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里有关于企业对于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具体规定么?
劳动法当然有相关的具体规定 现在摘录如下: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提示:在你说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你女友到企业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如果结果不能让她满意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农电工是国家工作人员吗?在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供电所上班的农电员工,算是国家工作人员吗
农电工,包括供电工都不算国家工作人员。
有关解释(具体出处也不清是讲课中学习内容),只要是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人员,在纪律要求上是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致的,即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即同国家工作人员按照行政纪律予以处理。
供电所个人廉政自我评价
2005年,我公司按照市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任务,以深化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等企业日常管理的深度和执行的力度;以三项工作格局为内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力求监督机制和工作创新;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争取有所突破;以贯彻公司党委决策,服务中心任务为己任,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作用于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全面落实盛市公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任务,从规范管理入手,突出“四个重点”和“一个结合”,加强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保驾护航,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我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和谐团结的局面正逐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举措、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对公司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安排,督促和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党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及时进行调整,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二是相继制定下发了《xxxx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关于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的通知》、《xxxx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保证金考核管理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具体规划、全面部署,并将其纳入党委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
三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确定各基层单位、机关各支部和多经企业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在此基础上,公司党委书记xxx、总经理xxx分别与 25个乡镇供电所、鑫鑫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定了《xxxx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是公司纪委将责任目标分解、量化,提出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四大方面的工作措施,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内容,列出18项工作要点,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监督制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狠抓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
(2)健全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3)全面实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今年以来,我公司党委、纪委按照市公司党委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有关要求,结合谈话对象的工作岗位,采取直接谈、集体谈的方式,截止到今年9月底,共对新提拔的12名正股级干部和14名副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与新任干部如何尽快适应新岗位、搞好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对在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轻微违纪或可能造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的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了加强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形成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上的闭环管理,做到了对干部监督关口前移,事前防范,使公司层面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班子成员能自律而不愿,有制度而不敢,透明化而不能违规违纪。
3、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规定 今年以来,我公司党委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党委议事程序进行规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
5月份,公司召开党委会研究推荐科级后备干部事宜以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工具车分配方案;6月份,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防暑降温费发放、伍明所建办公楼以及召开党委会研究中层干部调整和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关于口孜东矿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7月份,召开党政联席回研究作出了对部分中层干部人事任免的决定;8月份,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的决定;9月份,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退伍军人的工作安排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先教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
4、加强调研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以来,我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室负责人一起,继续认真落实《xxxx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加强了对基层问题的调研,全面、真实地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建立了一系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年度“三项责任书”的顺利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通报制度,按季对所属29个基层党支部的党务工作、企务公开、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结合检查情况召开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分析会进行通报;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结合市公司“551工程”,在今年的4、5、9月份重点对25个乡镇所开展了“五查五找一整改”自查自纠情况及宣贯国网公司“三个十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贯彻落实巡视检查制度,6月下旬对各单位上半年党风及行风建设和企务公开以及支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四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今年下半年党员先进性教育,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从基层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二)以三项工作格局为内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创新机制 1、开展两个《实施纲要》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根据市公司纪委的部署要求,我公司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两个《实施纲要》,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警钟声声》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公司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确立了教育活动的内容、对象、时间安排,明确教育目的。
今年以来,公司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了“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报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纪条规; 2、开展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活动。
3、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我公司在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找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行政工作结合点,注重抓亮点,求创新,充分展现出公司系统学先进,比贡献的强劲势头,展现出xxx农电人的亮丽风采。
一是深入开展党员身边“三无一增”活动。
即以“安全生产无事故,行业作风无投诉,经营管理无欠费,我为企业增效益”为主题的“三无一增”活动。
要求各主题单位在具体活动中要树立和打造诚信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避免和减少行风投诉事件的发生,“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是努力学习先进性,推出星级电管员。
我公司在抓好“自选动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学教成果转化工作,下发阜农电发[2005]19号文,在公司营销系统开展“营销每月一星”评选活动。
三是主动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帮扶基层活动。
通过先进性教育学习,我公司机关党员干部达成一致共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基层活动,他们利用周休时间下到卅里铺、辛桥、行流、西湖等供电所,从安全经营、基础管理、工程档案、职教培训、党风行风建设、先进性学教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现场交流指导,提高了供电所整体管理水平。
四是真诚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五是开展征集廉政格言警句活动。
提炼出有代表性的廉政格言警句并印发到每个党员干部手中。
目前, 通过我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良好的廉政精神面貌辐射,通过在开展学习先进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中自觉深入客户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了客户群众的良好口碑,树立了xxx农电人的良好形象。
4、开展“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
市公司党委《关于在全市供电系统开展“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公司党委中心组立即组织了学习,召开专题会,对通知精神进行了及时转发,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同志为组长、总经理xxx和纪委书记xxx同志为副组长的“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领导小组,提出六项具体要求,并结合各支部实际,制定下发了《xxxx“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实施计划》,明确了开展此项活动宣传发动、宣传落实、总结上报等三个阶段中的活动内容计划、时间、主管领导、协管领导、主办部门、执行单位、活动牵头人和参加人员的安排。
目前,我公司系统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宣传,活动气氛已初步形成,所属各基层支部按照公司要求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决定》原文,并结合实际,组织讨论。
同时,公司结合10月份“供电所所长竞聘”总体工作安排,已把对“新任职的中层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廉政谈话”列入“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重要内容之一。
(三)以目标管理为手段,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力求有所突破 乡镇供电所党风廉政建设是工作的薄弱环节,同时也是工作的重点层面。
今年以来,我公司针对所辖25个乡镇供电所现状,公司党委领导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制度,从重点层面入手,抓重点突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实地听取和察看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并收到了明显成效。
1、推行“阳光理财”,加大治理“小金库”工作力度 我公司今年以来继续落实执行“乡镇供电所收支公示、审计规定”,按照盛市公司“关于清理小金库、推行阳光理财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完善材料管理、成本开支、用户工程管理、营销业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阳光理财与事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常态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发生。
一是强化理财措施。
对各乡镇供电所收支内容进行充实,下发了“收支公示审计规定的补充通知”,结合“阳光理财”工作实际,对原收支公示表的收支项目予以细化,规范出收入项目12条、费用开支项目16条的新的格式报表,由监察室按月对报表进行监审认定并加盖公章,为监督检查各乡镇所的整改落实情况奠定了基础,增强了透明度;二是加大监审力度。
对各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物资材料管理及核算人员会计行为进行了督查,并积极配合营销部对部分供电所的抄核收情况进行了复查;三是在今年深入开展的“551工程”活动中,加大了治理“小金库”的清理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与各供电所所长签定了不私设“小金库”阳光理财承诺书及廉洁从业承诺书,对于查找不认真、整改措施不得力的供电所让其重查找、重整改,不放过任何问题;四是创新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电费回收风险责任的管理,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xxxx乡镇供电所应收电费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切实规范各乡镇供电所应收电费工作的业务流程和帐务处理,大力推进阳光理财,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确保了电费按时回收上缴,做到了月清月结不欠费。
2、加强仓库物资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进入2005年,我公司把加强各乡镇供电所仓库物资规范管理作为阳光理财工作的一项重点,清理各单位仓库在库资源,堵塞漏洞,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招投(议)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规范。
在认真学习市公司“关于县公司物资采购工程发包招投(议)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公司原招议标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对公司招议标工作的范围、程序、职责、以及纪律和处分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二是加大督查范围,对各乡镇供电所的物资管理进行重点督查;三是积极参与现场监督,对鑫鑫公司废旧物资材料的处理进行了跟踪监察;今年以来截止9月底,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共参与公司系统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议)标15次。
目前我公司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制度齐全,物品摆放基本整齐,库存物资基本做到分类建帐,仓库物资管理趋于规范。
3、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 效能监察作为避免或减少企业效益流失、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预防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企业反腐倡廉与加强企业管理有机结合的最佳切入点,因此,大力开展效能监察成为我公司的重点之一。
一是结合实际对效能监察进行重点立项。
2005年公司制定下发了《xxxx2005年度效能监察立项计划的通知》,建立了内部监察网络,规范了内部监察网络工作细则,正确选题立项,把乡镇供电所收支审计规定的落实和多经公司财务规范管理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效能监察。
二是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效能监察。
今年以来,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办公室对西湖、马寨、伍明、苏屯四个供电所的6名大集体职工兑现待遇问题进行了现场测评监督;参与用电营销部对供电所抄核收工作进行了复核监察;对鑫鑫总公司物供公司废旧物资材料的处理进行了现场监督,对物资招议标工作进行了加强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廉政协议书”;配合生产部做好了对苏集、邵营、老庄、程集、西湖、马寨等9个供电所共27个台区的农网续改工程的验收及行风工作的监察;配合办公室做好了对农电工办理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复核监督。
经过以上各项工作的监察,目前效能监察工作在我公司基本形成了广泛的参与氛围,将监督工作渗透到了各个岗位和各类人员之中,各种专业优势之间互补,对于企业管理各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找到症结,并通过分析研究,认真落实整改,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内审监督,强化监察管理。
2005年,公司监审室根据市公司审计目标管理课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内审管理工作,在制定一系列审计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突出审计效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3月份对鑫鑫总公司、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离任审计;7月份,对程集供电所所长徐海洋同志进行了离任审计;9月份,对王店供电所所长王永琪同志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截止9月份,对所属各乡镇供电所计137个台区农网续改工程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另分别对6个供电所的日常基建、修缮项目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
通过内审工作的开展,规避了经营风险,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4、抓住重点,以纠促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 2005年,我公司进一步加大对行风纠建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突出日常考核,落实责任追究,抓党风促进行风,更好地树立供电行业良好形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开展供电服务规范化知识的学习培训活动。
今年以来,我公司组织全员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网公司颁布的“三个十条”、省市公司有关用电营销规范化服务标准、农电“五项禁令”、“四到户”服务管理办法、供电服务质量事故追究办法及实施细则等,通过多种形式使广大员工特别是窗口服务员工能够正确认识和把握供电规范服务的一系列具体标准,增强做好规范服务的意识和技能,从而为行风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矗 二是建立纠风工作常态机制,真正实现企业的内外部监督。
我公司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于年初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进行了及时调整,坚持以纠促建,制定下发了“xxxx进一步加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对纠风工作的“四个重点对象”(即在基层、在供电窗口、在农村的供电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及“七个重点内容”(即执行电价政策、涉农收费、服务投诉、杜绝“三乱”、落实“四到户”、执行“五项禁令”、兑现服务承诺)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督查。
由此同时,我公司还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各级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布范围及渠道,于6月上旬自行印制了“三级供电服务热线电话号码宣传单”1万份下发到各基层供电所在显著位置进行了张贴公布,并按盛市公司要求,充分利用电费发票进行公开公布热线电话,开通了总经理热线电话,切实做好了向社会公布各级供电服务及举报电话的工作。
实行了供电服务联络方式,加强与农村客户的联系,将市公司印制的“供电服务联络卡”下发到了所辖供电区域的3728个自然村的供电服务联络员手中,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努力实现供电服务方面的投诉率大幅度下降,确保不发生行风建设的重大事件。
三是突出日常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我公司高度重视行风纠建工作,完善了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纠风工作职责,坚持纠风工作原则,在继续使用“便民服务工作监督卡”的基础上,结合开展重大节假日明查暗访活动,强化过程考核,加大了纠风工作力度。
在“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和4、6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了行风建设工作巡视检查,对抢修值班、基础资料、环境卫生、保电工作进行了明查和暗访,对抢修值班记录的闭环管理及宣贯“三个十条”兑现服务承诺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测考,进一步深化了服务内涵。
截止9月份,公司共对25个供电营业窗口进行了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进行认真查处。
公司所属25个乡镇所均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加强了行业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赢得了群众和政府的高度评价,目前公司系统各基层乡镇所已分别接受了区政府的检验和表彰。
5、重视信访举报,认真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抓信访举报,加大办案力度,查办违规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端正党风及纠风工作的有效手段。
今年以来截止9月底,公司共收到群众举报和盛市公司转办的各类投诉案件51件,调查处理51件,办结率100%。
基本上都是供电服务和电费电价等方面的问题。
对这些案件,公司领导都极为重视,并相继做了批示。
对盛市公司批转的信件都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取证,及时结案回复,并做好了案件卷宗的规范整理归档工作。
通过信访案件调查,澄清了事实,为干部使用提供依据,并严格落实了责任追究考核制。
二、对目前的状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 在充分肯定公司系统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问题,看到不足。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离上级公司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不规范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 其存在的主要原因是: (一)公司系统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工作现状与水平的横向比较仍然不平衡,某些方面的差距还较大,主要是因为对具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同,追求实效的针对性措施不同,领导干部的责任心、精神状态不同等情况造成的。
(二)公司少数单位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不请示、不报告。
少数干部政治敏感性和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情况依然存在。
有的乡镇所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规定不够规范;有的乡镇所对信访件查处力度不够,信访投诉仍然较多,违规违纪案件仍有发生。
(三)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亟待加强,乡镇供电所的财务和物资管理等规范性不够,有的比较混乱,隐患较多。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个别单位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
企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没有得到普遍重视,效能监察还未能进入常态管理。
(五)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素质教育,特别是窗口营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有待于进一步强化,要加大相关政策及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农电优质服务水平。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认真加以改进。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盛市公司制定的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细化的前提下注重落实到位,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查找、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二是继续深化企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网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四是对领导干部向职代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测评纳入常态管理;六是坚持和完善各级干部离任审计监督。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
结合本单位实际,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人性化”,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重点从五个方面着手:一是结合公司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素养、职业道德规范和表率作用教育;二是结合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开展警示教育,在继续深入学习两个《实施纲要》的基础上,从正反两个方面,运用内部网络、农电信息等多种形式,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三是结合公司系统继续开展的党员身边“三无一增”活动、党员干部帮扶基层活动及营销“每月一星”等系列活动,开展“规范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四是结合盛市公司推行开展的系列活动,坚持党政“一把手”讲廉课制度,深入开展“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切实做好“廉洁清风进家园”系列活动,按照“整两风、树正气、抓管理、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建设一支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三)扎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夯实人财物管理的基础,在严、细、实上下功夫,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认真做好清理“小金库”、“阳光理财”和物资管理工作。
一是从公司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实际出发,推行“阳光理财”,努力防范“小金库”,实现合法合理资金纳入规范管理、保持透明、阳光操作;二是加强对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工作之间的关系,明确对招投标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监督的重点内容、环节及监督的方式方法,认真落实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对已经招标的项目进行“回头看”,促进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管理;三是积极推行“聪明理财”工作,贯彻落实并执行“聪明理财”管理规定,实行“阳光理财”长效机制,在廉政方面做到可控在控。
目前,公司系统结合实际正着手制定下发有关“聪明理财”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争取不再发生“小金库”问题。
(四)抓好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工作。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紧紧围绕“三抓一创”的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握发展机遇,以改革创新的思路不断促进经营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向长远发展。
不断拓宽供电所所长选拔任用途径,通过竞聘方式将具备“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勇于开拓、作风优良”条件的干部选拔到所长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以全面加强乡镇供电所管理,提高供电所工作质量,实现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市公司关于 2005年供电所所长实行交流竞聘的指示精神,我公司已制定下发了《xxxx供电所所长竞聘方案》,现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五)加强效能监察工作。
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及具体项目监察,要紧紧贴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重点围绕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选题立项,注重过程,对效能监察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注意收集资料,并随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规范操作。
并适时开展遵守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干部选拔等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常态工作,规范企业工程物资招投标。
通过效能监察活动的开展,举一反三,促进公司系统达到效率、效益、廉洁、质量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三个十条”,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树立供电企业诚信服务形象,努力做好增供扩销工作,帮助乡镇供电所合法创收、规范运作,逐步提高农电员工的福利待遇,稳步推进公司系统及所属各乡镇供电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供电服务窗口特别是乡镇供电所的明查暗访力度,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将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其限期整改,促进全公司供电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加大供电服务投诉的处理力度,供电服务投诉进行电话随访,并全过程跟踪,发现苗头,及时处理,防止因为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向上级投诉。
对于发生投诉举报并已经查实的单位或个人,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xxxx供电服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肃处理;三是加大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视、督导力度,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落实《xxxx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每季度对各乡镇供电所进行检查一次,督促各单位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江西龙南供电公司腐败经理曾玉明有没有被抓
是否判刑
没有被抓,听说现在在信丰供电公司当副经理
请看下文件: 赣供人资〔2010〕49号 江西赣州供电公司 关于对龙南县供电公司经理曾玉明降职处分的决定 龙南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经省公司调查组核实,龙南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曾玉明在任经理期间,确实存在“滥用职权,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干部任免、农电工录用和小型基建项目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违规为他人发放薪酬,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
依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江西赣州供电公司执行力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西赣州供电公司关于县级供电公司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行政处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10年6月23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龙南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曾玉明降职处分,行政降级为副科级。
主题词: 领导 干部 处分 决定 抄送: 江西省电力公司人事董事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 龙南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各县(市、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赣州供电公司办公室 2010年7月14日印发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乡镇单配人大主任吗
您好
乡镇不单配人大主任,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
下面是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的述职报告范文,供您参考。
谢谢阅读
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述职述报告 根据市委安排,我代表镇领导班子及个人就XXXX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述,请予评议。
一、强化目标任务意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以来,XXX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孝感、汉川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以“转作风、抓落实、促跨越”为主线,以狠抓“六大工程”落实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了杨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截止目前,全镇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XXXX万元,同比增长XXXX%;固定资产投资XXXX万元,同比增长XX%;新增限上商贸企业X家;工商税收实际入库XXX多万元,占目标任务XXX%。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完善设施,狠抓“环境改善工程”。
整合南水北调土地整理、汉江闸站改造、扶贫连片开发等各类项目资金XXXX万元,全面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全年疏洗大小渠道XXXX千米,完成土方XXX万方;硬化各类渠道XXX千米;新建泵站XX个,改扩建泵站XX个;硬化道路XX千米,铺设田间碎石路XXX千米;新建各类桥梁XX座、节制闸XXX座。
2、以人为本,狠抓“民生保障工程”。
一是投资XXXX万的杨林小学整体搬迁工程已经完工,中心幼儿园正在兴建之中。
二是投资XXX万、覆盖XX个村的白鱼水厂已完工XX%,可望实现春节前杨林安全饮水全覆盖。
三是投资近XXX万的福利院改造二期建设工程已完工。
四是投资XXX万元的“垄上行”农资超市已经建成,农技服务大楼正在兴建之中,农业服务体系更臻完善。
3、美化家园,狠抓“清洁乡村工程”。
以新一轮“三万”活动为契机,多渠道筹资XXX多万元,添置洒水车、垃圾清运车X辆,板车XX台,建垃圾填埋场X个、垃圾池XX个,全镇共聘请保洁员XX名,安装路灯XX余盏,清理拆除沿街户外广告,建成“诗词楹联一条街”,镇、村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4、稳农富民,狠抓“增收致富工程”。
整合各类资金近千万元,用于辣椒基地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社员每新建一亩大棚奖励XXXX元薄膜的标准进行扶持,新增辣椒种植面积XXX多亩,社员亩平收入过万元。
通过旺盛棉业与利农棉花合作社联姻,完善社企共建模式,打造“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链接机制,吸引全镇XXXX多户、万余亩入社,社员亩平增收XXX多元。
省级棉花高产示范区更具实力。
今年杨林邮政储蓄突破X亿元,位列汉川前三甲。
5、增强实力,狠抓“财源培植工程”。
投资X.X亿元、落户市经济开发区的武汉汉鑫建材已开工建设;投资X.X亿元的武汉新天地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于XX月份成功签约;投资XXX万元的“好宜家”超市于元月份顺利开业,年销售收入XXX万元;还引进了投资XXX万元的川正凯物流有限公司、投资XXXX万元的红甜宝绿色蔬菜有限公司和投资XXXX万元的白鱼冷库。
今年XX月,成功引进总部经济企业湖北迅安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目前税收入库开局良好,年前可实现税收XXX万元。
6、稳定为基,狠抓“平安乡村工程”。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借土地整理、水厂建设、企业开工、外出人员返乡等节点开展活动、打防并举、营造声势;派出所闻警而动,严厉打击“三堵五闹”“四霸六强”等违法犯罪行为近XX起。
投资X万多元翻新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整充实信访工作专班力量。
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突发、群体性事件XX余起。
无一起赴省进京事件。
狠抓安全生产、平安创建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X次,平安创建大规模入户X次,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提升。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们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加强学习宣传和安排部署,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X次,切实履行“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经济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工作负总责,与其它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协调、一起督办、一起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各口各线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是制定了一个学习方案,二是组织了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三是举办了一次专题辅导,四是组织观看了一系列专题电教片,五是撰写交流了一批心得体会文章。
学习全会精神活动正逐步走向深入。
2、做好廉政宣传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反对“四风”教育,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有机结合、大力支持和明确要求我镇诗词楹联协会在开展活动时要积极融入廉政宣传教育的内容,在诗词楹联一条街和每期《杨柳风》诗刊上都有相当部分廉政宣传教育的内容。
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做到了廉政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村组、进农户、进街道、进刊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
3、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
党委、政府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和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都签订了落实惠农政策责任状,明确驻村干部、部门负责人、村组干部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程有监督的工作局面。
二是注重公示公开、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村务公开,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的公示力度。
对各类强农惠农资金实行阳光操作,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制定监督落实方案。
镇纪委全程参与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落实,如对粮食补贴大户进行重点核实,实地调查;危房改造、以机代牛等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在相关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后组织专班核实等,既保障了群众利益,又减少了农村不稳定因素。
4、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作风建设。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各项廉政规定,不断健全常态化制度。
一是开展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孝感XX条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文件的宣传学习,营造了良好的作风建设环境。
二是认真自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情况。
包括在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四风”、改进调查研究、会务、接待、反对浪费等方面加强管理情况。
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
今年我们全面修改完善了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机关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学习考勤、办文办会等各方面的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三公”支出明显下降,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用制度管事、管钱、管人取得成效。
5、畅通纪检信访渠道,着力做好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全年接待XX起涉及党员干部纪律问题的群众信访,对反映属实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不属实的及时化解信访人的怨气,解决双方深层次矛盾;对不属于纪委管理范畴的,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帮助解决问题,化解了很多不稳定因素,保障了地方和谐稳定。
XXXX年,全年查办违纪案件X起。
其中:严重警告X人,警告X人。
与时同时,加大了排查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线索的力度。
通过案件的查处和线索的摸排,对全镇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营造了廉洁守纪的良好工作氛围。
6、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履行职责。
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等,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间的内部监督,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如在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集体决策,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同时严格监督,镇纪委对全镇大小建设项目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
7、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
今年镇领导班子共有X名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被组织重用或者提拔,机关中层干部职务也进行了部分调整。
在调整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肃性。
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
如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等。
整个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范有序,没有违规操作现象。
三、严于律己,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作为党委书记,面对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千头万绪的工作,我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准则,努力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为。
1、强学习,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
拒腐防变是对每个党员干部一生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利益作为头等大事,把勤政廉政视为生命的第一要义,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工作中,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净化思想,树立了“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求有所不求”的价值观;另一方面,从正反典型中接受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警钟常鸣。
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养成点滴习惯,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思想上首先树立起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
2、作表率,筑牢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
我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认请自己的角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并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投入到为全镇群众服务中去。
我始终保持一股浩然正气,工作中无所畏惧,在前进的路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顶住诱惑,经受考验,筑牢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
日常生活中,我始终以自身形象影响身边的人,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不搞形式主义,不奢侈浪费。
3、带队伍,打造一支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我自觉加强对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时刻提醒大家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平时主动与大家交心谈心,该善意提醒的及时提醒,该严肃批评的毫不留情。
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今后,镇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省市纪委的精神及各项工作要求,对照检查工作作风建设方面的不足和差距,结合实际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到实处。
同时,作为党委书记我将继续自觉为全镇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带领全体干群为XXX的发展尽心尽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大家评议。
表白寺朗庄
我给你个。
你去了解更多这个垃圾的信息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看后,在现在这个社会里,还有村支书敢这样横行霸道,嚣张跋扈,我行我素。
试问生庄村的村民怎么这么懦弱呢
你们怎么不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你们怎么这么任人宰割呢
难道你们都是懦夫吗
发帖人真有正义感
现转载如下: 基本局:一,齐河表白寺生庄村支书赵金水霸着上百亩土地。
二,其次赵金旺(亲哥哥),赵金良(堂叔兄弟),赵金行(堂叔兄弟),宋家庭(文书)每户霸着三四十亩地。
三,赵金河,赵金开,宋书海,宋书论,宋广等狗腿子户每户霸着一二十亩土地。
四,普通老百姓1亩人,然后再按你家几口人将土地按00元亩年包给老百姓,象口人是二亩半,四口人以上是五亩。
五,一部分在外打工者,老人没有土地,在校大学生(宋蒙蒙,赵压光)没有土地,考上的当年被抽回。
010年,赵金水将10亩地按000元亩年卖给寿光搞蔬菜大棚的人,不知道这些身在何方啊
太霸道了,俨然就是生庄的土皇帝,生庄的执法者,生庄控制者。
记得小时候,在农村每个家庭都是差不多的。
但是现如今有的人靠辛勤的劳动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但有的人没有通过辛勤的劳动照样过着奢侈的生活。
可以说这个人一家人的生活水平早在十几年前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
我所说的这个人就是山东省齐河县表白寺镇生庄村的村支书赵金水。
他家的是0-.此人在村子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因为他的一家子人口很多,如果有村民敢出来说话哪里做的不公他就会召集他的人找上门进行殴打该村民,或者大喇叭里大谩骂该该村民。
另一个重要的条件是他的侄子是黑道中人。
可以说谁敢惹赵金水就是在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现在在生庄村的状况就是:人们都在背后议论,没有人敢站出来当面指责。
下面我可以列举此人进行贪污的一些事实: 一:生庄村的土地,他想种哪一块,然后他就圈起来归他所有了,在进村的铁栅栏里的那片地大部分都是他的。
还有此人还种植着大约一百亩树地。
像生庄窑后里的地他大约10亩,齐济河(桥背面的两边河坝),桥西岸是他和他哥哥种着,桥东岸他种植着一半。
再往西走,就是小屋后面的地他种植着三四十亩,他哥哥赵金旺种植着三四十亩。
再就是小屋后面的土道两侧都是他的树。
再往西东西沟北面的河坝他种植着一二十亩,东西土道北面他还种植着二十亩树地。
生庄绝大部分的土地都掌握在他的家族之中,像赵金旺,赵金良,赵金行。
如果按人口分他们也不过才能得到几亩而已,然而这些人起码每人都得有三四十亩地,但生庄按人口分一个人才能分到一亩地,大多数地都在他们手中,这公平吗
下图此小屋后边大约10亩地,赵金水和他的哥哥赵金旺就霸着三分之二的土地,虽然铁栅栏已经清除,但依稀还能看到几根水泥柱子。
最可恨的是他把树种在别人家的土地边上,这样的话不但造成了其他村民进出的困难,而且还遭成了树基本上汲取了别人家四分之一土地的养分,从而致使别人家的土地有四分之一是没有苗的。
小屋所在的土道左边和右边都是赵金水的树,左边的树种在别人家的地头上。
二:就拿桑树地来说,桑树地每亩要交10元的地包介。
更可恨的是地包介要提前一年交。
广大村民在还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已经把提前预支给他了。
此图土地为大片的桑树地,自己的土地都没有权利在里面种些其他的农作物来过获取更多的利润。
必须听从赵金水的安排,他让你种啥你就得种啥。
违者大喇叭里吆喝你的名并罚款,也不知道在他的字典里动不动就罚款是根据的国家的哪条法律和规定。
还有河坝等光大土地,他已二十年,十年为期限大卖土地以搜刮民财。
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活二十年吧。
我们的邻村古庙的村支书张连柱也是跟着赵金水学习卖土地。
虽说生庄村修了公路,有了自来水。
但是那是德州市下拨的资金,但是赵金水仍然按着人口,土地,宅基地三方面分别进行敛财。
你像生庄的闺女嫁到其他地方的,并在里上的。
赵金水仍然像其要00人作为修公路的资金。
当时还有德州市的不知道哪级的干部还在生庄村驻队,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同谋牟取暴利。
就在眼皮子底下他就敢胆大妄为啊
三:他们家有三个人上过大学,可以想像在农村攻读一个大学生就那么困难,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
况且,他的儿子赵宏亮大学和工作都是走关系拿买的,还有他的大女儿赵慧芝走关系买到齐河一中教书。
但是对赵金水来说绰绰有余,他们家有汽车。
汽车已经换了三辆,第一个是拉货的,第二个是微型面包,第三个是小轿车。
赵金水已经以他儿子和女儿的名义购买了几处房产在齐河宴城,还有以其家人的名义在各大银行的存款也有上百万。
我相信政府只要查处,肯定能够将此害群之马揪出,还老百姓一份安宁。
用的都是高档家用电器。
吃的都是有营养的山珍海味。
他既不开公司,又不干买卖。
劳动力就他老婆一个,听大人们说他有病活也不能干,整天就在家里开着车转悠玩。
一个一天都没有上过学的人,他何德何能有这么多,他何德何能当村支书,他何德何能领导广大村民致富,他何德何能一当就是二十多年。
竟然有如此胆量进行搜刮老百姓。
我实在是想不通。
前几天公司放假回家,爸爸给我说咱的村支书给咱买的树苗,他进的0.元一棵,卖给农民1.一棵。
但是绝大部分开春发芽时都死了。
这便是赵金水给进购得树苗,但是没有人敢找他,他即有又有势力没有人敢惹他。
更值得一提的是等你把自己的树卖掉的时候,自己是没有权利的,必须经过他卖才可以,然后赵金水每棵树提取块的所谓砍伐,过一段时间,他才会把退给你。
现在是二十一了,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如此大胆,难道他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土皇帝吗
听爸爸说过了年他还把土地里大量的土卖给了一个修变电所的大工程,足足把齐济河的西坝买了足足三分之一得土方。
难道他就不应该和广大村民商量一下该不该卖,卖了怎样分配吗,而是把装在他自己的腰包里吗
我其实学过法律的,根据,《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土是不可以随便买卖的,作为村支书自己所持有的土地也是有限制的,但这对赵金水来说是没有用的。
我不知道,作为一个共产的官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我不知道,表白寺镇委的人就没有看到他在大敛财吗
我不知道,表白寺镇委的人每年要收受赵金水多少的好处
我不知道,表白时镇委的人为什么不下来体恤民情
每到邻近春节的时候,赵金水就购买一车苯鸡,让那些狗腿子给他褪掉鸡毛,然后他就拉着去县里,镇上打礼去了。
每到年三十,年初一,他们门口的柳树底下全是鞭炮垃圾,可以形成一座小山了。
你可以想像此人是多么的露富,多么的炫耀。
010年,赵金水以每亩000元的介将进村的南北公路右边的所有土地卖给了寿光的蔬菜种植企业,而分给村民的是按0亩。
他以每亩00元的介将00亩地卖给村民,村民不得不买,因为你不买就没有地种,设想农民没有地种他们去干什么呢
他按人口分地,你像赵金旺,赵金良家里才有几个人,但是每人都分到了10几亩地,那些有五六口人的户才分到四五亩地。
请问这公平吗
有一个村民叫赵德海的把自己家的玉米秸秆割了拉回家,赵金水就罚了此人00块,但是赵金良照样割了拉回家,没有受到惩罚,因为此人是赵金水的狗腿子,维护着他在生庄的地位。
人家赵德海大儿子在北京打工,户口仍然是生庄的,赵金水拒绝分给他大儿子土地。
难道生庄的土地都是他赵金水家的吗
难道他有权利买卖土地吗
他不召开任何村民大会就私自把土地出售,此人的权利何其之大啊
无任可以想像啊。
听说此人家中有枪,安装有全套的监控设备。
又给他儿子在德州武城买了房子,请问这巨额财产从何尔来啊
赵金水的侄子赵宏申已经有了第一态是个儿子,但是又生了个女儿,现在全家人都在济南打工,难道他这样做不违反计划生育吗
难道赵金水不知道他儿子违反计划生育吗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00]1号)第三条第三点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第三条第四点规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此,我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责成生庄村村支书赵金水违规划拨的土地,停止侵权,追究其违法违规的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其违法违规行为给村民造成的损失。
给受侵害的村民一个合法、公正的结果
补充一下,他已经当村支书二十多年了,也该换生庄村村民一个公道了。
在我们村很多外出打工的人都没有地的,即使户口在家的。
他都把地抽回去,分给那些给他干活的狗腿子。
或是家族里的人。
你象一个大学生如果考上了,他会立马把你地抽会。
你象齐河五中的宋书论和他关系不错,就给他和多地白种着。
请问宋书论的户口在哪里啊
他是一个中学的老师还有资在生庄村继续种地吗
你像在农村分大辈小辈,此人算是个小辈,但是别人从来支不起他的眼皮子,根本就不把你放在眼中,你像连一天书都没读过书的人,能有什么素质可言呢,有什么道德可言呢。
太嚣张,太霸道了。
就是一个字,人家有“”啊
还有我们村的电工宋书山,从来不拿单子进行收缴电,只说你家电用完了,该交了。
因为村里所有的电表都在很高的电网杆上挂着,人们不可能爬到上面去看看自己家电用多少。
长此以往就纵容了此人胡乱收缴电,他和赵金水关系很好,家族人又多无人敢出来说说啊。
请有关部门尽快来调查,不用到本村进行调查,庄里合想都知道此人啊
面对生庄的老百姓我无能为力为他们申冤,我是一个弱小的个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虽然我现在不在生庄住了,但我每次回去都听到老百姓数不尽的哭诉。
所以我想为生庄的老百姓做点事,只有把他的所作所为写在这里让大家评论一下。
希望有关部门早早的解决!殷切的希望吧
这么多年了也没人管。
(转自网络)
煤矿三违安全教育记录怎么写?
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 会 : 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班后 会 : 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第 56 条 安全日活动.班 (组 ) 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车间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第 57 条 安全分析会.国家 电 力 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应每季进行一次安全分析会;发电、供电及施工企业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分析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会议 由 安 全第一贵任人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第 58 条 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国家 电 力 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应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监督例会,由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发电、供电及施工企业安监负责人参加;发电、供电及施工企业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由企业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安全网成员参加.第 5, 条 安全检查.发电 、 供 电及施工企业应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春季或秋季安全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 检 查 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安全 检 查 应逐步结合安全性评价进行.第 ;1C 条 安全简报.公司 系 统 各有关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安全 简 报 至少每月一期.第 ‘1 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及发供电企业应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今年的工作,我部室在安全管理方面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各单位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执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认识和监督力度不够;2、电网运行设备在各季节发生事故停电次数频繁,安全运行不稳定;3、线路从规划设计到验收投产、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职责,未形成安全生产闭环管理.针对以上问题,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1、加大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宣传,安监部门认真填写现场安全监督卡,监督各生产单位作业指导书的填写和现场安全作业流程.2、定期组织各单位开展防止外力破坏、防止重要设备损坏、输变电设备防雷、防污闪、电力电缆防火专项治理,确保设备健康稳定运行.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从整体考虑电网的安全性,做到凡事有人做,凡事有人管,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形成了安全生产闭环管理.一、 上半年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农电职工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一次两座及以上110Kv变电所全停事故.未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主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事故和同责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未发生误调度事故、10KV及以上的恶性误操作事故、35KV及以上误操作事故.未发生输变电考核事故.未发生变电一类障碍,但发生输电线路事故1次,输电线路一类障碍 3 次;农配事故 18次.上半年执行变电第一种工作票136张,第二种工作票821张,合格率100%;执行第一种线路工作票(调度许可)499 张,第二种线路工作票90张,合格率100%.全公司上半年未发生考核事故,至5月31日,全公司安全天数为2554 天,实现了今年第一个百日安全无事故记录.1、1到5月份10KV发生农配事故18起,去年同期共发生17次农配事故.35KV及以上线路发生一类障碍3次,去年同期2次;输电线路事故1次. 2、输电线路事故1次:4月25日17:25 , 220kv新桥变:新郑线接地距离保护动作跳闸,重合不成;故障为B相,测距离新桥变16.89公里;220kv郑陆变全所失电.110kv青龙变、柳墅变全所失电.35kv郑中变全所失电,河口变自投清河线成功.18:24 220kv新郑2918线试送成功.经线路巡查,发现220kv新郑2918线61号塔跳线、主角钢有烧伤痕迹,地面有塑料金属丝残留物,核实是龙卷风将物体吹上线路所致.3、输电线路一类障碍:A、3月1日500kv武南变110kv武南线开关另序1段保护动作,开关跳闸,重合不成.原因是常州市神州花木园林有限公司施工汽吊吊臂碰及导线.B、3月10日,220kv鬲湖变110kv鬲运线开关另序1段保护动作,开关跳闸,重合成功.故障原因为110kV滆运线8#杆B相合成绝缘子雷击闪络. C、4月30日2时55分,220kv运村变110kv运寨线开关另序1段保护动作,开关跳闸,重合成功.故障原因为110kV运寨线18#杆B相合成绝缘子雷击闪络.二、 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1、制订严防死守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2008年安全工作意见》,为全年安全工作理清了思路.今年以来,公司生产、基建任务面广量大,为了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形势,完成职代会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真正把严防死守的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针对本部门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安全生产严防死守措施,各班组纷纷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到本班组,制定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具体措施,落实公司领导提出的安全生产严防死守各项要求.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公司工会、安监部在4月15日联合举办了 “我为安全生产做什么”的安全生产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是公司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深化.它充分发挥了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创造性.2、认真深化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局面新年伊始,我公司认真围绕市公司布置的安全生产整顿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有序布置,排查反思、检查督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结合贯彻、落实市公司十一届六次职代会和2008年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8年工作,研究确定了公司2008年工作总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全体职工进一步理清思路、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公司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国网公司、省、市公司领导在安全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公司2008年安全工作总结、2008年安全工作意见,认真学习省公司2008年事故快报第一、二期及2008年我公司发生的各类障碍、不安全情况汇编材料,围绕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五个方面全面查找2008年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技能和安全培训、现场六要素、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整顿期间,根据“1.8”误登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公司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专职,根据武进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7条防止误登杆措施,并已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每日安全生产调度晚会制度,明确晚会的工作内容中增添了各部门领导、专职下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项目和范围,重点研究各部门上报的危险点控制措施.保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上来.在安全整顿期间,各部门、班组认真排查了2008年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共98条,各部门自行整改了91条,职能部门解决了7条.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各工区、公司、部室及班组、个人制定了2008年安全工作意见及保证措施. 安监部组织召开了安全网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部门安全员工作要求》,详细规定了部门安全员每年、每季、每月、每周必须做的具体工作,将部门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细化,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及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检查部门安全员每月履行安全监督责职情况,并结合过程管理进行考核,以此来提高各部门安全管理水平.3、开展了强化安全基础培训.根据市公司要求,我公司在元月20日至2月28日,在公司全面开展了安全基础培训活动.通过层层发动动员,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得到了统一,一致认为开展安全培训对抓好日常安全生产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必要和及时,为随后开展学习、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使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到只有在安全学习后继续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落实好各级安全责任制,才能真正确保安全.培训期间,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国网公司、省领导在安全会议上的讲话及相关内容,统一了思想,进一步提高了认识.通过学习领导讲话,给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理了一下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安全工作的要求,夯实了08年安全工作的基础.另外,我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继续抓实、从严、动真,抓住危险人和危险源不放,并且采取措施,真正使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终向到底”,确保安全生产.各部门通过对事故的学习、分析、讨论,使全体职工理性地总结经验,特别是使全体职工要学会做聪明人,要善于吸取别人的教训,举一反三,结合部门、班组和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通过强化培训,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明显提高,“安全存在于细节中”的思想更加确立,公司相关部门采取对《安规》内容的提问形式,使公司职工对安规得到了进一步理解和熟悉.4、坚持安全生产“两手抓”的工作方针(1)、一手抓教育a、2月份公司党委为进一步把公司的安全生产搞扎实,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开展了“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系列活动.3月25日,工会、安监部举行了工作票签发人纠错比赛.3月29日工会举行“关注安全、告别违章、远离事故”签名活动.5月13日,团委进行安全知识竞赛.b 安全培训:按照年初公司制订的安全培训计划,安监部完成了对工作票签发人安全教育培训;完成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复习与考试;营销部举办了用户运行人员安全培训班;总公司会同安监部对12个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上半年对公司新进人员进行了安全三级教育.c 安规考试:全公司安规考试分各生产单位、公司两部分组织进行.各部门自行组织本部门的安规考试,自行命题报安监部审核后,均在3 月份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了安规考试,考试成绩报安监部归档.全公司中层干部和各部室、工区、公司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组织,于3月底进行了安规考试.d 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作为宣传安全,加强教育的主阵地,各部门都很重视,上半年除了极少数生产部门生产任务比较繁忙,影响了班组安全活动按时开展之外,总体情况还是比较正常.(2)、一手抓现场.上半年,我公司生产基建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安全生产,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加现场安全监督,安全值日组、安监部、各部门领导全力以赴,下现场严密监督、控制现场安全生产,及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安全值日组共进行现场安全检查151次(至5月份),每次检查的情况都及时在局域网“每天安全检查”模块上进行公布,使发现的问题部门能迅速整改;安监部对生产部门的安全例会召开情况、“两票三制”执行情况、现场开收工会录音制度的执行情况、安评整改及危险点预控情况进行了检查.坚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事故、未遂和违章违纪事件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5、公司开展了春季安全大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刻吸取近阶段系统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常供电安〔2008〕96号《关于开展春季暨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省公司关于开展春查工作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针对季节性特点,我公司自2008年4月5至2008年4月26日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工作.各部门根据要求,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08〕95号)以及国网公司、华东公司、省公司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学习近期系统内通报的事故教训,使每一位员工都能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认识到一个安全稳定局面对公司发展的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各部门结合安全性评价和年初开展的安全整顿活动,把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重点检查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且重点检查了去年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电网和设备暴露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以及今年“迎峰度夏”工作的准备情况.农电、工程、生技部分别针对农电安全、基建安全、信息安全进行了重点检查,做到了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整改.安全大检查中重点检查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整顿期间市公司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管理的通知》和《关于重申“三带(戴)一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公司各级领导坚持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方法,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监控,切实保证人身、电网和主设备的安全. 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各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边查边整改”的检查工作原则,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农电管理所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根据公司下发的《农电安全检查重点》,逐条对照,认真派查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缺陷.供电所组织355人次,对农村供电网络进行了检查.检查综合变1085台、检查低压出线3108条、检查线路间距2898处、检查拉线13272根、检查场头箱9918只、检查小水泵355台、检查临时用电87处.本次检查查见设备缺陷78处、线路缺陷34处,农电管理所及供电所当即处理54处、限期整改1处、停电处理4处、其它根据缺陷等级排出整改计划及上报相关部门.同时修剪树枝313棵.检查剩余电流保护器:总保护2481台,只有两台不正常,已当场处理结束,恢复正常供电;检查支路保护85台均投运正常.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资料235张次.结合供电所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供电所安全管理网络进行了复查,各所均成立相关安全网络.签订了各所的安全责任状;组织了供电所人员、村电工、劳务用工的年度安全培训与考试;完善值班抢修网络;完善线路巡视责任网络;告居民客户书、供用电协议补签结束,正常业扩用户签订后送电;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测量工器具均纳入公司或农电所年度计划.本次春查各部门查出问题 117条(除农电所), 已整改问题26条、正在整改问题84条 ;其中需公司协调解决问题7条,现已整改4条,正在整改问题3条.6、加强外包工程队安全管理,强化基建、多经、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了对外包工程队伍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工程部与每个施工队都签订了施工合同、安全协议.每项工程开工前都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交底.集团总公司坚持每月定期召开外包工程队安全工作月度会议,总公司领导坚持下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的制度,并指派专人到当天最为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三、 存在的问题1、在保护电力设施方面的工作需进一步进行,我公司今年的设备事故,特别是由于外力造成的事故较多,必须加强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的宣传,充分发挥农村电工的作用,同时提高普通百姓的安全意识,充分按照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武器,搞好保护电力设施方面的工作.2、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危险点重点把握不明确,重点突出不够.执行防范措施少数作业人员不注重细节,对现场发现的危险点,个别工作负责人预警不及时.3、“三措”、作业指导书编制,结合相应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性还需加强,在作业人员层面对“三措”、作业指导书的交底、学习效果不是很明显,还不能保证每位作业人员熟悉和掌握.4、班组控制异常、未遂的目标没有实现1)、设备异常、事故、障碍得不到有效控制.1~5月份农配事故共发生18起,其中,外力破坏造成的农配事故13起,其他方面原因造成的农配事故5起.上半年35KV及以上线路发生输电线路事故1次,原因为龙卷风将物体吹上线路所致;一类障碍3次.其中外力破坏2起,雷击闪络1起.5、违章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有些事故中,虽然职工工作热情很高,但却忽视了安全防护,有些事故中,职工安全意识差,预控措施没有全面落实,自己违章了都不知道.6、外包工程队在危险点预控管理方面还有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高.7、行车交通安全隐患越来越多.兼职驾驶员行车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
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单位处多少元罚款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修正)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修正)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修正)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 (1995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 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自治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
第三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地区各单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铁路系统的站区、列车、货场以及铁路沿线的勘测设计、基建施工,民航系统的机场、飞机、通信导航站(台)、油库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上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指导。
其它各主管部门对所属系统和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加强管理,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五条全社会都要支持、扶助消防事业的发展。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公民对违反消防管理、妨碍消防安全的行为都有权制止或者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消防队(站)。
第八条下列地区和单位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一)工商业发达的集镇;(二)火灾危险性大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三)大型仓库,储油储气基地;(四)其它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相邻单位可以联合建立专职消防队,当地政府应当给予扶助。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者撤销应当经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
第九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苏木乡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协助行政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员,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在统一组织扑灭火灾时,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动和指挥。
第三章消防监督第十一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按其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工作,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二)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和训练;(三)监督检查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修;(四)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五)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审核;(七)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和销售实施监督;(八)组织指挥灭火,调查和鉴定火灾原因,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消防处罚;(九)组织推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十)鉴定和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动消防科技技术的研究和发展。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时,必须将工程防火设计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审查时,必须有公安消防机构参加,对工程防火设计进行审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施工。
工程竣工后,验收的主管部门在验收的五日前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参加验收。
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凡在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之前的建筑物,消防部门要监督产权单位认真检查,不符合防火规范的,应当逐步整改。
第十四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五条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合格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方可发给营业执照。
严禁经销不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和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进口消防产品的单位,必须到国家指定检验部门进行复检,并持进口手续到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审查登记。
第四章消防责任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保障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消防宣传活动和安全检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隐患和重大问题;建立、完善、落实本行政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加对消防的资金投入,改善消防队(站)的装备和消防设施。
第十七条城镇规划部门制定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时,应当依照城市规划和消防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消防队(站)的设置、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规划由城镇规划部门会同公安消防机构共同编制。
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邮电等部门以及建设单位,按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步建设和维护,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验收和使用。
第十八条邮电部门应当加强消防通讯设施建设,保障火警电话畅通。
在接到火灾报警后,要优先传递,不得延误。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者消防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严格审批;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条教育、劳动和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
第二十一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把消防宣传列入工作计划,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公民的防火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各类物资、集贸市场和货栈、商场,由开办的主管部门负责其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时,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在五日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定期对被保险财产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向投保人提出整改火灾隐患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三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接受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乡镇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应当把防火安全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街道办事处要协助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做好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必要时组织本区域内的防火联合检查。
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把防火安全列入居民公约和嘎查(村)民公约的内容,对居民、农牧民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家庭防火。
对居民住宅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预防火灾事故。
第二十七条治保会、治安联防队、民兵等组织应当把防火灭火列入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参加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第五章火灾的预防与扑救第二十八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必须规定防火责任。
第二十九条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不同实际,督促所属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并检查落实。
第三十条实行经济承包、承租的单位,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承包、承租的目标责任制。
租赁或转租的单位,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当有消防安全的内容,明确消防职责。
第三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在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中必须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制度;(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自查,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三)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或者义务消防组织以及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改善消防工作条件,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和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四)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五)发生火灾后,要及时报警,并积极采取扑救措施;(六)扑灭火灾后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七)对本单位因消防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城建、电力、邮电等部门在维修道路、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电力、燃气的主管单位,对供电、供气设施和线路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确保安全。
第三十三条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防火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大型会堂、影剧院、俱乐部、体育馆、歌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必须做到:(一)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检查,确保安全;(二)装修材料、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三)不准超过定额人数、违章增设座位;(四)制定应急疏散方案;(五)安全出口要设置明显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封闭或者堆放物品。
第三十五条宾馆、饭店、医院、商场、地下商店、旅店等均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防火管理办法,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和自救设施。
第三十六条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值班、用火、用电等防火安全制度,并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重点防火单位、部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电工、木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和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管理的人员上岗前,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十七条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及家属宿舍。
第三十八条易发生爆炸的场所,应设置通风、除尘、监测、报警、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等防火安全设施。
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现火灾,都要迅速准确地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扑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为火灾扑救提供人力、物力支援。
严禁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消防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线路、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设施的责任,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不准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挤占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
如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时,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公安消防队(站)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
各类消防队、失火单位、相邻单位人员以及其他公民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的统一调动,接受火场总指挥员的灭火指令。
第四十三条火灾的扑救,由公安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紧急情况下,火场总指挥员有权采取下列紧急处置措施:(一)拆除使火灾蔓延或者阻碍灭火的建筑物等;(二)调集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电讯、医疗救护等部门人员和物资;(三)划定警戒范围,命令人员转移;(四)为灭火救灾所采取的其它紧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四条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时,有关单位及个人必须如实提供情况。
严禁谎报火警、假报火灾损失或者发生火灾隐瞒不报。
第四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织,因支援其它单位灭火所消耗的燃料、器材和灭火剂等以及有关单位对火灾原因进行技术鉴定的费用,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准后,由起火责任单位负责补偿。
扑救居民火灾所消耗物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发生火灾时,消耗的本条第一款所列的各项费用,按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
第四十六条公安消防队(站)以外的人员在扑救火灾中受伤致残、牺牲的,由造成火灾事故单位负担其医疗、补助、抚恤的费用。
起火责任单位不明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六章罚则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由其行政主管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拒绝履行消防义务的;(二)损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的;(三)谎报火警或者发现火灾隐瞒不报的;(四)值班、警卫、夜勤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五)重点防火单位、部位以及从事易燃易爆工作的人员,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六)在林区、牧区防火期内违反防火管理规定的。
有本条第(二)项行为的,除处以警告或者罚款外,并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责任人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单位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履行消防职责,造成火灾隐患的,或者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不遵守消防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三)应当进行消防培训而未经培训或者经培训不合格上岗的;(四)占用消防通道或者防火间距,埋压、圈占、改装、挪用公共消防设施的;(五)妨碍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六)拒不执行火场总指挥调用的;(七)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御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的;(八)其它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对有本条各项规定的行为,经公安消防机构指出拒不改正的,加重处罚;有违反本条第(五)、(六)项行为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单位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片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建筑防火设计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的;(二)施工中擅自更改图纸中防火设计的;(三)工程竣工后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四)从事消防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以及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的;(五)违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六)公共场所、大型仓库,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七)未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的;(八)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或者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及家属宿舍的。
有本条第(三)、(四)、(六)项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并可责令其停产停业;有本条第(五)项行为的,按本款规定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一条建筑防火设计违反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经公安消防部门指出不改而强行施工的,责令停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工程概算1%—5%的罚款,并按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在限定期间内拒不整改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除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罚外,并按火灾损失的10%以下对单位进行罚款,对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火实事故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罚没款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一律上交同级财政。
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个人所处罚款,一律不得用公款支付。
第五十三条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情形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消防监督职权,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二)明知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发现火灾隐患而不加制止造成火灾事故的;(三)索贿、受贿,包庇火灾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四)在火灾原因调查中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五)在消防监督中的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每年十一月九日为自治区消防日。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