议、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以及涉及机关干部 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
积极推行干部点题 公开,切实保障机关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以严肃党纪政纪为目标,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加大办案力 度。
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下,惩治这一手决不能软。
市直机关 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对违纪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要实行责 任追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注重在专项清理、执法监察、民主评议、信访调 查、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严肃查处机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 乱办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 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案件。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及时回告有关情况。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在第一时 间通过重点新闻网站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 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主抓意识。
市直机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把主 要精力放在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上,每年年底向市纪委常委会作述职报告并接 受评议,评议结果直接定为本人年度考核等次。
二是量化考核标准。
针对市直 机关单位的特点,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突出“五查”重 点,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一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查领导班子成员 和科室负责人是否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责任是否明确、任务是否分解、措施 是否落实;二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重点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否健全, “三重一大”问题是否集体研究决定,决策重大事项时,主要领导是否末位发 表意见;三查开展廉政教育“套餐制”情况,重点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讲廉政 党课,机关干部是否参加了警示教育、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举行了廉政宣誓、 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四查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情况,重点查机关干部是否开展了 风险查找活动、制定了防范措施、加强了监督控制、实施了预警处置;五查建 章立制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查反腐倡廉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执行,对违反规 定的是否实行了责任追究等问题。
三是优化考核方式。
进一步扩大机关干部参 与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接受干部群众质询结合起 来,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是硬化考核结 果。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把市直机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 查考核结果与党建创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比以 及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手 段,真正发挥责任制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课题组成员:汪云霞、佘克勇、王君、裴毅、熊义虎、石为)
以党建带队建是什么意思?总结该怎么写?谢谢亲们~~~~~
假的,法院工作人员从不用私人手机号联系工作事宜。
而开庭更是需要专门格式的书面开庭传票
人民法院如何有效维护法庭审判安全
据统计,2011年以来,湖南省益阳市两级法院共发生各类危害法庭审判安全行为51起。
\ 一、当前危害法庭审判安全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无视庭审纪律。
有的当事人拒签甚至撕毁传票;有的当庭抢夺、损毁证据;有的强行阻挠对方当事人出庭;有的威胁殴打诉讼参与人;有的与对方当事人争吵不休;有的发言故意答非所问、偏离主题。
此外,部分旁听人员尤其是当事人家属、亲朋无视庭审纪律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对方发表意见时常常随意插嘴、大声议论、高声喧哗,甚至肆意谩骂。
\ (二)扰乱庭审进程。
有的当事人亲属在法庭外聚集哄闹;有的当庭哭闹、疯癫甚至突然晕倒、躺地喊冤、自伤自杀;有的冒充当事人出庭、携带危险物进入审判区;有的当庭辱骂、威胁、围攻、殴打对方当事人;有的指责、辱骂甚至试图殴打法官;有的故意砸坏法庭设施、损毁法庭财物;还有的将残疾人、病人、婴幼儿等丢弃在法庭内而自行离开,等等。
\ 二、危害法庭审判安全事件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
闹事者大都为案件当事人,也有部分是与案件有利益关系的案外人和亲属。
这些人中,个体从业、农民及城市退休、无业和社会闲散人员占到了80%以上,他们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较差,且其中相当一部分为残疾人、病人、精神障碍者、低收入者等社会弱势群体。
\ (二)部分当事人诉讼心理不良。
有的因工作、生活受挫,个人及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而对社会及政府机关有强烈不满情绪,涉诉后常将不满情绪转嫁至法院。
有的对司法审判缺乏正确认识,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难解决”,试图通过闹事闹访等方式给法院和法官施压。
有的二审、再审案件当事人对一审、原审案件裁判结果不满,对法院和法官有抵触报怨心理,借二审、再审庭审之机予以发泄。
还有的“面子”观念严重,在庭审中怕亲朋好友吃亏、败诉,一旦对方当事人言行触怒自己时,便肆意“保护”,从而引起突发性哄闹法庭事件。
\ (三)缺乏有效惩处措施。
现行法庭规则为1993年制定,历时久远,不仅内容抽象,且可操作性不强。
而现行刑法有关罪名亦无法涵盖当前各类扰乱庭审秩序的行为,由于相关立法不完善,导致惩处困难。
按现行规定,对危害法庭审判安全行为人可采取教育训诫和具结悔过、拘传、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五种强制措施,但在司法实践中,教育训诫和具结悔过起不到有效的威慑作用,拘传在民事、行政案件中找不到合理根据,罚款和拘留适用标准较高且具体规定不明。
危害法庭审判安全事件发生后,法官基于维稳压力,对行为人说服教育、口头警告、简单训诫居多,导致起到的威慑作用有限。
\ 三、有效维护法庭审判安全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应尽早出台专门的法庭秩序管理规则,并提请立法机关在刑法中扩大扰乱法庭秩序罪涵盖范围,适时增设藐视法庭罪,规定由法院对各类扰乱法庭秩序、危害审判安全行为当庭作出裁决和处罚,树立司法权威。
\ (二)加强法制宣传。
通过发放诉讼须知、在法庭内设警示语、在当事人入口处及审判区设置宣传栏等方式,让诉讼活动参与人知晓相关规定。
同时,借助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各类新闻媒介加大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力度,并运用反面典型以案说法,警示哄闹冲击法庭的严重后果。
\ (三)注重预警防范。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深化对敏感案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结果应用,针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处置预案,做好事前防范。
同时,建立庭审突发事件应对处理机制并经常演练,防患于未然。
\ (作者单位: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创新工作方式
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
当前,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为民,树立权威,维护公正,是纪检监察工作重中之重。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只有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才能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新的发展。
一、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矛盾也相继突现,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发生,基层法院的法官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法官所承受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由于受各种思潮的影响冲击,队伍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也较多,个别法官经不住诱惑,置党纪国法不顾,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刑事追究。
同时,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组织形式方面单一,缺乏多样性,相互交流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未能真正解决干警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
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方案多,结合自身实际少,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部分干警对党风廉政教育不够重视,偏重于审判业务,从而放纵了自己的言行,导致一些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是监督的力度仍比较薄弱。
法院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之间缺乏形成合力的桥梁和默契,反而容易造成监督不力。
在法院内部监督方面,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清,歪曲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存有偏见。
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抓得越紧,查得越多,就会误解越深,政绩越小,不良影响越大,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影响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在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存在有人员素质不高,力量薄弱,从而在工作中不敢大胆监督,存有顾虑,怕影响单位声誉和评比,与同事同在一单位工作,查处问题后,处罚同志,殃及领导,倒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内部消化。
四是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当前,在案件大量增加,法官的工作压力增大的形势下,法官的职级待遇和福利待遇等保障机制难以落实,对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廉洁敬业的自觉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随着活动复杂性和对抗性的增强,在办案中,当事人殴打、谩骂和因暴力行为而引发干警人身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对干警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作用的重要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管理监察工作的专门,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执行纪律与维护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相结合。
从性质上确立了纪检监察部门在法院各部门中的作用地位有着其他部门所不可替代的特殊性。
1、强化职能作用是促进公正高效的需要,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等多项职能任务,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时常处于各种利益、关系的“风暴眼上”,要维护好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审判权和执行权将失去有效监督,违纪违法事件得不到查处,从而滋长一些法官铤而走险,亵渎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强化职能作用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
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
抓教育和抓制度,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
坚持不懈地抓好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祸,做到警钟长呜,防微杜渐,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和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强化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
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诸多考验,任务非常紧迫。
法院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大胆开展工作。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在纪委和本院党组领导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两个办法”,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做到审判权、执行权行使到哪里,纪律监督到哪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四项职能,根据上级法院提出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拓展新思路,研究新对策,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1、强化教育职能,增强针对性。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强教育是十分重要环节。
只有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五个严禁”为重点的审判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条规教育,才能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纪律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
一是结合法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好干警理想信念和勤政爱民教育,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展教育方法,丰富教育载体,变简单灌输式教育为多渠道灵活教育方式,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剖析违法违纪案例、权衡利害得失进行警示教育等,使廉政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入脑、入心,全力构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和不必为的预防违纪违法体系,有效地遏制腐败。
2、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增强时效性。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更新思想观念,发挥身在一线的优势,贴近工作实际抓苗头,抓源头、抓重点、抓要害,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一是对干警在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促使干警严格遵守,正确履行职责,发现违规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二是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重点对有影响有反映的一些诉讼、执行案件的个案监督。
同时还应加强对一些重点人员和一些热点岗位的监督。
把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纳入监督范围,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多渠道的监督网络。
三是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当事人、问卷调查、旁听庭审和随案执行等工作,了解干警在工作中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并适时通报,发现苗头及时纠正。
通过加强监督,使干警能够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其举止,有利于公正和提高办案效率。
3、正确履行惩处职能,增强威慑力。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注意讲究策略,把握好工作的“度”。
必要的惩处会带来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适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威信和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更好地发挥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惩处的方式方法和观念也要不断改进和更新,惩处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对待轻微违纪行为,诚恳的批评,善意的帮助,比惩处的效果会更好。
在查办具体案件时,在对干警的处理上要注意掌握政策、把握分寸、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坚持处理极少数,团结教育大多数的方针,体现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
根据惩处对象的不同,立足全局,讲究策略,注意工作方法和技巧,采取因人而异对症下的方法,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使其提高认识,消除对立情绪,正确对待处分。
对属违法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审判工作纪律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两个”办法追究纪律责任,充分体现纪检监察工作严肃威慑的一面。
4、履行保护职能,增强主动性。
纪检、监察不仅仅是查处了多少违法违纪案件,而在于是否制约了法官不良行为的发生,使他们有所顾忌。
纪检监察保护职能是其它各项职能的目的和归宿,教育、监督、惩处的目的都是为了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式更好地保护、爱护干警,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帮助广大干警避免踏入腐败“雷区”。
保护干警要坚持原则,不是不分是非曲直,一味袒护。
要注意方法和效果,决不求全责备,要树立有利于干警大胆工作的观念。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用活保护功能,转变观念,创新思路。
对因在工作中出现法律法规认识上的偏差,属非主观因素而偶尔失误的干警,要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充分理解,主动热情地予以帮助,指出努力的方向,保护其工作热情。
对于举报要予以足够重视,及时查处,避免越级上访,加剧对立情绪,使问题变得复杂化。
对那些坚持正义,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大胆工作的法官遭到一些不实的诬告、陷害的,要及时为其澄清是非,大力进行表彰,树立典型。
行政首长到法庭应诉对促进依法依法行政有何作用
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推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增强行政首长的法律意识,提高其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使行政首长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掌握本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的状况、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效地防止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以偏盖全、道听途说,甚至徇私枉法的现象,有针对性地不断改进本行政机关的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整体素质;我国实行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带头出庭应诉,对本部门、本系统的人员,既具有依法行使权利的示范作用,又能警示工作人员慎用手中权利,自觉改变一些官僚、衙门作风,牢记“权为民所用”的执法宗旨,加强学习,规范行为,减少失误,造就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有利于树立“官”亲民形象,提高政府威信;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让老百姓能够感受到行政机关对自己的尊重,能够真心听取自己的意见,因而能逐步矫正长期以来自己思想中“官”贵“民”轻的传统观念,能有效地消除老百姓的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化解官民矛盾,行政首长坐上被告席,老百姓赢了官司会心情舒畅,输了官司也会心服口服。
(四)有利于优化行政审判环境;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是尊重法律表现,对公众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法治意义。
同时它有利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消除行政机关对法院产生误解,增进理解与支持,促进司法行政关系的和谐构建,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推动地方整体工作的健康开展,实现依法行政与行政诉讼双赢。
(五)有利于行政首长更深层次地摆正自己与老百姓的位置,消除特权思想;行政首长参加庭审,能够亲自感受法庭气氛,能够站在全局角度看待行政诉讼,通过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及时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洞悉引起纷争的症结之所在,准确把握时机,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地适时沟通,及时消除双方心理上的隔阂,以诚相待,有利于摆正位置,消除特权思想。
(六)行政首长出庭,有利于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在庭审时,充分陈述自己的主张与理由,经过陈述,抗辨、举证、质证、认证等庭审程序,让行政首长了解老百姓的想法、看法,促使其变换角度来考虑问题,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对群众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和教育,让老百姓清楚行政部门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对社会具有导向作用和示范效应,有助于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
为官员与群众的相互了解和互动提供了时间和空间,创造了平等对话的平台,有利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真正的案结事了,减少信访上访情况的发生。
对于人民群众而言,他们能够通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性,从而增强对法律的认知和对法院工作、行政机关工作的理解、信任。
即便当事人未能胜诉,他们也会相信自己的诉求在法院得到了公正的审理和裁判,自愿息诉服判,并自觉履行司法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
浅谈如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警务活动,每个环节、各个方面都和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
因此,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不仅是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法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的核心关键。
现结合近年来公安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不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继采取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严格执法培训考核和强化执法指导监督等多种有力举措,执法规范化建设初显成效,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提升和改善。
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当前在公安执法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还不尽人意。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执法观念上存在偏差。
少数民警对“为谁执法”这个问题缺乏正确认识,在办案中只讲究严格执法,从严处理,思想上停留在片面追求执法的法律效果,而忽视了社会效果。
在具体执法中表现为,奉行教条主义,不能正确处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比较重视从法律层面做好调查取证和打击处理工作,忽略了从当事人层面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导致被处罚人“口服心不服”,以致产生误解,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
二是执法行为不规范依然存在。
部分民警在执法中只注重实体,不注重程序,致使一些案件在起诉环节一再退查,案件久拖不决,受害人的合法诉求迟迟不能得到满足。
有的民警在办案件中,处理案件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甚至存在对当事人打骂体罚、刑讯逼供现象,不仅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三是执法素质不高。
一些民警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业务知识理解不深、掌握不准,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和警务技能,从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等方面都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甚至有的民警连简单的笔录都做不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的基层民警工作凭老经验,对一些比较难和棘手的问题,显得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二、产生执法问题的原因各类执法问题的存在,都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主观因素所致。
(一)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固。
少数民警宗旨观念淡薄,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执法为民思想基础不牢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热情不高。
落实到具体执法行为上就不能从维护法律、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来处好每一次警、办好每一起案件、调解好每一起纠纷。
(二)敬业精神普遍缺乏。
一些民警把警察这个职业等同于一般的职业,自我要求不高,不注重学习,对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方法还没有全面掌握,不能熟练应用,因而在工作中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表现出业务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尽管这几年从上到下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执法的政策、法规、制度,尤其对发生执法过错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但由于实践中对执法工作和队伍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责不坚决、不彻底,导致隐患始终没有得到根治,各类执法问题屡禁不止。
三、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建议及对策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必须紧紧围绕提高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这个目标,着力在执法观念、执法思想上实现与时俱进,在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上实现新提高,在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上实现新突破。
(一)要在端正执法思想上下功夫,以执法促和谐。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执法的宗旨。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归根结底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
因此,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要积极引导民警树立“民本观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时刻饱含“爱民之心”、“为民之意”,把执法对象视为亲人,带着深厚感情去执法,切实办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坚持宽严相济,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多做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等轻微治安案件要用好调解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二)在健全执法制度上下功夫,以规范促公正。
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和保证,只有把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因此,我们公安机关要在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从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重要事项入手,针对易出问题的环节,特别是在接处警、执法告知、采取强制措施、处理涉案财物、办牌办证、行政许可、运用自由裁量权等执法方面,进一步细化、制定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使每个环节、每个流程都有明确具体、易于操作的工作标准和程序,将民警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纳入制度约束之下,减少民警的执法随意性。
同时,要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员的作用,坚持做到从案件受理、案件调查到案件初步处理意见等每个环节,必须由法制员审核把关,对不严格执行制度,造成执法问题出现的单位,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使从源头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在执法监督制约上下功夫,以监督促规范。
执法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
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执法“大监督”格局,不断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把执法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执法过程的规范化运行。
一要健全执法监督部门联动机制。
坚持法制、信访、纪检、政工、督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和各执法警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公检法机关外部联席会议和日常执法情况通报备案机制,及时研究整改执法问题,坚决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二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
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劳教案件公开聆询、行政复议案件、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
三要完善执法考评工作。
注意发现深层次、普遍性、倾向性的执法问题,每季度认真解决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力求在每一个执法问题都能及时得到纠正的基础上,给相应的责任人以各种形式的警示和告诫,坚决克服执法问题屡查屡纠屡犯的现象。
(四)在素质教育上下功夫,以素质促执法。
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警民的和谐的建立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因此,我们公安机关要坚持不懈努力推进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取得更大提升。
一要加强法律培训。
针对民警执法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结合执法规范性规定,开展贴近执法实际的专题培训、法律辅导,在网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开展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活动,指导民警吸取教训、掌握技巧、提高技能。
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检验和增强培训效果,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
二要建立健全岗位执法传、帮、带制度。
针对执法队伍年轻化、执法经验不足的实际,在执法工作中,明确有经验的领导和民警,结对帮带年轻民警,定人员、定时间、定目标,强化年轻民警在执法岗位上的训练,从执法工作中最基础的练起,从最基础的做起,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是落实执法岗位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
继续坚持通过考试考核,确定民警的执法资格,以对民警执法办案质量进行评判,适时的执法水平测试等形式,促进执法队伍良好学风的形成,对民警执法进行动态管理,促进民警执法水平的提高,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
廉政防控风险点排查主要内容和防控措施
鹿邑二高廉政防控风险点排查主要内容和防控措施一、思想道德风险1.主要表现: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漂浮、脱离实际,因循守旧、形式主义,以权谋私、独断专行等。
2.防控措施:(1)建立廉政谈话机制。
按照风险岗位的三个等级进行:三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谈话,局机关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学校由校务成员负责;二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关由局分管领导谈话,学校(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纪检人员可参加;一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由局主要负责人谈,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可参加。
下属单位人员较多的,可以集体谈话形式进行。
廉政谈话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谈话。
谈话情况要进行书面登记以备查。
(2)建立警示教育机制。
可采取单位领导作廉政报告、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参加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前往法纪教育基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上廉政课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使干部教师思想上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跟弦,形式可以多样,重在实效。
(3)加强人文关怀。
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女职委)的作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干部教师,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4)加强日常工作生活的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党
谁知道浅议基层法院如何落实“五个严禁”
“五个严禁”是新形势下人民法官应对各种司法干扰,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硬性规定和行为规范。
其基本内容并不属于什么“崭新”的规定,主要是对《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文件的重申。
但是“由于这几个方面的纪律规定在实践中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致使相关问题也日渐突出,并逐步成为了影响当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将这几个方面的规定提出来加以重申和强调,并采取更加刚性的措施,来推动相关纪律规定的落实”。
“五个严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严明法官的职业纪律,对于推进审判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作为基层法院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五个严禁”尤为重要,因为基层法院承担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基层法院的法官工作和生活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之中,他们对于“五个严禁”的落实情况直接反映了该项措施的实施力度。
良好的规则要得到落实,必须有一套完善制度加以规范,使人们在实践中获得普遍的遵循。
“五个严禁”制定得再好,但若沦为政治口号,大家阳奉阴违得不到实施,同样不会发挥任何实际效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常抓不懈。
笔者认为,“五个严禁”作为一项对法官的道德要求,要真正深入贯彻,能够走的更远,效力发挥的更持久,需要下列一系列制度的完善: 首先,加强外部监督,引入权力制约。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只有加强监督制约才能预防腐败。
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作为权力机关有权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对法院裁判可以依法抗诉,公检法三机关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人民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人民法院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认真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应开门纳柬,主动上门征求党委、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检查、评议法院工作,旁听案件的审理;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要认真负责调查处理,并应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
建立与人大、政协、检察院联络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因此,加强外部监督,落实审级制度,同时再加强舆论监督,将审判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就能有效的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其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审判,将法院审判置于阳光之下。
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根本保证。
一要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公开制度,尽可能使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将“阳光”渗透到审判过程的各个环节;同时,要引入听证制度,对申请再诉、执行异议等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办案透明度;二要推行“法庭开放日”和送法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坚持和完善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车载流动法庭和速裁法庭等做法;在推行就地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征求群众意见活动;将审判公开、司法民主推向深入,使裁判结果得到群众理解、认同和支持;三要健全审判执行工作内部制约、院庭领导的监督指导、审判组织规范活动等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制度,实行电脑立案排期,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等一系列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公正运行。
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升级硬件和软件装备,对庭审过程实行全面、同步监控,如有条件还可通过互联网实时播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制度,完善案件办理进展的公布、查询机制,使当事人和群众能够随时查询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的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平台,使各级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更方便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五要推行“判后释法”举措,即在案件宣判后,对案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通俗易懂地解读,改变过去判案即结束,不服就上诉的做法,从而化解当事人的心理矛盾,达到案了、事了、官了、民了,息诉罢访,稳定社会的目的。
再次,设立“绿色便民通道”,践行司法为民主题。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从便民利民目的出发,开设 “绿色便民通道”践行司法为民主题。
一是民情关注通道,即以法庭为依托,每月定期派出中层以上干部下农村、进社区、访企业;以院前悬挂民意信箱、公开接访和举报电话为渠道,收集和了解社会对法院的诉求和期盼,从辖区民情民意出发布署各项工作。
二是弱势救助通道。
即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实行减、缓、免收诉讼费的优先司法援助措施;三是立案公示通道。
在立案大厅内置放了《诉讼风险告知》、《诉讼须知》、《诉讼收费标准》展示牌,避免当事人“盲目告状”;配备专职诉讼引导员,公示立案咨询热线电话;还对来院立案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对行走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
四是质量保障通道。
即抽调年轻能干的干警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充分保证审判执行力量,并由审判监督庭牵头组织责任心强、业务精、肯吃苦的审判员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定期对已审结或正在审理的案件逐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案件质量;五是快速清积通道。
即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件联系卡”,向社会公布执行专用热线电话,并建立快速执行反应小组,实行早晚执行、节假日执行的快速反应机制,接受举报后,本市范围内的12小时内出警执行,在外省外地市的24小时内出警执行。
最后,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是将“五个严禁”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基层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成立专门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五个严禁”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直接与法院的考核评价、法官的晋职晋级机制密切挂钩,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制。
只要法院干警触犯了廉政纪律规定,就取消其个人及所在科室的绩效奖金和评先、评优资格。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落实。
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专门成立巡回督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突击等形式,对干警在八小时外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巡回督查。
制作印有“五个严禁”规定内容的监督卡,立案时随案发放,要求当事人对法官办案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有违反“五个严禁”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则通过“监督卡”反映给院纪检监察室进行查处。
给干警家属发一封“廉洁信”,告诫家属当好法官的”廉内助”。
给律师、代理人寄发一句“提醒语”,希望律师、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与法官保持正当关系,依法办案,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与与法官搞不正当关系上等方式,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追究督导,一方面加强对“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另一方面敢于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始终把落实“五个严禁”作为反腐败的重点,始终抓住违反“五个严禁”的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狠刹歪风,弘扬正气,始终保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只有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体现规则的权威,“五个严禁”必将会深入人心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朱四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