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警示教育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银行警示教育案例学习心得体会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基层机构案件濒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其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
如何通过剖析案件成因,从源头上防范银行案件的发生,是各级银行机构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通过对《代价》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结合自己在银行多年工作的体会,在案件的防范对策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端正经营理念,促进银行业务稳健、快速发展。
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早已明确了的经营指导思想。
银行各级经营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抛弃只求规模、不讲质量。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建立和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筑内部稽核、委派会计主管、业务检查、风险管理、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的风险抵御防线,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和落实各级分支行经营管理责任,推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案件频发的机构负责人要实行引咎辞职制度。
(三)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银行机构要把每一位员工都当作主人和价值创造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薪酬、晋升等激励办法,为员工搭建稳定的、通畅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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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
这个月,我参加了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讲座和法律知识的测试活动,由于听课认真,考试成绩优异,受到司法所领导的表扬。
同时,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作为矫正机关的司法所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看待,让我这个“犯罪人”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人性化”。
我要自觉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配合司法所工作,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积极参加社区服务等公益性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早日回归社会,报效社会。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450字
择善而从 慎走—— 中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沂源县实验中学25.7 徐统乐今天日炎炎下,实中举行了法制教育报告会,请来了市劳教所王所长与三名典例犯人来此做了报告。
那些犯罪人员有的是交友不慎,有的是父母溺爱,有的是家庭贫困,一切种种原因,使他们从一般违法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在社会上的危害,使青少年受影响,遭受诱惑,走上深渊。
有的是不良交往,使他们结伙斗殴,偷窃抢劫。
从这里看出,我们周围的环境并不是太好,一些人中也有好友也有坏友,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保持一种清醒头脑,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使自己在社会生活交往中不断完善;好朋友又是我们一生的财富,有利于我们的学习与生活,这要求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交往,交益友,择好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坏友,对我们多么无益。
这就要求我们提高识别和理解能力,拥有一双火眼金睛识天下,使我们不会被华丽的外表所迷惑。
同时注意良好习惯的培养,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这样一旦形成孤傲性格对自己危害甚大。
我们要努力学习法律意识,掌握法律法规,明辨是非善恶美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坚定守法,坚决抵制诱惑,以免涉入非法行列。
此外,我们要认真履行公民之义务,遵纪守法,同时要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人生的关键,在于把握自由人生,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努力学习,再创佳绩,精心规划好我们的人生
铁路局三级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入路后的岗前安全培训,包含站段级、车间级和班组级等各具针对性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是作为铁路员工首先和必须掌握的一般安全常识和岗位安全知识。
如何开展警示教育,不能只学陈杨周案例,最主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近年来,为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增强预防职务犯实效性,让廉洁伴随每一位干部,让阳光洒向所有公务员,安岳检察院创造性地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建立了全省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室,通过形象直观的图片、具体生动的视听资料、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警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实现了警示性、震慑性、教育性的有机结合,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安岳电台、电视台、资阳电视台、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正义网、检察日报等都作了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我们的作法是:一、领导重视,建立一个组织。
腐败现象,严重影响执政党的形象和国家法治的统一,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政治稳定。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对于腐败现象,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医学亦强调不治已病治未病。
为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作,我院高度重视预防警示教育,成立了预防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协作配合,构建一套机制。
我院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预防警示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县委的领导下,立足检察职能,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与县纪委、监察局、直属党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建立了预防警示教育的工作机制-联席会制度,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联手预防。
首先,建立基地,为预防警示教育提供载体。
与县纪委监察局合作,联合建立了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室,地点设在检察院,警示教育室收录了近年来发生在我县的部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悔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法条,警示教育期刊、手册、光蝶、磁带,图文并茂、画面精美、内容翔实,集弘扬正气、反面警示、法规简介等综合教育内容于一体,全方位展现了预防警示教育功能。
与县委党校合作,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基地,为预防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场所保证,成为反腐教育的特殊课堂。
其次,协作配合,联手开展预防警示教育。
县委党校,是党员干部成长的摇篮,直属党委是党员的家,纪委是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机构,组织部、宣传部在反腐倡廉中都存担着特殊的职责。
为了让的人能够适时接受警示教育,我院与上述单位和部门建立了长期的联系,他们积极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前往警示教育室接受警示教育,我院为反腐败教育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方便。
如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院主动与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室联系,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到警示教育室接受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此次活动受到了县委、上级检察院、市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据统计,2003年以来,到我院警示教育室参观的有3300多人次,受教育人员有党群机关、政府部门领导、也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也有集体企业负责人、一般干部、普通老百姓,有本市县的,也有外地市的。
三、预防教育,抓住一个关键。
教育从本质上讲是要深入心灵深处,产生感化作用,其主要功能是教化。
当一种不良欲望出现时,外部的约束力量和内心的自控力量同时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而教育需要外来的各种灌输,是要引导控制人的心理活动、心态变化,消除邪念,节制欲望。
因此,我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重视预防警示教育对人思想的钳制作用。
一是在从未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室,观看图片展览和电教片,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现象对党的危害,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从点滴做起,才能自觉做到不为私心失节、不为玩物丧志、不为名利失德、不为懈怠误事、不为短视毁业、不为权重傲物。
二是在已经发生了职务犯罪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个案预防,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活动。
让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触动每个参观者的心灵,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强化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自觉性,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参观者表示要倍加珍惜工作岗位,增强法纪观念,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起到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四、工作开展,贯穿一条主线。
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中,我院始终贯穿一条主线,那就是以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主要教育对象,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新提拔干部又是教育的重中之重。
因此,我院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结合具体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及后果,使受教育对象对预防职务犯罪思想上有认识,行动上有措施,工作上有远识,工作中时刻警醒,坚持从源头预防,增强对腐败的免疫力。
五、警示教育,突出一个实效。
为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防止教育活动走过场,我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了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预防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请进来,即受教育者直接到警示教育室参观,通过观后留言和心得体会,反映参观警示教育室的真切感受,其中有思想交流,有善意提醒,有人生感悟。
如相关领导参观后,写下了名利淡如水,民心重如山的观后感言。
县农业银行组织全体职工参观了警示教育室后,每人写出心得体会,并上墙公示,这一活动取得的实效得到市行的充分肯定。
二是配合预防单位,组织人员参观监管场所,利用服刑人员现场说法,直观现实地教育参观者珍惜自由,慎用手中的权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自觉抵制和远离职务犯罪。
三是走出去,院领导应邀前往相关单位上法制警示教育课,针对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以案说法;检察干警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学校,采取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警示宣传,使警示教育的渠道实现了由静态到动态的拓展,把一个警示教育室变成了多个警示教育室,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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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月日××区委召开全区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动员会后,我乡利用去冬今春的农闲时间,在全乡上下开展了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狠抓了“宣传、培训、学习、讨论、督查”五个环节,收到了良好的实效。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确保反邪教工作深入开展⒈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年月日,我乡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布置全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对全乡反邪教工作的步骤、方法及人员作了专门的安排,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蓬开委发号文件),各村及各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会议明确了全乡反邪教工作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各村及各单位由党委书记或行政一把手负责,其他成员各自分工协作,确保了全乡上下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格局,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达到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⒉强化宣传,深入人心。
反邪教工作的重点,主要是让人民群众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邪教的本质及其危害性,从而进一步远离邪教,做到自觉抵制邪教。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反邪教工作收到实效⒈强化培训,组织学习。
⒊完善机制是保障。
银行客户经理合规回头看心得体会(3篇)
银行客户经理合规回头看心得体会(3篇)银行客户经理合规回头看心得体会(3篇)合规大行动教育活动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具有金融特点的教育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治理制度和组织形式,是银行治理经验方式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念,集中体现了银行员工的价值准则、经营观念、行为规范、共同信念及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推动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以下关于银行客户经理合规回头看心得体会三篇银行客户经理合规回头看心得体会根据省市行案防教育工作要求,我行组织全员观看了《合规操作案件防控警示教育专题片》,片中所选案例大部分发生在基层营业机构,涉及不同操作岗位和业务环节,暴露出一些机构在业务操作、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观看这些真实案例让我再次明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个道理,告诫自己案件就在身边,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但是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遵守岗位职责,遵守“八不得”、“双十禁’等各项规章制度,合规操作,案件就可防可控,就能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下面我就观看《合规操作案件防控警示教育专题片》后谈几点观后感想:1、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我们必须拥有爱岗敬业的责任心,责任心是一个人从事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必备的道德修养。
没有责任心的人工作懒散,见异思迁,不履行职责,就会失去诚信和信誉,就会走上犯罪道路。
2、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对重要业务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