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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党校心得体会

时间:2013-06-30 10:24

以党建带队建是什么意思?总结该怎么写?谢谢亲们~~~~~

井冈山学习心得体会XX年X月,我有幸参加了公司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处级后备领导干部培训班,并于X月XX日~X月XX日到位于井冈山的江西干部学院进行学习。

现将我在井冈山学习期间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学习期间,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通过组建团队、破冰、红歌会、军训等活动,增进了师生之间、学员之间的团结和友爱。

江西干部学院组织我们到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大井同志旧居、荆竹山雷打石、黄洋界哨口、小井红军医院、小井红军烈士墓、曾志同志墓等地点进行了现场教学。

在体验式教学中,我们重走了当年朱毛红军挑粮小道,我们沿着当年红军行军路线穿越河谷、山林、救护伤员、举行了誓师大会等。

我们还听了感人肺腑的红色故事会,追忆了前辈的人生坐标,参观了茨坪同志旧居,观看了井冈山革命斗争全景画,接受了大型革命斗争实景演出《井冈山》的情景教学,听取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等专题讲座,参与了主题为井冈山精神代代相传的互动课堂。

通过上述学习和活动,我们踏着先辈的足迹,回顾党的历史,缅怀英雄烈士,切实感受到了我党建业初期的艰难,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现在井冈山地区和整个中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国家的强大、民族的富强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艰苦创业和正确领导,因此更加坚定了我们的共产主义信念。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于1927年在井冈山亲手开创了中国革命第一个农村根据地,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井冈山因此被载入中国革命的光辉史册。

井冈山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奠基石。

登上井冈山,心中的那种悲壮与神圣的情感油然而生,我们参观了老一辈革命家在井冈山地区战斗、生活过的遗址遗迹,重新回顾了那一段前赴后继、艰苦斗争的光荣历程,我仿佛回到了过去那段血与火的峥嵘岁月,在参观过程中,我的心灵一次又一次受到震撼,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把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革命道路,实现了中国革命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井冈山的斗争,代表着中国革命的正确方向。

井冈山革命斗争是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的摇篮,在井冈山红色根据地,党的领导在这里得到加强,中国革命从这里走向胜利。

井冈山时期是我党我军创业的艰难阶段,条件艰苦,生活物资极为短缺,人员武器严重不足,加之敌人的严密封锁和多次围剿,使得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

但是,在党的正确领导和指挥下,坚定的红军战士保持高度的团结与旺盛的革命斗志,团结广大群众,以惊人的毅力,克服种种困难,自力更生,百折不挠,英勇奋战,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胜利,建立了第一个红色革命根据地,开创了中国革命新的篇章。

一九二七年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白色恐怖笼罩全国。

在湘赣秋收起义失利的情况下,毅然率领起义部队向反动统治薄弱的农村进军,把党的工作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在这里,无数革命先辈为革命胜利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不惜抛头颅、撒热血,粉碎了敌人一次又一次围剿,壮大了革命队伍。

在井冈山的伟大斗争中, 我们党形成了“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为中国革命播撒了燎原火种,成为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

在井冈山上你会明白,生与死不过是生命的不同存在方式,将自已融入到祖国和民族的伟大事业中,就会获得永生。

井冈山精神教育和鼓舞了几代共产党人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祖国富强而前仆后继,流血牺牲,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从而彻底改变了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革命先辈们所培育的红色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宝贵的精神财富,更是激励中国人民建设新中国的伟大力量,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竭动力。

在今天,我们更应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红色精神和他们敢于开拓创新的勇气。

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过程中,我们应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与时俱进,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革命精神、民族精神,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同志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我读完讲话全文后深受启发和震撼,加上这次在井冈山学习,听取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等专题讲座,使我的思想得到了升华,心灵受到了洗礼,更加坚定不移地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

通过在井冈山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共产党人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解放与发展的科学,是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科学。

它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最科学、最完整、最严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理想信念,是世界观和政治信仰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树立和坚持明确的理想信念。

我们党从成立那一天起,就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指导下把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确立为自己的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确立了为之不懈奋斗的坚定信念。

在血与火的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革命先烈在生死考验面前所以能够赴汤蹈火、视死如归,就是因为他们有坚贞不渝的崇高的理想信念。

通过井冈山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领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这句话的含义。

同志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领导干部掌权用权的本质要求。

领导干部无论官当多大、权有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

我们共产党人掌权用权,最重要的是要出于公心,做到公正处事、公道用人,坚持“五湖四海”,不搞亲亲疏疏,不拉帮结派,严格按照党的用人标准和政策办事。

党组织把我们放在领导岗位上,给我们提供为人民服务的大舞台,这是对我们的信任,一定要珍惜使命、不负重托,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尽心尽力干好工作。

通过井冈山学习,我体会到了革命先烈们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听到了革命后代们不为名利所动的感人故事,使我摒弃了注重“个人名利”、“个人奋斗”等狭隘的事业观。

重新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事业观,就是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

一切个人的追求和价值都应当体现在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之中。

同志指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事业观,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不坚持科学发展,即使一时搞得轰轰烈烈,最终也干不出党和人民需要的事业来。

对待政绩,要坚持实践观点,把求真务实作为实现政绩的基本途径;要坚持群众观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坚持历史观点,把科学发展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标准,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

领导干部树立正确事业观,很重要的是对人民群众要充满感情,对工作对事业要富于激情。

激情是一种可贵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品质,往往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潜能。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满怀激情投入工作,把干事创业作为自己的天职,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如何做好在两个单位任职的工作总结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驾驭全局的能力。

社会在进步,新时期的农村工作对基层主要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

因此,为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领导决策能力,本人平时能自觉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以身作则,始终坚持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放松,认真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jzm“三个代表”很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注意领会其精神实质,在学习中勤于思考,以理论联系工作实际,用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并做好读书笔记,先后撰写了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6篇。

在开展“解放思想再讨论”活动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了一篇对白土乡经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并在《金城江报》上发表,进而用以指导自己的决策行动,使我本人受益匪浅,大大提高了自己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特别是2003年11月份通过区委组织委派到广东×××跟班学习后,使我本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岗位锻炼,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

发展的眼光,战略决策思维等驾驭全局的能力都有了进一步提高。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充实专业知识,我本人于2003年12月份已取得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文凭,为提高本人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跟班岗位锻炼,最终使我本人的工作方法和领导决策能力得到了很好的磨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自己更好地打开工作新局面准备了先决条件。

两年来,实践证明,本人主持研究和制定的白土乡发展思路是切合实际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

全乡工作总体上做到了:在发展思路上决策正确;在干部的管理上,从严要求;在干部的使用上,坚持原则;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充分发扬民主;在廉洁自律上,以身作则,严于律已。

全乡党员干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工作没有重大失误,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二、尽心尽责,开拓进取,努力拓宽工作新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

1、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为重点,抓好党建工作。

一是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整个班子的执政水平。

白土乡是自治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试点乡,“抓理论促发展”已成为白土乡的一个党建品牌。

因此,我本人始终坚持抓好班子自身建设,注重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仅自己坚持做好理论学习的表率,而且把学好用活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以及jzm“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提高三家班子执政水平的必修课,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两个务必”以及“解放思想再讨论”等专题活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从而不断提高了整个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

由于全乡理论学习抓紧抓实,指导带动了经济的发展,成效显著。

目前,白土乡班子创新意识增强,精神面貌好,班子团结协作,工作积极性高,无违纪违法行为,是一支廉洁高效,战斗力强的领导集体。

二是开展以“三级联创”和“五村两规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全乡计生、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目前,全乡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得到了巩固和发展,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使之真正成为支撑白土乡经济发展的源动力。

2、积极探索白土乡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工作的重点。

因此,根据白土乡实际,我坚持把发展甘蔗作为白土乡支柱产业来抓,和班子一道,主持研究制定了一整套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提出了“突出特色种养,稳住支柱产业”的农业经济发展思路,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经过两年的发展验证,目前白土乡已形成以甘蔗为经济主导产业,多种特色种养并举,增强收入的新格局,这已经成为全乡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共识,是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由于思想和决策正确,全乡甘蔗发展迅速。

目前全乡甘蔗面积已达xxxx亩,创白土乡历史新高。

预计2003\\\/2004年榨季全乡进厂原料蔗达xxxx吨,甘蔗总产值达140xxxx元。

仅甘蔗一项,全乡农民人均增收达20xxxx以上。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示范引导,采取在政府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白土乡特色农业,着力打造“白土蜜瓜”品牌,积极开拓市场,搞活流通,有效地带动了全乡西瓜、桑蚕、巨丰葡萄、无公害蔬菜等特色农业经济的协调发展。

2003年全乡西瓜种植面积已达110xxxx,桑蚕面积达70xxxx亩。

西瓜、桑蚕等特色农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新亮点。

2003年全乡地方财政收入达141。

9xxx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38xxxx,实现了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的目标。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

基础设施落后仍然是白土乡群众致富奔小康之路上不可逾越的一大障碍。

因此,本人一直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多次到区、市有关部门联系资金跑项目,同时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全乡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改观。

两年来,经多方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全乡共投资6xxxx万元动工修建了德新、标洞两条共7公里的村级四级路;投入4xxxx万元完成了德明、中村、德兴等村360xxxx米自来水管道延伸工程;投入2xxxx万元建成了白土乡敬老院;扶持村屯级路硬化4条共3公里;发动群众修建田地头水柜个,沼气池24xxxx,改水改厕8xxxx;发放小额信贷款66。

xxxx元;完成退耕还林350xxxx,荒山造林220xxxx;完成了新农贸市场搬迁重建规划及前期准备工作等等。

这些基础设施的相继完善,极大地改善了全乡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加强社会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依法治乡”工作,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

因此,本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抓好全乡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是加大对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特别是加大“三大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解决在萌芽状态。

两年来全乡共调处“三大纠纷”积案xxxx,成功xxxx,杜绝了超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矿山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整治力度。

两年来共组织抽调干部下矿山检查安全19xxxx次,炸封非法小煤窑17xxxx个(次),炸毁矿山机械5台,拆除工棚6xxxx个;纠正农用车违章搭客28xxxx人次,教育60xxxx人次。

两年来全乡社会稳定工作和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乡社会稳定,没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求真务实,深入基层,切实转变作风,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在工作中,我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要求干部,研究制定并实施党政班子领导及干部出勤公示制度和双休日值班制度,为群众及时解决了困难,切实转变了机关干部的作风。

同时,我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呼声,为群众理清经济发展路子,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特别是2002年,我本人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到,原×××糖厂倒闭后尚拖欠白土乡群众16xxxx万元甘蔗款久拖不决,群众意见很大。

这个问题涉及面广,矛盾集中,处理不好就危及全乡的社会稳定问题。

我本人了解后,多次主持召开乡三家班子会研究对策,一方面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另一方面则多次亲自到原县级×××委、市政府向领导反映,最后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并分两次在春节前将拖欠三年之久的甘蔗款全部兑现给群众。

乡党委政府班子这种求真务实,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两年来,本人亲自下村屯处理纠纷xxxx,较妥善地解决了一起积案达八年之久,双方多次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而久拖未决的土地纠纷问题,群众比较满意。

同时,我本人还多次到市、区等有关部门联系奖金跑项目,先后引进重大项目xxxx,投资总金额达13xxxx万元;为村屯级路争取到水泥扶持物资3xxxx吨。

为群众解决了一批实实在在的问题。

受到群众的好评。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勤政廉政的表率。

为建设一支作风正、立场坚定、廉洁、勤政的领导集体,我本人严于律已,保持警钟长鸣,严厉告诫班子成员,坚决抵御不良风气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带头解决班子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和突出问题,经受了较大项目的考验。

例如:在2003年白土乡林场采割松脂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由于项目数额巨大,利润丰厚,参加招投标的老板就多达2xxxx,为了确保项目招投标的公正性,本人坚持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力排领导打招呼,老板给好处等干扰和诱惑,秉公办事,严格按程序采取由乡纪委和人大全程监督,召开乡三家班子当众打开标书,集体讨论确定标的的办法,从2xxxx标书中选出三个与老板公开谈判,最后与一个广东老板签订了30xxxx元采割林场松脂项目。

中纪委解答领导干部参加什么样的同学会是违规

字: 中纪委中纪委解答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纪委解答党纪律处分条例礼尚往来同学聚会怎样才算不违纪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11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两部党内法规’权威答疑”,中央纪委法规室针对“同学聚会活动是否违纪”、“如何界定‘正常礼尚往来’”、“什么职责算是领导干部”等问题作出解答。

  以下为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两部党内法规’权威答疑”全文:  中学、大学都有同学会,参加这样同学会的活动是否都视作违纪

  第68条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和“自发成立”的含义是什么

中学、大学都有同学会,参加这样同学会的活动是否都视作违纪

怎样的同学会会被视为违规组织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正确理解该条需要把握三点:一是该条规定的主体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

二是该条所称的“有关规定”是指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

即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该规定。

该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三是该条所称的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

要注意区分该违纪行为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正常聚会活动,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是违纪。

  对于“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怎么认定

  第83、84条提及收受、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对于“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怎么认定

发达地区和落后贫困地区对于“正常礼尚往来”标准不同,这个标准是否能做出准确规定

  中央纪委法规室:从近年来的办案实践看,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是产生腐败行为的温床,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予以纪律规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

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

这是新的规定,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要予以处分。

  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一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来不往。

二是指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

具体给予处分时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酌情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

什么职级算领导干部

  全文有17处提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可以理解处分条例全篇是对党员的纪律要求,这17处写明“党员领导干部”的是对领导干部规定的更高些的条文

“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

什么职级算领导干部

  中央纪委法规室:分则中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的条文说明该条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党员不适用该条。

  目前,“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

二是国有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

三是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

此外,已退出上述领导职务、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共党员干部也属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

  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根据第88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

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

充分理解该项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未改变原条例的规定。

原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将“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列为违纪情形之一,其中“违反规定”的表述与该条第一款开头“违反有关规定”的文字表述重复。

修订过程中,为避免重复我们删除了“个人违反规定”,实质内容没有变化。

  关于买卖股票问题,我们经历了一个从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

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

在当时国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证券业监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别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市场的管理越来越规范。

因此,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买卖股票的规定,并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

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否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轻微,虽有罪但免于起诉和刑罚,或单处罚金的,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但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属于犯罪,比如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对于这些行为是否也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这一条文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

根据该条的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有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是否可以明确列出

  全文共有29处提及“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是否可以明确列出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体条文中提及的“有关规定”,是指一旦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具体行为,是否构成违纪的前提性规定。

也就是说是否构成违纪要以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

这些规定主要是指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比如《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再比如,《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等。

采取援引有关规定这种方式,主要是因为这些规定的内容很丰富,不可能在条例中一一列举。

同时,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也可能会出台一些新的规定或者修订相关的规定。

采用概括表述的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管党治党的需要。

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察�

5月12-13日,枣庄市司法局在薛城区党校举办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领导和干警参加了学习培训。

这次培训的目的是为全市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将本市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山亭法院刑庭马庭长、监狱狱政科吴科长、省厅吴处长、心理学专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共40条,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实施办法》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起重要作用;对社区矫正良好运行与进一步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不同角度、不同工作职责、不同矫正对象讲解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知识,本人受益很大。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起源与意义社区矫正起源于西方国家,其产生与发展深受早期启蒙思想家和近代新派教育刑理论的影响。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各国都在不断进行刑罚制度的创新,尝试用最有益的方式处理犯罪和犯罪人,社区矫正就是这样一种刑罚方式的探索和实践。

从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刑罚制度已经从以监禁刑为主的阶段进入了以非监禁刑为主的阶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在我国,于2015年司法部成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对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社区矫正的有关经验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关于改进和完善我国是社区矫正制度的研究报告》,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提出了初步设想。

2015年8月,上海、北京在全国率先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山东六个省(市)先行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拉开了新世纪我国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帷幕。

2015年我国又新增12个省(市、自治区)作为社区矫正的试点省份,2015年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迅速,覆盖面稳步扩大,社区矫正人员数量不断增长。

2015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制度明确的进行了规定,至此实施了八年试点工作的社区矫正制度正式成为了刑法的法条,为我国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根本上的法律依据,这对我国的社区矫正的发展、完善、成熟有着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社区矫正的实践的发展表明,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矫正相对应的刑法执行活动,相对于监禁刑矫正而言社区矫正对社区服刑人员具有惩罚、教育、塑造、感化、治疗、控制等多种社会功能。

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让明显对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安置于社区范围内,与家庭社会保持密切联系,经过帮助矫正使其重新悔过,完成在社会化过程,不仅有效克服了监禁矫正所带来的各种消极后果与交叉感染。

而且体现了党和国家、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对犯罪的人性关怀,使犯罪对象积极主动的接受教育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面规范了社区矫正从适用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到解除矫正整个工作流程。

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要求和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

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社区矫正的负责部门与适用对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及协作机制,强化了检察监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必须依法执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同承担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职能。

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置于社区范围内进行教育、矫正的罪犯。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了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裁定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实施办法中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社会服刑罪犯执行方式作出了特别规定,由司法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其遵守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而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

三、社区矫正的相关程序1、法律文书的交接。

人民法院在社区矫正对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生效后的7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的各类法律文书及有关材料寄送至矫正对象居住地司法所,并要求矫正对象在法律文书生效后7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

2、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

社区矫正对象要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生效后7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办理登记手续,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接受社区矫正。

3、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与管理。

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

4、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

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小组,针对矫正对象犯罪原因、现实表现、心理特征和矫正期限,制定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3篇】社区矫正心得体会3篇。

通过定期谈话教育、心理咨询、参加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

社区矫正对象要定期向居所地司法所汇报思想及工作生活情况。

5、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助服务。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协助矫正对象解决个人就业、家庭、社交的问题,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提高矫正对象适应社会的能力,避免其重新犯罪,为矫正对象正常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6、社区矫正的考核与奖罚。

社区矫正对象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予以警告、治安处罚或提出收监执行、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的建议。

7、社区矫正的解除。

司法所对矫正期限已满,且矫正期间未重新犯罪,遵守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应当及时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并予以宣告。

社区矫正对象因重新犯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或被收监执行的,自羁押或收监之日起,自动解除社区矫正。

四、我国社区矫正的效果据统计,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试行9年来,各地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2万人,累计解除矫正51.2万人,已解除矫正人员中,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1%,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全国现有社区矫正人员38.6万,每月净增8000至10000人。

矫正质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保持在0.2%的低水平。

全国目前已有27个省级司法厅(局)和71%的地(市)、61%的县(市、区)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司法部要求,还没有建立社区矫正机构的省,要抓住中央批准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契机,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各地普遍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协助的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队伍不断壮大。

目前,各地重视全面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落实衔接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

通过公益劳动、心理咨询、个案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等多种教育、监督、考验措施,教育矫正社区矫正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教育基地和就业基地等,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五、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一)社会管理创新中敢于正视问题、总结经验、大胆创新、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认真借鉴境外相关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先行先试,顺应当今世界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法律体系的完善。

(二)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做到严格管理、教育矫正、监督考察,健全应急措施等工作。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发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

大力加强社区矫正能力,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三)社区矫正工作坚持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理念、目标和策略,将社会管理的理念和要素融入到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之中。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坚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刑事司法制度的原则,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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