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国中,基层人民警察的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和心得体会怎么写
答:首先,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崇尚金钱的思想日益加重,诚信危机,是非难辩,传统道德底线被无情的突破,贪污腐化案件时有发生。
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好,群众评价高;但是个别地区基层组织涣散,公信度低,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当然,党员队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主流还是好的,我们必须予以肯定。
其次,作为一名党员,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更是党组织中的普通一员,要在思想观念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要在实际生活、工作中提倡“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荣辱观、正确的政绩观,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要有乐观的生活态度、拼搏不息的奋斗精神,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未来。
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坚定信念,相信自己,相信党和国家的政策,用自己的双手去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以实际行动去改造世界。
第五,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不要盲目崇尚拜金主义,要明确自己人生的意义在于为国家、为人民更多的贡献自己的力量,而不是过分追求荣华富贵,迷失自己的本心。
第五,要有责任意识。
不管是在家庭、在单位、还是在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要担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家庭中,孝敬父母,赡养妻儿;工作中,安分守己,尽职尽责,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这是我们党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所做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2)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
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
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
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
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
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3)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依法治国与基层工作的几点思考
当前,全面深革,其广泛性、深、性前所未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诉求相互碰撞,各种力量竞相发声,各式各样的“改革药方”争相涌现,改革处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只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更不是取消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是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主体、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理想目标、以劳动人民利益需求为价值取向、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新价值观。
中国共产党在南湖游船上诞生就昭示了党与人民群众“舟与水”的密切关系。
人民民主制度是在吸取人类制度文明史上一切优秀成果基础上的伟大创举,但人民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地方,其制度的优越性还没得到充分展现。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充分保证人民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必须不断加强民主法制观念的培育,提高人民依法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必须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把人民民主落实到底。
要让全体人民真正感受到自己有更加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真正感受到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
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要让全社会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要使人民群众的权益切实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无处不在。
这样,人民民主就能得到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发展,党的领导就能得以巩固和加强。
总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结合。
没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就会落空;没有广泛充分的人民民主,党的领导就失去了合法性基础;没有依法治国,人民当家做主就没有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就得不到巩固和加强。
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
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
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
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
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
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
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
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
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
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
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
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
加强内地同香港和澳门、大陆同台湾的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
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
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各级党委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决定精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
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公安队伍的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纪律过硬、素质优良、法制观念强、群众信得过的基层队伍,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对基层公安队伍提出的新要求。
那么,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安呢
结合自身实际,笔者做了一些初浅的认识,认为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认清自我,端正态度,踏实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农村建设新时期,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应该清楚在其中的作用和影响。
我们是年轻的一代,接受过高等教育,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认知水平,但走进社会的我们不能老是沉醉在“时代的宠儿”的光环里,沉醉在从前的辉煌中,而是应该尽快熟悉情况,适应环境,转变角色。
具体要做到四戒,一是戒娇气,突破社会优越感,让自己逐渐成熟起来;二是戒骄傲,逐步实现自我成熟的提升;三是戒懒散,要拥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明确自己的方向,不可随波逐流,应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自己身份的责任和义务,四是戒自负,切不可自恃自许。
要着眼现实,认真做事,踏实工作,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细节做起。
只要目标明确,就要沉下心来,认真做事。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现有基层公安主要是综合行政类公务员,其工作涉及法律、人口信息、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国保及特行、特色产业等,工作范围是较大的;另外,改革不断深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
这都对基层公安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验。
作为一名基层公安人员更是应该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子,不学习就会落后,应时刻不忘多给自己“冲电”。
一是要继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坚持学习党的理论和党在新时期关于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必备的经济、管理、法律等基础知识,真正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二是要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业务理论知识,认真研究总结,把书本上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办案可行可操作上来,另一方面多跟年长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虚心接受他们的教育和指点;三是善于调查研究,多分析,多总结,不断积累知识,努力在实践中提高办案本领;四是要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观念,把学习当作一种精神上的追求,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不断用学习来充实自己,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情况时,要有一种本能的危机感,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树立这种信念,以求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才能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也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不会落伍。
三、心系群众,改进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最终都要通过基层单位和基层公务员去落实。
由于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线、爆发在一线、处理在一线。
其中基层公安工作影响甚远,这就要求基层公安应该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始终心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一要永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经常走村入户,走进田间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多帮扶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心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尽责任为群众谋利益;二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要树立言行一致的作风,敢说实话、求真务实,以身作则,不搞形式主义,要倡导雷厉风行的作风,讲究时效,要表里如一,不做表面文章,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永远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实现、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要认真细致地去做,并争取努力做好,为群众多办事实、多办好事,做到真正取信于民,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甘于奉献、廉洁自律“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节俭败由奢”。
时至今日,这些仍然是值得我们思索的。
基层公安干警虽然深处基层,但决不能降低对自己的要求,越是身在基层,越要追求健康的向上的生活方式和个人品位。
要发扬艰苦奋斗之风,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严防慈生享乐奢靡之风,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奋发向上、艰苦创业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要以身表率,廉洁奉公,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要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克服拜金主义、享受主义、和个人极端主义,保持勤俭朴素,廉洁自律的良好作风;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科学发展、关注民生,把广大群众的意愿充分体现在各项决策和工作中,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始终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思想观念,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甘于奉献,做一名廉洁的基层干部。
五、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目前,少数基层公安还存在“官本位”思想,认为“企业和群众找我办事是‘有求于我’”,要么推诿扯皮,要么故意刁难,极个别的还“吃拿卡要”,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队伍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各项工作日趋走向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对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必须树立起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执法意识,时刻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为民服务,要在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松懈、不倦殆,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事;二是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用法,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杜绝人治,转变执法观念,认真审视和反思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制度、执法机制、执法活动和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思考探索解决的思路、办法;四是要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认真研究并查清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把发生在基层的随意执法、滥用强制措施、侵犯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解决好,杜绝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事件发生,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六、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等日益多样化,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基层公安直接面对社会各阶层,其工作与社会关系的变化息息相关,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必然导致基层工作的复杂化。
因此,基层公安在工作中必须要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坚持求真务实,就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群众最想的、最盼的、最愁的事情,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切实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好、坚持说实话、重时效,在成绩面前不争不抢,在利益面前不贪不占;要勇于创新,善于从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谋划工作,积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既要继承先进经验,又要注重开拓创新,要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想方设法去克服好,解决好;只有创新才有活力,要创新就要敢于打破陈规陋习,打破坛坛罐罐,对束缚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坚决加以改进甚至是摒弃,在考虑问题上,在处理问题上,一定要把眼界放开,立足现实更要着眼于未来,积极开拓,努力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创新的思维研究新问题、探讨新路子,解决新问题。
做一名合格的基层公安干警,不仅是一时的要求,而是每一位人民警察一生的要求,努力做到“合格”二字,才能真正名副其身。
以上只是笔者的肤浅认识,还需不断实践、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