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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行风宣传心得体会

时间:2013-05-04 05:35

行风纠风工作是政府对国企的要求吗

不是只国营企业,也还包括事业和行政单位,一是强化组织,严格责任落实。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教育,扬正气树新风。

各企业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

三是问题导向,强化督查问责。

要继续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注重效果,加大力度,针对突出问题随时发现、随时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务求实效。

四是持之以恒,建立长效机制。

要充分认识行业存在突出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立足长远,主动作为,常抓不懈,持续推进。

如何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009年,在和“三个”重要思想的指引下人认真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管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我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党纪政纪条规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习中着重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学习政治理论。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做到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学习党风廉政有关规定。

学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三是学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

以沈浩等为榜样,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无私奉献、执政为民的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进一步坚定信念和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四是注重加强知识更新。

  严于律己的同时,加强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

利用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宣传中央和上级党委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反腐败斗争形势,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阶段中心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

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干部学习和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纪政纪条例法规等情况。

  加强宣传教育部门协作机制,坚持把教育纳入党员干部的总体规划之中,形成了廉政教育的合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  本人时刻牢记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按照《**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要求,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坚持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权利科学运行机制,包括人事、财务、物资、销售、分配等方面的制度;三是建立健全权利监督制约机制,包括党内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四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要求各级领导人员严守五个方面三十九条行为规范。

认真贯彻《中共**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创造性开展工作,初步建立起反腐倡廉工作综合协调机制。

  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认真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认真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费娱乐问题。

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重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明确要坚决查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逐级签订和考核,年初对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进行认真细化和分解并加强督促检查,年底对各所属及控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

在每年的工作会议上,作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与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加强对落实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考核,建立考核情况通报制度,鼓励工作创新。

通过组织调查研究和检查考核,了解掌握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选树一批好的典型,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发挥在企业经营管理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任用干部,坚持集体研究,按规定实行表决确定人选,防止和纠正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坚持和完善领导人员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长效机制,对新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新调任热门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增强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一年来,本人廉洁自律,做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带领公司党委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打赢了扭亏增盈的翻身仗,树立起领导班子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今后继续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勤政廉政,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县纪委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改进行风等几方面工作入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了我局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为载体,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思想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1、认真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树立以救死扶伤为荣,以冷漠麻木为耻,以业务精谌为荣,以平庸无能为耻,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推诿址皮为耻,以科学严谨为荣,以盲目随意为耻,以廉洁从业为荣,以吃拿卡要为耻,以诚信服务为荣,以损患利已为耻的卫生行业道德行为,使广大医务工作者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奠定更坚固的群众基础。

  2、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五机关干部学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交流,充分认识贯彻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

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惩防体系的构建工作。

  3、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

把“求真务实”作为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把“两个务必”要求作为廉政建设的主线,认真学习先进人物的事迹,总结和宣传本单位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教育党员干部。

抓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廉洁从政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抓手,加强内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1、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责任制,起好表率作用。

把违法违纪一票否决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办法,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2、认真执行。

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规范议事程序和内容。

对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等决策,能事先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运作。

  3、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有500余人参加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医患关系沟通的知识讲座,开展反腐警示教育,争当人民满意医务工作者活动,增强医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廉洁从医,依法执业的良好风气,逐步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4、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举办知识讲座,召开了座谈会和现场征询意见活动,共收集归纳的12条整改意见,有12条已经整改到位。

  三、以规范从政行为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  1、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对照检查自身廉洁从政行为,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弄虚作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廉洁自律工作来抓,局领导干部实行廉洁自律季报制,婚丧喜庆报告制,进一步推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对个别医院院长工作不安心、工作不负责,进行了戒免谈话。

提高院长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深入贯彻、和,认真落实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并进行背靠背的民主测评,经党委审核反馈整改,及时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较好地发扬了党内、党外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权力,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3、抓好对人、财、物管理的监督,特别是对干部任免的监督。

认真落实有关财务、会议、用车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既保证勤政,为机关工作的顺利、高效运转提供保障,又做到廉政,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4、继续实行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和决策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以坚持求真务实为核心,强化效能监督,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

建立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紧密配合的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到我局日常管理工作中。

按照上级卫生局部署,加强对卫生工作、卫生的监督检查,维护卫生系统的权威。

  2、强化效能监察,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

认真执行县纪委“八条禁令”,进一步强调机关干部上班时间“三不准”和卫生监督所业务执法检查中的“两不准”纪律,对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等不良现象和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公、越权执法、野蛮执法、徇私枉法的案件,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谋取私利的行为,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还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该调离岗位的调离岗位,该辞退的辞退,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

  3、坚持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的思想路线,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弘扬新时代“甘于寂寞,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深入农村、农户走访调查,想为基层所想,急为基层所急,积极开拓,努力创新,进一步抓好卫生工作

国有企业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较为根深蒂固,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二是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

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

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基层党建工作无特色。

  四是党内监督不健全。

机关党内监督机制缺乏规范,不够健全,渠道不太畅通;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自觉性不高,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机关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五是党建工作保障不力。

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不落实。

一方面因缺少经费,造成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难、开展活动难,推进工作难;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绝大部分都是兼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同时,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公安机关履职尽责问题整改方案

****公安分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根据《****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方案》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全面履职尽责,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分局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剑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分局各科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加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工监督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吴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接受督促检查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区纠风办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接受督促检查范围接受督促检查范围为****公安分局全体科、所、队、室履职尽责情况。

四、接受督促检查内容(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和;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是否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问责六条、服务企业六项措施;是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利用审批权和公安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消防产品和收取企事业单位“慰问费”、“赞助费”等违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户证定期清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终身责任,解决“错、重、假”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双严”、“三严三实”、“五访”活动;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户政、治安、禁毒、网安、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严肃查纠民警警容不整、公车私用、违反禁酒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各支部是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是否履行“”,自觉遵守,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严肃查处民警腐败问题;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警种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带头开展“五访”工作;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认真解决《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鄂公通〔2015〕17号)中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本单位、本警种存在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市、区纠风办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是:明察暗访,聘请政风督查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问责;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点题监督,对重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发放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评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倒查追责,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将倒查追责,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通报曝光调查处理结果。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体民警履好职、尽好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一是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评判公安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策应和推动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

(6-7月)1、广泛征求意见。

分局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单独办公场所的执法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发函、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实地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于6月30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2、认真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结合列举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通过问题导查、单位自查、警种互查、机关基层上下评查等方式,切实找准本单位履职尽责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3、密切联系群众。

分局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全体民警包企业、全体民警包社区、分局“双任一村一警”制度,各派出所要紧紧依靠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人员数据库,并以入库对象为重点,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五访”工作,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活血化瘀”,切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实在在的群众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单位人员数据库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4、积极公开承诺。

一方面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重点问题和整改时间、期限、方式,作出整改承诺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安机关办事制度、程序、流程,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方便办事群众。

各单位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时间进度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

(7-9月)1、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要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二是要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要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五是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执法三整治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分局“两所两队”要围绕群众报警处置、职权使用、立案公开制度落实、法定侦查职责履行、立案监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梳理,严格整改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要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三是要对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坚决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要结合当前反恐维稳和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从而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是要建立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大对民生及经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认真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将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现场测评,重点了解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满意度。

同时分局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一律通报。

(四)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1、问题整改。

分局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整改。

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第三方监督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部门、省厅、市局特邀监督员交办的个案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和整改结果。

2、明察暗访。

省厅、市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暗访检查,拍摄暗访短片,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也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分局各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

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力争在接受督促检查中不出现问题。

3、组织服务对象测评。

根据省厅、市局安排,7月,省厅将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服务对象,重点对110接出警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消防等警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全警通报测评结果,并将测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和警种书面反馈,指导整改。

各单位要加强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个案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启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督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建章立制。

各单位、各警种都要针对突出问题暴露出的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长效管理、长效预防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总结评比阶段(11-12月)1、报送总结。

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2、结果运用。

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局也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专项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接受督促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直接挂钩,并作为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要健全支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

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赢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三)广泛宣传沟通。

分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始终,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大力宣扬公安系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扎根基层、勤政为民、不事张扬的普通民警的典型事迹,扩大“正影响”;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处置群众、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警事件,严防“大炒作”,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介绍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安工作,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作法和典型;分局履职尽责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五)加大追责力度。

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上级督促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怎样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

反对和防治腐败,事关人心向背,事关生死存亡。

只有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才能总揽全局,审时度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反腐倡廉斗争的正确方向;才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正确处理反腐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统一思想,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

怎样判断反腐倡廉形势,不仅仅是工作评估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才能统一思想、做好工作。

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斗争是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背景下展开的。

国内外敌对势力竭力利用腐败问题歪曲、否定我们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政治制度,蓄意诋毁,造谣惑众,把我们党描绘得一团漆黑,把干部队伍说得一无是处,攻击共产党解决不了自身的腐败问题,等等。

其目的就是妄图动摇干部群众对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动摇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领导的信心。

对于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一些模糊认识和不正确看法,也要分清楚情况,加以引导。

每个人在不同的社会层面生活,因人、因事、因情况不同,看问题的依据、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

既有人过高估计成绩,存在盲目乐观倾向;也有人过分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存在悲观失望情绪。

当前在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把局部看作全局。

有的地区和部门出现了腐败分子,周围的干部群众很不满意,出于满腔义愤,把局部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推而广之,从村长、乡长的不廉洁推测省长、部长的不廉洁,从少数干部有问题扩大到认为我们党和干部队伍整体上有问题。

二是把自己接触到的个别腐败现象视为普遍现象。

有的同志在社会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受到个别部门和单位不正之风的困扰,非常愤恨,由此推断出整个社会风气都不好,认为我国腐败现象非常严重。

三是把媒体报道的典型案例当作普遍现象。

据调查显示,60%多的人是通过媒体了解腐败问题的。

反腐败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对大要案的报道,有时比较集_中,有个别小报还存在恶意炒作的现象,对一些干部群众容易产生误导,使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案件越查越多,腐败越反越严重。

四是把不属腐败的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正之风,当作腐败问题来看待。

腐败有明确的定义,主要指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一些群众没有搞清腐败的概念,把一些不属于腐败的现象也列入腐败的范畴。

以上这些认识,单从某个方面说,似乎有一定道理,但从总体上说则是不全面的,以偏概全,背离了客观和实际。

怎样判断反腐败形势,有一个角度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说还是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

2011年1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特别是用“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科学概括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之一。

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90年的伟大实践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艰辛探索,取得了重大成就。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不断深入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我们坚持把加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

近年来,中央在全党相继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我们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命名一批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组织“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等,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我们坚持把健全制度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制定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一批重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在抓制度建立的同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

我们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

着力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前移监督关口。

通过加强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其他形式的公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等,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规范透明。

例如,巡视工作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

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颁布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把巡视确立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巡视工作边实践边探索,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发现并阿有关部门移交了一批反映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各省(区、市)、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也积极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巡视。

通过开展巡视工作,有力推动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我们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以及财税、金融、投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

我们坚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

通过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认真解决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基金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

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党纪国法而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坚决查处,绝不菇息,绝不手软,切实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我们注重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3.5万件,结案44.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607人,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和党纪政纪处分人数逐年增长;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50244件,涉案金额125.4亿元。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宋勇、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前不久又对刘志军进行立案调查,社会反响强烈。

和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在重要影响的案件。

通过查办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我们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健全“一案两报告”等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和情况通报,有针对性地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力求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深化一批改革的效果。

我们坚持讲求政策策略,把握时机节奏,改进宣传报道,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这些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地保证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捍卫了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据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2003年度为51.9%,2008年为65.5%;2010年达到70.6%;人民群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2003年为68.1%;2008年为81.6%;201o年达到83.8%,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国际社会也对我国的反腐败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中国的反腐败成绩是“足以同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温饱问题、极大地消除贫困相提并论的一个巨大贡献。

”第二,要清醒认识当前消极腐败现象的严重性。

在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

新问题。

一是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矿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导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违纪违规时有发生。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牟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

“一把手”腐败问题仍然严重。

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共处分基层站所工作人员38464人,其中2010年处分违纪总金额在千万元以上的乡科级以下人员171人。

例如,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利用职权违规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同时犯有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违纪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三是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例如,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贪污公款8250万元,索要、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款项共计折合人民币2661万元;先后多次到境外赌博,赌资特别巨大。

李培英被依法判处死刑。

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

例如,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经济上贪得无厌,为谋取个人私利不择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元;生活上极其糜烂。

王益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五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有的大案要案涉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的一个领导班子中多人被查处。

例如,在安徽省古井集团高管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效金,集团副总裁、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运杰,古井贡酒股份公司总经理甘绍玉等10名高管人员涉案。

王效金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六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

例如,商务部条法司原巡视员郭京毅单独或伙同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多名司局级干部,以及一些中介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各自在外资审批、监管、服务等方面的权力,把正常工作协调机制变成“权钱交易利益圈”,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高度的隐蔽性。

郭京毅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

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甚至失职渎职、酿成严重后果。

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除利用职权收受贿赂600多万元外,还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且疏于职守、部署不周、监管不力,致使药品注册管理秩序混乱,全国假药劣药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郑筱萸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城市管理等过程中违规操作、粗暴执法,甚至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一些领导干部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超标准住房、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屡禁不止,等等。

另外,从这些年查处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看,背后往往隐藏着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

例如,2008年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9·8”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

经过调查,临汾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段波、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襄汾县原县长张金凤等5名领导干部因利用职权为发生事故的新塔矿业公司非法生产提供便利、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严肃查处。

第三,要深入分析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

腐败现象是一个具有复杂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世界性难题。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一是我国仍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从世界各国发展历程看,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大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我国用短短几十年跨越了其他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各方面体制制度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

即使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健全的西方发达国家,也都为不断发生的腐败问题和政治丑闻所困扰,尤其是资本主义国家民主竞选所耗费的巨额政治经费其实质就是一种披着合法化外衣的腐败现象。

最近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等国家相继发生的政权更迭和政治动乱也都与腐败问题密切相关。

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主义思想滋长。

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孙瑜为满足自己的高消费,收受贿赂328万元,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资金4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孙瑜在其忏悔书中说:贪图享乐,无限制地追求高消费,是我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三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

例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因受贿2959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他在检查中说: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情况下,体现在领导干部身上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是如此尖锐和复杂。

说复杂,是指对领导干部的腐蚀,在温情脉脉、杯光酒影中就能得逞,让你在不知不觉、舒舒服服中演变过去。

四是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二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

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有的心态浮躁、贪图虚名,一门心思用在谋求更高的职位上;有的在收入和待遇上盲目攀比,感到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因而产生“心理失衡”,走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甚至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公然索贿受贿、侵吞公共财产和国家、集体资金,等等。

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就是因在2002年陕西省政府换届和2005年届中调整时未被提拔使用,感到自己吃了亏,产生了为自己捞好处、留后路的想法并付诸实施。

2007年曾因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

与此同时,本人或通过其弟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60余万元。

李堂堂已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五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好人主义盛行,应该及时提醒的没有及时提醒,应该坚持制止的没有坚决制止,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就纪检监察工作来讲,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等等。

第四,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坚定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

首先,我们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江泽民同志先后1O次、胡锦涛同志先后9次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务院每年都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中央还专门设立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和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这些都为我们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政治和领导保证。

其次,我们有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政治优势。

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讲是私有观念和剥削制度的产物。

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区别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

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制保障。

社会主义制度有着巨大的优越性,我们完全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

其三,我们有一支优秀的党员干部队伍。

长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恪尽职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我们之所以能在众多风险和挑战面前取得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靠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带头作用。

这是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最有力证明。

不承认这一点,就难以解释我们今天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

可以说,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和依靠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

近年来每年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越11万人,只占党员总数的14%o,其中因贪污贿赂类问题受到处分的仅占党员总数的0.3%。

其四,我们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

随着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看渠道的不断拓宽和揭露腐败问题能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其五,我们有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之,消极腐败现象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危害社会公平正义,是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腐蚀剂。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

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我们一定要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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