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家鑫案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1999年5月19日20时左右,罪犯张显明因肺病咳血被同监犯人班长李某和另一名犯人背到一分监区办公室,并向当班分监区长王殿波报告。
王殿波请示值班领导刘玉生同意后,与卫生干事薄昕涛及犯人李某将罪犯张显明送到鸡西市医院治疗。
当晚在鸡西市医院王殿波又将原一分监区长孙宏军找到医院协助处理。
孙宏军到医院后,又打电话通知了张显明的哥哥王孝成等人到医院协助处理。
当晚,在王孝成的邀请下,王殿波、孙宏军、薄昕涛与王孝成4人在医院吃了晚饭并喝了酒。
吃饭过程中王孝成请求王殿波、孙宏军跟领导好好汇报汇报,帮忙把张显明“弄”出去,二人答应了。
次日早晨,二人在张显明病情已好转的情况下回到单位,跟一监区副监区长奚广东汇报说张犯昏迷不醒,病情严重。
奚广东亲自去鸡西监狱跟副监狱长战林江汇报了情况。
战林江同意张犯回家治疗,奚广东回到一监区向王康林说明战林江的意见后,王康林指示奚广东具体办。
奚广东找到王殿波、孙宏军起草了一份协议书,内容大致是让家属将张犯领回治疗,监狱不承担责任,并安排王殿波、孙宏军到医院同王孝成签了协议。
1999年5月20日中午,罪犯张显明在病情无大碍的情况下,以保外就医被家属从医院领回家中养病。
在此案中,孙宏军、王殿波、奚广东、王康林、战林江、刘玉生6人已涉嫌渎职犯罪,被检察机关于2003年2月28日立案侦查。
经过为期15天的紧张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孙宏军在1997年至1999年任鸡西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长期间,为帮助服刑犯人张显明办理保外和假释,先后两次收受罪犯张显明的弟弟张显辉的贿赂24000元和一部爱立信388手机。
孙宏军涉嫌受贿罪。
犯罪嫌疑人王殿波、奚广东、战林江、王康林、刘玉生等人在明知与罪犯家属签订的协议书既无法律依据,又无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仍然同意签订协议。
致使罪犯张显明被家属从医院领回家养病,直到重新犯罪被沈阳警方逮捕。
王殿波、战林江、王康林、奚广东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刘玉生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对此,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以上述罪名,对孙宏军、王殿波等6人提起公诉。
日前,鸡冠区人民法院对孙宏军、王殿波、战林江3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
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
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
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
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
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
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
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
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
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
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
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我需要一篇关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的材料 479496773@qq.com
关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报告 □荆州市纪委课题组 最近,我们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在市直机关进行了专题调研。
先后到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卫 生局、市委党校等单位实地调研,与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机关干部 和主体班学员代表交流,广泛听取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同时,召开市直10个 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座谈会,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课题进行了研 讨。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 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解决。
一、市直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思想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市直机关单位把反腐倡廉 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 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
市纪委组织市直机关党政正职100余人到荆 州监狱参观监区,听取职务犯罪人员忏悔演讲?熏联系实际交流心得体会?熏签 订廉政承诺书?熏集中进行廉政宣誓?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邓务贵就党政正 职廉洁从政重申和严明纪律要求,廉政教育“套餐”在社会上反响较好。
市委 办公室举办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知识讲座。
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 审计局主要领导带领机关干部到荆州监狱、沙洋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市政府办 公室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举行廉政 宣誓仪式。
市公安局将“五条禁令”制作成挂牌挂在每辆警车上,做到警钟长 鸣。
市财政局坚持每年年初举办一期机关干部集训,主要领导坚持每年为机关 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
市供销社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对机关干部进 行革命传统教育。
市交通局组织全系统纪委书记和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赴湖北 杭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学习考察“廉政阳光示范工程”经验。
通过开展这些 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 从思想上绷紧了廉洁从政这根弦。
(二)锤炼干部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市直机关单位扎实开展 “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年”和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深入 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直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 项达到186项。
同时大力推行联审联办、投资代办、超时许可、缺席默认等 措施,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实行部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 办结制、对口帮扶制,使即办件提速35%,承诺件提速53%,为投资主体 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市国土资源局向用户发出业务办结廉政效能监督回访函, 主动征求对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办事时效、工 作态度、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意见,对吃拿卡要的,一经查实即予以严肃处理。
市司法局严格执行治理“三公一金”问题各项规定,现任班子组建以来,无一 人因公出国出境,无一人配备固定专车,公车私用一律交费,班子成员带头交 费2万余元。
市地税局、市卫生局等单位定期公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用, 接受机关干部监督。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积极推行简约工作法,下大气力 治理“文山会海”,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由主要领导统 筹“拼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纸质公文,实行网上办公,使机关干部集中精力 抓落实、抓创新,促进工作上水平、见成效。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市直机关单位抓住人 财物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 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市招标投标监督管 理局实行管招分离、同城合一,推行会员制、“三金”制、市场准入制、席位 制,着力打造招标投标监管“荆州模式”,得到中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市水利局要求全市水利工程项目一律进入省、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并 与中标企业签订廉政责任书,成立项目纪检监察小组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市 农业局提拔任用干部在市直机关率先实行“票决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固化 自由裁量权,设立案件审理委员会,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
市物价局对价格行 政审批、价格违法案件实行集体定价、集体审案,确保权力行使安全、干部成 长安全。
市发改委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效在网上公 示,每月按时将上月备案、核准、审批的项目情况在发改委网站予以公告,并 在网上设立投诉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以开展腐败 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强化防范措施为重点,积极探索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章可循。
市直机关单位针 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形成 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市法院出台《审判流程管理规程》、《违法审 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市检察院把制度建设贯穿办案各 个环节,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
市民政局完善《民政部门 经费计划管理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救灾救济资金 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着重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
市环保局 制定《项目审批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等规章制 度,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市工商局根据查找出来的103个腐败 “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165个,健全和完善相应的防控管理制度58 个。
市卫生局修订编印了《机关管理制度手册》,涵盖机关工作纪律、干部学 习、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20多个方面,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 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当前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 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奢侈浪费风气有所抬头。
主要表现为厉行节约意识不强,讲排场、 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
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进高档酒店,上豪华娱乐场 所。
有的借学习、培训、考察之名,组织机关干部公款旅游。
有的采取化整为 零的方式,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更有甚者,挪用专项资金购置小汽车。
有的 主管部门与所属行业协会没有彻底脱钩,在行业协会私设“小金库”,为机关 干部发放奖金、补贴。
(二)机关干部作风不实。
主要表现为工作作风飘浮,不同程度地存在官 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
有的机关干部组织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 作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
有的机关干部不爱学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事业 心、责任感不强。
去年以来,市委开办了“周末课堂”,但一些干部处于应付 状态,满足于拿“学分”而不是真“学习”。
有的机关干部服务意识不强,群 众上门办事“挤牙膏”,一件事情往往要跑几个来回,最后还不一定能办成。
有的单位热衷于发文件、开大会,求轰动效应,一些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以致 流于形式。
(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为少数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 干部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把组织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后走上了 违法犯罪的道路。
当前,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医药购销、企业 改制、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成为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区。
今年,市 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田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副 局长魏某在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的案件,在市直机关引起强烈反响。
(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主要表现为工作停留于开会、发 文、签责任状,缺乏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
有的领导干部重业务 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没有真正履行“一岗双责”。
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 长)履职不全面,宣传教育安排紧,监督检查抓得松,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留有 空白。
还有少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没有找准角色定位,精力不够集中,有 时连市纪委召开的会议也不参加,把本职工作当“副业”。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
少数部门及机关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对加强机关党 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导致执行落实不力。
有的认为业务工作是“硬 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 要。
有的认为自己单位是“清水衙门”,没有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没有抓 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
还有的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是 领导班子的事,与己无关。
(二)外部环境有影响。
市场经济在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 时,其趋利性特点也让少数部门和干部受到侵蚀,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 思想,加之“官本位”等思想的影响,少数机关干部因经济收入、政治待遇、 成长进步等问题产生消极情绪。
有的对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失去信心;有的 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漠然处之。
(三)廉政教育有缺陷。
目前,市直机关单位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 的宣传教育活动不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弊端,主要是: 教育方式方法简单,单向灌输的多,互动交流的少;被动接受教育的多,主动 参与的少;内容单一的多,“套餐式”的少,因而教育的针对性、感染力不 强,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四)机制建设有漏洞。
一是监督机制缺位。
机关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主 要是以内部相互监督为主,没有有效整合外部监督资源,对各类制度执行的监 督力度不大,难以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
二是惩治机制缺位。
市直机关单 位平时安排部署工作时,经常强调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要与年终干部 考核奖惩挂钩,但“罚”的方面往往没有落到实处。
如干部年度考核几乎没有 “不合格”的,导致想干事的人没有动力,不干事的人没有压力。
三是干部管 理机制缺位。
目前,公务员“出口”不畅,呈现的是“能进不能出”、“能上 不能下”的局面,进了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
为此,部分干部不敢得罪人、不 想得罪人,相互之间奉行“工作好不好无所谓,搞好关系就行了”的理念,不 乏追求“一团和气”的现象,影响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市直机关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员多 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集中,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职能。
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抓得如何,直接影响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 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因此,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 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 几项工作。
(一)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先导,夯实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思想基 础。
一是建立基地,拓展教育载体。
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建立 党纪条规教育基地,将勤政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专题内容,进教材、 上讲台,让机关干部学廉守廉,真正有所“知”;以烈士陵园、革命遗址为依 托,建立传统教育基地,让机关干部在缅怀先烈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珍惜 幸福今天,真正有所“思”;以法院、监狱为依托,建立警示教育基地,让机 关干部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真正有所“畏”。
二 是突出三个重点,把握教育内容。
突出宗旨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突出岗位廉政教育,让机关干部知道“危 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突出示范教育,加大对 机关干部身边勤政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典型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
三是 开展三项活动,改进教育方式。
全面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在教育 机关干部遵纪守法的同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知行统一;全面开展廉政 教育“套餐制”活动,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知识测试、 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廉政宣誓、任前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教育 的有效性;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到每个机关单位有廉政宣传专 栏、有警示标牌、每个机关干部办公桌上有廉政格言警句、重要时段和节假日 给每个机关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让廉政文化上机关墙面、上办公桌面、上网络 页面,使机关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扎实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一是全 面开展清权查险。
认真清理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 费、行政处罚、执纪执法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权力,采取自己找、群 众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五步法”,深入查找个人、岗位、单位存在 的腐败风险。
二是切实制定防范措施。
按照“依据确权、合理分权、有效制 权、科学量权”的总体思路,加强部门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内设机构之间权 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在部门之间合理分权,解决一些部门 既当“导演”,又当“演员”、“评委”,自己定规自己执行等问题;在领导 班子成员之间合理分权,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于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在内设机 构之间合理分权,将决策与执行、审核与批复、调配与使用、调查与处理等各 项权力分由不同的内设机构行使,加强内部牵制。
同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 用,分级分档固化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空间,消除腐败隐患。
三是加大监 督控制力度。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工作流程计算机管理,减少人为因 素的干扰,防范违纪违法行为。
依托门户网站,公开单位职责、办事程序、办 事标准、办事依据、办事时限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印制便民手册、办事指 南、宣传单、明白卡等资料,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办事回访机制,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深化行政审批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网上审批、联审联办。
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 设,对机关干部作风、态度、效率和守岗等情况实行网络实时监控。
四是及时 实施预警处置。
建立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对收集的信息分门别类进行整 理、甄别、分析,存在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的,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谈心 疏导、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处置方式,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五是积极营造激 励氛围。
正确运用和把握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闯敢冒 的积极性,建设干事创业的“安全区”。
对勤廉兼优、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给 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正确导向。
(三)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根本,努力构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 制。
一是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双休日、节假日公 务车辆定点入库,公务用车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定期公示,严禁超标准配置公 车,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
二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
明确接待对象,制定 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员,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公务接待费用设立专户,定期公示和审计。
三是健全财务联签审批制度。
机关 财务报帐实行“1+2”联签审批办法,支出票据先由经办人签字注明事由, 再送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报帐。
违反程序规定的票 据,会计不得入帐。
四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差额推 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一把手”推荐干部必须如实写出推荐材料并署 名。
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力度,机关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 点岗位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轮岗交流。
五是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 干部应如实申报个人婚姻变化、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及其出国(境) 定居、留学等有关事项,并进行公示。
六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重点公开 党组织重要决策决议、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以及涉及机关干部 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
积极推行干部点题 公开,切实保障机关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以严肃党纪政纪为目标,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加大办案力 度。
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下,惩治这一手决不能软。
市直机关 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对违纪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要实行责 任追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注重在专项清理、执法监察、民主评议、信访调 查、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严肃查处机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 乱办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 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案件。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及时回告有关情况。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在第一时 间通过重点新闻网站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 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主抓意识。
市直机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把主 要精力放在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上,每年年底向市纪委常委会作述职报告并接 受评议,评议结果直接定为本人年度考核等次。
二是量化考核标准。
针对市直 机关单位的特点,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突出“五查”重 点,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一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查领导班子成员 和科室负责人是否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责任是否明确、任务是否分解、措施 是否落实;二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重点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否健全, “三重一大”问题是否集体研究决定,决策重大事项时,主要领导是否末位发 表意见;三查开展廉政教育“套餐制”情况,重点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讲廉政 党课,机关干部是否参加了警示教育、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举行了廉政宣誓、 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四查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情况,重点查机关干部是否开展了 风险查找活动、制定了防范措施、加强了监督控制、实施了预警处置;五查建 章立制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查反腐倡廉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执行,对违反规 定的是否实行了责任追究等问题。
三是优化考核方式。
进一步扩大机关干部参 与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接受干部群众质询结合起 来,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是硬化考核结 果。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把市直机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 查考核结果与党建创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比以 及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手 段,真正发挥责任制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课题组成员:汪云霞、佘克勇、王君、裴毅、熊义虎、石为)
急~~~关于综合执法和市容的一些问题
这种事,明摆着就是要宰你们钱。
部分城管执法的人,就以此来挣点外快,你要是想息事宁人,那就交点钱把这个事盖过去。
要是不交钱,那你就得准备以后会常碰到这些人找茬了。
要是不交钱,他们若在找茬,你让他们拿出收费的依据,即使给他们钱了,你必须要求有收据。
这些都是证据,以利于你以后向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申诉
打击这种丑恶现象。
求一篇庭审观摩的感想
参加庭审观摩的几点体会今天上午,我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未遂)案件的庭审观摩,案情大致是这样的,被告人因怀疑其妻子与被害人某有不正当,便一直怀恨在心,2008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本村有一户人家办丧事,被告人得知其妻与被害人将一同去帮该户人家做饭,便劝其妻不要去并与妻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又去被害人家劝被害人也不要去,但被害人的态度傲慢,反而说出一些风凉话,从而急起被告的怒火,遂从地上捡起一块直径十多公分的石头,朝向被害人的头部砸去,在趁被害人的手从口袋里掏东西时,被告人再次用力用石头砸向其头部,致被害人倒地,接着被告人再次用石头砸向倒在地上的被害人的头部,便逃离现场,后被害人被过往群众送往医院紧急抢救,后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重伤。
通过参加庭审观摩,体会颇多。
体会之一、熟悉了完整的的程序。
从7月12日到公诉科报到以来,虽然也参加了几次庭审的记录工作,对庭审的程序有了大致的了解,但从庭审的规范程度,审判、公诉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工作经验来说,今天的庭审效果是最好的,对我来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路作用,为下步即将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体会之二、对被告人家庭感到惋惜,为的处境感到担忧。
庭审开始前,我看到两个年龄相差不大、身材瘦小、皮肤黝黑、衣衫褴褛、低声抽泣的小女孩,流露出孤立、无助眼神,含着眼泪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父亲的背影,两眼不时向审判台和公诉席和辩护人望去,乞求能听到有利于自己父亲的声音,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的妻子紧紧地抱住即将走上囚车的丈夫,,丈夫上车后,她发疯似的拼命追赶着飞速行驶的囚车,那种伤感的离别场面真是令人惨不忍睹。
此至现在,同情、惋惜等情绪一直笼罩着我的心:我痛惜被告人,只要三十多岁,年轻力壮,在农村来说是全家顶梁柱的他为什么行事鲁莽、意气用事,不想想自己的老婆和未成年的孩子而一意孤行走上犯罪道路。
我更对农村、儿童现象感到种种担忧,这一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领域的客观存在也是本案的发生的原因之一。
本案的被告人长期在外打工,其妻子带着两孩子在家耕种农田,料理家务,照顾双方年迈的双亲,体力上超负荷的工作,晚上常常一个人,委屈、烦恼无处诉说,情感缺失,如出现在自己艰难的时候,有异性主动关心照顾,很容易造成感情上出轨,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对出现这种现象也没有太多的理由对她们进行责难和谴责。
如当囚车开走后,被告人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跪在审判法官面前,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自己与被害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自己及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乞求法官从轻发落,在男女不正当关系在古今中外羞于见人、难以启齿的情形下,被告人的妻子毅然不顾自己的尊严主动暴露自己的隐私为自己的丈夫求情,我们凭什么理由认为留守的妻子与自己丈夫没有感情,凭什么理由认为她们对自己的家庭没有责任心,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社会体制问题,是农村农民的生存现状问题,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种种的担忧,并期待政府能正视这些严峻的现实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体会之三、被害人过错应作为量刑的法定情节。
本案是一起由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
本案的被害人过错有二。
一是与被告人的妻子通奸,在双方终结不正当关系后,还出现骚扰现象。
二是当被告人与谈话时,对被告人不屑一顾,且说一些难以入耳的话,从而激发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
想想没有被害人的过错,就不可能造成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从而导致被害人受伤,被告人没有犯罪行为就不可能造成妻离子散、身陷囹圄的恶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然罪不可赦,但被害人的过错在对其定罪量刑时应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但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把被害人过错作为法定的量刑情节,这与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的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行为实施正确定罪量刑的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过错在处理案件是做为酌定的量刑情节,但由于法官法律素养、法律意识的差异,导致实践中对哪些情节是酌定量刑情节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在案件情节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此地的判决与彼地的判决不一致的情况,造成适应法律的不统一。
其次,在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在量刑时如果仅仅做为酌定情节,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考虑,难免会与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相冲突,判决的结果很难让被告人心服口服,甚至会引发被告人的逆反心理,从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因此,应把被害人的过错做为量刑的法定情节,尽可能地把那些较为定型的酌定情节予以明示,成为法定情节,便于司法机关统一遵守,正确量刑。
同样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对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虽然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但我期待并相信法院最终会做出公正的、令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