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反计划生育能当村干部吗
两代表一委员是指:(中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将代表委员的履职从每年的“两会”延伸到平时,从会场延伸到社区基层,不仅为代表委员履职尽责提供了新平台,也为畅通社情民意提供了新渠道。
人社局是什么单位
两代表一委员是指:(中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将代表委员的履职从每年的“两会”延伸到平时,从会场延伸到社区基层,不仅为代表委员履职尽责提供了新平台,也为畅通社情民意提供了新渠道。
结合单位职能,简要论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提高站位、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展开专项政治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自觉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做好动员部署,多措并举开展涉黑涉恶宣传和线索排摸,严打黑恶势力犯罪,全方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广泛动员、扎实宣传。
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和工作推进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签订责任书,确保层层落实到位。
二是多方式、多载体推进。
自制扫黑除恶“口袋书”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印制《关于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知书》、《市扫黑办致全市企业的一封公开信》,通过走访、召开会议等渠道发放给辖区群众。
三是实地走访,掌握情况。
通过到辖区进行实地走访,和老百姓进行交流的方式进行宣传和线索摸排。
四是召开会议,宣传排查。
组织召开扫黑除恶治乱企业线索摸排专题会。
再次宣传了中央、省、市、区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精神,对专项斗争进行了再动员。
会议发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海报、光盘、手册等宣传资料,做到应发尽发。
会议要求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决心和责任感。
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宣传氛围,将会议发放的宣传海报进行张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排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进行举报。
下一步,我单位将对线索进行整理并向区扫黑办上报,立足工业和信息化职能职责,继续推进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怎么写状子呀
你这个要看是什么诉告人一般就是民事,具体是这样:起诉般分为三部分: (1)首部,在这部分要写明标题,即“起诉状”;接下去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
(2)正文,在这部分要写清以下几项:一是写清案由和打官司的目的和要求,即通过打官司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目的要明确,要求要具体。
二是写清事实和理由,最好把事实和理由分开写。
写事实要写明前因后果,要真实、完整;写理由要有证据,不能空口无凭,尤其要注意引用法律规定作依据。
在这部分还要单列一项,写明证人的有关情况及提供的证据来源等。
(3)尾部,这部分要写两个内容;一是写明诉状所递交的法院,如:“此致某某法院”,二是具状人签名,并注明具状年月日。
与承包、租赁经营企业发生的合同纠纷,如果起诉时应依不同情况而定。
(1)起诉时,承包人继续承包或承租人继续承租的,应把承包或承租的企业做为被告起诉; (2)起诉时,原承包或承租企业倒闭的,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按最高人民法院〔1994〕第4号批复处理。
如果有证据证明或按承包合同、租凭合同的约定,承包人或承租人对企业亏损有民事责任的可以将原承包人或承租人做第三人来起诉; (3)起诉时,原承包合同或租凭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可以将该企业做为被告来起诉。
原承包人或承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租金的,按承包或租凭合同的约定,承包人、承租人对其承包、承租期间债务应当承担的,可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列为诉讼第三人起诉。
对方法人单位已自行解散,且无上级主管部门,又无财产的就不能告。
法人自行解散,无上级主管部门,又无财产,此法人实则已名存实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款关于起诉应“有明确的被告”的规定,如果找不到被告,又无继承债务人或者连带责任人的情况下,权利人的权利因缺乏起诉的必备条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欠款人下落不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怎么写状子呀
你这个要看是什么诉告人一般就是民事,具体是这样:起诉般分为三部分: (1)首部,在这部分要写明标题,即“起诉状”;接下去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
(2)正文,在这部分要写清以下几项:一是写清案由和打官司的目的和要求,即通过打官司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目的要明确,要求要具体。
二是写清事实和理由,最好把事实和理由分开写。
写事实要写明前因后果,要真实、完整;写理由要有证据,不能空口无凭,尤其要注意引用法律规定作依据。
在这部分还要单列一项,写明证人的有关情况及提供的证据来源等。
(3)尾部,这部分要写两个内容;一是写明诉状所递交的法院,如:“此致某某法院”,二是具状人签名,并注明具状年月日。
与承包、租赁经营企业发生的合同纠纷,如果起诉时应依不同情况而定。
(1)起诉时,承包人继续承包或承租人继续承租的,应把承包或承租的企业做为被告起诉; (2)起诉时,原承包或承租企业倒闭的,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按最高人民法院〔1994〕第4号批复处理。
如果有证据证明或按承包合同、租凭合同的约定,承包人或承租人对企业亏损有民事责任的可以将原承包人或承租人做第三人来起诉; (3)起诉时,原承包合同或租凭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可以将该企业做为被告来起诉。
原承包人或承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租金的,按承包或租凭合同的约定,承包人、承租人对其承包、承租期间债务应当承担的,可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列为诉讼第三人起诉。
对方法人单位已自行解散,且无上级主管部门,又无财产的就不能告。
法人自行解散,无上级主管部门,又无财产,此法人实则已名存实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款关于起诉应“有明确的被告”的规定,如果找不到被告,又无继承债务人或者连带责任人的情况下,权利人的权利因缺乏起诉的必备条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欠款人下落不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