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在新形势下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纪委书记对新提拔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 同志们: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的安排,今天对在座各位进行廉政谈话。
干部任职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今天在座的各位同志,有新提拔的,有交流的,有平调的,也有转岗的,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是组织信任和自身努力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向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祝贺。
也借此机会,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加强学习,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 同志们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后,要注意把学习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树立良好的学风,要在提高政治素养上有新起点,在提高自身水平上有新动力。
通过学习,尽快适应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位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作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的八个方面、52个不准,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同志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
要率先垂范,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要
加强和改进市县机关党建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
一、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县一级政权组织在我国政治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政权稳定的重要基础。
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近些年来,我省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着力推进县(市、区)机关党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一些地方的党组织履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职能还不够到位,机关党建的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 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根本,强基础,求创新,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
二、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3、深化理论武装。
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国情省情、形势政策和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浙江精神,不断增强对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信心。
注重推进机关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做到机关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督促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机关理论学习中的示范作用。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把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4、服务发展大局。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注重围绕“两创”总战略,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切实做到以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业务工作,确保机关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轨并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注重围绕“八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法治型、节约型、文明型、廉洁型)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建设,推动机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深入细致地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优化组织设置。
进一步理顺县级机关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县(市、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无论设立党组还是党委,其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都应由同级机关工委统一领导;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机关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属地管理,党的工作接受所在地机关工委领导。
完善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坚持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登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制度。
健全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制度,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整体作用。
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认真履行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手段,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建立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全面开展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作用。
按照党建带工建、团建和妇建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组织领导,支持群团组织发挥优势、履行职能,不断提高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的水平。
6、改进机关作风。
从县(市、区)机关与基层联系比较密切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的成功经验,全面开展“服务创业、再增感情、推动创新、再破难题”活动,积极做好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关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工作,不断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广泛了解民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坚持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强化机关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机关效能提升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广泛推行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一员双岗”和党员承诺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评选满意不满意单位等活动,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和奖惩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7、鼓励改革创新。
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活动,大力营造尊重创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和氛围,激发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规范文明礼仪、活跃文体活动为着力点,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组织活动方式,通过开展“微型党课”、“政治生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调动党员参与热情,提高组织活动效果。
拓宽机关党建工作领域,建立乡镇机关党建工作重点联系制度,加强对乡镇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8、注重制度建设。
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监督、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激发党员内在动力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和有关机关党建工作文件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着力抓好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
9、推进反腐倡廉。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积极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严重违纪案件,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10、全面落实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格局。
县(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县(市、区)委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机关工委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主动抓机关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
县(市、区)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各市和县(市、区)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县(市、区)委和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并考核。
11、充分发挥县(市、区)机关工委的作用。
县(市、区)机关工委作为县(市、区)委派出机构,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改进履行职责方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配合同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共同抓好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工作。
积极牵头组织或参与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抓好机关作风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县(市、区)委要重视和支持机关工委工作,安排工委负责同志参加县(市、区)委和政府的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使其及时了解全局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2、加大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保障力度。
各县(市、区)要选好配强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和专职党务干部,关心机关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
为加强协调沟通,机关工委实行委员制,可由县(市、区)委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专职委员原则上应多于兼职委员。
机关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县(市、区)年度财政预算。
机关基层党组织收缴的党费,要有一定的比例留存县(市、区)机关工委,用于开展机关党的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解决机关工委办公场所、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困难。
13、加强对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省、市机关工委要切实履行指导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区)委和机关工委的联系,共同推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
建立完善省、市、县机关党建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落实工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和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重点联系制度、举办工委书记培训班、召开工作交流会、评选创新成果、组织开展理论研讨等方式,加强对县(市、区)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
县(市、区)机关工委要主动向上级机关工委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做到上下联动、求实奋进,努力开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各市、县(市、区)委要联系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
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是什么
安全生产“一岗”是指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如何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党员组织纪律性
习大大强调:“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
”在不同时期,对党员的素质和要求虽然不同,但对党员的党性要求是一致的,在任何时候党员的行为都要符合党性要求。
共·产·党员的党性,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
一、以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增强党性修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加强经常性的理论学习和经常性的教育是最根本的途径。
党员要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党组织要把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作为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的有效抓手。
一是党员要主动加强经常性的学习。
提高理论素养,是加强党性修养的基础,因此党员要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大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同时,要加强文化修养,系统地学习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知识,也要广泛的涉猎多方面的知识,成为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的骨干、内行、专家。
二是党组织要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培训。
党组织要经常性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改进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一)是抓好学习培训。
在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的同时,采取观看学习党建理论、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举办优秀党员干部事迹演讲、到革命圣地实地参观、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专家辅导和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相对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和开展各种教育活动。
(二)是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深入了解、分析广大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
(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大力发掘和树立广大党员看得见、学得着的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培养和宣传党员先进典型,定期开展党内表彰活动,加大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弘扬正气。
(四)是加强实践锻炼。
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 “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结对帮扶”和“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活动,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二、以严格的组织生活增强党性修养。
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我们党之所以具有强大战斗力,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特别强调组织性和纪律性。
广大党员要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性,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严格组织生活。
严格党内生活,既要有红红脸、出出汗的紧张和严肃,又要有加加油、鼓鼓劲的宽松与和谐。
一是加强引导,保证党的组织生活的规范化。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
利用“七一”表彰大会、平时的党员主题活动开展等各种有利时机,对党的组织生活的制度进行宣传和安排,教育引导党员按照党的组织生活的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郑重行使讨论决定党内事务和监督其他党员的权利。
(二)是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素质,引导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党的组织生活是基层党支部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增强各党支部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的自觉性;要求领导干部做好表率,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把组织生活制度作为领导干部充分联系普通党员的途径。
二是改进形式,提升党的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要不断搭建新平台,创新党组织组织生活模式。
在组织生活的开展过程中,注重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和改进组织生活的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
在形式上,积极改变党课学习一人说、大家听的单一学习形式,可采取党员轮流讲、大家点评、观看电教片、难题分析、现场观摩等形式,增强党员学习效果;在内容上,除了学习党内重要文件精神,探讨党的组织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外,组织党员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进行政治形势宣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开阔党员的视野。
三是认真组织,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引导力。
(一)是建立层层抓落实机制。
要明确基层党(工)委书记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党(工)委成员联系支部、支委成员联系党小组制度,帮助指导支部解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提高组织引领能力。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将如何组织好党内生活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使他们了解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要求,掌握其程序和方法。
(三)是提升党的组织生活针对性。
在开展组织生活会前,各党支部要正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紧紧围绕当前大局,与本区域当前工作重点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现实问题联系起来,确定会议事项和学习内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
三、以有效的监督管理严明组织纪律。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是习大大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的问题。
严明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一个重要的标准是抓执行力,这就必须做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
要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其职能,对党员干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和监督检查。
组建党员干部作风督查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网络等,接受群众的监督。
通过多形式、多层面的监督,把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锤炼其党性。
二是严格执行党内制度。
要进一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向办事群众公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等;要进一步推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制度,定期进行党员干部作风评议;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实行无为问责制度、执行过错追究制度,从而密织制度之网,使党员干部不游离、不偏离。
三是建立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坚持把民主评议党员与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起来,积极畅通不合格党员的出口。
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规文件,从理想信念滑坡、道德品质低下、服务奉献意识缺失、工作消极落后、“三不”党员、违·法·违·纪等方面严格确定不合格党员标准,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对已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基层党组织成员和优秀党员结对方式,定期对其进行谈心回访,教育帮扶;对限期整改的不合格党员,可通过举办不合格党员学习培训班、“入党回头看“、“典型引路、找准差距”等专题活动教育,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思想教育,使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为合格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