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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大讨论活动心得体会

时间:2014-12-27 21:13

三中全会怎么办 大讨论活动材料

一、广泛开展“三亮”活动,展现活动风采。

“三亮”即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

要推行公开服务实施“亮牌示范”工程,通过摆放台签,佩戴党徽、工作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公开身份,亮明职责;设立展板、党务(政务)公开栏,制作便民服务手册,围绕改进师德师风,提高,立足岗位搞服务等作出公开承诺;要公示服务窗口项目,公开,自觉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在最大程度上为学生、家长提供便捷服务。

  二、广泛开展“三比”活动,激发创争激情。

“三比”即比技能、比业绩、比作风。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师德师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文明热情、无私奉献的服务意识,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健全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方法,提升服务水平;要通过定期举办业务竞赛、教学比武和示范服务窗口、服务明星等评选活动和各类活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能。

  三、广泛开展“三争”活动,激活服务动力。

“三争”即争创优质服务标兵、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一流服务品牌。

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便民服务、务实服务、廉洁服务,积极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泛开展对标定位、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讲台竞赛等活动,通过党员示范岗、教苑精英、师德标兵等服务品牌,积极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当标兵,树榜样,作表率,不断丰富,并结合单位实际,创建更多的优质服务品牌。

  四、广泛开展“三评”活动,凝聚监督活力。

“三评”即自评、群众评、领导评。

要积极引入民主考核与,坚持把党员自觉、领导要求、群众促进有机结合,扎实推进为民服务;积极开展,引导党员查问题,找不足,通过聘请行风评议员,组织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评议,设置意见箱,广泛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力求评出实效,评出动力。

司法局的思想汇报怎么写

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会议精神,对我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部署。

市委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派出指导检查组到我局指导工作,市委第十二指导检查组组长杨政保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根据上级对此次活动的要求,我代表局党组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立足全局,深刻领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

各级党委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省、地、市委也在13号召开会议对学习实践活动作出动员部署。

作为全省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地、市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现实紧迫感和历史使命感。

(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

我们党是一个善于把握时代大势、具有高度理性自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在党的事业发展的每一个重大历史关头,都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勇气进行理论创新,并注重用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

每一次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的加强,都把党的事业向前推进一大步。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强理论武装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而深远。

科学发展观提出五年多来,越来越凝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真理力量,越来越得到全党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指导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系统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破除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解决了一些影响司法行政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这些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果。

但必须看到,我们的学习实践还是初步的。

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还没有真学真懂真信;在工作指导上还存在不少学用脱节、知行不一的问题;传统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还制约着我们的思想和工作。

这些问题,很大程度是因为思想根源没有解决、理论武装不到位,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对科学发展观学习理解和实践运用不够深刻、不够全面。

这就要求我们,认真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必须更加自觉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用科学发展观教育干部、武装头脑,带着我们正在解决和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学习,带着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学习,让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扎根,真正成为全局党员干部的坚定信念和自觉行动。

(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

今年,局党组将决定在全局开展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促进法治铜仁科学发展”为主题的争先进和创实绩、创特色、创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一争三创”实践载体活动,开展以大作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度探索业务工作新路子,力争各项工作位次前移,重点工作全省领先。

实现这样的目标,仅靠热情和干劲是不够的,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发展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打造后发优势。

必须看到,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很多矛盾和问题,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大调解、法援工作格局、法治城市创建、帮教安置工作运行机制等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影响制约了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

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掌握科学发展的武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进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三)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提高全系统领导水平和执行力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我局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各科室和全体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赖和支持。

但必须看到,个别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不相符合。

有的缺乏创新精神,缺乏谋划推动工作的本领;有的作风不扎实,缺乏责任意识和实干精神;工作不主动、不加思考,立于现状,满足于按部就班,这些问题不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就难以顺利推进。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仰着、忠实实践者。

二、准确把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原则要求根据市委部署,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各科室处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每个阶段、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

(一)要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使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和全系统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要努力达到四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

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二是解决突出问题。

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举措,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

着重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努力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四是促进科学发展。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际行动,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推动自身科学发展。

我们在学习实践中要开展“五大”活动,实现“五促”效果,即大学习,促认识提高;大调研,促机制完善;大讨论,促改革创新;大转变,促群众满意;大提升,促一争三创。

(二)要全面贯彻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

始终把握和贯彻落实好四条主要原则:一是坚持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创新。

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是突出实践特色,务求取得实效。

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制定措施以实践为依据,解决问题用实践来推动,检验成效以实践作标准,在学习中推动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确保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

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要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是正面教育为主,把握正确导向。

学习实践活动重在自我教育,重在总结经验,重在明确方向。

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

对过去问题重在汲取经验教训,不纠缠个人责任,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三)要充分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

要严格按照市委部署,扎实开展好在调研、征求意见、讨论、主题实践活动。

要紧扣“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主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一争三创”为总抓手,组织各具特色的实践活动。

重点开展好三个主题实践活动,即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一提高”主题实践活动,以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法治铜仁”专题实践活动,以强素质、提形象、创一流为主要内容的“争做全区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

在落实好市委确定的“规定动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确定好“自选动作”,做到落实活动有方案、有步骤、有目标、有要求,确保不走过场。

(四)要切实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现在开始,到今年8月份基本完成。

活动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动员阶段。

第二阶段为学习调研阶段,重点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三个环节。

第三阶段为分析检查阶段,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

第四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重点抓好制定整改方案、集中解决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三个环节。

各科室都要根据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

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

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

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

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

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

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

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

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

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

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

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

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

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

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

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

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

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

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

民法典如何开放呢

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

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

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

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

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

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

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

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

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

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

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

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

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

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

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

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

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

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

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

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

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

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

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

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

如何才能从轻处理

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

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请问谁能就“校风建设”写一篇心得体会(不少于1500字),谢谢,我将给予重分答谢

校风建设计划\\\/总结 **学校 校风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优良校风是创造良好精神环境、培养合格人才的前提条件。

一个学校的优良校风对每个人员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工作作风、学习态度都将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起这美化人们心灵的作用,对保证提高教学质量也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的文化品位,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校风建设。

二.具体要求: 1.小学生人人知晓《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从小有尊章守纪的意识,逐步达到知行统一。

2.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坚持使用礼貌用语。

3.教师要自觉遵守师德规范,真正做到为人师表,一言一行都要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4.学生热爱学习,有较强的求知欲,喜欢看有益的课外书。

5.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疑难主动向别人请教。

6.教师要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7.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计划,开展活动,要有针对性,注意吸纳其他学校的长处。

8.每位教师要不断追求教学艺术,朝着镇教学能手、市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目标前进。

9.教学中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要尽可能多创造条件让学生在体验中获得知识。

10.学生有竞争意识,有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具体措施: 1.少先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

2.从狠抓环境卫生入手,创设文明整洁校园环境,陶冶师生美的心灵。

3. 加强常规教育,从一点一滴的日常行为抓起,严格规范,严格要求。

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检查评比制度,在各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4. 重视榜样的作用,渐次在学生中树立典型,通过黑板报、广播、琴声电视台等宣传典型实际,宏扬典型精神。

5. 努力建设一支“正己、敬业、爱生、奉献”的教师队伍,在教师中开展“讲师德,树师表”活动,以教师的表率感染学生,影响学生。

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管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依法治校。

我校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

在校内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学生学法活动,使教职员工和学生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 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对校内的法制教育非常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副校长 成员:各主任、副主任 二. 教育实施过程 1. 新生入学后,首先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利用学校集会、班会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制度。

让学生明白,怎样做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2. 利用政治课教学,学习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3. 聘请专业法律人员讲解有关法律常识。

本期我校聘请了消防队指导员到校讲授消防法律常识,聘请了交警大队领导到校讲授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4.学校利用墙壁、板报、宣传栏、展览室张贴《交通法》、《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宣传画,开设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本期,我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有组织,有计划,有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大部分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校风校纪良好。

家长学校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为切实执行全国、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家长在新世纪提高人口素质中的积极作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教育和生活环境,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家长学校工作,针对新世纪少年儿童的特点,努力构建家长学校的新模式,健全家长学校的网络建设,提高了教育的实效性,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组织机构健全 我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如“家长委员会组织名单”、“家长学校组织名单”等,由校长、教务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或村委代表等构建成家庭教育的网络结构。

由每班选出一个家长代表组建了家长委员会。

每学期都举行“家长会”,商量、讨论学校有关事宜,由专人负责记录。

家长学校由校长主持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教学业务,负责建档、归档工作。

学校积极构建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

(1)定期进行家长学校授课。

在开学的工作计划中定好讲授内容,授课人及时间,家长学校不断改变形式,开展各类活动,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2)学校通过家长会和家访的形式,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任务,把家长会和家访作为班主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记录、有检查,并要求家访率每学期达到80%。

(3)请大瑶镇司法所邹长庚所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律讲座,加强学生法制观念,认真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教育活动。

二、各项制度扎实 在家长委员会领导下,家长学校任课教师授课做到“五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听取意见、认真考核、年终认真评选好“优秀家长”并收集优秀的家教经验论文。

学校能注意资料积累。

“家长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总结”、“家长会签到名单”、“家长会活动记录”等资料齐全。

积极向家长宣传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比尔.盖茨与父母”、“爱的表达”、“美国人的家教观”、“教教孩子花钱五法”“成功教育点滴”等中外先进的科学育儿经验论文。

三、教学活动正常 家长学校有大型的全校性的活动,有小型的座谈,有班级授课活动。

每学期活动不少于3次,出席对象稳定,出勤率达90%以上 希望是你要的 有不对的地方见量回答者:wmxst123 - 试用

酒驾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怎么写

本人xxx,是一名因酒驾被判的犯罪人员政府的关心下接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我能够深深地体会到高强墙内和高墙外的区别。

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政府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本人于XXX年XX月,因法律知识的不足,法律意识的淡泊,盲目听从领导的安排,施工中伙同其近段时间以来,我通过单位培训,学习以及看相关法律书籍及司法所徐所,社区帮教人员的教育,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社区工作人员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政府、社区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缓刑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

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

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

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汇报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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