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建零犯罪学校正文400字以下
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活动内容,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青少年、留守儿童、学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保持校园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三、活动内容与方法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依托学校德育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班队会、国旗下讲话、校团委广播站、安全教育课、观看教育片、法制副校长讲座等途径,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节日性的感恩教育、“全校共读一本书”主题读书教育、道德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是非、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普及未成年人对不良行为的知晓率,认知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
提高他们克服、矫正不良行为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2、加强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对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检查评价,通过优秀班级的评比活动:规范学生的语言,要求学生讲普通话,正确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规范学生日常活动,不在走廊和楼梯上跑跳、不打架,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队列、课间操、各种集会做到快、静、齐。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学校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对于一些学困生,留守生学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确定重点工作对象,成立教师“1+X”帮扶队,加强对这类未成年人的管理。
3、爱心帮扶,减少未成年人心理负担。
面向学校困难未成年人群体,针对他们的实际问题,在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心理上辅导,行为上纠偏。
对每个学生要做到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有效措施,做好教育、矫治和挽救工作,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鼓励他们的点滴进步,用爱心换回良知走向正路,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4、开发资源,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家庭、社区要及时进行沟通,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做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防微杜渐。
学校成立心理咨询室,专人负责。
并为每位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对心理有障碍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单亲子女、留守生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要加强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及时解答、化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辨别是非、美丑、善恶,耐心细致地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工作,调动和激发他们内在的生机活力,引导他们养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
5、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学水平。
做合格家长是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格局的重要一环。
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促进家长学习“两法”,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教育子女正确方法。
通过家长见面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互访、家长问卷等形式及时沟通学生在家里、学校中情况,并对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进行指导,切实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家教质量。
要特别重视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家教工作的指导和该类家庭学生的教育。
6、加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吧、电子游戏厅、不健康“口袋书”图书室等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场所进行义务监督工作,整顿好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好校园内治安,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
7、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班主任利用安全教育课深入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要以案说法,引导未成年人懂得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和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未成年人树立起遵纪守法和防范犯罪的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2)树立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根据“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的要求,制定好《八塘中学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安全教育黑板报、安全教育主题班队课、安全知识宣传标语、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安全图标我来画”的美术绘画等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教育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调动全体师生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学前班语文下学期思想渗透点
再凑合点什么“观”,什么“理念”,什么“理论”啥的就够用了~~呵呵 2009年法警个人工作总结及2010年计划 本人在法院法警大队工作这一年时间里。
思想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 年度工作任务。
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
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
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
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等行为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
2、接触法警工作时间还不够长,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
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五、2010年工作打算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
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
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濮阳市司法局的工作动态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委的要求,深入细致地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典型经验,以实现“企业劳资双方合作共赢、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社会责任自觉履行、诚信体系不断健全、企业可持续能力日益增强”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付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非公代表人士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东平作出了积极有效的努力,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抓手,全面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服务管理工作。
我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工作主线贯穿全年工作之中,学以致用,大胆探索、创新非公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使其成为推动全县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引擎和动力。
一是立足实际,精心组织。
成立了由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王金艳同志任组长、各乡镇分工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学习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
二是开展活动,营造氛围。
今年6月份,由党工委牵头,协调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团委、工业园区等成员单位相继举办了:东平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报告会;《中国梦、东平梦、我的梦》演讲比赛;“建功立业在基层、我为十八大添光彩”庆“七一”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对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宣传引导,取得了良好效果。
活动中收集整理各类心得体会15篇,理论性文章7篇,其中一篇在我县《东平论坛》发表。
东平电视台、东平信息等媒体对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是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为学以致用,更好地践行十八大精神,将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开展了以“两个健康”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
坚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丰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载体,继续深化践行“三强”(强信念、强责任、强奉献)争创“三十”(实力十强、创新十家、公益十星)主题活动,切实抓好“三帮”(民企帮村、民企帮学、民企帮贫)“三感恩”(感恩老区、感恩社会、感恩党和政府)活动,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同心实践,切实推动平安企业建设、党群组织建设、工资集体协商、基层民主等新型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4月份,我县光大、瑞星、东顺集团公司荣获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实力十强”称号,儒原实业荣获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公益十星”称号,新东岳集团同时荣获“创新十佳”荣誉。
二、不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能够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能够不断加强党对整个社会的全面领导,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年来,东平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从以下方面着手,不断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党群共建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深化非公企业党群共建机制,大力实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
量化非公企业党群建设考核标准,以“党群工作一体化”的工作理念把群团组织建设纳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逐步形成党组织对群团组织“思想上带、组织上带、工作上带”、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组建联推、机制联建、活动联办、教育联抓、考核联动、典型联树”、群团组织“推优入党、服务党建”的“三带、六联、一服务”工作格局,截止到今年10月份,在全县各类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工会组织324家(规模以上全覆盖),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436人,共青团组织203家,团员35518名,妇联组织137家,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209人。
二是加强“关键人”队伍建设。
通过党外代表人士和非公经济领域人才培养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出资人、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指导员和商会会长“四支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培训工作。
开展了“带头人建设行动”,发挥党员出资人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引导不是党员的出资人重视支持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建指导员履职尽责。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类商会组织党的建设。
三是促进企业党建和文化建设的结合。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出资人的综合素质,带动和提升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
充分调动出资人、企业党员、职工群众三个方面的力量,更加自觉地把企业党的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为非公有制企业可持续发展凝心聚力,助推企业科学发展。
四是推动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
通过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已建党组织能够正常开展党的活动和党的工作,并积极探索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实质作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出资人为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企业党组织、党员通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赢得出资人的认同、支持。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平安企业建设。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天眼”工程的总体部署和县综治办的具体要求,我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进一步加大“平安企业”建设工作力度,为做好该项工作,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中推行不驻会副会长企业主体作用的实施意见》和《东平县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在安全生产、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资协商机制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基本达到各项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制度、有措施,有实效的“五有”要求,其本实现企业治安状况良好;企业关系和谐;企业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最终目标。
一是人防技防相结合,大力实施警企联动机制。
2013年以来,我县各类非公企业,尤其是企业聚集的园区,商贸市场等密集场所,以及各企业主要厂房、仓库、路段、街道、交叉路口都安装了治安监控,全县以公安局为依托,建立城、乡、村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监控信息平台,实现了全县各类非公企业和大型商场、宾馆和重点商户等治安防控技防体系的全覆盖。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细化了实施了各类工业园区及各类商贸市场驻警制度,完善了警企联防联保及巡逻治安防控体系。
实现了各工业园区警灯闪耀、特巡警与企业安保巡逻联防的制度化、长效化。
截止2013年10月底,我县工业园区、金汇市场街、接山工业园、东平街道工业园、彭集工业园等县乡两级园区公安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了各类非公企业设立警务室的警企联保的目标要求。
二是健全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网络。
2013年以来,由我县新型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我会与司法、工会、妇联、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协商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各乡镇(街道)争议办公室(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和各企业争议办“三位一体”的联合调解组织网络机制,大力实施流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厅工作,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的相互衔接,共同做好争议处理工作。
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县各类工业园区机构、14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建立劳动争议办公室(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全县各类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派驻州城街道、银山镇、梯门镇等巡回劳动仲裁厅4个,调解和仲裁涉企劳动人事纠纷案件51件。
取得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人访案件为0,个访案件下降30%的显著成绩。
四、着重加强调查研究和基层基础工作。
东平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自成立之初就将深入企业一线、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
今年以来,东平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在加强调查研究和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成效明显。
一是开展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根据年初的安排,党工委组成3个小组进行了“百家企业”大走访调研活动,活动中,发放各类生产经营、人才需求等问卷4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110余条,梳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问题54件,形成调研文章15篇,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意见建议材料3份,全年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活动7次(其中两次是与园区管委合办),全县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受教育1100余人次,联系山东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发展研究院)等专家来我县就涉农企业转型升级进行把脉指导,协助瑞星、光大、东岳等企业落实信贷资金2.6亿元,帮扶小微企业解决贷款3200余万元,积极向东平农发行、农村合作银行推荐姜仔鸭公司等20余家会员企业进行授信。
走访活动中,我们不断健全完善会员企业信息库建设,依托金融办和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细化各会员企业的诚信监管体系,积极搭建非公企业信用信息互享平台,大力实施银行授信动态监控制度,在广大会员企业中着力开展以构建 “监管考核、自律评价、结果运用”为主要内容诚信服务体系,及时公示日常监管和自律管理中发现的违规失信行为。
二是推进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按照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的工作制度,组织推动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难题、办实事,创新和拓展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和途径。
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团结带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继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五、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
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感恩行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挖掘、提升光彩事业“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核心理念,致富思源,回报社会,积极投身感恩行动和光彩事业、慈善事业。
今年以来,我县东岳、儒原城市广场、东顺、光大等企业在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各企业先后设立“科技创新”“八里香优秀学生”“十佳孝星” “十佳学子” 奖,各企业党组织广泛开展了“进职工门、知职工情、暖职工心”活动,为职工配置工作班车、职工子女上学班车、建职工保障房、为职工父母发放养老金等,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提升了企业职工幸福指数。
我们把“感恩行动”作为“两个健康”的重要载体,通过捐资助学、帮助“三老人员”改善生活条件等活动,使部分老人和困难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在感恩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荣获利比里亚第三届“金形象奖”,为国家争得荣誉的我县工商联副主席、沃而丰新能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得朋;以四通农机宋有峰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助学”“助贫”的非公企业先进典型人物;以永康商贸有限公司赵永康为公益之星的先进代表人物。
截止11月底,全县非公企业通过捐资助学、扶贫、帮村等各类活动向社会捐资635万余元。
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江苏省社区条例写读后感
5月12-13日,枣庄市司法局在薛城区党校举办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领导和干警参加了学习培训。
这次培训的目的是为全市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将本市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山亭法院刑庭马庭长、监狱狱政科吴科长、省厅吴处长、心理学专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共40条,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实施办法》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起重要作用;对社区矫正良好运行与进一步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不同角度、不同工作职责、不同矫正对象讲解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知识,本人受益很大。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起源与意义社区矫正起源于西方国家,其产生与发展深受早期启蒙思想家和近代新派教育刑理论的影响。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各国都在不断进行刑罚制度的创新,尝试用最有益的方式处理犯罪和犯罪人,社区矫正就是这样一种刑罚方式的探索和实践。
从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刑罚制度已经从以监禁刑为主的阶段进入了以非监禁刑为主的阶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在我国,于2015年司法部成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对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社区矫正的有关经验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关于改进和完善我国是社区矫正制度的研究报告》,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提出了初步设想。
2015年8月,上海、北京在全国率先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山东六个省(市)先行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拉开了新世纪我国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帷幕。
2015年我国又新增12个省(市、自治区)作为社区矫正的试点省份,2015年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迅速,覆盖面稳步扩大,社区矫正人员数量不断增长。
2015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制度明确的进行了规定,至此实施了八年试点工作的社区矫正制度正式成为了刑法的法条,为我国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根本上的法律依据,这对我国的社区矫正的发展、完善、成熟有着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社区矫正的实践的发展表明,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矫正相对应的刑法执行活动,相对于监禁刑矫正而言社区矫正对社区服刑人员具有惩罚、教育、塑造、感化、治疗、控制等多种社会功能。
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让明显对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安置于社区范围内,与家庭社会保持密切联系,经过帮助矫正使其重新悔过,完成在社会化过程,不仅有效克服了监禁矫正所带来的各种消极后果与交叉感染。
而且体现了党和国家、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对犯罪的人性关怀,使犯罪对象积极主动的接受教育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面规范了社区矫正从适用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到解除矫正整个工作流程。
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要求和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
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社区矫正的负责部门与适用对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及协作机制,强化了检察监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必须依法执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同承担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职能。
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置于社区范围内进行教育、矫正的罪犯。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了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裁定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实施办法中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社会服刑罪犯执行方式作出了特别规定,由司法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其遵守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而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
三、社区矫正的相关程序1、法律文书的交接。
人民法院在社区矫正对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生效后的7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的各类法律文书及有关材料寄送至矫正对象居住地司法所,并要求矫正对象在法律文书生效后7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
2、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
社区矫正对象要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生效后7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办理登记手续,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接受社区矫正。
3、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与管理。
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
4、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
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小组,针对矫正对象犯罪原因、现实表现、心理特征和矫正期限,制定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3篇】社区矫正心得体会3篇。
通过定期谈话教育、心理咨询、参加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
社区矫正对象要定期向居所地司法所汇报思想及工作生活情况。
5、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助服务。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协助矫正对象解决个人就业、家庭、社交的问题,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提高矫正对象适应社会的能力,避免其重新犯罪,为矫正对象正常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6、社区矫正的考核与奖罚。
社区矫正对象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予以警告、治安处罚或提出收监执行、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的建议。
7、社区矫正的解除。
司法所对矫正期限已满,且矫正期间未重新犯罪,遵守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应当及时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并予以宣告。
社区矫正对象因重新犯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或被收监执行的,自羁押或收监之日起,自动解除社区矫正。
四、我国社区矫正的效果据统计,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试行9年来,各地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2万人,累计解除矫正51.2万人,已解除矫正人员中,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1%,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全国现有社区矫正人员38.6万,每月净增8000至10000人。
矫正质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保持在0.2%的低水平。
全国目前已有27个省级司法厅(局)和71%的地(市)、61%的县(市、区)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司法部要求,还没有建立社区矫正机构的省,要抓住中央批准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契机,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各地普遍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协助的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队伍不断壮大。
目前,各地重视全面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落实衔接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
通过公益劳动、心理咨询、个案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等多种教育、监督、考验措施,教育矫正社区矫正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教育基地和就业基地等,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五、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一)社会管理创新中敢于正视问题、总结经验、大胆创新、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认真借鉴境外相关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先行先试,顺应当今世界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法律体系的完善。
(二)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做到严格管理、教育矫正、监督考察,健全应急措施等工作。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发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
大力加强社区矫正能力,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三)社区矫正工作坚持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理念、目标和策略,将社会管理的理念和要素融入到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之中。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坚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刑事司法制度的原则,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
普法用法心得体会400字
县区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计划2016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整个“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根据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科学规划,不断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普法为民,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与方法;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深入贯彻三项重点工作,仅仅围绕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加大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需求的普法力度;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公室《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要创新形式,注重方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加快“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制定措施,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1、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成绩,大力推广“六五”普法工作经验。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要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的困境与难题,探寻解决这些困境和难题的方式方法,制定新形势下“七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准备工作,进一步整合普法工作资源,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法调的支持与配合,使人、财、物在“七五”普法工作中得到有力的保障,实现与“七五”普法的无缝对接,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做好动员部署,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动员,加快工作部署,营造良好普法氛围与舆论环境。
2016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公室将制定下发全区2016年普法检查验收各项指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区“七五”普法的实施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
三、围绕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继续加大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大力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思与法治观念。
2、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3·15”、“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全区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实行“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做实”的方法,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1、提高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与法制讲座,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2、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
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组织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下乡活动,散发学法手册,建立好社区(村)民法制教育基地;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我区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的特色工作。
3、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青少年学生能听懂、能记住、能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部分师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和我去军山普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发挥我区七个普调基地的作用,着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利用我区七个普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在每个基地成立调解委员会,采取诉调结合、普调结合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促进普调基地工作常态化,确保每个基地每个月开展一大一小两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军山普法教育基地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各普调基地到军山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教、交流学习、用法体会等活动,并举两期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采取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的“七五”普法进程。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做好7个普法行政机关的带头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执法能力培养,提高行政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水平;6、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图片巡展、法律咨询、现场开庭、以案讲法等生动具体、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拓展普法工作外延。
五、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创建“法治开发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根据省、市普法《关于开展法制城市(区)创建》的具体要求,我区各级党委和各派出机构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开发区”的创建工作,要积极完成省、市区普法及上级普法机关交给的普法工作任务,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为我区“法治开发区”提供组织保障。
2、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依托普法宣讲团,整合一切普法资源,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做好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农民工法制宣传,培养一批普法骨干,充实普法宣讲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为创建“法制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3、在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结合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创建活动。
总结2010年创建经验,为2016年综合治理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学校七五普法工作计划根据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法理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16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2016年,我校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今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校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和促进我校稳定。
一、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今年,按照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六五”普法及验收工作。
紧紧围绕全市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总结“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
加强领导,抓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
要把启动并实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坚持和完善我校的各项学法制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1、学校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咨询等形式,提高干部教师学习的针对性。
教育行政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学校一定要将干部教师学法用法作为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保证学法用法工作的经费、资料、时间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教师普法合格证制度;要把干部教师是否具备必备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事,作为干部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情况与考核评议、任职、晋级结合起来。
对干部教师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和考试结果将予以通报,个人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邵伯中心小学2016.3水务局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计划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
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和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启动,推进普法依法工作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局属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认真依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把“七五”普法启动年的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为“七五”普法开好局,为创建法制机关、法治社会,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201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如下:一、明确职责,建立机构。
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决策、布置和安排;水政科负责组织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水务局成立以局长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相关计划,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科、室、队、站、中心负责人,本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
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在于推进依法行政。
目的于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依法治国目标。
各科、室、中心、站、队全体工作人员,务必深入了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广泛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三下乡”活动、行风热线”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简报板报、报刊专栏、宣传车、横幅条幅、上街摆摊设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节水维护知识,不时增强广大市民的水法制观念和节水维护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珍惜水、维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自觉服从于水资源、水土坚持、水利工程、河道砂石、防汛与抗旱统一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不时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搞好自身学习培训。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培训2次以上。
各部门要灵活安排时间,2016年。
组织职工集中学习讨论,并鼓励职工积极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
同时,要协调好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保证在2016年底前,完成行政机关在编人员全部培训任务。
全局兴起学法之风,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逐步建立懂法律、守纪律的行政管理队伍,为建法治政府、法制机关打下基础。
四、切实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水政科要强化管理和监督,各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细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
及时了解工作机构依法行政情况,及时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决策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因工作组织不力,出现社会影响恶劣、妨害社会稳定,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决策人和行政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法律权限界定清晰。
立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市201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局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全面落实“七五”普法,立足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立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时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切实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制。
确保行政行为和行政决策规范性、合法性。
我要普法宣传的资料
可以参考一下 12月3日,无锡司法局组织文艺团体,在二泉法治广场进行法制文艺表演。
歌曲演唱、滑稽戏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图为无锡市滑稽剧团的演员在表演防诈骗题材小品《婚托》邓煊 陈瑜摄 服务三农 关注民生 开展主题鲜明法治实践活动 “服务三农、关注民生”是江苏各地关注的重点。
南京、徐州等地广泛开展“关注三农、服务发展”的调查和法律咨询等法治实践活动,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和城区内农民工聚集地,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民主管理等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掌握和了解涉及“三农”的热点问题和当前农民工最迫切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
无锡市全力开展法律服务新农村系列活动,组建服务新农村律师志愿团、开设新农村法律服务网站、选聘百名法律村官、组织百场法治文艺汇演进乡村、开展千村法律服务结对和千名公务员送法进村等活动。
全市有700多个村与法律服务机构结对,80%的家庭收到法律服务便民卡。
宜兴市编印的30万册法律常识读本免费发放到全市农户家里。
连云港市组织相关部门重点针对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劳动法宣传。
兴化市政法部门和金融单位针对民间借贷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举办民间借贷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现场发放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姜堰市的262个村民法制学校成为农村法制宣传的有效平台。
内容广泛 形式新颖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精彩纷呈 “12·4”全省法制宣传日期间,江苏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普法对象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省委宣传部、省级机关工委、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司法厅联手组织开展省级机关“万人学法竞赛”活动。
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宿迁等市也分别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省级机关组织实施了“2008年省级机关厅局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泰州市委中心组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讲座;盐城市举办“依法行政,优化环境,向社会承诺,请人民监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大型电视访谈活动”。
镇江市实施“普法驻村、入厂、进校园工程”行动,“农民普法宣讲团”、“职工普法宣讲团”、“青少年普法宣讲团”、“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团”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巡回报告”等活动。
盐城市组织开展全市10万农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面实施全市公务员“法律知多少家家到”活动。
淮安市全市政法机关驻村“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赴全市1607个村开展法制宣讲活动。
常州市举办以“法治文化铸和谐”为主题的推进“法律六进”,普及法治文化的宣传活动。
南京市相关部门在白下区联合召开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观摩会”,交流推广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做法。
南通市开展“百千万”广场宣传咨询。
市、县、乡三级联动,组织以“共创和谐、服务民生、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全市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千组咨询人员开展为万人送法。
连云港市赣榆县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提升效能”为主题的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比赛;开展一次以农村法律法规政策为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举办一期法治文化座谈会;开展一次深入企业送法活动。
扬州市邗江区开展了涉农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制书画大赛、法制灯谜、法治文艺进乡村授旗仪式等活动。
仪征市在盛成法治文化广场举行了为法制志愿者颁发聘书、为“民主法治村(社区)”授牌仪式,现场开展有奖法律知识问答,场面十分火爆。
广泛发动 条块结合 掀起全社会普法教育新高潮 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中,江苏各级各地大力协调、积极配合,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省法制新闻协会联合省市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质检机构,举办2008年度江苏“依法质量维权环省行”活动,省、市42家行业协会领导和在宁知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出征仪式。
12月4日,在苏州市开展了“依法质量维权环省行”现场活动,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现场接受用户投诉举报,质检机构现场免费检测咨询服务,品牌企业现场免费维修服务,开展诚信宣传。
南京市司法局与市广播电视部门协调,组织开展了法治动漫创作作品展播月活动,在地铁、公交的移动媒体上进行集中播放。
苏州市和移动公司联合尝试开办了“掌上法律学院”,以动态短信、法制漫画、法律知识讲解、案例释疑等形式,向移动用户宣传法律知识。
泰州市在泰州日报社网络平台上开展了法制宣传“网络对话”,与网友面对面交流。
并利用移动通信信息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群发“12·4”法制宣传标语,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作宣传短片,在楼宇电视上不间断的播放“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当天,还开通了泰州普法网。
灌南:打造“三位一体”新平台 在灌南县,“要学法,找司法;要懂法,进广场;要用法,走长廊
”成为市民休闲时的口头禅。
“12·4”法制宣传日前后,县司法局精心打造广场———街道———社(居)“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好戏连台。
坐落在灌南县中心的英雄广场是居民休闲聚集地,县司法局投入10多万元新建了5万平方米的灌南县法治文化广场。
广场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广场环形走道的法制宣传长廊,共制作了26个52面的法治宣传牌;第二个层次为相对固定的标志牌、灯箱,主要内容为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法律原则、法律条文、法律名言警句等;第三个层次是开展部门法治文艺会演、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公益活动。
县司法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化局,将县城区的广场文化活动排出12场演出序列表,分别由县建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12个部门承办,各部门独立举办不少于100分钟的、适合广场表演的法制宣传内容的节目对群众演出。
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司法等部门联合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免费送法送资料活动、组织老年演出队开展小型法制文艺演出、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
灌南悦来集美食一条街号称“苏北的美食城”,是来灌南投资客商餐饮休闲的集散地。
灌南司法局瞄准这一特殊区域,创新载体,开展法治一条街建设活动。
投入30多万元购置法治宣传电子大屏幕,每天播放法治宣传片、标语和法治小品、漫画等,使人们在餐饮休闲氛围中接受法律法规教育。
在街道门面制作法制宣传公益栏、设立法治宣传墙,将居民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以问答等形式刊登上墙,一季度更换一次,做到期期有新内容、期期有新看点。
县司法局还开通局长热线和QQ视频对话,定期或不定期与群众进行学法用法互动交流活动。
同时开展了“文明经营店、守法经营户、无假货摊位、诚实守信点”创建活动。
普法志愿者“送法进社区”、培育法治示范村是灌南县普法又一新平台。
县司法局以开展“送法进社区”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300多名法制宣传员和志愿者进村入居把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办进居民家门口,向居民、外来人员发放自编的法律宣传小册子和漫画等资料,现场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竟答,法律咨询等便民服务,深受居民欢迎。
祝家奎 吴江:法制宣传活动精彩纷呈 今年12月4日是第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江苏省各地、各部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从11月中旬开始,吴江市在全市范围内以镇、区和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形式,组织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鲈乡二村社区人潮涌动,悬挂在社区广场上空的“律师进社区,法律伴我行”广告横幅格外瞩目。
来自市司法局、市机关有关部门、松陵镇、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法制宣传队伍和南邮吴江学院的20多名法制宣传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面向居民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平望镇司法所在新世纪文化广场影剧院举办的“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也热闹非凡,平望镇机关等6个队参加了竞赛。
12月4日下午,“2008年吴江市法制文艺汇演”在繁华的市中心城中广场拉开序幕。
10个镇(区)以第五届“十镇联动”文艺巡演为基础,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将工作中遇到的典型事例作为原型集体创作了11个法制文艺作品,由当地群众和外来务工者组成的演员阵容,通过小品、戏曲、歌舞等形式艺术地展现了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学法用法的场景。
市法制艺术团自编自导的大型法制歌舞《和谐中国》,以其巧妙的唱词、新颖的舞蹈将法制文艺汇演推向了高潮。
吴江市司法局局长卜兆勇介绍,这次市司法局采取4大举措推进“12·4”法制宣传。
一是开展“法制月月讲”。
借助市图书馆“垂虹讲坛”平台,邀请专家、学者开堂授课,向市民宣讲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二是举行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在巩固原有法制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从普法宣传经费中拨款7万元筹建新的市级法制教育基地,为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法律实践活动开辟新场所;三是举办残疾人法制讲座。
联合市残联,在全市开展了残联干部、残疾人代表及有关人士法制轮训活动,全市共举办了23场,市司法局副局长桂其荣9次赴基层解读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近两千余名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听取了讲座;四是加强“一报两台”法制宣传。
《吴江日报》刊出法制宣传专版、专栏;吴江电视台“法治吴江”栏目制作了“12·4”法制宣传特别节目;吴江人民广播电台连续播出法制新闻30多条。
“12·4”当天,市司法局还联手吴江电信部门开展了全市法制宣传短信免费发送活动。
全市万名电信手机用户都收到了法制宣传短信。
吴木圭 蒋晓梅 沈芸 启东: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对象 启东市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创新形式,建立网络,新招叠出。
针对领导干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机关公务员这3个层面的不同要求,分类实施,“三考并举”,以考促学。
对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人大任免的干部统一进行任职资格法律知识考试,全市159名正科职领导干部均通过考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法律知识考试,1628名应考对象有1563人通过考试,65人因未通过考试而被暂停行政执法资格;对全市3002名机关公务员每月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自学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档案,学习程度和水平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
目前,“您不依法、法不依您”成了该市许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座右铭。
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
一是建立个人述学制。
要求所有参学对象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详细汇报个人的学习情况。
包括对学习的认识和态度、计划与进度、心得与体会,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党(干)校培训和业余自学情况,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努力方向;二是建立单位评学制。
在个人述学的基础上,由各单位定期对个人学习活动展开评点评比,并设立“优秀”、“良好”、“合格”、“较差”4个档次;三是建立考学制。
由市考学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市各单位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两先一优”评比和文明单位、党建工作先进、五星机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启东市全面启动普法辅导员培训工程,从上到下构建“三级”普法网络机制。
市司法局聘请50名法律工作者,成立了市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镇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各农民法制学校,开展以宪法为主,包括刑法、婚姻法在内的56部法律法规的巡回宣讲活动,先后举行了200多场次,受教育者达两万多人次。
各镇乡经过层层推荐,将一批掌握一定法律知识,且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普法骨干推荐为农民法制学校的老师。
各村又推选出300多户了解法律、威望较高、群众信任的农户为“法制文化户”。
实施农村普法“百、千、万”工程,即:50名普法讲师落实百场法制宣讲任务;百名镇(乡)普法辅导员,每人在农民法制学校上好10节课,落实1000节法制课任务;300多户“法制文化户”,每户培养10家“法律明白户”,以每户3口计算使全市拥有近万名“法律明白人”。
市司法局联合劳动局、总工会、安监局等十多个部门,重点选取了39家企业作为法治企业试点单位,通过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学法规范;为企业职工编写维权实用手册;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法律咨询;结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合格)企业”创建,全面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的新型劳资关系;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防范法律风险等5大举措,不断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平安发展。
据统计,今年以来,各涉企部门先后印制6万多本的宣传文本和热点解读,组织500多家企业,共2.3万人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组建了40个职工维权工作站,到企业开办法律咨询6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件。
面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的现状,启东市依托现有家长学校阵地与师资力量,动员学校老师、社会热心人士、普法志愿者、巾帼志愿者、“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担当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利用假期,组织返乡家长与留守儿童共同参加社区义务劳动,上街宣传交通法规、担当环保小卫士等法治实践活动,关心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据了解,该市已在全市48所中小学开设“临时家长”培训班76期,聘请代理家长3216名,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实践活动209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许瑞华 陆允如 芮海敏 泰州:法制宣传采用网络对话 12月3日,泰州市司法局和泰州日报联合推出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网络对话。
参与对话的有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以及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话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泰州、平安泰州建设话题与网民朋友进行交流。
高纪明在回答法治泰州工作最重要的环节和缩小泰州与省内的其他城市相比的法治水平时说,建设法治泰州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说到底,就是要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养,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泰州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有的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的影响。
如基层执法评议工作、民主恳谈会、律师参与信访等做法都富有创新,成效明显。
泰州市领导班子认识到,今后必须进一步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泰州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促进司法公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加强法制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更加注重民生问题,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于民,努力建设一个法制健全、政治稳定、百姓安宁、社会和谐的法治泰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