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法官干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法院法官干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一:法院干警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法院干警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 活动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让我深有体会。
古人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
可见规矩的重要性。
规矩即是需全体人都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人都不得超越“规矩”这条红线。
也只有我们做到了守纪律、讲规矩,才能树立我们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继承和发挥党的优良传统。
作为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意义,确保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思想认识上到位;要秉承马列主义,坚定社会主义道路,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推进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定。
特别要把这些学习收获,用于指导我们手中工作,锻炼辩证思维能力,提高分析解决困难的能力。
作为一名干部要踏实工作,勤奋肯干,对得起自己的“俸禄”。
二、坚定信念,树立廉政意识 “守纪律、讲规矩”本质上就是要求法院干警要廉洁自 律、勤政为民,这是更好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最起码的要求。
廉洁自律是勤政为民的前提,对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如果不消除理想信念动摇这种危险的苗头,党就会失
反腐倡廉的资料
近日,笔者在某地调研时,无意中看到某单位办公室的文件橱顶上搁有一大堆没有拆封的纪监报刊、反腐倡廉宣传画和一些这方面的教育录像片,上边还有厚厚的灰尘。
经了解,这些宣传资料都是近几年上级陆续发下来,供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使用的,而该单位却不把这些宣传资料当回事,一直堆在办公室的橱顶上,使之长期“睡大觉”。
类似让反腐倡廉宣传资料长期“睡大觉”的情况,在不少基层单位都存在。
究其原因,有的确实意识不到这些宣传资料的作用,有的是经办人员忙而无暇组织人们学习使用;也有的是经办人员嫌使用这资料太麻烦,能拖则拖,或者干脆不用。
当然,也有一些上级部门光下发宣传资料而疏于督促检查,这也是造成一些基层不好好利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资料的一个原因。
有关上级下发到基层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资料,不但生动形象,而且通俗易懂,是基层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理想工具,如果有了资料而不好好使用,不仅使基层党员干部及职工群众失去了很好的受教育机会,而且不利于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因此,基层单位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利用上级发下来的各种反腐倡廉宣传资料,上级有关部门也要加强检查督促,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陈乐秋) 这段时间认真学习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学习资料》,感到受益匪浅,感慨良多。
通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使我对党的纪律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和掌握;通过学习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等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使我更加坚定了努力方向;通过学习刘方仁、王怀忠、李真、田凤山等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反面教材,使我深受启示和警醒。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大公无私,勤政廉政,才能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保持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
下面谈谈几点体会: 一、物必自腐而后虫生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王怀忠等这些腐败分子蜕变的轨迹警示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自身抓起,严于律已,廉洁自律,做到戒尺在握,警钟长鸣。
刘方仁、王怀忠、李真、田凤山等腐败分子最终沦为阶下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注重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政治信仰颓废。
他们的腐化堕落首先是从思想上打开缺口,潘多拉魔盒涌出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就乘虚而入,逐渐充斥了他们的精神世界。
他们从生活上追求奢华开始,在灯红酒绿中消极沉沦,在物欲面前彻底丧失自我,逐步变成一个赤裸裸地大搞权钱交易的典型,与不法商人相互利用,巧取豪夺,疯狂敛财,此外还利用职权,大搞权色交易,道德败坏,生活糜烂。
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违背了党的宗旨,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
刘方仁、王怀忠、李真等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训是深刻的。
他们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逐步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
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党员干部一定要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而理想信念不是空洞抽象的,而是具体实在的,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警醒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来校正自己的人生坐标,从根本上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才能经受各种考验,立于不败之地。
二、官有所畏,业有所成 “清廉”,是“官德”的内在要求。
一名领导干部如果在思想上深怀爱民之心、心存为民之想,在工作上求真务实,而在作风上的要求就是清正廉洁。
马克思曾经说过:“不可收买是最崇高的政治道德。
”我们共产党人,就是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如何才能加强自身的廉洁呢?先要怀有“有所畏”的心态。
同志在《共产党员要接受监督》一文中曾经说,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做事要有所畏,有所怕,不能无所顾忌。
古语说“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
”领导干部只有做到有所“怕”、有所“畏”,才能洁身自好,抗得住各种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后汉书·杨震传》中的杨震刺史,赴任途中路经昌邑,县令王密夜访,“怀金十斤”,声称“暮夜无知者”。
杨震回答:“天知,神知,我知,子知。
何谓无知?”王密无言以对,赧然退出。
杨震不以暮夜无知者而放胆妄为,他“不畏人知畏已知”,严格的道德自律成就了他一生清廉的美名。
身为领导干部,所作所为,甚至是一言一行,都可能直接影响到我们党的形象,所以,开展工作要时时怀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惧之心,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在建立和完善阶段的复杂环境下,心中要时刻保持一种警觉,“官有所畏,业有所成”。
三、以人为鉴明自身,加强修养固防线 古人云:“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必须要有一种淡泊名利的心态,有一股敬业奉献的精神。
只有清正廉洁,才能增强班子的号召力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取得领导工作的主动权。
“正人先正己”,群众对领导干部是要听其言,察其行的,如果说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台上讲反腐败,台下搞不正之风,就不可能取得群众的信任与拥护,也就丧失了做领导的资格和条件。
因此,作为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我要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从思想上建立起坚固的反腐防线。
带头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模范的实际行动,维护政协领导班子的纯洁性与先进性,维护领导的权威。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不但要做到洁身自好,还要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治家、慎交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做事。
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一个良好的机制建立之前,领导干部更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修其身”。
修其身,自身才能正;自身正,才能不令而行;不令而行,才能使天下廉。
天下廉,最终才能实现天下平。
四、常修“七慎”之德 常练“四自”之道 党员干部要想立于不败之地,保一生平安。
就要认真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不断增强修养,筑牢抵御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在实际生活、工作中要去掉侥幸心理,常修“七慎”之德,常练“四自”之道。
常修“七慎”之德: 一是慎始,谨防第一次。
人生贵在善始,没有好的开始,很难会有好的终结。
加强官德修养做人,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
把好“第一次”这一关,就掌握了主动权,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第一次”这一关把不住,第一道防线被冲破了,往往是“兵败如山倒”,第一道河堤被冲垮,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
特别是在“不义之财”面前,慎重对待“第一次”,果断地拒绝“第一次”,对每位领导干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现象虽难以避免,但对每个具体的人来说又是可以避免的,关键是把握自己,时刻警惕“第一关”,莫把自己拖进腐败的泥坑。
二是慎微,谨防积小成大。
我们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吃一点,喝一点,占一点,玩一点,乐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损于大节。
有的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小错误小毛病组织上会宽容原谅的。
甚至有的人还认为,别人搞腐败可以逍遥法外,自己小捞点算得了什么。
正是这种心理,使我们的一些干部,放松了自我约束,今天占一点,明天捞一点,后天贪一点,最后陷进腐败的深渊。
小节并非无大害,而是一切大害的开始。
所以,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慎微”上下功夫,从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去小恶以保本事,积小善以成大德”。
三是慎好,谨防嗜好误前程。
嗜好人皆有之,领导干部并不例外。
但是领导干部切不可将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有利于官德修养的扬之,不利于官德修养的弃之,介于中间的节之。
如果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不善节制,就会被别人投其所好。
赖昌星就惯用这一手段,把众多的高级干部拉下水。
赖昌星非常露骨地叫嚣,“不怕政府有法规,就怕领导没爱好”。
我们从赖昌星一案中是可以吸取足够教训的。
四是慎欲,谨防纵欲无度。
有的领导干部之所以在权、钱、色等的诱惑下坠马落崖,究其原因,无不是为欲所困,为欲所害,都是官欲、权欲、色欲、利欲、占有欲、享受欲太盛。
“无欲则刚,欲盛方寸乱”。
欲望是人生的一种动力,无欲不可,而纵欲又为害无穷。
那么,如何把握自己的欲望,唯一的是以理导欲,以理制欲,就是要通过理性把欲望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程度,做到“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莫为”,要认清正欲和邪欲,扬正制邪,择其善而行之。
同时要把好节欲与制欲关。
追求个人欲望的实现,千万任性不得,放纵不得,不能逾规越法,不择手段,谨防伤身败德。
五是慎权,谨防权力滥用。
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和动用权力,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
权力是把“双刃剑“。
正确运用权力,掌权为公,执政为民,就会使权力造福人民;否则,权力滥用,掌权为已,以权谋私,就会使权力祸国殃民。
因此,领导干部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如履薄水,如临深渊”地谨慎行事,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领导干部掌握的权力越大,社会责任就越重,越是应该为人民谋更多的利益,切不可滥用权力 。
六是慎独,谨防自我放纵。
慎独讲的是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自己也要严格约束自己。
我们正处大改革的过程中,新旧制度转换造成的某些空隙,给那些作奸犯科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这对于我们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做到“慎独”,不断修身是非常必要的。
党纪国法是建立在高度自觉基础上的,光靠强制很难保证一个人不犯错误。
我们的一些同志往往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时,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能按章办事,严格要求自己。
而在无人监督的时候,就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抱着侥幸心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七是慎终,谨防晚节不保。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说的是没有人不肯善始,但持之以恒,做到善始善终就很不容易。
我们的领导干部大多是由于努力工作,做出了成绩才被提拨到领导岗位上来的,有的在领导岗位上工作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为国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我们一些同志心理便出现了失衡,产生一种失落感,他们盲目地同大款攀比,甚至还同那些强占狂贪者比。
逐渐产生了人家能捞我为什么就不能捞的邪念。
于是也搞起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把戏,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弥补自己所谓的“损失”,其结果是伸手被捉,刚下了轿车,又上了警车,刚离开办公室,又住进了班房,有的甚至凄惨地踏上了黄泉路。
我想别人的教训足以成为我们的警示,切不可善始而不能善终。
坚持“四自”之道: 一是“自重”。
就是要有自己的人格,任何时候都不要失于轻浮庸俗,狂妄自大,妄自菲薄,要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地做事。
二是“自省”。
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经常反省自己,检点自己,及时发现自己的毛病,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
三是“自警”。
就是要时时处处用党纪国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越轨的事不去做,在各种诱惑面前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不为钱色所动。
四是“自励”。
就是要保持旺盛的革命精神、积极不倦的工作态度,朝气蓬勃地把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
只要我们每一
参观拘留所的心得体会
参观拘留所心得体会 为了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上星期法院组织了一次全院人员参观看守所的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宿舍,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警示宣传教育展示厅。
身临其境,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
面对监狱里那高高的围墙,才能体会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该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长鸣的警钟。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建设好精神家园,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
不断追求精神财富的积累,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
随时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抗住诱惑,经起考验,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岗位,珍爱生活,做到廉洁从政。
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
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
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思想道德培养。
我们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虽在部队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大部分还在部队都当过单位不同层次的主官,有一定的业务特长和工作经验,但回到地方工作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是一个新的起点,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特别是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
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不断校正人身坐标,正确对待名利得失。
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
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
正如二名服刑人员讲的那样,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说,要不断的效正人身坐标,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军转干部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
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
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从绪多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党员,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时时刻刻铭记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
我们只有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廉洁自律才能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
只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抗得住打击,经得住考验,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不为金钱所缚,保持健康的心身。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
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
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
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
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
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那样,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
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能”的培养,更要在“德”上加深修炼。
特别是要有重点地修炼好自身的政治、作风、情操和职业道德,要能把自己的人格力量统一到党和人民的要求上来,真正使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一生最好的见证。
观看权力任性的代价心得体会
观看权力任性的代价心得体会 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心得体会 XX年9月6日,涧西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了一部廉政教育警示片《权力任性的代价》,看到那些腐败分子贪官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以致与身陷囫囵,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从警示片中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可以看出,不管这些案件由什么具体事情所引发,但都有一个共同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滑坡了、思想防线崩塌了,经受不住诱惑,从而陷入了违纪违法、腐化堕落的深渊。
在我们观看的案例中,有人出身贫寒在党的教育关怀下逐渐成长为肩负重任的领导干部,也有人受过良好教育毕业著名学府,但是无法抵御金钱利益的诱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为自己和家人酿成悲剧。
他们有过辉煌的经历,由于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利令智昏、恃权轻法,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
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
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
法院纪检组长是什么官?
第一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为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并对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
主要负责人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第二条纪检组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加强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督促和纠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加强对同级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第三条党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党组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党组主体责任 第五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第六条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包括: 1 、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3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一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和枝江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一2017年工作规划)市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
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行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设定权力边界,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第七条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主要包括: l、加强研究部署。
根据党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及时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
2、大力支持纪检组工作。
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3、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一2次,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
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4、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级领导班子抓好廉洁从政。
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提出要求。
5、做廉洁从政表率。
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第八条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主要包括:1、主动研究部署。
协助本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部门(单位)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支持查办案件。
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
3、加强督促指导。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4、参加检查考核。
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5、严格廉洁自律。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纪委监督责任第九条纪检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维护党的纪律。
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3、推进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落实。
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作风建设方面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4、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
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5、强化党内监督。
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
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四、工作保障措施 第十条坚持完善“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
主要负责人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第+一条 建立健全“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和“书帐册”制度。
党组、纪检组要结合实际,从健全完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经费监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责任,厘清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权力监管责任清单。
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每年年初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做到责任明确、履责有依、追责有据。
每年年初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认真记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帐,领导班子成员如实记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手册。
第+二条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干部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并实行责任倒查。
建立完善“一案三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要查纠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
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
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预警教育存在什么问题
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是新时期预防腐败探索、新途径,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和实践创新。
当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税务系统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的必然要求。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思想意识层面不到位,风险查找不精准税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主要通过采取风险查找、准确评析、有效防控、检查评估和考核追究等方法,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以规范和制约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为核心的单位廉政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努力消除税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的风险源。
但是,由于干部思想认识、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对开展廉政风险管理重要性的意义理解不同,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抵触心理或敷衍心态,尤其部分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和重点人员,在查找风险点时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思想风险点、职能风险点和岗位风险点等查找不精细,不全面、表述不准确,或泛泛而谈,或无关痛痒,一些深层次的思想风险未能准确查找,起不到该有的警示和防控作用。
(二)制度机制建设滞后,防控针对性不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构建科学惩防体系的重要机制。
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也围绕两权监督制约制定了很多制度办法,这些制度办法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有效保障了各项税收工作健康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动态的变化,风险点也在不断变化,部分制度办法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或制定的有些制度办法照搬照抄,不能因地制宜地地结合单位职能、岗位和队伍情况动态跟进,适时总结、改进该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可能致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指导错位,防控针对性不强,尤其是风险查找和措施制定间隔时间过长,导致部分风险过时、新增风险遗漏、措施过于理论和滞后,对实际思想道德风险、岗位风险、职能风险及制度漏洞风险等防控错位,实际工作中需要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
(三)实际执行力不到位,业务介入能力不足近年来,税务系统一直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与税收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尤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经济责任审计和税务人员廉洁从税制度、税收执法管理制度和税务行政管理制度等,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发展。
但是,仍然存诸多执行力不足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党员干部自身主观能动性方面、风险防控的配套措施制定方面、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人为因素,弹性较大,难以定性定量测评,且缺乏精细衡量标准,容易在执行过程中产生问题和不足。
尤其是纪检部门对税收业务工作介入能力和力度不够,对各类信息化运用不熟练,对部分重点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能深入,对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有限,同时,由于税收征管各流程运行未能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目前,仍然存在事前预警少,事后补救多,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不够及时,化解不够及时,导致廉政风险多样性和复杂性兼备,具有不易监管的特点,以及需要防范对象配合执行等特点,也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执行难度系数有所提高,执行过程中出现瓶颈和问题的几率上升。
二、大力推进实施廉政风险预防管理的有效措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以规范和制约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权力运行为核心,起始于查、立足于防、着眼于控,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一)坚持教育防腐,细化防控措施一是强化廉政风险教育。
把深入感知、认知廉政风险作为提升防控水平的前提,做到过程和结果并重。
“排雷”、“扫雷”是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样不能忽视,风险查摆的过程也是自我教育和自我防范的过程。
要充分利用日常政治学习等机会,开展理论教育、典型教育、岗位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从而提升廉政教育的渗透,增强自我发现、自我纠正的风险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认知能力、防险意识,使干部职工在耳濡目染中受到了文化熏陶和廉政教育。
此外,还要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进行查访核验等工作,开门评税,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教育在先、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厘清风险种类,规范流程运用。
制定细化严格财务管理的相关实施办法和党组议事规则,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制作工作规程,对权力运行节点的每一项权责进行精细化分工和管理,建立权力相互监督制约,流程环环相扣的基本流程,别是要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各项审批程序,定期分析评估,并采取多种形式将运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突出税收执法权监控,在运行过程中坚持以定岗定责为基础,对税收征管职能进行梳理,对涉及的职能进行合理分权和确认,明确税收执法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文书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界限,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优化运行程序,准确利用各类征管,实施流程科技控制,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有章可循,基本做到可视、可防、可控。
(二) 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机制运行一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
在加大岗位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超前防范。
要围绕“人、财、物、征、管、查、减、免、罚”九个环节,将廉政风险防范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进行有机结合,把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经费使用、票证管理、税收执法等作为主要监察项目。
积极健全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建立起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主辅交叉的监督网络,让税务干部权力运行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对外,采取意见箱“集意见”、座谈会“求意见”、个别走访“谈意见”、信访接待“询意见”进行查访核验等工作,收集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增加监督检查的实地效果。
二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目标考核相结合。
要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硬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严格内部检查等手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近年来,目标考核虽在治理“慵懒散”方面起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考核指标太粗不具体、量化标准不统一、检查面宽时间紧、考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人情面子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监督检查整体效果不佳。
尤其是决策权和监督权的一体化,使监督主体和客体时常错位,以致对权力的监督难以实施。
整体监督的乏力,给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者带来可乘之机,也使廉政风险居高不下。
因此,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干部任用、经费使用、资产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加大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相关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进执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对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不力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对拒不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或单位出现廉政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责任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从而切实发挥出制度的效力。
三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
在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方面: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税事项、核定应纳税额、领用、税款征收等重点岗位的监督。
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征管行为、税收政策执行、日常办税程序等环节的计算机考核和人工考核,对税务行政处罚、个税双定、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税事项的审核审批,严格落实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则,要围绕税额核定、税款征收、管理、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监督,通过纳税评估、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税收执法环境的整治,查找税收征管工作漏洞,了解规范执法情况,杜绝不按程序和规定办事,随意执法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围绕税收政策落实、减免税、所得税税前列支等审核、审批环节加强监督,进行纳税评估、汇算检查、税负调查,数据比对的形式,检验各单位税收征管质量,对出入较大的严格实行问责制,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落实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教育、预防、监督、惩治是基本原则,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没有惩治的教育是空头的教育,再好的制度,如果缺少监督手段不执行,也会形同虚设,只有严肃惩治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才能突显教育的效果,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通过利用考核和检查结果,建立检查底稿、汇总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执法过错预警纠错和过错责任追究,对发现的征管漏洞进行归纳梳理分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
通过定期通报、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行政处理等手段,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的查处。
加大自办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在审核审批、税额核定、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等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报” 侵害纳税人利益等不正之风,通过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促使干部自觉抵御风险、廉洁从税。
如何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远离职务犯罪,保护好税务工作人员,是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特别是在税收工作中的行政管理和税收征、管、查等各个环节,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廉政风险,值得我们深入探析,认真关注和改进。
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六项纪律一、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及特征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一)政治上的迷茫性。
一是政治方向偏向。
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
二是政治立场偏移。
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
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
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
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
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
三是政治言辞偏激。
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
一是于己无关论。
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
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
二是民主自由论。
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
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
三是自以为是论。
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
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
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
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
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
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
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
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
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
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
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
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
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
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
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
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
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
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
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
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
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
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
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
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
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
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
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
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
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
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
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
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
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
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
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
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
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
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
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
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
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
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
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
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
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
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
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
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组织纪律(一)遵守政治纪律态度不坚决 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有待加强,有时不顾长远发展追求短期效果和成绩。
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有的干部在公开场合口无遮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有的自视“消息灵通”,透露一些所谓“内部消息”;还有的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
有的对歪风邪气不作斗争,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严格 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程序不严格,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发扬民主不充分,有时搞临时动议,造成仓促议事,充分酝酿讨论的时间偏短,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
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停留在纸上。
学习教育搞形式。
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搞一团和气。
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批评和整治力度不大,总是手下留情。
存在抓业务工作与抓反腐倡廉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岗双责”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规定、转变作风不到位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贯彻八项规定是一阵风,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
二是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
参观监狱观后感300字
“无视法律的人,必将毁于法律”,这是参观沙洋陈家山监狱第一眼看到的警示牌,印象特别深刻。
7月5日,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与单位同事一同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沙洋陈家山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参观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监狱选派了两名因职务犯罪的典型人物现身说法,介绍他们当初是如何一步一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坎坷的经历,令我震惊,让我惋惜,犯罪的历程,令人深思,让人警醒。
两名犯罪人员,他们都是国家干部,都很年轻,曾有较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曾经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党和人民对他们赋予了崇高的荣誉和信任,但贪婪、不知足使得他们终究抵抗不住金钱的诱惑,放松了警惕和思想改造,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航道。
往日西装革履,今日粗布囚衣,昔日众星捧月、风光无限,而今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如此大的反差,令人深思。
其实,生活很简单,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吃穿不愁足矣,何必挖空心思去追逐那些本不该属于的东西呢?人贵在知足,知足者乐!知足者,才能常修为政之德;知足者,才能常思贪欲之害;知足者,才能常怀律己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