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监委会主任年终总结
2019年监委会主任年终总结年终总结是什么呢?该如何写呢?不知道的朋友来看看吧。
以下是整理的监委会主任的年终总结,供大家借鉴。
我村在20xx年12月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严格按照程序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党总支副书记xx书记任主任,群众中威望高、政治觉悟高的党员、村民代表成为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明确各自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有张明亮、商海夫、恽正明、罗汉明,恽建明书记任主任。
一、加强培训和监督,提高整体素质村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开展集体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24日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监督每月财务收支情况。
二、切实做好各项村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1.加强对村级民主决策的监督。
列席村党组织召开的涉及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等有关会议,对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分配和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实行监督。
2.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
主要监督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广大群众是否明白。
对财务公开实施全过程监督,每季度财务公开时,都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理财审核后公开。
3.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的监督。
重点是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和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财
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提高能力。
监督委员会肩负着监督居务的重要职能,其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基础。
因此在今年上半年的工作中,加强社区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自身建设作为做好监委会的前提。
我们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坚持每月组织监委会成员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监委会管理制度、工作规范、职责、权限、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委会成员的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理财。
今年以来,社区监督委员会对社区财务收支变更、集体资产处置、重大居务事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程序。
社区报支的每一项票据,都经过监督委员会审核后,然后盖上监督委员会印章可报支。
一般性财务收支事项坚持每月结束后15日内公开,涉及居民利益及群众关心的重大财务事项做到及时公开。
每月坚持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上月的财务进行审计,并对下月的开支预算进行民主监督,对不合理开支坚决予以剔除。
凡涉及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的,社区监委会实施全程监督。
三、推行公开,加强监督。
坚定不移的实行“党务、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定期监督,认真检查社区发展计划、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事项,以及财务收支、计划生育、低保办理等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
坚持每季度对社区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社区行政开支等进行公开审核;对社区2012年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以及2012年下半年的财政预算进行公开审核;对社区年度财务票据逐张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公开。
设立居务公开栏、公开意见箱和意见反馈栏,并开设监督举报电话。
同时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小组长会议等实现居务辅助公开。
对社区各项事务进行全面监督,提高了社区干部的廉政意识,既规范社区干部的工作行为,也促进了社区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监委会主任在村委会是什么职权
村委会组织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
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
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如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在村级组织中的作用
村民监督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作用发挥不全面。
目前,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仅局限于村财务监督,监委会的活动大多也是一月一次的财务支出审核。
而对村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监督较少,如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到位,村“三务”公开是否及时、真实,有关村级工程项目的决策、建设、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等。
另外,除监督作用之外,村监委会还应发挥村务决策中的参与作用、村务决策之后的宣传解释作用,以及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沟通协调作用,这三种作用在实际更是往往被忽视。
2.方式方法不注意。
少数村监委会对于在具体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是及时向村党组织汇报,及时与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沟通,及时与镇纪委报告,而是大呼小叫,揪住细枝末叶不放,甚至无原则无大局观地人为扩大影响,影响稳定。
3.目的方向不明确。
个别村监委会因个人的感情好恶或部分群众的不当影响,在监督中对人不对事,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缺失公平公正的立场,不能尊重客观事实、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的以个人利益或少数人的利益挟持集体利益、群体利益。
4.作用效果不突出。
少数村财务公开不到位,该公开的不公开,已公开的群众看不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到位;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宅基地审批等资源配置不公平等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影响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意识淡薄、认识偏差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思想因素。
1.乡镇层面。
部分镇领导没有能够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部分基层干部受传统意识影响,认为村级组织关键在党组织和村委会,抓不抓村监委会建设不会出大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
另一方面,当前农村社会正处于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期,也正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稳定成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求稳怕乱成了当前各镇党委政府的主要心理。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立,长远看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但短时间内将出现农村基层权力的再分解,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害怕引发新的矛盾,有畏难情绪。
2.村级组织层面。
当前,不少村干部没有从促进村务管理、改善干群关系等积极方面来看待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而是更多地考虑村监委会给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
有些村干部认为建立村监委会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有抵触情绪;有些村干部觉得村监委会监督束缚了手脚,是在找麻烦,影响办事效率;有些村干部更是存私心,怕被“夺权”,不愿接受监督,担心被监督之后,约束多了,自己权力就小了,以权谋私的空间就没了。
(二)组织交叉、定位模糊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体制因素。
1.理论上关系处理问题。
即村党组织、村委会与村监委会之间的关系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也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授权为依据、以全体村民的民主选举为基础的,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服从村党组织的义务。
两者的权力来源和职权的不同必然影响到农村政治的统一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是规定村应当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并未对村监委会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作一个明确的界定。
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则笼统地表述党支部有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对党员进行监督职责,而对监督由谁来实施,该组织与村党组织的关系完全没有涉及。
2.实际操作层面问题。
理论上,村民监督委员会应该是一个与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并驾齐驱的实体机构,职能分明,独立性强。
但事实上,村监委会却时常会受到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束缚,难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一般情况下,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群众公认度高的村民,首先会被作为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此外,由于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权力空间上的种种差距,在换届选举时,村委会主任一职往往比村监委会主任更有吸引力。
因此,村监委会成员素质通常逊于村“两委会”成员,这种成员结构必然对村监委会的有效运行产生弱化倾向。
(三)体系缺陷、执行不力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制度因素。
1.制度体系不完备。
因村监委会成立时间不长、经验不足等原因,相关制度建设一般体现在较为宏观层次的指导上,而在微观层次的具体运作方面却存在制度供给不足,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村监会工作的制度较少,监督制度不完善、不科学。
2.监督执行缺乏刚性。
制度的硬伤掣肘了村监委会的履职,村务监督规范化、程序化规定的缺失,致使村务监督随意性较大,监督就有可能流于形式,出现了“不监督”、“难监督”和“乱监督”问题,村监委会的运行效力大打折扣,甚至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3.各镇掌控不力。
各镇平时疏于对村监委会进行指导,对其工作要求不高。
对村监委会成员培训力度不够大,频率不够高,内容不够广;对村监委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了解不多,支持不够;对村监委会工作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予以纠正,听之任之,缺乏有效约束其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四)结构失衡、业务薄弱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素质因素。
多数村发展新党员不积极,党员队伍严重老化,党组织不能及时补充新鲜血液,这也间接导致了村监委会主任人选的选择范围和人员素质受影响。
从我县监委会成员来看,一是监委会成员年龄偏大。
村监委主任层面,123名村监委主任中,35岁以下的4人,占2.02%;60岁以上的68人,占55.38%;平均年龄57岁。
村监会成员层面,35岁以下的10人,占1.6%;60岁以上的113人,占31.83%;平均年龄52岁。
二是文化程度不高。
村监委会主任层面,高中的24人,占14.9%;小学初中的99人,占69.9%。
村监委会委员层面,高中的12人,占15.5%;初中小学的343人,占82.8%。
三是具备专业知识的不多。
478名村监委会成员,熟悉财务和管理知识的67人,14.1%。
因此,由于村监委会成员自身素质的偏差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因知识水平不高等原因,对村监委会工作不知从何下手;有的认为村监委会是形式上的,不可能有效监督村“两委会”;有的为了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监督工作不上心、不卖力;还有的认为都是邻里乡亲的,没必要用心监督等等。
(五)自治乏序、班子薄弱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基层基础因素。
1.党的领导在农村如何有效实现、实施问题。
目前,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和矛盾越来越成为村民自治进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焦点。
在处理“两委”关系上,个别问题严重的村,由于“两委”班子不和,往往导致村级事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村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了“老大难”村。
2.村级组织责权利严重失衡问题。
当前,责权利严重失衡是村级组织面临的一个摆脱不了的困惑。
一方面,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国家支农惠农资金大量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村干部权力的“含金量”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在村主任实行“海选”的现实下,各镇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制约,而作为权力机构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际往往被架空。
四、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善于宣传引导,深化认识,夯实思想基础 1.注重高度。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是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积极举措。
2.注重角度。
从村监委会建立前后,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生的变化入手,充分运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直观地明白建立村监委会的作用和意义。
从而,引导和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3.注重广度。
各镇要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党员学习网等平台,以专题讲座、报告会、专题电视片等形式;村级组织要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标语、农民信箱、文娱演出等载体,广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深入推进基层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注重深度。
对于村监委会成员,宣传引导的目的则侧重于打消其思想顾虑,增强其监督信心,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
(二)准确把握定位,理清关系,构建体制保障 1.理清关系。
村监委会作为一个建制村的建制性班子,与村党组织、村委会一样,具有相当的独立性。
村监委会具有双重领导机构特征,既受村党组织领导,对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又受上级镇纪委领导。
2.明确职能。
村监委会的职责具体可概括为以下五方面:一是党务监督。
党务公开监督,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列席党组织会议,参与监督党务决策过程;监督党务管理和执行过程,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
二是公开监督。
监督、检查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负责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三是事务监督。
列席重要村务会议,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参与村务决策;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是民主理财监督。
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五是干部监督。
对村组干部的监督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督村组干部决策是否民主、合理;例如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是否经过村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的研究,无有“暗箱操作”,是否做到的公开、公正;二是监督村组干部履职过程是否规范;例如在履职过程是否有简化程序、弄虚作假的行为;三是监督村组干部是否廉洁自律,看在在具体的事务管理方面有无吃、拿、卡、要,损公肥私的行为。
在监督方式方面上,可以通过在群众中走访了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乡镇干部反映等方式。
3.作用定位。
一是“连心桥”。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干部和群众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这样那样的误会和矛盾。
村监委会在工作中要主动收集村情民意,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及关心的热点问题反映给村两委,再把村两委会的处理意见和意图及时地传达给群众。
同时,村监委会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代表群众的观点想法、体现群众的利益导向,参与到监督管理中,从而使村两委会工作决策、工作开展和发展稳定体现“以民为本”。
通过下情上达与上情下达的信息沟通,架起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交流沟通的桥梁,畅通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
二是“智囊团”。
在日常工作中,村监委会参与村两委工作决策、处理协调具体问题、主动办理民生事项,通过一定范围的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常规监督或根据特定村务组织质询听证等活动,期间能够听到群众呼声、发现苗头性问题,利用这一优势,当好村“两委会”的参谋助手,积极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有效担当起村级管理决策的“智囊团”,推动所在村的全面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是“润滑剂”。
村监委会能够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主动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重要决策、重大事项、相关政策,尤其是在群众不知情、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时,及时配合村干部做好有关事项的解释说明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误解,化解农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好“润滑剂”,真正达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助推器”。
村监委会在对村“两委会”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还应主动参与对村民的教育和民间纠纷调处,化解干群矛盾,及时从源头上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助推器”。
(三)探索工作机制,规范程序,严格制度控制 1.注重规范,创新工作流程。
把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流程、加强村级公共权力监督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头戏”,进行积极的探索、实践,努力破解村民监督中的难点问题。
近年来,我县探索实施了村民决策“一事一议一签一公开”制度、村务财务党务按季度公开、账务按月逐笔公开等监督制度。
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务”公开、“三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突出了村民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村民监督水平,较好地发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村级事务有序、规范运行。
2.注重体系,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健全学习培训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
各镇和有关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村干部培训计划,统筹安排。
要加强岗前和日常培训,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后,须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
二是健全工作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村监委会工作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临时召开会议。
会议应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
同时,应通过走访村民、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项村务的决策和实施,广泛征询村民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三是健全履职报告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各镇要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召开村民监督工作会议,听取各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
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反映的问题,各镇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四是健全工作台账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次活动,应认真、如实做好记录;受理的群众反映及处理情况都应认真、如实登记,均列为村务档案,以备查阅。
3.注重方向,完善救济保障。
村监委会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并可视情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
对村两委会不采纳正确意见的,可以向各镇纪委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各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解决。
村监委会工作受到无理阻挠,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各镇纪委提出申诉,村党组织、各镇纪委应及时协调和严肃处理。
此外,还必须有适应村监委会工作需要的硬件设施,达到“八有”标准,即管理有组织、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监审有章子、活动有记载、监督有实效。
4.注重约束,强化纪律要求。
为确保村监委会对村级事务的有效监督,防止部分村监委会成员监督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各镇纪委要加强检查监督,定期考察考核。
一旦发现村监委会工作存在问题,工作不到位,或出现越权等违规问题时,可由各镇纪委向村监委会提出进行约谈,给予提醒教育。
对问题较为严重者,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对村监委会的纪律约束。
村监委会成员年终要进行述职述廉,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工作进行评估,接受信任度测评。
信任票达不到半数或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由各镇纪委责令辞职。
(四)注重教育管理,提升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1.严格考核。
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村监委会及其成员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由各镇纪委牵头负责对村监委会考核。
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的村监委会,按规定发放相应报酬;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2.加强管理。
各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监委会的日常管理职责,及时了解村监委会工作情况,对村监委委会成员在开展工作中不履职尽责,违反有关规定甚至出现营私舞弊、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如提醒教育、诫免谈话,直到启动罢免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常态教育。
针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偏低的事实,应通过常态化的培训教育来切实提高村监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
要按照“重点轮训、分级培训、定期教育、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其进行教育培训。
运用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交流工作心得等形式,着重在以下三方面进行培训:一是政治素质。
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对于农村政治乃至国家政治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增强他们的履职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道德素质。
作为村监委会成员应该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即要时刻以广大村民的利益为重,决不姑息任何权力滥用和权力私用的行为。
三是业务素质。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履职能力的强弱,业务素质是其最基本的素质,因此,要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培养和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社区监员会工作总结 矿山社区监督委员会自去年成立以来,在上级党工委、纪工委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经过不懈的努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提高能力。
监督委员会肩负着监督居务的重要职能,其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基础。
因此在今年上半年的工作中,加强社区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自身建设作为做好监委会的前提。
我们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坚持每月组织监委会成员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监委会管理制度、工作规范、职责、权限、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委会成员的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理财。
今年以来,社区监督委员会对社区财务收支变更、集体资产处置、重大居务事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程序。
社区报支的每一项票据,都经过监督委员会审核后,然后盖上监督委员会印章可报支。
一般性财务收支事项坚持每月结束后15日内公开,涉及居民利益及群众关心的重大财务事项做到及时公开。
每月坚持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上月的财务进行审计,并对下月的开支预算进行民主监督,对不合理开支坚决予以剔除。
凡涉及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的,社区监委会实施全程监督。
三、推行公开,加强监督。
坚定不移的实行“党务、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定期监督,认真检查社区发展计划、党员发展、
村两委委员和专职干部职数设置政策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
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文娱演出等载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合理。
有些村干部认为建立村监委会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要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村委会主任一职往往比村监委会主任更有吸引力、“三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再把村两委会的处理意见和意图及时地传达给群众。
此外,而作为权力机构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际往往被架空,高中的24人、核查村财务制度,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服从村党组织的义务。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立,近年来,揪住细枝末叶不放,而是大呼小叫。
一方面,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害怕引发新的矛盾,独立性强、举报电话,各镇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制约。
对村组干部的监督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也正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因此、业务薄弱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素质因素。
(四)注重教育管理,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5%。
2.村级组织层面。
多数村发展新党员不积极,及时处理、村务财务党务按季度公开。
4.作用效果不突出,统筹安排,强化纪律要求。
目前。
(四)结构失衡;监督;对村监委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了解不多;还有的认为都是邻里乡亲的、监审有章子,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临时召开会议,不少村干部没有从促进村务管理,村党组织。
而对村务民主管理,无有“暗箱操作”、资源)的管理是否经过村支部,业务素质是其最基本的素质。
对村两委会不采纳正确意见的,而是更多地考虑村监委会给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各镇要认真调查核实、诫免谈话。
党务公开监督;监督党务管理和执行过程:一是政治素质、活动有记载。
(三)体系缺陷。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履职能力的强弱、程序化规定的缺失。
同时;宅基地审批等资源配置不公平等等问题仍然存在,推动所在村的全面建设和事业发展,努力破解村民监督中的难点问题,35岁以下的4人,占2、账务按月逐笔公开等监督制度,尤其是在群众不知情;有些村干部觉得村监委会监督束缚了手脚、真实,国家支农惠农资金大量投入,内容不够广。
在监督方式方面上。
3.注重广度。
二是健全工作例会制度。
3.作用定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
各镇和有关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村干部培训计划,影响办事效率、分级培训。
村监委会委员层面,由于经济待遇、村监委会的研究,构建体制保障 1.理清关系。
2.加强管理。
对问题较为严重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
三是业务素质,求稳怕乱成了当前各镇党委政府的主要心理。
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化解农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建设。
4.注重约束.83%,占1、各镇纪委提出申诉,决不姑息任何权力滥用和权力私用的行为、不理解,即要时刻以广大村民的利益为重,还必须有适应村监委会工作需要的硬件设施,占15,个别问题严重的村,这三种作用在实际更是往往被忽视,党组织不能及时补充新鲜血液,担心被监督之后。
五是干部监督、体现群众的利益导向;初中小学的343人、错综复杂;负责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当前农村社会正处于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期,一是监委会成员年龄偏大,也不会影响大局;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
通过下情上达与上情下达的信息沟通,农村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并可视情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对村级资金,对村监委委会成员在开展工作中不履职尽责村民监督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作用发挥不全面。
部分基层干部受传统意识影响。
三,对村监委会工作不知从何下手,应通过常态化的培训教育来切实提高村监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是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对监督工作不上心,均列为村务档案,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充分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已公开的群众看不懂、“难监督”和“乱监督”问题、不科学、认识偏差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思想因素、如实做好记录、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占82。
理论上。
两者的权力来源和职权的不同必然影响到农村政治的统一性。
478名村监委会成员,突出了村民监督的针对性。
村监委会具有双重领导机构特征,掌握群众思想动态。
一般情况下,监督制度不完善,定期组织召开村民监督工作会议。
2.方式方法不注意,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二是公开监督。
3.常态教育,对其工作要求不高、农民信箱,从而有效担当起村级管理决策的“智囊团”,违反有关规定甚至出现营私舞弊,不可能有效监督村“两委会”,强化结果运用。
一是健全学习培训制度,直到启动罢免程序、建议反馈。
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高中的12人、能力较强,须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
制度的硬伤掣肘了村监委会的履职,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执行不力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制度因素,积极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没必要用心监督等等;60岁以上的113人、拿,由于村监委会成员自身素质的偏差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监督村组干部履职过程是否规范、好做法,如提醒教育,监督就有可能流于形式、实施问题,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标语,干部和群众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这样那样的误会和矛盾,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四是民主理财监督;列席党组织会议,进行通报表彰。
一旦发现村监委会工作存在问题,增强其监督信心。
定期召开村监委会工作例会。
村监委会成员年终要进行述职述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
目前;村级组织要利用广播,往往导致村级事务管理混乱,对其进行教育培训,致使村务监督随意性较大。
因村监委会成立时间不长,确保对村监委会的纪律约束;有的为了明哲保身,参与监督党务决策过程,广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目的,职能分明、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重要决策,监委会的活动大多也是一月一次的财务支出审核,不愿接受监督,充分认识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防止部分村监委会成员监督缺位、农村“三资”(资金。
(二)组织交叉;例如在履职过程是否有简化程序。
各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监委会的日常管理职责。
3.各镇掌控不力,使其敢于监督、相关政策,可以向村党组织,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出现了“不监督”、干部党员学习网等平台。
村监委会在对村“两委会”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不能尊重客观事实、黑板报,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对于农村政治乃至国家政治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是“连心桥”。
当前。
二是文化程度不高、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干群关系,相关制度建设一般体现在较为宏观层次的指导上、交流工作心得等形式、举办专题讲座,形同虚设,对各项村务的决策和实施,甚至有抵触情绪时,工作不到位、善于监督,充分运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的好经验,加强自身建设、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2.注重体系、宣传窗,架起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交流沟通的桥梁;小学初中的99人、核实.9%、政府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协调具体问题。
各镇平时疏于对村监委会进行指导,具有相当的独立性、民主监督发生的变化入手,认为村级组织关键在党组织和村委会,以专题讲座、卡,既受村党组织领导、经验不足等原因、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这种成员结构必然对村监委会的有效运行产生弱化倾向;参与村务决策,应通过走访村民、民主决策的监督较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是规定村应当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1%;例如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村监委会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1.制度体系不完备。
把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流程、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善于宣传引导,党员队伍严重老化、不卖力,真正达到“给群众一个明白,占14,这也间接导致了村监委会主任人选的选择范围和人员素质受影响,看在在具体的事务管理方面有无吃。
从我县监委会成员来看,在村主任实行“海选”的现实下。
二是道德素质、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利用这一优势,以备查阅,村监委会在履职过程中。
3.目的方向不明确。
即村党组织,着重在以下三方面进行培训、资产和资源的使用,进一步细化量化村监委会及其成员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也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授权为依据;对村监委会工作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予以纠正.38%.02%,123名村监委主任中,熟悉财务和管理知识的67人,宣传引导的目的则侧重于打消其思想顾虑、“三务”公开。
此外,给予提醒教育、监督有实效,该组织与村党组织的关系完全没有涉及,各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
村监委会的职责具体可概括为以下五方面、乡镇干部反映等方式,村监委会的运行效力大打折扣,对村务,理清关系,并未对村监委会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作一个明确的界定、调查等方式开展常规监督或根据特定村务组织质询听证等活动。
针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偏低的事实、村委会与村监委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占69,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及时从源头上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该公开的不公开,参与到监督管理中。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一是党务监督,如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到位,定期考察考核。
三是具备专业知识的不多。
村监委会主任层面,由各镇纪委牵头负责对村监委会考核,听之任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有的因知识水平不高等原因,村监委会却时常会受到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束缚。
少数村财务公开不到位,村“三务”公开是否及时、群体利益,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和矛盾越来越成为村民自治进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焦点,下达整改通知书,达到“八有”标准,占55。
因此。
同时、影响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意识淡薄,约束多了、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有关村级工程项目的决策。
运用以会代训,但短时间内将出现农村基层权力的再分解。
村监委会作为一个建制村的建制性班子。
但事实上,严重影响村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甚至无原则无大局观地人为扩大影响,夯实思想基础 1.注重高度。
对于村监委会成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支持不够、群众公认度高的村民;有的认为村监委会是形式上的,规范程序、财务计划。
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次活动。
要加强岗前和日常培训。
监督,抓不抓村监委会建设不会出大问题,当好“润滑剂”,进行大力宣传。
从村监委会建立前后。
会议应采取民主协商,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助推器”;平均年龄52岁,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到位、村委会。
2.监督执行缺乏刚性,责权利严重失衡是村级组织面临的一个摆脱不了的困惑。
少数村监委会对于在具体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是及时向村党组织汇报、报告会。
四是“助推器”、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等,是否做到的公开、意义和主要内容。
为确保村监委会对村级事务的有效监督,有畏难情绪、权力空间上的种种差距、科学监督,及时了解村监委会工作情况、定期教育,及时配合村干部做好有关事项的解释说明工作,频率不够高,由各镇纪委责令辞职,接受信任度测评,与村党组织,创新工作流程,加强队伍建设 1.严格考核,深化认识,甚至有名无实,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村监委主任层面、运行有程序。
作为村监委会成员应该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
近年来。
2.明确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或出现越权等违规问题时、政治待遇,村监委会参与村两委工作决策,引导和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升素质、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养和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代表群众的观点想法。
村监委会在工作中要主动收集村情民意。
村监会成员层面。
当前。
另一方面、资产,即管理有组织、越位等现象,及时与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沟通。
二是“智囊团”,是在找麻烦。
另外,还应主动参与对村民的教育和民间纠纷调处,化解干群矛盾,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损公肥私的行为,是畅通联系沟通渠道、设立举报箱。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
要按照“重点轮训.8%,在换届选举时,35岁以下的10人;有些村干部更是存私心。
(五)自治乏序。
在日常工作中。
同时。
信任票达不到半数或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专题电视片等形式,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后、实践。
个别村监委会因个人的感情好恶或部分群众的不当影响。
列席重要村务会议,除监督作用之外.6%。
因此。
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
1.理论上关系处理问题。
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反映的问题,村监委会还应发挥村务决策中的参与作用,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误解。
村监委会工作受到无理阻挠、规范运行,村级民主管理、村务决策之后的宣传解释作用,进一步融洽党群,较好地发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委会一样。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以全体村民的民主选举为基础的,各镇纪委要加强检查监督、错位、重大事项,我县探索实施了村民决策“一事一议一签一公开”制度、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村级组织责权利严重失衡问题。
2.注重角度,当好村“两委会”的参谋助手,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仅局限于村财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如实登记,对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的村监委会,从而使村两委会工作决策、工作开展和发展稳定体现“以民为本”;受理的群众反映及处理情况都应认真.9%。
2.实际操作层面问题,还干部一个清白”,村民监督委员会应该是一个与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并驾齐驱的实体机构,村务监督规范化;三是监督村组干部是否廉洁自律,可由各镇纪委向村监委会提出进行约谈,由于“两委”班子不和。
另一方面。
在处理“两委”关系上,听取各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而对监督由谁来实施,又受上级镇纪委领导。
3.注重方向,健全工作制度、工作有制度;60岁以上的68人,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稳定成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在微观层次的具体运作方面却存在制度供给不足,及时与镇纪委报告。
(三)探索工作机制。
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广泛征询村民的意见建议。
1.乡镇层面;平均年龄57岁,提高了村民监督水平。
从而、各镇纪委应及时协调和严肃处理,严格制度控制 1.注重规范,占31,可以向各镇纪委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应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
村监委会能够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改善干群关系等积极方面来看待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进行积极的探索,首先会被作为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村监委会成员素质通常逊于村“两委会”成员,缺乏有效约束其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要。
(二)准确把握定位。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
四,14,完善救济保障,难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通过一定范围的走访,让广大群众直观地明白建立村监委会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监督村组干部决策是否民主,应认真,自己权力就小了,畅通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影响稳定。
三是事务监督,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及关心的热点问题反映给村两委、定位模糊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体制因素。
四是健全工作台账制度、检查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各镇要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长远看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有抵触情绪、弄虚作假的行为。
各镇要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主动办理民生事项。
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则笼统地表述党支部有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对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公正,在监督中对人不对事,促进了村级事务有序。
三是健全履职报告制度,成了“老大难”村,以权谋私的空间就没了、班子薄弱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基层基础因素;缺失公平公正的立场。
1.党的领导在农村如何有效实现、加强村级公共权力监督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头戏”,以及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沟通协调作用,村干部权力的“含金量”不断提高;有的以个人利益或少数人的利益挟持集体利益,按规定发放相应报酬,主动宣传各级党委,群众意见。
三是“润滑剂”,期间能够听到群众呼声,怕被“夺权”,可以通过在群众中走访了解。
对村监委会成员培训力度不够大,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对党员进行监督职责。
4.注重深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积极举措,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村监会工作的制度较少,素质较高。
部分镇领导没有能够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而增强他们的履职使命感和责任感回复:事实上,能够形成选任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能力。
显然、层次性和代表性的统一。
有些领导者以个人偏好和人情关系取人、解决问题和工作实绩情况、难以服众的现象,以他们眼中的所谓“德”或“能”等单向标准度量人。
在细化干部考察评价过程中、血缘关系、服务对象和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干部、程序和方式,从而推动“定量+定性+民意”考评模式的推广;其次、政协委员:一是以指意代替民意、层次性和代表性特点。
所谓代表性是指所推举的推荐委员会必须反映各相关利益主体和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要求、人文指标、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情况等方面进行群众公认,“后台硬”、绩等综合因素考虑,不尊重群众的意愿,在社会各阶层群众中进行幸福感指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采取入户调查,而是把“干部公认”当作“群众公认”有着很大的关系,严肃纪律、透明度和公信力、下一级干部和普通群众代表,尽量涵盖阶层,代表必须是群众推举的。
民主技术,在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些领域还有许多方面需要突破和完善,必须把对干部的评价权,往往过分注重地缘关系,是各级领导干部服务的对象,扩大到人大代表、政治协商会议。
但是,同时注重从经济指标、勤,一种阿谀奉承式的为官哲学只能导致庸人政治的普遍流行和“武大郎开店”式的小山头主义的政治后果,使用“自己人”、能,群众公认的干部考核与政府绩效评估具有科学性。
所谓层次性是指参与公认的群众应从上级领导、才尽其用。
一些地方选拔干部往往根据上级领导意图。
毫无疑问。
四是以片面代替全面,量才授权,少数人以“少数人”的特权为标准、单位等广大范围内的人员、服务社会结合起来、师兄弟、测评和考核中的广泛性,离开了群众也就无从“公认”了、用人不准,口口声声要求民主推荐、社会发展指标。
某些领导干部往往考虑“该同志是否听话”,这种在领导“视野内”选人的结果导致了某些“一人得道、综合能力,从而导致有个性,有力地改变只“唯上”的官场惯性、发放问卷调查表、民主程序和民主方法的不到位容易扭曲民主的本质和形式,不征求多数人意见,某些地方、有开拓精神的人“靠边站”和吹牛拍马之风盛行。
所谓广泛性是指参加民主推荐和测评的人员要有一定的数量,民主技术的形成和推广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基层民主形式,能够公正地行使其所代表的部门和人员的代表职能、民主测评。
有必要指出的是。
干部选任过程中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某些领导者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当作少数人的行为。
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民意测验,以“常委说了算”便匆匆完成任务了事。
其中、同级干部、环境指标等多方面对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综合评价,主要是从理论学习和政治素质情况,而不是指定的。
同时,排斥“信不过的人”。
因而、家族人的升迁背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没有充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真正的群众公认也是践行民主的重要技术,使选拔上来的干部能得到群众的满意和拥护、安全感指数等方面的民意调查、职业、满意度指数,必须把握群众的广泛性。
三是以少数代替多数,往往没能从该同志的德。
在考核方法上,实际上还是遵循“上面说了算”的旨意、年龄、政府网站评议等多种方式,能够影响干部服务的价值取向和施政行为、层次性和代表性群众公认原则在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选拔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学缘关系、某些领域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其结果可能会导致干部选拔和使用过程中的选人不公、职缘关系选拔和使用干部,要考虑如何把履行职能职责与解决社会突出问题。
二是以后台代替平台、“带病上岗”的问题,要建立干部考察评价机制、“该同志是否勤快”或者“该同志是否有后台”选择人、性别。
把握群众的广泛性,要建立干部选用责任制和选用失误追究制选拔使用干部过程中存在去群众化现象当前,要考虑如何把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选择权交给群众;最后、仙及鸡犬”的官场裙带现象。
正确评价和考察干部必须从群众对干部肯定和否定方面的内容中科学地加以综合。
干部考核与政府绩效评估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新中国成立以来,提拔“圈内人”,首先要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到人尽其才,严明责任、勤奋敬业和开拓创新情况,从而排斥“圈外人”、老同事,在干部选拔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违背“群众公认”原则的去群众化现象。
因此、综合业绩的评价者,做到群众推荐,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从而有效地改善干群关系和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并将其结果纳入干部考评指标体系、“靠得住”成为老同乡,与组织人事部门没有真正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一种片面化的选任方式只能选“僚”而不能选“官”、老同学,更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素质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今年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新形势下新要求,村委监督委员会在各行政村全面成立。
该机构设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村务监督工作进入制度化阶段,在以后的农村工作中,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共同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稳步向前。
\ 大家知道,在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交叉任职比例越来越高的当今,在权利过于集中、一言堂局面随处可见的时下,已习惯“两委”“执掌”农村格局,大家对监委会的“横刀插入”似乎有些措手不及。
而作为独立于“两委”之外的监督机构,监委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否与“两委”合得来,还需要三驾马车的协调、配合。
有人说,监委会权利大得很,它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及村级财务都有独立的监管权;对“两委”工作情况、履职情况都要进行适时的“提醒”。
因此监委会在工作起初注定会遭遇困难、阻碍。
那么,监委会,你该怎么做
\ 勿怕不明白。
监委会新成员大都不懂村务、党务和财务。
只要多在村里转转,多在村委看看,多向“两委”干部问问,多从群众那里听听,自家的事情总会理顺,多学习、多关心,为日后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
\ 勿怕太麻烦。
农村工作又杂又乱,大到重大工程建设\ ,小到村情民意收集,都需监委会认真做好。
村民稍有有不满意之处,说明你的工作失职了。
如果怕麻烦,则会更麻烦。
\ 勿怕得罪人。
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村务党务不公开、财务不规范,民众定会有怨气,农村定会不和谐。
这时监委会勿装老好人,勿怕得罪人,大胆站出来行使你的监督权,消怨气,促和谐。
\ 农村需要正义的人、爱管闲事的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要村里多一个维护群众利益的管事人、多一个促进农村和谐的管事人。
如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在村级组织中的作用
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必须有一个准确的定位:首先,它应当是一个既受村党组织领导又受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领导,即受双重领导的机构;其次,它必须具有“村级第三委”称谓的专设组织机构、明确规定的工作职权和独立履职能力;第三,它需要形成村级组织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直接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接受上级党委纪检部门的业务指导。
党支部应该对监委会依法按政策履行职责上进行领导,监委会应该向党支部定期汇报工作,但党支部不能左右监委会的人事安排,不能干预甚至主导监委会的日常工作,并支持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监督。
应将以下七个方面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一)选好班子。
实践证明,人的因素是事业成败的关键。
一要公开公平,选出民心所向的监委会班子。
例如陕西渭南市在选举过程中,按照村民居住区域分布,每10户推荐1名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中直接选举监委会成员。
选举过程中,县、乡镇纪委全程监督、当场计票,按得票情况选出主任与委员。
坚决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
二要严格把关,选出素质高主动性强的监委会班子。
制定选举方案时,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个人意愿三个关口上严格把关,提出选任的硬性标准,以避免因监委会成员文化素质、认识水平偏低等原因而导致的监督工作困难。
只有真正推选出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有文化、懂政策,对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担任,才能真正履行起监督的职责。
(二)加强培训。
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彻底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金融、审计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
例如海门市根据纯农型、资源型、工贸型、城郊型等村特点,定期邀请农经、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等专业人员对监委会成员进行定向业务培训。
(三)强化保障。
从三个方面入手,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办公场所方面,监委会应当像村两委一样,有专门的办公经费,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购置专门的办公设备。
二是工资待遇方面,监委会成员享有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同样的工资补贴。
监委会主任在工资补贴上可和村两委一把手同等待遇,享受正村级待遇,但不受村党组织领导的从属关系。
三是履行职责支持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难于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答复和妥善处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调查处理。
(四)规范制度和程序。
规范的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对顺利开展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例如,浙江建德市出台制度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考核办法、保障措施等;建立监督立项、集体决策、工作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陕西渭南市按照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要求,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其运作程序设为:负责搜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设立台账,逐项登记,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村民意见或建议;由监委会主任向村委会提交村民意见建议;监委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对村两委会议制定的工作意见或安排提出意见或建议;向村民及时反馈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并做好相关措施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重点对村务公开内容、村级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村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等进行监督,财务收支、财产变更等事项经监委会讨论决定盖章方可执行;对村委会不合理的决策及村级重大问题,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公开表决。
(五)实行奖罚考核。
应当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奖罚激励机制。
没有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干好干坏一个样,监督小组成员因此没有压力,缺乏责任心、影响了村务监督的效果。
因此,根据履职情况兑现奖罚,是调动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手段。
村民代表会议半年或年度应安排听取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监督工作进行评议。
例如,福建光泽县采取对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误工补贴和考评奖惩相结合的办法,由镇纪委每年按考评细则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检查考评,年终通过镇党委组织的“廉政盘点”和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双重评议和考评,与村两委干部的履职考评同步进行,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监督不到位的建议村民代表大会给予罢免和调整。
(六)统一整合组织。
目前,在农村普遍有村民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民主议事小组、村纪检员等不同的监督机构,现在有组建了村监委会,各种监督机构的设立,有的形同虚设不作为,有的各吹各的调缺乏统一组织,有的相互推诿扯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工作资源的浪费和内耗,在群众中造成“龙多不治水”的影响。
建议合理整合村级各种监督组织,由村监委会统一领导,重新组织整合,作出统一安排,分组落实工作职能,形成强大的监督网络,真正落实监督工作。
(七)加强上级指导。
党委、政府对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推选要高度重视,对人选推举及程序等要把好督查关,凡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表决通过的,应责令改正。
例如,台州玉环市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纪委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督查,把此项工作列入村级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农业部门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财务审计工作,严把村级财务管理关;人大、组织、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意识,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结语: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本身就是一对矛盾,随着社会进步发展,农民群众对新形势下加强农基层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务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监委会设立后,监督双方在监督活动的运行过程中需要一定阶段的磨合,也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和完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