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关于李庄案件的反思 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月2 0日,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撤消李庄律师执业证书。
李庄案件是一同律师违法立功而遭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为认真吸取李庄案件的深入经验,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实行职责,司法部决议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展开警示教育。
经过这次教育活动,我对李庄违法违纪案件的危害结果和问题本质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律师的职业任务和执业纪律有了愈加苏醒的认识。
经法院审理认定,李庄的主要立功事实如下:2 0 0 9年1 1月,重庆市龚刚模等3 4人组织、指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后,李庄担任第一被告人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先后收取律师咨询费、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参谋费1 5 0万元。
李庄担任辩护人期间,应用会晤龚刚模之机,向其宣读同案人供述,唆使龚刚模假造被刑讯逼供,诱惑龚刚模妻子作龚刚模被敲诈的虚假证言,指使龚刚模之弟龚刚华布置保利公司员工作虚假证言,承认龚刚模系保利公司的实践出资人和控制者,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通知龚云飞等证人出庭作伪证的申请,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次序。
李庄从一名执业律师变成违法立功分子,究其基本缘由,就是其在执业理念上背弃了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实质请求,在执业行为上违背了法律对律师执业的根本标准,在执业操守上违犯了律师应当具有的根本职业道德原则。
作为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要坚决反对李庄的违法违纪行为,实在从中吸取经验,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指导下,我国律师制度日益完善,律师队伍曰益壮大,律师的职能作用日益显著。
但是,我们也必需苏醒地看到,当前在部门地域、局部范围内,律师队伍呈现了鱼龙混杂的场面,律师行为呈现了违犯律师职业任务的现象。
李庄奉公守法并遭到法律和纪律制裁的事实劝诫我们:律师在承受当事人拜托承办案件时,务必做到: 1、坚持严厉依法办事,恪守律师执业纪律。
律师要想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效劳,不只需求具备较高的执业程度,更要严厉依法办事,实在恪守执业纪律。
李庄却丧失了作为一名律师根本的职业操守,其违法立功行为不只遭到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其“造假”、“拿钱捞人”行为严重违背了律师执业根本原则,其形象也遭到了社会公众和言论在道义上的谴责。
我们一定要从中汲取经验,在执业活动中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加强执业纪律观念,严厉恪守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行为原则,珍爱与维护律师的职业形象。
2、坚持诚信实行工作职责,维护律师职业道德。
诚信实行职责,是律师工作的实质请求,也是以人为本、执业为民在律师工作中的详细表现。
律师不能借维护当事人权益之名,行损伤国度、社会和当事人利益之实;不能借维护法律正的确施之名,行奉公守法之实,不能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名,行蹂躏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之实。
李庄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为了到达捞钱的目的,一方面伪造证据、歪曲事实,诈骗、蒙蔽司法机关,影响法律施行结果;另一方面以各种项目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诱惑当事人作虚假陈说,损伤当事人的利益。
这种行为是对律师职业道德的严重蹂躏。
作为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管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还是在非诉业务中,我们都要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意旨,以老实信誉的准绳办理应事人拜托的事务,坚决根绝为谋取一己之私而蒙蔽司法机关、诈骗当事人的现象。
3、坚持社会主义法管理念,牢记律师职业任务。
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是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视等法治范畴的根本指导思想。
我们要在思想上结实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效劳大局、党的指导的社会主义法管理念,坚持不懈地做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要在行动上,实在实行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的确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任务。
李庄在辩护活动中,采用违法手腕,指使证人作伪证协助被告人开脱罪责,逃避法律的制裁。
这些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次序,影响了法律的正的确施,使得社会公平正义无从完成,也势必会损伤人民大众的基本利益。
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深入认识律师作为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实质属性和职责任务,依照“政治坚决、法律通晓、维护正义、遵守诚信”的请求,坚决地反对党的指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宪法和法律;盲目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的确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模范恪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执业中努力完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事实证明,以李庄案为契机在律师中展开警示教育活动不只是必需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经过警示教育,律师的职业理念得以净化,律师的职业道德得以维护,律师的执业活动得以标准。
在往后的职业生活和执业活动中,我必将牢记律师的崇高任务,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我在这次律师警示教育活动中,通过传达文件,学习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结合北京律师李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例,对我的教育很大,教训极深。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兹特将我的真实感受和心得体会列述于下,谨请大家不吝赐教。
一、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李庄其人给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调、嚣张、满口大话、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从李庄在其他地方威胁公诉人,甚至开车撞向检察官的行为,足见其傲气十足。
律师作为法律精英,李庄却给人没有一点“儒雅”的印象;鲁迅先生说得好:“恐吓和谩骂决不是战斗。
”李庄正是因为不懂得这个道理,肆意玩火才酿成了他今天锒铛入狱。
李庄今天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
广大律师要充分认清李庄违法犯罪对社会和律师业的违害性,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在执业活动中,无论是查阅案卷、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还是分析案情、阐明观点、法庭论辩,都必须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决不能与当事人及委托人串通一气,以捏造事实、歪曲法律去赢得不光彩的胜诉,妨害司法公正。
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线,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正确对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维护大局和拓展业务的关系,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法制进校园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
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
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
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
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以案为戒正风肃纪心得体会
为吸取上海高院个别法官违法违纪事件教训,加强检察队伍廉政建设,日前,上海松江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以案为镜、正风肃纪”专项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播放了违法违纪事件警示教育片,传达了市委领导要求和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和全市检察机关廉政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随后,该院纪检组长陆桂军从教育目的、学习内容、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专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该院检察长杨玉俊强调,要以此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刻吸取上海法院四名法官违法违纪事件沉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院廉政建设,重申检查纪律和制度要求,规范检察人员从检和业外行为。
贯彻市委提出的“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管、严惩腐败”的“四严”要求,做到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家庭。
据悉,近日该院还围绕“引以为戒、净化自我”的主题,开展对《警示与镜戒》一书中的38个廉洁案例进行研究学习,并通过邀请廉政监督员参与讲评活动。
广大干警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从办案安全、八小时外生活细节、个人修养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畅谈了廉政感想并交流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每季度开展廉政讲评,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并举办”清莲”杯廉政作品大赛、参观全国“百优”廉政教育基地方塔园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为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坚实的作风纪律保证。
对生活中法律知识课程的理解和感悟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
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补充: 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如何发挥律所党支部在律所管理中的作用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
“要慎重交友,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少年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这节课对于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们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们会一直受用! 青春的美好的,但青春又是脆弱的
我们要用法律来擦亮自己的眼睛,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好人生之船的舵。
大学安全教育课论文1000字
大学生法律安全意识淡薄、观念不强导致大学生法律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原因还在于应试教育观念导致的教育体制缺位问题。
不可否认的现实是,中小学教育属于应试教育,从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到学校领导再到教师都以学生考上重点院校及升学率作为评价优劣的唯一标准。
平时疏于思想道德和法律安全知识教育,导致校园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现象严重,学生整体素质下滑,进而导致大学生生源的整体素质水平低下。
虽然大学生已经步入成年期,达到了我国民法和刑法所规定的完全民事、刑事责任年龄,但是,其自然年龄和心理年龄不是同步的,从心里年龄来看,他们还不成熟。
当前,我国的高校法制教育应该是大学生步入社会前弥补应试教育缺陷的最后机会,遗憾的是其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从近些年发生的多起博士、硕士研究生自杀、伤害案件可见一斑。
而大学生活的多元化和自我管理的主导性,使大学生又极易受到不良思想的侵害或者交往不良人员,发生心里扭曲或养成不良行为习惯,甚至违法犯罪抑或被伤害。
(二)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官二代”“富二代”是对新一代人中部分人的定位评价,实际反应的不仅是官员家庭、富裕家庭教育出了问题,而且是大多数家庭对于下一代人价值认识出现了问题,进而影响着每一个家庭对于子女的教育。
当前,我国的家庭教育不足,甚至对子女有不正当思想和行为的影响或灌输,抑或者过度的溺爱,使下一代对事情缺乏理性的识别,对行为缺乏理性的控制。
到了大学生阶段,本来是其人生价值观重塑的关键时期。
但是,面对各种社会思潮、各种社会矛盾、各种不公现象和个别不良媒介的恶意传播,使这些“自我意识强、容易被诱惑、心理承受力、自控能力差、接受新事物快”的大学生更加无所适从。
(三)现行高校的法制安全教育不足1.高校的法制安全教育虚位,制度设计存缺陷。
法制教育一门独立的学科,要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全民守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明法科、重视法制教育。
但是,很可惜,我国现行教育体制将法制教育依附于德育教育。
原来非法律专业学生均开设《法律基础》课进行法制教育,实行教学改革后,现在连独立的法律课也被取消,而是与思想道德修养合并为一门课程,进一步压缩法制教育课程。
在课时如此少的情况下,根本无法保障大学生法制安全教育的需求。
2.师资队伍不能满足法制安全教育的要求。
法律课是理论性、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课程,需要有专业教师进行授课。
但是,我国高校的师资现状是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基础课由马列教学部的非法律专业的教师讲授。
结果是教师专业理论功底差、实践经验少,加上授课课时少,往往罗列简单的知识点。
而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习兴趣不高,期末为了应付考试,死记硬背,根本达不到法制教育的目的。
3.普法宣传的误区。
虽然我国一直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如2011年到2015年是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并且,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
但是,忽略了青少年的普法是教育,应当作为一门专门课程列入教学计划,而不是蜻蜓点水式的宣传教育。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一)提高对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良好的生活习惯需要日常积累,而且,要从观念上有清醒的认识和理解,并能够自我约束和控制。
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养成也不例外,需要从小培养遵守秩序规则的习惯。
但不可否认,我国现行教育观念,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都过于功利化。
作为高等学府,高校的法制教育应该起到补缺的作用。
因为大学生过去虽然没有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和行为习惯,但是,法律的惩罚性和强制力具有警示作用,对于已近成年的他们来讲,高校的法制教育更容易被理解、认同。
因此,需要提高认识,如建立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至少应当安排大学一年级学生一年的学习任务,每学年还要参与法制教育实践课一次。
(二)条件允许的院校可以探索双专业教学如首都师范大学推行的主辅修制,鼓励大部分学生除了主修一个本科专业外,再根据自己的态度和爱好修一个辅修专业,以学得一技之长。
其辅修制分为三个层次:一本一辅(四年本科+辅修专业);一本一专(四年本科+专科专业);双学位(四年本科+双学位专业)。
这种教育模式对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由于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专门人才和重要力量,他的法律素养能够影响到身边的其他人,起到以一带十的效果,对整个依法治国的建设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长此以往,必将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三)创新法制教育内容和形式,尤其是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法制教育课有其自身教学特点和教学规律,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而理论教学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讲也是很枯燥的,何况非法律专业的学生。
因此,必须利用有限的教学时间和资源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这就需要创新该课程教学内容和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比如实践性教学。
课堂讲授多少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不如一起交通事故案例带来的震撼力强,而说教的案例不如一段交通事故视频带来的视觉效果好,再加上送法进校园,对于罪犯经过国家审判机关现场开庭并依法宣判,其教育效果不言而喻。
因为,血的教训往往是终生难忘的。
当一个人发自内心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后,才会真正体会到法律、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才会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四)加强法制教育教师的培养“名师出高徒”,因此,提高高校法制教育教师的水平是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关键。
高校的法律教师要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懂得大学生阶段的成长规律;同时,要拥有比较系统的法律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再就是本身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负责任的教学精神。
另外,根据学校自身的条件,多方联系沟通与校外公检法司和社区建立共建单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交流活动。
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政法干警作为校外辅导员或者客座教授,并定期来校讲座及组织送法进行校园等活动。
同时,加强高校教师的引进和培养,也鼓励其从事兼职司法实践业务。
如兼职律师或者送到相关政法部门从事挂职锻炼。
实践是最好的老师,而经过实践锻炼出来的教师才是更符合法制教育要求的教师。
三、结语综上所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完善该制度形势的紧迫性,希望本文能够抛砖引玉,为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有所裨益。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1.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
虽然目前的国内和国际形式总体是和平稳定的,我国正面对着健康向上的发展好时机。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国内外依然存在的各种敌对势力。
他们对我国和平稳定的破坏、分裂、渗透和颠覆从来没有停止过。
2.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不间断地完善自我,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需要。
大学时期是人格形成、发展与完善的关键时期。
大学作为教育机构,负有责任和义务为大学生提供帮助和指引。
3.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改善校园安全状况的需要。
我们不仅要全方位加强校园安全保护,更要切实强调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们的安全免疫力,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意识,维护校园安全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感,为改善校园安全一起努力。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改革的途径1.设《大学生安全教育》为必修课。
各学科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中,应该把《大学生安全教育》设置为公共必修课,并且安排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
这样,大一新生可以接受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用最快的效率增强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以致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入学后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选择合适的教材。
市面上目前关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参考书非常多,像由赵升文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安全教育》。
这些参考书有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知识性读本,也有是普通高等教育公共课系列规划教材,由此可见,不是每一类教材都适合用在课堂教学中。
由此,安全教育教师在挑选教材的时候需要留意以下几个方面:(1)教材的出版年月:通常来说要选择最新出版的读本。
举例来说,在财产安全教育中如何预防诈骗和防止抢劫这一部分,新版教材往往会举出当代最新的诈骗和抢劫方法,我们可以根据这些新兴的诈骗和抢劫方法相应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2)教材的层次:不同的书本教材针对不同的学生层次。
举例来说,针对高职高专的教材可能倾向实践,而理论内容可能偏简单,从而不太适应本科生使用。
此外,读本类的安全教育书籍不宜当成大学本科生的教材。
(3)教材的内容:应该选择内容丰富,具有感染力、吸引力、操作性和实用性强的教材。
教材中需要出现和学生生活密切联系的案例,便于吸引学生注意。
本文推荐由郭凤安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的安全教育课教材。
3.处理好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会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有部分重叠。
授课时,为了提高效率,在讲解到心理卫生心理健康部分与社会实践安全时,我们可以简要概括,而要着重强调交通安全、财产安全、自护自救与网络安全等内容。
举例来说,比如某地的抢劫和盗窃现象很多,很多外来学生是不了解当地的治安现状的,那么财产安全则应该作为重点进行讲解。
4.教学方式方法的革新。
(1)案例教学法:安全教育课程的内容和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有很大关系,在讲课中要随时结合当地或者学校的现状,引用发生在学校内外的典型案例,结合学生专业特色来开展安全教育,在学习中让学生分析、评价、总结,从而达到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的目的。
(2)互动式教学法:在安全教育课堂上,强调师生交流和互动,鼓励学生说出自己对安全案例的看法。
而在这交流的过程中,教师应只是起引导作用,学生要化被动为主动,作为参与者来参与教学活动。
只有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地融合,课堂教学效果才能不断得到提升。
(3)多媒体教学法:传统的课堂教学是由黑板板书组成的,虽然多媒体教学不断进入课堂,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板书的作用。
利用多媒体工具观看安全知识的视频,让学生可以得到更直观的体会。
但此时应该主要播放内容不能偏离安全教育的主题。
此外,我们还可以聘请专家讲解等方式,来开阔学生的眼界,也可以让学生迈出课堂,参观消防局、警察局、戒毒所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